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說卷四十
欽定四庫全書
宋俞琰撰
雜卦者,孔子釋六十四卦名義,而前後雜糅,不依上下經次序之舊也。然乾、坤居首,而鹹、恆亦居三十卦之後,則雜之中又有不雜者存焉。案隋經籍志雲:「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唯失說卦三篇,後河內女子得之。」今韓康伯注本以說卦三篇分出序卦、雜卦,則序卦、雜卦之名,蓋始於康伯。又案史記雲: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而不及序卦、雜卦。則漢初猶以序卦、雜卦總名之曰說卦也。朱漢上曰:「三易之卦,其次各異。首艮者,連山也;首坤者,歸藏也;首乾者,周易也。聖人猶慮後世未知三易之變,故於雜卦一篇,雜糅眾卦,錯綜其義,以示變易之無窮。」以愚觀之,先天圖始乾而終坤,此伏羲氏之易也;周易始乾而終未濟,此文王之易也;雜卦始乾而終夬,茲非孔子之易歟?夫夬之為卦,五陽而一陰,此乾之純,只爭一畫,若決去在上一陰,即為純乾。今置夬於雜卦之終,聖人之意可見矣。蓋易道貴乎變通,變通則不窮,夬而又乾,則生意周流不息,是故雜卦不終之以他卦,而必終之以夬也。始而乾,終而夬,亦猶六十四卦始於乾,終於未濟,皆此意也。雜卦之作,大槩兩兩相對,而其義則各各相反。如乾剛則坤柔,比樂則師憂,餘卦皆然。至大過則有不然者。故鄭玄雲:自大過以下,卦旨不協,以錯亂失正,弗敢改耳。至蘇東坡始改之,紫陽朱子亦以為當改,蔡節齋又改之。今依蔡氏本。乾剛坤柔,
六十四卦不剛則柔,不柔則剛,無非皆剛柔也。獨言乾剛坤柔者,他卦皆剛柔相雜,乾則六畫純剛,坤則六畫純柔也。平庵項氏曰:乾剛坤柔,與離上坎下相類,語若淺近,而乾坤坎離之性,盡於二語之中,不可以復加也。凡易之剛爻皆乾也,凡易之柔爻皆坤也。凡繫辭之乾坤,皆謂剛爻柔爻,非但謂六畫之兩卦也。盡三百八十四爻,不過剛柔二字而已。比樂師憂。
比與師皆以一陽統五陰,而憂樂不同者。比以一陽居五,為比之君,而下皆順從,故樂。師以一陽居二,為師之帥,而動眾行險,故憂。節齋蔡氏曰:比主居上,得位,故樂;師主居下,失位,故憂。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臨、觀各具二義,上以尊臨卑,下以大臨小,彼此相臨,是或與或求也。在下者仰觀乎上,在上者俯觀乎下,彼此相觀,是或與或求也。或曰:二陽在內方進,而臨在外之四陰,是我出而與人也。二陽在上將去,而四陰在下仰觀之,是人望而求我也。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見,音現。屯主初言,初,震體之動見也。居屯之時而在內,故「不失其居」。雜,當依郭京作「稚」。蒙主上言,上,艮體之少男,稚也。居蒙之時而在上,故「著」。屯昧而蒙著,著乃昧之反也。震,起也;艮,止也。
陽起於下而止於上。震之陽在下,起也。艮之陽在上,止也。三畫卦與重卦皆然。天道蓋起於東方,而止於東北也。損、益,盛衰之始也。
損上以益下,此乃盛之始也。損下以益上,此乃衰之始也。損益蓋未至於盛衰,而盛衰自此始也。
大畜,時也;無妄,災也。
乾健而艮能止之,時𫝑然也。是時乾雖健,不容不聽命於艮也。無妄而有災焉,非人也,天也。萃聚,而升不來也。地氣萃而在下,是以聚而不去。地氣升而向上,是以散而不來。平庵項氏曰:萃則坤眾在內,故聚。升則坤眾往外矣,故不來。精氣聚則為物,魂氣上升,則散而不來矣。謙輕,而豫怠也。
謙抑而不自重,其失也輕。逸豫而不自檢,其失也怠。平庵項氏曰:自以為少,故「謙」。自以為多,故「豫」。少,故「輕」;多,故「怠」。「怠」或為「怡」,蓋以「怡」、「時」、「災」、「來」於韻為葉爾。然「怠」字何嘗不葉?平上去入之分,自沈約始贊易時,固未有分也。「豫」、「怠」二字,本是古語。鄭允中曰:「知謙之為輕,則知豫之為重;知豫之為怠,則知謙之為勤。」
噬嗑,食也;賁,無色也。
頤中有物,故曰「噬嗑」。噬而嗑之,所以食也。以色而為飾,曰「賁」,唯其無色,所以賁之。若元有色,則不可謂之「賁」也。節齋蔡氏曰:「頤中有物,故食。賁則其色不常,故無色。」兌見而巽伏也。
兌之一陰,說而在外,故「見」。巽之一陰,入而在下,故「伏」。三畫卦與重卦皆然。
隨,無故也;蠱則飭也。
故者,事之所因也。動而說,則隨時而已,無所因也。故曰「隨無故也」。蠱者,隨之反。隨無故,蠱則有故也。不飭則大壞極弊而不可救,故曰「蠱則飭也」。飭者,修飭也。或曰:「故」謂故舊,與「革去故」之「故」同。隨人則忘舊,蠱則飭而新也。「剝」,爛也;「復」,反也。
爛,謂一陽消亡於上;反,謂一陽復生於下。剝極而為復,猶「碩果不食」,爛而墜地,則其核中之仁,又從而發生也。「晉」,晝也。明夷,誅也。
晉之日在上,晝也。明夷之日在下,則明者傷矣,故曰誅。晉為晝,明夷其夜矣。明夷為誅戮,晉其禮貌乎?或曰:明出地上,晉晝也。明入地中,明夷昧也。昧誤作誅。井通而困相遇也。
井之坎在上,而其水上出,故曰「井通」。困之相遇,乃抵塞而不通之意。困下坎而上兌,兌之下爻實,則川壅而成澤也。坎在兌下,而六三適與九四相遇,抵塞而不通,故曰「困相遇也」。既與之相遇,則避之而不可,違之而不得,無如之何也。平庵項氏曰:以通與遇為反對,則遇為相抵而不通之象矣。巽之上爻主塞,坎水之上流,而井之坎乃出其上,蓋塞而後通者也,故謂之通。兌之下爻主塞,坎水之下源,而困之坎適在其下,正遇其蹇,所以困也。自乾坤至此,凡三十卦,正與上經之數相當。鹹,速也。恆,久也。
鹹之速,感應之道也。婚姻之道,不可以不速,速則及時。恆之久,悠遠之道也。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久則偕老。渙,離也;節,止也。
渙散則離,節約則止,此理之常也。渙、節皆有坎水,風以散之則離,澤以瀦之則止。平庵項氏曰:渙、節正與井、困相反。井以木出水,故居塞而能通。渙則以水浮木,故通之極至於散也。節為澤上之水,故居通而能塞。困為澤下之水,故塞之極至於困也。解,緩也;蹇,難也。
動而已出乎坎險之上,則時勢寬緩矣,故曰:「解,緩也」。止而正在乎坎險之中,則時勢急難矣,故曰:「蹇,難也」。言解緩則知蹇之急,言蹇難則知解之易,互文見意也。平庵項氏曰:蹇、解皆以水言,解近於渙,緩而止之也。蹇近於節,難而止之也。睽,外也;家人,內也。
睽,相疏者也,疏則外之。家人,相親者也,親則內之。關子明曰:明乎外者物自睽,故曰「睽,外也」。明乎內者,家自齊,故曰:「家人,內也。」平庵項氏曰:內外皆以離言,火在外則氣散,火在內則神凝,治身治國一也。否泰,反其類也。
泰,下乾而上坤,故「泰」之彖辭曰:「小往大來」;否,下坤而上乾,故「否」之彖辭曰:「大往小來。」其類相反如此,故曰:「否泰,反其類也。」夫文王卦序,先泰而後否,孔子乃先言否後言泰,同歟,異歟?曰:泰極則為否,否極則為泰,其道則一,不以先後拘也。或疑六十四卦皆兩兩相對,而其義皆相反,今特以否泰言,何也?曰:「否泰皆三剛三柔,一上一下,最瞭然可見而易曉,故舉而言之,以例其餘也。」平庵項氏曰:「乾在外則否,坤在內則泰。
大壯則止,遁則退也。
大壯之時,陰既衰而陽既盛,則君子不可以不知止也。遁之時,陰浸長而陽浸消,則君子不可以不知退也。」括蒼龔氏曰:「君子非用壯也,勢足以勝小人則止;非好遁也,勢不足以勝小人則退。」愚謂止與退皆以乾言,或以止為陰之止,非也。大有,眾也;同人,親也。
所有者大,故眾;善與人同,故親。平庵項氏曰:大有、同人,皆以離之中爻為主。在上則人歸乎我,是故謂之眾;在下則我同乎人,是故謂之親。
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革,改更也,所以去其舊弊。鼎用以烹,則取其新潔也。平庵項氏曰:革以火鎔金,故為去故;鼎以木鑽火,故為取新。小過,過也;中孚,信也。
小過,四陰在外,而過其常也;中孚,二陰在中,而守其信也。伊川程子曰:「存於中之謂孚,見於事之謂信。」
豐,多故也;親寡,旅也。
豐之時,富盛而相親者眾,故多故舊。旅之時,貧窮而無上下之交,故相親者寡。嵩山晁氏曰:荀本「豐多故親」為句,無也字。下雲寡旅也。平庵項氏曰:「卦名皆在句上,旅獨在下者,取其韻之葉也。以多故對寡親,則故非事故之故矣。」凡物之情,豐盛則故舊合,羈旅則親戚離。二卦皆主離言之。雷與電俱至,其黨不亦盛乎?山上有火,其勢不亦孤乎?離上而坎下也。
離為火,其性炎上;坎為水,其性潤下。三畫卦與重卦之義皆然。坎言「行有尚」,離言「畜牝牛吉」。水潤下,故尚其行於上;火炎上,故欲其畜於下。坎不行於上,則「入於坎窞,兇」;離不畜於下,則「突如其來如,兇」。平庵項氏曰:「乾陽而在上,坤陰而在下者,陰陽之定體,如人之首上而腹下也。離女而在上,坎男而在下者,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如人之心上而腎下也。是故腎之精升而為氣,則離中之陰也;心之精降而為液,則坎中之陽也。火,陰物也,而附於陽,故炎上;水,陽物也,而藏於陰,故就下。」然則日為陰,月為陽乎?曰:「日則陽矣,而日中之精,則陰之神也;月則陰矣,而月中之精,則陽之神也。故曰離上而坎下。非知道者不足以識之。」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小畜之主,六四也,不足以制在下之三陽,蓋其陰力單弱,故曰「小畜寡也」。履之主六三也,雖說而應乎「乾」,然其位不當而猖狂妄行,故曰「履不處也」。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
需、訟皆以「乾」而言,「需」之「乾」在坎下,有所待而行,故「不進」;「訟」之「乾」在坎上,相違而行,故「不親」。隆山李氏曰:乾上離下,是為同人;乾上坎下,是為訟。離為火,火性炎上而趨乾,故曰「同人,親也」。坎為水,水性就下,與乾違行,故曰「訟不親也」。
頤,養正也;大過,顛也。
「頤」與大過相反,頤養正則大過反是。東坡蘇氏曰:初上者,本末之地,以陽居之則正,以陰居之則顛。故曰
「頤養正也;大過,顛也」。節齋蔡氏曰:「自此以下有亂簡。案雜卦例皆反對叶韻為序,今以其例改正。」愚謂:蔡氏先「大過」後「頤」,蘇氏先「頤」後「大過」,此兩句當從蘇氏,其餘從蔡氏。
既濟,定也。未濟,男之窮也。
「既濟」六爻皆當位,故定。「未濟」三陽皆失位,是為男之窮。夫「未濟」之三陰亦皆失位,不曰「女之窮」,而唯言「男之窮」,何也?曰:男,陽也;女,陰也。陽為君子,陰為小人。言陽而不及陰,又以見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也。或曰:「男之窮」,蓋獨指上九而言,上九陽爻,處未濟之終,失位之極,是為男之窮也。歸妹,女之終也。漸,女歸待男行也。
歸妹者,女子既歸之後也。既得所歸,則女道終矣。諺有之曰:女嫁為絕,此即女之終之謂也。孟子曰:男子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女子以嫁為歸,有家則有所歸矣。漸者,將歸之時,待男子之親迎而後行也。平庵項氏曰:終與窮不同。終者,事之成,女之義,從一而終,不可以復進也。窮者,時之災,事窮勢極,君子之不幸也。遘,遇也,柔遇剛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遘即姤也,姤之時,一陰在下,而與眾剛相遇,故曰「柔遇剛也」。倒轉而為夬,則一陰在上,為眾剛所決,故曰「剛決柔也」。君子,陽類也;小人,陰類也。君子之與小人相為盛衰,猶陰陽之消長,君子長則小人憂,小人蓋以遭遇為喜,以決去為憂也。嵩山晁氏曰:「鄭本憂作消。」括蒼龔氏曰:遘柔遇剛,非困之相遇矣。剛長乃終而復於乾也。深居馮氏曰:「始言乾剛坤柔矣,此遂以剛決柔終焉,復其始也。夬決則乾矣,以明六十四卦之本於乾也。」平庵項氏曰:自鹹、恆至此三十四卦,正與下經之數相當。隆山李氏曰:「天下之事,不至於決則不通,故雜卦之次序,與十三卦之制器尚象,皆終於夬。」周易集說卷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