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卦傳》
集說
孔氏穎逹曰 :序卦依文王上下而次序之,此雜卦孔子更以意錯雜而對辨其次第,不與序卦同。
朱子語類雲 :卦有反有對,乾坤坎離是反,艮兌震巽是對。乾坤坎離倒轉,也只是四卦。艮兌震巽倒轉則為中孚頤小過大過,其餘皆是對卦。 又云:八卦便只是六卦,乾坤坎離是四正卦,兌便是翻轉底巽,震便是翻轉的艮。六十四卦只八卦是正卦,餘便只二十四卦翻轉為五十六卦。中孚是個雙夾底離,小過是個雙夾的坎,大過是個厚畫底坎,頤是個厚畫底離。 又云:三畫之卦只是六卦,即六畫之卦以正卦八加反卦二十有八為三十有六,六六三十六也。邵子謂之暗卦,小成之卦八即大成之卦六十四,八八六十四也。三十六與六十四同。
又云:八卦便只是六卦,乾坤坎離是四正卦,兌便是翻轉底巽,震便是翻轉的艮。六十四卦只八卦是正卦,餘便只二十四卦翻轉為五十六卦。中孚是個雙夾底離,小過是個雙夾的坎,大過是個厚畫底坎,頤是個厚畫底離。
又云:三畫之卦只是六卦,即六畫之卦以正卦八加反卦二十有八為三十有六,六六三十六也。邵子謂之暗卦,小成之卦八即大成之卦六十四,八八六十四也。三十六與六十四同。
龍氏仁夫曰 :桉春秋傳釋繫辭所謂屯固比入坤安震殺之屬以一字斷卦義,往往古筮書多有之,雜卦此類是也。夫子存之為經,羽翼非創作也。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
集說
蘇氏軾曰 :有親則樂,動眾則憂。
朱氏震曰 :比得位而眾比之,故樂;師犯難而眾從之,故憂。憂樂以天下也。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本義
以我臨物曰與,物來觀我曰求。或曰二卦互有與求之義。
集說
- 郭氏雍曰 :臨與所臨,觀與所觀,二卦皆有與求之義。或有與無求,或有求無與,皆非臨觀之道。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本義
屯震遇坎震動,故見;坎險不行,也蒙坎遇艮坎幽昧,艮光明也。或曰屯以初言,蒙以二言。
集說
蘇氏軾曰 :君子以經綸,故曰見;盤桓利居貞,故曰不失其居;蒙以養正,蒙正未分,故曰雜;童明,故曰著。
龔氏原曰 :不見則不足以濟眾,不居則不足以為主。
柴氏中行曰 :在矇昧之中,雖未有識別,而善理昭著。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
集說
虞氏翻曰 :震陽動行,故起;艮陽終止,故止。
朱氏震曰 :陽起於坤而出震,則靜者動;陽止於艮而入坤,則動者靜。
郭氏雍曰 :損己必盛,故為盛之始;益己必衰,故為衰之始。消長相循,在道常如是也。
俞氏琰曰 :損益蓋未至於盛衰,而盛衰自此始也。
錢氏志立曰 :損益否泰,為盛衰反覆之介。易所最重者也。雜卦於他卦分舉,而損益否泰則合舉之,以明盛衰之無常,反覆之甚速也。周易自乾坤至否泰十二卦,自鹹恆至損益十二卦,此除乾坤外,自比師至損益十卦,自鹹恆至泰否十卦。
《大畜》,時也。《無妄》,災也。
本義
止健者時,有適然無妄,而災自外至。
集說
郭氏雍曰 :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然則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亦以待時也。無妄之謂災,其餘自作孽而已,故無妄匪正,有眚。
何氏楷曰 :大畜若上九天衢之亨,可謂得時矣。然無畜而時不謂時也,大畜故謂之時耳。無妄若六三或繫之牛,可謂逢災矣。然有妄而災不謂災也,無妄故謂之災耳。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
集說
郭氏雍曰 :謙輕已豫,怠已也。以樂豫故心怠,是以君子貴知止。
朱子語類雲 :輕是不自尊重卑小之義,豫是悅之極便放倒了,如上六冥豫是也。
項氏安世曰 :自以為少故謙,自以為多故豫。少故輕,多故怠。
柴氏中行曰 :謙者視己若甚輕,豫則有滿盈之志而怠矣。
張氏振淵曰 :萃有聚而尚往之義,升有往而不反之義。
《噬嗑》,食也。《賁》,無色也。
本義
白受採。
集說
郭氏雍曰 :賁以白賁無咎,故無色則質全,有天下之至賁存焉。
項氏安世曰 :物消曰食,噬者合則強,物消矣。
案
此二語之義即所謂食取其充腹,衣取其蔽體者也。若飫於膏梁,則噬之不能合而失飲食之正;若競於華美,則目迷五色而非自然之文。
《兌》見而《巽》伏也。
本義
兌陰外見,巽陰內伏。
集說
- 何氏楷曰 :巽本以陰在下為能巽也,彖傳乃為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兌本以陰在上為能說也,彖傳乃謂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蓋終主陽也云爾。
《隨》無故也。《蠱》則飭也。
本義
隨前無故,蠱後當飭。
集說
- 俞氏琰曰 :故謂故舊,與革去故之故同,隨人則忘舊,蠱則飭而新也。
案
無故猶荘子言去故,人心有舊見,則不能隨人,故堯舜舎己從人者無故也。
《剝》,爛也。《復》,反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 :剝爛盡復反生也,凡果爛而仁生,物爛而蠱生,木葉爛而根生,糞壤爛而苗生,皆剝復之理也。
徐氏㡬曰 :剝爛則陽窮於上,復反則陽生於下,猶果之爛墜於下,則可種而生矣。
《晉》,晝也。《明夷》,誅也。
本義
誅傷也。
集說
虞氏翻曰 :離日在上故晝也,明入地中故誅也。
郭氏雍曰 :晉與明夷朝暮之象也,故言明出地上,明入地中誅亦傷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本義
剛柔相遇而剛見揜也。
集說
張子曰 :澤無水理勢適然,故曰相遇。
朱氏震曰 :往來不窮故曰井通,遇陰則見揜而困,惟其時也。
郭氏雍曰 :往來井井,則其道通;困遇剛揜,所以為困。
項氏安世曰 :自乾坤至此三十卦,正與上經之數相當,而下經亦以鹹恆為始,以見卦雖以雜名,而乾坤鹹恆上下經之首,則未嘗雜也。
《鹹》速也。《恆》,久也。
本義
鹹速恆久。
集說
蔡氏淵曰 :有感則應,故速;常故能久。
蔡氏清曰 :鹹非訓速也,天下之事無速於感通者;坎曰鹹速。
《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
集說
虞氏翻曰 :渙散故離,節制度數故止。
張子曰 :天下之難既解,故安於佚樂,毎失於緩;蹇者見險而止,故為難。
項氏安世曰 :渙節正與井困相反;井以木出水居,塞而能通;渙則以水浮木,故通之極而至於散也;節以澤上之水居,通而能塞;困為澤下之水,故塞之極而至於困也。
徐氏㡬曰 :睽者疏而外也,家人者親而內也。
俞氏琰曰 :渙節皆有坎水,風以散之則離,澤以瀦之則止。
《大壯》則止,《遯》則退也。
本義
止謂不進。
集說
郭氏雍曰 :壯不知止,小人之壯也;君子之壯,則有止;遁之退,大壯之止,則克己之道。
趙氏玉泉曰 :大壯以壯趾為兇,用壯為厲,欲陽之知所止也;遁以嘉遁為吉,肥遁為利,欲陽之知所處也。
何氏楷曰 :壯不可用,宜止不宜躁;遁與時行,應退不應進;止者難進,退者易;退也。
《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過》,過也。《中孚》,信也。《豐》,多故也。親寡《旅》也。
本義
既明且動,其故多矣。
集說
- 朱氏震曰 :大有六五柔得尊位,而有其眾;有其眾,則眾亦歸之,故曰大有眾也。同人六二得中得位,而同乎人;同乎人,則人亦親之,故曰同人親也。
《離》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本義
不處行進之義。
案
寡者一陰雖得位,而畜眾陽,其力寡也;不處者一陰不得位,而行乎眾陽之中,不敢寧處也。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
集說
- 李氏舜臣曰 :幹上離下為同人,火性炎上而趨幹,故曰同人親也;幹上坎下為訟,水性就下與幹違行,故不親也。
《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本義
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
集說
韓氏伯曰:剛柔失位,其道未濟,故曰窮也。
朱子語類雲:女待男而行,所以為漸。
又云:雜卦以幹為首,不終之以他卦,而必終之以夬者,蓋夬以五陽決一陰,決去一陰,則復為純幹矣。
項氏安世曰:大過之象,本末俱弱,而在雜卦之終。聖人作易,示天下以無終窮之理,教人以撥亂反正之法。是故原其亂之始,生於姤,而極其勢之上窮於夬,以示㣲之當防,盛之不足畏。自夬而幹,有終而復始之義也。
又曰:自大過以下,特皆以男女為言,至夬而明言之曰君子小人。然則聖人之意,斷可識矣。
胡氏炳文曰:本義謂自大過以下或疑其錯簡,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愚竊以為雜物撰徳,非其中爻不備。此蓋指中四爻互體而言也。先天圖之左,互復頤既濟家人歸妹睽夬幹八卦;右互姤大過未濟解漸蹇剝坤八卦。此則於右取姤大過未濟漸四卦,於左取頤既濟歸妹夬四卦,各舉其半,可兼其餘矣。始於幹,終於夬,夬之一陰決盡,則為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