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雷无妄
程传
无妄序卦: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复者,反于道也;既复于道,则合正理而无妄,故复之后受之以无妄也。为卦,干上震下,震动也;动以天为无妄,动以人欲则妄矣。无妄之义大矣哉!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本义
无妄,实理自然之谓。《史记》作“无望”,谓无所期望而有得焉者,其义亦通。为卦自讼而变,九自二来而居于初,又为震主动而不妄者也,故为无妄。又二体震动而乾健,九五刚中而应六二,故其占大亨而利于正。若其不正,则有眚而不利有所往也。
程传
无妄者,至诚也。至诚者,天之道也。天之化育万物,生生不穷,各正其性命,乃无妄也。人能合无妄之道,则所谓与天地合其德也。无妄有大亨之理,君子行无妄之道,则可以致大亨矣。无妄,天之道也;卦言人由无妄之道也。利贞,法无妄之道,利在贞正。失贞正则妄也,虽无邪心,苟不合正理,则妄也,乃邪心也。故有匪正,则为过眚。既已无妄,不宜有往,往则妄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无妄一卦,虽云祸福之来也无常,然自家所守者不可不利于正,不可以彼之无常而吾之所守亦为之无常也。故曰“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 问 :虽无邪心,苟不合正理,则妄也。既无邪,何以不合正? 曰:有人自是其心,全无邪而却不合于正理,如贤者过之,其心岂曾有邪,却不合正理。佛氏亦岂有邪心者。
问 :虽无邪心,苟不合正理,则妄也。既无邪,何以不合正? 曰:有人自是其心,全无邪而却不合于正理,如贤者过之,其心岂曾有邪,却不合正理。佛氏亦岂有邪心者。
丘氏富国曰:惟其无妄,所以无望也。若其处心未免于妄,则无道以致福,而妄欲徼福,非所谓无望之福;有过以召灾,而妄欲免灾,非所谓无望之灾。此皆未免容心于祸福间,非所谓无妄也。若真实无妄之人,则纯乎正理,祸福一付之天,而无苟得幸免之心也。
胡氏炳文曰:朱子解《中庸》“诚”字,以为“真实无妄”之谓;此解无妄,则以为“实理自然”之谓。自然二字,已兼无所期望之意矣。
胡氏居仁曰:无妄,诚也。诚,天理之实也。圣人只是循其实理之自然,无一毫私意造为。故出乎实理无妄之外,则为过眚。循此实理无妄而行之,则吉无不利。不幸而灾疾之来,亦守此无妄之实理而不足忧。卦辞、爻辞皆此意。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本义
天下雷行,震动发生,万物各得其性命,是物物而与之以无妄也。先王法此以对时育物,因其所性而不为私焉。
程传
雷行于天下,阴阳交和相薄而成声,于是惊蛰藏振,萌芽发生。万物其所赋与,洪纤髙下,各正其性命,无有差妄,物与无妄也。先王观天下雷行发生,赋与之象,而以茂对天时,养育万物,使各得其宜,如天与之无妄也。茂盛也,“茂对”之为言,犹“盛行”永言之比。对时谓顺合天时,天道生万物,各正其性命而不妄。王者体天之道,养育人民以至昆虫草木,使各得其宜,乃对时育物之道也。
集说
九家易曰 :天下雷行,阳气普遍,无物不与,故曰物与也。
朱子语类 问:“物与无妄”众说不同。文蔚曰:是各正性命之意。 答:然,一物与他一个无妄。
问:“物与无妄”众说不同。文蔚曰:是各正性命之意。 答:然,一物与他一个无妄。
俞氏琰曰 :天有是时,先王非能先后之也,对而循之耳;物有是生,先王非能损益之也,育而成之耳。中庸之所谓诚,即易之所谓无妄也。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子思之说,盖本于此。
蔡氏清曰 :物与无妄者,万物各正其性命也;对时育物者,因其所性而不为私,乃圣人尽物之性也。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本义
以卦变、卦德、卦体言,卦之善如此,故其占当获大亨而利于正,乃天命之当然也。其有不正则不利有所往,欲何往哉?盖其逆天之命而天不祐之,故不可以有行也。
程传
谓初九也。坤初爻变而为震,刚自外而来也。震以初爻为主,成卦由此,故初为无妄之主。动以天为无妄,动而以天动为主也。以刚变柔,为以正去妄之象,又刚正为主于内,无妄之义也。九居初正也,下动而上健,是其动刚健也。刚健无妄之体也,刚中而应五,以刚居中正,二复以中正相应,是顺理而不妄也。故其道大亨通而贞正,乃天之命也。天命谓天道也,所谓无妄也。所谓无妄,正而已。小失于正,则为有过,乃妄也。所谓匪正,盖由有往。若无妄而不往,何由有匪正乎?无妄者,理之正也。更有往,将何之矣?乃入于妄也。往则悖于天理,天道所不佑,可行乎哉?
集说
王氏宗传曰:初九之刚,干一索于坤而得之,是以为震而无妄之外体,又干也,则初九之刚实自干来,故曰“刚自外来”。震以初爻为主,其在无妄则内体也,故曰“为主于内”。
赵氏彦肃曰:刚自外来,寄象尔,其实天之所赋,我固有也。
胡氏炳文曰:外卦为干,震之刚自干来也。无妄释元亨利贞与临同,命即道也。无妄之往,程子以为无妄而又往,本义只顺上文本意解,举首尾句而包中间也,不可泥文而失意。
何氏楷曰:震初一刚,其所从来即干之初画。无妄外干内震,初九得外卦乾刚初爻以为内卦之主,故曰“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
案
彖言“刚来柔来”,未有言“自外来者”,则王氏诸家谓指外卦干体者信矣。在卦为震,得干最初之画;在人为吾心,得天最初之理。此所以为无妄也。天理非由外铄,我者此特指卦象言之,见自干来之意。赵氏之说是矣。
初九:无妄往吉。
本义
以刚在内,诚之主也。如是而往,其吉可知,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九以阳刚为主于内,无妄之象。以刚实变柔而居内,中诚不妄者也。以无妄而往,何所不吉?卦辞言“不利有攸往”,谓既无妄不可复有往也,过则妄矣。爻言“往吉”,谓以无妄之道而行,则吉也。
集说
兰氏廷瑞曰:初则当行,终则当止。行止适当,则无妄。不妄则吉。无妄之初,当行者也,故往则有吉。无妄之终,当止者也,故行则有眚。
胡氏炳文曰:彖曰:“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本义于此曰“以刚在内,诚之主也”。主字最有力。盖妄者诚之反也,诚之主如此,妄自然无矣。如此而往,其吉固宜。
何氏楷曰:此爻足蔽无妄全卦。震阳初动,诚一未分,是之谓无妄。以此而往,动与天合,何不吉之有?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程传
以无妄而往,无不得其志也。盖诚之于物,无不能动。以之脩身,则身正;以之治事,则事得其理;以之临人,则人感而化,无所往而不得其志也。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本义
柔顺中正,因时顺理而无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获、不菑畬之象。言其无所为于前,无所兾于后也。占者如是,则利有所往也。
程传
凡理之所然者,非妄也;人所欲为者,乃妄也。故以耕获、菑畬譬之。六二居中得正,又应五之中正,居动体而柔顺为动,能顺乎中正,乃无妄者也。故极言无妄之义。耕农之始获其成终也,田一岁曰菑,三岁曰畬。不耕而获,不菑而畬,谓不首造其事,因其事理所当然也。首造其事,则是人心所作为,乃妄也;因事之当然,则是顺理应物,非妄也。获与畬是也。盖耕则必有获,菑则必有畬,是事理之固然,非心意之所造作也。如是则为无妄,不妄则所往利而无害也。或曰:“圣人制作以利天下者,皆造端也,岂非妄乎?”曰:“圣人随时制作,合乎风气之宜,未尝先时而开之也。若不待时,则一圣人足以尽为矣,岂待累圣继作也?时乃事之端,圣人随时而为也。”
集说
朱子语类 :问:《程传》爻辞恐未明白,窃谓无不耕而获、不菑而畬之理,只是不于耕而计获之利。如程子所解,象传移之以解爻辞则可。 曰:《易传》爻象之辞,虽若相反,而意实相近,特辞有未足耳。爻辞言当循理,《象传》言不计利。
问:《程传》爻辞恐未明白,窃谓无不耕而获、不菑而畬之理,只是不于耕而计获之利。如程子所解,象传移之以解爻辞则可。 曰:《易传》爻象之辞,虽若相反,而意实相近,特辞有未足耳。爻辞言当循理,《象传》言不计利。
陈氏埴曰 :伊川大意只谓不为获而耕,不为畬而菑。凡有所为而为者,皆计利之私心,即妄也。但经文中不如此下语,故易传中颇费言语。始谓不耕而获、不菑而畬,谓不首造其事,则似以耕菑为私意;中谓耕则必有获、菑则必有畬,非心造意作,则以耕获、菑畬为非私意;终谓既耕则必有获、既菑则必成畬,非必以获畬之富而为,则又似以获畬为私意。三说不免自相抵捂,所以本义但据经文直说,谓无耕获、菑畬之私心。
胡氏炳文曰 :耕获者,种而敛之也;菑畬者,垦而熟之也。一岁之农始于耕终于获,三岁之田始于菑终于畬。不耕获、不菑畬,诸家以为不耕而获、不菑而畬,惟本义以为始终无所作为之象。而必曰因时顺理者,理本自然,无所作为,自始至终,绝无计功谋利之心。故其占曰:“利有攸往。”
林氏希元曰 :田必耕然后获,必菑然后畬。其耕也,正以望获;其菑也,正以望畬。岂有不耕获、不菑畬之理?为此语者,特以明自始至终,绝无营为计较之心焉耳。
何氏楷曰 :人之有妄,在于期望。不耕获者,不方耕而即望有其获也;不菑畬者,不方菑而即望成其畬也。学者之除妄心而必有事焉,当如此矣。故曰“则利有攸往”,言必如此而后利也。
案
何氏说与传义颇异,质诸夫子“先事后得”、“先难后获”之训,则于理尤长。且象传以“未富”释之,正谓其无望获之心,未必以耕为可废也。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本义
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计其利而为之也。
程传
未者,非必之辞(临卦曰“未顺命”是也)。不耕而获,不菑而畬,因其事之当然。既耕则必有获,既菑则必成畬,非必以获畬之富而为也。其始耕菑,乃设心在于求获畬,是以其富也。心有欲而为者,则妄也。
集说
- 丰氏寅初曰 :未犹非也。富谓利也,不于力耕之际遽有望获之心,乃仁人不计功谋利而天德全矣。其行之所以利也。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本义
卦之六爻皆无妄者也,六三处不得正,故遇其占者无故而有灾。如行人牵牛以去,而居者反遭诘捕之扰也。
程传
三以阴柔而不中正,是为妄者也。又志应于上,欲也,亦妄也。在无妄之道,为灾害也。人之妄动由有欲也,妄动而得亦必有失。虽使得其所利,其动而妄,失已大矣。况复凶悔随之乎?知者见妄之得,则知其失必与称也。故圣人因六三有妄之象而发明其理,云“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言如三之为妄,乃无妄之灾害也。设如有得,其失随至。如或系之牛,或谓设或也,或系得牛,行人得之以为有得,邑人失牛,乃是灾也。借使邑人系得马,则行人失马,乃是灾也。言有得则有失,不足以为得也。行人邑人但言有得则有失,非以为彼已也。妄得之福,灾亦随之。妄得之得,失亦称之,固不足以为得也。人能知此,则不为妄动矣。
集说
关氏朗曰 :无妄而灾者,灾也。有妄而灾,则其所也,非灾之也。运数适然,非己妄致,乃无妄之灾。
朱子语类云 :此卦六爻皆是无妄,但六三地头不正,故有无妄之灾。言无故而有灾也,如行人牵牛以去,而居人反遭捕诘之扰,此正无妄之灾之象。
胡氏炳文曰 :匪正有眚,人自为之也;无妄之灾,天实为之也。六爻皆无妄,三之时则无妄而有灾者也。《杂卦》曰:“无妄灾也。”其此之谓与。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程传
行人得牛,乃邑人之灾也。有得则有失,何足以为得乎?
集说
- 丰氏寅初曰 :邑人之灾,所谓无妄之灾。然无故被诬者,反己无怍,君子求其无妄而已,祸福听之于天,悉置度外也。
九四:可贞无咎。
本义
阳刚干体,下无应与,可固守而无咎,不可以有为之占也。
程传
四刚阳而居干体,复无应与,无妄者也。刚而无私,岂有妄乎?可贞固守此,自无咎也。九居阴得为正乎?曰以阳居干体,若复处刚则为过矣,过则妄也。居四无尚刚之志也,可贞与利贞不同。可贞谓其所处可贞固守之,利贞谓利于贞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 :贞,正而固也。曰“利贞”,则训“正”字而兼“固”字之义;曰“不可贞”,则专训“固”字而无“正”字之义。九四阳刚健体,下无应与,可贞正守之,而其占不可有为也。
何氏楷曰 :四刚阳而居干体,本自无妄者也。可贞固守此,则无咎。初九之“无妄往吉”,行乎其所当行者也;九四之“可贞无咎”,止乎其所当止者也。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本义
有,犹守也。
程传
贞,固守之则无咎也。
集说
苏氏轼曰 :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王氏宗传曰 :正者人之性也,非外铄我者,我固有之也。因其固有而不失之,故曰“可贞无咎”。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本义
乾刚中正,以居尊位,而下应亦中正,无妄之至也。如是而有疾,勿药而自愈矣,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九以中正当尊位,下复以中正顺应之,可谓无妄之至者也。其道无以加矣。疾,为之病者也。以九五之无妄,如其有疾,勿以药治,则有喜也。人之有疾,则以药石攻去其邪,以养其正。若气体平和,本无疾病,而攻治之,则反害其正矣。故勿药,则有喜也。有喜,谓疾自亡也。无妄之所谓疾者,谓若治之而不治,率之而不从,化之而不革,以妄而为无妄之疾。舜之有苖,周公之管蔡,孔子之叔孙武叔是也。既已无妄,而有疾之者,则当自如无妄之疾,不足患也。若遂自攻治,乃是渝其无妄而迁于妄也。五既处无妄之极,故惟戒在动,动则妄矣。
案
勿者,禁止之辞。言无妄矣而偶有疾,则亦顺其自然而气自复,勿复用药以生他候。如人有无妄之灾,则亦顺其自然而事自平,勿复用智以生他咎也。凡《易》中言“勿”者,皆同义。此爻之疾与六三之灾同然,此曰“有喜”者,刚中正而居尊位,德位固不同也。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本义
既已无妄,而复药之,则反为妄而生疾矣。试,谓少尝之也。
程传
人之有妄,理必脩改。既无妄矣,复药以治之,是反为妄也,其可用乎?故云“不可试也”。试,暂用也,犹曰少尝之也。
集说
林氏希元曰 :既无妄而复药,则为以无妄之疾试无妄之药,反为妄而生疾矣。然则所处既当于理,岂可因非意之事而改图乎?
钱氏志立曰 :九五阳刚中正,本无致疾之道,而有疾焉,此无妄之疾也。惟守正安常以处之,疾且自去。而试之药焉,则必以吾之常者为非,而悉反其道,斯纷纷召疾之方至矣。故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本义
上九非有妄也,但以其穷极而不可行耳,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上九居卦之终,无妄之极者也。极而复行,过于理也。过于理,则妄也。故上九而行,则有过眚而无所利矣。
集说
龚氏焕曰 :无妄者,实理自然之谓。循是理则吉,拂是理则凶。初“往吉”,二“利有攸往”,循是理而动者也;四“可贞无咎”,守是理而不动者也;三有灾,五有疾,不幸而遇无故非意之事,君子亦听之而已,守是理而不为动者也。或动或静,惟理是循,所以为无妄。上九居无妄之极,不可有行。若不循理而动,则反为妄矣。其有眚而不利也,宜哉。
何氏楷曰 :彖所谓“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者,正指此爻而言。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程传
无妄既极而复加进,乃为妄矣。是穷极而为灾害也。
集说
赵氏玉泉曰 :无妄之行宜无灾矣,但处时之穷,则有其德而无其时,故有灾也。
何氏楷曰 :无妄之行,犹彖传所云“无妄之往”。上九干之穷与干亢龙义同,故二小象亦同。以其意于行,故曰“眚”;以其时位使然,故曰“灾”。
总论
- 胡氏炳文曰 :六爻皆无妄也。特初九得位而为震动之主,时之方来,故“无妄往吉”;上九失位而居干体之极,时已去矣,故其行虽无妄,有眚无攸利。是故善学《易》者,在识时。初曰吉,二曰利,时也;三曰灾,五曰疾,上曰眚,非有妄以致之也,亦时也。初与二皆可往,时当动而动也;四可贞,五勿药,上“行有眚”,时当静而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