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天泰
程傳
泰序卦: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履得其所則舒泰,泰則安矣。泰所以次履也。為卦坤陰在上,乾陽居下,天地陰陽之氣相交而和,則萬物生成,故為通泰。
泰:小往大來,吉亨
本義
泰,通也。為卦天地交而二氣通,故為泰。正月之卦也。小謂陰,大謂陽。言坤往居外,幹來居內,又自《歸妹》來,則六往居四,九來居三也。佔者有剛陽之德,則吉而亨矣。
程傳
小謂陰,大謂陽。往,往之於外也;來,來居於內也。陽氣下降,陰氣上交也。陰陽和暢,則萬物生遂,天地之泰也。以人事言之,大則君上,小則臣下。君推誠以任下,臣盡誠以事君,上下之志通,朝廷之泰也。陽為君子,陰為小人。君子來處於內,小人往處於外,是君子得位,小人在下,天下之泰也。泰之道,吉而且亨也。不雲“元吉”、“元亨”者,時有汙隆,治有小大,雖泰豈一概哉?言“吉亨”則可包矣。
集說
- 劉氏牧曰:往來者以內外卦言之,由內而之外為往,由外而復內為來。
劉氏牧曰:往來者以內外卦言之,由內而之外為往,由外而復內為來。
- 蔡氏清曰:卦名曰泰,以天地交而二氣通,就造化之本不可相無上取也。卦辭曰“小往大來”,以內君子外小人而言,就淑慝之分上取也。然則泰有二乎?曰:一也。但是天地交而二氣通,則決然內陽而外陰矣。
蔡氏清曰:卦名曰泰,以天地交而二氣通,就造化之本不可相無上取也。卦辭曰“小往大來”,以內君子外小人而言,就淑慝之分上取也。然則泰有二乎?曰:一也。但是天地交而二氣通,則決然內陽而外陰矣。
象曰:天地交泰,後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本義
裁成以制其過,輔相以補其不及。
程傳
天地交而陰陽和,則萬物茂遂,所以泰也。人君當體天地通泰之象,而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生民也。裁成謂體天地交泰之道,而裁製成其施為之方也。輔相天地之宜,天地通泰則萬物茂遂,人君體之而為法制,使民用天時,因地利,輔助化育之功,成其豐美之利也。如春氣發生萬物,則為播植之法;秋氣成實萬物,則為收斂之法,乃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輔助於民也。民之生必賴君上為之法制以教率,輔翼之,乃得遂其生養,是左右之也。
集說
朱子語類雲 :裁成是截作段子,輔相是佐助他。天地之化儱侗相續下來,聖人便截作段子,如氣化一年一週,聖人與他截作春夏秋冬四時。
蔡氏淵曰 :氣化流行儱侗相續,聖人則為之裁製,以分春夏秋冬之節;地形廣邈,經緯交錯,聖人則為之裁製,以分東西南北之限。此裁成天地之道也。春生秋殺,此時運之自然;髙黍下稻,亦地勢之所宜,聖人則輔相之,使當春而耕,當秋而斂,髙者種黍,下者種稻。此輔相天地之宜也。
王氏申子曰 :天地交而陰陽和,萬物遂,所以為泰。人君象之,裁成其道,輔相其宜,此天地之間所以無一物之不泰也。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程傳
小往大來,陰往而陽來也,則是天地陰陽之氣相交而萬物得遂其通泰也。在人則上下之情交通而其志意同也。陽來居內,陰往居外,陽進而陰退也。乾健在內,坤順在外,為內健而外順,君子之道也。君子在內,小人在外,是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所以為泰也。既取陰陽交和,又取君子道長,陰陽交和乃君子之道長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 :所以得名為泰者,由天地氣交而生養萬物,物得大通,故云泰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以人事象天地之交也。內陽外陰據其象,內健外順明其性,此就卦爻釋“小往大來,吉亨”也。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更就人事之中釋“小往大來,吉亨”也。
項氏安世曰 :泰、否彖皆具三義。第一段以重卦上下為義,於陰陽二氣無所抑揚,但貴其交而已。第二段以卦體內外為義,雖在內在外各得其所,要是重內輕外,則已於陰陽有所抑揚矣。第三假以六爻消長為義,至此則全是好陽而惡陰,以陽長陰消為福,則不止於抑揚而已。否彖依此推之,大抵諸卦皆然。如小畜之彖“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是統論六爻五陽一陰也,“健而巽”卻以兩卦言之,“剛中而志行”又以九二九五兩爻言之,故彖之義無所不備,不可以一說通也。
丘氏富國曰 :天地之形不可交,而以氣交,氣交而物通者,天地之泰也。上下之分不可交,而以心交,心交而志同者,人事之泰也。陰陽以氣言,健順以德言,君子小人以類言,內外釋往來之義,陰陽健順君子小人釋小大之義。
王氏應麟曰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湯舉皋、伊而不仁者遠。玉泉喻氏雲: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為君子也。
喬氏中和曰 :有陽必有陰,有君子必有小人。必欲絕而去之,有是哉?善養身者化痰邪為氣血,善治國者化盜賊為良民而已矣。
初九:拔茅茹,以其彚,徵吉
本義
三陽在下,相連而進,㧞茅連茹之象徵。行之吉也。佔者陽剛,則其徵吉矣。郭璞《洞林》讀至“彚”字絕句,下卦放此。
程傳
初以陽爻居下,是有剛明之才而在下者也。時之否,則君子退而窮處;時既泰,則志在上進也。君子之進,必與其朋類相牽援,如茅之根然,拔其一則牽連而起矣。茹,根之相牽連者,故以為象。彚,類也。賢者以其類進,同志以行其道,是以吉也。君子之進,必以其類,不惟志在相先,樂於與善,實乃相賴以濟。故君子小人,未有能獨立不賴朋類之助者也。自古君子得位,則天下之賢萃於朝廷,同志協力以成天下之泰;小人在位,則不肖者並進,然後其黨勝而天下否矣。蓋各從其類也。
集說
- 劉氏向曰:賢人在上位,則引其類而聚之於朝;在下位,則思與其類俱進。在上則引其類,在下則推其類。故湯用伊尹,不仁者遠而眾賢至,類相致也。
劉氏向曰:賢人在上位,則引其類而聚之於朝;在下位,則思與其類俱進。在上則引其類,在下則推其類。故湯用伊尹,不仁者遠而眾賢至,類相致也。
- 朱子語類雲:“以其彚”屬上文。嘗見郭璞《洞林》亦如此作句,便是那時人已自恁地讀了。蓋“拔茅連茹”者,物象也;“以其彚”者,人也。
朱子語類雲:“以其彚”屬上文。嘗見郭璞《洞林》亦如此作句,便是那時人已自恁地讀了。蓋“拔茅連茹”者,物象也;“以其彚”者,人也。
- 林氏希元曰:程傳曰“茹根之相牽者”,以《本義》“三陽在下相連而進”推之,乃別茅之根,非本茅之根也。蓋一陽進而二陽與之相連,猶一茅拔而別茅之根與之相連也。
林氏希元曰:程傳曰“茹根之相牽者”,以《本義》“三陽在下相連而進”推之,乃別茅之根,非本茅之根也。蓋一陽進而二陽與之相連,猶一茅拔而別茅之根與之相連也。
象曰:拔茅徵吉,志在外也
程傳
時將泰,則群賢皆欲上進。三陽之志欲進同也,故取茅茹彚徵之象,志在外上進也。
集說
- 楊氏萬里曰 :君子之志在天下,不在一身,故曰“志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
本義
九二以剛居柔,在下之中,上有六五之應,主乎泰而得中道者也。佔者能包容荒穢而果斷剛決,不遺遐遠而不暱朋比,則合乎此,又中行之道矣。
程傳
二以陽剛得中,上應於五。五以柔順得中,下應於二。君臣同德,是以剛中之才為上所專任。故二雖居臣位,主冶泰者也。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故冶泰之道,主二而言。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四者處泰之道也。人情安肆則政舒緩而法度廢弛,庶事無節。治之之道,必有包含荒穢之量,則其施為寛裕詳密,弊革事理而人安之。若無含弘之度,有忿疾之心,則無深遠之慮,有暴擾之患。深弊未去而近患已生矣。故在包荒也。用馮河,泰寧之世,人情習於又安,安於守常,惰於因循,憚於更變。非有馮河之勇,不能冇為於斯時也。馮河謂其剛果足以濟深越險也。自古泰治之世,必漸至於衰替,蓋由狃習安逸因循而然。自非剛斷之君,英烈之輔,不能挺特奮發以革其弊也。故曰用馮河。或疑上雲包荒則是包含寛容,此雲用馮河則是奮發改革,似相反也。不知以含容之量施剛果之用,乃聖賢之為也。不遐遺,泰寧之時,人心狃於泰,則苟安逸而已,惡能復深思遠慮及於遐遠之事哉?治夫泰者,當週及庶事,雖遐遠不可遺。若事之微隱,賢才之在僻陋,皆遐遠者也。時泰則固遺之矣。朋亡,夫時之既泰,則人習於安其情肆而失節,將約而正之,非絕去其朋與之私,則不能也。故云朋亡。自古立法制事,牽於人情,卒不能行者多矣。若夫禁奢侈則害於近戚,限田產則妨於貴家。如此之類,既不能斷以大公而必行,則是牽於朋比也。治泰不能朋亡,則為之難矣。治泰之道,有此四者,則能合於九二之德,故曰得尚於中行。言能配合中行之義也。尚,配也。
集說
- 胡氏炳文曰:若有包容而無斷制,非剛柔相濟之中也。必包容荒穢而又果斷剛決,則合乎中矣。雖不遺遐遠,而或自私於吾之黨類,則易至偏重,非輕重不偏之中也。惟不遺遐遠而又不暱朋比,是不忘遠又不洩邇,合乎中矣。本義兩而字當細玩。
胡氏炳文曰:若有包容而無斷制,非剛柔相濟之中也。必包容荒穢而又果斷剛決,則合乎中矣。雖不遺遐遠,而或自私於吾之黨類,則易至偏重,非輕重不偏之中也。惟不遺遐遠而又不暱朋比,是不忘遠又不洩邇,合乎中矣。本義兩而字當細玩。
- 龔氏煥曰:初九以其彚,九二則欲其朋亡,何也?初九在下之賢,則欲其引類而進;九二大臣,所以進退天下之人才者,故欲亡其朋類。惟亡其朋類,則能用天下之賢。若獨私其朋,則天下之賢有不得進用者矣。此其所以不同也。
龔氏煥曰:初九以其彚,九二則欲其朋亡,何也?初九在下之賢,則欲其引類而進;九二大臣,所以進退天下之人才者,故欲亡其朋類。惟亡其朋類,則能用天下之賢。若獨私其朋,則天下之賢有不得進用者矣。此其所以不同也。
案
此爻以夫子象傳觀之,須以“包荒”兩字為主。蓋聖賢之心無棄物,堯舜之道欲並生,非包荒則不足以體天地之心而盡君師之道矣。然包荒非混而無別之謂,故必斷以行之,明以周之,公以處之,然後用舍舉措無不合於中道。魯論所謂“寛信敏公”者,意蓋相似也。四者以寛為本,故曰“居上不寛,吾何以觀之哉”。
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程傳
象舉“包荒”一句而通解四者之義,言如此則能配合中行之德,而其道光明顯大也。案傳只舉“包荒”,非省文以包下。蓋“包荒”是治道之本,然包荒而得合乎中道者,以其正大光明,明斷無私,是以有馮河之決,有不遐遺之照,有朋亡之公,以與包荒相濟,而中道無不合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
本義
將過乎中,泰將極而否欲來之時也。恤,憂也。孚,所期之信也。戒佔者:艱難守貞,則無咎而有福。
程傳
三居泰之中,在諸陽之上,泰之盛也。物理如循環,在下者必升,居上者必降。泰久而必否,故於泰之盛與陽之將進而為之戒曰:無常安平而不險陂者,謂無常泰也;無常往而不返者,謂陰當復也。平者陂,往者復,則為否矣。當知天理之必然,方泰之時,不敢安逸,常艱危其思慮,正固其施為,如是則可以無咎。處泰之道,既能艱貞,則可常保其泰,不勞憂恤,得其所求,也不失所期為孚。如是,則於其䘵食有福益也。祿食謂福祉,善處泰者,其福可長也。蓋德善日積,則福祿日臻,德逾於祿,則雖盛而非滿。自古隆盛,未有不失道而喪敗者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無平不陂”為三陽言之,“無往不復”為三陰言之。雨言“無不”者,明此皆天道之必至,而有孚者也。人能知此,則當泰之極,不可不盡人事以防之。撫極泰之運而操心之危,如此則舉動之際必無過咎,然後彼必至之孚可以勿恤,我固有之福可以長享矣。
項氏安世曰:“無平不陂”為三陽言之,“無往不復”為三陰言之。雨言“無不”者,明此皆天道之必至,而有孚者也。人能知此,則當泰之極,不可不盡人事以防之。撫極泰之運而操心之危,如此則舉動之際必無過咎,然後彼必至之孚可以勿恤,我固有之福可以長享矣。
- 徐氏直方曰:小人所以勝君子者,非乘其怠則攻其隙。艱則無怠之可乘,貞則無隙之可攻。如此,則可以無咎,可以勿憂其孚矣。或曰:“陰陽交運,否泰相仍,時勢然也。雖艱貞勿恤,如之何?”曰:“平陂往復者,天運之不能無;艱貞勿恤者,人事之所當盡。天人有交勝之理,處其交,履其㑹者,必有變化持守之道。若一諉之天運,以為無預於人事,則聖人之《易》可無作矣。”
徐氏直方曰:小人所以勝君子者,非乘其怠則攻其隙。艱則無怠之可乘,貞則無隙之可攻。如此,則可以無咎,可以勿憂其孚矣。或曰:“陰陽交運,否泰相仍,時勢然也。雖艱貞勿恤,如之何?”曰:“平陂往復者,天運之不能無;艱貞勿恤者,人事之所當盡。天人有交勝之理,處其交,履其㑹者,必有變化持守之道。若一諉之天運,以為無預於人事,則聖人之《易》可無作矣。”
象曰:無往不復,天地際也
程傳
無往不復,言天地之交際也。陽降於下必復於上,陰升於上必復於下,屈伸往來之常理也。因天地交際之道,明否泰不常之理,以為戒也。
案
天地際只是言乾坤交接之際也。自卦言之外卦為陰往,自爻言之外卦又為陰來。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本義
已過乎中,泰已極矣。故三陰翩然而下,復不待富而其類從之,不待戒令而信也。其佔為有小人合交以害正道,君子所當戒也。陰虛陽實,故凡言“不富”者,皆陰爻也。
程傳
六四處泰之過中,以陰在上,志在下。覆上二陰,亦志在趨下,翩翩疾飛之貌。四翩翩就下,與其鄰同也。鄰,其類也,謂五與上也。夫人富而其類從者,為利也;不富而從者,其志同也。三陰皆在下之物,居上乃失其實,其志皆欲下行,故不富而相從,不待戒告而誠意相合也。夫陰陽之升降,乃時運之否泰,或交或散,理之常也。泰既過中,則將變矣。聖人於三尚雲“艱貞則有福”,蓋三為將中,知戒則可保;四已過中矣,理必變也。故專言始終反覆之道。五泰之主,則復言處泰之義。
集說
- 沈氏該曰:四處上體,在近君之位。三陽既進,樂與賢者共之,志同願得,是以“不富以鄰,不戒而孚”也。
沈氏該曰:四處上體,在近君之位。三陽既進,樂與賢者共之,志同願得,是以“不富以鄰,不戒而孚”也。
- 趙氏彥肅曰:從六五下賢,其心休休焉者也。
趙氏彥肅曰:從六五下賢,其心休休焉者也。
- 李氏簡曰:陰氣上升,陽氣下降,乃天地之交泰也。上以謙虛接乎下,下以剛直事乎上,上下相孚,乃君臣之交泰也。君臣交泰,則天下泰矣。故下三爻皆以剛直事其上,上三爻皆以謙虛接乎下。四當二卦之交,故發此義。
李氏簡曰:陰氣上升,陽氣下降,乃天地之交泰也。上以謙虛接乎下,下以剛直事乎上,上下相孚,乃君臣之交泰也。君臣交泰,則天下泰矣。故下三爻皆以剛直事其上,上三爻皆以謙虛接乎下。四當二卦之交,故發此義。
- 俞氏琰曰:翩翩,降以相從之貌。《易》以陰虛為不富,六四陰爻,故曰“不富”。
俞氏琰曰:翩翩,降以相從之貌。《易》以陰虛為不富,六四陰爻,故曰“不富”。
- 何氏楷曰:此正陰陽交泰之爻也。“翩翩”群飛而下貌。陰虛陽實,凡言“不富”者,皆陰爻。鄰,指五上。四能挾其並居之鄰相從而下者,以三陰皆欲求陽,故不待教戒而能以之下孚乎陽也。
何氏楷曰:此正陰陽交泰之爻也。“翩翩”群飛而下貌。陰虛陽實,凡言“不富”者,皆陰爻。鄰,指五上。四能挾其並居之鄰相從而下者,以三陰皆欲求陽,故不待教戒而能以之下孚乎陽也。
案
傳義皆以此爻為小人復來,然以《彖傳》“上下交而其志同”觀之,則四五正當君相之位,下交之主。兩爻象傳所謂“中心願也”、“中以行願也”,則正所謂志同者也。爻辭“不富”與《謙》六五同,皆言其謙虛而不自滿足爾。沈氏、趙氏以下諸說,義皆可從。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本義
陰本居下,在上為失實。
程傳
翩翩下往之疾,不待富而鄰從者,以三陰在上皆失其實故也。陰本在下之物,今乃居上,是失實也。不待告戒而誠意相與者,蓋其中心所願故也。理當然者,天也;眾所同者,時也。
集說
李氏簡曰 :爻言不富,象言失實,是皆不以富貴驕人,而有虛中無我之意也。鄰類也,謂五與上也。故四五皆稱行願。在下卦之初,則明以彚交於上;在上卦之初,則明以鄰交於下。蓋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俞氏琰曰 :失實與蒙六四遠實同,皆指陽為實也。陰之從陽,猶貧之依富也。今三陰在外而失所依,故曰“皆失實也”。願者,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泰之時,上下不相疑忌,蓋出其本心,故曰“中心願也”。
何氏楷曰 :失實即不富之謂。不富而其鄰從之者,以三爻皆不富而欲資於陽故也。不待期約而相孚,各出於其中心之所願欲也。
案
王弼以陰居上為失實,而傳義從之。考《易》中皆以陰陽分虛實,不因乎上下也。故凡陽爻為實、為富,陰爻為虛、為不富,則“失實”之為解,不富明矣。“失實”猶言實若虛也。四五皆虛中以下交,其視勢位與才德皆若無有,然者大學所謂無他技,孟子所謂忘勢是也。李氏、俞氏、何氏之說蓋合經指。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本義
以陰居尊,為泰之主。柔中虛己,下應九二,吉之道也。而帝乙歸妹之時,亦嘗佔得此爻。佔者如是,則有祉而元吉矣。凡經以古人為言,如髙宗、箕子之類者,皆放此。
程傳
史謂湯為天乙,厥後有帝祖乙,亦賢王也。後又有帝乙。《多士》曰:“自成湯至於帝乙,罔不明德恤祀。”稱帝乙者,未知誰是。以爻義觀之,帝乙制王姬下嫁之禮法者也。自古帝女雖皆下嫁,至帝乙然後製為禮法,使降其尊貴以順從其夫也。六五以陰柔居君位,下應於九二剛明之賢。五能倚任其賢臣而順從之,如帝乙之歸妹然,降其尊而順從於陽,則以之受祉且元吉也。元吉,大吉而盡善者也,謂成治泰之功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帝女下嫁之禮,至湯而備。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天下之義也。往事而夫,必以禮義。湯稱天乙,或者亦稱帝乙乎。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程傳
所以能獲祉福且元吉者,由其以中道合而行其志願也。有中德所以能任剛中之賢,所聽從者皆其志願也,非其所欲能從之乎?
集說
- 王氏宗傳曰 :中以行願,謂以柔中之德而行此志願,以合乎下,故能受其祉福且元吉也。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如此。
上六:城復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本義
泰極而否,城復於隍之象。戒佔者不可力爭,但可自守,雖得其貞,亦不免於羞吝也。
程傳
掘隍土積累以成城,如治道積累以成泰。及泰之終,將反於否,如城土頹圮,復反於隍也。上泰之終,六以小人處之,行將否矣。勿用師,君之所以能用其眾者,上下之情通而心從也。今泰之將終,失泰之道,上下之情不通矣,民心離散,不從其上,豈可用也?用之則亂。眾既不可用,方自其親近而告命之,雖使所告命者得其正,亦可羞吝。邑,所居謂親近。大率告命必自近始。凡貞兇、貞吝有二義:有貞固守此則兇吝者,有雖得正亦兇吝者。此不雲“貞兇”而云“貞吝”者,將否而方告命,為可羞吝,否不由於告命也。
集說
- 朱子語類 (問泰卦“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與“城復於隍”):此亦事勢之必然,治久必亂,亂久必治。天下無久而不變之理。子善遂言:天下治亂皆生於人心,治久則人心放肆,故亂因此生;亂極則人心恐懼,故治由此起。曰:固是生於人心,履其運者必有變化持守之道可也。
案
貞者,常也。爻義言當此之時,只可告邑,未可用師。若守常而用師,則吝。非以告邑為可吝也。
象曰:城復於隍,其命亂也
本義
命亂故復否,告命所以治之也。
程傳
城復於隍矣,雖其命之亂不可止也。
總論
- 劉氏定之曰 :泰取天地交而萬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故六爻之中相交之義重。初與四相交,泰之始也,故初言“以其彚,如茅之連茹”,四言“以其鄰,如鳥之連翩”。二與五相交,泰之中也,故五言“人君降其尊貴以任夫臣”,二言“大臣盡其職任以答夫君”。三與上相交,泰之終也,故三言“平變而為陂”,上言“城復而於隍”。蓋君子進而小人退,所以致泰也;君委任而臣效忠,所以致泰也。抑天運之循環,泰極而否,有必然者,而保泰之意隱然有不容不恐懼焉。則平陂、城隍,其旨嚴哉。
劉氏定之曰 :泰取天地交而萬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故六爻之中相交之義重。初與四相交,泰之始也,故初言“以其彚,如茅之連茹”,四言“以其鄰,如鳥之連翩”。二與五相交,泰之中也,故五言“人君降其尊貴以任夫臣”,二言“大臣盡其職任以答夫君”。三與上相交,泰之終也,故三言“平變而為陂”,上言“城復而於隍”。蓋君子進而小人退,所以致泰也;君委任而臣效忠,所以致泰也。抑天運之循環,泰極而否,有必然者,而保泰之意隱然有不容不恐懼焉。則平陂、城隍,其旨嚴哉。
- 吳氏曰愼曰 :初四以氣類言,二體之始也;三上以時運言,二體之終也;二五以主泰言,二體之中也。
吳氏曰愼曰 :初四以氣類言,二體之始也;三上以時運言,二體之終也;二五以主泰言,二體之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