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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風姤

卦辭:女壯,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鹹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正義曰:“姤,遇也。”此卦一柔而遇五剛,故名為“姤”。施之於人,則是一女而遇五男,為壯至甚,故戒之曰“此女壯甚,勿用取此女”也。

《彖》曰: ​

姤,遇也。柔遇剛也。 ​

王弼:施之於人,即女遇男也。一女而遇五男,為壯至甚,故不可取也。

正義曰:此就爻釋卦名,以初六一柔而上遇五剛,所以名“遇”,而用釋卦辭“女壯,勿用取女”之義也。

“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鹹章也。 ​

王弼:正乃功成也。

“勿用取女”至“品物鹹章也”。○正義曰:“勿用取女,不可與長”者,女之為體,婉娩貞順,方可期之偕老。淫壯若此,不可與之長久,故“勿用取女”。“天地相遇,品物鹹章”者,已下廣明遇義。卦得遇名,本由一柔與五剛相遇,故遇辭非美,就卦而取,遂言遇不可用,是“勿用取女”也。故孔子更就天地嘆美“遇”之為義不可廢也。天地若各亢所處,不相交遇,則萬品庶物,無由彰顯,必須二氣相遇,乃得化生,故曰:“天地相遇,品物鹹章”。

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化乃大行也。 ​

正義曰:莊氏雲:“一女而遇五男,既不可取,天地匹配,則能成品物。”由是言之,若剛遇中正之柔,男得幽貞之女,則天下人倫之化,乃得大行也。

《姤》之時義大矣哉! ​

王弼:凡言義者,不盡於所見,中有意謂者也。

“姤之時義大矣哉”!正義曰:上既博美,此又結嘆,欲就卦而取義。但是一女而遇五男,不足稱美,博論“天地相遇”,乃致“品物鹹章”,然後“姤之時義大矣哉”!。○注“凡言義者”至“有意謂者也”。○正義曰:《注》總為稱義發例,故曰“凡言”也。就卦以驗名義,只是女遇於男,博尋遇之深旨,乃至道該天地,故云“不盡於所見,中有意謂”者也。

《象》曰:天下有風,姤。後以施命誥四方。 ​

正義曰:風行天下,則無物不遇,故為遇象。“後以施命誥四方”者,風行草偃,天之威令,故人君法此,以施教命,誥於四方也。

初六:繫於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兇。羸豕孚蹢躅。 ​

王弼:金者,堅剛之物。尼者,制動之主,謂九四也。初六處遇之始,以一柔而承五剛,體夫躁質,得遇而通,散而無主,自縱者也。柔之為物,不可以不牽。臣妾之道,不可以不貞,故必繫於正應,乃得“貞吉”也。若不牽於一,而有攸往行,則唯兇是見矣。羸豕,謂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強而牝弱,故謂之“羸豕”也。孚,猶務躁也。夫陰質而躁恣者,羸豕特甚焉,言以不貞之陰,失其所牽,其為淫醜,若羸豕之孚務蹢躅也。

“初六繫於金柅”至“羸豕孚蹢躅”。○正義曰:繫於金柅,貞吉”者,金者,堅剛之物。柅者,制動之主,謂九四也。初六陰質,若系於正,應以從於四,則貞而吉矣,故曰“繫於金柅,貞吉”也。“有攸往,見兇”者,若不牽於一,而有所行往,則惟兇是見矣,故曰“有攸往,見兇”。“羸豕孚蹢躅”者,初六處遇之初,以一柔而承五剛,是不繫金柅,有所往者也。不繫而往,則如羸豕之務躁而蹢躅然也,故曰:“羸豕孚蹢躅”。羸豕謂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強而牝弱也,故謂牝豕為羸豕。陰質而淫躁,牝豕特甚焉,故取以為喻。○注“柅者,制動之主”。○正義曰:“柅者,制動之主”。柅之為物,眾說不同。王肅之徒皆為織績之器,婦人所用。惟馬雲:“柅者,在車之下,所以止輪令不動者也。”王注云:“柅,制動之主。”蓋與馬同。

《象》曰:“繫於金柅”,柔道牽也。 ​

正義曰:“柔道牽”者,陰柔之道,必須有所牽繫也。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 ​

王弼:初陰而窮下,故稱“魚”。不正之陰,處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樂來應已之廚,非為犯奪,故“無咎”也。擅人之物,以為已惠,義所不為,故“不利賓”也。

正義曰:“庖有魚、無咎”者,初六以陰而處下,故稱魚也。以不正之陰,處遇之始,不能逆於所近,故舍九四之正應,樂充九二之庖廚,故曰“九二、庖有魚”。初自樂來,為已之廚,非為犯奪,故得“無咎”也。“不利賓者”,夫擅人之物,以為己惠,義所不為,故“不利賓”也。

《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

正義曰:“義不及賓”者,言有他人之物,於義不可及賓也。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

王弼:處下體之極,而二據於初,不為已乘,居不獲安,行為其應,不能牽據,以固所處,故曰“臀無膚,其行次且”也。然履得其位,非為妄處,不遇其時,故使危厲。災非已招,是以“無大咎”也。

正義曰:陽之所據者,陰也。九三處下體之上,為內卦之主,以乘於二,無陰可據,居不獲安,上又無應,不能牽據以固所處,同於夬卦九四之失據,故曰“臀無膚,其行次且”也。然復得其位,非為妄處,特以不遇其時,故致此危厲,災非已招,故無大咎,故曰“厲無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

正義曰:“行未牽”者,未能牽據,故“其行次且”,是“行未牽也”。

九四:包無魚,起兇。 ​

王弼:二有其魚,故失之也。無民而動,失應而作,是以“兇”也。

正義曰:“庖無魚”者,二擅其應,故曰“庖無魚”也。庖之無魚,則是無民之義也。“起兇”者,起,動也。“無民而動,失應而作,是以兇也。”

《象》曰:“無魚”之兇,遠民也。 ​

正義曰:“遠民”者,陰為陽之民,為二所據,故曰“遠民”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

王弼:杞之為物,生於肥地者也。包瓜為物,繫而不食者也。九五履得尊位,而不遇其應,得地而不食,含章而未發,不遇其應,命未流行。然處得其所,體剛居中,志不捨命,不可傾隕,故曰“有隕自天”也。

“九五以杞包瓜”至“有隕自天”。○正義曰:“以杞匏瓜”者,杞之為物,生於肥地;匏瓜為物,繫而不食,九五處得尊位而不遇,其應是得地而不食,故曰“以杞匏瓜”也。“含章,有隕自天”者,不遇其應,命未流行,無物發起其美,故曰“含章”。然體剛居中,雖復當位,命未流行,而不能改其操,無能傾隕之者,故曰:“有隕自天”,蓋言惟天能隕之耳。○注“杞之為物,生於肥地者也”。○正義曰:“杞之為物,生於肥地者也”,先儒說杞,亦有不同。馬雲:“杞,大木也。”《左傳》雲:“杞梓皮革自楚注,則為杞梓之杞。”子夏《傳》曰:“作杞匏瓜。”薛虞《記》雲:“杞,杞柳也。杞性柔刃,宜屈橈,似匏瓜。”又為杞柳之杞。案:王氏雲“生於肥地”,蓋以杞為今之枸杞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 ​

正義曰:“中正”者,中正故有美,無應故“含章”,而不發。若非九五中正,則無美可含,故舉爻位而言“中正”也。“志不捨命”者,雖命未流行,而居尊當位,“志不捨命”,故曰“不可傾隕”也。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

王弼:進之於極,無所復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進而無遇,獨恨而已,不與物爭,其道不害,故無兇咎也。

正義曰:“姤其角”者,角者,最處體上,上九進之於極,無所復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吝無咎”者,角非所安,與無遇等,故獨恨而鄙吝也。然不與物爭,其道不害,故無兇咎,故曰“無咎”也。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

正義曰:“上窮吝”者,處於上窮,所以遇角而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