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辨畫卷二十四
欽定四庫全書
潁川連斗山撰萃䷬ 坤下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萃,在季切。假,庚白切。
此卦下「坤」上「兌」,三陰群聚於下,九五一陽得位於上,有土有民, 「坤」為上,又為民。 嘉美畢會,所以名「萃」。「萃」則未有不亨者也。顧天下既「萃」,為上者將何以「萃」之?夫人之所望於上者,誠也;而上之所以致其誠者,祭也。九五居尊,有王之象;重艮為門,有廟之象。王者果自致其精誠,以昭格於祖考,天下亦各致其精誠,以服事其先王,是「王假有廟」,即王之所以為「萃」也。然上有以「萃」乎下,下豈可無以「萃」乎上?卦中六二、九五之正應也。九五陽剛中正,為德位兼隆之大人;六二柔順中正,自當以本體之離明往見之。 下卦本離,離為目,有見之象。 庶乎君臣會合而亨,上下各貞而利焉。然所謂「萃」者,不徒已與君之相「萃」已也。三陰為牛,有大牲之象,必合上下眾陰,以共萃於五,如祭之用大牲,然後得以人事君之道而吉。而為眾陰者,亦宜各致其來享來王之誠,群焉皆往於五,然後得所「萃」之正而利也。 「用大牲」是喻,言下卦之陰為大牲。所謂「用」者,即六二之「引」也。利往,指初、三二爻言,觀二爻皆言「往」可知。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說音悅。
萃,聚也,言陰聚於下也。人情不順則不聚,不說則不聚。二卦之德,既順而又說,所以聚也。人情必兩相合而後聚,九五剛中而下交,六二柔中而上應,亦所以聚也。「王假有廟」,是王者自致其孝享之誠也。「利見大人亨」,言二五相聚以正也。唯相聚以正,所以得明良嘉會而亨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者,二既應五,又率二陰以萃於五,皆天命之當然。而為二陰者,各因其當萃而往萃之,皆所以順天之命也。 坤為順,五為天,巽為命。 觀卦爻之所聚,凡天高地下,萬物散殊, 五為天,二為地,坤又為萬物, 其為施為受,此感彼應之情,無往而不見其聚也。聚詎不重哉!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上,時掌切。
地本平也,而澤上之,上則澤注於地,而水聚焉。然不修其堤防,能保澤之不潰而常聚乎?君子觀象,知人之聚者必有爭,爭則患生於不測,而物之「萃」者亦易散,於是修其戎器,聚之武庫,以備夫內而寇賊奸宄之忽生,外而蠻夷猾夏之乍起。若是者,所以保其「萃」而使之不散,亦猶澤之固其堤防,而使之不潰也。 兌金有戎器之象;坎險有不虞之象。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 句; 為笑;勿恤, 句, 往無咎。 號,戶報切。握,烏學切。
此卦與比卦相似,比以坎五居尊為「有孚」,此以坎五居尊,亦為「有孚」。但比止一陽,而五陰應之,此有二陽,而四陰應之,是有九四以分其應也。故比曰「有孚盈缶」,而此曰「有孚不終」。不終者,言五本有孚,可以見信於天下,以九四間之,而其見信於天下者不終也。 坎為孚,謂五。四變坎,故「不終」。 夫人之所以相聚者,以信耳。今初既信五,又信四,是二三其信,亦二三其萃矣。非四亂其所萃而何? 上乃語辭,下乃汝也。一則專,二則亂,四、五兩陽,故曰「亂」。 此無他,在上之號令,五握之,四亦握之,不出於一故也。初若知四之相萃之非正,而柔與剛相易,則巽號所出,俾五得以一手握之。 三五互巽為命,有號之象。卦互長艮為手,有握之象。 將四之附五居坎,而以亂萃為憂者,今且降下為「震」,而轉憂為笑矣,可「勿恤」矣。 震為笑言,故曰「笑」。「坎」為加憂,故曰「恤」。四下居初,變「坎」成「震」,故曰「為笑勿恤」。 如是,則五之「孚」可以「終」,四之「恤」可以「解」,而初之「萃」亦可以不亂,而皆由於初四之一往。然則初亦惟往易乎四耳,何咎哉? 向以「有孚」謂初,初無孚象,不必言矣。又以「號」為號啕之「號」,意欲與「笑」字相對也。抑思「號」從口出,初安得有號象?又安得有笑象乎?至以一握為一團為笑,謂二三笑初六,直無理解矣。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初六本「萃」於五,有四以與之應,而初之「萃」始亂。初之亂,非初自亂,四亂之也。志屬四,四互長「坎」,有志之象。 五之「萃」,下以「孚」;四之「萃」,下以「志」,公私之分耳。此正見初當易四,以明「利有攸往」之意。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礿。 礿,羊略切。
六二柔順中正,上應九五之剛健中正,當「萃」之時,其為「利見大人」也,不待言矣。然不徒一人見之,遂可盡「萃」之責也。下卦初三二陰,皆宜「萃」於五者也。以上有九四之間,故初則「亂」,三則「嗟」,皆當「萃」而不得以「萃」耳。夫當「萃」而不得「萃」,固五之不吉,亦二之咎也。為六二計,當整躬率物,以互艮之手,互巽之繩,引之以萃於五。 「引」字,王氏弼以為待君之引已,蘇氏濬以為引君以當道,一得大臣持身之體,一合五爻「匪孚」之義,各有所見。但比以一人比天下,萃以天下萃一人,則引仍當以二引初、三為是, 則五得眾人之歸心而吉,二亦無朋比不忠之咎矣。夫五萃主也,天下之所託命也。於下之二陰,必待二之引之者,何哉?蓋上惟精一乃心,至誠孚於天下,斯天下自各致其精一,以默與契合。如夏祭之礿,以聲交神,用之而乃利 「引吉,無咎」,乃總明「利見大人,用大牲吉」之義。「孚乃用礿」,又申明所以必用大牲之故,當於「乃」字言外會之。 今五為萃主,而四從而分其萃,以致五「有孚」而「不終」,是上之孚於下,與下之孚乎上,猶有未至也。此二之於初、三,所以必相引如祭之用大牲,而不能遽如祭之用礿也歟? 「孚」指五,與五爻「匪孚」相反。「用礿」指二,與卦辭「用大牲」相反。初、四易位,五坎為孚,卦互長,離為夏,故「孚乃用礿」。今四尚未易,故五為「匪孚」,未可用礿也。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下卦三位本具離體,今變為坤,是初、三兩爻皆變,獨六二一爻,以柔居柔,守中不變。唯其不變,所以與五相應,而又能引其變者,亦「萃」於五也。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
卦唯二陽皆陰,所欲「萃」者,但「萃」五正也,「萃」四不正也。二與五相應,為得其正矣。初與四相應,雖不得正,猶可因應以求其正也,皆得所「萃」者也。獨六三與上六不相應,欲求「萃」於五,而為四所隔,欲求「萃」於四,而四又非當「萃」之主,故處二陰之上而「萃如」,復當兌口向下而「嗟如」。蓋「萃」四萃五,皆無所利也。然時在當「萃」,安盡得正應而「萃」之?唯視乎在己之自擇耳。若能知五為「萃」之主,而往易於四以從之,則亦無妄「萃」之咎矣。然四應在初,往亦何益?陰小處此,亦殊可吝也。是惟變柔為剛,乃為利耳。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往五何以無咎?以三五互之成巽,三為下,則五為上,上為申命之主, 即「若號一握」意, 所以「往無咎」也。九四,大吉,無咎。
易例陽乃稱「大」。九四雖陽爻,而以陽居陰,猶未為大,必如九五之陽居陽位,乃可以言「大」。蓋九五陽剛居尊,以當天下之「萃」,本自「吉」也。九四以剛處柔,而逼近於下,初應之,三比之,凡五之所「萃」者,几几乎盡「萃」於四矣。無其位而得其「萃」,能無咎乎?為九四計,惟有下居於初,以卑自處,俾天下之求「萃」者皆「萃」於五,而已不敢幹,則一人撫萬邦,四海仰一人,大者吉而已,乃無越分之咎也。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當,得浪切。
此借爻位之不當,以明處萃之不當也。觀五曰「萃有位」,則四之萃無位可知。無位而當天下之萃,非使大者獲吉已,安能無咎哉?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此爻與比卦相似,「比」是我去比人,「萃」是人來萃我。然人之所以萃我,必因我有其德,又有其位,然後可以當天下之「萃」而無咎。九五以陽剛居尊位,有其位矣。有其位而當人之「萃」,夫何咎?然「萃」之所以為「萃」者,必四海之廣,兆民之眾,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我之萃天下,乃暢然而無憾。今九五雖尊居於上,而九四又逼處於下,三陰之眾,其「萃」於五者,止六二一爻,而初、三二陰反萃於九四,是其於上下臣民之際,猶有近疑遠間之嫌,而心之孚者匪孚也。 此「孚」字,諸說俱謂人之不孚,非也。易中言「孚」,自中孚卦而外,皆以坎之中畫言,或以剛居中畫言。此卦九五原有坎象,故言「孚」。以九四逼處於下,塞其坎之下畫,故言「匪孚」。初之「有孚不終」者,即此「匪孚」。二之「孚乃用礿」者,亦因其「匪孚」也。唯其「匪孚」,故象傳曰「未光」,言其為九四所掩,不能如比五之「其孚乃光」。所以下文接言「元永貞,悔亡」,欲其以比五自勉也。 夫以萃主而不能精白乃心,以光顯於天下,後必有悔。惟反躬自治,益修其元善之德,而永久弗替,貞固不移,則臣之悍者可使化,民之貳者可使服。天下之大,自近悅遠來而鹹萃於我,匪孚之悔,不期亡而皆亡矣。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天下之大寶曰位,位者,所以聚人者也。九五當天下之「萃」,已有其位矣,而象曰「志未光」者,非不足於其位也,謂九五居尊,而下有九四以間之,掩其坎志之光明也。屯之五曰「施未光」,因下有初九。此曰「志未光」,因下有九四。若比之九五,則直曰「顯比」,光不足言矣。
上六,齎諮涕洟,無咎。 齎,將池切。洟,音夷。
此爻下與三應,故謂三。言以終一卦之義。當萃之時,三陰皆求萃於陽,初萃四,二萃五,雖萃有當否,而皆有所萃。獨六三處二陽之下,而一無所萃,若晏然自處,則為咎大矣。唯變柔為剛,以憂懼為心,時形諸嗟嘆;以災危為慮,常至於悲泣。如以變艮之手,齎持兌之諮,與坎之涕洟然。 齎,持也。三變艮為手,齎之象。諮,嘆聲。上兌為口,諮之象。涕自鼻出,三變艮為鼻。洟自目出,三變四下成離為目。三在坎中為水,涕洟之象。 則敬慎之至,必無過差,雖不得萃,亦可以無咎矣。況積誠之下,終無有不萃者乎!
象曰:「齎諮涕洟」,未安上也。二應五,初易四,皆得正位。獨六三一爻,上無正應,又以柔居剛而不能變,惟有「齎諮涕洟」以從其正耳。所以然者,以居初二之上而不安故也。升䷭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此卦下巽為股,互震為足,上坤為階,以巽股震足動於坤階之上,故名「升」。夫升者,自下而上,士君子有為之會也。卦中九二剛而居中,有元善之德,當此升時,其可以升而得亨,不待言矣。然非二自能為升也,下之能升,每恃乎在上之能舉。今觀六五柔中居尊,與二相應,為能用順應之道,下見於大人。 下卦本離,離為日,故曰「見」。 與之共天位而治天職,則獨居而恤其治之不進者。今明良會合,可以勿恤其猷之不升矣。 六居五位,原屬坎體,為加憂。今下降居二,為艮止,故曰「勿恤」。 雖然,下交者,人君之盛禮;上應者,人臣之大義。為九二者,又必向南而進,以應六五之求。 文圖自巽至坤,必歷乎離,離為南,互震為徵, 乃不負生平之學而吉也。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卦名「升」者,此卦下巽上坤,柔反在乎上,剛反在於下,非所宜也。卦中由巽而坤,自夏而秋,陰氣正長之時,柔知剛之當升,因以時升乎剛,故曰「升」也。夫柔何以能升乎剛哉?此卦二有巽入之德,而五以坤德順之;二有剛中之才,而五以虛中應之。有順又有應,大者得以亨,此一升也。「用見大人勿恤」者,六五以柔居尊位,萬幾之待理,不能不恤也。下有九二之大人,用而見之,以加諸上位,明良相會,可以成「既濟」之功而「有慶」。 六爻得位, 此又一升也。「南征吉」者,九二抱剛中之德,得君以行道,其素志也。今自巽而坤,由「南征」以遇好賢之主,其志得以行,此亦一升也。 坎中為志,互震為行, 而非有在上之柔不至此,故曰「柔以時升」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上卦坤為地,下卦巽為木,互震亦為木。木性上達,有地中生木之象,故為「升」。君子觀象,知木之升以土養之,人之德以順成之。於是以坤順之德,主敬以直其內,守義以方其外。由知能之小,積之以至於無不知能而高大。猶木生地中,自萌櫱之小,積之以至於幹霄蔽日而高大焉。此君子之體升也。 順德「坤」之象,「高大」,「巽」之象。 初六,允升,大吉。
此爻「允」字,有以為初信二者,有以為二信初者,又有以為三陰信初者,傳中合志亦然。不知此卦以二五兩爻為主,除兩爻各言本意外,初爻乃言二之得升於五,四爻乃言五之用升於二,三上兩爻又另為一義,各具本爻中,細觀之自得。初六陰柔不正,巽體不果,上又無應,何可言升?其能升者,二與三也。而二尤以剛中而得柔中之應,故於初言二之所以升。然二之升,非二之自升,由二之德有以信於五,五故從而升之也。 「允」,信也。五本坎體,有信之象。 夫懷德抱道之士,有求君見知之一日而不得者矣。茲何幸尊德樂道之君,知之真而信之切如此哉?大者之吉可知矣。 「允」即孚,「大」謂陽,指九二,即「元亨」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上謂五,「坎」為志,二得坎之中畫,故亦云「志」。言二之「允升大吉」,由在上之五,與之合志。志合故相信而得升也。 諸說皆以志屬初,不知易中於初言「志」者,皆指他爻。
九二,孚乃利用礿,無咎。
此辭雖與萃二相同,而義則大異。萃二之「孚」,孚在五者也。六二以柔中應之,未易得其孚也,故必「引吉無咎」,待其孚,乃可「用礿」。升二之「孚」,孚在己者也。誠至而物自應,故不尚文飾,必「用礿」,始「無咎」,即「南征吉」也。
九二以剛居柔,其位不正,而上有六五之應,如人臣之進結於君,唯患其不知。若果知而應之,尚何須用其文飾?唯有竭盡忠誠,如夏祭者之用礿,雖薄物亦可以交神也。 二之五成坎,故曰「孚」。礿,夏祭,屬離。二之五互離,巽之坤,經離皆屬南。「用礿」,正發明「南征」之義。 如此復何至於有咎?不然,若外假文飾,以博虛名,則不能免咎矣。 初爻已指出九二之升,由於在上之允,故此爻直言在下之孚,以見其當往,不復言升矣。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爻辭乃責重其當孚,以見「南征」之意,未及「吉」字也。故象傳以「有喜」補之。言九二之孚,非徒盡人臣之心而已,平日之志,欲得君以行其道者,今果得君,而道可行矣,「有喜」也。喜故「吉」也。 二四互兌,有喜之象。 九三,升虛邑。「虛邑」,向解為無人之境。竊思四為「用亨」,人亨之也。五曰「升階」,人升之也。豈是無人之境?豈得為「虛」?所謂「虛」者,其上六冥漠之太虛乎?蓋三與上為正應,五為天位,上又在天之上,非太虛而何?所謂「邑」者,乃本「坤」取象,猶雲「太虛之地」云爾,非無人之都邑也。且天下安得有無人之都邑哉?九三以剛居剛,有能升之資,上應上六,又有可升之地,則積其功力,以達於沖虛之境;充其志氣,以通於太虛之鄉,其德日以崇,其達日以上,不有如人之升其「虛邑」乎?大象傳所謂「順德積小以高大」者,其象正如此。 二三兩爻皆能升,二得中應五,乃一卦之主,故合初四兩爻,俱以事功言,以發明卦辭之義。三得正而應上,未可以附於二五,故另以學業言,以發明「升」字之義,即大象傳「以順德,積小以高大」之旨也。
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此與上六,皆以聖學言「升」之義,與諸爻不同。凡人於進修之事,其剛柔之不正者,則處之不能無所疑。九三以剛居剛,在此者既一無所偏;上六以柔居柔,在彼者又一無所偏。無所偏則無所疑,所以自下而升,如履道之坦坦也。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 亨,如字。
六四柔順得正,當升之時,知五之虛中以待升者,二也,於是內守忠貞,外絕私應,以安處於臣位而不敢升,此真得純臣之道,以事其上者。六五即用其誠意,以達於九二,猶祭者用其誠意,以通於岐山。 岐山,西山也。二四互兌為西,二上之五,下卦成艮為山。四切近於五,而柔順得正,故用之以亨於岐山。「用」字與九三「用礿」「用」字對, 雖神明亦可格焉。此即卦所謂「用見大人」者,蓋用此順應之道,以通於九二也。如是則有得人圖治之吉,而無簡賢慢士之咎矣。
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
六四以柔居柔,又在「坤」下,順之極也。爻言「王用亨於岐山」,蓋用其順道,以事岐山之神也。夫順可以事神,況人有不可事者乎?五之「用見大人」,用以此耳。六五,貞吉,升階。此爻正發明「元亨」之義。四爻已言五之順應於二,此爻則直言二之得升於五也。六五以柔居剛,
九二以剛居柔,皆中而不正。位既不正,何由君臣相與,以共成治功?必五與二各得其正,然後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而吉也。夫五與二何由而正哉?五,在上之君也,二,在下之臣也。使上下各自為守,而不相交,將君有盛位,誰與佐其下風?臣有幼學,何由登諸上治?唯五不惜屈已下賢,俾二得登庸以行其道,如歷階然,拾級而升。 坤上三疊象「階」,震足能動象升, 則君臣相得,水火既濟,二五各得其貞而吉矣。先儒以「升階」為「踐阼」,正是此意。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大」,謂九二,「得志」,謂二上居五。彖傳之「志行」,象傳之「合志」,皆此一「志」字。「貞吉升階」,是二升於五而得正,如舜之玄德升聞,乃命以位,時其平成之志大得也。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此爻與九三相應,另即下學上達以發升義。冥乃冥漠之冥,即九三之所謂「虛」也。上六居天位之上,為冥漠之界,九三以剛正而升於此,故其象為冥升。夫冥而曰升,莫知其冥於何際;升而曰冥,更莫知其升於何窮。中庸所謂「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者,其謂斯乎?夫下學可以人為,上達非由力致。學至於此,其升已極,但以九居三,其位雖正,其功易息,唯朝乾夕惕時,葆其「不息之貞」,如天行之健,乃為利也。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冥升而又利於「不息之貞」者,以冥升在上,已入窮極之地。天下之理,盛極必衰,益極必損,升極亦必消,消則陽復降陰,富者轉為不富矣。唯利於「不息之貞」,庶可以長守其富耳。 陽為富,陰為不富。 周易辨畫卷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