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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雷隨

卦辭:元亨利貞,無咎。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隨之時義大矣哉!

“隨元亨利貞無咎”。○正義曰:“元亨”者,於相隨之世,必大得亨通。若其不大亨通,則無以相隨,逆於時也。“利貞”者,相隨之體,須利在得正。隨而不正,則邪僻之道,必須利貞也。“無咎”者,有此四德、乃無咎。以苟相從,涉於朋黨,故必須四德乃無咎也。凡卦有四德者,或其卦當時之義,即有四德,如乾、坤、屯、臨、無妄,此五卦之時,即能四德備具。其隨卦以惡相隨,則不可也。有此四德乃無咎,無此四德則有咎也。與前五卦其義稍別。其《革卦》“巳日乃孚有四德”,若不“巳日乃孚”,則無四德,與乾、坤、屯、臨、無妄、隨其義又別。若當卦之時,其卦雖美,未有四德。若行此美,方得在後始致四德者,於卦則不言其德也。若謙、泰及復之等,德義既美,行之不巳,久必致此四德。但當初之時,其德未具,故卦不顯四德也。其諸卦之三德巳下,其義大略亦然也。

《彖》曰: ​

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 ​

王弼:震剛而兌柔也,以剛下柔動而之說,乃得隨也。為隨而不大通,逆於時也。相隨而不為利,正災之道也。故大通利貞,乃得無咎也。為隨而令大通利貞,得於時也。得時則天下隨之矣。隨之所施,唯在於時也。時異而不隨,否之道也,故“隨時之義大矣哉”!

“彖曰”至“大矣哉”。

○正義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者,此釋隨卦之義。所以致此隨者,由剛來而下柔。“剛”謂震也,柔謂兌也。震處兌下,是剛來下柔。震動而兌說,既能下人,動則喜說,所以物皆隨從也。“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者,以有大亨貞正,無有咎害,而天下隨之,以正道相隨,故隨之者廣。若不以“大亨貞無咎”,而以邪僻相隨,則天下不從也。“隨時之義大矣哉”,若以“元亨利貞”,則天下隨從,即隨之義意廣大矣哉,謂隨之初始,其道未弘,終久義意而美大者。特雲“隨時”者,謂隨其時節之義,謂此時宜行“元亨利貞”,故云“隨時”也。

○注“震剛而兌”至“大矣哉”!

○正義曰:為隨而不大通,逆於時也。物既相隨之時,若王者不以廣大開通,使物閉塞,是違逆於隨從之時也。“相隨而不為利,正災之道”者,凡物之相隨,多曲相朋附,不能利益於物,守其正直,此則小人之道長,災禍及之,故云“災之道”也。“隨之所施,唯在於時”者,釋“隨時”之義,言隨時施設,唯在於得時。若能大通利貞,是得時也。若不能大通利貞,是失時也。“時異而不隨,否之道”者,凡所遇之時,體無恆定,或值不動之時,或值相隨之時,舊來恆往,今須隨從。時既殊異於前,而不使物相隨,則是否塞之道,當須可隨則隨,逐時而用,所利則大,故云“隨時之義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鄉晦入宴息。 ​

王弼:澤中有雷,“動說”之象也。物皆說隨,可以無為,不勞明鑑。故君子“嚮晦入宴息”也。

“象曰”至“宴息”。○正義曰:《說卦》雲:“動萬物者莫疾乎雷,……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故《注》雲:“澤中有雷,動說之象也。”“君子以鄉晦入宴息”者,明物皆說豫相隨,不勞明鑑,故君子象之。鄭玄雲:“晦,宴也。猶人君既夕之後,入於宴寢而止息。”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

王弼:居隨之始,上無其應,無所偏系,動能隨時,意無所主者也。隨不以欲,以欲隨宜者也。故官有渝變,隨不失正也。出門無違,何所失哉!

“初九”至“有功”。○正義曰:“官有渝”者,官謂執掌之職。人心執掌,與官同稱,故人心所主,謂之“官渝變”也。此初九既無其應,無所偏系,可隨則隨,是所執之志有能渝變也。唯正是從,故“貞吉”也。“出門交有功”者,所隨不以私慾,故見善則往隨之,以此出門,交獲其功。○注“居隨之始”至“何所失哉”。○正義曰:言“隨不以欲,以欲隨宜”者,若有其應,則有私慾,以無偏應,是所隨之事不以私慾,有正則從,是以欲隨其所宜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

正義曰:“官有渝從正吉”者,釋“官有渝”之義。所執官守正,能隨時渝變,以見貞正則往隨從,故云“從正吉”。“出門交有功不失”者,釋“交有功”之義。以所隨之處,不失正道,故出門即有功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

王弼:陰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立,必有系也。居隨之時,體於柔弱,而以乘夫剛動,豈能秉志違於所近?隨此失彼,弗能兼與。五處已上,初處已下,故曰“系小子,失丈夫”也。

“六二”至“失丈夫”。○正義曰:“小子”謂初九也。“丈夫”謂九五也。初九處卑,故稱“小子”。五居尊位,故稱“丈夫”。六二既是陰柔,不能獨立所處,必近系屬初九,故云“系小子”。既屬初九,則不得往應於五,故云“失丈夫”也。

《象》曰:“系小子”,弗兼與也。 ​

正義曰:釋“系小子”之意。既隨此初九,則失彼九五丈夫,是不能兩處兼有,故云“弗兼與”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 ​

王弼:隨有求得,利居貞。陰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立,必有系也。雖體下卦,二巳據初,將何所附?故舍初系四,志在“丈夫”。四俱無應,亦欲於巳隨之,則得其所求矣,故曰“隨有求得”也。應非其正,以系於人,何可以妄曰“利居貞”也?初處己下,四處已上,故曰“系丈夫,失小子”也。

“六三系丈夫”至“利居貞”。○正義曰:六三陰柔,近於九四,是系於“丈夫”也。初九既被六二之所據,六三不可復往從之,是“失小子”也。“隨有求得”者,三從往隨於四,四亦更無他應。己往隨於四,四不能逆己,是三之所隨,有求而皆得也。“利居貞”者,己非其正,以系於人,不可妄動,唯利在俱處守正,故云“利居貞也”。○注“四俱無應”至“小子也”。○正義曰:“四俱無應”者,三既無應,四亦無應,是四與三俱無應也。此六二、六三因陰陽之象,假丈夫、小子以明人事,餘無義也。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

王弼:“下”謂初也。

正義曰:釋“系丈夫”之義。六三既系九四之“丈夫”,志意則舍下之初九也。

九四:隨有獲,貞兇。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

王弼:處說之初,下據二陰,三求系己,不距則獲,故曰“隨有獲”也。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於臣道,違正者也,故曰“貞兇”。體剛居說而得民心,能幹其事,而成其功者也。雖為常義,志在濟物,心有公誠,著信在道以明其功,何咎之有?

“九四”至“餌咎”。○正義曰:“隨有獲”者,處說之初,下據二陰,三求系己,不距則獲,故曰“隨有獲”也。“貞兇”者,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其臣道,違其正理,故“貞兇”也。“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者,體剛居說而得民心,雖違常義,志在濟物,心存公誠,著信在於正道,有功以明,更有何咎?故云“有孚在道以明,何咎”也。

《象》曰:“隨有獲”,其義兇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

正義曰:“隨有獲其義兇”者,釋“隨有獲貞兇”之意。九四既有六三、六二,獲得九五之民,為臣而擅君之民,失於臣義,是以宜其兇也。“有孚在道明功”者,釋“以明何咎”之義。既能著信在於正道,是明立其功,故無咎也。

九五:孚於嘉,吉。 ​

王弼:履正居中,而處隨世,盡“隨時”之宜,得物之誠,故“嘉吉”也。

正義曰:嘉,善也。履中居正,而處隨世,盡隨時之義,得物之誠信,故獲美善之吉也。

《象》曰:“孚於嘉,吉”,位正中也。 ​

上六:拘繫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 ​

王弼:隨之為體,陰順陽者也。最處上極,不從者也。隨道巳成,而特不從,故“拘繫之乃從”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為不從,王之所討也,故“維之王用亨於西山”也。兌為西方,山者,途之險隔也。處西方而為不從,故王用通於西山。

“《象》曰”至“於西山”。○正義曰:最處上極,是不隨從者也。隨道巳成而特不從,故須拘繫之,乃始從也。“維之王用亨於西山”者,若欲維繫此上六,王者必須用兵,通於西山險難之處,乃得拘繫也。山謂險阻,兌處西方,故謂“西山”。令有不從,必須維繫,此乃王者必須用兵通於險阻之道,非是意在好刑,故曰:“王用亨於西山。”

《象》曰:“拘繫之”,上窮也。 ​

王弼:處於上極,故窮也。

正義曰:釋“拘繫”之義。所以須拘繫者,以其在上而窮極,不肯隨從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