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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傳》

集說

  • 孔氏穎逹曰 :韓康伯雲序卦之所明非易之蘊也,蓋因卦之次託象以明義。今驗六十四卦二二相偶,非覆即變。覆者表裡視之,遂成兩卦;屯蒙需訟師比之類是也。變者反覆惟成一卦,則變以對之;乾坤坎離大過頤中孚小過之類是也。且聖人本定先後,若元用孔子序卦之意,則不應非覆即變。然則康伯所云因卦之次託象以明義,蓋不虛矣。

  • 張子曰 :序卦相受,聖人作易須有次序。

  • 朱子語類 :問序卦或以為非聖人之書,信乎曰?此沙隨程氏之說也。先儒以為非聖人之蘊,某以為非聖人之精則可謂,非易之蘊則不可。周子分精與蘊字甚分明,序卦卻正是易之蘊,事事夾雜都有在裡面。 問如何謂易之精曰: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這是易之精。 問如序卦中亦見消長進退之義,喚作不是精不得曰:此正是事事夾雜有在裡面,正是蘊。須是自一個生出,以至於無窮,便是精。

卦之所以序者必自有故,而孔子以義次之。就其所次,亦足以見天道之盈虛消長,人事之得失存亡,國家之興衰理亂。如孔氏朱子之言皆是也。然須知若別為之序,則其理亦未嘗不相貫。如蓍筮之法,一卦可變為六十四卦,隨其所遇而其貞與悔皆可以相生。然後有以周義理而極事變,故曰天下之能事畢也。孔子蓋因序卦之次以明例,所謂舉其一隅焉爾。神而明之,則知易道之周流而趨時無定,且知筮法之變通而觸類可長。此義蓋易之旁通至極處也。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集說

  • 項氏安世曰 :屯不訓盈也,當屯之時,剛柔始交,天地絪縕,雷雨動盪,見其氣之充塞是也,是以謂之盈。爾故謂之盈者,其氣也;謂之物之始生者,其時也;謂之難者,其事也。若屯之訓,紛紜盤錯之義云爾。

屯者物之始生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集說

  • 孔氏穎逹曰 :上言屯者盈也,釋屯次乾坤,其言已畢,更言屯者物之始生者,開說下物生必蒙,直取始生之意,非重釋屯之名也。

  • 朱氏震曰 :蒙冥昧也,物生者必始於冥昧,勾萌胎卵是也,故次之以蒙。童蒙也,物如此稚也。 又曰:飲食必有訟,乾餱以愆,豕酒生禍,有血氣者必有爭心,故次之以訟。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

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集說

  • 韓氏伯曰 :眾起而不比則爭無由息,必相親比而後得寧。

  • 項氏安世曰 :師比二卦相反,師取伍兩卒旅師軍之名,比取比閭族黨州鄉之名。師以眾正為義,比以相親為主。

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本義

晁氏雲:鄭無而泰二字。

集說

  • 姚氏信曰 :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有禮然後泰,泰然後安也。

  • 項氏安世曰 :履不訓禮,人所履未有外於禮者,外於禮則非所當履,故以履為有禮也。上天下澤,亦有禮之名分焉。

  • 胡氏一桂曰 :乾坤至履,十變陰陽之氣一週矣。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集說

  • 郭氏雍曰 :以謙有大,則絕盈滿之累,故優遊不迫而暇豫也。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

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

集說

  • 韓氏伯曰 :可大之業,由事而生。

  • 朱氏震曰 :以喜隨人,必有所事;臣事君子,事父婦事夫,弟子事師;非樂於所事者,其肯隨乎。

  • 項氏安世曰 :蠱不訓事,壊則萬事生矣;事因壞而起,故以蠱為事之先。 又曰:臨不訓大,大者以上臨下,以大臨小;凡稱臨者,皆大者之事,故以大釋之。若豐者大也,則真訓大矣。

  • 又曰:臨不訓大,大者以上臨下,以大臨小;凡稱臨者,皆大者之事,故以大釋之。若豐者大也,則真訓大矣。

  • 吳氏澄曰 :因蠱之有事,而後有臨之盛大也。

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

集說

  • 崔氏憬曰 :言德業大者,可以觀於人也。

  • 蘇氏軾曰 :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際,所謂合也,直情而行,謂之苟;禮以飾情,謂之賁;苟則易合,易則相瀆;相瀆則易以離;賁則難合,難合則相敬;相敬則能久;飾極則文勝而實衰,故剝。

  • 張氏栻曰 :賁飾則貴於文,文之太過,則又滅其質而有所不通,故致飾則亨,有所盡。

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集說

  • 崔氏憬曰 :物復其本,則為誠實,故言復則無妄矣。

  • 周子曰 :不善之動,妄也;妄復則無妄矣;無妄則誠矣,故無妄次復。

  • 郭氏忠孝曰 :健為天德,大畜止健,畜天德也,故曰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不能畜天德,則見於有為者,不能無妄,故天德止於大畜而動於無妄也。

  • 閻氏彥升曰 :無妄然後可畜,所畜者在德,故曰大。

  • 餘氏芑舒曰 :自有事而大,大而可觀,可觀而合,合而飾,所謂忠信之薄而偽之始也,故一變而為剝;剝而復,則真實獨存而不妄矣。

  • 何氏楷曰 :不妄與無妄,當辨由不妄然後能無妄也。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集說

  • 蘇氏軾曰 :養而不用其極,必動;動而不已,其極必過。

  • 閻氏彥升曰 :養者,君子所以成已;動者,君子所以應物;然君子處則中立,動則中行,豈求勝物哉?及其應變,則有時或過,故受之以大過。

  • 林氏希元曰 :不專一則不能直遂,不翕聚則不能發散,故必有養然後能動;不養則不可以動。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即此理也。故受之以大過;大過即動也,以大過之才,當大過之時而行大過之事,是之謂動而本於養也。

  • 姜氏寶曰 :無所養則其體不立,不可舉動以應大事;惟養充而動,動必有大過,人者矣。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

集說

  • 幹氏寶曰 :此詳言人道三綱六紀,有自來也。人有男女陰陽之性,則自然有夫婦配合之道;陰陽化生血體相傳,則自然有父子之親;以父立君,以子資臣,則必有君臣之位;有君臣之位,故有上下之序;有上下之位,則必禮以定其體,義以制其宜。明先王制作,蓋取之於情者也。上經始於乾坤,有生之本也;下經始於鹹恆,人道之首也。易之興也,當殷之末世,有妲己之禍;當週之盛德,有三母之功。以言天不地,不生;夫不婦,不成;相須之至,王教之端,故詩以闗睢為國風之始,而易於鹹恆備論禮義所由生也。

  • 朱子語類 :問禮義有所錯,錯字陸氏兩音如何曰?只是作措字,謂禮義有所設施耳。

  • 吳氏澄曰 :此言鹹所以為下經之首也。夫婦謂鹹卦,先言天地萬物男女者,有夫婦之所由也;後言父子君臣上下者,有夫婦之所致也。有夫婦則其所生為父子,由家而國,雖非父子也,而君尊臣卑之分如父子也;由國而天下,雖非君臣而上貴下賤之分如君臣也。禮義所以分別尊卑貴賤之等,錯猶置也。乾坤鹹不出卦名者,以其為上下經之首卦,特別言之。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集說

  • 郭氏忠孝曰 :傷乎外者必反其家,蓋行有不得於人,則反求諸己。

  • 閻氏彥升曰 :知進而已,不知消息盈虛與時偕行,則傷之者至矣,故受之以明夷。以利合者,迫窮禍患害相棄也;以天屬者,迫窮禍患害相收也。明夷之傷,豈得不反於家人乎?

  • 何氏楷曰 :晉與漸皆進,進必有歸者,先以艮進,必有傷者,先以壯也。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

集說

  • 周子曰 :家人離必起於婦人,故睽次家人,以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也。

  • 朱子語類 :問緩字恐不是遲緩之緩,乃是懈怠之意,故曰解緩也。曰:緩是散漫意,問如縱弛之類,曰:然。

  • 項氏安世曰 :凡言屯者皆以為難,而蹇又稱難者,卦皆有坎也。然屯動乎險中,行乎患難者也;蹇見險而止,但為所阻難,而不得前耳,非患難之難也。故居屯者必以經綸濟之,遇蹇者待其解緩而後前。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集說

  • 朱氏震曰 :益久必盈,盈則必決,堤防是已,故次之以夬。

  • 胡氏一桂曰 :鹹恆十變為損益,亦猶乾坤十變為否泰也。

  • 俞氏琰曰 :損益盛衰若循環然,損而不已天道復還,故必益;益而不已則所積滿盈,故必決。此乃理之常也。損之後繼以益,深谷為陵之意也;益之後繼以夬,髙岸為谷之意也。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集說

  • 崔氏憬曰 :冥升在上則窮,故言升而不已必困也。

  • 張氏栻曰 :天下之物散之則小,合而聚之則積;小以成其髙大,故聚而上者為升也。

  • 項氏安世曰 :物相遇而聚者,彼此之情交相會也,以眾言之也;比而有所畜者,系而止之也,自我言之也。畜有止而聚之義,聚者不必止也。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集說

  • 朱氏震曰 :井在下者也,井久則穢濁不食,治井之道革去其害,井者而已。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

集說

  • 閻氏彥升曰 :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漸者進也,進必有歸。何也?曰:晉所謂進者,有進而已,此進必有傷也;漸之所謂進者,漸進而已,烏有不得所歸者乎?

  • 朱氏震曰 :前曰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此曰得其所歸者必大,大有次同人者,處大之道也;豐次歸妹者,致大之道也。

得其所歸猶言得其所依歸也,婦得賢夫而配之,臣得聖君而事之,皆得其所歸之謂故同人之物必歸焉者,人歸已也;此之得其所歸者,已歸人也;兩者皆足以致事業之大。

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集說

  • 郭氏雍曰 :動極而止,止極復進,進極必傷,進以漸則有歸,歸得其所則大,窮其大則必失,蓋非有大以謙故也。

  • 張氏栻曰 :旅者親寡之時,無所容也,惟巽然後得所入,故受之以巽,而巽者入也。

  • 俞氏琰曰 :大而能謙,則豫;大而至於窮極,則必失其所安,故豐後繼以旅。

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

集說

  • 張氏栻曰 :入於道故有見而說,故受之以兌;惟說於道,故推而及人說,而後散,故受之以渙。

  • 項氏安世曰 :人之情相拒則怒,相入則說,故入而後說之。

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集說

  • 韓氏伯曰 :孚信也,既已有節,則宜信以守之;守其信者,則失貞而不諒之道,而以信為過,故曰小過也。

  • 項氏安世曰 :有其信猶書所謂有其善言,以此自負而居有之也;自恃其信者,其行必果,而過於中。

  • 吳氏澄曰 :過者行動而逾越之也,故大過雲動,小過雲行;凡行動未至其所為未及,既至其所為至,既至而又動又行,則為逾越其所至之地也,而過也。

  • 蔡氏清曰 :節而信之必立為節制,於此上之人當信而守之;下之人當信而行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若果於自信,則於事不加詳審,而在所必行矣,能免於過乎?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集說

  • 韓氏伯曰 :行過乎恭,用過乎儉,可以矯世勵俗,有所濟也。

  • 項氏安世曰 :大過則逾越常理,故必至於陷;小過或可濟事,故有濟而無陷也。坎離之交謂之既濟,此生生不窮之所從出也,而聖人猶以為有窮也。又分之以為未濟,此即鹹感之後繼之以恆久之義也。蓋情之交者不可以久而無弊,故必以分之正者終之。

總論

  • 王氏通中說 :贊易至序卦曰,大哉時之相生也,逹者可與幾矣。至雜卦曰,旁行而不流,守者可與存義矣。

  • 邵子曰 :乾坤天地之本,坎離天地之用,是以易始於乾坤,中於坎離,終於既未濟。而泰否為上經之中,鹹恆為下經之首,皆言乎其用也。 又曰:乾坤坎離為上篇之用,兌艮震巽為下篇之用也,頤中孚大過小過為二篇之正也。 又曰:自乾坤至坎離,以天道也;自鹹恆至既濟未濟,以人事也。

  • 又曰:乾坤坎離為上篇之用,兌艮震巽為下篇之用也,頤中孚大過小過為二篇之正也。

  • 又曰:自乾坤至坎離,以天道也;自鹹恆至既濟未濟,以人事也。

  • 程子 :上下篇義曰,乾坤天地之道,陰陽之本,故為上篇之首。坎離陰陽之成質,故為上篇之終。鹹恆夫婦之道,生育之本,故為下篇之首。未濟坎離之合,既濟坎離之交,合而交則生物,陰陽之成功也,故為下篇之終。二篇之卦既分,而後推其義以為之次序,卦是也。卦之分則以陰陽,陽盛者居上,陰盛者居下。所謂盛者,或以卦或以爻,卦與爻取義有不同。如剝以卦言,則陰長陽剝也;以爻言,則陽極於上,又一陽為眾陰主也。如大壯以卦言,則陽長而壯;以爻言,則陰盛於上,用各於其所,不相害也。幹父也,莫亢焉,坤母也,非幹無與為敵也。故卦有幹者居上篇,有坤者居下篇。而復陽生臨陽長觀陽盛剝陽極,則雖有坤而居上。姤陰生遁陰長大壯陰盛夬陰極,則雖有幹而居下。其餘有幹者皆在上篇,泰否需訟小畜履同人大有無妄大畜也有坤而在上篇,皆一陽之卦也。卦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故一陽之卦皆在上篇,師謙豫比復剝也。其餘有坤者皆在下篇,晉明夷萃升也。卦一陰五陽者皆有幹也,又陽眾而盛也,雖眾陽說於一陰,說之而已,非如一陽為眾陰主也。王弼雲:一陰為之主,非也。故一陰之卦皆在上篇,小畜履同人大有也。卦二陽者有坤則居下篇,小過雖無坤,陰過之卦也,亦在下篇。其餘二陽之卦皆一陽生於下而逹於上,又二體皆陽,陽之盛也,皆在上篇,屯蒙頤習坎也。陽生於下,謂震坎在下,震生於下也,坎始於中也逹於上,謂一陽至上或得正位,生於下而上逹,陽暢之盛也。陽生於下而不逹於上,又陰眾而陽寡,復失正位,陽之弱也,震也解也,上有陽而下無陽,無本也,艮也蹇也。震坎艮以卦言則陽也,以爻言則皆始變㣲也,而震之上艮之下無陽,坎則陽陷皆非盛也,惟習坎則陽上逹矣,故為盛卦。二陰者有幹則陽盛可知,需訟大畜無妄也。無干而為盛者,大過也離也,大過陽盛於中,上下之陰弱矣,陽居上下則綱紀於陰,頤是也。陰居上下不能主制於陽而反弱也,必上下各二陰中惟兩陽然後為勝,小過是也。大過小過之名可見也,離則二體上下皆陽,陰實麗焉,陽之盛也。其餘二陰之卦二體俱陰,陰盛也,皆在下篇,家人睽革鼎㢲兌中孚也。卦三陰三陽者敵也,則以義為勝,陰陽尊卑之義,男女長少之序,天地之大經也。陽少於陰而居上,則為勝,蠱少陽居長陰上,賁少男在中女上,皆陽盛也。坎雖陽卦而陽為陰所陷溺也,又與陰卦重陰盛也,故陰陽敵而有坎者皆在下篇,困井渙節既濟未濟也。或曰一體有坎尚為陽陷,二體皆坎反為陽盛何也?曰:一體有坎,陽為陰所陷,又重於陰也。二體皆坎,陽生於下而逹於上,又二體皆陽,可謂盛矣。男在女上乃理之常,未為盛也。若失正位而陰反居尊,則弱也,故恆損歸妹豐皆在下篇,女在男上陰之勝也。凡女居上者皆在下篇,鹹益漸旅困渙未濟也。唯隨與噬嗑則男下女非女勝男也,故隨之彖曰剛來而下柔,噬嗑彖曰柔得中而上行,長陽非少陰可敵以長男下中少女故為下之若長少敵勢力侔,則陰在上為陵陽在下為弱,鹹益之類是也。鹹亦有下女之象,非以長下少也,乃二少相感以相與所以致陵也,故有利貞之戒。困雖女少於男,乃陽陷而為陰揜無相下之義也。小過二陽居四陰之中,則為陰盛中孚二陰居四陽之中而不為陽盛何也?曰:陽體實中乎中虛也。然則頤中四陰不為虛乎?曰:頤二體皆陽卦而本末皆陽盛之至也,中孚二體皆陰卦上下各二陽不成本末之象,以其中虛故為中孚,陰盛可知矣。

  • 項氏安世曰 :上經言天地生萬物以氣而流形,故始於乾坤,終於坎離,言氣化之本也。下經言萬物之相生以形而傳氣,故始於鹹恆,終於既濟未濟,言夫婦之道也。

  • 蔡氏清曰 :序卦之義有相反者有相因者,相反者極而變者也,相因者其未至於極者也,總不出此二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