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山鹹
程傳
鹹序卦:“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鹹》繼以《恆》也。天地二物,故二卦分為天地之道。男女交合而成夫婦,故《鹹》與《恆》皆二體合為夫婦之義。鹹,感也,以說為主。恆,常也,以正為本。而說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說焉。巽而動,剛柔皆應,說也。《鹹》之為卦,兌上艮下,少女少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為《鹹》也。艮體篤實,止為誠愨之義。男女篤實以下交,女心說而上應,男感之先也。男先以誠感,則女說而應也。
集說
- 邱氏富國曰:《感》,二少相交者,夫婦之始也,所以論交感之情,故以男下女為象。男下於女,婚姻之道成矣。恆二長相承者,夫婦之終也,所以論處家之道。故以男尊女卑為象,女下於男,居室之倫正矣。損雖二少,而男不下女,則鹹感之義微,益雖二長,而女居男上,則恆久之義悖。此下經所以不首《損》、《益》而首《鹹》、《恆》與?
鹹:亨,利貞,取女吉。
本義
鹹,交感也。兌柔在上,艮剛在下,而交相感應。又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於兌之少女,男先於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時,故其卦為鹹。其佔亨而利貞,取女則吉。蓋感有必通之理。
然不以貞,則失其亨,而所為皆兇矣。
程傳
鹹,感也。不曰感者,鹹有皆義,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復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萬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則有亨通之理。君臣能相感,則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則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婦、親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則和順而亨通。事物皆然,故鹹有亨之理也。利貞,相感之道,利在於正也。不以正,則入於惡矣。如夫婦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說,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剛下二氣感應相與,止而說,男下女之義。以此義取女,則得正而吉也。
集說
- 胡氏炳文曰:鹹,感也。不曰感而曰鹹,鹹皆也, 無心之感也 。無心於感者,無所不通也。感則必通,而利在於正。汎言感之道如此,取女吉,專言取女者當如是也。
象曰: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
本義
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
程傳
澤性潤下,土性受潤澤。在山上而其漸潤通徹,是二物之氣相感通也。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而虛其中以受於人。夫人中虛,則能受;實則不能入矣。虛中者無我也。中無私主,則無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集說
崔氏憬曰:山高而降,澤下而升,山澤通氣,鹹之象也。
呂氏大臨曰:澤居下而山居高,然山能出雲而致雨者,山內虛而澤氣通也。故君子居物之上,物情交感者,亦以虛受也。
郭氏雍曰:唯虛故受,受故能感。不能感者,以不能受故也;不能受者,以不能虛故也。
胡氏炳文曰:以虛受人,無心之感也。
陳氏琛曰:山上有澤,澤以潤而感乎山,山以虛而受其感,鹹之象也。君子禮之,則虛其心以受人之感焉。蓋心無私主,有感皆通。若有一豪私意自蔽,則先入者為主,而感應之機窒矣。雖有所受,未必其所當受,而所當受者反以為不合而不之受矣。
何氏楷曰:六爻之中,一言思,三言志。思何可廢?而至於朋從,則非虛;志何可無?而末而外而隨人,則非虛。極而言之,天地以虛而感物,聖人以虛而感人心。三才之道,盡於是矣。
吳氏曰:愼曰:虛者,鹹之貞也。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者虛而已。君子之學,廓然大公,物來順應,所謂以虛受人也。
彖曰:鹹,感也
本義
釋卦名義。
集說
劉氏牧曰:卦以鹹名,而彖傳以感釋其義者,聖人之旨欲明感物之無心也。
張子曰:萬物本一,故一能合異。以其能合異,故謂之感。若非有異,則無合。天地乾坤,陰陽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
丘氏富國曰:鹹者,感也。所以感者,心也。無心者不能感,故鹹加心而為感。有心於感者,亦不能鹹感,故感去心而為鹹。鹹皆也,唯無容心於感,然後無所不感。聖人以鹹名卦,而彖以感釋之,所以互明其旨也。
王氏應麟曰:鹹之感無心,感以虛也;兌之說無言,說以誠也。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本義
以卦體、卦德、卦象釋卦辭,或以卦變言柔上剛下之義。曰鹹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也,亦通。
程傳
鹹之義感也。在卦則柔爻上而剛爻下。柔上變剛而成兌,剛下變柔而成艮。陰陽相交為男女交感之義,又兌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剛下也。陰陽二氣相感相應而和合,是相與也。止而說,止於說為堅愨之意,艮止於下,篤誠相下也;兌說於上,和說相應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則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於正也。
集說
王氏肅曰:山澤以氣通,男女以禮感。男下女,初婚之所以為禮,取女之所以為吉也。
馮氏當可曰:柔上剛下,感應相與,所以為亨;止而說,所以利貞;男下女,所以取女吉也。
王氏申子曰:止而說者,謂艮止不動而意氣自相和說,乃所謂感。不止而動,則是出於作為,非感也。故六爻皆欲其靜。
蔡氏清曰:卦體、卦德、卦象三段意,皆歸於鹹之一字內。而所謂亨利貞取女吉者,義蓋從此而出。故本義以通釋卦名卦辭。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本義
極言感通之理。
程傳
既言男女相感之義,復推極感道以盡天地之理。天地二氣交感而化生萬物,聖人至誠以感億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聖人感之也。觀天地交感化生萬物之理,與聖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觀之可也。
集說
張子曰:能通天下之志者為能感人心。聖人同乎人而無我,故和平天下莫盛於感人心。
鄭氏汝諧曰:天地萬物雖異位,其氣則一;聖人億兆雖異勢,其誠則一。觀其所感,而其情可見者,感生於情也。情出於正,然後知感通之理。
張氏清子曰:寂然不動,性也;感而遂通,情也。於其所感而觀之,而天地萬物之情可得而見矣。
初六:鹹其拇
本義
拇,足大指也。鹹以人身取象,感於最下,鹹拇之象也。感之尚淺,欲進未能,故不言吉凶。此卦雖主於感,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也。
程傳
初六在下卦之下,與四相感。以微處初,其感未深,豈能動於人?故如人拇之動,未足以進也。拇,足大指。人之相感,有淺深輕重之異,識其時𫝑,則所處不失其宜矣。
集說
朱子語類問:鹹內卦艮止也,何以皆說動?曰:艮雖是止,然鹹有交感之義,都是要動,所以都說動。卦體雖說動,然才動便不吉。
蔡氏清曰:“鹹其拇”,辭意若曰“感以其拇也”。諸爻皆同。
又曰:本義雲,此卦雖主於感,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此即以虛受人之理。大傳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程子曰:“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周子所謂“主靜”,朱子所謂“鑑空衡平”,及先儒所謂“無心之感”者,皆謂此也。
象曰:鹹其拇,志在外也
程傳
初志之動,感於四也,故曰在外。志雖動而感未深,如拇之動,未足以進也。
集說
虞氏翻曰:志在外,謂四也。
孔氏穎逹曰:與四相應,所感在外。
俞氏琰曰:初與四感應以相與,則志之所之在於外矣。
六二:鹹其腓,兇,居吉。
本義
腓,足肚也。欲行則先自動,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二當其處,又以陰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佔動兇而靜吉也。
程傳
二以陰在下,與五為應,故設鹹腓之戒。腓,足肚,行則先動,足乃舉之,非如腓之自動也。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之動,則躁妄自失,所以兇也。安其居而不動,以待上之求,則得進退之道而吉也。二中正之人,以其在鹹而應五,故為此戒。復雲“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動,則吉也。
集說
- 王氏弼曰:鹹道轉進,離拇升腓。腓,體動躁者也。感物以躁,兇之道也。由躁故兇,居則吉矣。處不乘剛,故可以居而獲吉。
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程傳
二居中得正,所應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鹹之時,質柔而上應,故戒以先動求君則兇,居以自守則吉。象復明之雲:“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順理則不害。”謂守道不先動也。
集說
- 顧氏象德曰:雖兇而居則吉者,蓋能順理以為感,不為躁動害也。居非專靜,特不妄動而已。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
本義
股,隨足而動,不能自專者也。執者,主當持守之意。下二爻皆欲動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隨之往,則吝矣。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九三以陽居剛,有剛陽之才而為主於內,居下之上,是宜自得於正道以感於物。而乃應於上六,陽好上而說陰,上居感說之極,故三感而從之。股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隨身而動者也,故以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隨物而動,如股然。其所執守者,隨於物也。剛陽之才,感於所說而隨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集說
- 王氏宗傳曰:九三處下體之上,所謂股也。三雖艮體,然以陽居陽,又有應在上,非能止也。故曰“鹹其股”。夫股隨上體而動者也。以剛過之才,不能為主於內,而其所秉執者,在於隨上體而動焉,則躁動而失正矣。故曰“往吝”。
案
執其隨,本義以為隨下二爻,程傳以為隨上。然隨之為義,取於雁行相從,則以三為隨四者近是。證之隨卦,初剛隨二柔,五剛隨上柔,可見也。蓋四者心位也,心動則形隨之。而三直股位,與四相近而相承,故有“鹹其股,執其隨”之象。證之艮卦,以三為心位,六二亦曰“不拯其隨”,可見也。夫心固身之主也,然心動而形輒隨之,亦非制外飬中之道。推之人事,則如臣子之詭隨容順皆是也。以三之德不中正,故如此。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本義
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云也。二爻陰躁,其動也宜;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
程傳
雲“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上雲“鹹其拇,志在外也;雖兇居吉,順不害也。”鹹其股,亦不處也。前二陰爻皆有感而動,三雖陽爻亦然,故云“亦不處也”。不處謂動也。有陽剛之質而不能自主,志反在於隨人,是所操執者卑下之甚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本義
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又當三陽之中心,鹹之主也。心之感物,當正而固,乃得其理。今九四乃以陽居陰,為失其正而不能固,故因佔設戒。以為能正而固,則吉而悔亡。若憧憧往來,不能正固而累於私感,則其朋類從之,不復能及遠矣。
程傳
感者,人之動也,故皆就人身取象。拇取在下而動之微,腓取先動,股取其隨。九四無所取,直言感之道,不言鹹。其心感,乃心也。四在中而居上,當心之位,故為感之主而言感之道。貞正則吉而悔亡。感不以正,則有悔也。又四說體居陰而應初,故戒於貞。感之道,無所不通,有所私系,則害於感通,乃有悔也。聖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暘,無不通無不應者,亦貞而已矣。貞者,虛中無我之謂也。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夫貞一則所感無不通,若往來憧憧然,用其私心以感物,則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動,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是其朋類,則從其思也。以有系之私心既主於一隅一事,豈能廓然無所不通乎?
繫辭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夫子因鹹極論感通之道。夫以思慮之私心感物,所感狹矣。天下之理一也,塗雖殊而其歸則同,慮雖百而其致則一。雖物有萬殊,事有萬變,統之以一,則無能違也。故貞其意,則窮天下無不感通焉。故曰“天下何思何慮”。用其思慮之私心,豈能無所不感也?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此以往來屈信,明感應之理。屈則有信,信則有屈,所謂感應也。故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功用由是而成。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感動也,有感必有應。凡有動皆為感,感則必有應,所應復為感,感復有應,所以不已也。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前雲屈信之理矣,復取物以明之。尺蠖之行,先屈而後信,蓋不屈則無信,信而後有屈。觀尺蠖,則知感應之理矣。龍蛇之藏,所以存息其身而後能奮迅也,不蟄則不能奮矣。動息相感,乃屈信也。君子潛心精微之義,入於神妙,所以致其用也。潛心精微,積也;致用,施也。積與施,乃屈信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承上文致用而言。利其施用,安處其身,所以崇大其德業也。所為合理,則事正而身安。聖人能事盡於此矣。故云“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既雲“過此以往,未之或知”,更以此語終之,雲“窮極至神之妙,知化育之道德之至盛也,無加於此矣”。
集說
程子曰: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故曰“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楊氏時曰:九四,脢之下,股之上,心之位也。不言心,心無不該,不可以位言也。
朱子語類:問:鹹九四,“傳說虛心貞一,處全似敬”。 曰:“蓋嘗有此語,曰‘敬,心之貞也’”。 問:“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莫是此感彼應,憧憧是添一個心否? 曰:“往來固是感應,憧憧是一心方欲感他,一心又欲他來應,如‘正其義便欲謀其利,明其道便欲計其功’。又如‘赤子入井之時,此心方怵惕要去救他,又欲他父母道我好’。這便是憧憧之病”。 又云:“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聖人未嘗不教人思,只是不可憧憧。這便是私了。感應自有個自然底道理,何必思他?若是義理,則不可不思。 問:“往來”是心中憧憧然往來,猶言“往來於懷”否? 曰:“非也”。 又問:“是憧憧於往來之閒否?” 曰:“亦非也。只是對那日往則月來底說。那個是自然之往來,此憧憧者是加私意不好底往來。憧憧只是加一個忙迫底心,不能順自然之理。方往時又便要來,方來時又便要往,只是一個忙”。 問:“憧憧往來”如霸者以私心感人,便要人應;“自然往來”如王者,我感之也無心,而感其應我也無心而應,周遍公溥,無所私系。 曰:“也是如此”。又 問:“此以私而感彼,非以私而應,只是應之者有限量否?” 曰:“也是以私而應,如我以私惠及人少,閒被我之惠者則以我為恩,不被我之惠者則不以我為恩矣”。
問:鹹九四,“傳說虛心貞一,處全似敬”。 曰:“蓋嘗有此語,曰‘敬,心之貞也’”。
問:“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莫是此感彼應,憧憧是添一個心否? 曰:“往來固是感應,憧憧是一心方欲感他,一心又欲他來應,如‘正其義便欲謀其利,明其道便欲計其功’。又如‘赤子入井之時,此心方怵惕要去救他,又欲他父母道我好’。這便是憧憧之病”。
又云:“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聖人未嘗不教人思,只是不可憧憧。這便是私了。感應自有個自然底道理,何必思他?若是義理,則不可不思。
問:“往來”是心中憧憧然往來,猶言“往來於懷”否? 曰:“非也”。
又問:“是憧憧於往來之閒否?” 曰:“亦非也。只是對那日往則月來底說。那個是自然之往來,此憧憧者是加私意不好底往來。憧憧只是加一個忙迫底心,不能順自然之理。方往時又便要來,方來時又便要往,只是一個忙”。
問:“憧憧往來”如霸者以私心感人,便要人應;“自然往來”如王者,我感之也無心,而感其應我也無心而應,周遍公溥,無所私系。 曰:“也是如此”。又
問:“此以私而感彼,非以私而應,只是應之者有限量否?” 曰:“也是以私而應,如我以私惠及人少,閒被我之惠者則以我為恩,不被我之惠者則不以我為恩矣”。
胡氏炳文曰:“寂然不動,心之體;感而遂通,心之用。憧憧往來,已失其寂然不動之體,安能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貞吉悔亡,無心之感也,何思何慮之有?憧憧往來,私矣”。
林氏希元曰:以“憧憧往來”反觀九四之貞,只是往來付之無心爾。蓋盡吾所感之道,而人之應與否皆所不計也。此便是正而固。“憧憧往來”是把個往來放在心上,切切然不能放下,故曰“何思何慮”,言其不消如此。 又曰:“貞者,施己之感不必人之應也。惟不必人之應,則不私己之感,其應者亦感,其不應者亦感,無一人之不感,亦無一人之不應,故吉而悔亡”。“憧憧往來者,施己之感必人之應也。惟必人之應,則私己之感,應者則感,不應者則不感,而其應之亦惟其感者即應,不感者則不應矣。故‘朋從爾思’。蓋‘憧憧往來’是思也,‘朋’則思之所及者。以其思之所及,故從而目之曰‘朋’,猶雲‘朋黨’也”。
又曰:“貞者,施己之感不必人之應也。惟不必人之應,則不私己之感,其應者亦感,其不應者亦感,無一人之不感,亦無一人之不應,故吉而悔亡”。“憧憧往來者,施己之感必人之應也。惟必人之應,則私己之感,應者則感,不應者則不感,而其應之亦惟其感者即應,不感者則不應矣。故‘朋從爾思’。蓋‘憧憧往來’是思也,‘朋’則思之所及者。以其思之所及,故從而目之曰‘朋’,猶雲‘朋黨’也”。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本義
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
程傳
貞則吉而悔亡,未為私感所害也。系私應則害於感矣。憧憧往來,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狹矣,故云“未光大也”。
集說
- 陸氏九淵曰:鹹九四一爻,聖人以其當心之位,其言感通為尤至。曰“貞吉悔亡”,而象以為“未感害也”,蓋未為私感所害,則心之本然無適而不正,無感而不通。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而象以為“未光大也”,蓋憧憧往來之私心,其所感必狹,從其思者獨其私朋而已。聖人之洗心,其諸以滌去憧憧往來之私,而全其本然之正也。與此所以退藏於密,而能同乎民,交乎物,而不墮於膠焉溺焉之一偏者也。
九五:鹹其脢,無悔。
本義
脢,背肉也,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而無私系。九五適當其處,故取其象,而戒佔者以能如是,則雖不能感物,而亦可以無悔也。
程傳
九居尊位,當以至誠感天下,而應二比上。若系二而說上,則偏私淺狹,非人君之道。豈能感天下乎?脢,背肉也,與心相背,而所不見也。言能背其私心,感非其所見,而說者,則得人君感天下之正而無悔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馬融雲:“脢,背也。”鄭康成雲:“脢,脊肉也。”王肅雲:“脢在背而夾脊。”諸說不同,大體皆在心上。
王氏宗傳曰:上六處鹹之末,以口舌為容悅之道。五或以其近己也,比而說之。脢,背肉也,與心相背者也。戒之使背其心之所向,則無親狎之悔矣。
象曰:鹹其脢,志末也
本義
志末,謂不能感物。
程傳
戒使背其心而鹹脢者,為其存心淺末,系二而說上,感於私慾也。
集說
李氏鼎祚曰:末猶上也。五比於上,故鹹其脢,志末者謂五志感於上也。
朱氏震曰:卦以初為本,上為末。
王氏宗傳曰:謂五有鹹其脢之象者,以其志意之所向在於一卦之末,故欲鹹其脢以背去之也。
何氏楷曰:謂五志在與上相感也。繫辭曰:“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大過》彖傳“本末弱”,末指上六可知矣。
上六:鹹其輔頰舌
本義
輔、頰、舌,皆所以言者,而在身之上。上六以陰居說之終,處鹹之極,感人以言而無其實,又兌為口舌,故其象如此。兇咎可知。
程傳
上陰柔而說,體為說之主,又居感之極,是其欲感物之極也。故不能以至誠感物,而發見於口舌之間,小人女子之常態也,豈能動於人乎?不直雲口,而云輔頰舌,亦猶今人謂口過曰唇吻、曰頰舌也。輔頰舌皆所用以言也。
集說
王氏弼曰:輔頰舌者,所以為語之具也。鹹其輔頰舌,則滕口說也。憧憧往來,猶未光大,況在滕口,薄可知也。
郭氏忠孝曰:《易》稱近取諸身,獨鹹、艮二卦言之為詳,而其成終有特異。豈非鹹極於說,艮終於止耶?觀“艮其輔,言有序”為可知矣。
象曰:鹹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本義
滕,滕通用。
程傳
唯至誠為能感人,乃以柔說騰揚於口舌,言說豈能感於人乎?
集說
- 王氏弼曰:鹹道轉末,故在口舌言語而已。
總論
鄭氏汝諧曰:卦言感應之理,六爻皆不純乎吉,何也?卦合而言之,爻析而言之。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鹹之全也。六爻之所感不同,鹹之偏也。自初至上,皆以人身為象,囿於有我,安能無所不感乎?
易氏祓曰:鹹,感也。感以心為主,而偏體皆所感之一。初鹹其拇,二鹹其腓,三鹹其股,五鹹其脢,上鹹其輔頰舌,皆感其偏體者也。所感出於心,故皆以“鹹”字明之。九四在上下之閒,其位在心,故不言鹹而言所感之道。
丘氏富國曰:鹹六爻以身取象,上卦象上體,下卦象下體。初在下體之下為拇,二在下體之中為腓,三在下體之上為股,此下卦三爻之序也。四在上體之下為心,五在上體之中為脢,上在上體之上為口,此上卦三爻之序也。
龔氏煥曰:鹹以人身取象,與艮卦相類。但鹹感,艮止,感者動,而止者靜。故鹹諸爻不如艮吉多而兇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