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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水渙

程傳

〈渙序卦〉:“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說》則舒散也,人之氣,憂則結聚,說則舒散,故說有散義。《渙》所以繼《兌》也。為卦,巽上坎下,風行於水上,水遇風則渙散,所以為《渙》也。”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本義

渙散也,為卦下坎上巽,風行水上,離披解散之象,故為渙。其變則本自漸卦,九來居二而得中,六往居三得九之位而上同於四,故其佔可亨。又以祖考之精神既散,故王者當至於廟以聚之。又以巽木坎水舟楫之象,故利涉大川。其曰“利貞”,則佔者之深戒也。

程傳

渙,離散也。人之離散由乎中,人心離則散矣。治乎散亦本於中,能收拾人心則散可聚也。故卦之義皆主於中。利貞,合渙散之道,在乎正固也。

渙與萃對,假廟者所以聚鬼神之既散也;涉川者所以聚人力之不齊也。蓋盡誠以感格,則幽明無有不應;秦越而共舟,則心力無有不同。此二者,渙而求聚之大端也。然不以正行之,則必有黷神犯難之事故,曰“利貞”。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於帝,立廟

本義

皆所以合其散。

程傳

風行水上有渙散之象,先王觀是象,救天下之渙散,至於享帝立廟也。收合人心,無如宗廟祭祀之報出於其心,故享帝立廟,人心之所歸也。系人心合離散之道,無大於此。

集說

  • 程子曰 :萃、渙皆享於帝立廟,因其精神之聚而形於此,為其渙散,故立此以收之。

  • 呂氏大臨曰 :風行水上,波瀾必作,振盪離散不寧之時,王者求以合其散,莫若反其本,享帝立廟,所以明天人之本也。

彖曰:渙 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本義

以卦變釋卦辭。

程傳

渙之能亨者,以卦才如是也。渙之成渙,由九來居二六上,居四也。剛陽之來,則不窮極於下而處得其中;柔之往,則得正位於外而上同於五之中。巽順於五,乃上同也。四五君臣之位,當渙而比,其義相通同。五乃從中也。當渙之時,而守其中,則不至於離散,故能亨也。

集說

  • 王氏弼曰:二以剛來居內,而不窮於險;四以柔得位乎外,而與上同。內剛而無險困之難,外順而無違逆之乖,是以亨也。

  • 孔氏穎逹曰:此就九二剛徳居險,六四得位從上,釋所以能釋險難而致亨通。

  • 馮氏椅曰:以二四往來明卦義,不窮、上同明亨。剛來不窮,即需剛徤不陷義,不困窮之象。

  • 林氏希元曰: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是六四之柔得位乎外卦而上同九五。四五同徳,斯足以濟渙矣,故亨。本義已定,語錄雖謂未穩而未及更改。

剛來而不窮者,固其本也;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致其用也。固本則保聚有其基,致用則聫屬有其具。

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

本義

中謂廟中。

程傳

王假有廟之義,在萃卦詳矣。天下離散之時,王者收合人心,至於有廟,乃是在其中也。在中謂求得其中,攝其心之謂也。中者,心之象。剛來而不窮,柔得位而上同,卦才之義皆主於中也。王者拯渙之道,在得其中而已。孟子曰:“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亨帝立廟,民心所歸從也。歸人心之道,無大於此,故云“至於有廟,拯渙之道極於此也”。

集說

  • 何氏楷曰:王乃在中者,非在廟中之謂。王者之心渾然在中,則不薦之孚,直有出於儀文之外者,宜其精神之與祖考相為感格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程傳

治渙之道,當濟於險難,而卦有乘木濟川之象。上巽木也,下坎水大川也。利涉險以濟渙也。木在水上,乘木之象。乘木所以涉川也,涉則有濟渙之功。卦有是義,有是象也。

集說

  • 胡氏炳文曰:易以巽言利涉大川者三,皆以木言。益曰“木道乃行”,中孚曰“乘木舟虛”,渙曰“乘木有功也”。十三卦舟楫之利,獨取諸渙,亦以此也。

王乃在中,謂九五居中,便含至誠感格之意;乘木有功,謂木在水上,便含濟險有具之意。

初六:用拯馬壯,吉

本義

居卦之初,渙之始也。始渙而拯之,為力既易,又有壯馬,其吉可知。初六非有濟渙之才,但能順乎九二,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六居卦之初,渙之始也。始渙而拯之,又得馬壯,所以吉也。六爻獨初不雲渙者,離散之勢辨之宜早,方始而拯之,則不至於渙也,為教深矣。馬人之所託也,託於壯馬,故能拯渙。馬謂二也,二有剛中之才,初陰柔順,兩皆無應,無應則親比相求。初之柔順而託於剛中之才以拯其渙,如得壯馬以致遠,必有濟矣,故吉也。渙拯於始為力則易,時之順也。

集說

  • 王氏宗傳曰 :居渙散之初,則時未至於渙也。當此之時,順此之勢而亟救之,則用拯之道得矣,故必馬壯而後吉。

  • 胡氏炳文曰 :五爻皆言渙,初獨不言者,救之尚早,可不至於渙也。

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程傳

初之所以吉者,以其能順從剛中之才也。始渙而用拯,能順乎時也。

集說

  • 郭氏雍曰 :初六難之始也,方難之始而拯之,無不濟矣。天下之事,辦之於早,則順而易舉。故傳曰:“初六之吉,順也。”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

本義

九而居二,宜有悔也。然當渙之時,來而不窮,能亡其悔者也。故其象佔如此。蓋九奔而二機也。

程傳

諸爻皆雲渙,謂渙之時也。在渙離之時而處險中,其有悔可知。若能奔就所安,則得悔亡也。機者,俯憑以為安者也,俯就下也,奔急往也。二與初雖非正應,而當渙離之時,兩皆無與,以陰陽親比相求,則相賴者也。故二目初為機,初謂二為馬。二急就於初以為安,則能亡其悔矣。初雖坎體而不在險中也。或疑初之柔㣲何足賴,蓋渙之時合力為勝。先儒皆以五為機,非也,方渙離之時,二陽豈能同也。若能同,則成濟渙之功當大,豈止悔亡而已。機謂俯就也。

集說

  • 郭氏雍曰 :大二之剛自外來而得中,得去危就安之義,故有奔其機之象。惟得中就安,故彖傳所以言不窮也。

  • 朱子語類雲 :九二“渙奔其機”,以人事言之,是來就安處。

聚渙者先固其本,以剛中居內,固本之象也。機者,所以憑而坐也,有所憑依而安居,然後可以動而不窮矣。

象曰:渙奔其機,得願也

程傳

渙散之時,以合為安。二居險中,急就於初,求安也。賴之如機,而亡其悔,乃得所願也。

集說

  • 王氏宗傳曰 :當渙之時,以陽剛來居二,二安靜之位也,故有“奔其機”之象。夫惟安靜,然後能一天下之動。五奠王居於上,而二奔其機於下,各得所安,此所以能合天下之渙也。

六三:渙其躬,無悔

本義

陰柔而不中正,有私於己之象也。然居得陽位,志在濟時,能散其私以得無悔,故其佔如此。大率此上四爻皆因渙以濟渙者也。

程傳

三在渙時,獨有應與,無渙散之悔也。然以陰柔之質,不中正之才,上居無位之地,豈能拯時之渙而及人也?止於其身,可以無悔而已。上加“渙”字,在渙之時,躬無渙之悔也。

集說

  • 王氏申子曰 :自此以上四爻,皆因渙以拯渙者。謂渙其所當渙,則不當渙者聚矣。案易中六三應上九,少有吉義,惟當渙時,則有應於上者,忘身徇上之象也。蹇之二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亦以當蹇難之時,而與五相應,此爻之義同之。

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程傳

志應於上,在外也。與上相應,故其身得免於渙而無悔。悔亡者,本有而得亡;無悔者,本無也。

集說

  • 黃氏淳耀曰 :外指天下言,惟躬之渙,所以能濟天下之渙;惟志在天下之渙,所以有躬之渙也。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

本義

居陰得正,上承九五,當濟渙之任者也。下無應與,為能散其朋黨之象。佔者如是,則大善而吉。又言能散其小群以成大群,使所散者聚而若丘,則非常人思慮之所及也。

程傳

渙四五二爻義相須,故通言之。彖故曰“上同也”。四巽順而正,居大臣之位;五剛中而正,居君位。君臣合力,剛柔相濟,以拯天下之渙者也。方渙散之時,用剛則不能使之懷附,用柔則不足為之依歸。四以巽順之正道,輔剛中正之君,君臣同功,所以能濟渙也。天下渙散而能使之群聚,可謂大善之吉也。“渙有丘,匪夷所思”,讚美之辭也。丘,聚之大也。方渙散而能致其大聚,其功甚大,其事甚難,其用至妙,夷常也。非平常之見所能思及也,非賢智孰能如是?

集說

  • 胡氏瑗曰 :天下之渙,起於眾心乖離,人自為群。六四上承九五,當濟渙之任,而居陰得正,下無私應,是大臣秉大公之道,使天下之黨盡散,則天下之心不至於乖散,而兼得以萃聚,故得盡善元大之吉也。

  • 朱子語類雲 :老蘇雲:“渙之六四曰‘渙其群,元吉’。夫群者,聖人之所欲渙以混一天下者也。”此說雖程傳有所不及。如程傳之說,則是群其渙,非渙其群也。蓋當人心渙散之時,各相朋黨,不能混一。惟六四能渙小人之私群,成天下之公道,此所以元吉也。

  • 陳氏琛曰 :天下之所以渙者,多由人心叛上而各締其私也。私黨既散,則公道大行,而勢合於一,如丘陵之高矣。所謂散小群以成大群也。然此必才識之高邁者乃能之,非常人思慮所及也。

孔安國《書序》雲:“丘,聚也。”則“丘”字即訓聚。“渙有丘,匪夷所思”,語氣蓋雲常人徒知散之為散,不知散之為聚也。散中有聚,豈常人思慮之所及乎?世有合群黨以為自固之術者,然徒以私相結,以勢相附耳,非真聚也。及其散也,相背相傾,乃甚於不聚者矣。惟無私者,公道足以服人;惟無邪者,正理可以動眾。此所謂散中之聚,人臣體國者之所當知也。

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程傳

稱元吉者,謂其功德光大也。元吉光大,不在五而在四者,二爻之義通言也。於四言其施用,於五言其成功,君臣之分也。

集說

  • 來氏知德曰 :凡樹私黨者,皆心之闇昧狹小者也。惟無一豪之私,則光明正大,自能渙其群矣。故曰光大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

本義

陽剛中正以居尊位,當渙之時,能散其號令與其居積,則可以濟渙而無咎矣。故其象佔如此。九五巽體有號令之象,汗謂如汗之出而不反也。渙王居,如陸贄所謂散小儲而成大儲之意。

程傳

五與四君臣合德,以剛中正巽順之道治渙,得其道矣。惟在浹洽於人心,則順從也。當使號令洽於民心,如人身之汗浹於四體,則信服而從矣。如是,則可以濟天下之渙,居王位為稱而無咎。大號,大政令也,謂新民之大命,救渙之大政。再雲“渙”,上謂渙之時,下謂處渙,如是則無咎也。在四已言元吉,五惟言稱其位也。渙之四五通言者,渙以離散為害,拯之使合也,非君臣同功合力,其能濟乎?爻義相須,時之宜也。

集說

  • 胡氏瑗曰 :汗者,膚腠之所出,出則宣人之壅滯,愈人之疾。猶上有教令,釋天下之難,使天下各得其所者。九五居至尊之位,為渙散之主,居得其正,履得其中,能出其號令,布其德澤,宣天下壅滯,發天下堙鬱,使天下之人皆信於上,鹹有所歸,所以居位而無悔咎。

  • 朱子語類雲 :聖人就人身上說一汗字為象,不為無意。蓋人君之號令當出乎人君之中心,由中而外,由近而遠,雖至幽至遠之處,無不被而及之,亦猶人身之汗出乎中而浹於四體也。

  • 俞氏琰曰 :散人之疾而使之愈者,汗也;散天下之難而使之愈者,號令也。王居,謂王者所居之位。

  • 何氏楷曰 :王者以天下為一身,欲渙周身之汗,其必有大號以與天下更始,而後可凡大命令之下,大政事之布,大財用之施,以散則為和風,以潤則為甘雨。如人之汗從心而液,無不霑透,則群邪之鬱積盡渙,而天下之險難亦庶乎可解矣。

幾易中“號”字皆當作平聲,為呼號之號。在常人則是哀痛迫切寫情輸心也,在王者則是至誠懇惻發號施令也。“渙王居”,“渙”字當一讀,言其大號也,如渙汗然,足以通上下之壅塞,回周身之元氣,則雖當渙之時,而以王者居之,必得無咎矣。

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程傳

王居謂正位,人君之尊位也。能如五之為,則居尊位為稱而無咎也。

集說

  • 熊氏良輔曰 :天下渙散之時,須人君𤼵號施令,正位乎上,使人心知所歸向,而天下一矣。故曰“王居無咎”,而象曰“正位也”。此與萃“有位”之義同。本義以“渙王居”為“渙其居”,積然當渙散之時,必有為渙之主者,所當從“小象正位”之說。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

本義

上九以陽居渙極,能出乎渙,故其象佔如此。血謂傷害,逖當作惕,與小畜六四同。言渙其血則去,渙其惕則出也。

程傳

渙之諸爻皆無系應,亦渙離之象。惟上應於三,三居險陷之極,上若下從於彼,則不能出於渙也。險有傷害畏懼之象,故云血惕。然九以陽剛處渙之外,有出渙之象,又居巽之極為能巽順於事理,故云若能使其血去其惕出,則無咎也。其者,所有也。渙之時,以能合為功,獨九居渙之極,有系而臨險,故以能出渙、逺害為善也。

集說

  • 王氏弼曰 :逖,逺也,最逺於害,不近侵克,散其憂傷,逺出者也。散患於逺害之地,誰將咎之哉?

  • 朱氏震曰 :逖,逺也。去逖出,一本作“去惕出”,然象曰“逺害”,當從逖矣。

  • 王氏申子曰 :以諸爻文法律之,“渙其血”句也,渙其所傷而免於難。

  • 俞氏琰曰 :當依爻傳作“渙其血”。上居渙終,去坎甚逺而無傷害,故其象為“渙其血”,其佔曰“無咎”。

  • 錢氏一夲曰 :去不復來,逖不復近,出不復入。其於坎血,逺而又逺,何咎之有?

萃以聚為義,故至卦終而猶齎諮涕洟以求萃者,天命之正,人心之安也。渙以離為義,故至卦終而遂逺害離去以避咎者,亦樂天之智,安土之仁也。古之君子不㓗身以亂倫,亦不濡首以蹈禍,各惟其時而已矣。

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程傳

若如象文為“渙其血”,乃與“屯其膏”同也,義則不然。蓋“血”字下脫去字,“血去惕出”,謂能遠害,則無咎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 :上九爻辭“血”與“出”韻葉,皆三字成句,不以“血”連“去”字也。小畜之“血去惕出”與此不同。此“血已散”,不假更去;又“惕”與“逖”文義自殊。據小象言“遠害”也,則“逖”義甚明,不容作“惕”矣。卦中惟上九一爻去險最遠,故其辭如此。 又曰:散其汗以去滯鬱,散其血以遠傷害。

項氏安世曰 :上九爻辭“血”與“出”韻葉,皆三字成句,不以“血”連“去”字也。小畜之“血去惕出”與此不同。此“血已散”,不假更去;又“惕”與“逖”文義自殊。據小象言“遠害”也,則“逖”義甚明,不容作“惕”矣。卦中惟上九一爻去險最遠,故其辭如此。

  • 又曰:散其汗以去滯鬱,散其血以遠傷害。

  • 陳氏友文曰 :坎為血,卦逖遠也。小象“遠害”正是以“遠”釋“逖”字。上雖與三應,然超處渙上,故渙散其血,舍之遠去,去坎險之害而得無咎也。

陳氏友文曰 :坎為血,卦逖遠也。小象“遠害”正是以“遠”釋“逖”字。上雖與三應,然超處渙上,故渙散其血,舍之遠去,去坎險之害而得無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