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雷無妄
程傳
無妄序卦: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復者,反於道也;既復於道,則合正理而無妄,故復之後受之以無妄也。為卦,幹上震下,震動也;動以天為無妄,動以人慾則妄矣。無妄之義大矣哉!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本義
無妄,實理自然之謂。《史記》作“無望”,謂無所期望而有得焉者,其義亦通。為卦自訟而變,九自二來而居於初,又為震主動而不妄者也,故為無妄。又二體震動而乾健,九五剛中而應六二,故其佔大亨而利於正。若其不正,則有眚而不利有所往也。
程傳
無妄者,至誠也。至誠者,天之道也。天之化育萬物,生生不窮,各正其性命,乃無妄也。人能合無妄之道,則所謂與天地合其德也。無妄有大亨之理,君子行無妄之道,則可以致大亨矣。無妄,天之道也;卦言人由無妄之道也。利貞,法無妄之道,利在貞正。失貞正則妄也,雖無邪心,苟不合正理,則妄也,乃邪心也。故有匪正,則為過眚。既已無妄,不宜有往,往則妄也。
集說
朱子語類雲:無妄一卦,雖雲禍福之來也無常,然自家所守者不可不利於正,不可以彼之無常而吾之所守亦為之無常也。故曰“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 問 :雖無邪心,苟不合正理,則妄也。既無邪,何以不合正? 曰:有人自是其心,全無邪而卻不合於正理,如賢者過之,其心豈曾有邪,卻不合正理。佛氏亦豈有邪心者。
問 :雖無邪心,苟不合正理,則妄也。既無邪,何以不合正? 曰:有人自是其心,全無邪而卻不合於正理,如賢者過之,其心豈曾有邪,卻不合正理。佛氏亦豈有邪心者。
丘氏富國曰:惟其無妄,所以無望也。若其處心未免於妄,則無道以致福,而妄欲徼福,非所謂無望之福;有過以召災,而妄欲免災,非所謂無望之災。此皆未免容心於禍福間,非所謂無妄也。若真實無妄之人,則純乎正理,禍福一付之天,而無苟得幸免之心也。
胡氏炳文曰:朱子解《中庸》“誠”字,以為“真實無妄”之謂;此解無妄,則以為“實理自然”之謂。自然二字,已兼無所期望之意矣。
胡氏居仁曰:無妄,誠也。誠,天理之實也。聖人只是循其實理之自然,無一毫私意造為。故出乎實理無妄之外,則為過眚。循此實理無妄而行之,則吉無不利。不幸而災疾之來,亦守此無妄之實理而不足憂。卦辭、爻辭皆此意。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本義
天下雷行,震動發生,萬物各得其性命,是物物而與之以無妄也。先王法此以對時育物,因其所性而不為私焉。
程傳
雷行於天下,陰陽交和相薄而成聲,於是驚蟄藏振,萌芽發生。萬物其所賦與,洪纖髙下,各正其性命,無有差妄,物與無妄也。先王觀天下雷行發生,賦與之象,而以茂對天時,養育萬物,使各得其宜,如天與之無妄也。茂盛也,“茂對”之為言,猶“盛行”永言之比。對時謂順合天時,天道生萬物,各正其性命而不妄。王者體天之道,養育人民以至昆蟲草木,使各得其宜,乃對時育物之道也。
集說
九家易曰 :天下雷行,陽氣普遍,無物不與,故曰物與也。
朱子語類 問:“物與無妄”眾說不同。文蔚曰:是各正性命之意。 答:然,一物與他一個無妄。
問:“物與無妄”眾說不同。文蔚曰:是各正性命之意。 答:然,一物與他一個無妄。
俞氏琰曰 :天有是時,先王非能先後之也,對而循之耳;物有是生,先王非能損益之也,育而成之耳。中庸之所謂誠,即易之所謂無妄也。中庸雲:“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子思之說,蓋本於此。
蔡氏清曰 :物與無妄者,萬物各正其性命也;對時育物者,因其所性而不為私,乃聖人盡物之性也。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本義
以卦變、卦德、卦體言,卦之善如此,故其佔當獲大亨而利於正,乃天命之當然也。其有不正則不利有所往,欲何往哉?蓋其逆天之命而天不祐之,故不可以有行也。
程傳
謂初九也。坤初爻變而為震,剛自外而來也。震以初爻為主,成卦由此,故初為無妄之主。動以天為無妄,動而以天動為主也。以剛變柔,為以正去妄之象,又剛正為主於內,無妄之義也。九居初正也,下動而上健,是其動剛健也。剛健無妄之體也,剛中而應五,以剛居中正,二復以中正相應,是順理而不妄也。故其道大亨通而貞正,乃天之命也。天命謂天道也,所謂無妄也。所謂無妄,正而已。小失於正,則為有過,乃妄也。所謂匪正,蓋由有往。若無妄而不往,何由有匪正乎?無妄者,理之正也。更有往,將何之矣?乃入於妄也。往則悖於天理,天道所不佑,可行乎哉?
集說
王氏宗傳曰:初九之剛,幹一索於坤而得之,是以為震而無妄之外體,又幹也,則初九之剛實自幹來,故曰“剛自外來”。震以初爻為主,其在無妄則內體也,故曰“為主於內”。
趙氏彥肅曰:剛自外來,寄象爾,其實天之所賦,我固有也。
胡氏炳文曰:外卦為幹,震之剛自幹來也。無妄釋元亨利貞與臨同,命即道也。無妄之往,程子以為無妄而又往,本義只順上文本意解,舉首尾句而包中間也,不可泥文而失意。
何氏楷曰:震初一剛,其所從來即幹之初畫。無妄外幹內震,初九得外卦乾剛初爻以為內卦之主,故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
案
彖言“剛來柔來”,未有言“自外來者”,則王氏諸家謂指外卦幹體者信矣。在卦為震,得幹最初之畫;在人為吾心,得天最初之理。此所以為無妄也。天理非由外鑠,我者此特指卦象言之,見自幹來之意。趙氏之說是矣。
初九:無妄往吉。
本義
以剛在內,誠之主也。如是而往,其吉可知,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九以陽剛為主於內,無妄之象。以剛實變柔而居內,中誠不妄者也。以無妄而往,何所不吉?卦辭言“不利有攸往”,謂既無妄不可復有往也,過則妄矣。爻言“往吉”,謂以無妄之道而行,則吉也。
集說
蘭氏廷瑞曰:初則當行,終則當止。行止適當,則無妄。不妄則吉。無妄之初,當行者也,故往則有吉。無妄之終,當止者也,故行則有眚。
胡氏炳文曰:彖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本義於此曰“以剛在內,誠之主也”。主字最有力。蓋妄者誠之反也,誠之主如此,妄自然無矣。如此而往,其吉固宜。
何氏楷曰:此爻足蔽無妄全卦。震陽初動,誠一未分,是之謂無妄。以此而往,動與天合,何不吉之有?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程傳
以無妄而往,無不得其志也。蓋誠之於物,無不能動。以之脩身,則身正;以之治事,則事得其理;以之臨人,則人感而化,無所往而不得其志也。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
本義
柔順中正,因時順理而無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穫、不菑畬之象。言其無所為於前,無所兾於後也。佔者如是,則利有所往也。
程傳
凡理之所然者,非妄也;人所欲為者,乃妄也。故以耕穫、菑畬譬之。六二居中得正,又應五之中正,居動體而柔順為動,能順乎中正,乃無妄者也。故極言無妄之義。耕農之始獲其成終也,田一歲曰菑,三歲曰畬。不耕而獲,不菑而畬,謂不首造其事,因其事理所當然也。首造其事,則是人心所作為,乃妄也;因事之當然,則是順理應物,非妄也。獲與畬是也。蓋耕則必有獲,菑則必有畬,是事理之固然,非心意之所造作也。如是則為無妄,不妄則所往利而無害也。或曰:“聖人制作以利天下者,皆造端也,豈非妄乎?”曰:“聖人隨時製作,合乎風氣之宜,未嘗先時而開之也。若不待時,則一聖人足以盡為矣,豈待累聖繼作也?時乃事之端,聖人隨時而為也。”
集說
朱子語類 :問:《程傳》爻辭恐未明白,竊謂無不耕而獲、不菑而畬之理,只是不於耕而計獲之利。如程子所解,象傳移之以解爻辭則可。 曰:《易傳》爻象之辭,雖若相反,而意實相近,特辭有未足耳。爻辭言當循理,《象傳》言不計利。
問:《程傳》爻辭恐未明白,竊謂無不耕而獲、不菑而畬之理,只是不於耕而計獲之利。如程子所解,象傳移之以解爻辭則可。 曰:《易傳》爻象之辭,雖若相反,而意實相近,特辭有未足耳。爻辭言當循理,《象傳》言不計利。
陳氏埴曰 :伊川大意只謂不為獲而耕,不為畬而菑。凡有所為而為者,皆計利之私心,即妄也。但經文中不如此下語,故易傳中頗費言語。始謂不耕而獲、不菑而畬,謂不首造其事,則似以耕菑為私意;中謂耕則必有獲、菑則必有畬,非心造意作,則以耕穫、菑畬為非私意;終謂既耕則必有獲、既菑則必成畬,非必以獲畬之富而為,則又似以獲畬為私意。三說不免自相抵捂,所以本義但據經文直說,謂無耕穫、菑畬之私心。
胡氏炳文曰 :耕穫者,種而斂之也;菑畬者,墾而熟之也。一歲之農始於耕終於獲,三歲之田始於菑終於畬。不耕穫、不菑畬,諸家以為不耕而獲、不菑而畬,惟本義以為始終無所作為之象。而必曰因時順理者,理本自然,無所作為,自始至終,絕無計功謀利之心。故其佔曰:“利有攸往。”
林氏希元曰 :田必耕然後獲,必菑然後畬。其耕也,正以望獲;其菑也,正以望畬。豈有不耕穫、不菑畬之理?為此語者,特以明自始至終,絕無營為計較之心焉耳。
何氏楷曰 :人之有妄,在於期望。不耕穫者,不方耕而即望有其獲也;不菑畬者,不方菑而即望成其畬也。學者之除妄心而必有事焉,當如此矣。故曰“則利有攸往”,言必如此而後利也。
案
何氏說與傳義頗異,質諸夫子“先事後得”、“先難後獲”之訓,則於理尤長。且象傳以“未富”釋之,正謂其無望獲之心,未必以耕為可廢也。
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本義
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計其利而為之也。
程傳
未者,非必之辭(臨卦曰“未順命”是也)。不耕而獲,不菑而畬,因其事之當然。既耕則必有獲,既菑則必成畬,非必以獲畬之富而為也。其始耕菑,乃設心在於求獲畬,是以其富也。心有欲而為者,則妄也。
集說
- 豐氏寅初曰 :未猶非也。富謂利也,不於力耕之際遽有望獲之心,乃仁人不計功謀利而天德全矣。其行之所以利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本義
卦之六爻皆無妄者也,六三處不得正,故遇其佔者無故而有災。如行人牽牛以去,而居者反遭詰捕之擾也。
程傳
三以陰柔而不中正,是為妄者也。又志應於上,欲也,亦妄也。在無妄之道,為災害也。人之妄動由有欲也,妄動而得亦必有失。雖使得其所利,其動而妄,失已大矣。況復兇悔隨之乎?知者見妄之得,則知其失必與稱也。故聖人因六三有妄之象而發明其理,雲“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言如三之為妄,乃無妄之災害也。設如有得,其失隨至。如或繫之牛,或謂設或也,或系得牛,行人得之以為有得,邑人失牛,乃是災也。借使邑人系得馬,則行人失馬,乃是災也。言有得則有失,不足以為得也。行人邑人但言有得則有失,非以為彼已也。妄得之福,災亦隨之。妄得之得,失亦稱之,固不足以為得也。人能知此,則不為妄動矣。
集說
關氏朗曰 :無妄而災者,災也。有妄而災,則其所也,非災之也。運數適然,非己妄致,乃無妄之災。
朱子語類雲 :此卦六爻皆是無妄,但六三地頭不正,故有無妄之災。言無故而有災也,如行人牽牛以去,而居人反遭捕詰之擾,此正無妄之災之象。
胡氏炳文曰 :匪正有眚,人自為之也;無妄之災,天實為之也。六爻皆無妄,三之時則無妄而有災者也。《雜卦》曰:“無妄災也。”其此之謂與。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程傳
行人得牛,乃邑人之災也。有得則有失,何足以為得乎?
集說
- 豐氏寅初曰 :邑人之災,所謂無妄之災。然無故被誣者,反己無怍,君子求其無妄而已,禍福聽之於天,悉置度外也。
九四:可貞無咎。
本義
陽剛乾體,下無應與,可固守而無咎,不可以有為之佔也。
程傳
四剛陽而居幹體,復無應與,無妄者也。剛而無私,豈有妄乎?可貞固守此,自無咎也。九居陰得為正乎?曰以陽居幹體,若復處剛則為過矣,過則妄也。居四無尚剛之志也,可貞與利貞不同。可貞謂其所處可貞固守之,利貞謂利於貞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 :貞,正而固也。曰“利貞”,則訓“正”字而兼“固”字之義;曰“不可貞”,則專訓“固”字而無“正”字之義。九四陽剛健體,下無應與,可貞正守之,而其佔不可有為也。
何氏楷曰 :四剛陽而居幹體,本自無妄者也。可貞固守此,則無咎。初九之“無妄往吉”,行乎其所當行者也;九四之“可貞無咎”,止乎其所當止者也。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本義
有,猶守也。
程傳
貞,固守之則無咎也。
集說
蘇氏軾曰 :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王氏宗傳曰 :正者人之性也,非外鑠我者,我固有之也。因其固有而不失之,故曰“可貞無咎”。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本義
乾剛中正,以居尊位,而下應亦中正,無妄之至也。如是而有疾,勿藥而自愈矣,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九以中正當尊位,下復以中正順應之,可謂無妄之至者也。其道無以加矣。疾,為之病者也。以九五之無妄,如其有疾,勿以藥治,則有喜也。人之有疾,則以藥石攻去其邪,以養其正。若氣體平和,本無疾病,而攻治之,則反害其正矣。故勿藥,則有喜也。有喜,謂疾自亡也。無妄之所謂疾者,謂若治之而不治,率之而不從,化之而不革,以妄而為無妄之疾。舜之有苖,周公之管蔡,孔子之叔孫武叔是也。既已無妄,而有疾之者,則當自如無妄之疾,不足患也。若遂自攻治,乃是渝其無妄而遷於妄也。五既處無妄之極,故惟戒在動,動則妄矣。
案
勿者,禁止之辭。言無妄矣而偶有疾,則亦順其自然而氣自復,勿複用藥以生他候。如人有無妄之災,則亦順其自然而事自平,勿複用智以生他咎也。凡《易》中言“勿”者,皆同義。此爻之疾與六三之災同然,此曰“有喜”者,剛中正而居尊位,德位固不同也。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本義
既已無妄,而復藥之,則反為妄而生疾矣。試,謂少嘗之也。
程傳
人之有妄,理必脩改。既無妄矣,復藥以治之,是反為妄也,其可用乎?故云“不可試也”。試,暫用也,猶曰少嘗之也。
集說
林氏希元曰 :既無妄而復藥,則為以無妄之疾試無妄之藥,反為妄而生疾矣。然則所處既當於理,豈可因非意之事而改圖乎?
錢氏志立曰 :九五陽剛中正,本無致疾之道,而有疾焉,此無妄之疾也。惟守正安常以處之,疾且自去。而試之藥焉,則必以吾之常者為非,而悉反其道,斯紛紛召疾之方至矣。故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本義
上九非有妄也,但以其窮極而不可行耳,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上九居卦之終,無妄之極者也。極而復行,過於理也。過於理,則妄也。故上九而行,則有過眚而無所利矣。
集說
龔氏煥曰 :無妄者,實理自然之謂。循是理則吉,拂是理則兇。初“往吉”,二“利有攸往”,循是理而動者也;四“可貞無咎”,守是理而不動者也;三有災,五有疾,不幸而遇無故非意之事,君子亦聽之而已,守是理而不為動者也。或動或靜,惟理是循,所以為無妄。上九居無妄之極,不可有行。若不循理而動,則反為妄矣。其有眚而不利也,宜哉。
何氏楷曰 :彖所謂“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者,正指此爻而言。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程傳
無妄既極而復加進,乃為妄矣。是窮極而為災害也。
集說
趙氏玉泉曰 :無妄之行宜無災矣,但處時之窮,則有其德而無其時,故有災也。
何氏楷曰 :無妄之行,猶彖傳所云“無妄之往”。上九幹之窮與幹亢龍義同,故二小象亦同。以其意於行,故曰“眚”;以其時位使然,故曰“災”。
總論
- 胡氏炳文曰 :六爻皆無妄也。特初九得位而為震動之主,時之方來,故“無妄往吉”;上九失位而居幹體之極,時已去矣,故其行雖無妄,有眚無攸利。是故善學《易》者,在識時。初曰吉,二曰利,時也;三曰災,五曰疾,上曰眚,非有妄以致之也,亦時也。初與二皆可往,時當動而動也;四可貞,五勿藥,上“行有眚”,時當靜而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