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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辨畫卷十五

欽定四庫全書

潁川連斗山撰「頤」,䷚ 震下艮上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頤」,以之切

人之口旁為「頤」。卦之命名,乃取象於此,所謂「近取諸身」也。此卦上下二陽象「頤」之上下顎;中間四陰象頤中之齒。上止下動,象口之食物,故名「頤」。頤有養義,故兼言養,非頤即養也。此卦合六爻以成象,而六爻卻以二陽為主,二陽又以上九為主,蓋上九能止而不動,又有養人之德也。但上九以剛居柔,其位不正,何以盡養道於天下?必退而居五宅中表正而貞,然後能養天下而吉也。自上九而外,初九一陽亦備養人之德者也。乃不惟不能養人,且妄動應四,變離為目,欲觀上九之頤焉。 卦中「頤」字俱指上九, 豈以己不能養人,而欲與四陰同養於人乎?然而四陰雖待養於人,而式飲式食,所謂口中之實者,亦不能盡待於人也。如上為之制井,為之授田,上能為之鑿井,為之耕田乎?是又在人之自求而已矣。陽之養人,與陰之養於人,其象與義有如此。 此卦以頤口取象,止有養身之義,並無養德之義。雖推而言之,養德之義亦無不該。然竟以養德為解,恐過於求深,反失本來面目也。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此卦不釋名義者,以噬嗑卦中頤象已明,故此卦直訓卦辭也。「頤,貞吉」者,上九為頤之主,「頤」即上九也。以九而居上,其位不正,何以主頤以養天下?故養人者,必正乃吉也。「觀頤」者,上九能養人,初九自下而上,欲觀上之所養也。 初上應四,成離卦,離為目,故曰「觀」。 以陽剛而觀上所養,則動於欲矣。「自求口實」者,中四陰虛,皆望上之實以為實。然上當盡其責,而下當安其分,為上者又欲觀其自養也。 上降應三,亦成離卦,故亦曰「觀」。 如春省耕,秋省斂是也。然而頤之道豈但此夫?「天地養萬物者也」,下震萬物所從出,上艮萬物所由成,天地亦此頤也。「聖人養賢與萬民者也」,一陽居上,象聖人之養於上。四陰一陽居下,象民與賢之待養於下。聖人亦此頤也。天地聖人皆不外此頤,頤之時豈不大哉?頤獨言時者,天地之生長收藏必以時,聖人之作訛成易亦以時也。 上一陽象天與聖,下一陽象地與賢,中四陰象萬民萬物。「聖人養賢人以及萬民」,「以及」二字,如以至相似,不必又多一折,以此卦只重頤道,不重用賢也。 象曰: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言語」、「飲食」,向作兩對解,甚是。抑又思之,此卦上止下動,凡止者皆吉,凡動者皆兇,必能止其動,乃所以法「頤」。如雷動物也,而止於山之下,猶口之車,動體也,而止於輔之下,故象為「頤」。君子觀頤之象,思口之所易出者,言語也。使不能慎,則言語足以傷吾之氣;吾慎之,而氣得其養矣。口之所易入者,飲食也,使不能節,則飲食足以傷吾之身,吾節之,而身得其養矣。夫言語、飲食,動象也;慎之、節之,止象也。動而能止,此「山下有雷」之道也。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兇。 舍,音舍。朵,多果切。

此卦六爻,皆以相覆取義。 卦中二「顛」字,即「覆」也。 下卦之「震」,本上卦之「艮」;下卦之動,本上卦之「止」也。初九以陽剛而覆於此,下卦之本體為「離」,「離」為龜,龜至靈,能以息自養而不食,猶初本剛,原無求於人而自足也。今以動之故,上應於四,而「離」不見,是猶取彼靈龜而舍之。舍之何意也?蓋欲以外體之「離」目, 初上應四成「離」,「離」為目, 觀上之「朵頤」也。 「艮」覆盌,如花朵之下垂,故曰「朵頤」。 夫初九陽剛君子,本有養人之德者,以居下位,故不能以養人。然養人不足者,自養則有餘。今乃不自養,而仰觀於上九之所養,是動於欲而喪其所守矣。故周公託為上九之辭以戒之曰:爾為靈龜,本不食者也。今顧舍爾不食之靈龜,而觀我朵頤,將以求食乎?是何棄其明智而昏於利慾也,其兇必矣。此爻乃發明卦中「觀頤」之義。 向以「爾」為初,「我」為四,但易例凡稱「我」者,皆謂卦之主爻。上為卦主,此「我」字自當指上九。「朵頤」,向謂初之動於欲,但於「我」字字義不順,並指上九,似更為直捷。

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靈龜靜而能養,性又至明,無待於外而自足,可謂貴矣。乃舍其貴而觀上之朵頤,是猶棄在已之道義,而求在人之利祿也。雖陽本為貴,亦不足貴也。深戒之之辭。

六二,顛頤,拂經於丘頤,徵 句, 兇。 顛,丁田切。拂,敷勿切,下同。 六爻俱以相覆取義,已於初爻言之。初既由艮覆震,是頤在上而顛於下矣。 大過,顛也,即此「顛」字, 二隨初而覆,亦大拂其君臣之經矣。蓋震之二即艮之五。五,君位也。二,臣位也。以君而居於臣,非拂違其常經乎?上九為山,邱也,為卦之主,「頤」也。二既以拂經而遠於上,即當自求口實,以安於下。若率其體之動,復於邱頤而徵之, 震足為行,故曰「徵」。 違理貪得,反失其正,必有兇矣。

六二柔順中正,非不知自求口實者,以其隨初而動,故戒之。 上「頤」字以既覆之上言,下「頤」字以現在之上言。「於邱頤徵」當為句,言於邱頤,往而求養也。 此卦統觀彖辭,「頤 貞吉」,謂上九;「觀頤」謂初九,「自求口實」,謂四陰,是上為「頤」之主爻也。故各爻中「頤」字皆應指上九,以「養」字代之者非。上九既為卦主,初九自無養人之義,以「顛頤」為求養於初者,亦非。

象曰:六二「徵兇」,行失類也。

以柔居柔,類也。若往於五,以柔居剛,是失類也。失類則失貞矣,奚可哉? 行亦震足之象。

六三,拂頤,貞, 句。 兇。十年勿用,無攸利。

艮在頤卦,上一陽為頤,下二陰為頤之朵,皆頤也。震之六三覆之,即「艮」之六四。當未覆時,以柔居柔,於頤本正也。今隨顛而下,以柔居剛,拂頤之正矣。夫「頤」之道,惟正乃吉。三拂其正,以之語言必不慎,以之飲食必不節,縱慾敗度,能無兇乎?然使拂貞而克與上應,上或引而用之,猶有利焉。豈知不正之行,雖自三至五,歷坤之盡,十年之久, 三五互坤,「坤」數十,故曰「十年」。 上亦棄之而弗用, 上為艮止,故「勿用」。 利亦何有哉?此不能「自求口實」者也。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十年勿用」者,艮為逕路,震為大塗,皆道也。自下反上,自上覆下,皆由於此。今艮覆為震,以致拂頤之正,是其所由之道大悖也。天下有悖其道而尚可用者乎?

六四,顛頤,吉。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無咎。 眈,東南切。逐,之六切。 此爻正「自求口實」者。通卦以相覆取義,下卦以顛頤而艮止反為震之動。上卦以顛頤而震動反為艮之止。除初、上二陽外,二為下卦顛之初,故於二曰「顛頤」。四為上卦顛之初,故於四亦曰「顛頤」。二以顛而成動,違乎自求之道,故「兇」。四以顛而成止,合乎自求之道,故「吉」。二爻得失正相反,下二句乃假象以明其義。言四以柔正而居止,是已無慕於外,而知「自求口實」矣。然自求之道,尤貴乎收其視而不敢萌覬覦之心;屏其欲而不敢存徼倖之望。如艮為虎, 本荀氏。 坤亦為虎, 本虞氏。 本求食於曠野之間也,一旦自下而上,離大塗,反深山。 震為塗,艮為山。 其向之四視也,今則「眈眈」然近而不敢遠。其向之貪慾也,今則「逐逐」然屏而不敢存。 二句總從艮止取象。 若有舉覬覦之心,與徼倖之望而兩忘者,是非深知乎自求口實之道,曷能若此?此而猶謂有舍巳狥人之咎也,必不然矣。 向以「眈眈」為下,而專「逐逐」為求,而繼以解「自求口實」,亦是。若謂下應於初,初無養人之義,似與卦義不合。

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施始切

四之「顛頤」而「吉」者,艮顛為震,則震顛為艮,是動者轉而為止也。然四之止,非四能自止,由上為「艮」之主,施之以光明,故四得以知止而止也。 陽光明,陰柔暗。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

此爻亦以相覆言。震之二原為「艮」之五,以「顛頤」而君降為臣,既巳拂乎常經矣。今「艮」之五實為震之二,以「顛頤」而臣升為君,不更拂於常經乎?既拂於常經,則天位不可以擅處,而柔中不正,無德又不能以養人,計惟有遜位於上九能養之賢,而自居於安閒貞正之地,乃吉道也。 艮為居,六居上為貞,五貞而上亦貞,故「吉」。「貞吉」乃兼兩爻而言,即卦辭「貞吉」意,故上九爻辭不言「貞吉」。 且用人則裕,自用則小。養人之任,既已委之於賢人,則弘濟艱難,惟賢者事已,但當高拱以俟其成功,不可以「涉大川」也。 上卦本體為「坎」,有「大川」之象。濟險之才,宜剛不宜柔,故上「利涉」而五不可。 五之「自求口實」,與四異。五,君也,四,臣也。君養賢以及民,君之自求之道也。臣清心以自養,臣之自求之道也。至六二、六三,則民而已。躬耕以自食其力,乃其分也。動而求養於上,宜其「兇」矣。

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六五「居貞」,何以為「吉」?蓋因六五體坤,能順得中,能從順以從上,故五進居上,而上得居五,陽剛中正,得以施養道於天下,故「吉」也。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

此爻正卦所謂「頤,貞吉」者。六五既從上而居貞,則上九之「貞」不待言,故第曰「吉」,而不曰「貞」。「艮」之上既顛為震之初,震之初即反為「艮」之上,一陽上止,巋然不動,卦之所以得成為「頤」者,悉由於此卦之主也。然以九居上,有其德而無其位,所謂制其田裡,教之樹畜,以養天下者,其道無田也。今五既以養人之責屬於已,是必兢兢業業,危懼存心,然後可以勝其任而獲「吉」。然以一人而養天下,非勇往直前,其何以有濟?故又「利涉大川」,以觀其自養,省耕以補其不足,省斂以助其不給,乃可當「頤」之主而無憾也。 涉川至三,互下成「離」,有「觀」之象,故傳曰「觀其自餋」。初觀上為貪慾,故「兇」。上觀初為無逸,故「吉」。

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爻曰:「由頤厲吉。」上,民位,五君位。以民而履君位, 如舜之登庸是也, 其宜厲不待言矣。乃厲而得吉者,何也?以五上一易,而全卦系焉故也。蓋初二本正,示之以兇,所以戒之也。六三不正,故亦示以「兇」,欲其歸正也。六四得正,故不但「吉」,且「無咎」焉。若六五、上九,則位皆不正者,今以厲之故,而兩爻皆正,是使全卦成既濟之功,悉在於此。此一厲也,豈不大有慶也哉!大過䷛ 巽下兌上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 過,古窩切,下同。棟,丁貢切。橈,乃教切。 此卦上兌下巽,二陰四陽,陽過於陰,故為「大過」。前人至有訓之為大過之時、大過之事,與大過人之才者,其理雖精,竊疑與卦象不合。 風澤不曰大過,而澤風獨曰「大過」。山雷不曰小過,而雷山反曰「小過」。可知「過」字之義,不以多寡言矣。 事之逾越其分者,固謂之「過」;身之經歷其處者,亦謂之「過」。離卦曰:「大過,顛也。」顛者,上倒而下之謂,即所謂覆也。此卦以顛倒取義,故曰「過」。以四陽為主,故曰「大過」。又伏羲八卦圓圖,兌與巽並立,中隔一乾,今兌過而從巽,巽過而從兌,越乾而過,亦大過之義也。曰「棟橈」者,為卦下巽為長,為木。上兌反巽,亦為長,為木。一極長之木,而加以巽工之繩直,兌金之毀折,非棟而何? 俱見說卦傳。 但中間四剛,兩頭二柔,柔不勝剛,以之為棟,易有摧折之患。而況以四剛之大,而過乎其間,則大廈之傾,有非一木之所能支者,其為橈也必矣。然時在當過,亦不能以不過,惟於過之中,而有善用其過者存,則夫顛倒之中,亦未嘗無亨通之理也。是在人之視其利而往為之可耳。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說,音悅,

卦名大過者,此卦上兌下巽,上下二陰,中含四陽,反覆相顛,其體不變,而兌巽二者相為往來,皆大者過乎其間,故曰大過。「棟橈」者,卦之全體為木,中四陽,木之身也。下一陰,木之本也。上一陰,木之末也。本末太弱,以大過之故屈撓也。然而天下事亦何常之有?以卦體觀之,四剛雖過於上下之間,而二五仍各得其中而不偏。以卦德觀之,內巽以悉乎過之理,而復外說以行其過之事,如此則雖自上而下,似有近於顛倒者,然以此體此德,往為之顛倒,中亦往往有利焉,此乃卦之所謂「亨」也。蓋天下正者常勝,不正者常屈,此定理也。今正者反屈,而不正者反勝,一似反覆顛倒於其間者,何也?曰:時也。 詳見各爻中。 時之變化不可窮,則大過之時,其變化亦不可窮也。詎不大矣哉? 此句讚語與他卦亦不同,他卦皆因推廣以見其大,此祇就本文以見其大,見大者之過,與陰陽之運行相依倚,非作易者之顛倒於其間也。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

「木」,生於澤畔者也。今澤淹於木之上,而滅乎木,是澤行於木杪而過也,故象為「大過」。兌非大於巽,以澤與木較之,則澤為大矣。君子觀大過之象,時不當過也,則卓然獨立而不移,如巽木之挺特不懼也。若時在當過,則脫然遁世而不返,如兌澤之和悅無悶也。此君子之善法大過也。 「立」與「遁」,皆就經過取義。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藉,在夜切。

此卦以「顛」取象。「巽」之初即兌之上也。凡物自上而下則易損,必有以藉之,而後其物始全而不敝。九二剛而居上卦之中,顛而仍居下卦之中,猶物之措置於地, 初、二為地, 已可以無失矣。而又下比初六,知「巽」為白,又為茅,而用之以為藉,益可以無失矣。謹慎如此,其無咎也固宜。獨是初六以柔居剛,乃不正而有咎者,今用以為藉而得無咎,此亦物理之顛倒而可見者已。 系傳所謂「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正是此意。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九二藉用白茅者,以初六之柔在於巳下也。夫柔在下,而今乃重用之如此,此非常有之時,而大過之時也。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 稊,徒稽切。

九二以剛居柔,中而不正,又上無應與,一無所利也。然二固反兌以為「巽」,自五而居二者也。擬之於物,「巽」為木,木從坎中而來,為楊木。 上本坎體,坎為水,木生水中,故象楊。 以顛而處於中虛之地, 下體本離,離中虛,九二正在其處, 又為枯楊之木。枯楊本無望其生,而適遇初六之一陰以與之比,則不啻美稊之生於枯楊之根矣。 「巽」為柔木,故曰「稊」,稊非根也。 再擬之於人,當二之在五也,互之為「乾」,是為夫。又互在「乾」之上,是為老夫。 「乾」為男,故曰「夫」。在上為亢,故曰「老」。 上有少女,又以義不可合而不與之配。 「兌」為少女, 是終無望有女妻之得矣。茲亦以「顛」之故,「離」兌體而反「巽」體,忽有在下之陰以相與,而得長女之妻焉。 「巽」為長女。「鼎顛趾,得妾以其子」,與此略同。 夫「枯楊生稊」,將來有成材之望;「老夫女妻」,目前有生育之機。一無所利者,竟無一之不利,斯亦極天下顛倒之致矣。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以本卦論,老夫原無女妻之配,而爻雲「老夫」得其「女妻」者,因陽過於下,而得剛柔相與也。而「枯楊」之「生稊」,亦可知矣。九三,棟橈,兇。

九三與九四,同任一室之重,所謂「棟」也。以顛而在四者,反下而居三。在四尚以剛居柔而在上,在三則以剛居剛而在下。居剛有必折之理,在下有易屈之勢。卦之所謂「棟橈」者,此爻是也。而吾獨怪以得正有應之九三,而乃罹是兇焉,何也?曰:此正所以為「顛」也。古今來有守正而反得兇者,其皆「大過」九三之類與?象曰:「棟橈」之兇,不可以有輔也。

九三雖居「棟橈」之位,而上有正應,亦未嘗不可以輔之,而顧得此兇者,以棟居室中,乃不可有輔之地,故雖有上六之應,亦「罔濟」也。此「大過」之時為之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

此爻與九三其棟同,其橈亦宜同。乃九三本四也,顛之反處乎卦之下;九四本三也,顛之反居乎卦之上。譬諸室中之棟,彼端下傾,而此端上起,此必然之勢也。故九三曰「橈」,而九四曰「隆」焉。人之因禍而得福,轉敗以為功者,何以異於是?其吉無庸言,但九四與初六正應也,爻之有取於得正得應,亦定理也。今九四既以失正而獲吉,已極夫顛倒之致矣。使或系情於下應之初六,是有他也。是猶以尋常之道,處大過之時也。雖不至若九三之兇,然亦不能無吝矣。然則當此時,處此地者,必盡反乎尋常之道,乃為善處大過之時也。 如子路當孔悝之難,大過之時也,其奮不顧身,似正也,然而卒受結纓之禍,是即「棟橈」之兇也。如孔子當桓魋之難,亦大過之時也,其微服過宋,似非正也,然全身遠去,卒以無患,是即「棟隆」之吉也。故曰:「大過之時大矣哉!」

象曰:「棟隆」之吉,不撓乎下也。

言「棟隆」之吉,以其不屈於下,故得聳起於上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

九五本九二之顛,而位得中正,宜乎勝於九二矣。乃象與九二同,而義與九二反者,擬之於物,猶是「巽」木中虛之枯楊,彼以剛柔失位而得稊之生,此以陽剛得位而似楊之華。擬之於人,下本「巽」體之長女,為老婦;五本「坎」體之中男,為士夫。 上卦本體為「坎」,「坎」為中男,以其居上,故曰「士夫」。 今以「顛」而「巽」,乃反於坎之上,一似士夫不能得老婦,而老婦反得士夫焉。是二者固皆無咎也。然楊雖華而不實,夫雖得而不育,求如在二之「多譽」,亦杳不得,是何陽剛中正而至此極也?斯亦顛倒之甚也已。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枯楊生稊」,尚可望復生,若枯楊而生華,則將即於萎矣,何可久也?老夫得少女,尚可望覆育,若老婦得士夫,猶可以成孕乎?亦可醜也。

上六,過涉滅頂,兇,無咎。

此爻與初爻相對,初六即上六之所顛,則上六即初六之所顛矣。上六為兌澤,陽以顛而過其下,涉之象也。三五互乾為首,頂之象也。頂上有澤,涉而未出於澤外,「過涉滅頂」之象也。夫水而至於滅人之頂,水亦兇矣。然捨生取義,亦君子見危授命之事,涉者何咎哉?上六以柔正而得兇,此顛倒之事;諸陽以滅頂而無咎,亦顛倒之事也。

象曰:「過涉」之「兇」,不可咎也。

過涉既兇,而又曰無咎者,以大過之時,天運如此,人事亦如此,不可咎之也。周易辨畫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