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周易辨畫卷九

欽定四庫全書

潁川連斗山撰謙,䷎ 艮下坤上。 謙:亨,君子有終。

此卦與剝卦相錯。艮本在上,坤本在下,今在上之高者反降而處下,在下之卑者反升而處上,是貶抑其尊,以下於物,推崇其卑,使上於已也,所以為「謙」。人而能謙,則持躬有禮,與物無競,自然行無不達而「亨」。卦中九三以陽下陰,能「謙」之君子也。 三本人位,又以剛居剛,故稱君子。 體艮,則其德至厚,能止,則其守至堅。至厚至堅,則謙非強制於一時,必能歷久而彌善。坤之六三曰「無成有終」,此則自三而變,既能有成,更能有終也。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上,時掌切。惡、好,並去聲。

此傳全以錯卦言。「謙,亨」者,剝之上卦為艮,其上乾畫,是天道也,陽氣將終,今錯居坤下,是為下濟,互成坎月,反得光明矣。剝之下卦為坤,其下偶畫,是地道也,在下本卑,今錯居艮上,互成震起,反能上行矣。夫下濟與卑是謙,光明上行,則「亨」矣。推而言之,剝上一陽為天道,五上半坎,象下弦虧盈也。錯下全坎, 二、四互坎, 象既望益謙也。剝下五陰皆地道,一陽上止為山,錯於坤下,象山崩變盈也。二、四互坎,為水,動而潤下,象水流。 三、五互震,為動,有變與流之象。 「流謙」也。鬼神謂陰陽。害盈者,剝去上一爻之亢陽。福謙者,錯居下三爻之順陰也。人道謂中四, 二、五在三畫卦,為人位。三、四在六畫卦,為人位。 惡盈者,眾陰惡一陽之上覆而剝之也。好謙者,眾陰喜一陽之下錯而附之也。皆謙亨之道也。人果能謙,其居尊者, 三在下卦之上,故尊。 不有其功,而功愈顯,不有其德,而德彌著,亦如天之下濟而光明也。 光,坎月之象。 其居卑者, 三在上卦之下,故卑。 功以讓而益高,德以讓而益盛,亦如地之卑而上行,誰得而逾越之哉! 「不可逾」,艮山之象。 夫謙而至於光明,至於不可逾,可謂極矣。卦曰「君子有終」,此之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裒,蒲侯切。稱,尺證切。施,始豉切。

「地中有山」,與「地下有山」不同。言山至高,地至卑,至卑之中而有至高者存,所以為「謙」。人情自高之心常多,下人之心常寡,以此持身涉世,不平甚矣。君子觀天下之不平者莫如山。今山乃錯居於地之下,藏其本而露其末,與地之卑適相等,何其平也!於是斂其矜已之念,多者不使之多;增其卑人之思,寡者不使之寡。若是者,所以稱在人在已之宜,而平其施也,而謙道在是矣。 裒益於艮手取象,「平」字於坎水取象。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此卦以九三一爻為主,故彖辭只據九三一爻而言,餘爻俱不及。爻辭雖分各爻而言,而其意俱指九三。玩小象曰「萬民服也」,萬民即指五陰爻,五陰爻中所言,皆服九三之「謙」也,故諸爻「謙」字皆指九三。初六曰「謙謙君子」,

初六以柔居剛,位既不正,又在最下,何得稱為君子?此君子乃彖中有終之君子也。下一「謙」字屬君子,上一「謙」字方指初六言。初六見主謙之君子,在已之上,而已甘居其下,是謙於主謙之君子,退謙其後,而不爭先也。是道也,用以涉大川,則不至急於進而犯於險,吉之道也。 二四互坎,有大川之象。五上已過坎中,初獨居其最後,故有「涉大川」之象。用之雲者,用此謙巽退讓之道也,與「利」字不同, 用以涉川則利,餘皆不利可知,見柔居剛者之非正義也。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言爻初之「謙」于謙君子者,非徒狥退讓之跡,乃以卑下之道自牧其心也。「牧」如牧牛之「牧」。初變剛為「離」,有牛之象。牛性雖順,必牧之而後服。人心驕矜好上之氣,亦必養之而後善。 初六居位,不當曰「養」,便有宜正之意。 牧而曰「自」,見調養全在自已,非師友之所能為功也。 玩象傳只解上句,可知「用涉大川」,止是用初六之「謙」,非雖涉險亦可之說也。 六二,鳴謙,貞吉。

「謙」字指九三,「鳴」字屬六二,言三「謙」而二鳴之也。蓋九三勞而能「謙」,卦之主也。六二以柔順中正,與之同體,又親承其下,凡三之勞與三之謙,皆目睹之而心服之,故不覺發之於聲音,而見之於辭說,為「鳴謙」之象。三五互震為雷,雷聲動於上而震於下,故三上皆有「鳴」象。夫稱美頌德,易流於諂與諛。今二之德,中而且正,其鳴也,一本於中心之好,與天理之公,非尋常頌禱之所能同也。鳴得其正,故「吉」。

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六二鳴三之「謙」,而得「貞吉」者,由其「勞謙」有得於心,故愛慕輒形於口,所謂「中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也。 爻爻須思有一「服」字在。

九三,勞謙 句, 君子有終,吉。

此卦與剝卦相錯。當剝之時,群陰正盛而欲進,一陽衰極而將消,上九獨能力持於「碩果不食」之際,其功懋矣。是即進而為「由豫」,更進而為「顯比」,亦其分之應得者。今錯而居於坤卦之下,其德又止而不進,是有功而不德,有勞而不伐,所謂「勞」而能「謙」者也。 坎為勞卦,三在「坎」中,勞之象也。 夫勞而能謙,最人所難。九三陽剛得正,既能有然,是真德盛禮恭之君子矣,必能克善其功,而功施於四海;克善其勞,而勞垂於萬世。彖所謂「君子有終」者,非三其孰與當之?吉可知矣。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爻辭「勞謙」二字,與「君子有終」,自當各自為句,以還彖辭之義。勿因此處,並將爻辭連讀,傳中不過帶下成句,言「勞謙」之君子耳。「萬民服」,言五陰皆服其勞而能謙也。此句非釋「勞謙」,更非釋「有終吉」,乃統五陰爻之義而釋之。蓋初之「謙于謙」,二、上之「鳴乎謙」,四、五之「無不利於謙」,皆「服」也。既不便逐爻明其義,故於主爻中一句總括之,見得各爻之云云者,皆服此一爻之「謙」也。不然,萬民服,何關於「勞謙」者之心,而夫子推之哉?

六四,無不利,撝謙。 撝,毀皮切。

此爻大義,義傳雖微有不同,然要皆以四居九三之上,更當極致其謙為解。其理雖精,但按之爻義,皆無實據。竊思「撝」之為義,乃以手卻物之象。今人於已之所無者,則「撝手」以示之。三為「艮」,五為手,故有此象。蓋九三陽剛得正,勞而能謙,惟恐人之知其勞而見其美,而初乃形之於退遜,二乃發之於聲音,九三於此,惟有舉手以示其不敢當之意,以為此皆我之所無者,此以「撝」為「謙」者也。顧三雖以「撝謙」,然位以崇有德,爵以酬有功,六四與上二陰,皆以無德無功而踞其上,於體有不順,即於心有不安,故心服其勞,欲進之於上位,無一不利賴於「撝謙」也。 五「利用侵伐」,上「利用行師」,皆利之也。四為上卦之首,故總言之。 陽為陰之主,陰非陽則無所附,故眾陰無不利之也。

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撝謙」之三,三陰皆利其上進,疑於太過,不知陽自宜尊,陰自宜從,揆之天理當然之則,未嘗悖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

「不富」者,不自滿之意,謂中虛也。「鄰」指九三,即臣鄰也。 三五同功,故為「鄰」。 他爻謂三為「謙」,五獨謂之「鄰」者,君臣之分也。自二至上互為「師」,「侵伐」之象也。 「坎」為弓矢,「震」為馬,「坤」為大輿,皆「侵伐」之具。 「互師」,則三為「丈人」,故五與上皆利用之也。六五柔中居尊,君也。九三「勞謙」在下,臣也。乃自六五視之,敢曰此臣也乎哉?此鄰也,吾將以之矣。夫以三之德盛禮恭,用之亦何往不利?雖潛師掠境而侵,聲罪致討而伐,與謙大相反者,用「謙」以為之,吾知其必不事稱幹比戈之勞,而自有潛奪默化之功,如禹之伐有苗也。拜益之謙,益滿損之言,而敷文德,舞幹羽,七旬而有苗格,此「用謙侵伐」之利也。況資其嘉謨可以經邦,資其嘉猷可以定國,又安有不利者乎?六四之「無不利」謂三陰,此之「無不利」謂凡事,而其利於三則一也。象曰:「利用侵伐」,徵不服也。

「不服」與謙相反,「勞謙」君子,萬民皆服。設有不服,則仍用謙以正之,非窮兵也,此所以「利用侵伐」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徵邑國。

上六以陰居陰,與九三為正應。九三之「謙」,上皆遙聞而嚮慕之,故不禁發之於嘆息,而形之於齒頰,亦有鳴其「謙」之象。 「鳴」象見二爻下, 然遙企其德,何如親接其人?故又「利用」三「行師」,以徵已之「邑國」,俾德以位而益尊,功以名而益顯也。 三於互體為「震」,「震」為聲音,故二以比三而曰「鳴」,上以應三而亦曰「鳴」,象同而義有微異耳。「震」為足,為大塗,故曰「行」。「邑國」,「坤」之象。上與五同「坤」,故謂五為「邑國」。五居位不正,上故欲三來徵之,以正其位也。蓋徵者,所以正人之不正,即孟子所謂「各欲正已」也。此二爻「利用」字,正申明六四「無不利」之意。

象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徵邑國也。

二承三,上應三,皆取象於「鳴」是矣。乃一則「中心得」,一則「志未得」,何也?二與三同體,又相近,三之謙德,二皆親見之,其鳴也,乃悅於心而贊於口,故曰「中心得」。上與三不同體,而位又遠,三之謙德,上不過得之傳聞而已,其鳴也,乃結於心而嘆於口,故曰「志未得」。人知兩傳句釋之不同,不知兩「鳴」字卑已有異也。四句一氣滾下,以「志未得」句統釋爻辭,言上之鳴其謙者,以其志欲與三相近以遠應而未得也。 「坎」為「志」,三未進,五「坎」體未正,故曰「志未得」。 唯其未得,是以謂三可用行師以徵已之邑國。 可者,乃上之心可之也,隱然有一服字意。 蓋三進居五,則已得親其謙光也。豫,䷏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師。

豫有二義,一先也,一樂也。合二義參之,先義當在前,樂義當在後。蓋人先事而早圖,則其事始完善而可樂也。此卦以夫子繫辭之釋六二觀之,曰「知幾其神」,曰「見幾而作」,皆主先義立說,則此卦皆應以先義為主,而先之可樂處,當附於後。如此卦上震為雷,下坤為地,品物未流其形,雷聲先出於地,是物之先事而動者,莫雷若也。迨雷聲既著,則萬象昭蘇,而人心快矣,故名為豫。佔得此者,凡事皆利, 所謂「凡事豫則立」也。 而其大者,尤利於建侯行師。 正互得比卦,故曰「建侯」。反互為師卦,故曰「行師」。 蓋立君以統萬民,出師以帥萬眾,非先事早定,則統民而民不與,帥眾而眾不從。今九四以一陽處於五陰之中,若進而居五,則以之建侯,無論其立賢、立嫡立長,而眾心推戴,兆姓悅服,可以遂其定國之心。若退而居二,則以之行師,無論誅暴、救亂、勤王,而三軍一心,士卒用命,可以慰其安邦之志。此二者,尤利於豫者也。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忒,他得切,

卦名豫者,合卦體、卦德而言之者也。以卦體觀之,一剛五陰,自復而師而謙,而至此則剛得應也。互得坎中為志,正主震足為行,是志得行也。有是二者,人誰不急起而動,而以卦德觀之,猶不遽動也。內坤為順,外震為動,是為以順而動。蓋以順而動,則處事精詳,人之應我者,始無所貳。我之所行者,始無弗通也,此所以名豫也。 二句合以釋卦之名義,重在「順動」上,觀下文止接「順動」說可知。 乃彖辭獨利於「建侯行師」者,何也?蓋豫順以動之道,推之天下,原無一之不利。故雖天地之大,亦不過如此順動之理。況「建侯行師」,尤順動中之一事乎?特以卦有此象,姑舉此以示意耳。而實不止於此。試以天地觀之,四時日月,天地之動也。天地惟豫順其氣之自然,是以晦朔弦望,日月之行無過差。分至啟閉,四時之行無愆忒也。 此卦與小畜旁通,互坎為月,通離為日,俱居卦中,故不過。震春坎冬,通離為夏,互兌為秋,各備二時,故不忒。 更以聖人觀之,五刑五罰,聖人之動也。聖人惟「豫」順其理之當然,是以刑罰不必用而清,民皆恊於中而服也。 「坎」為法律,刑罰之象。動而又止,清之象。上動下順,民服之象。 「豫」之時,其義誠大,豈第建侯行師已哉? 彖中贊大凡十二卦而不同。有獨言「時」者,欲人之體此時也。有言「時義」者,言遇此時,當思處此時之義也。有言「時用」者,言遇此時,當思濟此時之用也。

象曰:雷出地 句, 奮 句, 「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殷,於勤切。

上震為雷,下坤為地,「震」在坤上,是「雷出地上」也。 帝出乎震,「震」為出。 當雷在地下,萬物皆伏而不動;及雷出地上,萬物皆奮而興起。是能「豫」者莫如雷也,所以為「豫」。先王觀豫,欲法震之象,而祀乎上帝, 震為帝,又在上,故象上帝。 法艮之象,而祭乎祖考, 艮為闕,又為隱伏,故象宗廟祖考。 而無如其德有未崇,則其所為祭祀者,不可得而舉也。於是準雷之聲,以作五音六律之樂,因效坤土之厚,以崇上帝祖考之德。夫而後冬至殷薦上帝於南郊,而配以祖;夏至殷薦上帝於明堂,而配以考。所謂「郊焉而天神格,廟焉而人鬼享」也。此先王之善於體「豫」也。初六,鳴豫,兇。

初六以陰居陽,處位不正,而上與九四相應。夫九四有聲而能「豫」者也。初不能「豫」,而乃假「豫」之聲以為「豫」,有「鳴豫」之象,是「豫」不在身心之內,而在口舌之間矣。無論幾事不密,必有災禍之害,即此躬行不逮,亦貽尚口之窮,其「兇」宜矣。 九四,「豫」之主。諸爻「豫」字皆指四言,與「謙」卦同。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九四卦主,初六乃其正應,「鳴豫」何以得兇?蓋初六才弱志剛,本不足以計事,當其初而即假四之「豫」以自鳴,是其志已窮,其事必敗,是以「兇」也。 通卦似「長坎」,故初亦言「志」。

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六二柔順中正,當「豫」之時,不以事為「豫」,而以識為「豫」者也。蓋下卦本是「離」體,六二居「離」之中,而得其正,其德如火,其明如日。於未事之先,所謂憂悔吝之存乎介者,人皆懵然而無睹已,獨先幾而早見於其介中,即能辨其將來之得失,如石之堅固而不可轉。 介即知幾之幾。「石」,「艮」之象也。 且其辨也,又不待「需」之遲迴,俟諸顧慮也。即其介時,即其如石之時,初不待終日之久焉。 下本離體,三在其上,為終日,二居中畫,故曰「不終日」。 所謂知幾其神者,二得之矣。「豫」之為道,正孰正於此?吉孰吉於此哉?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二之「不終日貞吉」者,以其居「離」之中而又正也。中則其見不偏,正則其見不邪。不偏不邪,所以知幾如此其神也。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盱,香於切。

六三以柔居剛,不中不正,不能「豫」者也。然近比能豫之主,以半體之離目而上視之,若自咎其不豫者,有盱豫「悔」之象。 日上視曰「盱」。三陰四陽為半目,故象之。 夫改過貴於勇,遷善在於速。三以不正之資,張目而仰望之,既不能勇,亦不能速,而失之遲。遲則臨事周張,其何以應之而無悔?吾恐其坐失事幾,後必有悔,其計之不早矣。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當,去聲。

三之「盱豫有悔」者,以其柔居剛位不當故也。剛則盱之而欲悔,柔又盱之而不能悔,有此二者,是以遲而「有悔」也。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盍,胡臘切。簪,側林切。

此卦五陰一陽,而九四以剛居於上卦之下,未進於五,而先處於四,是能「豫」也。是卦之所以名「豫」之由也。夫事以「豫」而立,以不豫而廢。四而能「豫」,則進而為「比」,可以建萬國而親諸侯,即退而「行師」,亦可以容萬民而畜眾庶,豈不大有所得乎?所患者,以剛處柔,又在互坎之位,其性多疑。或謂朋類之盍者,皆冠簪之婦人,未足與有為也。 「坤」為朋,為女,又為發,一陽橫於陰中為簪。 而吾謂四互艮止,斷斷乎其勿然,但當即其所豫者,勇往以行之可也。不然,向之所豫者謂何?而乃遲遲如三之有悔哉?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由豫」而「大有得」者,言其「豫」時,志原在於行。今雲「大有得」,是其「豫」時之「志大行」也。彖謂「剛應而志行」者,此爻是也。 互坎為志,震足為行,陽剛故大也。 六五,貞疾,恆不死。六五以柔居剛,中而不正,當「豫」之時,以不正之德,而處四之上,位不當矣。當此而求其豫,惟有易位於四,以自安於貞,而又不可以陰柔之質而失之遲其貞也,不為遲而為疾, 此「疾」字正對三之「遲」,即「豫」也。五屬震體,故有此象。向作疾病之「疾」,非豫義矣。 此乃五之所以為「豫」者。如此則雖不能如四之「大有得」,而坎月一輪,尚能無恙。所謂如月之恆者,亦可以保守其明而不旁死也。 四五易位為「坎」,「坎」為月,月魄為死,書曰「旁死魄」是也。 蓋豫道以明為用,故二言日而五言月也。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六五貞疾」者,以五之柔乘四之剛,所以雲「貞疾」也。「恆不死」者,以其位雖易,其中未亡,所以雲「不死」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冥,覓經切。渝,羊朱切。

上六以陰居陰,又當四五失位之時,所謂坎月之明者,俱昏昧而不可睹,是昏冥而不知豫者也。然上位非不正,若待互艮之成, 二四互艮,艮為成,指四而言。 上進居五而有渝。 渝,變也,謂變柔居剛, 則明體如故,亦可不至於有咎也。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凡卦中上爻有「在上」字,皆以卦之終言。言冥豫而至於終,則四五必然易位,以復其月明之體,何可長冥而不知變哉!周易辨畫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