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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說卷五

欽定四庫全書

宋俞琰撰

䷘ 震下乾上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無妄」,誠也。不誠則虛偽,虛偽則妄。誠則真實,真實則「無妄」。誠者,天之道,動以天則,純乎誠實,是為「無妄」。其佔為始,雖大亨通,又宜固守以正,乃可保其終也。「其匪正有眚」,蓋指上九乾道之變,非天道之正也。君子處此,則當安時以俟命,不宜有所往。初九:無妄,往吉。

彖辭曰「不利有攸往」,為「匪正有眚」而言也。爻於初曰「往吉」,初九陽剛居正,無所謂「眚」,「往」則「吉」也。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

治田之道,春而耕,秋而獲,一歲而菑,三歲而畬。未有不耕而獲,不菑而畬者。今曰「不耕穫,不菑畬」,何也?天之命也,非人之所能為也。蓋無妄以初為主,初,「震」體,既動於先矣,二雖亦「震」體,不過隨之而動,是初耕於先,菑於先,而二因以獲,因以畬也。初首造其事,而二坐享其利,豈非天祐之乎?如此而有所往,則利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牛」,指二。「系之」者,五。「行人」,指初。「邑人」,三自謂也。初為主於內,而近得二,是得牛也。二應五,牛蓋屬五。初得牛,則五失牛矣。三與二為鄰,而遭詰捕之擾,是行人牽牛而去,「邑人無妄」而有災也。或疑六三不中不正,何得謂之「無妄」?蓋「無妄」之動以天,六爻皆「無妄」者也。聖人恐人疑其為有妄,故特曰「無妄之災」。九四:可貞,無咎。

彖辭曰:「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九四其正乎?不正則不可動而往矣,是「可貞」也。故貞靜而止,則「無咎」。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上九匪正而有眚。九五乃正而「無眚」者也。雖與九四不相得,不足為疾也,何以藥為?「勿藥」則「有喜」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上九「乾」之窮,匪乾之正,蓋天道極而必變之時也,行將何之?人雖「無妄」,而適遭天地之變,是以行則必有災眚,而無所利。彖辭言其「匪正有眚」,而爻以有眚屬之上九,彖蓋為上九發也。䷙ 乾下艮上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大畜」之為卦,「乾」下「艮」上。「艮」能止乾之健,而包蓄三陽於內,則其所蓄者大也。「利貞」,謂所蓄既大,固守以正,則利也。「家食」,則獨善其身。「不家食」而食祿於朝,則兼善天下,故「吉」。內健而外能止,則無躁進之失,故其佔為「利涉大川」。初九:有厲,利已。

它卦相應則相援,「大畜」以止健為義,則相應者乃其對敵。蓋健者欲進,而止者不欲其進也。初九為六四所止,進則必有危厲,故曰「如其已」,已則利。九二:輿說輹。

「輹」,指初。「輿」,二自謂也。輹處輿之下,輹說則輿不行,以象。二與初同體同德,初止則二亦止也。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閒輿衛,利有攸往。

三陽皆馬也。九三得位,而初九、九二隨於其後,故曰「良馬逐」。九三過剛而健甚,若遽與在下二陽俱進,則有奔蹶之失,故戒之曰「利艱貞」。「艱」者,不敢慢易也。「貞」者,固守以正也。「曰閒輿衛」,曰字,朱紫陽作「日」字,人實反。愚以「噬嗑」九四準之,疑是「吉」字。蓋當「大畜」之時,居九三之位,惟宜「艱貞」則「吉」也。「閒」,習也。「輿」,指二。「衛」,指初。閒習既熟,則不至於顛仆,故其佔為「利有攸往」。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童」,牛犢也。六四爻位俱柔,故其象為「童牛」。「牿」,當依陸續作「角」。犢角繭栗,非傷人者也。初雖剛健,四柔順以止之,而無傷善之心,則初也亦已其行而不敢相犯。四與初兩不相傷,其佔為「元吉」。六五:豶豕之牙,吉。

豶,符雲反。「豶豕」,去其勢者也。六五爻柔位剛,故其象為「豶豕」。「豶豕」雖有牙,不能傷人。二雖剛健,五柔順以止之,而無傷善之心,則二也亦說其輹而無怨尤。五與二兩不相傷,故「吉」。然「豶豕」與「童牛」異矣,故其佔雖「吉」,而不如六四之「元吉」。上九:何天之衢,亨。

彖言「貞」,以其能止健也。爻於上言「亨」,止極則行,畜極則通,猶行於天衢,通豁而無礙也。晦叔王氏曰:「何,當作行。」䷚ 震下艮上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頤」,養也。「貞吉」,謂養以正則吉也。為卦外實中虛,上止下動,象人之頤頷。「觀頤」,觀其所養之道也。如上養下,下奉上,陽養陰,此皆正理。若以陰養陽,則其理顛倒,非正也。「自求口實」,求其自養之道也。口實不獨為飲食。書仲虺之誥雲:「予恐來世,以臺為口實。」蓋言語亦口實也。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兇。

「舍」,音舍。龜之靈,能食氣以自養。初九剛明,其才智亦足以「自求口實」。乃舍內求外,觀人之「朵頤」,是舍其所不當舍,觀其所不當觀,兇之道也。「朵頤」者,頤頷充實,如花朵之下垂也。「我」,指上九。「爾」,初九自謂。「頤」有兩陽爻,初九為內卦之主,躁動於下,不能自求口實,故「爾」之。上九為外卦之主,靜止於上,能「自求口實」,故「我」之。

六二:顛頤,拂經,於丘頤,徵兇。

「顛」者,倒也。與「鼎」初九「顛趾」之「顛」同。

以六二之陰,養初九之陽,事屬倒置,故曰「顛頤」。「經」,謂常理。「拂」,違悖也。二五君臣相應,此常理也。不相應,則下不奉上,上不養下,而違悖其常理,故曰「拂經」。王肅曰:「丘」,指六五。艮為山,五居艮山之半,丘也。六二與六五皆陰爻,陰道常乏,皆不足以相養。而二也欲與三陰皆求養於五,是妄求而自取其兇也,故「於丘頤,徵兇」。

六三:拂頤,貞兇。十年勿用,無攸利。

口容止,貴乎靜。「拂頤貞兇」,謂六三躁動之極,不正又不中,悖其養正之道,固執而不改,是以「兇」也。「十年勿用,無攸利」,謂十年之久,並不可動,動亦無所利也。

六四:顛頤,吉。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無咎。二曰「顛頤」,四亦曰「顛頤」,而吉凶不同者,二與五不相應,四與初則相應也。是故二「拂經」而「兇」,四則不「拂經」而「吉」也。「虎」,指初九之剛陽。「眈眈」,視近而志遠也。虎常餓而「其欲逐逐」然,象初九躁動於內,以二之養為不足,而又求養於四也。四以陰養陽,雖為「顛頤」,然自上施下,亦「頤」道之正也,是以「吉」而「無咎」。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

二、五不相應,下無以奉上,上無以養下,故皆曰「拂經」。六五以陰柔居尊,而養道不足,獨不言頤,僅能順以從上,不能動而有為,故曰:「居貞吉,不可涉大川。」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

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彖辭雲:「自求口實,而由人乎哉。」上九陽實而有餘,自得其養,故曰「由頤」,與「由豫」之「由」同。居頤之終,在眾陰之上,位高任重,亦危厲矣。所以「吉」者,六五順從之也。才剛而有為,故「利涉大川」。䷛ 巽下兌上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

大,陽也。陽盛而過乎陰,是為大過。四剛爻並聚於中,而初、上兩端皆弱,屋棟橈動之象也。橈,乃教反。剛雖過而二、五皆得中,內巽外說,故其佔為「利有攸往,亨」。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初六巽體之柔,處下而承九二之剛,猶茅之藉物也。在大過之時,而過於敬慎若是,何咎之有?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楊之枯,夫之老,是皆大者過也。然九二過而得中,剛柔相濟,猶楊枯而根生櫱,則有復榮之理;人老而得女妻,則有得子之理,故「無不利」。稊與女妻,皆指初六。稊,鄭玄作「荑」,杜兮切。九三,棟橈,兇。

卦有四剛爻,而九三剛過特甚,故以彖之「棟橈」屬之。太剛必折,故「兇」。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隆,高起貌。九四以剛居柔,其棟隆而不橈,故「吉」。它,指三。四與三比,同是棟也。三既「橈」,四獨能隆乎?君子惡傷其類,故為之羞吝。「有它」,與比初六同。比之「有它吉」,蓋因「它人」而「吉」;大過之「有它吝」,蓋因它人而「吝」。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

華,呼瓜反,即今之「花」字。九五與上六相比,楊譬則枯而生花,人譬則「老婦得其士夫」。九五中正,本無過為,但以所比非嘉偶而可醜耳,故無咎亦「無譽」。上六:過涉滅頂,兇,無咎。

下與三應,則過涉五、四,沒入兌澤而不見其頂,不亦「兇」乎?夫既「兇」矣,而又曰「無咎」者,才弱雖不足以濟難,而志存大義,不可咎也。䷜ 坎下坎上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習,重也。重乾、重坤。不言「習」,六子之重,獨「坎」言「習」,何也?郭京曰:「習坎」上脫一「坎」字。「坎」,險陷也。謂二陰為險,而一陽陷於其間也。卦之兩體皆「坎」,是為「習坎」。五為卦主,與二同遭險陷,而皆以剛德居中,故其象佔為「有孚」。維心亨,謂二、五彼此同德相孚,同心相維,故雖處險陷,而有亨通之道也。彖義如此,而爻於二、五皆無相孚之義,何也?曰:彖自彖義,爻自爻義也。「坎」忌不流,流則通,故勉之曰「行有尚」。

初六:習坎,入於坎窞,兇。

「窞」,徒感反,「坎」中小坎也。彖言「習坎」,而爻以系之初六,以初六在重險之下也。處「習坎」之時,往則有功。初乃入於「坎」中之「坎」,而失其道,是以「兇」也。凡重卦,「坎」、「離」、「震」、「艮」、「巽」、「兌」,皆無正應。「坎」之初六,才弱而無以自拔,故其陷益深如此。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地之窪陷曰「坎」,兩陰畫之虛象之。「坎」以有水,乃見其有險。九二陽畫陷於其中,「坎有險」之象也。才剛志柔,未能出險,不過近比初六、六三,「求小得」而已。而初六、六三皆入於坎陷,彼方自救之不暇,奚足以為大援?故其佔曰「求小得」。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坎窞,勿用。

自彼而至此曰「來」,自此而往彼曰「之」。「來之坎坎」,謂其在重坎之中,動止皆「坎」,勞而又勞也。三居下「坎」之上,亦險矣。上「坎」又壓於其上,故曰「險且枕」。枕,去聲。六三有其志,無其才,位又不正,徒爾往來勞苦,終未能出險。蓋下「坎」方將脫,而又有上坎在前,徒宜守靜耳,豈宜動哉?故戒之曰:「入於坎窞,勿用。」六三與初六皆陰爻,陰虛,故皆言「坎窞」。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樽酒」,乃特樽之酒,一樽而已,象九五剛陽之奇也。「簋」,竹器,數用偶,以盛黍稷者。「簋」上更有「二」字,當與損之「二簋」同。二簋之食,象六四陰柔之偶也。「貳」,副也。「缶」,土器,樽屬,即瓦罍是也。「貳用缶」為句。「樽酒二簋,貳用缶」者,樽薦以簋,而副以缶,所以備乏少也。「納」,交結也。「約」,信誓也。「牖」,暗室中通明處也。「牖」非行禮之地,其禮又簡薄,何以「無咎」?蓋是時君臣同在險難中,彼此以誠實質信相結,而弗納於邪,終亦無咎。四近五,剛柔相比,而其位皆正,故其象佔如此。

九五,坎不盈,緹既平,無咎。

「坎不盈」,以其流也。彖傳雲「水流而不盈」,是也。九五坎中之陽爻,陽動,象水之流。水流則不盈,不盈則適至於「既平」,故「無咎」。水若不流則盈,盈則有氾濫之患,又安得平而「無咎」?彖辭雲「行有尚」,蓋為九五勉也。「緹」,與復「無緹悔」之「緹」同。

上六:系用徽纆,置於叢棘,三歲不得,兇。

上居坎之終,當出坎矣,乃用徽纆攀繫於五。五自與四結約,不從上之攀系,則上之所用非其道也。「無已」,則下求於三,而三也正,入於坎窞,豈能為之援乎?上而下求於三,則猶置身荊棘叢中,不可得而出矣。故雖三歲之久,亦不能免其「兇」也。䷝ 離下

離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離」,附麗也,謂一陰附麗於二陽之間也。「貞」,正也。「離」雖以中爻為主,在重離之時,六二居下離之中則正,六五居上離之中則不正。正則亨,不正則不亨,故戒之曰:「利貞,亨。」六二為卦主。「畜牝牛,吉」,指六二也。畜,許六反,養也。牛性本順,而又牝焉,順之至也。六二以柔居柔,故其象為「牝牛」。火忌炎上,六二處下而正,又能養之以柔,而無犯上之僭,故「吉」。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詩鶴鳴雲:「它山之石,可以為錯。」「錯」乃琢玉之礪石也。「坤」初六柔而在下,其象為「履霜」。「離」初九剛而在下,故其象為「履錯然」。居「離」之初,方與人相親附,不可肆其炎上之性而遽進,唯敬慎如「履錯然」,乃可以避咎。不然,則厥足用傷,豈能無咎?此爻與履九四「履虎尾」之義同。彼「訴訴」,故「終吉」;此「敬之」,故「無咎」。六二,黃離,元吉。

六二以柔順文明之德,麗於兩剛之間,得中處下,而無炎上之失,故其象為「黃離」,其佔曰「元吉」。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兇。

三處下體之中,其位過中,猶日之昃而餘景迫於崦嵫,故曰「日昃之離」。耋者,年之至也。與詩車粼「逝者其耋」之「耋」同。當此時,處此位,不自遣以樂餘年,則死期將至,徒有嗟嘆而已,故曰:「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釋文雲:古文無兇字。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突,吐訥反,與詩甫田「突而弁兮」之「突」同。九四不中不正,有剛暴陵爍六五之象,故曰「突如其來如」。兇焰猶火,弗戢則將自焚,故曰「焚如」。大逆不道,眾所棄絕,死而不收,猶死灰之委棄,故曰「死如,棄如」。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以六居五,非其正也。迫於九四之剛暴,故悲見於色而出涕沱若,憤形於聲而戚嗟若。如此而不言兇,何也?曰:位雖不正,德則柔中而無過為,所以轉兇而為吉也。

上九,王用出徵,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王指五。出征而稱王征伐,自天子出也。上九處離火炎上之極,剛暴尤甚於九四,乃為惡之渠魁,是以王出而親征之。王者得此佔,則可用以出征也。「折首,獲匪其醜」,謂折取其魁首,而脅從罔治,則其所執獲者,匪其同惡之醜類也。「有嘉」,謂有明而仁恕之美也;「無咎」,謂無貪而殘暴之咎也。「醜」,與詩採芭「執訊獲醜」之「醜」同。周易集說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