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辨畫卷二十五
欽定四庫全書
潁川連斗山撰困䷮ 坎下兌上
困:亨 句, 貞大人 句, 吉,無咎,有言不信。
此卦上兌下坎,二水本自相通,以兌澤之水瀦而不流,斯坎中之水不得不閼而下潤,是坎為兌所塞,猶人之處境為人所制也,故名為「困」。「困」與通相反,而佔曰「亨」,何也?人有身困而道亨者,樂天知命,素貧賤行乎貧賤是也。人有從困而得亨者,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是也。卦中九二,本坎之有孚心亨者,故曰「亨」。然九二在下位者也,必有在上之大人從而拯其困,然後可以「亨」。卦中九五即陽剛得正之大人,雖當困時,未能遽然相應,而同德相與,終能濟其困而得吉,而二亦無援上之咎。但此特論其後耳。若當現困之時,而遽謂二曰「吉,無咎」,吾知二惟以義命自安,必不信也,豈浮言所能動哉? 兌為口,言之象,指上。坎為耳,信之象,指二字。字與爻辭相對照,末句乃反折語耳。向以有言屬君子,不信屬眾人,但察爻傳,俱無此義。
彖曰:「困」,剛揜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 句, 亨 句, 其惟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說,音悅。 「剛揜」,諸家皆以上卦之柔揜下卦之剛,及以柔畫揜剛畫。夫柔果可以揜剛,夫子何不如柔變剛之例,直曰「柔揜剛」,而乃曰「剛揜」乎?竊意「剛揜」者,指九四之揜九二也。 此卦與井卦相反,井以坎水上出取象,此以坎水不行取象,故井以九五為主,困以九二為主。 蓋四爻非九,原屬坎卦,兩水相接,其行有尚,未嘗揜也。今以九居之,變流水為止水,坎中之水不能以上行,此所以為剛揜,此所以為「困」也。其曰「亨」者,卦德坎險而兌說,猶人身在險中而能和說也。夫身在險中,似已失其安之所,而今猶然險以說,是身雖困,而其所仍然未失也,故曰「亨」也。非有孚之君子,其孰能若此? 君子以在下位者言,故謂九二。 「貞大人」者,卦中二五皆「大人」,而九五獨得正,是「貞大人」也。 大人以在上位者言,故謂九五。 「吉」者,九五剛而得中,九二亦剛而得中, 剛中宜兼屬二五,不然則曰中正矣。 剛則有處困之德,中則有出困之才,才德皆同,相賴以濟,此九二之所以得「吉」也。「有言不信」者,上兌為口,二坎為耳。今上與二遠,乃處於窮極不相應之地,此所以雖告以「吉無咎」之言,而坎耳如充不信也。蓋其「有孚」,心亨者索矣。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兌為澤,坎為水,澤中有水也。何以曰「澤無水」?先儒謂坎水下潤,澤瀦不流,上不見增,下日見損,所以無水耳。雖然,天下安得皆無水之澤哉?此卦上澤下水,中閒以離,離為火,為乾卦, 乾音千。 又為中虛,此其所以「無水」也。夫水性喜通,今不為通而為塞,猶人之阻於時而戹於勢,所以為困。君子觀象,知人世之吉凶禍福,皆命也。 巽為命。 吾身之取義成仁,有志也。 坎為志。 人惟惑于吉兇禍福之命,是以喪其取義成仁之志,而為其所困耳。吾惟舉吉凶禍福之不可知者,委而致之,悉聽於在天;而於取義成仁之所當盡者,直而遂之,務伸其在已。夫是以涉坎險而不辭, 下卦坎,三、上又互長坎。 受巽命而能悅, 三、五互巽為命,兌為悅。 身雖困,而心則亨焉。此君子處困之道也。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 臀,徒敦切。覿,大曆切。 初六以柔居剛,上應九四,宜取相易之義。以卦屬處困,九四又為剛揜之主,故不於初爻取相易之義。若於初爻即取此義,則諸爻不困矣。且爻中說象,於初俱無所取。以初擬卒成之例推之,初爻乃言三、四,上爻乃言二、五也。蓋九四乃困人者,然人困而已,亦未嘗不困。如上卦兌為羊,九四居其後,則羊之臀也。以臀而坐于堅多心之上, 坎為堅多心之木, 是株木也。夫株木豈可坐者?是困人而適以自困也。若六三則與四切比,正受困者也。然因其困,而以互巽之入,下居於二,則艮山之半,正當幽谷之中,其困益甚。 三下居二,變坎為艮山之半處,故曰「幽谷」。 且不但一時之困而已,雖自三至五,時歷三歲,而離目不見,亦無所覿,其困為何如者?然則為四與三者,可不知所變計耶?
象曰:「入於幽谷」,幽不明也。
三在互離之中,本明也。今入於幽谷,而離變為艮,則幽而不明矣,其「三歲不覿」也固宜。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徵兇,無咎。 食,音嗣。紱,音弗,下同。亨,如字。
此爻正處困而亨者。坎水以行為利,今為九四所揜,則坎水困矣。九二以剛居中,雖困而能不失其所,有「困於酒食」之象。 坎為水,又為中滿,故取象酒食。 夫酒食,宴樂之具,二困於此,其心亨可知。然君子志在行道,非徒以宴樂鳴高也。況上有九五同德之應,方以朱紱之飾,行來拯已。 朱紱,指九五。「乾」為大赤,故象。朱紱,蔽膝,行之飾也。五動變震為行,故曰「紱」。 二可不用其中之所亨者,積誠相感,如祀事之假神明乎? 卦中豕羊俱備,故曰「祀」。 但時當困阨,往與四遇則兇,安守於中,則「無咎」也。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酒食何以為困?以終日醉飽,而其道不行也。然能確守於中而不失,則困極而亨,自有君臣之合,既濟之「慶」也。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 蒺,音疾。藜,音黎。 下卦皆受困者,而六三以陰柔不正,與四近比,其困為更甚。夫兌為剛滷,四不有石象乎?坎為叢棘,二不有蒺藜之象乎?六三上壓於四,既困於石而難進;下乘乎二,又據於蒺藜而難安。若以互巽之股,退入於艮之宮闕以安處, 三互巽為股,故曰「入」。居二為艮,艮為門闕,故曰「宮」。 則互體之離目失其明,上六之少女失其應, 兌為少女,與三正應。 妻亦不可得而見。三者無一而可有,陷於死亡而已,豈不兇哉? 三下居二,互為大過,大過棺槨,故有死亡之象。
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下三爻皆為四揜,而三獨與之切近,其「困於石」也,不待言矣。若九二,乃其同困者,而曰「據於蒺藜」,何也?以九二為剛,六三以柔乘之也。柔而乘剛,豈其所安之地哉?又云:「入於其宮,不見其妻」者,人當進退皆無所之,入而在家,妻子尚可聚處,乃並其妻亦不見,則孤危之至,不祥甚矣,言必兇也。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
此爻正為困者,因其以剛居柔,又互巽不果,又與初有應,故為之戒曰:四之揜夫坎者,其意蓋欲下來也。乃吾觀其來,既居柔,又互巽,何其徐而又徐也。得毋以其徐徐者,「困於坎」之「金車」, 「坎」為車輪, 而使之不行乎?夫二有剛中之德,豈四之所能困?吾見其徒足以取吝而已。然六爻之中,惟四、初為相應,其始雖為困,其後必易位而有終,豈常困哉?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當,得浪切。
「志在下」,指九二,是釋「困於金車」。「有與」,指初六,是釋「有終」。言四之「來徐徐」者,以志在下卦之中,將欲揜之也。所由然者,以四位不當故耳。然六爻之中,獨四與初應,為有與。有與則終得其正,不常為困也。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劓,魚器切。刖,音月。說,音悅。
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所謂得貞之大人也。下有九二剛中之臣,本同德相應,以九四之剛為之揜,遂致君臣相隔,上下俱困。其象如人之通氣者鼻也,九四居五之下,是劓五之鼻矣,上之氣不通矣。人之相接者足也,九四居二之上,是刖二之足矣,下之體不接矣。 「劓刖」,向以為五之受傷,又或以為五之傷,上下皆未知卦象也。五與三互艮,有鼻象。二與四互震,有足象。今皆以九四之兌金加之,兌又為毀折,故象「劓刖」,謂二五為四所隔也。 如此則下雖有赤紱之臣,亦阻於四而不能進,是四非困於赤紱乎? 乾為大赤,二居巽股之下,故曰「赤紱」。程子以為臣下之服,取行來之義,是也。 夫道同德合,君臣本相說者也。乃以困於四而相隔,不說孰甚焉?然道同者,物不能違。德合者,邪不能間。明良會合,君臣自得相遇而說。但當此其來徐徐之時,彼之來徐,吾之說亦徐耳。惟利於用祭祀之道,竭誠以動之,俟其自至而已矣。 說兌之象,「徐」字與「徐徐」對。祭祀,與二象同, 此大人處困之道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五二同德,志在於相與。「劓刖」則不能以相與,是其志未得也。 五本坎體,坎為志,下有九四,坎體不成,故曰「志未得」。 「乃徐有說」者,以二五有中直之德,中則其道同,直則其理正,故能說也。 二本離體,離為矢,有中直之象, 能用祭祀之誠以相感,是以明良際會,而天下共受其福也。上六,困於葛藟,於臲卼,曰動悔有悔,徵吉。 藟,力軌切。臲,五結切。卼,五骨切。
此爻乃統言二五之義,所謂卒成之終也。「葛藟」句,指二;「臲卼」句,指五。「曰」以下,即「有言」句之正面。「悔徵吉」,即「大人吉」之實義也。上六居一卦之終,困既極矣。以二言之,二受困者也。二之上為互巽,巽為木,為繩,如繩之木,「葛藟」之象也。二困於其下,既束縛而不得出,二五相應,二困而五亦困,五居巽木之上,亦「臲卼」而不得寧。困至此極,極則當變矣。當其先,預告之以困極當變之道,或不信也。今猶不可以信乎?為告之曰:兌為口,曰之象也。 人之自兇而之吉,惟視乎能悔,尤貴於能動。但二在險中,未可以遽脫,而五在險外,則可以自遂。五若能鼓舞奮興,一旦而有悔,則變剛為柔,易兌成震。 「震無咎者存乎悔」,見系傳。 而九二有應矣。二得五以為之應,則困有與濟,向之徵而見兇者,今可以徵而獲吉。 五動應二,二得上行,各正其位,所以為吉。 蓋至是而有不言,言無不信矣,尚何困之足雲?
象曰:「困於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 句, 行也。 當,得浪切。 「困」者,坎為四剛所揜,而不能行也。能行不困矣。故全卦皆以行取義。初、三言「入」,二五言「紱」,四言「來」,上言「動」,皆行象也。爻言「困於葛藟」者,以九二居位未當,適為九四所隔,故如葛藟之紏纏而不得行也。「動悔有悔吉」者,以九五動變為震,震則能行,五下行以應於二,二亦得上行以應乎五也。夫二至上行以應於五,則剛柔各正,夫何至於困哉!井,䷯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兇。 喪,息浪切。汔,許訖切。繘,音橘。羸,力追切。
為卦下巽為木,上坎為水。木上有水,井之象也。三陰為井之體,三陽為井之泉,故卦辭止就三陽爻言。首三句謂九五,第四句謂九三,第五句謂九二。此卦與困相似,惟三、四兩爻,上下互易耳。卦中上、中下三陰為坤,有邑象。今三上居四,又當上下改革之地,是改其邑矣。然邑雖改,而「坎」體未變,是井未改也。惟其未改,故下為「坎」,上仍為「坎」,無所喪也。乃上之「坎」,猶夫下之「坎」,亦無所得也。既「無喪」,又「無得」,是以三往居四,上成一「井」;四來居三,下成一「井」。一往一來,若有二井,究之仍然此「井」也。所謂「改邑不改井」者此也。然「井」亦期於上出耳。九五其居最上,其為人之所取用也,不待言矣。九三、九二,亦井中之水也。九三居下之上,取水者亦幾至於其處矣。乃以隔於九五,用止及於五,而不及於三,雖有「甘泉」,亦如人之「未繘於井」等耳。 「汔」,幾也。「繘」,綆也,汲水之繩也。 若九二則去上愈遠,愈為人之所不用,如汲水之瓶,已遭羸敗,止漏於下,終無上出之時焉。 「羸」,敗也。「瓶」,汲水之器也。「巽」為繩,象「繘」。「兌」為「毀」,象「羸」,離中虛,象「瓶」。 夫蓄水以養人,猶懷才以濟世也。乃才既裕矣,而世終不用,是天下之飢渴皆我遺之也,豈不「兇」乎? 全卦俱照三陽爻言,非上三句言井,下二句言汲井也。「亦未繘井」,言繘不及乎三。「羸其瓶」,言二終不出於上。「兇」,止就不能濟物說,物之不濟,亦在其內,非失其具之謂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兇也。 上,時掌切。
卦名井者,此卦下巽為木、為入,上坎為水。以木入於水下,而上出其水,猶俗雲引瓶入水而汲取其水也,故名「井」。卦中九五居坎體之中,在一卦之上,是井也,是能養者也。日日取之而不匱,人人取之而不竭,蓋養而不窮也。夫一井耳,而奚以能然哉?卦有曰「改邑不改井」,任三、四之往來以改其邑,而上下之坎體如故,其井卒不改。蓋惟其剛而能中,剛則裕乎養之體,中則周乎養之用,其養而不窮者,乃以此也。若三則隔乎五矣。汲水者雖幾至於三,而既得乎五,勢必不更及乎三,是與「未繘於井」者無以異。夫井以濟物為功,繘不及已,是未有濟物之功也。至二則愈遠於五,不但無濟物之功而已,猶汲水之瓶已敗,其水終無上出之日也,卦所以曰「兇」也。 「巽乎水」句,釋水之名義已畢。「養而不窮」句,正贊九五之德。下剛中句,正與此句相應。「乃以」者,言以此剛中,所以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借剛中之象作引耳。三句是倒裝文法,與下四句一例,觀傳中不及「無喪」二句可知。彖辭言三陽爻之體,傳辭推三陽爻之用。卦言「井」,止宜言「井」,或乃牽入治道性體,俱屬添設。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勞,力報切。相,息亮切。
「木上有水」,朱子以「水達木末」取義,非井象也。程子以「木承水上」取義,是汲井,亦非井象也。然則「木上有水」,何以象井?凡為井者,椿木入土中,橫版作井底,水自穴出,溢於板上,此「木上有水」,所以象井也。君子觀井之養人,而知井田之尤能養人也。於是法「巽」之申命以勞其民,使之力作而不倦;法「坎」之「有孚」以勸其民,使之相助而不私。則稼穡有獲,而賦稅有出,上下皆得其養,亦如井之養而不窮矣。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 泥,乃計切。
此卦以三陰為井,三陽為泉,而初六則井之底也。二為水,初為土,水下之土,非泥而何?初六居此,故有「井泥」之象。夫井所以供食也,井而為泥,誰其食之?宜二四互「兌」之口,仰而向上,而不食之也。然初之在「困」,原屬「坎」體,儼然一井耳。自三進居四,則上為「新井」,而下為「舊井」矣。井既為舊,勿論人不之用也。彼「離」象之「雉」,非其正應乎?乃以其陰柔也,亦但翔於上而不集於下,其終淪於泥汙可知已。 「井泥」,於初取象;「無禽」,以無應取象。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舍,音舍。
「井泥不食」者,以其陰柔居初,德不足以潤物也,下也。「舊井無禽」者,以其處下無應,道不足以匡時也,時舍也。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 射,食亦切。鮒,音付。甕,屋送切。
此爻即彖中「羸其瓶」之義。井之制,下大而上小。九二居井底之上,正當空闊之處,二實初虛,又當兩開之處,故象井中之谷。 山之凹處為谷,二下有陰,谷之象也。 夫二雖在谷之中,而已超於泥之上,是有泉者也。使其滃然仰出,則其濟人利物,寧有既耶?乃以上無應與,僅下比於初六之陰,不為上而為下,雖有清泉,不過注射於井底之鮒而已矣。 下卦本體為離,離為矢,今變為長坎,坎為弓,弓與矢合,射之象也。鮒,小魚也。初六之象,姤之「包有魚」是也。 然使有其器,猶可以待時而有濟。無如上有中虛之離,而適際毀折之兌,如甕之敝而下漏焉。 三五互離為甕,二四互兌為敝。澤底下開,故漏也, 尚望其引之而上耶?士君子抱養人之才德,而遭時不偶,僅堪以小試於下也,何以異此?然小試於下,已二初易位,各得其正矣。
象曰:「井谷射鮒」,無與也。井谷虛而有泉,以鮒之涸於泥中,猶射而及之,而不遺於小。若得其所與,則浥彼注茲,豈止於「射鮒」而已哉?乃下本坎也,自三進於四,第與於五,而不與於二,此所由僅見於「射鮒」之小注,而無當於見龍之普施也。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渫,息列切。 此爻即「汔至亦未繘井」義。九三陽剛得正,居井谷之上,無井泥之汙,是泉之澄治清潔者也,其象為「井渫」。但井道貴上,三猶在上體之下,汲之者至五而止,是水雖潔,而中虛之離瓶不至也。不至,人何由而食之? 三在兌口之下,故象「不食」。 夫井渫本人所宜食之物,固四之所素睹者,乃以己之上行,而遂不為人所用,有不以為是我心之所惻然乎? 「我」謂四,卦主也。坎為加憂,四居坎體,故曰「心惻」。 吾推惻然之心,若曰是泉也,可用繘以汲也,惜不遇王之明者耳。使有王之明者,用繘以汲之,則其泉上出,養而不窮,君民並其福矣。 五為王,互離為明,四兌口承五,故呼而告之。 惜乎其不遇,何哉? 「井渫不食」一句,「汔至亦未繘井」之義已完,下皆設為六四代惜之辭。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井渫不食」,而又曰「為我心惻」,夫井泉在己,食不食在人,三何惻之有?所謂惻者,乃上行之四代為惻也。 此卦自困而來,三往居四,又當人位,故曰「行人 惻」。其有可汲之資,而繘之不至也。求王明者,豈三之求之哉?以賢人者,斯世君民之所賴,猶井泉為天下飲食之所需,為之求之,將以其受其福也。六四,井甃,無咎。 甃,則候切。
三陰皆井體,四居其中,井之身也。以當兌缺之處,則井圮而泉汙矣。六四柔順得正,自困三而往,與三互易,有時三往於四者,亦有時四來於三,故三為泉,象渫;四為體,象甃。 乾卦亦以三四兩爻為進修之地, 甃之則井潔而泉甘,雖無及物之功,而亦可以無咎也。
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此卦以三四往來成卦,三自外而內,故曰「渫」;四自內而外,故曰「修」。修者,往來除治之象也。井若不修,則無以凝九五之泉。五泉之冽,四修之力也,故「無咎」。
九五,井冽寒泉食。 冽,音列。
此即彖之所謂「改邑不改井,井養而不窮」者也。
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剛則其水清,中則其味甘。 五為上,故甘。 位在北方,則其性寒。是井之清甘,而冽寒冷之泉也。具如此之美,而又當井口之下,兌口之上,是人之所共食者也。夫井之為井,以濟用也。今九五以如是之泉,而又為人所食,井之道無遺憾矣。不言「吉」者,上六之「元吉」,即九五之「元吉」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此爻只言九五之泉,足以為人所食,尚未說到人之取食上至上爻終五之義,始言之。故爻不著其佔,而傳祗推其德。蓋惟其所存者不偏不倚,所行者無過不及,所以為治道之至善,濟世之深仁,如泉之寒而為人所食也。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收,詩救切。幕,莫狄切。
三陰象井,初為底,四為身,而上則井之口也。井口而曰「收」者,非繘至此而收,亦非功至此而收也。蓋井之為制,下寬而上狹,故二曰「谷」,而上曰「收」。言井體至此而收,即井口也。「幕」,井蓋也,不汲則掩之。今以陰居上,兩開而不掩,故云「勿幕」也。「井收勿幕」,則任人取之不禁矣。夫上非有水也,上之水皆五之冽寒之泉也。惟五有冽寒之泉,淵淵而莫測,源源而不匱,為「習坎」之有孚。 坎為孚, 故可以養天下之慾,給天下之求,而無有竭時也。井道至此,豈不至善而元,有功而吉乎? 「井收勿幕」,上六之象。「有孚元吉」,謂五,即「改邑不改井」三句之義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元吉」者,五之元吉也。乃不繫於五而繫於上者,蓋五雖有冽寒之泉,非有上六之「勿幕」,五之泉亦窮於無所施,何可遽許以「元吉」?惟至於上,五固施於人而不靳,人亦取於五而不窮,大者之功乃成也,此「元吉」所以在上也。 「大」謂陽,指五,非三小成、上大成之說。 周易辨畫卷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