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为泽
程传
〈兑序卦〉:“《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物相入则相说,相说则相入。《兑》所以次《巽》也。”
兑:亨,利贞
本义
兑,说也。一阴进乎二阳之上,喜之见乎外也。其象为泽,取其说万物,又取坎水而塞其下流之象。卦体刚中而柔外,刚中故说而亨,柔外故利于贞。盖说有亨道,而其妄说不可以不戒,故其占如此。又柔外故为说亨,刚中故利于贞,亦一义也。
程传
兑,说也。说致亨之道也。能说于物,物莫不说而与之,足以致亨。然为说之道,利于贞正。非道求说,则为邪谄而有悔咎,故戒利贞也。
集说
- 焦氏竑曰 :人有喜说,必见而在外。盖阳假阴之和柔以为用,喜说非由于阴也。故二阴一阳则阳为之主,二阳一阴则阴非为主,但为阳之用耳。
案
地有积湿,春气至则润升于上;人身有血,阳气盛则腴敷于色。此兑为泽、为说之义。盖说虽缘阴,而所以用阴者阳也。人有柔和之质,而非以忠直之心行之,则失正而入于邪矣。故利贞。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本义
两泽相丽,互相滋益,朋友讲习,其象如此。
程传
丽泽,二泽相附丽也。两泽相丽,交相浸润,互有滋益之象,故君子观其象而以朋友讲习。朋友讲习,互相益也。先儒谓天下之可说莫若朋友讲习,朋友讲习固可说之大者,然当明相益之象。
集说
虞氏翻曰 :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兑两口对,故朋友讲习也。
孔氏颖达曰 :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讲习道义,相说之盛,莫过于此也。
程子曰 :天下之说不可极,惟朋友讲习,虽过说无害。兑泽有相滋益处。
苏氏轼曰 :取其乐而不流者也。
朱氏震曰 :讲其所知,习其所行。
蔡氏渊曰 :讲兑象,习重兑象。
俞氏琰曰 :讲者讲其所未明,讲多则义理明矣;习者习其所未熟,习久则践履熟矣。此朋友讲习所以为有滋益而如两泽之相丽也。若独学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故《论语》以学之不讲为忧,以学而时习为说,以有朋自远方来为乐。
彖曰:兑,说也
本义
释卦名义
集说
- 张氏雨若曰:此释名义类《咸》,兑者无言之说,以说解兑,兑木为说,特以其说不在言而称兑耳。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本义
以卦体释卦辞而极言之。
程传
兑之义说也。一阴居二阳之上,阴说于阳而为阳所说也。阳刚居中,中心诚实之象;柔爻在外,接物和柔之象,故为说而能贞也。利贞,说之道宜正也。卦有刚中之徳,能贞者也。说而能贞,是以上顺天理,下应人心,说道之至正至善者也。若夫违道以干百姓之誉者,苟说之道,违道不顺,天干誉非应人,苟取一时之说耳,非君子之正道。君子之道,其说于民,如天地之施,感于其心而说服无斁,故以之先民,则民心说随而忘其劳;率之以犯难,则民心说服于义而不恤其死。说道之大,民莫不知劝。劝,谓信之而勉力顺从。人君之道,以人心说服为本,故圣人赞其大。
集说
王氏弼曰:说而违刚则谄,刚而违说则暴。刚中而柔外,所以说以利贞也。刚中故利贞,柔外故说亨。
刘氏牧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柔外为顺,刚中为信,故得顺乎天而应乎人。
吕氏祖谦曰:当适意时而说,与处安平时而说,皆未足为难。惟当劳苦患难而说,始见真说。圣人以此先之,故能使之任劳苦而不辞,赴患难而不畏也。
初九:和兑,吉
本义
以阳爻居说体而处最下,又无系应,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初虽阳爻居说体,而在最下,无所系应,是能卑下和顺以为说,而无所偏私者也。以和为说而无所偏私,说之正也。阳刚则不卑,居下则能巽,处说则能和,无应则不偏。处说如是,所以吉也。
集说
蔡氏渊曰 :爻位皆刚,不比于柔,得说之正,和而不流者也,故吉。
吴氏澄曰 :六画唯初不比阴柔,说道之善,故曰“和”。
赵氏玉泉曰 :阳刚则无邪媚之嫌,居下则无上求之念,无应又无私系之累。其说也不谄不凟,中节而无乖戾,和兑之象如是,则说得其正矣。
来氏知德曰 :“和”,与《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同。谓其所说者无乖戾之私,皆性情之正,道义之公也。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本义
居卦之初,其说也正,未有所疑也。
程传
有求而和,则涉于邪谄。初随时顺处,心无所系,无所为也,以和而已,是以吉也。象又以其处说在下而非中正,故云行未疑也。其行末有可疑,谓未见其有失也。若得中正则无是言也,说以中正为本,爻直陈其义,象则推而尽之。
集说
蔡氏渊曰 :初未牵于阴,所行未有疑惑。若四比三,有商兑之疑矣。
徐氏几曰 :疑谓系于阴也。卦四阳,惟初与阴无系,故未疑。
郑氏维岳曰 :以阳刚居兑初,又不与阴比,故信心信理而出行之于外者,未与心疑。使有系应,便不能自决矣。
九二:孚兑,吉,悔亡
本义
刚中为孚,居阴为悔。占者以孚而说,则吉而悔亡矣。
程传
二承比阴柔,阴柔小人也。说之则当有悔。二刚中之德,孚信内充,虽比小人,自守不失,君子和而不同,说而不失刚中,故吉而悔亡。非二之刚中,则有悔矣,以自守而亡也。
集说
王氏宗传曰 :六三阴柔而不正,所谓非道以说者也。而二比之,疑于有悔矣。然二以刚居中,诚实之德充足于内,故虽与三同体而无失己之嫌,此其悔所以亡也。
龚氏焕曰 :九二阳刚得中,当说之时,以孚信为说者也。已以孚信为说,人不得而妄说之,所以吉也。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程传
心之所存为志,二刚实居中,孚信存于中也。志存诚信,岂至说小人而自失乎?是以吉也。
集说
- 何氏楷曰 :初去三远,不特志可信,而行亦未涉于可疑。二去三近,行虽不免于可疑,而志则可信。
六三:来兑,凶
本义
阴柔不中正,为兑之主,上无所应而反来就二阳以求说,凶之道也。
程传
六三阴柔不中正之人,说不以道者也。来兑,就之以求说也。比于在下之阳,枉己非道就以求说,所以凶也。之内为来,上下俱阳而独之内者,以同体而阴性下也,失道下行也。
集说
- 王氏宗传曰 :六三居两兑之闲,一兑既尽,一兑复来,故曰“来兑”。夫以不正之才,居两兑之闲,左右逢迎,惟以容说为事,此小人之失正者,故于兑为凶。
案
三居内体,故曰“来”。然非来说于下二阳之谓也,为说之主,志在于说,凡外物之可说者皆感之而来也。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程传
自处不中正,无与而妄求说,所以凶也。
集说
- 熊氏良辅曰 :六三位不当,居上下二兑之闲。下兑方终,上兑又来,说而又说,不得其正者也。上六曰“引兑”,盖与六三相表里。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本义
四上承九五之中正,而下比六三之柔邪,故不能决而商度所说,未能有定然。质本阳刚,故能介然守正而疾恶柔邪,也如此则有喜矣。象占如此,为戒深矣。
程传
四上承中正之五,而下比柔邪之三。虽刚阳而处非正,三阴柔,阳所说也,故不能决而商度未宁,谓拟议所从而未决,未能有定也。两间谓之介,分限也(地之界则加田,义乃同也),故人有节守谓之介。若介然守正而疾远邪恶,则有喜也。从五正也,说三邪也。四近君之位,若刚介守正,疾远邪恶,将得君以行道,福庆及物,为有喜也。若四者得失未有定,系所从耳。
集说
- 杨氏简曰 :九刚四柔,近比六三谀佞之小人,心知其非而实乐其柔媚,故商度所说去耶交战于胸中而未宁。圣人于是勉之曰:介然疾恶小人,则有喜。
案
易中“疾”字皆与“喜”对,故曰“无妄之疾,勿药有喜”,又曰“损其疾,使遄有喜”。以此爻例之,则“疾”者谓疾病也,“喜”者谓病去也。四比于三,故曰“介疾”,言介于邪害之闲也。若安而溺焉,则其为鸩毒大矣。惟能商度所说而不以可说者为安,则虽介疾而有喜矣。《论语》曰:“君子易事而难说也,说之不以道,不说也。”其“商兑”之谓乎。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程传
所谓喜者,若守正而君说之,则得行其阳刚之道,而福庆及物也。
集说
- 郭氏雍曰 :当兑之时,虞上下之际,不妄从说,知所择者也。介然自守,故能全兑说之喜。喜非独一身而已,终亦有及物之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本义
剥谓阴能剥阳者也。九五阳刚中正,然当说之时而居尊位,宻近上六。上六阴柔,为说之主,处说之极,能妄说以剥阳者也。故其占但戒以信于上六,则有危也。
程传
九五得尊位而处中正,尽说道之善矣。而圣人复设有厉之戒,盖尧舜之盛,未尝无戒也,戒所当戒而已。虽圣贤在上,天下未尝无小人,然不敢肆其恶也。圣人亦说其能勉而革面也。彼小人者,未尝不知圣贤之可说也,如四凶处尧朝,隐恶而顺命是也。圣人非不知其终恶也,取其畏罪而强仁耳。五若诚心信小人之假善为实善,而不知其色藏,则危道也。小人者,备之不至则害于善。圣人为戒之意深矣。剥者,消阳之名,阴消阳者也,盖指上六。故孚于剥则危也。以五在说之时而宻比于上六,故为之戒。虽舜之圣,且畏巧言令色,安得不戒也?说之惑人易入而可惧也如此。
集说
王氏弼曰 :比于上六而与相得,处尊正之位,不说信乎阳而说信乎阴,孚于剥之义也。剥之为义,小人道长之谓。
杨氏简曰 :九五亲信上六柔媚不正之小人,故曰“孚于剥”。剥之为卦,小人剥君子,又剥丧其国家,故谓小人为剥。信小人,危厉之道也。
胡氏炳文曰 :说之感人最为可惧,感之者将以剥之也。况为君者易狃于所说,故虽圣人且畏巧言令色,况凡为君子者乎?
钱氏一本曰 :兑五说体与履五健体不同,履五健,恐其和之难,危在夬;兑五说,不觉其入之易,危在孚。故皆有厉之象。
案
易中凡言“厉”者,皆兼内外而言,盖事可危而吾危之也。履五爻及此爻,皆以刚中正居尊位而有厉辞。夫子又皆以位正当释之,是其危也。以刚中正,故能危也。履卦有危惧之义,而九五居尊,所谓“履帝位而不疚”者,故能因夬履而常危;兑有说义,九五居尊,又比上六,故亦因孚于剥而心有危也。此有厉与夬有厉正同,皆以九五比近上六,所谓其危乃光者也。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本义
与履九五同。
程传
戒孚于剥者,以五所处之位正当戒也。密比阴柔,有相说之道,故戒在信之也。
集说
- 王氏申子曰 :谓正当尊位,若孚上之柔说,则消剥于阳必矣。
上六:引兑
本义
上六成说之主,以阴居说之极,引下二阳相与为说,而不能必其从也。故九五当戒,而此爻不言其吉凶。
程传
他卦至极则变,兑为说极则愈说。上六成说之主,居说之极,说不知已者也。故说既极矣,又引而长之。然而不至悔咎,何也?曰方言其说,不知已,未见其所说善恶也。又下乘九五之中正,无所施其邪说。六三则承乘皆非正,是以有凶。
集说
刘氏牧曰 :执德不固,见诱则从,故称“引兑”。
毛氏璞曰 :所以为兑者,三与上也。三为内卦,故曰“来”;上为外卦,故曰“引”。
案
三与上皆以阴柔为说主。来兑者,物感我而来,孟子所谓“蔽于物”,乐记所谓“感于物而动”者也。引兑者,物引我而去,孟子所谓“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乐记所谓“物至而人化物”者也。始于来,终于引,此人心动乎欲之浅深也。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程传
说既极矣,又引而长之,虽说之之心不已,而事理已过,实无所说。事之盛则有光辉,既极而强引之长,其无意味甚矣,岂有光也?“未”非必之辞,象中多用“非必”,能有光辉谓不能光也。
集说
- 杨氏启新曰 :来兑、引兑皆小人也。在君子,则当来而勿受,引而勿去也。君子以道德相引,其道为光明。引而为说,则心术暧昩,行事邪僻,甚矣,岂得为光乎?
总论
龚氏焕曰 :兑本以说之见乎外而得名,然六爻之义皆不取说之徇乎外者。人之所说苟能不徇乎外,则其见于外者斯得其正而吉矣。
蒋氏悌生曰 :当说之时,刚则有节,柔则无度。故此卦初二及四五四爻皆以刚阳而得吉,三上二爻皆以阴柔而致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