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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火賁

卦辭: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正義曰:“賁”飾也。以剛柔二象交相文飾也。“賁亨”者,以柔來文剛而得亨通,故曰“賁亨”也。“小利有攸往”者,以剛上文柔,不得中正,故不能大有所往,故云“小利有攸往”也。

《彖》曰: ​

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

王弼:剛柔不分,文何由生?故坤之上六來居二位,“柔來文剛”之義也。柔來文剛,居位得中,是以“亨”。乾之九二,分居上位,分剛上而文柔之義也。剛上文柔,不得中位,不若柔來文剛,故“小利有攸往”

“《彖》曰”至“有攸往”。○正義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者,此釋“賁亨”之義。不直言“賁”連雲“賁亨”者,由“賁”而致亨,事義相連也,若“大哉乾元”以“元”連“乾”者也。“柔來而文剛,故亨”,柔來文剛,以文相飾,是賁義也。相飾即有為亨,故云“賁亨”。“亨”之下不重,以“賁”字結之者,以“亨”之與“賁”相連而釋,所以“亨”下不得重結“賁”字。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者,釋“小利有攸往”義。乾體在下,今分乾之九二,上向文飾坤之上六,是“分剛上而文柔”也。棄此九二之中,往居無立之地,棄善從惡,往無大利,故“小利有攸往”也。○注“剛柔不分”至“小利有攸往”。○正義曰:坤之上六,何以來居二位不居於初三,乾之九二,何以分居上位不居於五者,乾性剛亢,故以巳九二居坤極;坤性柔順,不為物首,故以巳上六下居乾之二位也。且若柔不分居乾二,剛不分居坤極,則不得文明以止故也。又陽本在上,陰本在下,應分剛而下,分柔而上,何因分剛向上,分柔向下者,今謂此本泰卦故也。若天地交泰,則剛柔得交。若乾上坤下,則是天地否閉,剛柔不得交,故分剛而上,分柔而下也。

剛柔交錯,天文也。 ​

王弼:剛柔交錯而成文焉,天之文也。

正義曰:天之為體,二象剛柔,剛柔交錯成文,是天文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

王弼: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

正義曰:文明,離也;以止,艮也。用此文明之道,裁止於人,是人之文德之教,此賁卦之象。既有天文、人文,欲廣美天文、人文之義,聖人用之以治於物也。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

王弼:觀天之文,則時變可知也;觀人之文,則化成可為也。

正義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者,言聖人當觀視天文,剛柔交錯,相飾成文,以察四時變化。若四月純陽用事,陰在其中,靡草死也。十月純陰用事,陽在其中,齊麥生也。是觀剛柔而察時變也。“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者,言聖人觀察人文,則《詩》、《書》、《禮》、《樂》之謂,當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

王弼:處賁之時,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無敢折獄”。

正義曰:“山下有火賁”者,欲見火上照山,有光明文飾也。又取山含火之光明,象君子內含文明,以理庶政,故云“山有火賁”也。“以明庶政”者,用此文章明達以治理庶政也。“無敢折獄”者,勿得直用果敢,折斷訟獄。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

王弼:在賁之始,以剛處下,居於無位,棄於不義,安夫徒步以從其志者也。故飾其趾,舍車而徒,義弗乘之謂也。

正義曰:在《賁》之始,以剛處下,居於無位之地,乃棄於不義之車,而從有義之徒步,故云“舍車而徒”。以其志行高絜,不苟就輿乘,是以義不肯乘,故《象》雲“義弗乘”也。

《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

六二:賁其須。 ​

王弼:得其位而無應,三亦無應,俱無應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須”之為物,上附者也。循其所履以附於上,故曰“賁其須”也。

正義曰:“賁其須”者,須是上須於面,六二常上附於三,若似賁飾其須也。循其所履,以附於上,與上同為興起,故《象》雲“與上興”也。

《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

王弼:處下體之極,居得其位,與二相比,俱履其正,和合相潤,以成其文者也。既得其飾,又得其潤,故曰“賁如濡如”也。永保其貞,物莫之陵,故曰“永貞吉”也。

正義曰:“賁如濡如”者,賁如,華飾之貌。濡如,潤澤之理。居得其位,與二相比,和合文飾,而有潤澤,故曰:“賁如濡如”。其美如此,長保貞吉,物莫之陵,故《象》雲:“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

王弼:有應在初而閡於三,為己寇難,二志相感,不獲通亨,欲靜則疑初之應,欲進則懼三之難,故或飾或素,內懷疑懼也。鮮絜其馬,“翰如”以待,雖履正位,未敢果其志也。三為剛猛,未可輕犯,匪寇乃婚,終無尤也。

“《象》曰永貞之吉”至“匪寇婚媾”。正義曰:“賁如皤如”者,皤是素白之色。六四有應在初,欲往從之,三為已難,故已猶豫。或以文絜,故“賁如”也;或守質素,故“皤如”也。“白馬翰如”者,但鮮絜其馬,其色“翰如”,徘徊待之,未敢輒進也。“匪寇婚媾”者,若非九三為已寇害,乃得與初為婚媾也。

《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尢也。 ​

正義曰:“六四當位疑”者,以其當位,得與初為應,但礙於三,故遲疑也。若不當位,則與初非應,何須欲往而致遲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尢”者,釋“匪寇婚媾”之義。若待匪有寇難乃為婚媾,則終無尢過。若犯寇難而為婚媾,則終有尢也。

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

王弼:處得尊位,為飾之主,飾之盛者也。施飾於物,其道害也。施飾丘園,盛莫大焉,故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賁於丘園帛,乃“戔戔”。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也。

“六五,賁於丘園”至“終吉”。○正義曰:“賁於丘園”者,丘園是質素之處。六五“處得尊位,為飾之主”。若能施飾在於質素之處,不華侈費用,則所束之帛,“戔戔”眾多也。“吝終吉”者,初時儉約,故是其“吝”也。必儉約之“吝”,乃得“終吉”,而有喜也,故《象》雲“六五之吉,有喜”也。○注“處得尊位”至“乃得終吉也”。○正義曰:“為飾之主,飾之盛者”,若宮室輿服之屬,五為飾主。若施設華飾在於輿服宮館之物,則大道損害也。“施飾丘園盛莫大焉”者,丘謂丘墟,園謂園圃。唯草木所生,是質素之處,非華美之所。若能施飾,每事質素,與丘園相似,“盛莫大焉”。故“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者,束帛,財物也。舉束帛言之,則金銀珠玉之等皆是也。若賁飾於此束帛,珍寶則素質之道乃隕落,故云“丘園乃落”也。“賁於丘園,帛乃戔戔”者,設飾在於丘園質素之所,則不靡費財物,束帛乃“戔戔”眾多也。諸儒以為若賁飾束帛,不用聘士,則丘園之上乃落也。若賁飾丘園之士與之,故束帛乃“戔戔”也。諸家注《易》,多為此解。但今案:輔嗣之《注》全無聘賢之意,且爻之與《象》,亦無待士之文。輔嗣雲:“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此則普論為國之道,不尚華侈,而貴儉約也。若從先師,唯用束帛招聘丘園,以儉約待賢,豈其義也?所以漢聘隱士,或乃用羔雁玄纁,蒲輪駟馬,豈止“束帛”之間,而云儉約之事?今觀《注》意,故為此解耳。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

上九:白賁,無咎。 ​

王弼:處飾之終,飾終反素,故在其質素,不勞文飾而“無咎”也。以白為飾,而無患憂,得志者也。

正義曰:“白賁無咎”者,“處飾之終”,飾終則反素,故在其質素,不勞文飾,故曰:“白賁無咎”也。守志任真,得其本性,故《象》雲“上得志”也。言居上得志也。

《象》曰:“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