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辨畫卷十一
欽定四庫全書
潁川連斗山撰臨䷒ 兌下坤上
臨:元亨利貞,至於八月有兇。
「臨」字諸說紛紛,大約不離乎程、朱二解。程子謂:居上臨下,自屬臨字正旨。但此卦四柔在上,二剛在下,未有以柔臨剛之理。朱子謂:「二陽浸長,凌逼於陰。」夫陽長陰消,天道之常,何凌逼之可言?竊按,此「臨」字當作「來臨」之臨解,與「來複」之「復」相似。考周禮注,以尊降卑曰臨,故君之御曰「臨御」,幸曰「臨幸」,即吊亦曰「臨哭」,皆以尊降卑之義。此卦二陽四陰,陽本尊而在上,今反降而處下。又諸陽卦皆本乾來,乾剝盡成坤之後,雖有一陽來複,其勢尚微,止可謂之復。今一陽又至,其勢漸盛,自陽視之,不過猶初之復,而自陰視之,則不啻尊者之降臨也,故卦名「臨」。二陽既臨,四陰順應,自是以往,元德亨通,馴至純陽不難,故元者當亨。 二互震下一陽,故曰「元」。 但九二中而不正,又在下不足以御眾陰,必進而居五,則陽剛中正,乃足以有臨耳,故又利於貞。獨是陰陽消長,循環有定,方亨固可喜,既亨尤可慮。倘自幸其將盛,一反覆間,至於八月,而陰又逼陽,兇斯至矣。可常恃哉。 或謂二陽方臨,尚未至中,文王何故即以有兇為戒?若謂未盛思衰,彼泰之三陽並進,文王更當加以惕厲之詞,何為欣幸之至,而又曰「吉亨」?不知此卦二陽既至,閒泰即在目前,以二居兌體,易動喜悅之念,即伏陰長陽消之機。蓋世道之盛衰,全視乎君心之敬肆,故以此警之。觀二象曰「未順命」,可知矣。 此卦覆觀,一倒轉即為四陰消陽之勢。月者,陰象。八者,自泰而觀,歷位有八也。故曰「八月有兇」。 按:八月有數說,一謂自復至遁為八月,周正建子之月也。一謂自泰至觀為八月,夏正建寅之月也。二說朱子皆取之。但文王演易之時,商之正朔未改,文王不應說周正,更不應說夏正也。惟以自臨至否為八月,乃商正建醜之月,於理為順,然亦未見得迅速不久意。更有以本卦為兌,兌為八月,於義亦通。但兌為八月,是夏時,文王之時,兌在九月,若用周正,兌又在十月,皆非八月也。總之,卦氣月候之配,皆無關於緊要,惟就反卦卦位陰陽合之,或不至大失耳。
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於「八月有兇」,消不久也。 長,知兩切。說,音悅。
「剛浸而長」一句,是釋卦名。浸字取澤在地下,浸潤上行之意。言卦之所以名「臨」者,因一陽初來,其勢尚小,祇可名「復」。今一陽又來,其勢漸長,故名曰「臨」。以卦德觀之,下兌上坤,是我說而人順之也。以卦體觀之,是二剛中而五柔中應之也。 說與中為與,順與應為求,已合六爻之意。玩此三句,不但無以柔臨剛之意,並無上下交臨之意, 既有此德,又有此體,所以大者能亨,而又利於正也,此天道也。蓋悅而中是元,順而應之則亨。惟其是說是剛中,所以利於正。天道不過一元氣之亨通,出於正而已。今臨能如此,所以合於天道也。然天道有循環,消息如反掌。臨卦一倒置,即為四陰在下之觀卦,不過八月之間,消陰者又轉而消陽,此所以雲「至於八月有兇」也。
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思,息吏切。 此卦以剛臨於下取義,須要以兌澤為主,故大象不曰「地下有澤」,亦不曰「澤在地中」,而曰「澤上有地」,見澤之能浸潤於地上也, 即剛浸而長意。 無處非地,而此處忽然有澤,是澤之來於地下也,故象「臨」。君子觀臨之象,澤浸潤於地中而無有窮,是澤能受土而有容,因以堅土而能保。凡地所至之處,皆澤所至之處,無有疆界也。君子法之,其教民之思,淪肌浹髓,亦如兌澤之灌注於無窮,舉四海九州之民,皆容畜於所思之中。因取智愚賢否之倫,皆保聚於所教之內。凡民所到之處,皆教思所到之處,亦無有疆界焉。此君子體「臨」之道也。初九,鹹臨,貞吉。
初九陽剛得正,其位甚善,但在復為重,在此則二為卦主,而初義為輕。故此卦初、二兩爻,宜與同人一例。同人之初謂六二,則此卦之初,亦當指九二。故初九雖為「臨」之始,一陽來複之義,已見於「復」卦中。今二陽又至,則不為「復」而為「臨」,且不獨為一陽之「臨」,而為二陽「鹹臨」。但以九臨二位,雖中而不正,以不正之位,何以統萬邦、撫萬民?是必進位於五,然後有建中表正之吉也。 卦之所以為「臨」者,二也;爻之所以為「鹹」者,亦二也。初不應曰「鹹臨」;初既不為「鹹臨」,則初亦不應曰「貞吉」。故初爻之辭,斷宜屬九二。不然,以初九為「鹹臨」,又以九二為「鹹臨」,象既復而無味,初九本貞,而又曰「貞吉」,佔亦直而少情矣。
象曰:「鹹臨貞吉」,志行正也。
「鹹臨」之初,而曰「貞吉」者,蓋二當甫臨之始,志已在於行正。 二居中,故曰「志」。互震足,故曰「行」。居五則得正,故曰「行正」。 故必進位於五而貞,然後可以圖大而吉也。 自五謂二言,則曰「行中」。自二往五言,則曰「行正」。觀此,則初爻之「鹹臨」為指二,斷然矣。
九二,鹹臨,吉,無不利。
此爻為一卦之主,初之所謂「鹹臨」者,即此爻也,故仍曰「鹹臨」。以九來臨於二,而得其中,上有四陰,順而應之,自是以往,陽氣上達,更無間隔,視復初之「元亨」,其勢益盛。故以二陽同臨而言固吉;以上往得順而言,更「無不利」也。初爻乃卦辭之「利貞」,此爻乃卦辭之「元亨」,合二爻以明「元亨利貞」也。象曰:「鹹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
「未順命」句,朱子以為未詳。以上說「吉無不利」,下說「未順命」,語意相左耳。竊嘗合通卦思之,「元亨利貞」,意,已見於初二兩爻,而八月有兇意,諸爻絕不一見。「未順命」句,正是反言以申有兇之旨。蓋有兇之戒,原因九二陽剛浸長,恐其於得意之時,忘乎防危之道,故先事以警之。爻中正宜明言其理,而爻辭第謂「吉無不利」,一似「八月之兇」,可以無慮者。不知二惟深知大亨以正,順乎天之道,而未嘗以陽長陰消,順乎天之命 巽為命。今「巽」倒在上,故曰「未順命」, 所以「吉無不利」,不至有八月之「兇」也。若使專順乎天之命,能必其無有八月之兇乎?此「命」字,對彖傳中「道」字言。命屬氣,是陰陽消息之運。道屬理,是持盈保泰之心。未順命,則必順乎道,可知仍是「元亨利貞」也。
六三,甘臨,無攸利,既憂之,無咎。
以上四爻,「臨」字皆謂九二。蓋臨卦之所以名「臨」者,九二也。猶謙卦之所以名「謙」者,九三也。且「臨」字屬二,則各爻上一字皆合彖傳中「順應」二字矣。
六三以柔居剛,不中不正,當臨之時,知其勢將以逼已也,不能以陽剛附之,而乃以口舌悅之,若欲以坤土之甘嘗臨者。 兌為口舌,坤土作甘。 夫九二志在行正,豈邪媚之所能動乎?何利焉?若知其不可動,既而有憂之,不為口之悅,而為心之惕,則三陽上進,泰運以開,亦可以「無咎」也。 三變成「乾」,正當惕厲之位,故有憂象。「憂」則「無咎」,即泰三「艱貞無咎」意。 象曰:「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當,如字,下同。
三之所以「甘臨」者,以二陽浸長,三以陰居其上位,不足以御之也。 「當」,猶御也。以下句「長」字葉,「之」應是平聲。 若知其不可御,而反悅為憂,則變柔為剛而成「泰」,雖有咎,亦可不至於長也。六四,至臨,無咎。
六四以柔居柔,處上之下,所謂「至於八月有兇」者,此則其所至者也。然以卦畫觀之,於位為已至,而以卦體觀之,則第是至於臨,猶未至於觀也。至於觀,則為消陽之陰,應有咎。至於臨,則仍是順陽之陰,何咎之有? 向以「至」為相臨之至,似涉牽強。
象曰:「至臨無咎」,位當也。
「至臨無咎」者,以六四之位,適當八月之數,故曰「至臨」。六四之位,正當順剛之時,故「無咎」也。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 句, 吉。 知,如字。
此卦之所以為「臨」者,九來臨於二也,又將臨而上也。若如居上臨下之說,與「臨」義既悖,與知「大君」亦無象可取。竊以「知」乃知識之「知」,連下為一句。蓋六五以柔居尊,知已之所處者,大君之位也,非大君之宜也。當乾盡成坤之後,欲求一德稱其位者,而杳不可得,不啻堯之於舜之諮於四嶽焉。今於一陽來複之餘,而又得一陽以來於下,其德則剛,其體則中,曰此臨焉者,真「大君之宜」也。於是虛中以應之,柔順以遜之,非深知乎庸命巽位之道者,而能如是乎? 坤五通理,故曰「知」。九二升五,故曰「大君」。居中得正,故曰「宜」, 吉可知已。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爻謂二為「大君之宜」,非以其位二也,以其剛中而震行,欲行其中以進於五之謂也。行其中以進於五,則真大君之宜矣。 自二之五言為「行正」。自五謂二言,為「行中」。 上六,敦臨,吉,無咎。
初爻謂二,上爻謂五,此易例也。此卦初之「鹹臨」指九二,則上之「敦臨」,應指六五。蓋二上處五,坤體變艮,艮有「敦」象,故艮曰「敦艮」,復亦曰「敦復」,皆言其厚也。六五以柔中應剛中,豈但知之已哉?蓋其誠意懇至,敦厚於臨,欲其宅中表正,伸其教思,以容保萬民也。在上而能下賢如此,吉又何咎矣?堯之髦期倦勤,而舉舜以治天下,蓋得「敦臨」之道者也。
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五之「敦臨」而云「吉」者,以五與二為正應,五之志乃在內之二,欲使之上進,故「吉」也。初謂二為「志行」,正欲二上升於五;上謂五為「志在內」,欲五下接乎二。兩「志」字遙遙相對,彖傳說順剛應義,全備於斯。 觀此可知初、上兩爻非臆斷也。 觀,䷓ 坤下巽上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 觀,如字。盥,古宛切。薦,箋練切。顒,魚恭切。
自姤卦一陰上長,而後二陰為「遁」,三陰為「否」,四陰為「觀」,五陰為「剝」。姤、遁、否、剝四卦,皆有危辭。此卦四陰盛長,消陽已過其半,而聖人名卦,反以下觀上取義者,以九五陽剛中正,上居天位,一以示五當盡為上之道,勿使群陰萌窺伺之心;一以示陰當安為下之分,勿於五陽設覬覦之想,總一扶陽抑陰之意而已。故彖與六爻中,雖辭若甚美,而細玩其語意,無在不為陽計,為陽危,亦無在不為陰儆,為陰勸。與剝卦六五爻辭「貫魚以宮人寵」,同一意也。此卦雖四陰盛長,消陽已至於五,而以卦體觀之,二陽在上,四陰在下,全體似大艮,為重門,為復闕,而下以本體之離目寓乎其內,有仰觀之象,故名曰「觀」。 向來觀俱讀為去聲。項氏安世曰:卦內並是平聲,惟中正以觀天下一字,是去聲耳。 夫人進而觀我,而在我實無可觀,則觀者慢矣。為五陽計,當示人以可觀,使其可敬而不可褻,庶群陰雖長,亦不敢進而相逼也。此其道當內盡其誠,外盡其禮,正衣冠而尊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如人之將祭,盥地降神,牲幣未薦時。 艮為門闕,重艮為層門復闕,宗廟之象。艮為手,坎為酒,巽為茅,坤為地,盥地降神之象。艮為手,坤為牛,以手取牛,薦之象。艮為止,又不薦之象。 其誠意肅恭而「有孚」,而在下之陰,皆仰首承順而「顒若」。 五坎體,「有孚」之象。「顒若」,仰首而望之貌。四陰,觀上之象也。 夫然後可以當天下之觀而無愧也。二句皆佔中之象,乃戒辭也。 下之觀上,莫大於敬。上之致敬,莫重於祭。盥與灌通,將祭而酌鬯降神也。馬融、王肅古注皆然。薦者,已祭而獻食時也。將祭則祇有誠意,已祭則著於儀文。聖人恐人視為儀文之粗跡,故特揭祭而不薦時,以著其誠積於中之象。觀下文直接「有孚」二字,可知非盥則誠意方專,薦則誠意已散之說也。
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以觀」之「觀」,官喚切。 首三句俱是釋卦名,言卦名「觀」者,非尋常之觀也。卦中二陽為大,為下四陰所觀,而位又在乎其上。卦德內順乎天理,外巽乎人情。卦體九五陽剛居尊,既無過不及,而中亦無偏無倚,而正以此為觀於天下,位德兼隆,足以為下所瞻仰,故名曰「觀」。辭曰: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者,蓋萬類之相感以誠,在上者必如「盥而不薦」之「有孚」,而後觀上者有革面革心之「顒若」也。 此句乃戒辭,非效驗也。下又本「有孚」二字以推廣其義。蓋「有孚」者,誠也。誠之至則萬物無不動,而其道神矣。故下文接言神道。 然九五之「有孚」,不獨下觀而化也。試觀於天,維天之命,於穆不已。道何神也?要之不過一誠。其自春而夏者,誠之通也。其自秋而冬者,誠之復也。唯其誠而四時順序不忒矣。再觀於聖人,退藏於密,神明其德。道何神也?要之亦不過一誠。或巡嶽而修望秩之典,或入廟而深奏假之思,其神道以設教,無非一誠之感通也。夫誠意可以通於神,而況斯世之民,有不服焉者乎?天與聖人皆不外一誠,此彖於四陰盛長之時,為五計者,必欲其有孚也 巽。風行於天上,天之神道之象。巽命申於廟堂,聖人神道設教之象。
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省,悉井切。
風之吹於地上,無處不周,猶人之遊於地上,無所不覽,觀之象也。先王體之,巡省方國,觀察民俗,因其貞淫奢儉,以設為政教,亦如風之行於地上焉,此先王之觀也。 坤為土,象方;又為眾,象民。巽為命令,象設教。
初六,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四陰皆觀五者也。初六所處最下,去五最遠,以最下而觀最遠,雖本體有離目之明,而身當長艮少男之位,如童稚然,其何能觀?此在陰柔之小人,限於顓蒙,不識不知,尚可以無咎。若為陽剛之君子,而亦以顓蒙自處,同於不識不知,則吝矣。佔者寧可勉為君子,以消其吝,切勿安為小人,而樂於無咎也。 陰為小人,陽為君子。
象曰:「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初六而曰「童觀」者,以陰柔而處下,乃小人之道也。然初為君子之位,豈可以小人自處哉?
六二,𬮭觀,利女貞。 𬮭,苦規切。
六二柔順中正,上應九五,能觀五者,宜莫如二矣。而觀乃四陰消陽之卦,故爻中多儆戒之辭,於應義無取焉。𬮭者,掩門竊視也。三五互艮為門,坤又為闔戶。二以中女之離目處其間,猶女子不能出外,在門內闔戶而竊視,非正觀之道也。二雖與五為正應,而所處適當其地,故有𬮭之之象。為二者,惟利於守女子之貞,勿鑽穴隙以相窺可也,為戒深矣。 初居剛,象男童;二居柔,象女子。
象曰:「𬮭觀」「女貞」,亦可醜也。
此卦爻爻皆儆戒之辭,以六二之柔順中正,上應九五之剛陽中正,在他卦當何如稱美,而此爻乃鄙之賤之如此,總因消陽之義為大,而相應之義為輕也。言「𬮭」觀原非正道,即雲得女子之正,亦可醜也。況女子內言不出於閫,並非女子之正乎?女德之羞,士行之賤,莫此為甚,奈何不安為下之分,而為「𬮭觀」哉?六三,觀我生進退。
陰長陽消之卦有五,皆以近者為主。如「姤」則主初,「遁」則主二,「否」則主三,「觀」則主四,「剝」則主五。故觀之四曰「利用賓於王」,「剝」之五曰「以宮人寵,無不利」,皆勉之之辭。至於彖辭之專稱九五,猶剝上之盛稱上九,皆尊陽,非主陽也。此卦六四為一卦之主,故稱「我」。當陰長之時,故曰「生」。又體居巽下,故為「進退」,有「我生進退」之象。六三以本體離目隨其後,故不觀九五之臧否,而第觀我生之進退。夫四以柔正承九五,已既自守以正,而不浸迫於陽矣。今三觀四之進退為進退,有不變柔為剛,自守以正,而顧浸迫於陽哉?
象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隨人進退,而不敢遽進以消陽,於從陽之道未失也。 三五互艮,為逕路,道也。知止不進,故云「未失道」。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當陰長陽消之時,六四以盛勢迫近九五,幸九五陽剛中正,足為眾陰所觀,而六四又柔順得正,凡國家之禮樂文章,皆親見之,有「觀國之光」之象。 「坤」為國,互「艮」為光。五以陽德光華,臨「坤」邑之上,國之光也。 此彖所謂「顒若」也。既得見天子之光,可任其陰長之勢,而萌跋扈之心乎?利於使用群陰共作,賓於王家。 國家以賢為賓,四為主,則三陰為賓。用,四用之也。四為消陽之主,故特戒之。「王」,謂五 以盡臣子之職分可也。此戒之之辭,與「剝」之六五同意。此之「用賓於王」,即彼之「以宮人寵」也。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
爻謂「觀國之光」者,卦中互「艮」為「闕」,為庭。「坤」為大輿,為帛。合眾陰之大輿與帛,俱陳於闕庭之中,是朝廷之尊尚嘉賓也。此「何如之光」也者,而四皆觀之,此四所由當崇尚嘉賓,用之於王也。
九五:觀我生,君子無咎。
卦中惟三、五兩爻最近於四,故皆曰「觀我生」。而九五正當陰盛陽消之時,處斯地者,惟默觀於六四之生,果其恭順存心,能統率群陰,以輔弼於巳,不失君子之道,則觀我者,皆事我者也,何咎之有?不然,陰將進而為剝矣,其能免於消陽之咎哉?
象曰:「觀我生」,觀民也。
陽為君,陰為民,陰陽之分也,故四亦為民。夫子恐人誤視觀我生為五之自觀,故釋之曰:爻謂觀我生者,乃觀於六四之民也。六四正當陰生之時,故觀四之順逆,以佔巳之兇咎也。上九:觀其生,君子無咎。
四,陰之消者,消五也,非消上也。然則四陰之觀者,亦觀五也,非觀上也。故上九止指五爻,以終一卦之義言五既為四陰所觀,為五計之,陰長之勢,雖不可遏,陽德之修尚可自勉。惟觀下四陰之生,以恐懼修省,使巳之存心制事,一皆合於大中至正君子之道,則有孚而下觀皆化,庶不至有陽消之咎。不然,群陰皆得以乘我之隙,咎安能免也? 此「其」字總指四陰,此君子乃指九五。三與五皆切比於四,故謂四之卦主皆曰「我」。上九與初爻相對,乃統論一卦之義,故總謂下四陰曰「其」。五爻之君子謂四之用賓,此爻之君子謂五之有孚。觀象傳一曰「觀民」,一曰「志未平」可知。
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
四陰盛長,勃不可遏,觀其生勢,五之志未可以平安而無恐也。 五剛中,故曰「志」。上變坎為平,未變故曰「未平」。 周易辨畫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