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澤中孚
卦辭: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中孚
疏
正義曰:“中孚,豚魚吉”者,“中孚”,卦名也。信發於中,謂之中孚。魚者,蟲之幽隱。豚者,獸之微賤。人主內有誠信,則雖微隱之物,信皆及矣。莫不得所而獲吉,故曰“豚魚吉”也。“利涉大川,利貞”者,微隱獲吉,顯者可知。既有誠信,光被萬物,萬物得宜,以斯涉難,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兇邪之道,故利在貞也。
《彖》曰:
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
王弼:孚,有上四德,然後乃孚。
疏
正義曰:此就三、四陰柔並在兩體之內,二、五剛德各處一卦之中,及上下二體說而以巽,釋此卦名為“中孚”之義也。柔內剛中,各當其所,說而以巽,乖爭不作,所以信發於內,謂之“中孚”,故曰“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也。
乃化邦也。
王弼:信立而後邦乃化也。柔在內而剛得中,各當其所也。剛得中,則直而正;柔在內,則靜而順;說而以巽,則乖爭不作。如此,則物無巧競,敦實之行著,而篤信發乎其中矣。
疏
正義曰:誠信發於內,則邦國化於外,故曰“乃化邦也”。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
王弼:魚者,蟲之隱者也。豚者,獸之微賤者也。爭競之道不興,中信之德淳著,則雖微隱之物,信皆及之。
疏
正義曰:釋所以得吉,由信及豚魚故也。
“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
王弼:乘木於川舟之虛,則終已無溺也。用中孚以涉難,若乘木舟虛也。
疏
正義曰:釋此涉川所以得利,以中信而濟難,若乘虛舟以涉川也。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王弼:盛之至也。
疏
正義曰:釋中孚所以利貞者,天德剛正而氣序不差,是正而信也。今信不失正,乃得應於天,是中孚之盛故須濟以利貞也。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王弼:信發於中,雖過可亮。
疏
正義曰:“澤上有風,中孚”者,風行澤上,無所不周,其猶信之被物,無所不至,故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者,中信之世,必非故犯過失為辜,情在可恕,故君子以議其過失之獄,緩舍當死之刑也。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王弼:虞猶專也。為信之始,而應在四,得乎專吉者也,志未能變,繫心於一,故“有它不燕”也。
疏
正義曰:虞猶專也。燕,安也。初為信始,應在於四,得其專一之吉,故曰“虞吉”。既繫心於一,故更有他求,不能與之共相燕安也,故曰“有它不燕”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疏
正義曰:“志未變”者,所以得專一之吉,以志未改變,不更親於他也。
九二:鶴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王弼:處內而居重陰之下,而履不失中,不徇於外,任其真者也。立誠篤至,雖在闇昧,物亦應焉,故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也。不私權利,唯德是與,誠之至也,故曰我有好爵,與物散之。
疏
正義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者,九二體剛,處於卦內,又在三四重陰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於外,自任其真者也。處於幽昧,而行不失信,則聲聞於外,為同類之所應焉。如鶴之鳴於幽遠,則為其子所和,故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也。“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者,靡,散也,又無偏應,是不私權利,惟德是與。若我有好爵,吾原與爾賢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疏
正義曰:“中心願”者,誠信之人,願與同類相應,得誠信而應之,是中心願也。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王弼:三居少陰之上,四居長陰之下,對而不相比,敵之謂也。以陰居陽,欲進者也。欲進而閡敵,故或鼓也。四履正而承五,非己所克,故或罷也。不勝而退,懼見侵陵,故或泣而憂悲也。四履於順。不與物校,退而不見害,故或歌也。不量其力,進退無恆,憊可知也。
疏
正義曰:六三與四,俱是陰爻,相與為類。然三居少陰之桑四居長陰之下,各自有應對,而不相比,敵之謂也。故曰“得敵欲進”。礙四,恐其害己,故或鼓而攻之,而四履正承尊,非己所勝,故或罷而退敗也。不勝而退,懼見侵陵,故或泣而憂悲也。四履於順,不與物校,退不見害,故或歌而歡樂也,故曰“或鼓或罷,或泣或歌”也。
《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疏
正義曰:“位不當”者,所以或鼓或罷,進退無恆者,止為不當其位,妄進故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
王弼:居中孚之時,處巽之始,應說之初,居正履順,以承於五,內毗無首,外宣德化者也。充乎陰德之盛,故曰:“月幾望”。“馬匹亡”者,棄群類也。若夫居盛德之位,而與物校其競爭,則失其所盛矣,故曰絕類而上,履正承尊,不與三爭,乃得無咎也。
疏
正義曰:“月幾望”者,六四居中孚之時,處巽應說,得位履順,上承於五,內毗元首,外宣德化,充乎陰德之盛,如月之近望,故曰“月幾望”也。“馬匹亡,無咎”者,三與己敵,進來攻己,己若與三校戰,則失其所盛,故棄三之類,如馬之亡匹;上承其五,不與三爭,乃得無咎,故曰“馬匹亡,無咎”也。
《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王弼:類謂三,俱陰爻,故曰“類”也。
疏
正義曰:“絕類上”者,絕三之類,不與二爭,而上承於五也。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
王弼:“攣如”者,系其信之辭也。處中誠以相交之時,居尊位以為群物之主,信何可舍?故“有孚攣如”,乃得“無咎”也。
疏
正義曰:“有孚攣如,無咎”者,攣如者,相牽繫不絕之名也。五在信時,處於尊位,為群物之主,恆須以中誠交物,孚信何可暫舍,故曰“有孚攣如”。系信不絕,乃得無咎,故曰“有孚攣如,無咎”也。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疏
正義曰:“位正當”者,以其正當尊位,故戒以系信,乃得無咎。若真以陽得正位,而無有系信,則招有咎之嫌也。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兇。
王弼:翰,高飛也。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居卦之上,處信之終,信終則衰,忠篤內喪,華美外揚,故曰“翰音登於天”也。翰音登天,正亦滅矣。
疏
正義曰:翰,高飛也。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上九處信之終信終則衰也。信衰則詐起,而忠篤內喪,華美外揚,若鳥於翰音登於天,虛聲遠聞也,故曰“翰音登於天”。虛聲無實,正之兇也,故曰“貞兇”。
《象》曰:“翰音登於天”,何可長也。
疏
正義曰:“何可長也”者,虛聲無實,何可久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