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說卷二十八
欽定四庫全書
宋俞琰撰
辭乃文王之辭。系謂系屬於卦爻之下。傳者,孔子傳述文王之意,故曰繫辭傳。系,一作系。按陸德明釋文雲:若從𣪠下系者,音口奚切,非也。又云:「王肅本作繫辭上傳,訖於雜卦,皆有傳字。」或疑今本除去傳字,徑以孔子之辭為繫辭,何也?範諤昌曰:繫辭非孔子命名,止可謂之贊系耳。歐陽文忠公曰:系者,有所繫之謂也。言其為辭各聯屬於卦爻之下也。今乃以孔子贊易之文為上下繫辭,何其謬也!況其文乃槩言易之大體,雜論易之諸卦,其辭非有所繫,不得謂之繫辭者必矣。然自漢諸儒已有此名,不知從何而失之也。或又疑司馬談論六家要指引易大傳雲:「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此係辭傳中語也,何乃謂之易大傳耶?李秀巖曰:意者秦、漢諸儒自為易大傳一書,如伏生尚書大傳之比,而司馬氏不詳考,誤以繫辭傳為易大傳耳。劉向封事亦引易大傳雲:「誣神者殃及三世。」此豈繫辭傳中語乎?亦猶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本易緯之文,而司馬遷答壺遂問所引,乃冠以易曰二字,鹵莽類此,要不足據也。秀巖又謂繫辭傳文體全與文言傳同,疑此二傳乃後人取孔子之說而匯次之,故文勢節目頗與中庸相似。愚亦深疑之。竊謂繫辭傳乃文言傳之餘耳。是故嵩山晁以道以文言傳先繫辭傳。愚今所編,蓋依晁氏古易,置繫辭傳於文言傳之後,分章則依朱子本義。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天地者,乾坤二卦之象也。天居上而其道尊,地居下而其道卑。是故易之設卦也,先乾而後坤,則尊卑之道,如天高地下之不紊,而乾坤二卦定矣。乃若連山首艮,歸藏首坤,則乾坤蓋未定也。白雲郭氏曰:「連山以艮為首,歸藏以坤為首,周易以乾為首,故繫辭傳首雲: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尊卑者,天地上下之定理。高卑者,天地上下之定分。不言高卑而言卑高,以卦畫言也。伏羲卦畫,蓋自下而上也。陳,分列也。貴賤,謂卦爻之上下也。易道賤卑而貴高,故其六位之分列,則以卑而在下者為賤,高而在上者為貴,而貴賤於是乎位矣。」
動靜有常,剛柔斷矣。
陽常動,陰常靜,故曰「動靜有常」。乾奇畫,屬陽而剛。坤偶畫,屬陰而柔。斷者,剛柔各自有體,而其質不同也。不言陰陽而言剛柔,以其可見者言也。陰陽,氣也。剛柔,質也。質可見,氣不可見也。虞翻曰:斷,分也。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方有陽,方有陰,方各以其類聚。物有陽,物有陰,物各以其群分。吉,善也。兇,不善也。卦有二體之上下,爻有六位之遠近,陰陽分合,其情不同,此吉凶所由生也。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在天成象,日月星宿之屬是也。在地成形,山川草木之屬是也。變化,謂陰變為陽,陽化為陰也。仰觀乎天,俯察乎地,其成象成形者如此,則易中陰陽之變化,於是乎見矣。自「天尊地卑」至此,言聖人作易,因陰陽之實體,為卦爻之法象。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
易中凡言剛柔,皆指爻畫之奇偶。摩,錯也。蕩,推蕩也。易卦之畫,皆起於一奇一偶。自一奇一偶兩相摩錯而為八卦。又自八卦兩相推蕩,而後為六十四卦,觀先天圖可見。是故者,以此之故也,接上文以起下文也。後仿此。
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雷霆,指震;風雨,指巽坎。日月,指離坎。雷霆也,風雨也,日月也,無非皆乾坤之變化也。或疑不言山澤,何哉?曰:山澤在地成形者也,此但以在天成象者言之耳。然山澤出雲,雲騰而致雨,蓋出於山澤者也。雖不言山澤,而山澤在其中矣。雨以潤而風亦謂之潤,以風能滋物之氣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男女,謂六子。乾交坤,故震艮坎得乾道而成男。坤交乾,故巽離兌得坤道而成女。在人亦然,人自不察耳。在物亦然。凡牡皆得乾道者也,凡牝皆得坤道者也。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知,猶主也。萬物資乾之陽為始,而乾主始物,故曰「乾知大始」。作,猶動也。坤之陰從陽而動,代乾之終而成生物之功,故曰「坤作成物」。紫陽朱子曰:知訓管字,如知州、知縣之知,不當解作知見之「知」。白雲郭氏曰:自易言之,則始於乾坤,而乾又為坤之始,是為大始也。自物言之,則萬物始於坤,坤始於乾,是為大始也。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乾之始物,以其易也;坤能成物,以其簡也。易者,平易而不難,非輕易之謂;簡者,簡約而不煩,非苟簡之謂。乾主乎健,要動便動,故易;「坤」順乾而行,凡其所能,皆順從乎乾,而不敢為主,故簡。然則「乾知大始」於其前,「坤作成物」於其後。坤之能,蓋成乾之能也。嵩山晁氏曰:「姚信謂能字當作從。」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前知字訓主,此知字訓識。從,就也。人之所為,如乾之平易,而心無巇險,則人皆可得而知;如坤之簡約,而事不煩擾,則人皆可得而從。「易知」,則與之同心者多,故「有親」;「易從」,則與之協力者眾,故「有功」。有親則存諸內者日以崇,故可以長久;有功,則其著於外者日以廣,故可以宏大。可以長久者,賢人之德也;可以宏大者,賢人之業也。若夫聖人之德業,則與乾坤同其久,同其大,無所謂可不可。平庵項氏曰:「稱賢人者,明乾坤之德,人皆可充而至也。若但言聖人,則嫌於必生知安行而後可,而進修之路絕矣。」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易如乾之易,簡如坤之簡,則天下萬事萬物雖眾,而其理得矣。天下之理得,則成位乎天地之中,而與天地參矣。龜山楊氏曰:「行其所無事,不亦易乎?一以貫之,不亦簡乎?如是而天下之理得矣。」又曰:「行其所無事,一以貫之,只是一個自然之理。」嵩山晁氏曰:「而成位乎其中矣,王肅作易成位乎其中矣。」
右第一章紫陽朱子曰:「此章以造化之實,明作經之理。又言乾坤之理,分見於天地,而人兼體之也。」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
玉篇雲:卦,兆也。謂佔事知來,而有吉凶先見之兆也。或曰:卦者,掛也。古人筮佔,則畫奇偶於板,而懸卦於前,所以謂之卦。象者,物理之似,有取六畫之象者,有取三畫之象者,亦有取一畫之象者,無非象也。辭謂卦之彖辭、爻辭。聖人作易,每設一卦,則先觀卦中之象,然後系之以辭,而明其吉凶之理以示人。蓋有畫斯有象,有象斯有辭,有辭而後吉凶之理始明。今人舍象而玩辭,但求辭之理,不求象之理,淺矣。
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剛柔者,爻之九六也。九六相推,故生變化。不然,則一卦止為一卦而已,變化從何而生?何謂變化?柔爻動而變為剛,剛爻動而化為柔。一卦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為四千九十六卦也。白雲郭氏曰:「易稱剛柔,皆指九六。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
易言吉凶,在人則為失得;易言悔吝,在人則為憂虞。聖人觀彖、爻有失得之象,則系以吉凶之辭;觀彖、爻有憂虞之象,則系以悔吝之辭。君子玩吉凶悔吝之辭,則見所謂失得憂虞之象也。上文止言明吉凶,而不言明悔吝,蓋吉凶既明,則悔吝亦明矣。舉重以見輕也。」紫陽朱子曰:「吉凶悔吝者,易之辭也;得失憂虞者,事之變也。得則吉,失則兇,憂虞雖未至兇,然已足以致悔而取羞矣。蓋吉凶相對,而悔吝居其中間,悔自兇而趨吉,吝自吉而向兇也。」又曰:悔是吉之漸,吝是兇之端。又曰:過便悔,不及便吝。悔屬陽,吝屬陰,亦猶驕氣是盈,客氣是歉也。節齋蔡氏曰:憂,慮也。虞,度也。能慮能度,則可免失而至得矣。此言上文觀象繫辭,明吉凶之義。
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
柔變而為剛,進之象也;剛化而為柔,退之象也。剛屬陽而明,晝之象也;柔屬陰而暗,夜之象也。然有進則有退,有退則有進,未有常進而不退,常退而不進者也。有晝則有夜,有夜則有晝,未有常晝而不夜,常夜而不晝者也。是故剛雖晝之象,退而化為柔,則夜之象也;柔雖夜之象,進而變為剛,則晝之象也。通乎晝夜進退之道,則知剛柔變化之道矣。
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卦本三畫,自下而起,初畫為下,再畫為中,三畫為上。重而六之,則各分上中下。是故初動則與四應,二動則與五應,三動則與上應。故曰:
「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伊川程子曰:「三才以物言,三極以位言。」愚謂「三極之道」,言道之體;「三才之道」,言道之用。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
「易之序」,謂易中所著事理當然之次第,不但謂六位之先後也。「爻之辭」,謂六爻所言吉凶悔吝也。「居」,以位言;「安」,謂安其分也。「樂」,以心言;「玩」,謂繹之而不厭也。君子觀易之序而循是理,故「安」;觀爻之辭而達是理,故「樂」。平庵項氏曰:虞翻本序字作象,以與下文合,似不必爾。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佔,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象」,謂卦象之不變者。「變」,謂六爻之變者。「玩」,謂觀之詳,與「玩」字通用。觀則一見而決,玩則反覆而不捨,審諦之至也。君子平居無事之時,則觀其象而熟玩其辭,以考其所處之當動而將有為、將有行,則觀其變而熟玩其佔,以考其所佔之吉凶。蓋其動靜之間,舉無違理,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或曰:觀象玩辭,如蔡墨雲「在乾之姤」,如莊子雲在師之臨,謂之「在」者是也。觀變玩佔,如陳侯遇觀之否,晉侯遇大有之睽,謂之「遇」者是也。
右第二章紫陽朱子曰:此言聖人作易,君子學易之事。白雲郭氏曰:前章終於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謂在上尊位之聖人也。不曰聖人而曰賢人,謂能法乾坤易簡,非獨聖人可得天下之理,賢者亦可修而得也。此章終於君子玩易,蓋兼窮通之君子,其玩易皆一也。稱君子,蓋兼聖賢言之。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
彖者,每卦之下彖辭也;爻者,每畫之下爻辭也。象,謂一卦之全體,彖指全體而言;變,謂九六之一節,爻指一節而言。國語云:「王饗有體薦,燕有折俎。」又云:「禘郊之事,則有全烝;王公立飫,則有房烝;親戚燕享,則有殽烝。」韋耀注云:「全烝,全其牲體而升之俎。凡禘郊皆血腥。房,大俎也。詩云籩豆大房,謂半解其體升之房也。殽烝,體解節折升之俎也,謂之折俎。」愚謂易中所謂「彖」,乃是象之全體,亦猶禘郊之全烝,故彖字與「象」字相似,而字皆從豕。易中所謂「爻」,乃是象之分體,亦猶燕饗之殽烝,後人加肉於爻下而為「餚」字,蓋別於易也。諸說惟東坡蘇氏曰「爻,折俎也」,實得古人稱爻之義。及論彖之義,乃雲「彖者,豕也」,則於彖之外,添出一豕矣。象雖彖屬,然非豕也。或謂彖為六牙象,則無問其六牙不六牙,畢竟彖即是象。或又謂彖形如豕,則彖又非象矣。至謂彖九竅,惟鼻不具,而其尾甚長,夜欲寐則返其尾以遮鼻。夫返尾窒鼻,此蜼也。周禮有蜼彝,詎可以周禮之蜼為易之「彖」哉!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
「吉凶」言失得之大,不若「悔吝」之小;「悔吝」言疵纇之小,又不若「無咎」之善。「無咎」者,本亦有過,以其善能補,是以無咎。聖人嘉其能而許之以善,蓋開其遷善之門也。誠齋楊氏曰:「言動之間,盡善之謂得,不盡善之謂失,小不善之謂疵。不明乎善而誤入乎不善之謂過。覺其小不善,非不欲改,而已無及,於是乎有悔。不覺其小不善,猶及於改,而不能改,或不肯改,於是乎有吝。吾身之過,猶吾衣之破也。衣有破,補之斯全;身有過,補之斯還。還者何?復之於善也。補不善而復之於善,何吝之有?」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
列,分別也。位,六爻之位也。位有上有下,在上為貴,在下為賤。以初、上分別之,上貴而初賤。以三、五分別之,五貴而三賤。以二、四分別之,四貴而二賤。爻之貴賤,以位而分別,故曰:「列貴賤者存乎位。」六爻蓋皆有位也。或謂初、上無位,謬矣。齊小大者存乎卦。
陽為大,陰為小。陰卦多陽,以陰爻為主;陽卦多陰,以陽爻為主。如復姤之類是也。王肅曰:「齊,猶正也。陽卦大,陰卦小,卦列則小大分也。」紫陽朱子曰:「齊,猶定也。」辯吉凶者存乎辭。
善為吉,惡為兇。辯,猶明也。爻之吉凶,非辭莫明,故曰:「辯吉凶者存乎辭」。平庵項氏曰:「吉凶悔吝無咎,皆辭也。獨吉凶言辭者,悔吝可以介而免,無咎可以悔而致,必有憂震之心者,然後能用力於微焉。至於吉凶,則得失之大者,讀其辭者,皆可辯也。此而不悟,聖人亦末如之何也矣。」憂悔吝者存乎介。憂者,憂其將然也。未有吝悔而先為之憂也。既憂之,則不至悔吝也。介,猶界限之界,謂交物之際,截然自守,不陷於兇咎之途也。與豫六二「介於石」,兌九四「介疾有喜」之「介」同。或曰:介,纖芥也,謂小小疵病耳。震無咎者存乎悔。
震者,動而不安也。咎,譴責也。悔,謂能見過而內自省也。震動而不安,則幡然自改,亦足以補其過矣,又何吝之有也?是故卦有大小,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卦以陽爻之大者為主,則其辭平易,如復如謙之類是也。卦以陰爻之小者為主,則其辭艱險,如小畜如夬之類是也。各指其所之者,隨其時之所值而命之辭,其辭則各指示其所向,而使佔者得以知所適從也。漢上朱氏曰:「之者,動爻也。」虛齋趙氏曰:「之,變卦也。言本爻之辭,正指之卦之義。占筮之法,蓋本諸此。」右第三章紫陽朱子曰:此章釋卦爻辭之通例。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易,謂易之書也。準,猶齊平而無毫釐高下之差也。天地之道,即易之道;易之道,即天地之道。天地如此,易亦如此,故曰易與天地準。惟其與天地準,故能贊天地之化育,而彌綸其道。漢上朱氏曰:「九準陽,六準陰。」伊川程子曰:「彌,徧也。綸,理也。在事為倫,在絲為綸。彌綸,徧理也。」紫陽朱子曰:「彌,如彌縫之彌,有終竟聯合之意。綸,有選擇條理之意。」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觀,視也。察,視之詳也。幽,陰之不可見者也。明,陽之可見者也。幽明之故,謂陰陽之所以然也。聖人何以知之?曰: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故知之也。天在上屬陽而明,故言文。其文可以仰而見,故言觀。地在下,屬陰而幽,故言理。其理亦可以俯而知,故言察。以者,用也。用易中陰陽之理而觀察之也。紫陽朱子曰:「天文則有晝夜上下,地理則有南北高深。晝明夜幽,上明下幽,觀晝夜之運,日月星辰之上下,可見天文幽明之所以然也。南明北幽,高明深幽,觀南北高深,可見地理幽明之所以然也。」平庵項氏曰:伏羲之始作易也,仰觀於天,見陰陽之象,俯察於地,見剛柔之形。於是製為奇偶之畫以準之,使萬物之情皆以類從,而天文地理遂與人事物情相通為一,而幽明之故可得而知矣。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
死生有說乎?曰:有說。可知之乎?曰:可知。何以知之?曰:原始反終則知之。原始者,推原其始;反終者,於其終而反求其始也。人能原其始而求其所以終,又能反其終而求其所以始,則知死生之說矣。夫天地大化,雖生生不窮,然有生則有死,未有生而不死者。生則氣聚而成形,蓋出於大化;死則氣散而形潰,復歸於大化。茲萬理之所必然,無他說也。人惟不窮其理,故不知其說,往往以死為諱,而臨終則怖。窮理則知其說,而視死如歸,亦無所怖,豈以死為諱哉?伊川程子曰:「原始則足以知其終,反終則足以知其始。死生之說,如是而已矣。故以春為始而原之,其必有冬;以冬為終而反之,其必有春。死生其與是類乎!」又曰:「理窮則自知生死之說,不必以死生別是一道理而求。」
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人為萬物之靈,亦萬物中之一物耳。以變對物而言,則物者有是物也,變則無矣。人之生也,氣聚而精凝,則顯而可見,是為物。及其死也,氣散而魂遊,則隱而不可見,是為變。謂之變,則與物異矣。伊川程子曰:「既是變,則存者亡,堅者腐,更無物也。」愚謂古人以死者為物,故又為物化。蓋生則為物,死則為故。故即變也,化即變之成也。在易則爻有等,謂之物,得乾之陽為陽物,得坤之陰為陰物。變猶乾變為坤,坤變為乾之類是也。或以物為太玄之歾,歾,音歿。非也。「鬼神之情狀,隱顯聚散而已。隱顯,理也;聚散,氣也。自其理之隱顯者言之,則知鬼神之情;自其氣之聚散者言之,則知鬼神之狀。理,其情也;氣,其狀也。」橫渠張子曰:「形聚為物,形潰反原。反原者,其遊魂為變歟?所謂變者,對聚散存亡為文,非如螢雀之化,指前後身而為說也。」又曰:「精氣者,自無而有;遊魂者,自有而無。自無而有,故顯而為物;自有而無,故隱而為變。」又曰:「動物本諸天,以呼吸為聚散之漸;植物本諸地,以陰陽升降為聚散之漸。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氣日反而遊散。至之為神,以其伸也。反之為鬼,以其歸也。」紫陽朱子曰:精氣為物,是合精與氣而成,氣魂而精魄也。變則是魂魄相離,雖獨說遊魂而不言魄,而離魄之意自可見矣。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相似者,易似天地,天地似易,彼比相似也。蓋天地一陰陽也,易亦一陰陽也。若幽明,若死生,若鬼神,莫非陰陽也。聖人之作易,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所謂「幽明之故」,與夫「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皆與天地陰陽相似,故不違戾。其知雖周知乎萬物之情,而所以濟天地之用者,必以其道,故不過差。雖有時乎從權旁行,亦不至乎廢經而忘返,故不流蕩。「樂天」,順其理也。「知命」,安其分也。樂夫天理之自然,而知命分之當然,則此心與天為徒,故不憂。「安土」,不懷居也。土,即地也。不擇地而居,則隨所寓而安也。敦,篤厚也。「安土敦乎仁」,則己私盡去,純乎天理,無所往而非仁,故能愛。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
範,如鑄金之模範。圍,如匡郭之周圍。曲,謂委曲。成,謂成就。天地之化,大而無窮,萬物微而且眾。「範圍之而不過,曲成之而不遺」,此聖人用易以贊其化育也。
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晝,陽也。夜,陰也。有晝則有夜,有夜則有晝,如前所謂「幽明」、「死生」、「鬼神」是也。通,謂通達而兼明之也。聖人通乎晝夜之道,而幽明、死生、鬼神之理無不知也。
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神,妙而不可測,或在陽,或在陰,故無定方。易惟變所適,或為陽,或為陰,故無定體。橫渠張子曰:語其推行故曰道,語其不測故曰神,語其生生故曰易,其實一物,指事異名爾。右第四章鄭玄、虞翻皆以「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相連解說。紫陽朱子曰:此章言易道之大,聖人用之如此。平庵項氏曰:自「仰以觀於天文」至「故知鬼神之情狀」,此三知者,言易之所知與天地準也。自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至「安土敦乎仁故能愛」,此四故者,言易之所能與天地準也。自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至「神無方而易無體」,此四而者,言彌綸之功也。周易集說卷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