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辨畫卷二
欽定四庫全書
潁川連斗山撰坤䷁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 句。 利 句。 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喪,息浪切。
此卦首二句亦指六爻言。君子以下五句,蓋即圓圖以申首句之義,則為佔者言也。剝卦五陰一陽,至上九曰「碩果不食」。復卦一陽五陰,於初九曰「不遠復」。剝為九月之卦,復為十一月之卦。坤卦在剝復之交,乃十月之卦也。為卦六爻純陰,雖無一陽可見,而乾元之運於剝之終、復之始者,初無一息之停。故六陰之中,亦有「元亨」之理。但坤宜配乾,而乾健為馬,坤順為牛。 見說卦傳。 馬行疾而牛行緩,非乾配也。惟變為「牝馬之貞」,則既順而又健,乃可以配乾,此則為其所利耳。蓋初、三、五皆不正,初爻變成震,三爻變互坎,五爻變亦為坎,皆馬也。 亦見說卦傳。 以陰變陽而言,雖馬也,而為牝。以陽得位而言,雖貞也,而為牝。馬之貞矣,故「元亨」,而又利於如是之貞也。占卦之君子,如有所往,若率先而行,則迷其路;退後而居,則得所主。蓋造化之理,陰本從陽,猶臣之從君,妻之從夫也,故「利」也。試以圓圖徵之,坤統三女居西南,乾統三男居東北。若依西南而行,則西所遇者兌,南所遇者離與巽,不過仍得其朋類,而初、三、五爻未得其正也。 卦中凡言朋,皆謂陰月屬陰,二月相併,陰之象也。 若依東北而行,則東所遇者震,北所遇者艮與坎,雖喪失其朋類,而初、三、五爻之不正者,可以皆歸於正也。佔者視其所值之爻,而安處於正焉,則吉矣。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強。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此「元」即「乾元」之「元」,以在乾故稱「大」,在「坤」故止稱「至」也。蓋太極之動靜,互為其根。乾元雖為萬物之資始,而動交於坤,不能不待坤而生。故過揲之策,物雖有萬, 萬物見乾卦。 皆資之而生焉。然要非「坤」之能自為生也,因「乾元」之氣有以施之,而「坤」乃順而承之耳。蓋乾道至大,無有疆界,非極厚不足以合之。今坤卦六畫皆陰,厚之極矣。故策之萬有不齊之物,坤皆能以持載。如上下二經,以反對計之,各成十八卦。上經反對五十二陽爻、五十六陰爻;下經反對五十六陽爻、五十二陰爻,各各相等,其德直合乾而無二致。惟其相合,是以陽至宏也,交於陰而陰能含容之;陽至大也,交於陰而陰能光顯之。八卦成而六十四卦備。凡雷、風、水、火、山、澤,以及尊卑貴賤之品物,皆自此而通達焉。此所以曰「元亨」也。其言「利牝馬之貞」者,蓋乾馬流行乎八卦之中,初無有疆域。坤牛止位於巽、離、兌之內,而不能及於坎、艮、震之方,柔順者終不能得正。若變為牝馬,則雖未離乎陰之類,而為震、為艮、為坎,所行於地者,亦無有疆域焉。 屯卦二、四上皆曰「乘馬班如」,蓋以初、三五為馬也,正承此卦言。 如是,則爻之不正者,皆可以得正,豈非柔順所利之貞乎?是以筮卦之君子,法天之「行健」,則象乎「六龍」;準天之「利貞」,則同乎「牝馬」。其有攸行也,若進而先乎陽,則迷而失其往來之道。退而後乎陽,則順而得其出入之常也。試觀文王八卦圓圖方位,乾、坎、艮、震、巽、離、坤、兌,以次輪流,秩然不紊。坤若先乾而行,兌雖順而將盡,離、巽逆而不通,豈不失其往來之道?若退而居後,讓先於乾,則乾、坎、艮、震、巽、離、坤、兌,自然流行,豈不得其出入之常乎?且不但失道得常而已,而得正與不得正系焉。蓋往西南陰方,不過與巽離兌三女同行。巽下為陰,初往居之,不正也。兌上為陰,三往居之,不正也。離中為陰,五往居之,亦不正也。若往東北陽方,雖若喪乎陰類之朋,然與三男同往,正東為震,震下為陽,初居之而得正矣。東北為艮,艮上為陽,三居之而得正矣。正北為坎,坎中為陽,五居之而得正矣。六爻皆得其正,豈不成既濟之功,而終有慶乎?彖所謂「利牝馬之貞」者以此。苟能不假勉強,而安處於正,則東北西南,地道本自無疆,而以陰從陽,四方皆歷,亦應地之無疆矣,吉何如之。 傳中言「無疆者三,德合無疆」,謂坤合乾之無疆也。「行地無疆」,謂坤之順而能健也。「應地無疆」,謂佔者舍西南而順東北,亦如地之無疆也。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載,茲愛切。
天主氣,故曰「行」。地有形,故曰「勢」。地不可言二,而勢則有高低,故即地勢之高低,以象重坤也。地之所以持載者,惟厚耳。今坤上又坤,厚之至矣。君子法之,以厚德載物。 坤為大輿,故象載。 仁以育之,義以正之,舉天下之民與物,無不在吾所容保之中焉,是君子亦一地矣。初六,履霜,堅冰至。
一陰初生,於下為姤,於時為午,未有霜也。然陰氣既生,則化而為露,凝而為霜,即在目前。 坤土之氣,蒸而為露,結而為霜。 故周公繫辭曰「履霜」,言履之者須知地之下有霜也。 此爻變震為足,有履之象。 有霜則堅冰接踵而至矣。夫履霜在坤體未成之前,堅冰在坤體既成之後,而初履之時,已知其即至。蓋陰盛必至於極,而消陽必至於盡也。若知其如此,而變而之正,則一陽來複而亨矣。「利貞」意在言外。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上一句經文,下三句俱是釋詞。言「履霜」而即曰「堅冰」者,其初不過陰氣之始凝也,漸而積之,則陰道必至於堅冰,不可不圖之於早也。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六二柔順中正,為坤卦之主,剝復之「元」寓焉。不變則其元不亨,變陽則其位不正。以正應六五,又以陰居陽,不得其位,故於此爻之動,發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之義。觀此爻象傳「動」字,與五爻象傳文字可知。蓋二動則變坎為水,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正地之順以承天之大者,故即地中之水,以明六二之德。水自發源於崑崙,導龍門,下積石,順流而東,一往莫御,何其直也!惟直,故流乎溼,就乎下,一定而不移,成其方焉。由其直方,故分而為河,注而為江,匯而為海,至於大焉。是皆因有「乾」之「元」以體之,故行於西南所習之地而利,行於東北所不習之地而亦利,蓋「無往不利」也,此所謂「元亨」也。 習,熟習也。西南陰方,二所熟習之地。東北陽方,二所不習之地。今變剛易五,則為「牝馬之貞」,故「利」也。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動」字正指「坎」水。蓋水,動物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水之流與行,直也。不盈不失,即方也。言六二以柔居柔,又何言直方?因六二之動,變柔為剛故耳。至所云「不習無不利」,則以二往易五,地道乃亨而光也。 「坤」為地道,以陰居下,故不光。若變陽居上,則光矣。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陰陽相間為「文」,文成為章。下卦陽,陰陽本章象也。以六居三,其章不見,有「含章」之象。夫三乃三公之位,以六居之,則其位不正,豈為上之道哉?故陰雖不可以先陽,而在此位,值此時,亦可以變柔為剛而貞矣。然變柔為剛,亦非敢先事而倡也。即或二五易位,出而從王之事,亦惟王始之而已,終之而已,敢以成功自居哉?然則雖曰「可貞」,仍是一「牝馬之貞」也。 二變剛居五,故曰「王」。三變剛在五後,故曰「從」。在坤卦之半,故曰「無成」。在下卦之上,故曰「有終」。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知,音智。 「含章可貞」者,以六三居位不正,章不可以終含,以時而發,發當其可也。 記曰:「當其可之謂時。」「時」字是釋「可」字義。發,動也,謂變柔為剛也,是釋「貞」字羲。 「或從王事」者,以六二變剛,上五為坎,其知光明正大,義所當從也。 坎為知,為光,又為大,是釋「王事」所以當從之故,非指六三也。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坤虛能容,囊之象也。守正不動,而居其上,「括囊」之象也。六四重陰不中,處近君之地,動輒得過。惟斂其才智而不露,如囊之結其口而不出,如此則可以「無咎」。然韜晦自高,名亦因之而起,則譽之所在,即咎之所在矣。惟隱密之至,並其譽而無之,乃為「括囊」,乃能「無咎」也。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慎」字釋「括囊」,「不害」釋「無咎」。言四之「括囊無咎」者,唯其能慎也。能慎則不至於有害,此其所以「無咎」也。六五,黃裳,元吉。
「黃」謂五,「裳」謂六。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取諸乾、坤。衣體圓象「乾」,裳體方象坤,故謂六為「裳」也。六五以陰居中,而位不當,猶裳之黃色,文彩爛然,但可以飾下,而不可以飾上,未足以垂拱而治也。惟下易於「直方」之元,仁足以長人,義足以利物,則得垂拱而治之吉矣。此爻易二為坎,所謂「利牝馬之貞」也。 二變剛為元,元進得位,故「吉」。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黃裳」而曰「元吉」者,
六五以柔居剛,於位不當,若下易於變剛之二,則相間成文,而在上之中,德位相稱,是以「吉」也。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剝卦一陽在上而未盡,復卦一陽在下而已生。此卦界在剝、復之間,正陽氣將生未生之時也。故自初六一陰生為五月,歷二、三、四、五以至上為十月。十月於支屬亥,於文圖為乾所居之位,在一卦之外,又為天地相接之鄉。 吳氏澄曰:地與天接處為野。上之位,天也。「坤」之盡,地也。上位之天,與坤畫之地相接,故象野。 「坤」以盛陰逼於其上,彼乾固龍也,有不與之戰乎? 說卦「戰乎乾」,即此「戰」字,言陰陽相薄也。 夫陽戰於陰,則有陽氣,亦有陰血,所謂陽施陰受也。然在此時,則氣尚無形,而血實有質,第見其血色玄黃之交雜而已。 玄,天色,屬氣。黃,地色,屬血。 此天地絪縕,男女搆精之象也。自有此一戰,而長男之胎已肇於此,不轉盻而即為復矣。
象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此「道」字,即「馴致其道」之道。自初至此,其道已極,物極必反,此龍所以戰,而一陽所以來複也。用六,利永貞。用九、用六,說見乾卦。此節亦總承坤卦而言。「利牝馬之貞」,彖辭既總明其旨,爻辭又分著其義。佔得此卦者,利貞不必言,惟利於永守其貞而已。蓋陰雖變陽,其質實陰,能變而未必能守,故以永戒之。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論陰陽之變化,其理無二,而論陰陽之體質,不能無分。蓋陽之氣壯,其化陰也較易;陰之氣弱,其變陽也較難。故用六「永貞」,欲其大於始,更欲其大於終也。 易例陽大陰小, 乾曰「無首」,陽極變陰也;坤以大終,陰極變陽也。此即一動一靜,互為其根之義。試觀一歲之中,子月正寒,而一陽已生,不見其來;午月正暑,而一陰已寓,不知其去。皆此一元之運為之,無二元也。故乾卦曰:「乾元用九」,而坤止曰「用六永貞」。文言傳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此章亦復釋彖辭之義,非泛言地道也。彖傳曰:「至哉坤元」,何也?凡陰爻皆為柔,惟坤卦六爻皆柔,為柔之至。凡陰爻皆主靜,惟坤卦六爻皆靜,為靜之至,故曰「至」也。至柔則似乎可屈,今觀其動而為陽,直出而上,更無遏抑,何其剛也。至靜則疑於易撓,今觀其貞固之德,隤然不動,更無遷改,又何其方也。然動而剛,豈敢與陽爭哉?後而得主,乃其常理。今當動而動,正得所主,而有其常,何嘗與陽爭也?靜而方,豈故與陽抗哉?含宏光大,乃其定分。今當靜而靜,正含乎物,以俟其化,何嘗與陽抗也?由是觀之,「坤」道其順於「乾」乎?「乾」之動也直,「坤」之動,其承「乾」而時行其闢乎?「乾」之靜也專,「坤」之靜,其承「乾」而時行其翕乎?「坤」之道如此,此「坤元」之所以為「至」也。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此及下五節,亦示佔者以擬議之法也。通論陽為善,陰為惡,此善謂乾爻,不善為坤爻也。畫卦者自下而上,由初畫以至六畫,猶善不善,積小以至於大也。言乾未變坤以前,自初至上,積之以至純乾,六爻各盡其善,如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也。自初爻一變為姤,積之以至純坤,六陰以漸消陽,如「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也。消陽至二為遁,下艮為子,上乾為父,子弒其父之象也。消陽至三為否,上下不交,天下無邦,臣弒其君之象也。 說本虞氏翻。 夫弒父弒君,豈一朝一夕之故哉?推其由來,蓋始於一陰,以漸而致耳。總由為君父者,不能早察其微也。使早察而預防之,何至於此?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臣子之惡,皆君父有以順之也。佔者玩此,可勿早為之計哉?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六二柔順中正,備坤道之全,以其體元為坎,故謂之「直方」。若言其德直非他,即其內之正也。如射之外體直,即知其內志正;方非他,即其外之義也。凡事之不可移,即知其理之不可易。夫內何以直?主敬可以直之。蓋敬存於內,則志一而無適,中虛而有主,如植土圭以測日晷,不期直而自直矣。外何以方?集義可以方之。蓋義制其外,則經事得其宜,變事得其權,如持矩尺以度物體,不期方而自方矣。有敬以養其心,有義以制其事,則敬義立而其德大矣。大則陰與為徒,陽亦與為應,而德不孤矣。易謂「直方大,不習無不利」,正言二有此美德,不但行於西南陰方所習之地,同類之陰信之不疑,即行於東北陽方不習之地,不同類之陽亦信之不疑也。所謂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者也。佔者玩此,可知所學之道矣。 向以「不孤」釋「大」字,今按「敬義立」乃釋「大」字。「德不孤」,乃起下「不習無不利」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美,善也,陽之德也。 凡言「美」,皆為陽。 六下伏陽,是有美也。然陰雖有美,在此時尚含而未露。推此含之之心,若變而為剛,以從王事,縱有成功,亦必曰「斯謨斯猷,惟我後之德」,而不以之自居也。所以然者,地之於天,妻之於夫,臣之於君,其道一也。觀地道之順承天施,「無成而代有終」,則可知臣道之仰承君命,亦「無成而代有終」矣。佔者玩此,不可以得居下之道乎? 此爻變謙為「勞謙」,為有終,故木。此以發爻義。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
六四重陰,當上下改革之際,故以變化言之。言坤與乾旁通,設使四之所處,在下卦通乾之地,則地天成泰,陽氣昌明,雖草木且為之蕃盛,況君子有不奮庸而升者乎?今四之所處,在上卦通乾之地,則為天地否,上下不交,天下無邦,彼賢人見幾明決,有不肥遁而隱者乎?易謂六四「括囊,無咎無譽」。蓋言時未可為,人當謹守而不出也。佔者玩此,亦宜知所謹矣。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此節總是發明「元吉」之義。此「君子」即六二之君子,言君子為一卦之主,得下卦之中,是有黃中之德者也。 黃,土色。以其居中,故曰「黃中」。 然中具「乾元」之善,不可徒有諸內而已。 內謂內卦。 必變而從陽,以通於腠理之表。 二變剛上,五為坎,坎為通。「表」謂外卦。 使正其位而居其體, 以剛處剛,故曰「正位」。以坎臨坎,故曰「居體」。 乃合乎「元吉」之道焉。蓋黃中通理,則陽剛中正之美在於其中矣。正位則可畏可象,而暢於四支矣。居體則有作有為,而發於事業矣。是豈若尋常之美哉?蓋其美已至極而無以加也。此爻辭所以必期於「元」,而不徒有「其裳之黃」而已。佔者玩此,不可以得居尊之道乎!
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為偽切。離,力智切。 陰陽盛衰,相為循環。上六何以曰「戰」?以陰疑於陽而謂其必復,陽疑於陰而謂其必剝,故戰也。坤至上六,似乎無陽,何以稱龍?蓋陰陽雖有盛衰,其根實相為倚伏。十月之時,正乾之所居,故稱龍以明之,以為陽未嘗無也, 謂十月為陽月以此。 既已有龍,而猶稱為血,何也?蓋龍雖未亡,尚胚胎於坤母之腹,陰類未離,故止稱為血焉。既曰「血」而又謂之玄黃者何?蓋玄黃者,天地之雜色也。陰陽離則異氣,合則同功,此時陰陽正合而同功,故云雜耳。究之七日之間,一陽來複,轉瞬即成為震,天自玄而地自黃, 震為元黃, 豈久雜哉?此可見陰陽消長,相為循環,陽中有陰,陰中有陽,二者固相禪於無窮也。佔者玩此,又可以得處窮之道矣。周易辨畫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