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旅
程传
〈旅序卦〉:“《丰》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丰》盛,至于穷极,则必失其所安,《旅》所以次《丰》也。为卦离上艮下,山止而不迁,火行而不居,违去而不处之象,故为《旅》也。又丽乎外,亦《旅》之象。”
旅:小亨,旅贞吉
本义
旅,羁旅也。山止于下,火炎于上,为去其所止而不处之象,故为旅。以六五得中于外而顺乎上下之二阳,艮止而离丽于明,故其占可以小亨。而能守其旅之贞,则吉。旅非常居,若可苟者,然道无不在,故自有其正,不可须臾离也。
程传
以卦才言也。如卦之才可以小亨,得旅之贞正而吉也。
集说
- 胡氏炳文曰 :在旅而亨,亨之小者也。然事有小大,道无不在。大亨固利于贞,不可以亨之小而失其贞也。正道果可须臾离哉?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本义
愼刑如山,不留如火。
程传
火之在高,明无不照。君子观明照之象,则以明慎用刑。明不可恃,故戒于慎。明而止亦慎,象观火行不处之象,则不留狱。狱者不得已而设,民有罪而入,岂可留滞淹久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 :火在山上,逐草而行,势不久留,故为旅象。又上下二体,艮止离明,故君子象此以明察审慎用刑,而不稽留狱讼。
项氏安世曰 :山非火之所留也,野烧延缘过之而已,故名之曰旅,而象之以不留狱。
赵氏汝梅曰 :火炀则宅于灶,冶则宅于炉,在山则野烧之暂,犹旅寓耳,故为旅之象。离虚为明,艮止为谨,君子体之明谨于用刑而不留狱。盖狱者人之所旅也,不留狱不使久处其中也。用刑固贵于明,然明者未必谨,谨者或留狱。明矣谨矣而淹延不决,虽明犹暗也,虽谨反害也。
张氏淸子曰 :明则无遁情,慎则无滥罚。明慎既尽,断决随之。圣人取象于旅,正恐其留狱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
本义
以卦体、卦德释卦辞
程传
六上居五,柔得中乎外也;丽乎上下之刚,顺乎刚也;下艮止,上离丽,止而丽于明也。柔顺而得在外之中,所止能丽于明,是以小亨,得旅之贞正而吉也。旅困之时,非阳刚中正有助于下,不能致大亨也。所谓“得在外之中”,中非一揆,旅有旅之中也。止丽于明,则不失时宜,然后得处旅之道。
集说
- 王氏宗传曰 :用刚非旅道也,故莫尚乎用柔。然柔不可过也,故莫尚乎得中。以六居五,得中位而属外体,丽乎二刚之间,故曰“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
案
处旅之道,审几度势,贵于明也。待人接物,亦贵于明也。然明不可以独用,故必以止静为本,而明丽焉。与晋、睽之主于顺说者同。
旅之时义大矣哉
本义
旅之时为难处
程传
天下之事,当随时各适其宜,而旅为难处,故称其时义之大。
集说
俞氏琰曰 :旅之时最难处,旅之义不可不知。葢其亨虽小,其时义则大。圣人小其亨而大其时义,非大旅也,大其处旅之道也。
钱氏一本曰 :难处者,旅之时;难尽者,旅之义。或以旅兴,或以旅䘮,所闗甚大。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本义
当旅之时,以阴柔居下位,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六以阴柔在旅之时,处于卑下,是柔弱之人处旅困而在卑贱,所存污下者也。志卑之人既处旅困,鄙猥琐细,无所不至,乃其所以致侮辱取灾咎也。琐琐,猥细之状。当旅困之时,才质如是,上虽有援,无能为也。四阳性而离体,亦非就下者也。又在旅与他卦为大臣之位者异矣。
集说
- 王氏应麟曰 :《旅》初六“所其所取灾”,王辅嗣注云,为斯贱之役,唐郭京谓“斯”合作“㒋”。愚按后汉左雄传“职斯禄薄”,注云:“斯,贱也”。 不必改“㒋”字。
案
易中初爻多取童稚小子之象,在旅则童仆之象,王氏之说是也。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程传
志意穷迫,益自取灾也。灾眚对言,则有分;独言则谓灾患耳。
集说
谷氏家杰曰 :爻贱其行,象鄙其志。
杨氏启新曰 :穷不是困穷局促猥陋之义,而是指志向的穷尽和失落,由此导致的灾难。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本义
即次则安,怀资则裕,得其童仆之贞信则无欺而有赖。旅之最吉者也。二有柔顺中正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二有柔顺中正之德。柔顺则众与之,中正则处不失当,故能保其所有。童仆亦尽其忠信,虽不若五有文明之德、上下之助,亦处旅之善者也。次舎,旅所安也;财货,旅所资也;童仆,旅所赖也。得就次舎,怀蓄其资财,又得童仆之贞良,旅之善也。柔弱在下者,童也;强壮处外者,仆也。二柔顺中正,故得内外之心。在旅所亲比者,童仆也。不云吉者,旅寓之际,得免于灾厉则已善矣。
集说
胡氏炳文曰 :旅中不能无赖乎童仆之用,亦多不免乎童仆之欺。惟得其贞信者,则无欺而有赖。
赵氏玉泉曰 :二处旅而有柔顺中正之德,则内不失己而已无不安,外不失人而人无不与。几旅之所恃以不可无者,皆有以全之也。
案
二得位得中,故曰“即次怀资”,与九四之“旅处而得其资斧”者异矣。下有初六比之,故曰“得童仆”,与九三之“丧其童仆”者异矣。在初则为童仆之琐琐者,自二视之,则为童仆之贞者,义不相害也。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程传
羁旅之人所赖者童仆也,既得童仆之忠贞,终无尤悔矣。
集说
- 王氏弼曰 :既得童仆,然后即次怀资,皆无所失,故终无尤。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本义
过刚不中,居下之上,故其象占如此。丧其童仆,则不止于失其心矣,故“贞”字连下句为义。
程传
处旅之道,以柔顺谦下为先。三刚而不中,又居下体之上,与艮之上有自高之象。在旅而过刚自高,致困灾之道也。自高则不顺于上,故上不与而焚其次,失所安也。上离为焚象,过刚则暴下,故下离而丧其童仆之贞信,谓失其心也。如此,则危厉之道也。
集说
潘氏梦旗曰 :居刚而用刚,平时犹不可,况旅乎?以此与下“焚次丧仆”,固其宜也。九三以刚居下体之上,则焚次;上九以刚居上体之上,则焚巢。位愈高,刚愈亢,则祸愈深矣。
丘氏富国曰 :九三爻辞全与二反。二即次而三焚,二得童仆而三丧。二之贞无尤,而三之贞则厉者,二柔顺得中,三过刚不中故也。过刚岂处旅之道哉?
案
三得位,故亦有即次之象,以其过刚,故焚之也。六爻惟二三言次,得位故也。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本义
以旅之时而与下之道如此,义当丧也。
程传
旅焚失其次舍,亦以困伤矣。以旅之时而与下之道如此,义当丧也。在旅而以过刚自高待下,必丧其忠贞,谓失其心也。在旅而失其童仆之心,为可危也。
集说
郭氏雍曰 :九三刚而不中,故不能安旅,失其所安亦可伤矣。以刚暴之才而以旅道居童仆,宜其失众心而丧也。夫旅岂与人之道哉?君子自厚而已,故终无以旅与下之事。
王氏宗传曰 :既已有焚其次之伤矣,而又丧其童仆焉,此暴厉之过也。夫旅亲寡之时也,朝夕之所与者童仆而已尔,岂可以旅视之也?九三以旅视乎下,则彼童仆也,亦必以旅视乎上矣,其能久留乎?故曰其义丧也。
黄氏淳耀曰 :下即童仆,以旅与下者,谓视童仆如旅人也。焚次而失其身所依庇,亦已伤而不安矣,况又丧其童仆乎?然非童仆之无良也,当旅时而与下之道刻薄寡恩,直若旅人然,宜不得其心力,义当丧也,将谁咎哉?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本义
以阳居阴,处上之下,用柔能下,故其象占如此。然非其正位,又上无刚阳之与,下唯阴柔之应,故其心有所不快也。
程传
四阳刚虽不居中,而处柔在上体之下,有用柔能下之象,得旅之宜也。以刚明之才,为五所与,为初所应,在旅之善者也。然四非正位,故虽得其处止,不若二之就次舎也。有刚明之才,为上下所与,乃旅而得货财之资、器用之利也。虽在旅为善,然上无刚阳之与,下唯阴柔之应,故不能伸其才、行其志,其心不快也。云“我”者,据四而言。
集说
蒋氏悌生曰:凡卦爻,阳刚皆胜阴柔,惟旅卦不然。二五皆以柔顺得吉,三上皆以阳刚致凶。六爻中,六五最善,二次之,上九最凶,三再次之。九四虽得其处,姑足以安其身而已,岂得尽遂其志?
案
四居位非正,故不曰“即次”而曰“于处”。在旅而处多惧之地,故虽得资(与六二同),而未免加斧以自防卫。其未忘戒心可知,安得快然而安乐乎?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程传
四以近君为当位,在旅五不取君义,故四为未得位也。然则以九居四,不正为有咎矣。曰以刚居柔,旅之宜也。九以刚明之才,欲得时而行其志,故虽得资斧于旅为善,其心志未快也。
集说
- 黄氏淳耀曰 :资斧,防患之物,得其资斧不过有以自防,故曰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本义
雉,文明之物,离之象也。六五柔顺文明,又得中道,为离之主,故得此爻者为射雉之象。虽不无亡矢之费,而所丧不多,终有誉命也。
程传
六五有文明柔顺之德,处得中道而上下与之,处旅之至善者也。人之处旅,能合文明之道,可谓善矣。羁旅之人,动而或失,则困辱随之;动而无失,然后为善。离为雉,文明之物。射雉,谓取则于文明之道而必合,如射雉一矢而亡之,无不中,则终能致誉命也。誉,令闻也;命,福禄也。五居文明之位,有文明之德,故动必中文明之道也。五君位,人君无旅,旅则失位,故不取君义。
集说
朱氏震曰 :五在旅卦不取君象,有文明之德,则令誉升闻而爵命之矣。
朱子语类云 :亡字正如秦无亡矢遗镞之“亡”,不是如伊川之说。易中凡言“终吉”者,皆是初不甚好也。
王氏申子曰 :一矢亡,言中之易也。
案
五在旅卦不取君义,程传之说是也。古者士大夫出疆则以贽行,而士执雉以相见。射雉而得,是进身而有阶之象也。信于友则有誉,获乎上则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本义
上逮言其誉命闻于上也。
程传
有文明柔顺之德,则上下与之逮与能。顺承于上,而上与之,为上所逮也。在上而得乎下,为下所上逮也。在旅而上下与之,所以致誉命也。旅者困而未得所安之时也,终以誉命,终当致誉命也。己誉命则非旅也,困而亲寡则为旅,不必在外也。
集说
- 胡氏瑗曰 :六五所谓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者也,柔顺中正之德为上九所信,尊显之命及之也。
案
六五有位而上九无位,不必以六五为上九所尊显也。盖居高位便是上逮尔,此爻虽不以君位言,而亦主于大夫士之载䞇而获乎名位者,故曰上逮,言其地望已高也。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
本义
上九过刚,处旅之上,离之极,骄而不顺,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鸟,飞腾处高者也。上九刚不中而处最高,又离体,其亢可知,故取鸟象。在旅之时,谦降柔和乃可自保,而过刚自高,失其所安,宜矣。巢,鸟所安止,焚其巢,失其所安,无所止也。在离上为焚象。阳刚自处于至高,始快其意,故先笑;既而失安莫与,故号啕。轻易以丧其顺德,所以凶也。牛,顺物。丧牛于易,谓忽易以失其顺也。离火性上为躁易之象。上承“鸟焚其巢”,故更加“旅人”字。不云“旅人”,则是鸟笑哭也。
集说
王氏宗传曰 :上九之视九三尤为刚亢者也。凡物栖高处亢而寄诸危地者,鸟之巢是也。故旅之上取以为象。夫高极必危,离火有焚象也,故曰“鸟焚其巢”。先笑谓喜居物上也,后号啕谓巢焚之故也。夫牛,顺物也。旅道以柔顺谦下为本,上九丧其至顺之德,此所以凶也。
徐氏几曰 :旅贵柔顺中正,三阳爻皆失之,而最亢者上九也。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程传
以旅在上而以尊高自处,岂能保其居?其义当有焚巢之事。方以极刚自高为得志而笑,不知丧其顺德于躁易,是终莫之闻,谓终不自闻知也。使自觉知,则不至于极而号啕矣。阳刚不中而处极,固有高亢躁动之象,而火复炎上,则又甚焉。
集说
- 张子曰 :以阳极上旅而骄肆者也,失柔顺之正,故曰丧牛于易。怒而忤物,虽有凶危,其谁告之?故曰终莫之闻也。
案
九三以旅与下,郭氏、王氏、黄氏之说美矣。惟以旅在上,则未有说。盖以旅之道在上,则视所居之位如寄寓然,其无敬畏之心可知,故曰其义焚也。
总论
- 范氏仲淹曰:内止而不动于心,外明而弗迷其往,以斯适旅,故得小亨而贞吉。夫旅人之志,卑则自辱,高则见疾,能执其中,可谓智矣。故初琐琐,卑以自辱者也;三焚次而上焚巢,高而见疾者也;二怀资而五誉命,柔而不失其中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