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澤中孚
程傳
〈中孚序卦〉:“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節》者,為之制節,使不得過越也。信而後能行,上能信守之,下則信從之,節而信之也。《中孚》所以次《節》也。為卦,澤上有風,風行澤上而感於水中,為中孚之象。感,謂感而動也。內外皆實而中虛,為中孚之象,又二五皆陽中實,亦為孚。義在二體,則中實;在全體,則中虛。中虛,信之本;中實,信之質。”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本義
孚,信也。為卦二陰在內,四陽在外,而二五之陽皆得其中。以一卦言之為中虛,以二體言之為中實,皆孚信之象也。又下說以應上,上巽以順下,亦為孚義。豚魚無知之物,又木在澤上,外實內虛,皆舟楫之象。至信可感豚魚,涉險難而不可以失其貞,故佔者能致豚魚之應,則吉而利涉大川,又必利於貞也。
程傳
豚躁魚冥,物之難感者也。孚信能感於豚魚,則無不至矣,所以吉也。忠信可以蹈水火,況涉川乎?守信之道在乎堅正,故利於貞也。
集說
孔氏穎逹曰:信發於中,謂之中孚。魚者蟲之幽隱,豚者獸之微賤。內有誠信,則雖微隱之物信皆及矣。既有誠信,光被萬物,以斯涉難,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兇邪之道,故利在貞也。
蘇氏軾曰:中孚,信也。而謂之中孚者,如羽蟲之孚,有諸中而後能化也。內無陽不生,故必剛得中,然後為中孚也。
朱子語類:問:中孚,“孚”字與“信”字恐亦有別。 曰:伊川雲“存於中為孚,見於事為信”,說得極好。因舉字說,“孚”字從爪從子,如鳥抱子之象。今之“乳”字一邉從孚,葢中所抱者實有物也。中間實有物,所以人自信之。 問:中虛、信之本,中實、信之質如何? 曰:只㸔虛實字,便見本質之異。中虛是無事時虛而無物,故曰中虛;自中虛中發出來皆是實理,所以曰中實。 又云:一念之間中無私主,便謂之虛;事皆不妄,便謂之實。不是兩件事。
問:中孚,“孚”字與“信”字恐亦有別。 曰:伊川雲“存於中為孚,見於事為信”,說得極好。因舉字說,“孚”字從爪從子,如鳥抱子之象。今之“乳”字一邉從孚,葢中所抱者實有物也。中間實有物,所以人自信之。
問:中虛、信之本,中實、信之質如何? 曰:只㸔虛實字,便見本質之異。中虛是無事時虛而無物,故曰中虛;自中虛中發出來皆是實理,所以曰中實。
又云:一念之間中無私主,便謂之虛;事皆不妄,便謂之實。不是兩件事。
胡氏炳文曰:豚魚至愚無知,惟信足以感之。大川至險不測,惟信足以濟之。然信而或失其正則如盜賊相群,男女相私,士夫死黨,小人出肺肝相示而遂背之,其為孚也,人為之偽,非天理之正,故又戒以利貞。
蔡氏清曰:豚魚吉,承中孚雲也。中孚便有以孚於物矣,不然乃為豚魚之吉,而不為中孚者之吉矣。豚魚是承中孚,故《彖傳》曰“豚魚吉,信及豚魚也”。
吳氏曰愼曰:中孚豚魚吉,卦辭連卦名為義,猶“同人於野”、“履虎尾”、“艮其背”之例。言人中心能孚信於豚魚,則無所不感矣,故吉也。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本義
風感水受,中孚之象。議獄緩死,中孚之意。
程傳
澤上有風,感於澤中水,體虛故風能入之。人心虛,故物能感之。風之動乎澤,猶物之感於中,故為中孚之象。君子觀其象,以議獄與緩死。君子之於議獄,盡其忠而已;於決死,極於惻而已。故誠意常求於緩、寛也。於天下之事,無所不盡其忠,而議獄緩死最其大者也。
集說
楊氏萬里曰 :風無形而能鼔幽濳,誠無象而能感人物。中孚之感,莫大於好生不殺。議獄者,求其入中之出;緩死者,求其死中之生也。
項氏安世曰 :獄之將決則議之,其既決則又緩之,然後盡於人心。王聽之,司寇聽之,三公聽之。議獄也,旬而職聽,二旬而職聽,三月而上之。緩死也,故獄成而孚,輸而孚。在我者盡,故在人者無憾也。
徐氏幾曰 :象言刑獄。五卦噬嗑、豐以其有離之明、震之威也。賁次噬嗑,旅次豐。離明不易,震皆反為艮矣。蓋明貴無時不然,威則有時當止。至於中孚,則全體似離,互體有震、艮,而又兌以議之,巽以緩之。聖人即象垂教,其忠厚惻怛之意見於謹刑如此。
案
風之入物也,不獨平地草木為之披拂,巖谷竅穴為之吹籲,即積水重陰之下,亦因之而凍解冰釋焉。此所以為至誠無所不入之象也。民之有獄,猶地之有重陰也。王者體察天下之情隱,至於議獄緩死,然後其至誠無所不入矣。
彖曰:中孚 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
本義
以卦體卦徳釋卦名義。
程傳
二柔在內,中虛為誠之象;二剛得上下體之中,中實為孚之象。卦所以為中孚也。說而巽,以二體言卦之用也。上巽下說,為上至誠以順巽於下,下有孚以說從其上。如是其孚,乃能化於邦國也。若人不說從,或違拂事理,豈能化天下乎?
集說
張子曰:孚者,覆乳之象也。夫覆乳者,必剛外而柔內,雖柔內非陽則不生,故剛得中而為孚也。
王氏宗傳曰:以成卦觀之,在二體則為中實,在全體則為中虛。蓋中不虛則有所累,有所累害於信者也;中不實則無所主,無所主則又失其信矣。故曰中孚。
案
柔在內而剛得中,其義甚精。非柔在內,則中不虛矣;非剛得中,則中又不實矣。地至虛也,然惟陰中有陽,故受天氣而生物;月至虛也,然惟水陰根陽,故受日光而發照。物之雌牝受陽精而胎化者亦然。此卦之名所以取於乳卵者此也。老子亦曰:“仿兮佛,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真精之中,其中有信。”蓋見及此也。又案,無妄天徳也,天徳實實則虛矣,故曰無妄,言其虛也;中孚地徳也,地徳虛虛則實矣,故曰中孚,言其實也。惟無妄之主於虛也,故六爻之義皆貴乎無謀望作為之私,反是則有妄矣;惟中孚之主於實也,故六爻之義皆貴乎有誠心實徳之積,反是則非孚矣。二卦之義實相表裡。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
本義
以卦象言。
程傳
信能及於豚魚,信道至矣,所以吉也。以中孚涉險難,其利如乘木濟川,而以虛舟也。舟虛則無沈覆之患,卦虛中為虛舟之象。
集說
王氏弼曰:用中孚以涉難,若乘木舟虛也。
鄭氏湘卿曰:仁及草木,言草木難仁也;誠動金石,言金石難誠也;信及豚魚,言豚魚難信也。
蔡氏清曰:木在澤上,既為乘木之象,外實內虛,又為舟虛之象。
吳氏曰慎曰:豚魚吉,葢信及豚魚者之吉,非豚魚吉也。故在卦辭,不可以“豚魚吉”三字為句,當以“中孚豚魚”為讀。彖傳“信及豚魚”,即“中孚豚魚”也。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本義
信而正則應乎天矣。
程傳
中孚而貞,則應乎天矣。天之道,孚貞而已。
集說
- 蘇氏軾曰:天道不容偽。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本義
當中孚之初,上應六四,能度其可信而信之,則吉。復有他焉,則失其所以度之之正,而不得其所安矣。戒佔者之辭也。
程傳
九當中孚之初,故戒在審其所信。虞度也,度其可信而後從也。雖有至信,若不得其所,則有悔咎。故虞度而後信,則吉也。既得所信,則當誠一,若有他,則不得其燕安矣。燕安,裕也。有他,志不定也。人志不定,則惑而不安。初與四為正應,四巽體而居正,無不善也。爻以謀始之義大,故不取相應之義。若用應,則非虞也。
集說
苟氏爽曰:虞,安也。初應於四,宜自安虞,無意於四則吉,故曰“虞吉”也。有意於四,則不安,故曰“有他不燕”也。
項氏安世曰:中孚六爻皆不取外應,孚在其中,無待於外也。初九安處於下,不假他求,何吉如之?苟變其志,動而求孚於四,則失其安也。
案
荀氏、項氏說於易例、卦義皆合。蓋易例初九應六四,義無所取。如屯之“磐桓”、賁之“賁趾”,皆不取應四為義;頤之“朵頤”,則反以應四為累。惟損益之初,則適當益上報上之卦時,義不同也。此卦之義主於中有實德,不願乎外,故六爻無應者吉,有應者兇。初之“虞吉”,謂其有以自守自安也。禮有虞祭,亦安之義也。燕亦安也,虞則燕,不虞則不燕矣。“有他不燕”,正與大過九四“有他吝”同。九四下應初六為“有他”,初九上應六四亦為“有他”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程傳
當信之始,志未有所存,而虞度所信,則得其正是以吉也。蓋其志未有變動,志有所從,則是變動。虞之不得其正矣,在初言求所信之道也。
案
志未變,言其實心不失也。志變,則有他矣。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本義
九二中孚之實,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實應之,故有鶴鳴子和,我爵爾靡之象。鶴在陰,謂九居二;好爵,謂得中;靡與縻同,言懿德人之所好,故好爵雖我之所獨有,而彼亦繫戀之也。
程傳
二剛實於中孚之至者也。孚至則能感通,鶴鳴於幽隱之處,不聞也,而其子相應和,中心之願相通也。好爵我有,而彼亦系慕,說好爵之意同也。有孚於中,物無不應,誠同故也。至誠無遠近幽深之間,故《繫辭》雲:“善則千里之外應之,不善則千里違之。”言誠通也。至誠感通之理,知道者為能識之。
集說
孔氏穎逹曰:九二體剛,處於卦內,又在三四重陰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於外,自任其真者也。處於幽昧而行不失信,則聲聞於外,為同類之所應焉。如鶴之鳴於幽遠,則為其子所和也。靡,散也,不私權利,惟德是與。若我有好爵,願與爾賢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王氏安石曰:君子之言行至誠而善,則雖在幽遠,為己類者亦以至誠從而應之,中孚之至也。
蘇氏軾曰:中孚必正而一,靜而久。而初九、六四、六三、上九有應而相求,皆非所謂正而一、靜而久者也。惟九二端愨無求,而物自應焉。
張氏浚曰:二處二陰下,為在陰,其子和之謂初。
鄭氏汝諧曰:二獨無應,若未信於人而爻之最吉莫二若也。自耀者其實喪,自晦者其德章。無心於感物,而物無不感者,至誠之道也。二以剛履柔,其居得中,且伏於二陰之下,葢靜晦而無求者。無求而物自應,故鶴鳴在陰,而其子和之者,感以天也。
案
易例中凡言“子”言“童”者,皆初之象。故張氏以其“子和之”為初者近是。好爵謂㫖酒也,靡謂醉也。九二有剛中之實徳,無應於上,而初與之同德,故有鶴鳴子和、好爵爾靡之象。言父子明不出戶庭也,言爾我明不逾同類也。《詩》雲:“鶴鳴於九皋,聲聞於天。”則居爽塏之地而聲及遠矣。處於陰而子和,則不求遠聞可知。又曰:“我有㫖酒,嘉賔式燕以衎。”則同樂者眾矣。吾與爾靡,則惟二人同心而已。君子之實德實行,不務於遠而脩於邇,故《繫辭傳》兩言“況其邇者乎”,然後推廣而極言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程傳
中心願,謂誠意所願也,故通而相應。
集說
朱氏震曰 :荀子所謂“同焉者合,類焉者應”也。
程氏敬承曰 :鶴之鳴由中而發,子之和亦根心而應,故曰“中心願”。願出於中,乃孚之至也。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本義
敵,謂上九。信之窮者,六三陰柔不中正,以居說極而與之為應,故不能自主,而其象如此。
程傳
敵對,敵也。謂所交孚者正應上九是也。三四皆以虛中為成孚之主,然所處則異。四得位居正,故亡匹以從上;三不中失正,故得敵以累志。以柔說之質,既有所繫,惟所信是從。或鼓張,或罷廢,或悲泣,或歌樂,動息憂樂皆系乎所信也。惟系所信,故未知吉凶,然非明逹君子之所為也。
集說
劉氏牧曰:人惟信不足,故言行之間變動不常如此。
李氏簡曰:六三之得敵,以其有私系之心也。
案
諸爻獨三上有應,有應者動於外也,非中孚也。人心動於外,則憂樂皆繫於物。鼓、罷、泣、歌,喻其不能坦然自安,葢初九虞、燕之反也。
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程傳
居不當位,故無所主,唯所信是從。所處得正則所信有方矣。
集說
- 俞氏琰曰 :六三居不當位,心無所主,故或鼔或罷而不定。若初九則不如是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
本義
六四居陰得正位,近於君,為月幾望之象。馬匹謂初與已為匹,四乃絕之,而上以信於五,故為馬匹亡之象。佔者如是,則無咎也。
程傳
四為成孚之主,居近君之位,處得其正,而上信之至,當孚之任者也。如月之幾望,盛之至也。已望則敵矣,臣而敵君,禍敗必至,故以幾望為至盛。馬匹亡,四與初為正應匹也。古者駕車用四馬,不能備純色,則兩服兩驂各一色,又小大必相稱,故兩馬為匹,謂對也。馬者行物也,初上應四而四亦進從五,皆上行,故以馬為象。孚道在一,四既從五,若復下繫於初,則不一而害於孚,為有咎矣。故馬匹亡則無咎也。上從五而不繫於初,是亡其匹也。系初則不進,不能成孚之功也。
集說
- 郭氏雍曰:匹亦敵之類也,得敵則匹亡,其道相反也。《彖傳》言柔在內,而爻則其道相反,葢卦爻取義有不得而同者也。
案
易中六四應初九而義有取焉者,皆上不遇九五者也。如六四遇九五,則以從上為義而應非所論。易例皆然,而此爻尤明。葢孚不容於有二,況居大臣之位者乎?月幾望者,陰受陽光承五之象也;馬匹亡者,無有私群遠初之象也。自坤卦牝馬以得主為義,而其下曰“東北喪朋”,東北者近君之位也,中孚之四當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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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程傳
絕其類而上從五也,類謂應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 :坤以喪朋為有慶,中孚之四以絕類為無咎。
趙氏玉泉曰 :馬匹亡者,四有柔正之德,故能絕初之黨類,而上以信於五也。
案
三與四皆卦所謂中虛者也。其居內以成中虛之象同,其得應而有匹敵者亦同。然三心繫於敵而四志絕乎匹者,三不正而四正也。又六四承九五者多吉,六三應上九者多兇,易例如此。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
本義
九五剛健中正,中孚之實而居尊位,為孚之主者也。下應九二,與之同德,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五居君位,人君之道當以至誠感通天下,使天下之心信之固結如拘攣然,則為無咎也。人君之孚不能使天下固結如是,則億兆之心安能保其不離乎?
集說
王氏弼曰:處中誠以相交之時,居尊位以為群物之主,信何可舎?故有孚攣如,乃得無咎。
胡氏瑗曰:居尊而有中正之德,是有至誠至信之心,發之於內而交於下,以攣天下之心。上下內外皆以誠信相通,是得為君之道,何咎之有?
郭氏雍曰:孚之道無不通,亦無不感,可以通天下之志,至於固結攣如,是以無咎。九五君位,足以感通天下,又無私應之累,故直曰“有孚攣如”而已。
胡氏炳文曰:六爻不言孚,惟九五言之。九五,孚之主也。
案
此爻是《彖》所謂“孚乃化邦”者也。人君之孚與在下者不同,居下位者中有實德不遷於外而已,人君則以孚天下為實德。故必誠信固結於天下,然後為無咎也。此爻義與小畜之九五同,其為臣者“月幾望”之義亦同,但彼主於君臣相畜,而此主於君臣相孚爾。要之,“富以其鄰”者,即“孚乃化邦”之說,而“君子徵兇”者,亦即“馬匹亡”之意也。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程傳
五居君位之尊,由中正之道,能使天下信之如拘攣之固,乃稱其位。人君之道當如是也。
集說
- 孔氏穎逹曰 :以其正當尊位,故戒以系信乃得無咎。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兇。
本義
居信之極而不知變,雖得其貞,亦兇道也。故其象佔如此。雞曰翰音,乃巽之象。居巽之極為登於天,雞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信非所信而不知變,亦猶是也。
程傳
翰音者,音飛而實不從。處信之終,信終則衰,忠篤內喪,華美外颺,故云“翰音登天,正亦滅矣”。陽性上進,風體飛颺,九居中孚之時,處於最上,孚於上進而不知止者也。其極至於羽翰之音登聞於天,貞固於此而不知變,兇可知矣。夫子曰:“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固守而不通之謂也。
集說
王氏弼曰:翰,高飛也。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居卦之上,處信之終,信終則衰,忠篤內喪,華美外掦,故曰“翰音登於天”也。
胡氏瑗曰:翰者,鳥羽之高飛也。上九在一卦之上,居窮極之地,是無純誠之心、篤實之道,徒務其虛聲,外飾以矯偽為尚,如鳥之飛登於天,徒聞其虛聲而已。
蘇氏軾曰:翰音,飛且鳴者也。處外而居上,非中孚之道。飛而求顯,鳴而求信者也。故曰“翰音登於天”。九二在陰而子和,上九飛鳴而登天,其道葢相反也。
朱氏震曰:巽為雞,剛其翰也,柔其毛也。翰,羽翮也,雞振其羽翮而後出於聲,翰音也。
鄭氏汝諧曰:翰音登天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
章氏潢曰:二居兌澤,故曰“在陰”。上為巽風,故曰“於天”。孚於中也,則鳴鶴自有子和;孚於外也,則翰音徒登於天。然則中孚豈可以人偽為之哉?
象曰:翰音登於天,何可長也
程傳
守孚至於窮極而不知變,豈可長久也?固守而不通,如是則兇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 :虛聲無實,何可久長。
侯氏行果曰 :窮上失位,信不由中,有聲無實,虛華外揚,是翰音登天也。虛音登天,何可久也?
胡氏瑗曰 :上九徒以虛聲外飾,無純誠篤實之行。以此而往,愈久愈兇,故聖人戒之曰“何可長”如此。蓋欲人改過反誠,以信實為本也。
項氏安世曰 :上九巽極而躁,不正不中,內不足而求孚於外,聲聞過情。其涸也可立而待,愈久愈兇,何可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