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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山渐

程传

〈渐〉:“序卦: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止必有进,屈伸消息之理也。止之所生,亦进也;所反,亦进也。渐所以次艮也。进以序为渐,今人以缓进为渐,进以序不越次,所以缓也。为卦上巽下艮,山上有木,木之高而因山,其高有因也;其高有因,乃其进有序也,所以为渐也。”

渐:女归吉,利贞

本义

渐渐进也。为卦止于下而巽于上,为不遽进之义,有女归之象焉。又自二至五位皆得正,故其占为“女归吉”,而又戒以“利贞”也。

程传

以卦才兼渐义而言也。乾坤之变为巽艮,巽艮重而为渐。在渐体而言,中二爻交也,由二爻之交,然后男女各得正位。初终二爻虽不当位,亦阳上阴下,得尊卑之正。男女各得其正,亦得位也。与归妹正相对,女之归能如是之正,则吉也。天下之事,进必以渐者,莫如女归。臣之进于朝,人之进于事,固当有序。不以其序,则陵节犯义,凶咎随之。然以义之轻重,廉耻之道,女之从人最为大也,故以女归为义。且男女万事之先也,诸卦多有利贞,而所施或不同。有渉不正之疑而为之戒者,有其事必贞乃得其宜者,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贞也。所谓渉不正之疑而为之戒者,损之九二是也。处阴居说,故戒以宜贞也。有其事必贞乃得宜者,大畜是也。言所畜利于贞也。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贞者,渐是也。言女归之所以吉,利于如此贞正也。盖其固有,非设戒也。渐之义宜能亨,而不云亨者,盖亨者通逹之义,非渐进之义也。

集说

  • 胡氏瑗曰 :天下万事莫不有渐,然于女子尤湏有渐。何则?女子处于闺门之内,必湏男子之家问名、纳采、请期,以至于亲迎,其礼毕备,然后乃盛其礼而正夫妇之道。君子之人处穷贱不可以干时邀君,急于求进;处于下位者不可谄谀佞媚以希高位,皆由渐而致之,乃获其吉也。

  • 郭氏雍曰 :进之渐者无若女之归。女归不以渐,则奔也。渐则为归,速则为奔,故女归以渐为吉。凡天下之进如女归之渐,无不吉也。利贞者,女归之道正,固守之无不利也。

  • 胡氏炳文曰 :咸取女吉,取者之占也;渐女归吉,嫁者之占也。然皆以贞艮为主。艮止也,止而说则其感也以正,是为取女之吉;止而巽则其进也以正,是为女归之吉。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本义

二者皆当以渐而进,疑“贤”字衍或“善”下有脱字。

程传

山上有木,其高有因,渐之义也。君子观渐之象,以居贤善之德,化美于风俗。人之进于贤德,必有其渐,习而后能安,非可陵节而遽至也。在己且然,教化之于人,不以渐其能入乎?移风易俗非一朝一夕所能成,故善俗必以渐也。

集说

  • 杨氏曰 :地中生木,以时而升;山上有木,其进以渐。

  • 冯氏当可曰 :居积也。德以渐而积,俗以渐而善。内卦艮止,居德者止诸内也;外卦巽入,善俗者入于外也。体艮以居德,体巽以善俗。

地中生木,始生之木也;山上有木,高大之木也。凡木始生,枝条骤长,旦异而夕不同;及既高大,则自拱把而合抱,自捩手而干霄,必须逾年积岁。此升与渐之义所以异也。居德善俗皆须以渐,又居贤德然后可以善俗,亦渐之意也。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本义

之字疑衍,或是渐字。

程传

如渐之义而进,乃女归之吉也。谓正而有渐也,女归为大耳,它进亦然。

集说

  • 郭氏雍曰 :传言“渐之进如女之归则吉”,所以明卦辞也。盖世俗多失渐进之道,独女归有渐存焉耳。

  • 毛氏璞曰 :易未有一义明两卦者,晋进也,渐亦进,何也?渐非进以渐而进耳。案曰:渐之进也,以别于晋之进、升之进也。

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本义

以卦变释利贞之意。盖此卦之变自涣而来,九进居三;自旅而来,九进居五,皆为得位之正。

程传

渐进之时,而阴阳各得正位,进而有功也。四复由上进而得正位,三离下而为上遂得正位,亦为进得位之义。以正道而进,可以正邦国至于天下也。凡进于事、进于德、进于位,莫不皆当以正也。

集说

  • 梁氏寅曰 :卦自二至五阴阳各得正位,此所以进而有功也。进得位以位言,进以正以道言。案梁氏之说得之,盖进得位以卦位言,进以正以人事言。在卦为得位者,在人事即是得正也。正邦亦只是申有功之意。易卦中四爻得位者,既济曰“定也”,家人曰“正家而天下定矣”,蹇、渐皆曰“以正邦也”,盖董子“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之意也。

其位刚得中也

本义

以卦体言,谓九五。

程传

上云“进得位,往有功也”,统言阴阳得位是以进而有功。复云“其位刚得中也”,所谓位者五,以刚阳中正得尊位也。诸爻之得正亦可谓之得位矣,然未若五之得尊位,故特言之。

集说

  • 梁氏寅曰 :上言“进得位”以自二至五四爻言之也,此又言“其位刚得中”以九五言之也。

止而巽,动不穷也

本义

以卦德言,渐进之义。

程传

内艮止,外巽顺。止为安静之象,巽为和顺之义。人之进也,若以欲心之动,则躁而不得其渐,故有困穷。在渐之义,内止静而外巽顺,故其进动不有困穷也。

集说

  • 吴氏曰 :慎曰“止而巽终是进”,但进以渐,故卦名为渐。若巽而止,则终于止而事壊乱矣,故卦名为蛊。内外先后之辨,不可易也。

刚得中,止而巽,又就中四爻内特举九五与卦德,申女归利贞之义。节卦说以行险当位中正同。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本义

鸿之行有序而进有渐,干水涯也。始进于下,未得所安,而上复无应,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则为小子厉,虽有言而于义则无咎也。

程传

渐诸爻皆取鸿象。鸿之为物,至有时而群有序,不失其时序,乃为渐也。干,水湄,水鸟止于水之湄,水至近也,其进可谓渐矣。行而以时,乃所谓渐进,不失渐得其宜矣。六居初,至下也,阴之才至弱也,而上无应援,以此而进,常情之所忧也。君子则深识远照,知义理之所安,时事之所宜,处之不疑。小人幼子,唯能见已然之事,从众人之知,非能烛理也,故危惧而有言。盖不知在下所以有进也,用柔所以不躁也,无应所以能渐也,于义自无咎也。若渐之初而用刚急进,则失渐之义,不能进而有咎必矣。

集说

  • 李氏鼎祚曰 :鸿随阳鸟,喻女从夫。卦明渐义,爻皆称焉。

李氏鼎祚曰 :鸿随阳鸟,喻女从夫。卦明渐义,爻皆称焉。

  • 杨氏简曰 :进欲其知时,故鸿为象。进欲其渐,故以干、磐、陆、木、陵为象。

杨氏简曰 :进欲其知时,故鸿为象。进欲其渐,故以干、磐、陆、木、陵为象。

  • 何氏楷曰 :六爻皆取鸿象,往来有时,先后有序,于渐之义为切也。昏礼用雁,取不再偶,又于女归之义为切也。

何氏楷曰 :六爻皆取鸿象,往来有时,先后有序,于渐之义为切也。昏礼用雁,取不再偶,又于女归之义为切也。

昏礼用雁,大夫执贽亦用雁,皆取有别有序之义。此爻“小子厉有言”,正如晋之“摧如”,凡始进之初,未有便得所安而人信之者。然正惟如此,乃所以安其身而信于人。若谋便于身图而求合于众议,则危疑之大者至矣。惟升之初六曰“众允”,盖以其为卦主,时义不同也。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程传

虽小子以为危厉,在义理实无咎也。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本义

磐,大石也。渐远于水,进于干而益安矣。衎衎,和乐意。六二柔顺中正,进以其渐而上有九五之应,故其象如此而占则吉也。

程传

二居中得正,上应于五,进之安裕者也。但居渐,故进不速。磐石之安平者,江河之滨所有,象进之安。自干之磐,又渐进也。二与九五之君以中正之道相应,其进之安固平易莫加焉,故其饮食和乐,衎衎然,吉可知也。

集说

  • 胡氏炳文曰 :艮为石,故有磐象。鸿食则呼众,饮食衎衎,和鸣。初之小子厉有言,危而伤也;二饮食衎衎,安且乐矣。时使之然也。在初则无应,在二则柔顺中正而上有九五之应也。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本义

素饱如诗言“素餐”,得之以道,则不为徒饱而处之安矣。

程传

爻辞以其进之安平,故取饮食和乐为言。夫子恐后人之未喻,又释之云:中正君子遇中正之主,渐进于上,将行其道以及天下。所谓“饮食衎衎”,谓其得志和乐,不谓空饱饮食而已,素空也。

集说

  • 龚氏焕曰 :二以中正应五而得禄,非尸位素餐者比,故食之衎衎而乐也。

六爻以鸿取进象,自水涯以至山上,自远而近,自下而高也。干为最远,是士之将进而不苟进者。故在《诗经》曰:“置之河之干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二虽进为时用,渐于磐矣,而不忘“不素餐”之义,所谓达不变塞者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本义

鸿,水鸟,陆非所安也。九三过刚不中而无应,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夫征则不复,妇孕则不育,凶莫甚焉。然以其过刚也,故利御寇。

程传

平高曰陆,平原也。三在下卦之上,进至于陆也。阳上进者也,居渐之时,志将渐进而上无应援,当守正以俟时。安处平地则得渐之道,若或不能自守,欲有所牵志,有所就,则失渐之道。四阴在上而密比,阳所说也;三阳在下而相亲,阴所从也。二爻相比而无应,相比则相亲而易合,无应则无适而相求,故为之戒。夫,阳也,谓三。三若不守正而与四合,是知征而不知复。征,行也;复,反也。不复谓不反顾义理。妇谓四,若以不正而合,则虽孕而不育,盖非其道也,如是则凶也。三之所利,在于御寇。非理而至者,寇也。守正以闲邪,所谓御寇也。不能御寇,则自失而凶矣。

集说

  • 郭氏雍曰 :以卦辞言“女归吉”,故以夫妇为言。

郭氏雍曰 :以卦辞言“女归吉”,故以夫妇为言。

  • 程氏敬承曰 :三以过刚之资,当渐进之时,惧其进而犯难也,故有戒辞焉。征、孕皆凶,言不可进也;利在御寇,言可止也。

程氏敬承曰 :三以过刚之资,当渐进之时,惧其进而犯难也,故有戒辞焉。征、孕皆凶,言不可进也;利在御寇,言可止也。

此卦以女归为义,则必阴阳相应乃与义合。故初之厉者无应也,二之安者有应也,三亦无应而位愈高,则不止于厉而已。上九在卦外,不与三应,如夫征而不复,不顾其家也。三刚质失柔道,如妇有产孕而不能养育,不恤其子也。以士君子之进言,之上不下交,而下又失顺勤之道,于义则凶矣。上下不交,必有谗邪闲于其闲,所谓寇也。惟能谨慎自守,使寇无所乘,则可以救其过刚之失而利。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程传

夫征不复,则失渐之正,从欲而失正,离判其群类,为可丑也。卦之诸爻,皆无不善,若独失正,是离其群类。妇孕不由其道,所以不育也。所利在御寇,谓以顺道相保。君子之与小人比也,自守以正,岂唯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于非义,是以顺道相保,御止其恶,故曰“御寇”。

集说

  • 杨氏简曰 :夫征不复,上九不应,离群丑也;妇孕不育,九三失其所以为妇也。三不中有失道之象,故凶。非正者足以害我,故曰“寇”。虑三之失道或亲于寇而不能御也,故教之御寇,则我不失于正,顺而夫妇可以相保矣。

  • 熊氏良辅曰 :顺相保,顺愼通用,只是谨愼以相保守也。

杨氏之说,爻义文意两得之矣。君子之仕也,上虽不交,而已必尽其道。故周公曰:“恩斯勤斯,育子之闵斯,不可以不遇而遂弃其殷勤也。”王仲淹曰:“美哉公旦之为周也,必使我君臣相安而祸乱不作。”其顺相保之谓乎?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本义

鸿不木栖,桷平柯也。或得平柯,则可以安矣。六四乘刚而顺巽,故其象如此。占者如之,则无咎也。

程传

当渐之时,四以阴柔进据刚阳之上,阳刚而上进,岂能安处阴柔之下?故四之处非安地,如鸿之进于木也。木渐高矣,而有不安之象。鸿趾连不能握枝,故不木栖。桷,横平之柯,唯平柯之上乃能安处。谓四之处本危,或能自得安宁之道,则无咎也。如鸿之于木,本不安,或得平柯而处之,则安也。四居正而巽顺,宜无咎者也。必以得失言者,因得失以明其义也。

集说

  • 房氏乔曰 :进而渐于木,失所也。或得劲直之桷,可容网足而安栖,谓上附于五,故无咎。

房氏乔曰 :进而渐于木,失所也。或得劲直之桷,可容网足而安栖,谓上附于五,故无咎。

  • 胡氏炳文曰 :巽为木,而处艮山之上,鸿渐于此则愈高矣。鸿之掌不能握木,木虽高非鸿所安也。然阴居阴得正,如于木之中或得平柯而处之,则亦安矣,故无咎。

胡氏炳文曰 :巽为木,而处艮山之上,鸿渐于此则愈高矣。鸿之掌不能握木,木虽高非鸿所安也。然阴居阴得正,如于木之中或得平柯而处之,则亦安矣,故无咎。

六四亦无应者也,然六四承九五,例皆吉者,以阴承阳,合于女归之义矣。顺以事上,高而不危,故有集木得桷之象。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程传

桷者,平安之处。求安之道,唯顺与巽。若其义顺正,其处卑巽,何处而不安?如四之顺正而巽,乃得桷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本义

陵,高阜也。九五居尊,六二正应在下,而为三四所隔,然终不能夺其正也。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如是则吉也。

程传

陵,高阜也,鸿之所止最高处也,象君之位。虽得尊位,然渐之时,其道之行固亦非遽。与二为正应,而中正之德同,乃隔于三四。三比二,四比五,皆隔其交者也。未能即合,故三岁不孕。然中正之道有必亨之理,不正岂能隔害之?故终莫之能胜,但其合有渐耳,终得其吉也。以不正而敌中正,一时之为耳,久其能胜乎?

此卦之爻象与归妹同,不择阴爻阳爻皆有妇象也。先儒见三五两阳爻皆言妇,故于三则以妇指四,于五则以妇指二。今推爻意,盖三五皆取妇象。三无应者也,五虽有应而反其类者也。既取妇象而所应者阴,是之谓反类。其失卦义,又有甚于无应者矣。故三犹孕也,但不育耳;五则三岁不孕,盖不相和合之甚者也。三过刚,故戒以御寇,恐其不能慎也;五有中正之德,故无戒辞,而直以“终莫之胜”决之。胜字蒙九三“御寇”之义。夫谗邪,国之寇也。君子之进所以不能和合而通者,寇胜之也。然如九五之德,则所谓可以正邦者,当渐之时,有终吉之理,岂谗邪所能胜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程传

君臣以中正相交,其道当行,虽有闲其闲者,终岂能胜哉?徐必得其所愿,乃渐之吉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本义

胡氏、程氏皆云“陆”当作“逵”,谓云路也。今以韵读之,良是。仪,羽旄旌纛之饰也。上九至高,出乎人位之外,而其羽毛可用以为仪饰。盖虽极高而不为无用之象,故其占为如是则吉也。

程传

安定胡公以“陆”为“逵”,“逵”云路也,谓虚空之中。《尔雅》九达谓之“逵”,“逵”通逹无阻蔽之义也。上九在至高之位,又益上进,是出乎位之外。在它时则为过矣,于渐之时,居巽之极,必有其序,如鸿之离所止而飞于云空,在人则超逸乎常事之外者也。进至于是而不失其渐,贤逹之高致也,故可用为仪法而吉也。羽,鸿之所用进也,以其进之用况上九进之道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 :上九与三皆处卦上,故并称陆。上九最居上极,是进处高洁,故曰“鸿渐于陆”也。其羽可用为仪吉者,居无位之地,是不累于位者也。处高而能不以位自累,则其羽可用为物之仪表,可贵可法也。

孔氏颖达曰 :上九与三皆处卦上,故并称陆。上九最居上极,是进处高洁,故曰“鸿渐于陆”也。其羽可用为仪吉者,居无位之地,是不累于位者也。处高而能不以位自累,则其羽可用为物之仪表,可贵可法也。

  • 王氏安石曰 :其进也以渐而不失时,其翔也以群而不失序,所谓进退可法者也。

王氏安石曰 :其进也以渐而不失时,其翔也以群而不失序,所谓进退可法者也。

六爻皆有女归之义,独于三五言妇者,阴爻则其为臣道妻道不必言也。上九又处卦上,以为妻道则女之已老而非归者,以为臣道则臣之已退而非进者。既在卦义之外,则亦不必言也。惟三与五既居高位,又为阳爻,疑其无妇象也,故称妇焉。盖虽五位亦时以臣道妻道言,各随其卦义而已。初以阴应阴,三以阳应阳,皆不合女归之义,故各有凶厉之辞。五应二,阴阳相求者也,然以二为女,则归于阳为正耦,故饮食衎衎而和也;以五为女,则归于二为反类,故三岁不孕而不和也。四则虽无应而承五,亦得所归,可以无咎。上卦之终也,进之极也,既无所取于归与进之义,则反以无应为宜。盖在家为保姆,在国为黎老,超然于进退之外者也。“陆”字与九三重,故先儒改作“逵”字以叶韵,然“逵”、“仪”古韵实非叶也。意者“陆”乃“阿”字之误,“阿”大陵也,进于陵则阿矣。“仪”古读俄,正与“阿”叶。《诗》云:“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见君子,乐且有仪。”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本义

渐进愈高而不为无用,其志卓然,岂可得而乱哉?

程传

君子之进,自下而上,由微而著,跬步造次,莫不有序。不失其序,则无所不得其吉。故九虽穷高而不失其吉,可用为仪法者,以其有序而不可乱也。

集说

  • 胡氏炳文曰 :二居有用之位,有益于人之国家,而非素饱者;上在无用之地,亦足为人之仪表,而非无用者。二志不在温饱,上志卓然不可乱,士大夫之出处,于此当有取焉。

  • 张氏振渊曰 :志虑高洁,而功名富贵不足以累其心,故其志可则。使志可得而乱,又安可用为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