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为火
程传
离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陷于险难之中,则必有所附丽,理自然也。离所以次坎也。离,丽也,明也。取其阴丽于上下之阳,则为附丽之义;取其中虚,则为明义。离为火,火体虚丽于物而明者也;又为日,亦以虚明之象。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本义
离,丽也。阴丽于阳,其象为火,体阴而用阳也。物之所丽,贵乎得正。牝牛柔顺之物也,故占者能正则亨,而畜牝牛则吉也。
程传
离,丽也。万物莫不皆有所丽,有形则有丽矣。在人则为所亲附之人,所由之道,所主之事,皆其所丽也。人之所丽,利于贞正。得其正,则可以亨通。故曰“离利贞亨”。畜牝牛吉,牛之性顺而又牝焉,顺之至也。既附丽于正,必能顺于正道。如牝牛则吉也。畜牝牛,谓养其顺德。人之顺德,由养以成。既丽于正,当养习以成其顺德也。
集说
王氏弼曰 :离之为卦,以柔为正,故必贞而后乃亨。柔处于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外强而内顺,牛之善也。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者也,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而吉于畜牝牛也。
郭氏忠孝曰 :干为马,坤为牝马。坤为牛,离为牝牛,象之宜也。
朱子语类 :问:离卦是阳包阴,占利畜牝牛,便也是宜畜柔顺之物。曰:然。
呉氏澄曰 :牛、牝皆坤象,离中画一阴,坤之中画也,故象牝牛。
胡氏炳文曰 :坎之明在内,以刚健而行之于外;离之明在外,当柔顺以养之于中。
呉氏曰慎曰 :坎性就下,下不已则入坎窞;离性炎上,炎之盛则突如焚如。坎陷欲之类也,离炎忿之类也。坎维心亨以刚中,则不陷;离畜牝牛,以中顺则不突。
案
畜牝牛,胡氏、呉氏之说为切。盖离明也,高明柔克,则用明而不伤。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本义
作起也
程传
若云两明,则是二明,不见继明之义。故云明两,明而重两,谓相继也。作离,明两而为离,继明之义也。震巽之类,亦取洊随之义,然离之义尤重也。大人以徳言,则圣人以位言,则王者。大人观离明相继之象,以世继其明徳,照临于四方。大凡以明相继,皆继明也。举其大者,故以世袭继照言之。
集说
王氏弼曰:继,谓不绝也。明照相继,不绝旷也。
孔氏颖逹曰:继续其明,乃照于四方。若明不继续,则不得久为照临。
朱子语类云:明两作,犹言水洊至今日明,来日又明。明字便是指日而言,只是一个明两番作。
徐氏在汉曰:继明者,无时不明也。照于四方者,无处不照也。惟其无时不明,所以无处不照,是之谓明明德于天下也。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本义
释卦名义。
程传
离丽也,谓附丽也。如日月则丽于天,百谷草木则丽于土。万物莫不各有所丽,天地之中无无丽之物。在人当审其所丽,丽丽得其正则能亨也。重明以丽乎正,以卦才言也。上下皆离,重明也。五二皆处中正,丽乎正也。君臣上下皆有明德而处中正,可以化天下成文明之俗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日月丽乎天而成明,百谷草木丽乎土而成文,故离为文又为明。
齐氏梦龙曰:龟山杨氏云,火无常形,丽物而有形,最得本旨。人之生也,得水为精,得火为神。其合也,气聚而形成于有其分也;气散而神泯于无。盖精所以为形,而神丽于形者也。天地形之大者也,日月丽天,百谷草木丽土,其神之发见而可见者也。
案
项氏、齐氏说则是阳丽乎阴而以为阴丽乎阳者非矣。惟张子正蒙之说得之。
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辞。
程传
二五以柔顺丽于中正,所以能亨。人能养其至顺以丽中正,则吉。故曰畜牝牛吉也。或曰:“二则中正矣,五以阴居阳得为正乎?”曰:“离主于所丽,五中正之位,六丽于正位,乃为正也。”学者知时义而不失轻重,则可以言易矣。
集说
项氏安世曰:“重明以丽乎正”此统论一卦之义以释卦名也,“柔丽乎中正”此以二五成卦之爻释卦辞也。
胡氏炳文曰:坎之刚中,九五分数多,故九五曰“坎不盈”,卦辞释有孚亦曰“水流而不盈”。离之中正,六二分数多,故卦辞曰“畜牝牛吉”,而六二爻辞亦曰“黄离元吉”。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本义
以刚居下而处明体,志欲上进,故有履错然之象。敬之则无咎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
阳固好动,又居下而离体。阳居下则欲进,离性炎上,志在上丽,几于躁动。其履错然,谓交错也。虽未进而迹已动矣,动则失居下之分而有咎也。然其刚明之才,若知其义而敬慎之,则不至于咎矣。初在下无位者也,明其身之进退乃所丽之道也。其志既动,不能敬慎,则妄动,是不明所丽,乃有咎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 :身处离初,故其所履践恒错然。敬慎不敢自宁,故云“履错然敬之无咎”。若能如此恭敬,则得避其祸而无咎。
王氏昭素曰 :处万物相见之初,履错杂之时。
胡氏瑗曰 :错然者,敬之之貌也。居离之初,如日之初生,于事之初,则当常错然警惧以进德修业,所以得免其咎。
冯氏当可曰 :日方出人夙兴之晨也,履错然动之始也。于其始而加敬,则终必吉。祸福几微,每萌于初动之时,故戒其初。
赵氏彦肃曰 :能敬则动与物交皆天理也,不能敬则役于物而生咎矣。日出而作,故发此象。
胡氏一桂曰 :错然是事物纷错之意,能敬则心有主宰,酬应不乱,可免于咎;不能敬则反是。
案
履错然,王氏、冯氏、胡氏之说为是。盖错杂者,处应物之初也;敬者,养明德之本也。人心之德,敬则明,不敬则昏。于应物之初而知敬,其即于咎者鲜矣。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程传
履错然欲动而知敬愼,不敢进,所以求辟免过咎也。居明而刚,故知而能辟,不刚明则妄动矣。
集说
徐氏在汉曰:敬以直内,坤之徳也。履错之敬,是体坤之徳,所谓畜牝牛吉者也。咎不期远而自远,故曰以辟咎也。
六二:黄离,元吉
本义
黄中色柔,离乎中而得其正,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二居中得正,丽于中正也。黄中之色,文之美也。文明中正,美之盛也。故云“黄离”,以文明中正之德,上同于文明中顺之君,其明如是,所丽如是,大善之吉也。
集说
王氏弼曰 :居中得位,以柔处柔,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故曰“黄离元吉”也。
刘氏牧曰 :离为火之象,焰猛而易烬(如九四所示)。过盛则有衰竭之凶(如九三所示)。惟二得中,离之元吉也。
郭氏雍曰 :离之六爻,二五为美。五得中而非正,柔丽中正者,惟六二尽之。黄为中之色,而德之至美者也。故言元吉,其义与坤六五相类。
俞氏琰曰 :九三言“日昃之离”,六二其“日中之离”乎?居下卦之中而得其中道,故比他爻为最吉。六二盖离之主爻也。
杨氏启新曰 :畜牝牛而利贞,六二得之,明而不失其中正,故曰“黄离”。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程传
所以元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不云正者,离以中为重,所以成文明由中也。正在其中矣。
集说
郭氏忠孝曰:离之所以亨,柔丽乎中正,故亨也。黄离之所以元吉,文明而用中,故元吉也。故尽一卦之美,其惟六二乎。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本义
重离之间,前明将尽,故有日昃之象。不安常以自乐,则不能自处而凶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
八纯卦皆有二体之义。离卦,内外皆明。九三居下体之终,是前明将尽,后明当继之时。人之始终,时之革易也,故为日昃之离。日下昃之明也,昃则将没矣。以理言之,盛必有衰,始必有终,常道也。达者顺理为乐,缶常用之器也,鼓缶而歌,乐其常也。不能如是,则以大耋为嗟,忧乃为凶也。大耋,倾没也,人之终尽。达者则知其常理,乐天而已,遇常皆乐,如鼓缶而歌。不达者则恐怛有将尽之悲,乃大耋之嗟,为其凶也。此处死生之道也。耋与昳同。
集说
苟氏爽曰:初为日出,二为日中,三为日昃。
梁氏寅曰:三居下离之终,乃日昃之时也。夫持满定倾,非中正之君子不能。三处日之夕,而过刚不中,其志荒矣。故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其歌也,乐之失常也;其嗟也,哀之失常也。哀乐失常,能无凶乎?君子值此之时,则思患之心与乐天之诚并行而不悖,是固不暇于歌矣,而亦何至于嗟乎?
案
梁氏之说独得爻义。盖日昃者,喻心之昏,非喻境之变也。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程传
日既倾昃,明能久乎?明者知其然也,故求人以继其事,退处以休其身。安常处顺,何足以为凶也。
案
日昃喻心德之昏也。心德明则常继,昏则不能以久。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本义
后明将继之时,而九四以刚迫之,故其象如此。
程传
九四离下体而升上体,继明之初,故言继承之义。在上而近君,继承之地也。以阳居离体而处四,刚躁而不中正,且重刚以不正而刚盛之,突如而来,非善继者也。夫善继者,必有巽让之诚、顺承之道,若舜启然。今四突如其来,失善继之道也。又承六五阴柔之君,其刚盛陵烁之气焰如焚然,故曰焚如。四之所行不善如此,必被祸害,故曰死如。失继绍之义,承上之道皆逆德也,众所弃绝,故云弃如。至于死弃,祸之极矣,故不假言凶也。
集说
章氏潢曰:明之于人,犹火之于木。火宿于木而能焚木,明本于人而能害人。顾用之何如耳。九四不中不正,刚气燥暴,其害若此。
何氏楷曰:三处下卦之尽,似日之过中;四处上卦之始,似火之骤烈。
案
离,明德也。继明者,所谓有缉熙于光明,其明不息也。与继世之义全无交涉。因先儒有以明两为继世者,故程传用说九四爻义于经意似远。章氏、何氏谓燥暴骤烈者得之,不能以顺德养其明,过也。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本义
无所容,言焚死弃也。
程传
上陵其君,不顺所承,人恶众弃,天下所不容也。案突如其来,如书所谓昏暴者是也,非人不容之,自若无所容尔。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本义
以阴居尊,柔丽乎中,然不得其正而迫于上下之阳,故忧惧如此,然后得吉。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
六五居尊位而守中,有文明之德,可谓善矣。然以柔居上,在下无助,独附丽于刚强之间,危惧之也。唯其明也,故能畏惧之深,至于出涕;忧虑之深,至于戚嗟,所以能保其吉也。出涕戚嗟,极言其忧惧之深耳,时当然也。居尊位而文明,知忧畏如此,故得吉。若自恃其文明之德与所丽中正,泰然不惧,则安能保其吉也。
集说
蔡氏渊曰:坎离之用在中,二五皆卦之中也。坎五当位而二不当位,故五为胜;离二当位而五不当位,故二为胜。
刘氏定之曰:坎者,阴险之卦,惟刚足以济之,沈潜刚克也;离者,阳躁之卦,惟柔足以和之,高明柔克也。二五同归于吉,以柔而然也。
案
惟六二为得明德之正,三之歌嗟,四之突来,则明德昏而性情荡,忿欲仍而灾患至矣。能返之者,其惟哀悔之心乎?五有中德,又适昏极将明之候,故取象如此。三之嗟乐过而悲也,五之嗟自怨自艾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程传
六五之吉者,所丽得王公之正位也。据在上之势而明察事理,畏惧忧虞以持之,所以能吉也。不然,岂能安乎?
集说
赵氏彦肃曰:明极故忧深,忧深故祸弭。又丽于尊位,故致吉也。 蔡氏清曰:味“离王公也”之词,则知诸卦之五所谓尊位者,不必皆谓天王。凡诸侯之各君其国者,亦足当五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本义
刚明及远,威震而刑不滥,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九以阳居上,在离之终,刚明之极者也。明则能照,刚则能断。能照足以察邪恶,能断足以行威刑。故王者宜用如是刚明以辨天下之邪恶而行其征伐,则有嘉美之功也。征伐用刑之大者,夫明极则无微不照,断极则无所寛宥。不约之以中,则伤于严察矣。去天下之恶若尽,究其渐染诖误,则何可胜诛?所伤残亦甚矣。故但当拆取其魁首,所执获者非其丑类,则无残暴之咎也。《书》曰:“歼厥渠魁,胁从罔治。”
案
上九承四五之后,有重明之象。故在人心,则为克己而尽其根株;在国家,则为除乱而去其元恶。《诗》云:“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苞有三蘖,莫遂莫达。”此爻之义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程传
王者用此上九之徳,明照而刚断,以察除天下之恶,所以正治其邦国。刚明居上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