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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為雷

程傳

〈震〉序卦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鼎》者,器也。《震》為長男,故取主器之義而繼《鼎》之後。長子傳國家繼位號者也,故為主器之主。序卦取其一義之大者為相繼之義。《震》之為卦,一陽生於二陰之下,動而上者也,故為《震》。震動也。不曰動者,《震》有動而奮發、震驚之義。乾坤之交,一索而成《震》,生物之長也,故為長男。其象則為雷,其義則為動。雷有震奮之象,動為驚懼之義。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本義

震動也,一陽始生於二陰之下,震而動也。其象為雷,其屬為長子。震有亨道,震來當震之來時也,虩虩恐懼驚顧之貌。震驚百里,以雷言。匕所以舉鼎實,鬯以秬黍酒和鬱金所以灌地降神者也。不喪匕鬯,以長子言也。此卦之佔為能恐懼則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程傳

陽生於下而上進,有亨之義。又震為動,為恐懼,為有主。震而奮發,動而進,懼而修,有主而保大,皆可以致亨。故震則有亨。當震動之來,則恐懼不敢自寧,旋顧周慮,虩虩然也。虩虩,顧慮不安之貌。蠅虎謂之虩者,以其周環顧慮不自寧也。處震如是,則能保其安裕,故笑言啞啞。啞啞,言笑和適之貌。震驚百里,不喪匕鬯,言震動之大而處之之道。動之大者莫若雷,震為雷,故以雷言。雷之震動,驚及百里之遠人,無不懼而自失。雷聲所及百里也,唯宗廟祭祀執匕鬯者,則不致於喪失。人之致其誠敬,莫如祭祀。匕以載鼎實升之於爼,鬯以灌地而降神。方其酌祼以求神,薦牲而祈享,盡其誠敬之心,則雖雷震之威不能使之懼而失守。故臨大震懼能安而不自失者,唯誠敬而已。此處震之道也。卦才無取,故但言處震之道。

集說

  • 幹氏寶曰 :祭禮薦陳甚多,而經獨言不喪匕鬯者,匕牲體薦,鬯酒人君所自親也。

  • 胡氏瑗曰 :百里雷聲之所及也。匕者,宗廟之器,以棘木為之,似畢而無兩岐,所以舉鼎之實而升於爼也。鬯者,以鬱金草和酒而有芬芳調鬯之氣。

  • 胡氏炳文曰 :震驚百里,以震為雷取象;不喪匕鬯,以長子主器取象。震亨謂震有亨之道,又自以震來虩虩釋震字,以笑言啞啞以下釋亨字。

  • 蔡氏清曰 :震來當震之來時也,以心言,謂事之可懼而吾懼之也。其震懼之也,虩虩然。非震來而後虩虩也,虩虩所以狀其震來也。或曰“來者自外來也”,故爻雲“震來厲”,又云“震不於其躬,於其鄰”。此說非惟昧卦辭“震來”之義,亦失卦名“震”字之義矣。蓋震之來,來猶至也,固亦有其事。然震之至,則在我也。六二“震來厲”,謂當震之來而危厲,此震來正與卦辭旨同。至於“震不於其躬”,本義分明有“恐懼脩省”字,其與卦辭同益明矣。凡有所事者,皆當懼。懼便是震來也。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執事便敬,所以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又曰:震來虩虩以心言,震驚百里以事言,不喪匕鬯不懼也。不懼由於能懼。

  • 餘氏本曰 :震驚百里只是足“笑言啞啞”一句意,大意謂人平時若能恐懼,則可以致福,雖卒然禍變之來,亦無可畏也。

震來之義,蔡氏得之矣。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脩省

程傳

洊,重襲也。上下皆震,故為洊雷。雷重仍,則威益盛。君子觀洊雷威震之象,以恐懼自脩飭,循省也。君子畏天之威,則脩正其身,思省其過咎而改之。不唯雷震,凡遇驚懼之事,皆當如是。

集說

  • 項氏安世曰 :恐懼脩省,所謂洊也。人能恐懼,則既震矣;又脩省焉,洊在其中矣。

  • 胡氏炳文曰 :恐懼作於心,脩省見於事。脩,克治之功;省,審察之力。

恐懼脩省者,君子之洊雷也。非遇雷震而恐懼也,須從項氏之說理解。

彖曰:震,亨

本義

震有亨道,不待言也。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本義

恐致福,恐懼以致福也;則,法也。

程傳

震自有亨之義,非由卦才。震來而能恐懼,自修自慎,則可反致福吉。笑言啞啞,言自若也。由能恐懼而後自處有法則也,有則則安而不懼矣,處震之道也。

集說

  • 董氏曰 :致福雲者,見君子常以危為安也。有則雲者,見君子不以忽忘敬也。

  • 李氏過曰 :有則,謂君子所履出處語默皆有常則,不以恐懼而變也。

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本義

程子以為“邇也”下,脫“不喪匕鬯”四字,今從之。“出”,謂繼世而主祭也。或雲,出即鬯字之誤。

程傳

雷之震及於百里,遠者驚,邇者懼,言其威遠大也。彖文脫“不喪匕鬯”一句,卦辭雲“不喪匕鬯”,本謂誠敬之至,威懼不能使之自失。彖以長子宜如是,因承上文用長子之義通解之,謂其誠敬能不喪匕鬯,則君出而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也。長子如是,而後可以守世祀承國家也。

集說

  • 朱子語類雲 :震便自是亨,震來虩虩是恐懼顧慮,而後便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便也不喪匕鬯。文王語已是解震亨了,孔子又自說長子事。

  • 丘氏富國曰 :驚者,卒然遇之而動乎外;懼者,惕然畏之而變於中。

  • 張氏清子曰 :出者,即說卦“帝出乎震”之謂;主者,即序卦“主器莫若長子”之謂。若舜之“烈風雷雨弗迷”,可以出而嗣位矣。

  • 蔡氏清曰 :懼深於驚,遠近之別也。

  • 楊氏啟新曰 :幹者自強而已矣,而曰惕;震者動而已矣,而曰懼。惕之為強也,見惕之非惴懾也;懼之為動也,見懼之非驚恐也。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本義

成震之主,處震之初,故其佔如此。

程傳

初九,成震之主,致震者也。在卦之下,處震之初,知震之來當震之始。若能以為恐懼而周旋顧慮,虩虩然不敢寧止,則終必保其安吉。故後笑言啞啞也。

集說

  • 石氏介曰 :初九有陽明之德,居震之始,是能先戒懼者,故繇彖所言此爻當之。

  • 胡氏炳文曰 :初九在內卦之內,震之主也,故辭與卦同。蓋震之用在下,而重震之初又最下者,所以為震之主也。

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程傳

震來而能恐懼周顧,則無患矣。是能因恐懼而反致福也。因恐懼而自脩省,不敢違於法度,是由震而後有法則,故能保其安吉而笑言啞啞也。

集說

  • 範氏仲淹曰 :君子之懼於心也,思慮必愼,其始則百志弗違於道;懼於身也,進退不履於危,則百行弗罹於禍。故初九震來而致福,愼於始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本義

六二乘初九之剛,故當震之來而危厲也。億字未詳,又當喪其貨貝而升於九陵之上。然柔順中正,足以自守,故不求而自獲也。此爻佔具象中,但九陵七日之象則未詳耳。

程傳

六二居中得正,善處震者也。而乘初九之剛,九震之主,震剛動而上奮,孰能御之?厲猛也,危也。彼來既猛,則已處危矣。億度也,具所有之資也。躋,升也。九陵,陵之高也。逐,往追也。以震來之厲,度不能當而必喪其所有,則升至高以避之也。九言其重,岡陵之重高之至也,九重之多也,如九天九地也。勿逐,七日得。二之所貴者中正也。遇震懼之來,雖量勢巽避,當守其中正,無自失也。億之必喪也,故遠避以自守,過則復其常矣。是勿逐而自得也。逐即物也,以已即物失其守矣,故戒勿逐。避遠自守,處震之大方也。如二者當危懼而善處者也。卦位有六七,乃更始事既終,時既易也。不失其守,雖一時不能御其來,然時過事已,則復其常,故云七日得。

集說

  • 鄭氏汝諧曰 :億度也,度寶貨之可喪而喪之,不憚九陵之險而升之,避害以自全,靜退以觀變,事定則必得其所謂安利也。

  • 楊氏簡曰 :六二乘初九之剛,不可安處,故億喪具往而躋於九陵。雖今未得,至於歷七日,則時當得矣。勿用逐也。避難曲折有如此者,昔太王既不可御狄,不可安處,去而邑於岐山之下,而他日興周焉,此象也。

  • 蔣氏悌生曰 :億度也,事未至未著而先謀度之謂億。

  • 楊氏啟新曰 :喪自喪之也,躋於九陵,飄然遠舉之意。人之所以常蹈禍者,利耳。遠利而自處於高,豈惟無厲,所喪者可以不久而獲矣。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程傳

當震而乘剛,是以彼厲而已危。震剛之來,其可御乎?

集說

  • 胡氏炳文曰 :屯六二、豫六五、噬嗑六二、困六三、震六二皆言乘剛,惟困六三乘坎之中爻,其餘皆乘震之初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

本義

蘇蘇,緩散自失之狀。以陰居陽,當震時而居不正,是以如此。佔者若因懼而能行,以去其不正,則可以無眚矣。

程傳

蘇蘇,神氣緩散自失之狀。三以陰居陽,不正處。不正於平時且不能妄,況處震乎?故其震懼而蘇蘇然。若因震懼而能行去不正而就正,則可以無過眚(過也)。三行則至四正也,動以就正為善,故二“勿逐”則自得,三能行則無眚。以不正而處震,懼有眚可知。

集說

  • 趙氏光大曰 :當震時而懼益甚,精神渙散,故為震蘇蘇之象。然天下不患有憂懼之時,而患無脩省之功。若能因此懼心而行,則持身無妄動,應事有成規,又何眚之有?

  • 楊氏啟新曰 :震而不行,徒震耳。行者改圖也,此恐懼所以脩省也。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程傳

其恐懼自失,蘇蘇然。由其所處不當故也,不中不正,其能安乎?

震當虩虩,不當蘇蘇。六三當重震之閒,正奮厲以有為之時也,而以陰不中正處之,至於蘇蘇緩散,故曰位不當。

九四:震遂泥

本義

以剛處柔,不中不正,陷於二陰之閒,不能自震也。遂者,無反之意;泥,滯溺也。

程傳

九四居震動之時,不中不正,處柔失剛健之道,居四無中正之德,陷溺於重陰之閒,不能自震奮者也。故云“遂泥”,泥滯溺也。以不正之陽而上下重陰,安能免於泥乎?遂無反之意,處震懼則莫能守也,欲震動則莫能奮也。震道亡矣,豈復能光亨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 :初九以一陽動乎二陰之下,得震之本象,故其福與卦辭合。九四以一陽動乎四陰之中,則震變成坎,震而遂陷於泥也。

  • 胡氏炳文曰 :初與四皆震之所以為震者,然震之用在下,四溺於陰柔之中,故震之亨在初而不在四。

卦爻“震”字雖以人心為主,然震之本象則雷也。凡雷乘陽氣而動,然所乘之氣不同,故邵子曰“水雷玄,火雷赫,土雷連,石雷霹”。蓋雷聲有動而不能發逹者,陷於陰氣也。此爻陽動於四陰之中,故有“震遂泥”之象。在人則志氣未能自遂,乃困心衡慮之時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程傳

陽者剛物,震者動義。以剛處動,本有光亨之道,乃失其剛正而陷於重陰,以致遂泥,豈能光也?雲“未光”,見陽剛本能震也,以失德故泥耳。

四有剛德,非失德者。此言未光,蓋志氣未能自遂,行拂亂其所為耳,與噬嗑九四之未光同,皆謂所處者未能遂其所志,非兌上未光之比。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

本義

以六居五而處震時,無時而不危也。以其得中,故無所喪而能有事。佔者不失其中,則雖危無喪矣。

程傳

六五雖以陰居陽,不當位為不正,然以柔居剛,又得中,乃有中德者也。不失中則不違於正矣,所以中為貴也。諸卦二五雖不當位,多以中為美;三四雖當位,或以不中為過。中常重於正也,蓋中則不違於正,正不必中也。天下之理莫善於中,於六二、六五可見。五之動,上往則柔不可居動之極,下來則犯剛,是往來皆危也。當君位,為動之主,隨宜應變,在中而已。故當億度無喪,失其所有之事而已。所有之事,謂中德。苟不失中,雖有危,不至於兇也。億度,謂圖慮求不失中也。五所以危,由非剛陽而無助,若以剛陽有助為動之主,則能亨矣。往來皆危時,則甚難,但期於不失中,則可自守。以柔主動,固不能致亨濟也。

集說

  • 虞氏翻曰 :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故無喪有事也。

  • 項氏安世曰 :二居下震之上,故稱“來”;五居重震之上,故稱“往來”。億度也,二五之厲即震之恐懼也,二五之億即震之脩省也。

  • 熊氏良輔曰 :震往亦厲,來亦厲,皆以危懼待之,故能無喪有事。蓋不失其所有也。此卦辭所謂“不喪匕鬯,能主器以君天下”者與。

  • 俞氏琰曰 :二曰“震來”,指初之來。以五視初,則初之始震為既往,四之洊震為復來。五蓋震往而復來之時也。“有事”謂有事於宗廟社稷也。震之主爻在初,而“無喪有事”乃歸之五,五乃震之君也。案春秋凡祭祀皆曰“有事”,故此“有事”謂祭也。二五之震同,其有中德而能億度於事理者亦同。然二喪具而五無喪者,二居下位,所有者具耳;五居尊,所守者則宗廟社稷也,具可喪也,宗廟社稷可以失守乎?故二以喪貝為中,五以無喪有事為中。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程傳

往來皆厲,行則有危也。動皆有危,唯在無喪其事而已。其事謂中也,能不失其中,則可自守也。大無喪,以無喪為大也。

集說

  • 張子曰 :無喪有事,猶雲不失其所有也。以其乘剛故危,以其在中故無喪。禍至與不至皆懼,則無喪有事。

  • 郭氏雍曰 :二以來厲而喪貝,則五之往來皆厲,宜其大有喪也。六五位雖不正,而用中焉,其事既不失中道,雖涉危行,可以大無喪矣。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徵兇。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

本義

以陰柔處震極,故為索索、矍矍之象。以是而行,其兇必矣。然能及其震未及身之時,恐懼脩省,則可以無咎,而亦不能免於婚媾之有言。戒佔者當如是也。

程傳

索索,消索不存之狀,謂其志氣如是。六以陰柔居震動之極,其驚懼之甚,志氣殫索也。矍矍,不安定貌,志氣索索則視瞻徊徨。以陰柔不中正之質而處震動之極,故徵則兇也。震之及身乃於其躬也,不於其躬謂未及身也。鄰者,近於身者也。能震懼於未及身之前,則不至於極矣,故得無咎。苟未至於極,尚有可改之道。震終當變柔,不固守,故有畏鄰戒而能變之義。聖人於震終示人知懼能改之義為勸,深矣。婚媾,所親也,謂同動者有言,有怨咎之言也。六居震之上,始為眾動之首,今乃畏鄰戒而不敢進,與諸處震者異矣,故婚媾有言也。

集說

  • 鄭氏汝諧曰 :上以陰柔之資而居一卦之上,其中無所得,不能自安,故震索索而氣不充,視矍矍而神不固。人之過於恐懼者固無足取,若能舉動之際,睹事之未然而知戒,亦聖人之所許也。

  • 趙氏光大曰 :陰處震極,故當震之來,志氣消沮,瞻視彷徨,驚懼之甚也。以是而行,其志先亂,兇也。所以然者,以不能圖之於早也。若震未及身而方及鄰之時,恐懼脩省,豫為之圖,則自無索索、矍矍之咎矣。

此“婚媾有言”與《夬》四“聞言不信”同,皆佔戒之外反言以決之之辭也。瑣瑣姻婭,見識凡近,當禍患之未至,則相誘以晏安而已爾,安能為人深謀長慮而相與儆戒於未然乎?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兇無咎,畏鄰戒也

本義

中,謂中心。

程傳

所以恐懼自失如此,以未得於中道也。謂過中也,使之得中,則不至於索索矣。極而復徵,則兇也。若能見鄰戒而知懼,變於未極之前,則無咎也。上六動之極,震極則有變義也。

集說

  • 吳氏澄曰 :畏鄰戒,謂因鄰之戒而知畏也

  • 龔氏煥曰 :中未得者,處震之極,志氣消索,中無所主也。若能畏懼鄰爻之戒,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則可避免災禍,達到無咎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