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為火
程傳
離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陷於險難之中,則必有所附麗,理自然也。離所以次坎也。離,麗也,明也。取其陰麗於上下之陽,則為附麗之義;取其中虛,則為明義。離為火,火體虛麗於物而明者也;又為日,亦以虛明之象。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本義
離,麗也。陰麗於陽,其象為火,體陰而用陽也。物之所麗,貴乎得正。牝牛柔順之物也,故佔者能正則亨,而畜牝牛則吉也。
程傳
離,麗也。萬物莫不皆有所麗,有形則有麗矣。在人則為所親附之人,所由之道,所主之事,皆其所麗也。人之所麗,利於貞正。得其正,則可以亨通。故曰“離利貞亨”。畜牝牛吉,牛之性順而又牝焉,順之至也。既附麗於正,必能順於正道。如牝牛則吉也。畜牝牛,謂養其順德。人之順德,由養以成。既麗於正,當養習以成其順德也。
集說
王氏弼曰 :離之為卦,以柔為正,故必貞而後乃亨。柔處於內而履正中,牝之善也。外強而內順,牛之善也。離之為體,以柔順為主者也,故不可以畜剛猛之物,而吉於畜牝牛也。
郭氏忠孝曰 :幹為馬,坤為牝馬。坤為牛,離為牝牛,象之宜也。
朱子語類 :問:離卦是陽包陰,佔利畜牝牛,便也是宜畜柔順之物。曰:然。
呉氏澄曰 :牛、牝皆坤象,離中畫一陰,坤之中畫也,故象牝牛。
胡氏炳文曰 :坎之明在內,以剛健而行之於外;離之明在外,當柔順以養之於中。
呉氏曰慎曰 :坎性就下,下不已則入坎窞;離性炎上,炎之盛則突如焚如。坎陷欲之類也,離炎忿之類也。坎維心亨以剛中,則不陷;離畜牝牛,以中順則不突。
案
畜牝牛,胡氏、呉氏之說為切。蓋離明也,高明柔克,則用明而不傷。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
本義
作起也
程傳
若雲兩明,則是二明,不見繼明之義。故云明兩,明而重兩,謂相繼也。作離,明兩而為離,繼明之義也。震巽之類,亦取洊隨之義,然離之義尤重也。大人以徳言,則聖人以位言,則王者。大人觀離明相繼之象,以世繼其明徳,照臨於四方。大凡以明相繼,皆繼明也。舉其大者,故以世襲繼照言之。
集說
王氏弼曰:繼,謂不絕也。明照相繼,不絕曠也。
孔氏穎逹曰:繼續其明,乃照於四方。若明不繼續,則不得久為照臨。
朱子語類雲:明兩作,猶言水洊至今日明,來日又明。明字便是指日而言,只是一個明兩番作。
徐氏在漢曰:繼明者,無時不明也。照於四方者,無處不照也。惟其無時不明,所以無處不照,是之謂明明德於天下也。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
本義
釋卦名義。
程傳
離麗也,謂附麗也。如日月則麗於天,百穀草木則麗於土。萬物莫不各有所麗,天地之中無無麗之物。在人當審其所麗,麗麗得其正則能亨也。重明以麗乎正,以卦才言也。上下皆離,重明也。五二皆處中正,麗乎正也。君臣上下皆有明德而處中正,可以化天下成文明之俗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日月麗乎天而成明,百穀草木麗乎土而成文,故離為文又為明。
齊氏夢龍曰:龜山楊氏雲,火無常形,麗物而有形,最得本旨。人之生也,得水為精,得火為神。其合也,氣聚而形成於有其分也;氣散而神泯於無。蓋精所以為形,而神麗於形者也。天地形之大者也,日月麗天,百穀草木麗土,其神之發見而可見者也。
案
項氏、齊氏說則是陽麗乎陰而以為陰麗乎陽者非矣。惟張子正蒙之說得之。
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
程傳
二五以柔順麗於中正,所以能亨。人能養其至順以麗中正,則吉。故曰畜牝牛吉也。或曰:“二則中正矣,五以陰居陽得為正乎?”曰:“離主於所麗,五中正之位,六麗於正位,乃為正也。”學者知時義而不失輕重,則可以言易矣。
集說
項氏安世曰:“重明以麗乎正”此統論一卦之義以釋卦名也,“柔麗乎中正”此以二五成卦之爻釋卦辭也。
胡氏炳文曰:坎之剛中,九五分數多,故九五曰“坎不盈”,卦辭釋有孚亦曰“水流而不盈”。離之中正,六二分數多,故卦辭曰“畜牝牛吉”,而六二爻辭亦曰“黃離元吉”。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本義
以剛居下而處明體,志欲上進,故有履錯然之象。敬之則無咎矣,戒佔者宜如是也。
程傳
陽固好動,又居下而離體。陽居下則欲進,離性炎上,志在上麗,幾於躁動。其履錯然,謂交錯也。雖未進而跡已動矣,動則失居下之分而有咎也。然其剛明之才,若知其義而敬慎之,則不至於咎矣。初在下無位者也,明其身之進退乃所麗之道也。其志既動,不能敬慎,則妄動,是不明所麗,乃有咎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 :身處離初,故其所履踐恆錯然。敬慎不敢自寧,故云“履錯然敬之無咎”。若能如此恭敬,則得避其禍而無咎。
王氏昭素曰 :處萬物相見之初,履錯雜之時。
胡氏瑗曰 :錯然者,敬之之貌也。居離之初,如日之初生,於事之初,則當常錯然警懼以進德修業,所以得免其咎。
馮氏當可曰 :日方出人夙興之晨也,履錯然動之始也。於其始而加敬,則終必吉。禍福幾微,每萌於初動之時,故戒其初。
趙氏彥肅曰 :能敬則動與物交皆天理也,不能敬則役於物而生咎矣。日出而作,故發此象。
胡氏一桂曰 :錯然是事物紛錯之意,能敬則心有主宰,酬應不亂,可免於咎;不能敬則反是。
案
履錯然,王氏、馮氏、胡氏之說為是。蓋錯雜者,處應物之初也;敬者,養明德之本也。人心之德,敬則明,不敬則昏。於應物之初而知敬,其即於咎者鮮矣。
象曰:履錯之敬以闢咎也
程傳
履錯然欲動而知敬愼,不敢進,所以求闢免過咎也。居明而剛,故知而能闢,不剛明則妄動矣。
集說
徐氏在漢曰:敬以直內,坤之徳也。履錯之敬,是體坤之徳,所謂畜牝牛吉者也。咎不期遠而自遠,故曰以闢咎也。
六二:黃離,元吉
本義
黃中色柔,離乎中而得其正,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二居中得正,麗於中正也。黃中之色,文之美也。文明中正,美之盛也。故云“黃離”,以文明中正之德,上同於文明中順之君,其明如是,所麗如是,大善之吉也。
集說
王氏弼曰 :居中得位,以柔處柔,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故曰“黃離元吉”也。
劉氏牧曰 :離為火之象,焰猛而易燼(如九四所示)。過盛則有衰竭之兇(如九三所示)。惟二得中,離之元吉也。
郭氏雍曰 :離之六爻,二五為美。五得中而非正,柔麗中正者,惟六二盡之。黃為中之色,而德之至美者也。故言元吉,其義與坤六五相類。
俞氏琰曰 :九三言“日昃之離”,六二其“日中之離”乎?居下卦之中而得其中道,故比他爻為最吉。六二蓋離之主爻也。
楊氏啟新曰 :畜牝牛而利貞,六二得之,明而不失其中正,故曰“黃離”。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程傳
所以元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不雲正者,離以中為重,所以成文明由中也。正在其中矣。
集說
郭氏忠孝曰:離之所以亨,柔麗乎中正,故亨也。黃離之所以元吉,文明而用中,故元吉也。故盡一卦之美,其惟六二乎。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兇。
本義
重離之間,前明將盡,故有日昃之象。不安常以自樂,則不能自處而兇矣。戒佔者宜如是也。
程傳
八純卦皆有二體之義。離卦,內外皆明。九三居下體之終,是前明將盡,後明當繼之時。人之始終,時之革易也,故為日昃之離。日下昃之明也,昃則將沒矣。以理言之,盛必有衰,始必有終,常道也。達者順理為樂,缶常用之器也,鼓缶而歌,樂其常也。不能如是,則以大耋為嗟,憂乃為兇也。大耋,傾沒也,人之終盡。達者則知其常理,樂天而已,遇常皆樂,如鼓缶而歌。不達者則恐怛有將盡之悲,乃大耋之嗟,為其兇也。此處死生之道也。耋與昳同。
集說
苟氏爽曰:初為日出,二為日中,三為日昃。
梁氏寅曰:三居下離之終,乃日昃之時也。夫持滿定傾,非中正之君子不能。三處日之夕,而過剛不中,其志荒矣。故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其歌也,樂之失常也;其嗟也,哀之失常也。哀樂失常,能無兇乎?君子值此之時,則思患之心與樂天之誠並行而不悖,是固不暇於歌矣,而亦何至於嗟乎?
案
梁氏之說獨得爻義。蓋日昃者,喻心之昏,非喻境之變也。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程傳
日既傾昃,明能久乎?明者知其然也,故求人以繼其事,退處以休其身。安常處順,何足以為兇也。
案
日昃喻心德之昏也。心德明則常繼,昏則不能以久。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本義
後明將繼之時,而九四以剛迫之,故其象如此。
程傳
九四離下體而升上體,繼明之初,故言繼承之義。在上而近君,繼承之地也。以陽居離體而處四,剛躁而不中正,且重剛以不正而剛盛之,突如而來,非善繼者也。夫善繼者,必有巽讓之誠、順承之道,若舜啟然。今四突如其來,失善繼之道也。又承六五陰柔之君,其剛盛陵爍之氣焰如焚然,故曰焚如。四之所行不善如此,必被禍害,故曰死如。失繼紹之義,承上之道皆逆德也,眾所棄絕,故云棄如。至於死棄,禍之極矣,故不假言兇也。
集說
章氏潢曰:明之於人,猶火之於木。火宿於木而能焚木,明本於人而能害人。顧用之何如耳。九四不中不正,剛氣燥暴,其害若此。
何氏楷曰:三處下卦之盡,似日之過中;四處上卦之始,似火之驟烈。
案
離,明德也。繼明者,所謂有緝熙於光明,其明不息也。與繼世之義全無交涉。因先儒有以明兩為繼世者,故程傳用說九四爻義於經意似遠。章氏、何氏謂燥暴驟烈者得之,不能以順德養其明,過也。
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本義
無所容,言焚死棄也。
程傳
上陵其君,不順所承,人惡眾棄,天下所不容也。案突如其來,如書所謂昏暴者是也,非人不容之,自若無所容爾。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本義
以陰居尊,柔麗乎中,然不得其正而迫於上下之陽,故憂懼如此,然後得吉。戒佔者宜如是也。
程傳
六五居尊位而守中,有文明之德,可謂善矣。然以柔居上,在下無助,獨附麗於剛強之間,危懼之也。唯其明也,故能畏懼之深,至於出涕;憂慮之深,至於戚嗟,所以能保其吉也。出涕戚嗟,極言其憂懼之深耳,時當然也。居尊位而文明,知憂畏如此,故得吉。若自恃其文明之德與所麗中正,泰然不懼,則安能保其吉也。
集說
蔡氏淵曰:坎離之用在中,二五皆卦之中也。坎五當位而二不當位,故五為勝;離二當位而五不當位,故二為勝。
劉氏定之曰:坎者,陰險之卦,惟剛足以濟之,沈潛剛克也;離者,陽躁之卦,惟柔足以和之,高明柔克也。二五同歸于吉,以柔而然也。
案
惟六二為得明德之正,三之歌嗟,四之突來,則明德昏而性情蕩,忿欲仍而災患至矣。能返之者,其惟哀悔之心乎?五有中德,又適昏極將明之候,故取象如此。三之嗟樂過而悲也,五之嗟自怨自艾也。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程傳
六五之吉者,所麗得王公之正位也。據在上之勢而明察事理,畏懼憂虞以持之,所以能吉也。不然,豈能安乎?
集說
趙氏彥肅曰:明極故憂深,憂深故禍弭。又麗於尊位,故致吉也。 蔡氏清曰:味“離王公也”之詞,則知諸卦之五所謂尊位者,不必皆謂天王。凡諸侯之各君其國者,亦足當五也。
上九:王用出徵,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本義
剛明及遠,威震而刑不濫,無咎之道也,故其象佔如此。
程傳
九以陽居上,在離之終,剛明之極者也。明則能照,剛則能斷。能照足以察邪惡,能斷足以行威刑。故王者宜用如是剛明以辨天下之邪惡而行其征伐,則有嘉美之功也。征伐用刑之大者,夫明極則無微不照,斷極則無所寛宥。不約之以中,則傷於嚴察矣。去天下之惡若盡,究其漸染詿誤,則何可勝誅?所傷殘亦甚矣。故但當拆取其魁首,所執獲者非其醜類,則無殘暴之咎也。《書》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
案
上九承四五之後,有重明之象。故在人心,則為克己而盡其根株;在國家,則為除亂而去其元惡。《詩》雲:“如火烈烈,則莫我敢遏。苞有三櫱,莫遂莫達。”此爻之義也。
象曰:王用出徵,以正邦也
程傳
王者用此上九之徳,明照而剛斷,以察除天下之惡,所以正治其邦國。剛明居上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