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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澤睽

程傳

〈睽〉序卦:“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家道窮則睽,乖離、散理必然也,故《家人》之後受之以《睽》也。為卦上離下兌,離火炎上,兌澤潤下,二體相違,《睽》之義也。又中少二女,雖同居而所歸各異,是其志不同行也,亦為《睽》義。”

睽:小事吉

本義

睽,乖異也。為卦上火下澤,性相違異,中女少女志不同歸,故為睽。然以卦德言之,內說而外明;以卦變言之,則自離來者柔進居三,自中孚來者柔進居五,自家人來者兼之;以卦體言之,則六五得中而下應九二之剛。是以其佔不可大事,而小事尚有吉之道也。

程傳

睽者,睽乖離散之時,非吉道也。以卦才之善,雖處睽時而小事吉也。

集說

  • 程子曰 :小事吉者,止是方睽之時,猶足以致小事之吉,不成終睽而巳。須有濟睽之道。

程子曰 :小事吉者,止是方睽之時,猶足以致小事之吉,不成終睽而巳。須有濟睽之道。

  • 趙氏汝梅曰 :睽,蓋人情事𫝑之適然,聖人自有御時之方。小事吉者,就其睽異之中有以善處之,則亦吉也。其屯之小貞,洪範之作內之時乎。

趙氏汝梅曰 :睽,蓋人情事𫝑之適然,聖人自有御時之方。小事吉者,就其睽異之中有以善處之,則亦吉也。其屯之小貞,洪範之作內之時乎。

  • 何氏楷曰 :業巳睽矣,不可以忿疾之心驅迫之也。惟不為巳甚,徐徐轉移,此合睽之善術也。故曰小事吉。小事猶言以柔為事,非大事不吉而小事吉之謂。

何氏楷曰 :業巳睽矣,不可以忿疾之心驅迫之也。惟不為巳甚,徐徐轉移,此合睽之善術也。故曰小事吉。小事猶言以柔為事,非大事不吉而小事吉之謂。

小事吉之義,以爻義見,如“惡人遇巷,噬膚之類”。觀之則趙氏、何氏之說是也。蓋周旋委曲,就其易者為之,皆小事吉之義。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本義

二卦合體而性不同

程傳

上火下澤,二物之性違異,所以為睽離之象。君子觀睽異之象,於大同之中而知所當異也。夫聖賢之處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於世俗;所同者,則有時而獨異。蓋於秉彝則同矣,於世俗之失則異也。不能大同者,亂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獨異者,隨俗習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異耳。《中庸》曰:“和而不流”是也。

集說

  • 荀氏爽曰:火性炎上,澤性潤下,故曰睽。大歸雖同,小事當異。百官殊職,四民異業,文武並用,威德相反,共歸於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 項氏安世曰:同象兌之說,異象離之明。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本義

以卦象釋卦名義。

程傳

彖先釋睽義,次言卦才,終言合睽之道而贊其時用之。大火之性動而上,澤之性動而下,二物之性違異,故為睽義。中少二女雖同居,其志不同行,亦為睽義。女之少也,同處長則各適其歸,其誌異也。言睽者本同也,本不同則非睽也。

二女同居之卦多矣,獨於睽、革言之者,以其皆非長女也。凡家有長嫡,則有所統率而分定,其不同行不相得而至於乖異變易者,無長嫡而分不定之故爾。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本義

以卦德、卦變、卦體釋卦辭。

程傳

卦才如此,所以小事吉也。兌說也,離麗也,又為明,故為說順而附麗於明。凡離在上而彖欲見柔居尊者,則曰柔進而上行(晉、鼎是也)。方睽乖之時,六五以柔居尊位,有說順麗明之善,又得中道而應剛,雖不能合天下之睽,成天下之大事,亦可以小濟。是於小事吉也。五以明而應剛,不能致大吉,何也?曰五陰柔雖應二,而睽之時相與之道未能深固,故二必遇主於巷。五噬膚則無咎也。天下睽散之時,必君臣剛陽中正至誠協力而後能合也。

集說

  • 何氏楷曰 :易無樂乎柔主也,而獨離居外體者每稱焉。幹下離上曰大有,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艮下離上曰旅,曰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離下離上曰離,曰柔麗乎中正故亨;震下離上曰噬嗑,曰柔得中而上行;坤下離上曰晉,曰柔進而上行;兌下離上曰睽,巽下離上曰鼎,皆曰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坎下離上曰未濟,猶曰柔得中也。下卦兌說,上卦柔中,皆以小心行柔道者,彖之所謂“小事吉”者此耳。

此彖言卦之善與鼎略同,鼎曰“元亨”,而此卦但曰“小事吉”者,當睽之時故也。凡釋卦名畢,則文義略斷而特舉卦辭釋之。其與此卦之義相似者,則革卦釋名辭之例尤為顯著也。今釋卦名而文意不斷,直連釋辭之義而總結之,蓋明乎當睽之時有此數善,是以小事吉。亦惟因睽之時,故有此數善而惟小事吉也。凡彖傳名辭之義不分者,皆此類。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本義

極言其理而贊之。

程傳

推物理之同以明睽之時用,乃聖人合睽之道也。見同之為同者,世俗之知也。聖人則明物理之本同,所以能同天下而和合萬類也。以天地、男女、萬物明之,天高地下,其體睽也,然陽降陰升,相合而成化育之事,則同也。男女異質,睽也,而相求之志則通也。生物萬殊,睽也,然而得天地之和,稟陰陽之氣,則相類也。物雖異而理本同,故天下之大,群生之眾,睽散萬殊,而聖人為能同之處睽之時,合睽之用,其事至大,故云“大矣哉”。

集說

  • 趙氏汝梅曰 :天地不睽則清濁淆瀆,男女不睽則外內無別,萬物不睽則生化雜糅。睽者其體,合者其用。(天地、男女、萬物皆因睽而得其理之同,其志之通,其事之類。聖人能明此理,故能合睽而用之,使天下之大群生之眾,雖睽散萬殊,亦能同歸於一,此睽之時用之所以大矣哉。)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本義

上無正應,有悔也。而居睽之時,同德相應,其悔亡矣。故有喪馬勿逐而自復之象,然亦必見惡人,然後可以闢咎,如孔子之於陽貨也。

程傳

九居卦初,睽之始也。在睽乖之時,以剛動於下,有悔可知。所以得亡者,九四在上亦以剛陽睽離,無與自然同類相應,同是陽爻同居下,又當相應之位。二陽本非相應者,以在睽故合也。上下相與,故能亡其悔也。在睽諸爻皆有應,夫合則有睽,本異則何睽?惟初與四雖非應而同德相與,故相遇。馬者所以行也,陽上行者也。睽獨無與,則不能行,是喪其馬也。四既與之合,則能行矣,是勿逐而馬復得也。惡人與巳乖異者也,見者與相通也。當睽之時,雖同德者相與,然小人乖異者至眾,若棄絕之,不幾盡天下以仇君子乎?如此則失含弘之義,致兇咎之道也。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故必見惡人,則無咎也。古之聖王,所以能化姦凶為善良,革仇敵為臣民者,由弗絕也。

集說

  • 鄭氏汝諧曰 :居睽之初,在卦之下,必安靜以俟之,寛裕以容之,睽斯合矣。喪馬勿逐,乆則自復,安靜以俟之也。睽而無應,無非戻於巳者,拒絕之則愈戻,故寛裕以容之也。合睽之道,莫善於斯。

鄭氏汝諧曰 :居睽之初,在卦之下,必安靜以俟之,寛裕以容之,睽斯合矣。喪馬勿逐,乆則自復,安靜以俟之也。睽而無應,無非戻於巳者,拒絕之則愈戻,故寛裕以容之也。合睽之道,莫善於斯。

  • 項氏安世曰 :喪馬勿逐,自復,往者不追也;見惡人無咎,來者不拒也。此君子在下無應之時,處睽之道也。見與迫斯可見之見,同非往見之也。若往見,則違“勿逐”之戒矣。

項氏安世曰 :喪馬勿逐,自復,往者不追也;見惡人無咎,來者不拒也。此君子在下無應之時,處睽之道也。見與迫斯可見之見,同非往見之也。若往見,則違“勿逐”之戒矣。

  • 王氏申子曰 :方睽之時,其睽未深,馬之失也未遠,惡人睽閒之情未甚也。失馬逐之,則愈逐愈遠;惡人激之,則愈激愈睽。故勿逐而聴其自復,見之而可以免咎也。處睽之初,其道當如此,不然睽終於睽矣。

王氏申子曰 :方睽之時,其睽未深,馬之失也未遠,惡人睽閒之情未甚也。失馬逐之,則愈逐愈遠;惡人激之,則愈激愈睽。故勿逐而聴其自復,見之而可以免咎也。處睽之初,其道當如此,不然睽終於睽矣。

  • 何氏楷曰 :靜以俟之,遜以接之,泊然若不見其睽者。夫惟不見其睽,而後睽可合。

何氏楷曰 :靜以俟之,遜以接之,泊然若不見其睽者。夫惟不見其睽,而後睽可合。

此爻所謂“不立同異”者也。不求同,故“喪馬勿逐”;不立異,故“見惡人”。然惟居初處下,其睽未甚者,用此道為宜耳。立此心以為之本,然後隨所處而變通也。此爻“悔亡”,乃因無應,程子所謂“合則有睽,本異則何睽”者是也。與六五“悔亡”詞同而義異。

象曰:見惡人以闢咎也

程傳

睽離之時,人情乖違,求和合之且病其不能得也。若以惡人而拒絕之,則將眾仇於君子而禍咎至矣。故必見之以免避怨咎也。無怨咎,則有可合之道。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

本義

二五陰陽正應,居睽之時,乖戾不合,必委曲相求而得㑹遇,乃為無咎。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二與五正應,為相與者也。然在睽乖之時,陰陽相應之道衰,而剛柔相戾之意勝。學易者識此,則知變通矣。故二五雖正應,當委曲以相求也。二以剛中之德居下,上應六五之君,道合則志行成,濟睽之功矣。而居睽離之時,其交非固,二當委曲求於相遇,覬其得合也。故曰“遇主於巷”,必能合而後無咎。君臣睽離,其咎大矣。巷者,委曲之途也;遇者,㑹逢之謂也。當委曲相求,期於㑹遇與之合也。所謂委曲者,以善道宛轉將就,使合而已,非枉己屈道也。

集說

  • 張氏清子曰 :在睽之時,惟九二獨遇六五之主,故曰“遇主於巷”。《彖》所謂“得中而應乎剛”者,指此爻也。

張氏清子曰 :在睽之時,惟九二獨遇六五之主,故曰“遇主於巷”。《彖》所謂“得中而應乎剛”者,指此爻也。

  • 蔣氏悌生曰 :初九與九四同德相遇,二與五為正應亦曰“遇”。小象釋六三亦曰“遇剛”,蓋當乖離之時,相求相合,在禮雖簡,而於情則甚切至。

蔣氏悌生曰 :初九與九四同德相遇,二與五為正應亦曰“遇”。小象釋六三亦曰“遇剛”,蓋當乖離之時,相求相合,在禮雖簡,而於情則甚切至。

春秋之法,備禮則曰㑹,禮不備則曰遇。睽卦皆言“遇”,有“小事吉”之意也。又,禮君臣賓主相見,皆由庭以升堂,巷者近宮垣之小逕,故古人謂循牆而走,則謙卑之義也。謙遜謹密,巽以入之,亦“小事吉”之意也。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本義

本其正應,非有邪也

程傳

當睽之時,君心未合,賢臣在下,竭力盡誠,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誠以感動之,盡力以扶持之,明義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誠其意。如是宛轉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迎逢也,巷非邪僻由徑也。故夫子特雲“遇主於巷,未失道也”。未非必也,非必謂失道也。

集說

  • 王氏申子曰:處上下睽離之時,不得不委曲以求合,故曰“未失道”。言於正道未為失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本義

六三上九正應,而三居二陽之閒,後為二所曳,前為四所掣。而當睽之時,上九猜很方深,故又有髡劓之傷。然邪不勝正,終必得合,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陰柔於平時且不足以自立,況當睽離之際乎?三居二剛之閒,處不得其所安,其見侵陸可知矣。三以正應在上,欲進與上合志,而四阻於前,二牽於後。車牛所以行之具也,輿曳牽於後也,牛掣阻於前也。在後者牽曳之矣,當前者進者之所力犯也,故重傷於上。為四所傷也,其人天且劓。天,髡首也;劓,截鼻也。三從正應而四隔止之,三雖陰柔處剛而志行,故力進以犯之,是以傷也。天而又劓,言重傷也。三不合於二與四,睽之時自無合義,適合居剛守正之道也。其於正應,則睽極有終合之理。始為二陽所厄,是無初也;後必得合,是有終也。掣,從制,從手執止之義也。

集說

  • 胡氏瑗曰 :天當作而字,古文相類,後人傳寫之誤也。然謂而者,在漢法有罪髡其鬢髮曰而,又《周禮》梓人為筍簴作而,亦謂髡其鬢髮也。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程傳

以六居三,非正也。非正則不安,又在二陽之閒,所以有如是艱厄。由位不當也。無初有終者,終必與上九相遇而合,乃遇剛也。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離者也。合以正道,自無終睽之理。故賢者順理而安行,知者知幾而固守。

集說

  • 胡氏瑗曰:“無初有終,遇剛也”者,言初為上之見疑,然終則知己之誠而與之應。是六三所遇得剛明之人也。

爻有兩喻,而象傳偏舉者,舉其重者也。此舉“見輿曳”以乘剛也。困三舉“據於蒺藜”,亦以乘剛也。《易》例:乘剛之危最甚。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本義

睽孤謂無應,遇元夫謂得初九,交孚謂同德相信。然當睽時,故必危厲乃得無咎。佔者亦如是也。

程傳

九四當睽時,居非所安,無應而在二陰之閒,是睽離孤處者也。以剛陽之德當睽離之時,孤立無與,必以氣類相求而合,是以遇元夫也。夫陽稱元,善也。初九當睽之初,遂能與同德而亡睽之悔,處睽之至善者也,故目之為元夫,猶雲善士也。四則過中為睽已甚,不若初之善也。四與初皆以陽處一卦之下,居相應之位,當睽乖之時,各無應援,自然同德相親,故㑹遇也。同德相遇,必須至誠相與,交孚各有孚誠也。上下二陽以至識相合,則何時之不能行,何危之不能濟,故雖處危厲而無咎也。當睽離之時,孤居二陰之閒,處不當位,危且有咎也,以遇元夫而交孚,故得無咎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 :元夫謂初九也,處於卦始,故云元。

孔氏穎達曰 :元夫謂初九也,處於卦始,故云元。

  • 王氏申子曰 :四居近臣之位,獨立無與,幸有初九同德君子與之相遇,四能交之以誠,則睽不孤矣。然當睽之時,必危厲以處之,乃得無咎。

王氏申子曰 :四居近臣之位,獨立無與,幸有初九同德君子與之相遇,四能交之以誠,則睽不孤矣。然當睽之時,必危厲以處之,乃得無咎。

四亦無應者也,然居大臣之位則孤立無黨,乃正其宜,故以“睽孤”為無咎。若元夫,則非其所親厚者,故雖遇之而交孚,不害其為淡然而寡合。史稱諸葛亮、法正趨尚不同,而以公義相取者,是也。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程傳

初四皆陽剛,君子當睽乖之時,上下以至誠相交,協志同力,則其志可以行。不止無咎而已,卦辭但言無咎,夫子又從而明之雲“可以行其志”,救時之睽也。蓋以君子陽剛之才而至誠相輔,何所不能濟也?唯有君子則能行其志矣。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本義

以陰居陽,悔也。居中得應,故能亡之。厥宗指九二,噬膚言易合。六五有柔中之德,故其象佔如是。

程傳

六以陰柔當睽離之時而居尊位,有悔可知。然而下有九二剛陽之賢,與之為應,以輔翼之故,得悔亡。厥宗,其黨也,謂九二正應也。噬膚,噬齧其肌膚而深入之也。當睽之時,非入之者深,豈能合也?五雖陰柔之才,二輔以陽剛之道而深入之,則可往而有慶,復何過咎之有?以周成之幼稚而興盛王之治,以劉禪之昏弱而有中興之勢,蓋由任聖賢之輔,而姬公、孔明所以入之者深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 :"宗",主也,謂二也。

孔氏穎達曰 :"宗",主也,謂二也。

  • 王氏申子曰 :睽之諸爻皆言睽,獨二五不言睽而言合。膚者,睽之淺;噬則合之深。君臣之合如此,可以往而有為,何咎之有?

王氏申子曰 :睽之諸爻皆言睽,獨二五不言睽而言合。膚者,睽之淺;噬則合之深。君臣之合如此,可以往而有為,何咎之有?

  • 龔氏煥曰 :睽與同人所謂宗,皆以其應言也。然同人於宗則吝,而睽厥宗噬膚則無咎者,處同人之世,則欲其公,不可以有私應;處睽之世,則欲其合,不可以無正應。時義有不同也。

龔氏煥曰 :睽與同人所謂宗,皆以其應言也。然同人於宗則吝,而睽厥宗噬膚則無咎者,處同人之世,則欲其公,不可以有私應;處睽之世,則欲其合,不可以無正應。時義有不同也。

  • 胡氏炳文曰 :噬嗑六二曰“噬膚”,睽六五以九二為厥宗噬膚。睽二變即噬嗑也,或曰二至上有噬嗑象。二五剛柔得中,故五以二為宗,其合也如噬膚之易;二以五為主,其合也有於巷之遭,宗親之也。上當以情親下,也主尊之;也下當以分嚴上。

胡氏炳文曰 :噬嗑六二曰“噬膚”,睽六五以九二為厥宗噬膚。睽二變即噬嗑也,或曰二至上有噬嗑象。二五剛柔得中,故五以二為宗,其合也如噬膚之易;二以五為主,其合也有於巷之遭,宗親之也。上當以情親下,也主尊之;也下當以分嚴上。

睽之時,小事吉者,逕情直行則難合,委曲巽入則易通也。如食物然,齧其體骨則難,而噬其膚則易。九二遇我乎巷,是厥宗之來噬膚也。我往合之,睽者不睽矣,此其所以悔亡也,何咎之有?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程傳

爻辭但言“厥宗噬膚”,則可以往而無咎。象復推明其義,言人君雖己才不足,若能信任賢輔,使以其道深入於己,則可以有為,是往而有福慶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二以五為主而委曲以入之,巷雖曲而通諸道。遇主於巷,將以行道,非為邪也。五以二為宗而親之,二五以中道相應。當睽之時,其閒也微而易合,如膚之柔,噬之則入。豈獨無咎,還將有慶。二五陰陽正應,故其辭如此。

  • 何氏楷曰:厥宗既噬膚矣,往則有相合之慶,蓋決之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本義

睽孤謂六三為二陽所制,而已以剛處明極、睽極之地,又自猜很而乖離也。見豕負塗,見其汙也;載鬼一車,以無為有也。張弧欲射之也,說弧疑稍釋也。匪寇婚媾,知其非寇而實親也。往遇雨則吉,疑盡釋而睽合也。上九之與六三,先睽後合,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上居卦之終,睽之極也。陽剛居上,剛之極也;在離之上,用明之極也。睽極則咈戾而難合,剛極則躁暴而不詳,明極則過察而多疑。上九有六三之正應,實不孤,而其才性如此,自睽孤也。如人雖有親黨而多自疑猜,妄生乖離,雖處骨肉親黨之閒而常孤獨也。上之與三雖為正應,然居睽極,無所不疑。其見三如豕之汙穢而又揹負泥塗,見其可惡之甚也。既惡之甚,則猜成其罪惡,如見載鬼滿一車也。鬼本無形而見載之一車,言其以無為有,妄之極也。物理極而必反,以近明之如人適東,東極矣,動則西也;如升髙,髙極矣,動則下也。既極則動而必反也。上之睽乖既極,三之所處者正理,大凡失道既極則必反。正理故上於三始疑而終必合也。先張之弧,始疑惡而欲射之也;疑之者妄也,妄安能常,故終必復於正。三實無惡,故後說弧而弗射。睽極而反,故與三非復為寇讎,乃婚媾也。此“匪寇婚媾”之語與他卦同而義則殊也。陰陽交而和暢則為雨,上於三始疑而睽,睽極則不疑而合,陰陽合而益和,則為雨,故云“往遇雨則吉”。往者,自比也,往即比也;謂既合而益和,則吉也。

集說

  • 耿氏南仲曰 :凡物之情,信然後合,合則愈信;疑然後睽,睽則愈疑。

耿氏南仲曰 :凡物之情,信然後合,合則愈信;疑然後睽,睽則愈疑。

  • 朱子語類雲 :小畜之上九曰“既雨既處”,睽之上九曰“往遇雨則吉”者,畜極則通,睽極則和也。

朱子語類雲 :小畜之上九曰“既雨既處”,睽之上九曰“往遇雨則吉”者,畜極則通,睽極則和也。

  • 丘氏富國曰 :上本與三應,不孤也。睽極而疑生,故亦曰“睽孤”。豕、鬼皆指三也。上睽疑而未敢親近乎三,如見豕背之負泥塗,又如載鬼滿於一車之中。始焉致疑,則張弧;終焉釋疑,則說弧。知其非為寇讎,乃我之婚媾也。自此以往,陰陽和暢,向之疑心群起者,至此盡冰釋而亡矣。

丘氏富國曰 :上本與三應,不孤也。睽極而疑生,故亦曰“睽孤”。豕、鬼皆指三也。上睽疑而未敢親近乎三,如見豕背之負泥塗,又如載鬼滿於一車之中。始焉致疑,則張弧;終焉釋疑,則說弧。知其非為寇讎,乃我之婚媾也。自此以往,陰陽和暢,向之疑心群起者,至此盡冰釋而亡矣。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程傳

雨者,陰陽和也。始睽而能終和,故吉也。所以能和者,以群疑盡亡也。其始睽也,無所不疑,故云“群疑”。睽極而合,則皆亡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群疑亡者,往與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見豕見鬼、張弧之疑並消釋矣,故曰“群疑亡也”。

  • 王氏安石曰:上九睽極有應而疑之。夫睽之極,則物有似是而非者,雖明猶疑。疑之己甚,則以無為有,無所不至,況於不明者乎?上九剛過中用,明而過者也,故其始不能無疑。

  • 朱子語類雲:諸爻立象,聖人必有所據,非是白撰,但今不可考耳。到孔子方不說象,如“見豕負塗”、“載鬼一車”之類,孔子只說“群疑亡也”,便見得上面許多皆是狐惑可疑之事而已。到後人解說,便多牽強。

  • 趙氏汝梅曰:怪力亂神,聖人所不語,而此卦言之甚詳。故聖人斷之曰“疑”。蓋心疑則境見,心明則疑亡。知此者,志怪之書可焚,無鬼之論可熄。

  • 王氏申子曰:孤生於睽,睽生於疑。今群疑既亡,則睽而合,合而和,所以吉也。

總論

馮氏當可曰 :內卦皆睽而有所待,外卦皆反而有所應。初喪馬勿逐,至四遇元夫而初四合矣;二委曲以求遇,至五往何咎而二五合矣;三輿曳牛掣,至上遇雨而三上合矣。天下之理,固未有終睽也。

呉氏曰愼曰 :六女皆取先睽後合之象。初之喪馬自復,即四之睽孤遇元夫也;二之遇主於巷,即五之厥宗噬膚也;三之無初有終,即上之張弧遇雨也。合六爻處睽之道而言,在於推誠守正,委曲含弘,而無私意猜疑之蔽,則雖睽而必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