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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山謙

卦辭:亨,君子有終。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正義曰:“謙”者,屈躬下物,先人後己,以此待物,則所在皆通,故曰“亨”也。小人行謙則不能長久,唯“君子有終”也。然案謙卦之象,“謙”為諸行之善,是善之最極,而不言元與利貞及吉者,元是物首也,利、貞是幹正也。於人既為謙退,何可為之首也?以謙下人,何以幹正於物?故不雲元與利、貞也。謙必獲吉,其吉可知,故不言之。況《易經》之體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即此《謙卦》之繇及《乾》之九五“利見大人”,是吉理分明,故不雲“吉”也。諸卦言“吉”者,其義有嫌者,爻兼善惡也。若行事有善,則吉乃隨之。若行事有惡,則不得其吉。

諸稱“吉”者,嫌其不言,故稱“吉”也。若坤之六五,及泰之六五,並以陰居尊位,若不行此事,則無吉,若行此事,則得其吉,故並稱“元吉”。其餘皆言吉,事亦仿此。亦有大人為吉,於小人為兇,若《否》之九五雲:休否,大人吉”是也。或有於小人為吉,大人為兇,若屯之九五“小貞吉,大貞兇”,及《否》之六三“包承,小人吉”之類是也。亦有其吉灼然而稱“吉”者,若《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之類是也。但《易》之為體,不可以一為例。今各隨文解之,義具諸卦之下。今《謙卦》之繇,其吉可知也。既不雲“吉”,何故初六、六二及九三並雲“吉”者?《謙卦》是總諸六爻,其善既大,故不須雲“吉”也。六爻各明其義,其義有優劣,其德既不嫌其不吉,故須“吉”以明之也。

《彖》曰: ​

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

“彖曰”至“君子之終也”。○正義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者,釋“亨”義也。欲明天地上下交通,坤體在上,故言“地道卑而上行”也。其地道既上行,天地相對,則“天道下濟”也。且艮為陽卦,又為山。天之高明,今在下體,亦是天道下濟之義也。“下濟”者,謂降下濟生萬物也。而“光明”者,謂三光垂耀而顯明也。“地道卑而上行”者,地體卑柔而氣上行,交通於天以生萬物也。“天道虧盈而益謙”者,從此巳下,廣說謙德之美,以結君子能終之義也。“虧”謂減損,減損盈滿而增益謙退。若日中則昃,月盈則食,是虧減其盈。盈者虧減,則謙者受益也。“地道變盈而流謙”者,丘陵川穀之屬,高者漸下,下者益高,是改變“盈”者,流佈“謙”者也。“鬼神害盈而福謙”者,驕盈者被害,謙退者受福,是“害盈而福謙”也。“人道惡盈而好謙”者,盈溢驕慢,皆以惡之;謙退恭巽,悉皆好之。“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者,尊者有謙而更光明盛大,卑謙而不可逾越,是君子之所終也。言君子能終其謙之善事,又獲謙之終福,故云“君子之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

王弼:多者用謙以為裒,少者用謙以為益,隨物而與,施不失平也。

“《象》曰”至“稱物平施”。正義曰:“裒多”者,君子若能用此謙道,則裒益其多,言多者得謙,物更裒聚,彌益多也。故云“裒多”,即謙尊而光也,是尊者得謙而光大也。“益寡”者,謂寡者得謙而更進益,即卑而不可逾也。是卑者得謙而更增益,不可逾越也。“稱物平施”者,稱此物之多少,均平而施,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也,物之先寡者,而亦得其施也。故云:“稱物平施也。此謙卦之象以山為主是於山為謙於地為不謙,應言“山在地中”。今乃雲“地中有山”者,意取多之與少皆得其益,似“地中有山”,以包取其物以與於人,故變其文也。○注“多者用謙”至“不失平也”。正義曰:“多者用謙以為裒”者,《爾雅·釋詁》雲:“裒,聚也”。於先多者,其物雖多,未得積聚,以謙故益其物更多而積聚,故云“多者用謙以為裒”也。“少者用謙以為益”者,其物先少,今既用謙而更增益,故云“用謙以為益”也。“隨物而與”者,多少俱與,隨多隨少,而皆與也。“施不失平”者,多者亦得施恩,少者亦得施恩,是“施不失平”也。言君子於下若有謙者,官之先高,則增之榮秩,位之先卑,亦加以爵祿,隨其官之高下,考其謙之多少,皆因其多少而施與之也。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

王弼:處謙之下,謙之謙者也。能體“謙謙”,其唯君子。用涉大難,物無害也。

正義曰:“謙謙君子”者,能體謙謙,唯君子者能之。以此涉難,其吉宜也。“用涉大川”,假象言也。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

王弼:牧,養也。

正義曰:“卑以自牧”者,牧,養也,解“謙謙君子”之義,恆以謙卑自養其德也。

六二:鳴謙,貞吉。 ​

王弼:鳴者,聲名聞之謂也。得位居中,謙而正焉。

正義曰:“鳴謙”者,謂聲名也。處正得中,行謙廣遠,故曰“鳴謙”,正而得吉也。

《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

正義曰:“中心得”者,鳴聲中吉,以中和為心,而得其所,鳴謙得中吉也。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

王弼:處下體之極,履得其位,上下無陽以分其民,眾陰所宗,尊莫先焉。居謙之世,何可安尊?上承下接,勞謙匪解,是以吉也。

正義曰:“勞謙君子”者,處下體之極,履得其位,上下無陽以分其民,上承下接,勞倦於謙也。唯君子能終而得吉也。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

正義曰:“萬民服”者,釋所以勞謙之義。以上下群陰,象萬民皆來歸服,事須引接,故疲勞也。

六四:無不利,捴謙。 ​

王弼:處三之上,而用謙焉,則是自上下下之義也。承五而用謙順,則是上行之道也。盡乎奉上下下之道,故“無不利”。“指捴”皆謙,不違則也。

正義曰:“無不利”者,處三之上而用謙焉,則是自上下下之義。承五而用謙順,則是上行之道。盡乎奉上下下之道,故無所不利也。

《象》曰:“無不利,捴謙”,不違則也。 ​

正義曰:“指捴皆謙不違則”者,釋“無不利捴謙”之義。所以“指捴皆謙”者,以不違法則,動合於理,故無所不利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 ​

王弼:居於尊位,用謙與順,故能不富而用其鄰也。以謙順而侵伐,所伐皆驕逆也。

正義曰:“不富以其鄰”者,以,用也。凡人必將財物周贍鄰里,乃能用之。六五居於尊位,用謙與順,鄰自歸之,故不待豐富能用其鄰也。“利用侵伐無不利”者,居謙履順,必不濫罰無罪。若有驕逆不服,則須伐之,以謙得眾,故“利用侵伐,無不利”者也。

《象》曰:“利用侵伐”,徵不服也。 ​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徵邑國。 ​

王弼:最處於外,不與內政,故有名而巳,志功未得也。處外而履謙順,可以邑一國而巳。

正義曰:“鳴謙”者,上六最處於外,不與內政,不能於實事而謙,但有虛名聲聞之謙,故云“鳴謙”。志欲立功,未能遂事,其志未得。既在外而行謙順,唯利用行師征伐外旁國邑而巳,不能立功在內也。

《象》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徵邑國”也。夫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動之所起,興於利者也。故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末有居眾人之所惡而為動者所害,處不競之地而為爭者所奪,是以六爻雖有失位,無應乘剛,而皆無兇咎悔吝者,以謙為主也。“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信矣哉! ​

“《象》曰鳴謙”至“徵邑國也”。○正義曰:“志未得”者,釋“鳴謙”之義也。所以但有聲鳴之謙,不能實爭立功者,以其居在於外,其內立功之志,猶未得也。“可用行師徵邑國”者,釋“行師徵邑國”之意。《經》言“利用”,《象》改“利”為“可”者,言內志雖未得,猶可在外興行軍師徵邑國也。○注“動之所起興於利者也”。○正義曰:“動之所起興於利”者,凡人若不見利,則心無所動。今動之所以起者,見利乃動,故云“興於利”也。“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者,欲明為利乃有動,動而致訟,訟則起兵。故《序卦》“需”為飲食,飲食必有訟,故需卦之後次訟卦也。爭訟必興兵,故訟卦之後次師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