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說卷六
欽定四庫全書
宋俞琰撰
䷞ 艮下兌上 鹹:亨,利貞。取女吉。
鹹有交相感之義。為卦下艮上兌,柔上而剛下,山澤二氣相通,男女二情相合,內正外說,感則必應。蓋不患其不通,特患其不正耳,故曰:「鹹,亨,利貞」。艮以少男下於兌之少女,得婚禮之正,故其象佔又為「取女吉」。取,音娶。初六:鹹其拇。
拇,當作□。虞翻曰:足大指也。初六艮體之止,居下體之下,而與九四相感,是不能止而欲動者也,故曰:「鹹其拇」。所感未深,而足猶未移,故不言吉凶。
六二:鹹其腓,兇。居吉。腓,脛肉也。二居下體股足之間,故其象為「腓」。六二與九五正應,非戒其不得相感,但陰當從陽,不可躁而先動耳。動則失艮止之本體而兇,故曰:「鹹其腓,兇。」居而安汝止,以待上之人感而後應,則吉,故曰:居吉。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
股,髀也。三居二之上,猶股居腓之上。隨,謂二隨三,猶腓之隨股也。艮六二言腓,兼言隨,皆指本爻。鹹九三言隨,則指六二。六二,腓也,蓋隨股者也。且夫初應四,二應五,皆以柔應剛,尚欲其知止而不動,況九三剛陽,為艮之主爻,而與上六正應,是宜以主自持,詎宜躁動哉?今乃執其所隨者,而與之俱往,不唯失艮體之止,又失其為主之道,則其往也,豈不自取羞吝乎?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四兌體,以說感初,躁動而不正,本亦有悔,今曰「貞吉悔亡」,蓋勉之也。四居股上脢下,又當三陽之中,心之象也。不言「鹹其心」,鹹感之道,不可以容心也。言「憧憧」,又言「思」,責其容心而任私也。「憧憧往來」,謂以私心相感而不定也。「朋」,指初六之私應。「朋從爾思」,謂私心如此,則從其所思者,唯初六不正之朋也。所感者狹,非感之主,故爾之。九五:鹹其脢,無悔。
「脢」,心之上,口之下也。下不為四之憧憧,上不為上之頰舌,無思無言,而以至誠感人,何悔之有?上六:鹹其輔頰舌。上六感人以言,故曰「鹹其輔」。輔,頷也。「頰舌」,當自為句。說終感極,故不能不費其頰舌。䷟ 巽下震上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恆」,久也。剛上而柔下,男外而女內,恆久之道也。此卦下巽上震,巽而後動,是以「亨」且無咎。然動而過於「巽」,則又不宜,故戒之曰「利貞」。「巽」而動於外,何所往而不利?故勉之曰:「利有攸往」。初六:浚恆,貞兇,無攸利。
「浚」,深也。與詩小弁「莫浚匪泉」之「浚」同。初六「巽」體之柔,而在下卦之底,其性務入,有深入之象。陰柔不正,處「恆」之初而遽求深,又固執而不知變,兇之道也。施之它事,皆無所利,故其象為「浚恆」。其佔曰:「貞兇,無攸利。」九二:悔亡。
九二剛而不正,本當有「悔」,然其處恆也,得中而無過為,則「悔亡」矣。故爻辭更無它語,但曰「悔亡」。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巽為進退,其究為躁。三居巽體之極,躁進、躁退,此「不恆其德」者也。「承」,指在下之九二,非其應,故言「或」。九三不恆其德,而九二羞與為伍,故曰「或承之羞」。九三本剛正之人,若固執而不改,則亦可惜,故又曰「貞吝」。九四:田無禽。
易以陽畫之實為有,陰畫之虛為無。「師」六五言「田有禽」,九二之陽應之也。「恆」九四之應,乃初六之陰,故曰「田無禽」。久非其位,雖久無益,猶畋獵而無所獲也。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
九三「不恆其德」,剛而不中也。六五「恆其德」,柔而中也。然以柔順固執,久而不變,是妾婦之道,非夫子所宜,故曰:「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夫六五以柔順之道,下應九二之剛,在它卦則未為失,在「恆」則不可,故不以君道言。君道貴剛,不可以柔順為恆也。上六:振恆,兇。「振」,如「振書」、「振鐸」、「振衣」,蓋抖擻連動之意。上六以震體之極,處恆之終,輕動如此,故其象佔為:「振恆,兇」。䷠ 艮下乾上 遁,亨,小利貞。
「遁」,退避也,與書「微子行遁」之「遁」同。二陰在下,雖微,其勢浸長,陽當退避,故為「遁」。君子處此,能退避小人而遠去,則其身雖窮,其道不屈,是以「亨」也。「小」,指二陰。「小利貞」,戒二陰不可以己之勢浸長而遂侵逼於陽也。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
爻以上為首,下為尾。初在下,猶之大軍前遁,而我以單騎進逼其後,不亦危乎?故曰:「遁尾,厲,勿用有攸往。」初六艮體之止,故其象佔如此。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六二艮體之止,又中正柔順,非進逼於陽者也。「執之」,謂挽留九三使不遁也。陽遁而陰執之,故此爻不言「遁」。「黃」,中色。「牛」,順畜。「革」,柔而堅靱之物。二留三甚堅,故曰:「執之用黃牛之革。」說,吐活反。即「脫」字也。六二挽留九三如此堅固,九三雖剛,亦莫之勝,豈能脫身而去。或曰:「勝」,羨文。蓋因漸九五而誤。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系遁,有疾,厲」,謂九三亦艮體之止,欲遁而不能遁,遂為六二陰柔所繫,如有疾病纏綿而不安也。「畜臣妾,吉」,謂以此私系之情畜養臣妾則吉也。畜,許六反。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好,呼報反。四與初應,君子雖與小人情好相合,義苟當遁,則絕之而去,故曰「好遁」。「君子吉」,謂君子如是則吉。「小人否」,謂小人反是也。否,方有反。九五:嘉遁,貞吉。
九四剛而不正,其遠小人也以情。
九五剛而中正,其遠小人也以禮。此「好遁」、「嘉遁」之別也。「貞吉」,謂得此佔者,能以貞道自守,則「吉」也。九五不以君位言,蓋遁非人君之事也。上九:肥遁,無不利。
上九乾體剛健,下無系應,遁而無疾,故曰「肥遁」。去二陰甚遠,不憂小人之害,故「無不利」。䷡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易以陽為大,四陽盛長,故曰「大壯」。乾三陽之剛在下,又加以震一陽動於上,不亦壯乎?若逞其強壯,以無道行之,是乃血氣之壯,非君子之所謂壯也。故彖辭無他語,但戒之曰「利貞」。
初九:壯於趾,徵兇,有孚。
初在下為趾,以剛居剛,壯於進者也。在下而壯於進,其「兇」必矣。上無正應,不若退處於下,則有九二同德之相孚,故於「徵兇」之後,繼之曰「有孚」。九二:貞吉。
彖言「大壯利貞」,戒其不可用「壯」也。九二雖不正,然以剛居柔,壯而得中,故爻辭不言壯,但戒之曰「貞吉」。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小人愚而好自用,故逞其血氣之壯。君子則無是也,故曰「小人用壯,君子用罔」。九三爻位俱剛,又當乾健之極,若自任其壯,固執而不改,則亦危矣,故以「貞厲」戒之。「羝羊」,牡羊也。「羸」,與累通。羊性很而喜觸,壯羊尤甚。恃其角之壯,不顧可否而進,遂罣其角於藩籬而不能脫。君子而「用壯如是,則與羝羊」無異矣。「藩」,指四。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輹。九四「震」體之動,而又不正,豈能無悔?然爻剛位柔,不極其壯,故因佔設戒曰「貞吉,悔亡」。三以九四之剛在前,如藩籬之障而不能進,故觸而受羸。四以六五之柔在前,不拒其來,如藩籬剖破而無俟乎觸,故「不羸」。曰「藩決不羸」而不及羊,承九三之辭也。「輹」,車下橫縛。「大輿」,指五。「輹」,四自謂。四在五下而承五,猶輹之輔輿也。輹壯則才力足以承輿,故曰:壯於大輿之輹。它爻言壯而不及「大」,九四為「大壯」成卦之主爻,故以「大」言之。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
「羊」,指九四之剛,非六五之柔所能制,是以在其畔而亡去。「易」,王肅音亦,畔也,與「埸」通。陸續亦以為疆埸之埸。夫剛過而用壯則有悔。六五非用壯者也,故「無悔」。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
九三言「羝羊觸藩」,九三自謂也。此言「羝羊觸藩」,指九三也。何以見之?上六陰柔,其象不可以為羝也。「退」,謂應三。三觸藩羸角,上欲下為之援,而其才柔弱,故不能也。「遂」,專也。四為壯主,上雖欲自專,亦不能也。得此佔者,雖無所利,若處以艱難而不敢慢易,則亦「吉」也。䷢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藩庶,晝日三接。
「晉」,進也。「康」,當作「亨」。郭京雲:「王弼舊本作晉,亨。」此卦下坤上離,順而麗乎大明,故「亨」。「錫」,如「師錫」、「錫貢」、下錫上也。古者上與下、下與上通,謂之「錫」。「侯用錫馬蕃庶」,諸侯朝王之禮也。「晝日三接」,王接諸侯之禮也。諸侯進獻於王,而其物既大且多,所以表其順也。王接諸侯於晝以訪問之時,所以昭其明也。三,釋文作,息暫反。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
初與四應,初方進而四在上,止抑之而使之退處於下,故曰「晉如摧如」。摧,罪雷反,抑也。釋文雲:退也。二與己比,又同體,宜若相孚者,而以我見摧於四,不我孚也,故曰「罔孚」。初蓋不特見摧於四,又不見信於二,所以「吉」且無咎者,「貞」與「裕」也。佔者弗獲於上,蓋唯守貞則吉。設不為朋友所信,亦當處以寬裕,則無咎。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於其王母。
愁,狀由反。釋文雲:鄭玄作子小反,雲變色貌。六二將欲上進,而九四媢疾以惡之,故曰「晉如愁如」。四雖惡之,二也,能以貞道自守,而不求倖進,故吉。王母,陰之尊,指六五也。介福,大福也。大明之主在上,四豈能阻二之進?二進則五接之,故受福。六三,眾允,悔亡。
允,信也,從也。三居二陰之上,二陰皆順從之,以其能相引而與之俱進也。若不顧其下,冒然獨進,則眾怨歸之,能無悔乎?居非其位,本當有悔,眾允之,是以「悔亡」也。不言晉者,以九四阻於前,未能遽進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鼫鼠,螻蛄也,俗呼為土狗,非詩之碩鼠也。詩之「碩鼠」,乃大鼠也,與此不同。孔氏正義:按蔡邕勸學篇雲:「鼫鼠五能,不成一伎術。」注云:「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遊不能渡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本草經雲:「螻蛄,一名鼫鼠。」謂此也。荀子勸學篇作「梧鼠」,崔豹古今注作「鼫鼠」,傳寫之訛爾。六五大明之君在上,而九四突然而來,猶鼫鼠見火而飛,撲必遭爇也。晉之時,眾皆以柔進,四獨以剛進,故其象如此。而佔曰「貞厲」,謂固執而不改則危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六五以陰居陽,宜有「悔」矣。以大明之德,在至尊之位,而下皆順從,是以「悔亡」。「失」,謂三陰上進,而為四所阻也。「得」,謂三陰之志,皆欲上行,終必從己也。「勿恤」,不必憂慮也。五居離體之中,燭理甚明,行有不得,則反求諸己而已矣,得失不計也。持此以往,則動罔不吉,又何不利之有?六五,晉之主也。不言「晉」者,雖居尊位,而柔順謙虛,不敢自以為進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上居晉終,故不言「晉如」,而直言「晉」。「角」,剛而居上之物。「維」,交結也。與隨上六之「維」同。剛進之極,而更無可進,故返而與五相維,而用以治其私邑。「邑」,指四。上之應在三,而九四以剛據其上,固不容不伐。然而兵,兇器也,能以危厲為戒,斯可「吉」而「無咎」。若肆其剛暴,固執而不知變,則太剛必折,遂有可羞吝者矣。「晉」貴柔而惡剛,故九四、上九皆言「厲」。䷣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夷」有二義,以天道言之,「滅」也。明入地中,滅而不見也。以人事言之,傷也。暗君在上,明者必見傷也。其佔為昏暗之時,處以「艱」,守以「貞」,則利,不可輕易妄動也。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居「明夷」之初,不敢高飛,遂垂斂其翼以向下,此見機之明,不待難作而蚤避者也。初與四應,四將棄其家而出門庭,初之行,蓋與四俱也。「三日不食」,謂急於逃難而不遑食也。「有攸往」,應四也。「主人」,指二,二蓋內卦之主爻也。「主人有言」,謂主人驚怪其去而責之也。夫知幾而蚤去,此君子獨見,主人固不識也,豈得「無咎」?
六二:明夷: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吉。
初雖「艱于飛」,尚可以「行」;二則進而居大臣之位,故傷其左股而「艱於行」。夫人手足之用,以右為便,今雖傷其左股,亦未甚切,用以拯救之,其唯「馬壯」乎?馬壯則行健去速也。凡乘車者,馬在前。今六二前有九三之剛,賴其拯救以速行,此亦轉兇為吉之道也。
九三,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歲終畋獵曰「狩」。「大首」,大物之首也。「時維明夷」,而能獵於南方離明之地,則其所得者大也。「不可疾」自為句,「貞」自為句。九三以剛居剛,又互震體之動,故戒之曰「不可疾」。剛而正,則非為邪也,故又勉之曰「貞」。
六四,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六四雖在近君之地,入而無用,猶居隱僻之地,故曰「入於左腹」;得意於遠去,故曰「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居「明夷」之時,不晦其明,則立被禍害;不守其正,則又非賢明,故其象為箕子之「明夷」,其佔曰「利貞」。「箕子」,當依蜀才作「其子」,蓋「其子」即箕子也。不敢顯稱箕子之名,遂微其辭而曰「其子」。孔子逆知文王之意,乃於彖傳顯言其為箕子。後人因彖傳稱「箕子」,遂並爻辭「其」字加「竹」作「箕」。文王本文,蓋即是「其子」,非「箕子」也。「其子」,指六二之應,六二在內,為「明夷」之主之子也。鼎初六言「其子」,指九四,亦是應爻。繫辭傳雲: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文王之辭危,蓋於此爻見之矣。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
五為明夷之主,處其下者,明必見傷,故在下諸爻皆言「明夷」。上獨處其外而不見傷,故不言「明夷」。「不明晦」者,所見不明而自取其晦也。當此之時,幸而獨處於外,高飛遠舉,不被矰繳之害,猶登天然。今乃下與三應,是所見不明,而深入於地也,豈非自取其晦耶?䷤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家人」,一家之人也。齊家之道,宜先正乎內,故曰「利女貞」。卦唯六二、六四兩柔爻,雖皆以柔德居正,而所謂「利女貞」者,指六二。故爻辭獨六二曰「貞吉」,蓋相發也。初九:閒有家,悔亡。
「閒」,防也。家之在下者,最難防。初九剛而不中,不能無悔。所以「悔亡」者,離體而有先見之明,能防閒於有家之始也。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遂,專也。婦人無專制之義,故曰「無攸遂」;在閨門之內,唯酒食是議,故曰「在中饋」。六二柔順中正,女之正位乎內者也,故其象如此,其佔曰「貞吉」。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嗃嗃」,當依劉向作「熇熇」。大雅板詩云:「多將熇熇。」說文雲:「火熱也。」九三以剛居剛,又「離」之極,太嚴太察,剛明皆不得其中。一家之人,如被火氣燻灼而焦熬之甚,無乃過乎?三能悔而改其過,則雖「厲」亦吉。「否則婦子嘻嘻,終有羞吝」者,以「婦」指六二,「子」指初九,九三「熇熇」於上,則二與初不能不嘻嘻於下也。「嘻嘻」,如詩之「噫嘻」、禮之「嘻其甚矣」,皆嘆懼之辭。六四,富家,大吉。
六四陰虛,而承、乘、應皆陽實,是上下內外皆富實,而六四起家而居有之也。四,巽體,居得其位,而以巽順之道,保有其富,是以「大吉」。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假」,當依馬融作古雅反,訓「大」。「有家」之「有」,與書「夙夜浚明有家,亮採有邦」之「有」同。「恤」,憂也。「王假有家」而「勿恤」,尚大也。其義與豐彖辭「王假之,勿憂」同。何謂尚大?存大體,舉大綱,不屑屑然小節之拘也。王者以天下為家,當以天下為公,蓋不可徇私意而惟家之恤也。九五以剛健中正為尊,家人之嚴君也。六二以柔順中正處下,此九五之家相也。九五有如此之家相,則其「勿恤」而「吉」也可知矣。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上九與九五同德相孚,故曰「有孚」。以剛居柔,威而不猛,故曰「威如」。家人之終,乃家道既成之時。平日以誠信待人,家人皆熟見而深信之。又能以端莊臨下,家人皆畏而愛之。身愈修,家愈齊,是以「終」「吉」。䷥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
「睽」,乖異也。火上澤下,其性相違。中女、少女,其志不同,「睽」之象也。所以「小事吉」者,內說而外明。六五柔為卦主,而下應九二之剛也。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處睽之初,剛動於下,本有悔也,何以「悔亡」?蓋當人情睽乖之際,而兩窮相遇,自然以類相合,合則「悔亡」也。馬指四,始焉為五所乘,不與初合,是為「喪馬」。逮夫五與二應,則四無所從,不得不與初合,是不待追逐而自來複也。「惡人」,亦指四,以九居四,剛而不中不正,惡人也。見「惡人」而避之,彼必驚訝,是速其咎也。見而以正色待之,彼亦無所用其惡,又何咎?初九才剛體說,剛則自守者堅,說則不拒絕人,故其象佔如此。九二,遇主於巷,無咎。
「遇」,不期而會也。「主」,一卦之主,六五是也。五雖應二,然當睽乖之時,非有期於應,故其象為「遇主於巷」。不遇於正直寬大之途,而遇於委曲隘陋之巷,二、五皆失位也。得此佔者,不可直道而行,當宛轉將就以求通,而不至於枉己屈道,則亦「無咎」。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輿所以載而行,牛所以行是輿也。三欲應上,而承乘皆剛,故其輿在後,為二所「曳」;其牛在前,為四所「掣」。其人上傷於四,內傷於二,是為「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天」字,當依胡安定、朱紫陽作「而」,與「耐」同。「而」者,髡其首、存其鬢者也。篆文「而」與「天」相類,故訛為「天」。「劓」,截其鼻也。「見」,與乾「用九」之「見」同,蓋指佔者而言。得此佔而見此象者,其初睽乖而不合,故曰「無初」。「睽」久必合,而九六之應,終當相遇,故曰「有終」。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四與初處睽乖之時,而並無應。初不言「睽孤」,而四言「睽孤」,何也?曰:在下而剛介獨立,不過窮居無援而已,乃士之常也。在上而剛介獨立,則失其輔助,非處上之道也。「元夫」,指初九。未遇則彼此無應,既遇則彼得所依,此得所助,是以「交孚」。夫當睽乖之時,既失位,又無應,孤立於上,「危」「厲」為甚。今與同德者相交,而彼此相「孚」,則雖危「無咎」矣。「元夫」,猶言善士。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卦名「睽」,而爻辭之義,則欲其合。不合則有悔,合則「悔亡」。初曰「悔亡」,初見四而四與之交孚,則「睽」者合也。五亦曰「悔亡」,五往二而二與之遇,則亦「睽」者合也。
易以同體而居先者為宗。同人之二,與初同體,故以初為「宗」。「睽」之五,與四同體,故以四為「宗」。膚,指六三之柔。噬之者,四也。五與二應,其情本自相合,所以不合者,六三間之也。四既噬而去其間,則五之往也,何咎?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四曰「睽孤」,無應於下也。上有應,而亦曰「睽孤」,蓋剛明之極,猜很太甚,人情乖離,其勢孤立於上也。見六三「牽輿」之牛,疑其為「揹負泥塗」之豕,此乃以潔為汙也。見六三「載人」之輿,疑其為「載鬼」之車,此乃以無為有也。「先張之弧」,以三為寇而射之,疑之甚也。「後說之弧」,知三匪寇而弗射,疑稍釋也。上與三、九六相應,陰陽相配,「婚媾」也。睽極必合,疑久必釋,乃知其非寇而實親也。群疑既釋,往與三遇,則陰陽和洽而為雨,故「吉」。說,音脫。三互坤體之盜,故言「寇」。周易集說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