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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辨畫卷二十一

欽定四庫全書

潁川連斗山撰蹇,䷦ 艮下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蹇,紀免切。

蹇之為言跛也,謂跛於足而難進也。於何見之?此卦上坎為水,下艮為山,倒之則又為震足,以震足動於坎險之中,深可厲,淺可揭,何至於蹇?惟不為震之足,而為艮之背,背而向水,可以進乎?此所以為蹇也。所處既蹇,唯有隨面所向,由巽、離而漸趨於西南之坤,柔順安貞,可以脫險阻而得平易。若不唯其面而唯其背,後處於坎,而前止於東北之艮,則山重水複,必陷於險而不能出矣。 西南東北,按文王八卦圓圖推之可見。艮在下卦,背對上卦,正與圓圖相合。 故佔者利於西南,不利於東北也。然利西南,豈不濟蹇哉?卦中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是大人也。六二柔順中正,其正應也。若往見之,以與之共濟, 二、五互離為日,故曰「見」。 則以正位行正道, 二五皆貞, 自可獲濟險之吉,蹇亦何患哉?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難,如字。知,音智。當如字。 蹇,難也,言進之難也。何以謂之難?以坎險在前,故難也。文王圓圖,坎原在艮前,此卦又在艮前,故曰「險在前」。在前若冒險而輕進,則陷於險矣。今艮三五互離為見,見險而能背其身而自止,則不陷於險矣。非得坎之知,明於進退之機者,不能也。 坎為智,二四互坎,三正在坎中,智之象也。 卦中止有艮居東北,初無西南坤象,而卦乃曰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者,本卦坎與離,艮與兌,原自旁通,離兌之間,正是坤卦。所謂「往得中」者,乃是自艮而往,得離兌之中,坤方也。 「往得中」,來注以為與解相綜,但解二原是中位,何必雲得?即謂先天卦位坤在北,後天卦位坎亦在北,得坤中畫,是為得中。然何以解「往」字?況卦中利之雲者,指艮不指坎,於上卦並無涉也。 「其道窮」者,倒艮為震,為大塗道也。今艮前有水,是其所行之道為窮也。此所以「利西南,不利東北」也。「利見大人」者,大人謂五,六二與為正應,二往而見之,相與共濟夫險,則可出險而有功也。 二五相易,坎化為坤,變坎險而為坤順,正合西南之旨,故曰「有功」,五「多功」故也。 「貞吉」者,二五皆以中正當君臣之位,上下一德,同心以濟,不獨正朝廷以正百官,並可正百官以正一邦也。 「邦」,「坤」之象, 所以「吉」也。夫「蹇」,人之所恆有,而苟當其時,即有其用,其用且至於有功,正邦所以為大也。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上有水」,向謂水流山止,水為山阻,故「蹇」。不知卦義,乃言水險不能進,非言山阻不能行也。竊以下「艮」為山,上「坎」為水,水在山上,是「懷山襄陵」之水,非澗溪沼沚之水,「蹇」之至者也。君子觀「蹇」之象,知水山之勢,天下之「蹇」也。天下之「蹇」,責在吾身;吾身之責,繫於吾德。於是法「艮」之背,以反諸身;因法「坎」之智,以修其德,務使天下之「蹇」,自我而平焉。此君子不以一身之蹇為「蹇」,而以天下之「蹇」為「蹇」也。「洚水警餘」,即「反身」之謂;「明德遠矣」,則「修德」之謂也。初六,往蹇,來譽。

此卦初、上兩爻,亦統論一卦之義。而初爻則指五之應二,上爻則指二之應五,故三、四言往來,而二、五不言往來,以往來已見於初、上也。系傳雲:「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又云:「初辭擬之,卒成之終。」是初、上兩爻,原與中四爻不一例。諸家不思此旨,此「往來」二字,所以百說不明也。初居一卦之始,上居一卦之終,三、四兩爻,皆不當濟蹇之位,惟二五以中正之德,居君臣之位,宜往來以濟蹇。故於此緊承六二而言,謂上有坎險,下有艮山,蹇之地也。君子處此,自宜引身而退,不履其險。但六二與九五為正應,九五君也,天下之蹇系之者也。六二臣也,天下之蹇屬之者也。二五若不求濟,誰其濟之?故自二之應五觀之,跋履山川,往雖有蹇,然自五之應二觀之,帶河礪山,來則有譽焉。 傳雲:「二多譽,故曰有譽。」 此一卦之大旨也。

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往蹇來譽」,人未有不思冒乎蹇以幸夫譽者。不知明良相遇,又有其時,當其始,則不可以不待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此爻正發明「利見大人」之義,即初爻之「往蹇」,上爻之「利見」也。「王」謂五,「臣」謂二,二五相應,故為「王臣」。「蹇蹇」者,二四互成一坎,其躬之蹇也。上卦自為一坎,九五之蹇也。然二雖在險中,方交於蹇而尚小,不若五之已陷於險中,其蹇為獨大也。使二於此見險輒止,非不可以全身遠害,而六二顧奮然一往,不恤其身者, 「艮其背,不獲其身」,二在艮中,故有「匪躬」之象。 蓋二有柔順中正之德,與九五陽剛中正之應為正應,誼無可辭,責有獨專,故毅然直前,相從於險阻之中。是蓋以王之大蹇為蹇,匪以其躬之小蹇之故也。然王蹇濟而已,躬之蹇有不濟者哉? 二往見五,則五來應二,上卦成坤,正在西南之地,故見之為利。不言吉者,以二五俱在蹇中,未可言「吉」。故彖中「貞吉」之義,統補於上六中焉。

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王臣蹇蹇」,其心何敢言功?但求無尤而已。然以中正之臣,應中正之主,而又加以「蹇蹇」之心,不但一時無尤,即至於終, 終謂上六, 亦無尤也,但當速往可耳。九三,往蹇來反。

九三不在君臣之位,無濟蹇之責,又在下卦之上,所謂見險而能止者也。然非徒止焉而已,三陽得正,體艮能明,深知夫往則犯難,有取蹇之理,而翻然來複,有反身向震之象焉。 「來反」二字,向來只訓為止於其所。夫止於其所,仍在東北之地,何得雲智?所謂智者,以其於難處中,有善處之方也。若如舊說,不但「來」字與「反」字無別,其與「來譽」、「來連」諸字,亦不一例也。 夫艮止震動,原有相反之理;艮覆震仰,又有相反之形。艮反為震,二三四互之成坤,變險峻而為平夷,所謂「利西南」者,三得之矣,尚有蹇之足慮哉?

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九三何以「往蹇來反」也?蓋三反之前,二五已經易位,得此一反,下卦又變坤成兌,「內喜之」,故反之也。六四,往蹇,來連。

此爻連字,或以為連三,或以為連五,又或以為連下諸爻,是六爻皆連矣。竊思易卦諸例,凡二爻相屬者,或取承乘,或取比應,從無取連者。蓋三物相接者為連,如乾三連是也。六四已入坎險之地,若再進,則陷於險,是「往蹇」也。但四與三皆不當君臣之位,無濟蹇之責,身蹇何益?故與其往而得蹇,不若退連二陰,以順承於五。蓋三已反初,連下二陰,即成坤象,亦是西南之地,化險阻而為平夷也。

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當,如字。

陽實陰虛,爻反言實者,謂九五也。言六四來連二陰,以順於五者,以五當大君之位,有陽剛中正之實也。五有中正之實,三陰皆從而受正矣。傳曰:「當位貞吉,以正邦也。」正此之謂。九五,大蹇朋來。此爻乃彖中之大人,為二所利見者,所謂「當位貞吉,以正邦」者也。以方在「蹇」中,故止取二五相應之象,而其義則於初上發之,即初之「來譽」,上之「來碩」也。九五王位,而在險中,下又一險,不獨在下者蹇於進,即在上者亦蹇於行,是大者蹇也。身既處於「蹇」中,不可不求濟其蹇,而欲濟其蹇,不可不求於能濟之人。九五以陽剛中正之君,下應六二柔順中正之臣,當此蹇難之際,不敢以勢分自處,並不欲以名號自尊。其殷然而來也,若曰爾非吾臣,乃吾之友也。吾非爾君,乃爾之朋也。略君臣之分,而隆下交之文,此五所以譽滿天下,二所以「蹇蹇匪躬」,而坎險化為「坤」,順蹇者不蹇也。 應義已見二爻注中。向以「朋來」指六二,又指九三,又指眾爻,總與「來」字說不去。

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中,如字。

君尊在上,臣卑在下,此大義也。今君以朋自處,而來於下,似乎失中而過其節。不知當「大蹇」之時,名分未定,非謙抑如此,不足以得匪躬者之心。故「大蹇朋來」,正其以中為節也。 此「節」字,有以二能盡匪躬之節者,有以五能節制諸爻者,皆是從來五取義,非「來」字之旨。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

胡氏於初之「無可來」,釋以不往即為「來」。於此之「無可往」,釋以不來即為「往」。夫既雲「往來」矣,而又云不往即為「來」,不來即為往,是何說也?此爻居蹇之中,蹇極而濟,乃統論濟蹇之成功,而責重於二之應五也。蓋上六蹇難已過,身處平康,純乎西南之樂矣。而自其初而溯之,當二之應五也,歷涉大川,雖不免跋涉之蹇,迨五之應二也,明良相際,身致太平,則共成碩大之吉焉。 此「吉」字,即卦辭之「貞吉」。乃卦辭系「貞吉」於「利見」之下,此「吉」字繫於「利見」之上者,彼乃總論二五,此則側重六二也。 然要而論之,五君也,二臣也。君雖略分言情,以朋相與,而臣則以卑承尊,當以禮自盡。彖曰「利見大人」,此又為二者之所宜自勉也。 向說「往蹇來碩」,理猶可通。若「利見大人」,則直是無可位置矣。

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爻曰「往蹇來碩」者,以五應於二,志在求賢以自輔也。「利見大人」者,以二應於五,誼當從貴以自靖也。 坎為志,陽為貴,皆謂九五。「內」謂內卦,「從」謂從陽,皆指六二。 解䷧ 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複吉,有攸往,夙吉。 解,音蟹。

此卦義,傳言解後之理,最為精詳,但於卦象未明。後儒潘氏士藻、來氏知德皆謂此卦與蹇卦相反,蹇五來二,是為「來複」;蹇三往四,是為「有攸往」。似與卦象相合。證諸爻義,又絕不相類。竊以解卦與蹇卦相覆亦相繼,蹇陽止於坎險之下,解陽動於坎險之上,惟止故蹇,惟動故解,解者,即以解蹇也。夫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者,以險在前也。今反乎艮而為震,坎已在後,離乎東北之境矣,似可不言東北之不利,並可不言「西南」之利矣,而仍曰「利西南」,何也?蓋事必求其至善,「西南」,至善之地也。今雖離東北而望「西南」,猶然在險陷之上。以險陷之上而有動,豈可以久?故必抵於「西南」,然後「勞者得以休」,而蹇者乃真解也。 此卦「西南」二字,固承蹇卦而來,然蹇以二五往來成坤,此亦以二五往來成坤,故亦有「西南」之象。 然而西南亦有未可徑往者,蓋為蹇之主者三,為解之主者四也。四前往則為坎,是方出一險,又得一險矣。再前往則為艮,是方出一山,又得一山矣,仍然是東北之地也。由此觀之,四殆無所往也。雖然,四無所往,二則有所往也。蓋解之二原為蹇之五,昔嘗以來複而獲吉。今蹇難既解,若終處於二而不往,則天位曠矣。尚其亟早以往,履正位而行正道,以享西南之吉可耳。 舊解以「無所往」連「其來複」句讀,與「有攸往」二句相對,「利西南」句只作間文,是以將卦辭與彖傳俱行解錯。不知「利西南無所往」是一連,「其來複有攸往」是一連,一謂九四,一謂九二也。觀彖傳釋「其來複」句,不連「無所往」可知。

象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複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 拆,敕宅切, 卦名。「解」者,此卦坎下震上,坎險震動,是為由險以動,動出險外而免於險,故曰「解」。蓋坎為冬,震為春,由坎而震,是自冬而春,寒冰凍塞之氣,遇東風和煦之氣而解,此所以為「解」也。「利西南」者,西南坤方,坤為眾,往則可以得眾人之助,故利也。然而得眾之道,惟二可以當之,以二即「蹇」之五也。四雖動主,五上皆非其位,往則仍歸於東北矣。是以彖辭曰「利西南,無所往」。言西南雖有得眾之利,而四無所可往也。 「無所往」三字補出方明。 「來複吉」者,二原自「蹇」之五而來複,是以「蹇」五曰「大蹇朋來」。當其來複,屈尊位以救一時之蹇,亦可雲「吉」,而究之乃僅得下卦之中,非正位也。 乃得中如此,方明 「有攸往,夙吉」者,上卦之五,乃二之正位也。昔為蹇而求輔,故下交宜「謙」。今既解而求治,則上行宜急。二蓋「有攸往」,非若「無所往」者比也。但陽陷陰中,西南未到,是宜剛以決之,勇以赴之,早正尊位,乃可有解難之功也。然豈獨人事有解,雖天地亦有解者矣。原夫卦之相錯,坎上震下,天地之氣未通,止可謂之「屯」,而不可謂之「解」。及夫天地之氣既通,震上出而驚蟄,坎下降而雨水,雷雨之動滿盈, 屯之彖傳,原就此卦說。 凡百果草木之屬,向之鬱塞於地中者,今皆浮其甲而開坼,欣欣然有向榮之意,是天地亦此「解」也。 震反艮為碩果,又為木,為蕃鮮百果草木之象。解與屯相錯而相反,雲雷屯象草之穿地而未伸。今錯屯為雷水解,故百果草木皆「甲拆」。 雖然,亦顧其時何如耳。時之未至,雖天地不能為之強於先;時苟既至,雖天地亦不能為之遲於後。此九四之「無所往」,宜待時而後動;九二之「有攸往」,又宜趨時以赴功。解之時豈小也哉? 末句不曰義與用,以義則不待言,用則須有待,惟有其時耳。夫子系傳「時」字,正從此看出。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雷雨之義,已見前注。此卦互為豐,有折獄致刑之道,故即赦過宥罪,以言君子之體。解卦有兩坎,為叢棘,為幽囚,罪與過之地也。二五易位,上為說,下為順,赦與宥之象也。君子體仁心,布春令,以解萬民之難,如天地奮為雷,降為雨,以解萬物之屯也。初六,無咎。初六以柔居剛,其位不正,宜有咎也。當「解」之初,患難方平,人心渙散,卦中九四乃卦主也。初六獨能上與相應,是知從違之道者也。知從違之道,則必與之相易而得正,夫何咎?

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初六居柔不正,何以謂其「無咎」?以九四剛也,初六柔也,以柔應剛,義當如此,故無咎也。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此爻正彖傳所謂「其來複吉,乃得中」者也。二在地上為田。田者,敉獵之名。坎為馬,為弓。離為兵,為矢。乘馬持弓矢于田上,敉獵之象也。狐,艮之象。 三狐之象,諸家或以為坎,或以為六三,或以為三陰,或以為歷三位,皆似不確。 其在蹇卦,五下居艮之中,是一狐也。在本卦,二變為艮之中,是二狐也。上應六五,又在「倒艮」之中,是三狐也。「黃」,中位。「矢」,剛象也。言九二自「蹇」五而來,所經凡三「艮」之位,而於「艮」中,又皆以剛居之,如「田有三狐」,而其獲之者,皆以黃矢貫之也。此「其來複吉」之象也。然「來複」凡以解蹇耳,為一時計,亦可為吉。但以剛居柔,中而不正,何以超然於險阻之外?是必仍進於五,以中履正,然後可以有解難之吉也。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以九居二,非正也,而爻以為「貞吉」者,以此卦之二,乃自「蹇」五而來,以中處中,因中可以求正也。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解」者,陽解陰也。

六三以陰居陽,不中不正。在「蹇」本以四位而承五,如小人之負戴。今覆為「解」,四反三而五反二,是象之負乎其下者。今且乘乎其上,如君子之乘軒矣。 「艮」為背,故象「負」。「坎」為輪,故象「乘」。 夫乘者,豈負者所能得?而竟得之者,不過如寇之掩而取之耳。 三在「坎」位,「坎」為盜,寇之象也。 然亦思名器為誰之名器,而顧令其取之哉?是寇之至,非寇之自至,由在上者有以致之。猶三之居上,非三之自上,由二之居下,有以致之也。然則斯人也,雖使之正,亦屬可羞。為上者而致之若此,亦詎不可愧哉?故「貞吝」也。 六變九為「恆」,三正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者,故「貞吝」。 是惟「解」而去之,斯可耳。

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四句一氣串下,歸重下二句,言「負」而且乘,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固可醜也。然小人之盜此器,自我假之,則寇戎之至,即自我致之,又誰歸咎也。 「我」指二,凡卦中稱「我」,皆以主爻而言。向來以為六三,非卦例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蹇」見險而能止,能止者三也,故三當為「蹇」之主。解動而出乎險,能動者四也,故四當為「解」之主。但四以柔居剛,其位不正,又前無所往,唯有藏器待時,以下應於初六,而又恐其躁動也,故因佔設戒曰:四與初,剛柔相應也。四在上,為震之足,初在下即為足之拇。 鹹初亦取拇象, 則汝足之動,必自汝拇始矣。汝惟取汝之拇而解之,使其有所藉而上行,則在同體視之,不啻為拇,而在相應視之,又不啻若朋。朋至而上,卦成「坎」,上斯有孚矣。 二已居五,故初至四成「坎」。「坎」為孚也, 可以其無所往而妄動哉?雜卦傳曰:「解,緩也。」故二、四兩爻當解之任,皆有緩意。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當,得浪切。

九四為「解」之主,宜有以解天下之難。今止曰「解而拇」者,以四與初皆未當位故也。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

此爻諸說,不外六五能虛中以任二、四之賢。但卦之所重者,二陽也。彖之所謂「有攸往,夙吉」者,以二之五也。若以六五任二言,背卦旨矣。「解」之所以成卦者,固在九四,而二實自「大蹇」之五來而得中者,所謂在上之君子也。則此六五之位即其位也。故二雖因蹇難而下,以互「巽」之繩與斯民相維繫。 五下「蹇」二為「巽」,「巽」為「繩」,維之象也。 然時在當濟,可以毅然而來者,則時在當「解」,亦可以邁然而往,是於相維之中有「解」也。夫仁人者,民之所不忍失也。我維之而「解」之,民則愈「解」之而愈維之矣。其「吉」也,不有孚於在下之小人乎? 二、五易位,六陰為「小」,居二為「人」。初、四易位,初陰為「小」,居四為「人」,皆「小人」之象。初、二易位,上卦成「坎」,「坎」為「孚」,故曰「有孚於小人」。「吉」字連下讀,「有孚」正是吉處。彖傳所謂「往得眾」,「往有功」,即此爻也。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此「解」字,乃解而去之之意。言君子去二往五而有「解」,則化「坎」為「坤」,險難平而群情順,小人皆退而聽命也。 謂五與初。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射,食亦切。隼,荀尹切。 上六居一卦之中,故總言一卦之義。蓋自四、五易位,而後四爻皆正,所謂「解」也。故二爻獨有「解」字。四爻之外,惟六三居位不正,所謂小人而在高位之上,猶鷹隼而踞高墉之上也。 離為鳥,三居離中,故象「隼」。離為墉,三居下之上,故象「高墉」。 是可不言「解」而言「射」矣。上六以柔為柔,正位在上,公也。下應六三,知其不正之不可不除也,於是用坎之弓、離之矢射之於高墉之上,一發而獲之。夫獲之則柔變為剛,不獨三利之,上利之,即諸爻亦無不利之焉,蓋自是而六爻皆正矣。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公用射隼」,非好武也。四、五易位,諸陰皆順,而三獨居上不應,是悖也。 四、五易位,三在艮中,艮為背,背與悖通, 上之射之,正以解其悖,豈好武哉?周易辨畫卷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