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火革
程传
〈革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井之为物,存之则秽败,易之则清洁,不可不革者也。故井之后,受之以革也。为卦兑上离下,泽中有火也。革,变革也。水火相息之物,水灭火,火涸水,相变革者也。火之性上,水之性下,若相违行,则睽而已;乃火在下,水在上,相就而相克相灭息者也,所以为革也。又二女同居,而其归各异,其志不同,为不相得也,故为革也。”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本义
革,变革也。兑泽在上,离火在下,火燃则水干,水决则火灭。中少二女,合为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为革也。变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已日而后信。又以其内有文明之徳,而外有和说之气,故其占为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当,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则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程传
革者,变其故也。变其故,则人未能遽信,故必已日然后人心信从。元亨利贞,悔亡,毙壊而后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利于正道,则可久而得去故之义无变动之悔,乃悔亡也。革而无甚益,犹可悔也,况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集说
李氏简曰 :已日者,已可革之时也。先时而革,则人疑而罔孚,故已日乃孚。元亨利贞者,谓穷则变,固有大通之道,而利于不失正也。正则其悔亡矣。
何氏楷曰 :已日即六二所谓已日也,乃孚即九三九四九五所谓有孚也,悔亡即九四所谓悔亡也。所以云已日者,变革天下之事不当轻遽,乃能孚信于人,乃难辞也。下三爻方欲革故而为新,故有谨重不轻革之意;上三爻则故者已革而为新矣。九四当上下卦之交,正改命之时,故悔亡独于九四见之,即彖传所云“革而当,其悔乃亡”也。
案
已日乃孚,李氏、何氏之说为长。盖卦辞、爻辞不应互异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本义
四时之变革之大者。
程传
水火相息为革,革变也。君子观变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迁易,以治历数,明四时之序也。夫变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迹之至著,莫如四时。观四时而顺变革,则与天地合其序矣。
集说
虞氏翻曰 :历象谓日月星辰也。天地革而四时成,故君子以治历明时也。
朱子语类云 :治历明时,非谓历当改革,盖四时变革中便有个治历明时底道理。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本义
以卦象释卦名义。大略与睽相似,然以相违而为睽,相息而为革也。息灭,息也,又为生息之义。灭息而后生息也。
程传
泽火相灭息,又二女志不相得,故为革。息为止息,又为生息,物止而后有生,故为生义。革之相息,谓止息也。
集说
朱氏震曰 :兑泽离火,而彖曰“水火”,何也?曰坎兑一也。泽者,水所钟,无水则无泽矣。坎上为云,下为雨。上为云者,泽之气也;下为雨,则泽万物也。故屯、需之坎为云,小畜之兑亦为云。坎为川,大畜之兑亦为川。坎为水,革兑亦为水。坎阳兑阴,阴阳二端,其理则一。知此始可言象矣。
朱子语类云 :革之象不曰“泽在火上”,而曰“泽中有火”。盖水在火上,则水灭了火,不见得火炎则水涸之义。泽中有火,则二物并在,有相息之象。
李氏舜臣曰 :不同行不过,有相离之意,故止于睽;不相得,则不免有相克之事故,至于革。
胡氏炳文曰 :既济水在火上,不曰相息者何也?坎之水动水也,火不能息之;泽之水止水也,止水在上而火炎上,故息。
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本义
以卦德释卦辞。
程传
事之变革,人心岂能便信?必终日而后孚。在上者于改为之际,当详告申令,至于已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虽强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以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终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文明以说,以卦才言革之道也。离为文明,兑为说。文明则理无不尽,事无不察;说则人心和顺。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顺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贞正。如是变革得其至当,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则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唯革之至当,则新旧之悔皆亡也。
集说
- 胡氏炳文曰 :彖未有言悔亡者,唯革言之。革易有悔也,必革而当,其悔乃亡。“当”字即是“贞”字。一有不贞,则有不信、有不通,皆不当者也。
案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两以字,上句重在“文明”,盖至明则事理周尽,故以此而顺人心,有所更改则无不宜也;下句重在“正”,盖其大亨也以正行之,则无不顺也。凡彖传用“以”字者,文体正倒皆可互用,如“顺以动”及“动而以顺”行,其义一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本义
极言而赞其大。
程传
推革之道,极乎天地变易,时运终始也。天地阴阳推迁变易而成四时万物,于是生长成终,各得其宜。革而后四时成也。时运既终,必有革而新之者。王者之兴,受命于天,故易世谓之革命。汤武之王,上顺天命,下应人心,顺乎天而应乎人也。天道变改,世故迁易,革之至大也。故赞之曰:“革之时大矣哉!”
集说
- 朱子语类云 :革是更革之谓,到这里须尽翻转更变一番。所谓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小补之者,谓扶衰救弊,逐些补缉,如锢露家事相似。若是更革,则须彻底从新铸造一番,非止补其罅漏而已。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本义
虽当革时,居初无应,未可有为,故为此象。巩固也。黄,中色;牛,顺物。革所以固物,亦取卦名而义不同也。其占为当坚确固守,而不可以有为。圣人之于变革,其谨如此。
程传
变革事之大也,必有其时、有其位、有其才。审虑而慎动,而后可以无悔。九以时则初也,动于事初,则无审慎之意,而有躁易之象。以位则下也,无时无援而动于下,则有僭妄之咎,而无体势之重。以才则离体而阳也,离性上而刚,体健皆速于动也。其才如此,有为则凶咎至矣。盖刚不中而体躁,所不足者中与顺也。当以中顺自固,而无妄动则可也。巩,局束也;革,所以包束。黄,中色;牛,顺物。巩用黄牛之革,谓以中顺之道自固,不妄动也。不云吉凶何也?曰妄动则有凶咎,以中顺自固,则不革而已,安得便有吉凶乎?
集说
干氏宝曰 :在革之初,未可以动,故曰“巩用黄牛之革”。
刘氏牧曰 :下非可革之位,初非可革之时,要在固守中顺之道而不敢有革也。
吕氏大临曰 :初九当革之初,居下无位,比于六二,上无正应,虽有刚徳不当自任,惟结六二以自固,故“巩用黄牛之革”。六二居中柔顺,故曰“黄牛”,与遁六二同义。
龚氏焕曰 :《易》言“黄牛之革”者二,遁之六二居中有应,欲遁而不可遁者也;革之初九在下无应,当革而不可革者也。所指虽殊,而意实相类。案:更改之义有取于革者,革鸟兽之皮也。鸟兽更四时,则皮毛改换,尧典“希革毛毨”之类是也。六爻取象于牛虎豹者以此。牛之皮至坚韧,难以更革者也。以之系物则固,故遁二之“执用”者似之;以之裹物则密,故革初之“巩用”者似之。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程传
以初九时位才皆不可以有为,故当以中顺自固也。
集说
胡氏瑗曰 :凡革之道,必须已日然后可以革之也。民固即日而未孚,可遽革之乎?故但可固守中顺,未可大有所为。
郑氏汝谐曰 :居位之下,革之而人未必从。当革之始,遽革而人未必信。固执中顺之道,循理而变通可也。自我有为,不可也。于革之初言之,欲其谨于始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本义
六二柔顺中正,而为文明之主,有应于上,于是可以革矣。然必已日然后革之,则征吉而无咎。戒占者犹未可遽变也。
程传
以六居二,柔顺而得中正,又文明之主,上有刚阳之君,同徳相应。中正则无偏蔽,文明则尽事理,应上则得权势,体顺则无违悖。时可矣,位得矣,才足矣,处革之至善者也。然臣道不当为革之先,又必待上下之信,故已日乃革之也。如二之才徳所居之地,所逢之时,足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治,当进而上辅于君,以行其道,则吉而无咎也。不进则失可为之时,为有咎也。以二体柔而处当位,体柔则其进缓,当位则其处固。变革者事之大,故有此戒。二得中而应刚,未至失于柔也。圣人因其有可戒之疑而明其义耳,使贤才不失可为之时也。
集说
王氏宗传曰 :六二以中正之徳,上应九五中正之君,当革之时,卦徳所谓“已日乃孚”是也。故曰“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熊氏良辅曰 :六二为内卦之主,故卦辞之“已日”见之于此。卦曰“已日乃孚”,爻曰“已日乃革”者,孚而后革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程传
已日而革之,征则吉而无咎者,行则有嘉庆也。谓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事。处而不行,是无救弊济世之心,失时而有咎也。
集说
- 俞氏琰曰 :未当革而遽往,适以滋弊耳,何嘉之有?必往于已日,当革之时,则其行有嘉美之功。行释征字,嘉释吉无咎。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本义
过刚不中,居离之极,躁动于革者也。故其占有“征凶贞厉”之戒。然其时则当革,故至于“革言三就”,则亦有孚而可革也。
程传
九三以刚阳为下之上,又居离之上而不得中,躁动于革者也。在下而躁于变革,以是而行,则有凶也。然居下之上,事苟当革,岂可不为也?在乎守贞正而懐危惧,顺从公论,则可行之不疑。革言,犹当革之论;就成也,合也。审察当革之言,至于三而皆合,则可信也。言重慎之至,能如是,则必得至当,乃有孚也。已可信而众所信也,如此则可以革矣。在革之时,居下之上,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唯当慎重之至,不自任其刚明,审稽公论,至于三就而后革之,则无过矣。
集说
吕氏大临曰 :九三居下体之上,自初至三,遍行三爻,革之有渐,革道以成,故曰“革言三就”。至于三,则民信之矣,故有孚。
龚氏焕曰 :九三以过刚之才,躁动以往,则凶。处当革之时,贞固自守,则厉。惟于改革之言,详审三就,则既无躁动之凶,又无固守之厉,得其时宜,所以可革也。
胡氏炳文曰 :以其过刚也,故恐其征而不已则凶;以其不中也,又恐其一于贞固而失变革之义,则厉。故必革之言至于三就,审之屡,则有孚而可革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本义
言已审。
程传
稽之众论,至于三就,事至当也。又何之矣,乃俗语“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顺理时行,非已之私意所欲为也,必得其宜矣。
集说
- 徐氏几曰 :初未可革,二乃革之,三则变革之事成矣。凡事详审至再至三,则止矣,又何往焉。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本义
以阳居阴,故有悔。然卦已过中,水火之际,乃革之时,而刚柔不偏,又革之用也,是以悔亡。然又必有孚,然后革乃可获吉。明占者有其徳而当其时,又必有信,乃悔亡而得吉也。
程传
九四,革之盛也。阳刚革之才也,离下体而进上体,革之时也。居水火之际,革之势也,得近君之位,革之任也。下无系应,革之志也。以九居四,刚柔相际,革之用也。四既具此,可谓当革之时也。事之可悔而后革之,革之而当,其悔乃亡也。革之既当,唯在处之以至诚,故有孚则改命吉。改命,改为也,谓革之也。既事当而弊革,行之以诚,上信而下顺,其吉可知。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曰:唯其处柔也,故刚而不过,近而不逼,顺承中正之君,乃中正之人也。《易》之取义无常也,随时而已。
集说
虞氏翻曰 :将革而谋谓之言,革而行之谓之命。
陆氏希声曰 :革而当,故悔亡也。为物所信,则命令不便于民者可改易而获吉。
刘氏牧曰 :成革之体在斯一爻,且自初至三,则革道已成,故下三爻皆以“革”字著于爻辞。至于四,则惟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
朱子语类 :问:革下三爻有谨重难改之意,上三爻则革而善。盖事有新故,下三爻则故事未变之时,必当谨审于其先;上三爻则变而为新事矣。 曰:然,乾卦到九四爻谓“乾道乃革”也,是到这处方变。
问:革下三爻有谨重难改之意,上三爻则革而善。盖事有新故,下三爻则故事未变之时,必当谨审于其先;上三爻则变而为新事矣。 曰:然,乾卦到九四爻谓“乾道乃革”也,是到这处方变。
胡氏炳文曰 :自三至五皆言有孚,三议革而后孚,四有孚而后改,深浅之序也。五未占而有孚,积孚之素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程传
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志也。诚既至,则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为本。不当不孚,则不信;当而不信,犹不可行也,况不当乎?
集说
- 龚氏焕曰 :信志,即有孚之谓。革以有孚为本,信足以孚乎人心,则可以改命而得吉矣。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本义
虎,大人之象。变,谓希革而毛毨也。在大人,则自新新民之极,顺天应人之时也。九五以阳刚中正为革之主,故有此象。占而得此,则有此应。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时,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当之耳。
程传
九五以阳刚之才,中正之徳,居尊位,大人也。以大人之道,革天下之事,无不当也,无不时也。所过变化事理炳著,如虎之文采,故云“虎变”。龙虎大人之象也。变者,事物之变。曰虎何也?曰大人变之,乃大人之变也。以大人中正之道变革之,炳然昭著,不待占决,知其至当,而天下必信也。天下蒙大人之革,不待占决,知其至当而信之也。
集说
郑氏汝谐曰 :革之道久而后信。五与上,其革之成乎?五阳刚中正,居尊而说体尽,革之羙是以未占而有孚也。其文晓然见于天下,道徳之威望而可信。若卜筮罔不是孚,虎变之谓也。
龚氏焕曰 :革以孚信为主,故彖与三四皆以孚为言。至五之“未占有孚”,则不言而信,而无以复加矣。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程传
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焕,明盛也。天下有不孚乎?
集说
- 俞氏琰曰 :虎之斑文大而疏朗,革道已成,事理简明,如虎文之炳然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本义
革道已成,君子如豹之变,小人亦革面以听从矣。不可以往而居正则吉。变革之事,非得已者不可以过,而上六之才亦不可以有行也。故占者如之。
程传
革之终,革道之成也。君子谓善人良善,则已从革而变,其著见若豹之彬蔚也。小人昏愚难迁者,虽未能心化,亦革其面以从上之教令也。龙虎大人之象,故大人云虎,君子云豹也。人性本善,皆可以变化。然有下愚,虽圣人不能移者。以尧舜为君,以圣继圣,百有馀年,天下被化,可谓深且久矣。而有苗有象,其来格烝又,盖亦革面而已。小人既革其外,革道可以为成也。苟更从而深治之,则为已甚,已甚非道也。故至革之终,而又征则凶也。当贞固以自守,革至于极而不守以贞,则所革随复变矣。天下之事,始则患乎难革,已革则患乎不能守也。故革之终,戒以居贞则吉也。居贞非为六戒乎?曰:为革终言也,莫不在其中矣。人性本善,有不可革者何也?曰:语其性则皆善也,语其才则有下愚之不移。所谓下愚有二焉,自暴也,自弃也。人苟以善自治,则无不可移者,虽昏愚之至,皆可渐摩而进也。唯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弃者绝之以不为,虽圣人与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谓下愚也。然天下自弃自暴者,非必皆昏愚也,往往强戾而才力有过人者,商辛是也。圣人以其自绝于善,谓之下愚。然考其归,则诚愚也。既曰下愚,其能革面何也?曰:心虽绝于善道,其畏威而寡罪,则与人同也。唯其有与人同,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
集说
孔氏颖逹曰 :居革之终,变道已成。君子处之,虽不能同九五革命创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润色鸿业,如豹文之蔚缛。故曰“君子豹变”也。小人革面者,但能变其颜面容色,顺上而已。革道已成,宜安静守正,更有所征则凶,居而守正则吉。
龚氏焕曰 :九三与上六皆曰“征凶”,而有“贞厉”、“贞吉”之殊者。三之“征凶”,戒其不可妄动也;上之“征凶”,谓事之已革者不可复变也。三当革而未革,故守贞则厉;上已革而当守,故居贞则吉。三革道未成,上革道已成故也。
杨氏启新曰 :革道已成,非上六革之有革之者也。上六特承其重熙累洽之后,治定功成之日耳。若九五,则必尧舜汤武乃足以当之。首创之君,开大型范,耳目一新,若混沌初辟,其文疏朗阔大;继体之后,则渐深䆳遒密耳。周之顽民,既历三纪,世变风移,则“革面”之谓。革而不守以贞,则所变者随复变矣。天下事未革,患其不能革;既革,患其不能守也。故戒以居贞。
案
五上两爻相承,虎豹两物相似。程传以君子为被王化之人,似不如孔氏、杨氏以为继体守成之为安也。如文武开基肇造维新,岂非若虎之变而文采焕然者乎?成康继世,礼明乐备,岂非若豹之变而文理繁密者乎?言君子虽稍别于大人,然革道必至此而后为详且备也。至小人革面,方以被王化者言之。所谓“革面”者,亦非但革其面而不能革心之谓,此卦以禽兽取义,凡禽兽之有灵性而近于人者,如猩猩、猿猴之类,皆革其面,故以此为民风丕变之喻。王道之行,则仁义成俗,而心亦无不革矣。不然,何以为必世后仁乎?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程传
君子从化迁善,成文彬蔚,章见于外也。中人以上莫不变革,虽不移之小人,则亦不敢肆其恶,革易其外以顺从君上之教令,是革面也。至此,革道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则凶矣。
集说
张子曰 :以柔为德,不及九五刚中炳明,故但文章蔚缛,能使小人改观而从也。
吕氏大临曰 :上六与九五皆革道已成之时,虎之文脩大而有理,豹之文密茂而成斑。其文炳然如火之照而易辨也,其文蔚然如草之畅茂而丛聚也。
俞氏琰曰 :小人居革之终,幡然向道以顺从君,无不心悦而诚服。或者乃谓面革而心不革,非也。
总论
龚氏焕曰:初言“巩用黄牛”,未可有革者也;二言“已日乃革”,不可遽革者也;三言“革言三就”,谨审以为革者也,皆革道之未成也。四言“有孚改命”,则事革矣;五言“大人虎变”,则为圣人之神化矣;上言“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则天下为之丕变而革道大成矣。此卦自初至上,明言革道之始终,以及君子、小人之应,可见变革之重要与影响之深远。革者,非徒求变而已,更在于得其时、得其道、得其人,方能使变革之事得以成功,天下得以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