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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泽中孚

程传

〈中孚序卦〉:“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节》者,为之制节,使不得过越也。信而后能行,上能信守之,下则信从之,节而信之也。《中孚》所以次《节》也。为卦,泽上有风,风行泽上而感于水中,为中孚之象。感,谓感而动也。内外皆实而中虚,为中孚之象,又二五皆阳中实,亦为孚。义在二体,则中实;在全体,则中虚。中虚,信之本;中实,信之质。”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本义

孚,信也。为卦二阴在内,四阳在外,而二五之阳皆得其中。以一卦言之为中虚,以二体言之为中实,皆孚信之象也。又下说以应上,上巽以顺下,亦为孚义。豚鱼无知之物,又木在泽上,外实内虚,皆舟楫之象。至信可感豚鱼,涉险难而不可以失其贞,故占者能致豚鱼之应,则吉而利涉大川,又必利于贞也。

程传

豚躁鱼冥,物之难感者也。孚信能感于豚鱼,则无不至矣,所以吉也。忠信可以蹈水火,况涉川乎?守信之道在乎坚正,故利于贞也。

集说

  • 孔氏颖逹曰:信发于中,谓之中孚。鱼者虫之幽隐,豚者兽之微贱。内有诚信,则虽微隐之物信皆及矣。既有诚信,光被万物,以斯涉难,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凶邪之道,故利在贞也。

  • 苏氏轼曰:中孚,信也。而谓之中孚者,如羽虫之孚,有诸中而后能化也。内无阳不生,故必刚得中,然后为中孚也。

  • 朱子语类:问:中孚,“孚”字与“信”字恐亦有别。 曰:伊川云“存于中为孚,见于事为信”,说得极好。因举字说,“孚”字从爪从子,如鸟抱子之象。今之“乳”字一邉从孚,葢中所抱者实有物也。中间实有物,所以人自信之。 问:中虚、信之本,中实、信之质如何? 曰:只㸔虚实字,便见本质之异。中虚是无事时虚而无物,故曰中虚;自中虚中发出来皆是实理,所以曰中实。 又云:一念之间中无私主,便谓之虚;事皆不妄,便谓之实。不是两件事。

  • 问:中孚,“孚”字与“信”字恐亦有别。 曰:伊川云“存于中为孚,见于事为信”,说得极好。因举字说,“孚”字从爪从子,如鸟抱子之象。今之“乳”字一邉从孚,葢中所抱者实有物也。中间实有物,所以人自信之。

  • 问:中虚、信之本,中实、信之质如何? 曰:只㸔虚实字,便见本质之异。中虚是无事时虚而无物,故曰中虚;自中虚中发出来皆是实理,所以曰中实。

  • 又云:一念之间中无私主,便谓之虚;事皆不妄,便谓之实。不是两件事。

  • 胡氏炳文曰:豚鱼至愚无知,惟信足以感之。大川至险不测,惟信足以济之。然信而或失其正则如盗贼相群,男女相私,士夫死党,小人出肺肝相示而遂背之,其为孚也,人为之伪,非天理之正,故又戒以利贞。

  • 蔡氏清曰:豚鱼吉,承中孚云也。中孚便有以孚于物矣,不然乃为豚鱼之吉,而不为中孚者之吉矣。豚鱼是承中孚,故《彖传》曰“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 吴氏曰愼曰:中孚豚鱼吉,卦辞连卦名为义,犹“同人于野”、“履虎尾”、“艮其背”之例。言人中心能孚信于豚鱼,则无所不感矣,故吉也。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本义

风感水受,中孚之象。议狱缓死,中孚之意。

程传

泽上有风,感于泽中水,体虚故风能入之。人心虚,故物能感之。风之动乎泽,犹物之感于中,故为中孚之象。君子观其象,以议狱与缓死。君子之于议狱,尽其忠而已;于决死,极于恻而已。故诚意常求于缓、寛也。于天下之事,无所不尽其忠,而议狱缓死最其大者也。

集说

  • 杨氏万里曰 :风无形而能鼔幽濳,诚无象而能感人物。中孚之感,莫大于好生不杀。议狱者,求其入中之出;缓死者,求其死中之生也。

  • 项氏安世曰 :狱之将决则议之,其既决则又缓之,然后尽于人心。王听之,司寇听之,三公听之。议狱也,旬而职听,二旬而职听,三月而上之。缓死也,故狱成而孚,输而孚。在我者尽,故在人者无憾也。

  • 徐氏几曰 :象言刑狱。五卦噬嗑、丰以其有离之明、震之威也。贲次噬嗑,旅次丰。离明不易,震皆反为艮矣。盖明贵无时不然,威则有时当止。至于中孚,则全体似离,互体有震、艮,而又兑以议之,巽以缓之。圣人即象垂教,其忠厚恻怛之意见于谨刑如此。

风之入物也,不独平地草木为之披拂,岩谷窍穴为之吹吁,即积水重阴之下,亦因之而冻解冰释焉。此所以为至诚无所不入之象也。民之有狱,犹地之有重阴也。王者体察天下之情隐,至于议狱缓死,然后其至诚无所不入矣。

彖曰:中孚 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

本义

以卦体卦徳释卦名义。

程传

二柔在内,中虚为诚之象;二刚得上下体之中,中实为孚之象。卦所以为中孚也。说而巽,以二体言卦之用也。上巽下说,为上至诚以顺巽于下,下有孚以说从其上。如是其孚,乃能化于邦国也。若人不说从,或违拂事理,岂能化天下乎?

集说

  • 张子曰:孚者,覆乳之象也。夫覆乳者,必刚外而柔内,虽柔内非阳则不生,故刚得中而为孚也。

  • 王氏宗传曰:以成卦观之,在二体则为中实,在全体则为中虚。盖中不虚则有所累,有所累害于信者也;中不实则无所主,无所主则又失其信矣。故曰中孚。

柔在内而刚得中,其义甚精。非柔在内,则中不虚矣;非刚得中,则中又不实矣。地至虚也,然惟阴中有阳,故受天气而生物;月至虚也,然惟水阴根阳,故受日光而发照。物之雌牝受阳精而胎化者亦然。此卦之名所以取于乳卵者此也。老子亦曰:“仿兮佛,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真精之中,其中有信。”盖见及此也。又案,无妄天徳也,天徳实实则虚矣,故曰无妄,言其虚也;中孚地徳也,地徳虚虚则实矣,故曰中孚,言其实也。惟无妄之主于虚也,故六爻之义皆贵乎无谋望作为之私,反是则有妄矣;惟中孚之主于实也,故六爻之义皆贵乎有诚心实徳之积,反是则非孚矣。二卦之义实相表里。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本义

以卦象言。

程传

信能及于豚鱼,信道至矣,所以吉也。以中孚涉险难,其利如乘木济川,而以虚舟也。舟虚则无沈覆之患,卦虚中为虚舟之象。

集说

  • 王氏弼曰:用中孚以涉难,若乘木舟虚也。

  • 郑氏湘卿曰:仁及草木,言草木难仁也;诚动金石,言金石难诚也;信及豚鱼,言豚鱼难信也。

  • 蔡氏清曰:木在泽上,既为乘木之象,外实内虚,又为舟虚之象。

  • 吴氏曰慎曰:豚鱼吉,葢信及豚鱼者之吉,非豚鱼吉也。故在卦辞,不可以“豚鱼吉”三字为句,当以“中孚豚鱼”为读。彖传“信及豚鱼”,即“中孚豚鱼”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本义

信而正则应乎天矣。

程传

中孚而贞,则应乎天矣。天之道,孚贞而已。

集说

  • 苏氏轼曰:天道不容伪。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本义

当中孚之初,上应六四,能度其可信而信之,则吉。复有他焉,则失其所以度之之正,而不得其所安矣。戒占者之辞也。

程传

九当中孚之初,故戒在审其所信。虞度也,度其可信而后从也。虽有至信,若不得其所,则有悔咎。故虞度而后信,则吉也。既得所信,则当诚一,若有他,则不得其燕安矣。燕安,裕也。有他,志不定也。人志不定,则惑而不安。初与四为正应,四巽体而居正,无不善也。爻以谋始之义大,故不取相应之义。若用应,则非虞也。

集说

  • 苟氏爽曰:虞,安也。初应于四,宜自安虞,无意于四则吉,故曰“虞吉”也。有意于四,则不安,故曰“有他不燕”也。

  • 项氏安世曰:中孚六爻皆不取外应,孚在其中,无待于外也。初九安处于下,不假他求,何吉如之?苟变其志,动而求孚于四,则失其安也。

荀氏、项氏说于易例、卦义皆合。盖易例初九应六四,义无所取。如屯之“磐桓”、贲之“贲趾”,皆不取应四为义;颐之“朵颐”,则反以应四为累。惟损益之初,则适当益上报上之卦时,义不同也。此卦之义主于中有实德,不愿乎外,故六爻无应者吉,有应者凶。初之“虞吉”,谓其有以自守自安也。礼有虞祭,亦安之义也。燕亦安也,虞则燕,不虞则不燕矣。“有他不燕”,正与大过九四“有他吝”同。九四下应初六为“有他”,初九上应六四亦为“有他”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程传

当信之始,志未有所存,而虞度所信,则得其正是以吉也。盖其志未有变动,志有所从,则是变动。虞之不得其正矣,在初言求所信之道也。

志未变,言其实心不失也。志变,则有他矣。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本义

九二中孚之实,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实应之,故有鹤鸣子和,我爵尔靡之象。鹤在阴,谓九居二;好爵,谓得中;靡与縻同,言懿德人之所好,故好爵虽我之所独有,而彼亦系恋之也。

程传

二刚实于中孚之至者也。孚至则能感通,鹤鸣于幽隐之处,不闻也,而其子相应和,中心之愿相通也。好爵我有,而彼亦系慕,说好爵之意同也。有孚于中,物无不应,诚同故也。至诚无远近幽深之间,故《系辞》云:“善则千里之外应之,不善则千里违之。”言诚通也。至诚感通之理,知道者为能识之。

集说

  • 孔氏颖逹曰:九二体刚,处于卦内,又在三四重阴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于外,自任其真者也。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如鹤之鸣于幽远,则为其子所和也。靡,散也,不私权利,惟德是与。若我有好爵,愿与尔贤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 王氏安石曰:君子之言行至诚而善,则虽在幽远,为己类者亦以至诚从而应之,中孚之至也。

  • 苏氏轼曰:中孚必正而一,静而久。而初九、六四、六三、上九有应而相求,皆非所谓正而一、静而久者也。惟九二端悫无求,而物自应焉。

  • 张氏浚曰:二处二阴下,为在阴,其子和之谓初。

  • 郑氏汝谐曰:二独无应,若未信于人而爻之最吉莫二若也。自耀者其实丧,自晦者其德章。无心于感物,而物无不感者,至诚之道也。二以刚履柔,其居得中,且伏于二阴之下,葢静晦而无求者。无求而物自应,故鹤鸣在阴,而其子和之者,感以天也。

易例中凡言“子”言“童”者,皆初之象。故张氏以其“子和之”为初者近是。好爵谓㫖酒也,靡谓醉也。九二有刚中之实徳,无应于上,而初与之同德,故有鹤鸣子和、好爵尔靡之象。言父子明不出户庭也,言尔我明不逾同类也。《诗》云:“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则居爽垲之地而声及远矣。处于阴而子和,则不求远闻可知。又曰:“我有㫖酒,嘉賔式燕以衎。”则同乐者众矣。吾与尔靡,则惟二人同心而已。君子之实德实行,不务于远而脩于迩,故《系辞传》两言“况其迩者乎”,然后推广而极言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程传

中心愿,谓诚意所愿也,故通而相应。

集说

  • 朱氏震曰 :荀子所谓“同焉者合,类焉者应”也。

  • 程氏敬承曰 :鹤之鸣由中而发,子之和亦根心而应,故曰“中心愿”。愿出于中,乃孚之至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本义

敌,谓上九。信之穷者,六三阴柔不中正,以居说极而与之为应,故不能自主,而其象如此。

程传

敌对,敌也。谓所交孚者正应上九是也。三四皆以虚中为成孚之主,然所处则异。四得位居正,故亡匹以从上;三不中失正,故得敌以累志。以柔说之质,既有所系,惟所信是从。或鼓张,或罢废,或悲泣,或歌乐,动息忧乐皆系乎所信也。惟系所信,故未知吉凶,然非明逹君子之所为也。

集说

  • 刘氏牧曰:人惟信不足,故言行之间变动不常如此。

  • 李氏简曰:六三之得敌,以其有私系之心也。

诸爻独三上有应,有应者动于外也,非中孚也。人心动于外,则忧乐皆系于物。鼓、罢、泣、歌,喻其不能坦然自安,葢初九虞、燕之反也。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程传

居不当位,故无所主,唯所信是从。所处得正则所信有方矣。

集说

  • 俞氏琰曰 :六三居不当位,心无所主,故或鼔或罢而不定。若初九则不如是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本义

六四居阴得正位,近于君,为月几望之象。马匹谓初与已为匹,四乃绝之,而上以信于五,故为马匹亡之象。占者如是,则无咎也。

程传

四为成孚之主,居近君之位,处得其正,而上信之至,当孚之任者也。如月之几望,盛之至也。已望则敌矣,臣而敌君,祸败必至,故以几望为至盛。马匹亡,四与初为正应匹也。古者驾车用四马,不能备纯色,则两服两骖各一色,又小大必相称,故两马为匹,谓对也。马者行物也,初上应四而四亦进从五,皆上行,故以马为象。孚道在一,四既从五,若复下系于初,则不一而害于孚,为有咎矣。故马匹亡则无咎也。上从五而不系于初,是亡其匹也。系初则不进,不能成孚之功也。

集说

  • 郭氏雍曰:匹亦敌之类也,得敌则匹亡,其道相反也。《彖传》言柔在内,而爻则其道相反,葢卦爻取义有不得而同者也。

易中六四应初九而义有取焉者,皆上不遇九五者也。如六四遇九五,则以从上为义而应非所论。易例皆然,而此爻尤明。葢孚不容于有二,况居大臣之位者乎?月几望者,阴受阳光承五之象也;马匹亡者,无有私群远初之象也。自坤卦牝马以得主为义,而其下曰“东北丧朋”,东北者近君之位也,中孚之四当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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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程传

绝其类而上从五也,类谓应也。

集说

  • 胡氏炳文曰 :坤以丧朋为有庆,中孚之四以绝类为无咎。

  • 赵氏玉泉曰 :马匹亡者,四有柔正之德,故能绝初之党类,而上以信于五也。

三与四皆卦所谓中虚者也。其居内以成中虚之象同,其得应而有匹敌者亦同。然三心系于敌而四志绝乎匹者,三不正而四正也。又六四承九五者多吉,六三应上九者多凶,易例如此。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本义

九五刚健中正,中孚之实而居尊位,为孚之主者也。下应九二,与之同德,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五居君位,人君之道当以至诚感通天下,使天下之心信之固结如拘挛然,则为无咎也。人君之孚不能使天下固结如是,则亿兆之心安能保其不离乎?

集说

  • 王氏弼曰:处中诚以相交之时,居尊位以为群物之主,信何可舎?故有孚挛如,乃得无咎。

  • 胡氏瑗曰:居尊而有中正之德,是有至诚至信之心,发之于内而交于下,以挛天下之心。上下内外皆以诚信相通,是得为君之道,何咎之有?

  • 郭氏雍曰:孚之道无不通,亦无不感,可以通天下之志,至于固结挛如,是以无咎。九五君位,足以感通天下,又无私应之累,故直曰“有孚挛如”而已。

  • 胡氏炳文曰:六爻不言孚,惟九五言之。九五,孚之主也。

此爻是《彖》所谓“孚乃化邦”者也。人君之孚与在下者不同,居下位者中有实德不迁于外而已,人君则以孚天下为实德。故必诚信固结于天下,然后为无咎也。此爻义与小畜之九五同,其为臣者“月几望”之义亦同,但彼主于君臣相畜,而此主于君臣相孚尔。要之,“富以其邻”者,即“孚乃化邦”之说,而“君子征凶”者,亦即“马匹亡”之意也。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程传

五居君位之尊,由中正之道,能使天下信之如拘挛之固,乃称其位。人君之道当如是也。

集说

  • 孔氏颖逹曰 :以其正当尊位,故戒以系信乃得无咎。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本义

居信之极而不知变,虽得其贞,亦凶道也。故其象占如此。鸡曰翰音,乃巽之象。居巽之极为登于天,鸡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信非所信而不知变,亦犹是也。

程传

翰音者,音飞而实不从。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飏,故云“翰音登天,正亦灭矣”。阳性上进,风体飞飏,九居中孚之时,处于最上,孚于上进而不知止者也。其极至于羽翰之音登闻于天,贞固于此而不知变,凶可知矣。夫子曰:“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固守而不通之谓也。

集说

  • 王氏弼曰:翰,高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居卦之上,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掦,故曰“翰音登于天”也。

  • 胡氏瑗曰:翰者,鸟羽之高飞也。上九在一卦之上,居穷极之地,是无纯诚之心、笃实之道,徒务其虚声,外饰以矫伪为尚,如鸟之飞登于天,徒闻其虚声而已。

  • 苏氏轼曰:翰音,飞且鸣者也。处外而居上,非中孚之道。飞而求显,鸣而求信者也。故曰“翰音登于天”。九二在阴而子和,上九飞鸣而登天,其道葢相反也。

  • 朱氏震曰:巽为鸡,刚其翰也,柔其毛也。翰,羽翮也,鸡振其羽翮而后出于声,翰音也。

  • 郑氏汝谐曰:翰音登天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

  • 章氏潢曰:二居兑泽,故曰“在阴”。上为巽风,故曰“于天”。孚于中也,则鸣鹤自有子和;孚于外也,则翰音徒登于天。然则中孚岂可以人伪为之哉?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程传

守孚至于穷极而不知变,岂可长久也?固守而不通,如是则凶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 :虚声无实,何可久长。

  • 侯氏行果曰 :穷上失位,信不由中,有声无实,虚华外扬,是翰音登天也。虚音登天,何可久也?

  • 胡氏瑗曰 :上九徒以虚声外饰,无纯诚笃实之行。以此而往,愈久愈凶,故圣人戒之曰“何可长”如此。盖欲人改过反诚,以信实为本也。

  • 项氏安世曰 :上九巽极而躁,不正不中,内不足而求孚于外,声闻过情。其涸也可立而待,愈久愈凶,何可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