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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說卷三

欽定四庫全書

宋俞琰撰

䷋ 坤下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否,備鄙反。「否」者,天地不交而上下閉塞之時也。是時用事於內者皆非其人,而君子之正道不行,是以「不利」。若猶持祿固位而不去,其不為小人所害者鮮矣。「大往」謂三陽之往,「小來」謂三陰之來。泰倒轉為「否」,昔之在內者,今則往而居外;昔之在外者,今則來而居內,大抵與泰相反。蛟峰方氏曰:「之字羨。彖傳釋卦辭乃加之字,後人因彖傳有之字,遂亦加焉。」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

泰初九言「拔茅茹以其匯」,此君子以類同進之象。否初六言「拔茅茹以其匯」,此小人以類同進之象。「貞吉亨」,謂君子固守以正而不動,則身吉而道「亨」也。彖言「不利君子貞」,初乃言「貞吉亨」,何也?曰:彖指在位君子,顯而未退者也。爻指在野君子,隱而不出者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包」,謂二在上而包初,以君子而蓄小人也。「承」,謂初在下而承己,以小人而順君子也。小人、大人,皆指佔者而言。「小人吉」,謂小人而能順承君子,則亦「吉」也。二應五,以陰從陽,故稱「大」,六二蓋中正而無私者也。大人否亨,謂六二雖居群陰之中,而不與群陰相習為惡,惟能包容在下之小人,是以身雖處否道則「亨」也。六三,包羞。

「包」,謂三包二,以小人而蓄君子也。「羞」,謂六二中正,恥與六三不中不正者為伍也。與恆九三「或承之羞」同。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

「命」,君命也。「有命無咎」,謂有君命則無咎,無君命則有咎也。「疇」,類也,指二陽而言。古字「儔」與「疇」通。書洪範「九疇」之「疇」,亦訓類。「離」,附麗也。「祉」,祿也。凡為大臣者,戒於專權,專權則無君,君必疑忌之,不但身受禍,同類亦因之而被害也。「否」之九四為近君,大臣雖有剛健之才,可以濟否,然其志柔弱,非奉九五之命,不敢自擅,是以在己無咎,而同類附麗者,亦因之而受祉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於苞桑。

「休」,與詩菁菁者莪「我心則休」之「休」同。「否」至五,「否」將傾矣。大人處此,則安詳和緩,不動聲色,而措天下於泰山之安,故曰:「休否,大人吉。」不然,則荒忙急迫,適以激其變,非吉之道也。「大人」,指佔者而言。「其亡其亡」,儆之至也。桑之方苞,柔弱而不可系物,以此為戒而防其亡,則存者庶乎其可保也。「桑」,柔木,詩言「柔桑」是也。草木叢生曰苞,與詩「四牡苞栩」、「苞杞」之「苞」同。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傾」,覆也。「否」終則倒轉而為「泰」,故曰「傾否」。方其否也,上下不交而人情鬱塞。及其傾也,小人誅滅而天下大悅,故曰:「先否後喜」。物理極則必反,故「泰」極則為「否」,否極則又為「泰」,此泰否之相仍也。如損極則成「益」,益極則又成「損」,其道一也。不特泰否、損益為然,諸卦皆然。明乎此,則知彖傳所謂「剛柔上下」之義矣。䷌ 離下乾上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同人」,與人同也。以離遇「乾」,謂之「同天」可也,而曰「同人」,何也?曰:天人一理也。天道至公無私,同人之道亦當至公無私也。「野」,外也。六二為成卦之主,得位得中,而外應乎「乾」之九五,有亨通之道焉,故曰:「同人於野,亨。」剛健而能有為,是以「利涉大川」。文明以健,中正而應,是為君子之同,不為小人之苟同,故曰「利君子貞」。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門」,指六二。初出門即與二遇,是乃不約而同,非私意也,故「無咎」。六二,同人於宗,吝。易以同體居先者為宗,與「睽」六五之「宗」同。同人之道,外同於野則亨。今不外同於五,而惟內同於初,吝道也。「睽」之五與「同人」之二,皆離體。離以柔爻為主,而二卦皆以剛爻為宗,何也?曰:崇陽而抑陰,易之教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戎」,兵器也。「伏戎於莽」,伏於四之下以拒四也。「升其高陵」,升於二之上以望五也。「三歲不興」,謂上無應援,遂至三歲不敢顯發也。三至上,凡歷三爻,故曰「三歲」。九三剛而不中,欲同於二,而懼四、五之見攻,故其象如此。不言「兇」,以其有忌憚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墉」,指三。乘之者,四也。四欲同二,而三在下隔之,故有乘其垣墉以攻取之象。九三爻、位俱剛,且「三歲不興」。九四以剛居柔,其能攻乎?知義之「弗克」而「弗攻」,蓋能自反而改過者也,是以轉「兇」而為「吉」。

九五:

同人,先號啕而後笑,大師克相遇。五與二正應,而隔於三、四,未得其同,故悲憤而「先號啕」。以大師克之,遂得與二相遇,故喜而笑。號,平聲。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邑外為郊,郊外為野。彖以二體之內外言,則二在內,五在外。五去二遠,故為「野」。爻以五視上,則五居中,上在外。上去五近,故為「郊」。野也、「郊」也,均之為外也,但遠近之異耳。上九:同人於郊,則不與諸陽爭二,故「無悔」。䷍ 乾下離上 大有,元亨。

「大有」,所有者大也。六五以一陰居尊,而上下五陽皆應之,則大者皆為小者所有也。此卦下乾上離,其德剛健而文明,二、五又相應,是以「元亨」。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

無交,謂初最在下,無以交於五也。初之應在四,所承者二,而皆兩剛相遇,其情皆不相得,是無交而有害也。然匪初之咎,蓋其居孤遠而𫝑使然也,故曰「無交害,匪咎」。若病其無交而輕易遽進,則不能無咎矣,故又戒之曰:「艱則無咎。」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

九二剛而得中,在下而應上,其象為「大車以載」,其佔曰:「有攸往,無咎。」若使無應於上,則雖大而能載,載而能往,上之人信任不力,欲無咎也難矣。

九三,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弗克。

三居下體之上,公侯之象也。亨與享通,香兩反,謂朝獻也。九三剛而居正,不以有自私,故其象如此。小人反是,故曰「小人弗克」。九四,匪其彭,無咎。

彭,如字。詩載驅雲:「行人彭彭。」出車雲:「出車彭彭。」大明雲:「駟騵彭彭。」烝民雲:「四牡彭彭。」皆取人馬強盛之義。今曰「匪其彭」者,諸陽皆為六五所有,此六五之盛,非九四之盛也。九四雖在三陽之上,而勢逼六五,然處有若無,處實若虛,何咎之有?此爻在「大有」之時,以剛居柔,又「離」體之明,故其象佔如此。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五與二為正應,五以信任二,二以信事五,故曰「厥孚交如」。六五以柔居剛,不厲而威,非作威者也,故曰「威如」。既有誠信以接下,而人信之;又有威嚴以自重,而人畏之。為「大有」之君,而剛柔得宜如此,故「吉」。

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上九在卦之終,「大有」之極也。處「離」之上,明之極也。大而不以大自高,有而不以有自滿,至明故也。又能下從六五,蓋知君臣之大義,而順乎理者也。是以「自天祐之」,吉而「無不利」。䷎ 艮下坤上 「謙」,亨,君子有終。

「謙」者,有而不居之謂。內「艮」止而外「坤」順,「謙」之德也。剛屈乎柔之下,「謙」之義也。始雖屈,終則伸,此「謙」之所以「亨」,而君子之所以「有終」也。與書大禹謨「謙受益」之意同。「有終」,猶言今終,以其善後而無禍患也。此卦凡三言「君子」,皆指佔者。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以六處初,德柔而位卑,「謙」而又謙,故曰「謙謙」。佔者用此「謙謙」之道而行,則臨大事、涉大險,何所往而不濟?故曰「君子用涉大川,吉」。六二,鳴謙,貞吉。

雄鳴則雌應,陽倡則陰和。「謙」之所以為「謙」者,三也。其「謙」也,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故聞其風、被其澤者,悉從於「謙」。六二,其鄰也,與之陰陽相得,而鳴聲相和,故曰「鳴謙」。謙而不貞,則近於邪佞,非吉之道也。今以六居二,蓋柔順中正,謙而貞者也,故「吉」。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以剛承柔,以功下人,勞而謙者也。君子惟有終身之「謙」,故有終身之「吉」。三乃「謙」之主爻,又居下卦之終,故以彖之「君子有終」屬之。六四,無不利,撝謙。

以柔乘剛,其位又在功臣之上,非所利也,而曰「無不利」者,以其「撝謙」也。「撝」,即春秋公羊傳「莊王撝軍退舍」之「撝」。「撝」與「麾」同。「撝謙」者,以手撝卻九三,而辭讓其承己,所以示不敢當之意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

陽道常饒,陰道常乏。六五,陰爻之虛,故曰「不富」。用上六以為輔,故曰「以其鄰」。「侵伐」,當依郭京作「征伐」,所以徵不服也。在下有恃險負固而不服者,則不容以謙道待之也。此爻乃用兵之吉占,它事亦無不利,獨不言謙,何也?曰:六五,君也,君道不可專尚謙柔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徵邑國。

三以謙為倡首,二承之,上應之,故皆曰「鳴謙」。「邑國」,指四,四據其應,故「行師」徵之也。上居謙之極,過謙則取侮,豈所宜哉?故其象佔曰:「利用行師徵邑國。」䷏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師。

「豫」者,安和悅樂之義。內坤順而外震動,順以動則人心和樂,故「建侯」、「行師」,二者皆利。「豫」之主爻在四,四震體,震為長子,是宜立之為君,故其象為「建侯」。四互坎險,以一陽統眾陰,故其象為「行師」。初六:鳴豫,兇。

四為豫之主爻,初與四應,而鳴聲相和,故曰「鳴豫」。以陰柔居豫之初,而不中不正,此乃乍得志之小人也。恃有強援在上,遂恣其逸樂,而聲聞於外,兇之道也。彖辭之義為和豫,爻辭之義則為逸豫,非其說之不一也。彖自彖義,爻自爻義,各有所取也。

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

「介於石」,素有定見也。「不終日」,知幾之速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雖在初與三之間,不為逸樂所移,故爻辭不言「豫」,而獨言「貞吉」,謂能固守以正而吉也。「豫」諸爻,惟六二正而且中,故其象如此。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盱」,張目上視也。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仰望於四,此乃近上之小人也。小人附勢,自以為樂,能「無悔」乎?其象如此,其佔為事當速悔,若猶豫遲疑,則又有後悔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由」,謂由己,非由乎人也。九四處眾陰之中,自得其樂,故曰「由豫」,與「由頤」之「由」同。「大有得」,謂五陰皆為九四所有也。「朋」,指在下三陰。四能盡其忠誠,勿懷疑二,則朋皆翕從,何患其不速。「簪」,速也。「盍」,合也。九四為「豫」之主爻,而逼近六五之柔君,故其象佔如此。六五:貞疾,恆不死。

陰柔居尊,沉溺於「豫」,固執而不知變,是為「貞疾」。受制於權臣,此腹心之痼疾也。疾者,「豫」之反。書金縢雲:「王有疾弗豫。」是也。有疾則「弗豫」,故六五不言「豫」。權雖去己,位則未亡,遂得恆久而不死。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冥」,暗也。與升上六之「冥」同。以陰柔處豫之極,迷而忘返,是為「冥豫」。「渝」,變也。以其動體而能變,故其佔又為其事雖成,而能有渝,則「無咎」。䷐ 震下兌上 隨,元亨,利,貞,無咎。

「隨」,從也。己往從人,人來從己,皆隨也。此卦下震上兌,動而說,則彼此相從而不相違,隨之義也。其佔為始雖動而大亨通,終宜以正道固守而不妄說,然後「無咎」。不然則所隨不正,終亦不免乎有咎。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官」,主守也。

初九震體,「震」以剛爻為主,「官」也。官雖貴乎有守,然處隨之時,不可守常而不知變也。變者何?趨時從權,不以主自居也,故曰「官有渝」。「渝」,變也。變而不失其正則「吉」,故又戒之曰「貞吉」。隨之六爻,專取其相比相隨,不取其應初九,蓋不可舍六二之正,而從九四之不正也。何況四與初,兩剛相遇,無相得之情,豈可與之為交?今初九出門而與六二交,則不私其隨,又得所從而不失其正,故曰:「出門交有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小子」,指六三之柔爻。「丈夫」,指初九之剛爻。陰性善系,弗能兼與,繫上則失下,故曰:「系小子,失丈夫」。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六三系九四之「丈夫」,故失六二之「小子」。隨道以隨上為貴,隨陽則有得。今以下隨上,以陰隨陽,故曰:「隨有求得」。然六三之與九四,皆不正者也。以不正系不正,則其隨也,乃枉道趨利而詭隨,求必苟求,得必苟得,故戒之曰:「利居貞。」得此佔者,惟宜守靜,不宜妄動。

九四:隨有𫉬,貞兇。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四之隨九五,𫉬乎上而有道者也。以臣從君,以陰從陽,故曰:「隨有𫉬。」居隨之時,為君側之大臣,初其所應,三其所繫,二又繫於三,是天下無不隨之也。然其位近五,而勢陵於君,能無疑乎?四於此率天下以隨五,可也;揜為己有,不可也。若固執而不知變,則其兇咎必矣。所恃以無恐者,有九五之君與己同德而相信也。「道」,謂為臣之道。在道者,其志在於盡臣道也。「以明」,謂得以自明也。九五蓋剛明之主也,見九四率天下以隨己,則察其不僭而信其志不在於己私,而在於道也。四於是得以自明矣,又何咎之有?九五,孚於嘉,吉。

初為內卦之主,故不言「隨」。五居尊位而受天下之「隨」,故亦不言「隨」。「嘉」指四。四盡為臣之道,率天下以隨五,是可以為「嘉」也,美之至為嘉也。書雲「嘉謀」,言之至美也。詩云「嘉賓」,臣之至美也。五既孚於四,則初交二、二系三、三系四,無不進而隨五矣,此五之所以「吉」也。

上六,拘繫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

「拘」者,執而不捨之謂。「維」,交結也。與坎彖辭、晉上九、解六三之「維」同,皆兩人相維之義。上居隨極,無可隨者,故亦不言「隨」。返而拘繫於五,五乃從其所繫而維之,隨極而固結之甚也。若用之於亨祀,則誠極意專,足以通於神明,而神明亦隨之,故其象佔又為「王用亨於西山」。亨與享通,當依朱紫陽作「祭享」之享,香兩反。周易集說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