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火革
卦辭: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革
王弼:夫民可與習常,難與適變;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革之為道,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孚,然後乃得“元亨利貞,悔亡”也。巳日而不孚,革不當也。悔吝之所生,生乎變動者也。革而當,其悔乃亡也。
疏
正義曰:“革”者,改變之名也。此卦明改制革命,故名“革”也。“巳日乃孚”者,夫民情“可與習常,難與適變,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革命之初,人未信服,所以“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元亨利貞悔亡”者,為革而民信之,然後乃得大通而利正也。悔吝之所生,生乎變動,革之為義,變動者也。革若不當,則悔吝交及,如能大通利貞,則革道當矣。為革而當,乃得亡其悔吝,故曰“元亨,利貞,悔亡”。
《彖》曰: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凡不合,然後乃變生,變之所生,生於不合者也。故取不合之象以為“革”也。“息”者,生變之謂也,火欲上而澤欲下,水火相戰,而後生變者也。“二女同居”,而有水火之性,近而不相得也。
疏
“《彖》曰”至“其志不相得曰革”。○正義曰:此就二體釋卦名也。水火相息,先就二象明《革》.息。生也。火本乾燥。澤本潤溼。燥溼殊性。不可共處。若其共處,必相侵克。既相侵克,其變乃生,變生則本性改矣。水熱而成湯,火滅而氣冷,是謂“革”也。“二女同居”者,此就人事明“革”也。中、少二女而成一卦,此雖形同而志革也。一男一女,乃相感應,二女雖復同居,其志終不相得。志不相得,則變必生矣,所以為“革”。
“巳曰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王弼:夫所以得革而信者,“文明以說”也。“文明以說”,履正而行,以斯為革,應天順民,大亨以正者也。革而大亨以正,非當如何?
疏
“巳日乃孚”至“其悔乃亡”。○正義曰:“巳日乃孚,革而信”者,釋“革”之為義,革初未孚,巳日乃信也。“文明以說”者,此舉二體上釋“革而信”,下釋四德也。能思文明之德以說於人,所以革命而為民所信也。“大亨以正”者,民既說文明之德而從之,所以大通而利正也。“革而當,其悔乃亡”者,為革若合於大通而利正,可謂當矣。革而當理,其悔乃亡消也。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疏
“天地革而四時成”至“大矣哉”。○正義曰:“天地革而四時成”者,以下廣明《革》義,此先明“天地革”者,天地之道,陰陽升降,溫暑涼寒,迭相變革,然後四時之序皆有成也。“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者,以明人革也。夏桀、殷紂,兇狂無度,天既震怒,人亦叛亡。殷湯、周武,聰明睿智,上順天命,下應人心,放桀鳴條,誅紂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惡俗,故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計王者相承,改正易服,皆有變革,而獨舉湯、武者,蓋舜、禹禪讓,猶或因循,湯、武干戈,極其損益,故取相變甚者,以明人革也。“革之時大矣哉”者,備論革道之廣訖,總結嘆其大,故曰“大矣哉”也。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明時。
王弼:歷數時會,存乎變也。
疏
正義曰:“澤中有火,革”者,火在澤中,二性相違,必相改變,故為革象也。“君子以治歷明時”者,天時變改,故須歷數,所以君子觀茲革象,脩治歷數,以明天時也。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王弼: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固夫常中,未能應變者也。此可以守成,不可以有為也。鞏,固也。黃,中也。牛之革,堅仞不可變也。固之所用常中,堅仞不肯變也。
疏
正義曰:鞏,固也。黃,中也。牛革,牛皮也。“革”之為義,變改之名,而名皮為革者,以禽獸之皮,皆可“從革”,故以喻焉。皮雖從革之物,然牛皮堅仞難變。初九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守夫常中,未能應變,施之於事,有似用牛皮以自固,未肯造次以從變者也,故曰“鞏用黃牛之革”也。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疏
正義曰:“不可以有為”者,“有為”謂適時之變,有所云為也。既堅忍自固,可以守常,“不可以有為也”。
六二:巳日乃革之,徵吉,無咎。
王弼:陰之為物,不能先唱,順從者也。不能自革,革巳乃能從之,故曰“巳日乃革之”也。二與五雖有水火殊體之異,同處厥中,陰陽相應,往必合志不憂咎也,是以徵吉而無咎。
疏
“六二巳日”至“無咎”。○正義曰:“巳日乃革之”者,陰道柔弱,每事順從,不能自革,革巳日乃能從之,故曰“巳日乃革之”。“徵吉,無咎”者,與五相應,“同處厥中,陰陽相應,往必合志,不憂咎也”,故曰“徵吉,無咎”。二五雖是相應,而水火殊體,嫌有相剋之過。故曰“無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疏
正義曰:“行有嘉”者,往應見納,故行有嘉慶也。
九三:徵兇,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王弼:巳處火極,上卦三爻,雖體水性,皆“從革”者也。自四至上,從命而變,不敢自違,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實誠,故曰“有孚”。“革言三就有孚”而猶徵之,兇其宜也。
疏
正義曰:九三陽爻剛壯,又居火極,火性炎上,處革之時,欲徵之使革。徵之非道,則正之危也,故曰“徵兇,貞厲”。所以徵兇致危者,正以水火相息之物,既處於火極上之三爻,水在火上,皆“從革”者也。“自四至上,從命而變”,不敢有違,則“從革”之言三爻併成就不虛,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實誠,故曰“有孚”也。既“革言三就有孚”,“從革”巳矣,而猶徵之,則兇,所以“徵兇”而“厲貞”。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疏
正義曰:“又何之矣”者,徵之本為不從,既“革言三就”,更又何往征伐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王弼:初九處下卦之下,九四處上卦之下,故能變也。無應,悔也。與水火相比,能變者也,是以“悔亡”。處水火之際,居會變之始,能不固吝,不疑於下,信志改命,不失時願,是以“吉”也。有孚則見信矣。見信以改命,則物安而無違,故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處上體之下,始宣命也。
疏
正義曰:九四與初,同處卦下。初九處下卦之下,革道未成,故未能變。九四處上卦之下,所以能變也。無應,悔也,能變,故“悔亡”也。處水火之際,“居會變之始,能不固吝,不疑於下”,信彼改命之志,而能從之,合於時願,所以得吉,故曰“有孚改命,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王弼:“信志”而行。
疏
正義曰:“信志”者,信下之志而行其命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佔有孚。
王弼:“未佔而孚”,合時心也。
疏
正義曰:九五居中處尊,以大人之德為革之主,損益前王,創制立法,有文章之美,煥然可觀,有似“虎變”,其文彪炳。則是湯、武革命,廣大應人,不勞佔決,信德自著,故曰“大人虎變,未佔有孚”也。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疏
正義曰:“其文炳”者,義取文章炳著也。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
王弼:居變之終,變道巳成,君子處之,能成其文。小人樂成,則變面以順上也。
疏
正義曰:上六居革之終,變道巳成,君子處之,雖不能同九五革命創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潤色鴻業,如豹文之蔚縟,故曰“君子豹變”也。“小人革面”者,小人處之,但能變其顏面,容色順上而巳,故曰“小人革面”也。
徵兇,居貞吉。
王弼:改命創制,變道巳成,功成則事損,事損則無為。故居則得正而吉,徵則躁擾而兇也。
疏
正義曰:革道巳成,宜安靜守正,更有所徵則兇,居而守正則吉,故曰“徵兇,居貞吉”也。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疏
正義曰:“其文蔚”者,明其不能大變,故文炳而相映蔚也。“順以從君”者,明其不能潤色立制,但順而從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