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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易說卷二十三

欽定四庫全書

宋朱鑑撰

熹數日病中,方得紬繹所示圖書、卦畫二說,初若茫然不知所謂,因復以妄作啟蒙考之,則見其論之詳而明者,偶未深考,是以致此紛紛多說而愈致疑耳。夫以河圖、洛書為不足信,自歐陽公以來已有此說,然終無奈顧命、繫辭、論語皆有是言,而諸儒所傳二圖之數,雖有交互而無乖戾,順數逆推,縱橫曲直,皆有明法,不可得而破除也。至如河圖與易之天一至地十者合而載天地五十有五之數,則固易之所自出也。洛書與洪範之初一至次九者合而具九疇之數,則固洪範之所自出也。繫辭雖不言伏羲受河圖以作易,然所謂「仰觀俯察,近取遠取」,安知河圖非其中之一事耶?大抵聖人制作所由,初非一端,然其法象之規模,必有最親切處。如鴻荒之世,天地之間,陰陽之氣,雖各有象,然初未嘗有數也。至於河圖之出,然後五十有五之數奇耦生成,粲然可見,此其所以深發聖人之獨智,又非泛然氣象之所可得而擬也。是以仰觀俯察,遠求近取,至此而後兩儀、四象、八卦之陰陽奇耦可得而言。雖繫辭所論聖人作易之由者非一,而不害其得此而後決也。來喻又謂熹不當以大衍之數參乎河圖、洛書之數,此亦有說矣。數之為數,雖各主於一義,然其參伍錯綜,無所不通,則有非人之所能為者。其所不合,固不容以強合;其所必合,則縱橫反覆,如合符契,亦非人所能強離也。若於此見得自然契合、不假安排底道理,方知造化功夫神妙巧密,直是好笑,說不得也。若論易文,則自「大衍之數五十」至「再扐而後掛」,便接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至「可與佑神矣」為一節,是論大衍之數;自「天一至地十」,卻連「天數五至而行鬼神也」為一節,是論河圖五十五之數。今其文間斷差錯,不相連接,舛誤甚明。伊川先生已嘗釐正。啟蒙雖依此寫,而不曾推論其所以然者,故覽者不之察耳。至於卦畫之論,反覆來喻,於熹之說亦多未究其底蘊。且如所論兩儀,有曰「乾之畫奇,坤之畫耦」,只此「乾」、「坤」二字便未穩當。蓋儀,匹也。兩儀,如今俗語所謂一雙、一對云爾。自此再變,至生第三畫,八卦已成,方有乾、坤之名。當為一畫之時,方有一奇一耦,只可謂之陰陽,未得謂之乾、坤也。來喻又曰:「以二畫增至四畫,為二奇二耦,又於四畫之上各增一奇一耦,而為八畫」,此亦是於熹圖中所說發生次第有所未明,而有此語。蓋四象第一畫本只是前兩儀圖之一奇一耦,緣此一奇一耦之上各生一奇一耦,是以分而為四,而初畫之一奇一耦,亦隨之而分為四段耳。非是以二畫增成四畫,又以四畫增成八畫也。此一節正是前所謂自然契合,不假安排之妙。孔子而後,千載不傳,至康節先生始得其說,然猶不肯大段說破。蓋易之心體全在此處,不敢容易輕說,其意非偶然也。來喻又曰:不知陰陽二物,果可分老少而為四象乎?此恐亦考之未熟之過。夫老少於經固無明文,然揲蓍之法,三變之中,卦扐四,以奇耦分之,然後爻之陰陽可得而辨。又於其中各以老少分之,然後爻之變與不變可得而分。經所謂用九、「用六」者,正謂此也。若其無此,則終日揲蓍,不知合得何卦?正使得卦,不知當用何爻?安得以為後世之說而棄之乎?又詳所論,直以天地為兩儀,而「天生神物」以下四者為四象,此尤非是。大抵曰儀,曰象,曰卦,皆是指畫而言,故曰「易有太極,而生兩儀、四象、八卦」。又曰:易有四象,而示人以卦爻吉凶。若如所論,則是先有太極、兩儀、四象,然後聖人以畫八卦,而兩儀、四象、八卦三物各是一種面貌,全然相接不著矣。此乃易之綱領,如法律之有名例,不可以毫釐差。熹之所見,判然甚明,更無疑惑。不審高明以為如何?如其未然,幸復有以見教也。 答袁樞。 邵子曰:太極既分,兩儀立矣。 此下四節,通論伏羲六十四卦圓圖。此一節,以第一爻而言,左一奇為陽,右一耦為陰,所謂兩儀者也。今此一奇為左三十二卦之初爻,一耦為右三十二卦之初爻,乃以累變而分,非本即有此六十四段也。後仿此。

陽上交於陰,陰下交於陽,而四象生矣。 此一節,以第一爻生第二爻而言也。陽下之半上交於陰上之半,則生陰中第二爻之一奇一耦,而為少陽、太陰矣。陰上之半下交於陽下之半,則生陽中第二爻之一奇一耦,而為太陽少陰矣。所謂「兩儀生四象」也。太陽一奇,今分為左上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陰一耦,今分為右下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陽太陰其分仿此。而初爻之二亦分以矣。 陽交於陰,陰交於陽,而生天之四象。剛交於柔,柔交於剛,而生地之四象。 此一節以第二爻生第三爻言也。陽謂太陽,陰謂太陰,剛謂少陽,柔謂少陰。太陽之下半交於太陰之下半,則生太陰中第三爻之一奇一耦,而為艮為坤矣。太陰之上半交於太陽之下半,則生太陽中第三爻之一奇一耦,而為乾為兌矣。少陽之上半交於少陰之下半,而生少陰中第三爻之一奇一耦,則為離為震矣。少陰之下半交於少陽之上半,則生少陽中第三爻之一奇一耦,而為巽為坎矣。此所謂「四象生八卦」也。乾一奇,今分為八卦之第三爻。坤一耦,今分為八卦之第三爻。餘皆仿此。而初爻二爻之四,今又分而為八矣。乾兌艮坤,生於二太,故為天之四象。離震巽坎,生於二少,故為地之「四象」。 八卦相錯,而後萬物生焉。 一卦之上,各加八卦以相間錯,則六十四卦成矣。然第三爻之相交,則生第四爻之一奇一耦,於是一奇一耦各為四卦之第四爻,亦分為十六矣。第四爻乂相交,則生第五爻之一奇一耦,於是一奇一耦各為二卦之第五爻,而下四爻亦分而為三十二矣。第五爻又相交,則生第六爻之一奇一耦,則一奇一耦各為二卦之第六爻,而下五爻亦分而為六十四矣。蓋八卦相乘為六卜四,而自三畫以上,三加一倍,以至六畫,則三畫者亦加一倍,而卦體橫分,亦為六十四矣。二數殊途,不約而同,如合符節,不差毫釐,正是易之妙處。 此來教所引邵先生說也。今子細辨析奉呈,幸詳考之,方可見其曲折,未可遽輕議也。然此亦是就六十四卦已成之後言之,故其先後多寡有難著語處,乍看極費分疏,猝然曉會不得。若要見得聖人作易根源直截分明,卻不如且看卷首舊圖,自始初只有兩畫時,漸次看起,以至生滿六畫之後,其先後多寡既有次第,而位置分明,不費詞說。於此看得,方見六十四卦全是天理自然挨排出來。聖人只是見得分明,便只依本畫出,元不曾用一毫智力添助。蓋本不煩智力之助,亦不容智力得以助於其間也。及至卦成之後,逆順縱橫,都成義理,千般萬種,其妙無窮,卻在人看得如何,而各因所見為說,雖若各不相資,而實未嘗相悖也。蓋自初未有畫時,說到六畫滿處者,邵子所謂先天之學也。卦成之後,各因一義推說,邵子所謂後天之學也。今來喻所引繫辭、說卦三才六位之說,即所謂後天者也。先天、後天,既各自為一義,而「後天」說中,取義又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執一而廢百也。若執此說,必謂聖人初畫卦時,只見一個三才,便更不問事由,一連便埽出三畫,以擬其象,畫成之後,子細看來,見使不得,及旋擘劃添出後一半截,此則全是私意杜撰補接,豈復更有易耶?來喻條目尚多,然其大節目不過如此。今但於此看破,則其餘小小未合處,自當迎刃而解矣。故今不復悉辨,以浼高明,伏幸財察。 答袁樞

來教疑河圖、洛書是後人偽作。熹竊謂生於今世,而讀古人之書,所以能別其真偽者,一則以其義理之所當否而知之,二則以其左驗之異同而質之,未有舍此兩塗,而能直以臆度懸斷之者也。熹於世傳河圖、洛書之舊,所以不敢不信者,正以其義理不悖,而證驗不差爾。來教必以為偽,則未見有以指其義理之繆、證驗之差也,而直欲以臆度懸斷之,此熹之所以未敢曲從而不得不辨也。況今日之論,且欲因象數之位置往來,以見天地陰陽之造化,吉凶消長之本原,苟於此未明,則固未暇別尋證據。今乃全不尋其義理,亦未至明有證據,而徒然為此無益之辨,是不議於室而噪於門,不味其腴而咬其骨也。政使辨得二圖真偽端的不差,亦無所用,又況未必是乎?願且置此,而於熹所推二圖之說少加意焉,則雖未必便是真圖,然於象數本原亦當略見意味,有歡喜處,而圖之真偽將不辨而自明矣。

來教疑先天、後天之說,據邵氏說,先天者,伏羲所畫之易也;後天者,文王所演之易也。伏羲之易,初無文字,只有一圖以寓其象數,而天地萬物之理、陰陽始終之變具焉。文王之易,即今之周易,而孔子所為作傳者是也。孔子既因文王之易以作傳,則其所論,固當專以文王之易為主。然不推本伏羲作易畫卦之所由,則學者必將誤認文王所演之易便為伏羲始畫之易,只從中半說起,不識向上根原矣。故「十翼」之中,如「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太極、兩儀、四象、八卦,而天地、山澤、雷風、水火之類,皆本伏羲畫卦之意。而今新書原卦畫一篇,亦分兩儀,伏羲在前,文王在後。必欲知聖人作易之本,則當考伏羲之畫。若只欲知今易書文義,則但求之文王之經、孔子之傳足矣。兩者向不相妨,而亦不可以相雜。來教乃謂專為邵氏解釋,而於易經無所折衷,則恐考之有未詳也。

來教謂七八九六不可為四象。四象之名,所包甚廣,大抵須以兩畫相重、四位成列者為正。而一二三四者,其位之次也。七八九六者,其數之實也。其以陰陽剛柔分之者,合天地而言也。其以陰陽太少分之者,專以天道而言也。若專以地道言之,則剛柔又自有太、少矣。推而廣之,縱橫錯綜,凡是一物,無不各有四者之象,不但此數者而已矣。此乃天地之間自然道理,未畫之前,先有此象此數,然後聖人畫卦時,依樣畫出,揲蓍者又隨其所得掛扐之數以合焉。非是元無實體,而畫卦揲蓍之際,旋次安排出來也。來喻於此見得未明,徒勞辨說。竊恐且當先向未畫前,識得元有個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底骨子,方有商量。今未須遽立論也。用九、「用六」之文,固在卦成之後,而「用九、用六」之理,乃在卦成之前,亦是此理。但見得實體分明,則自然觸處通透,不勞辨說矣。至謂七、八、九、六乃揲蓍者所為,而非聖人之法,此誤尤不難曉。今且說揲蓍之法出於聖人耶?出於後世耶?若據大傳,則是出於聖人無疑。而當是之時,若無七、八、九、六,則亦無所取決,以見其爻之陰陽動靜矣,亦何以揲蓍為哉?此事前書辨之已詳,非熹之創見新說。更請熟玩,當自見之,今不復縷縷也。來喻又云:繫辭本只是四象生八卦,今又倍之,兩其四象而生八卦之一,此數字不可曉,然不足深辨。請且於前所謂實體者驗之,庶乎其有得也。 同上。

來教疑四爻、五爻者無所主名。一畫為儀,二畫為象,三畫為卦,則八卦備矣。此上若旋次各加陰陽一畫,則積至三重,再成八卦者八,方有六十四卦之名。若徑以八卦徧就加乎一卦之上,則亦如其位而得名焉。方其四畫、五畫之時,未成外卦,故不得而名之耳。內卦為貞,外卦為悔,亦是畫卦之時已有此名。至揲蓍求之,則九變而得貞,又九變而得悔,又是後一段事,亦如前所論七、八、九、六云爾,非謂必揲蓍,然後始有貞悔之名也。大抵新書所論,與繫辭、說卦容有異同。至論揲蓍,則只本系辭,何由別有他說?如此等處,至為淺近,而今為說乃如此,竊恐考之殊未詳也。 同上。

來教引伊川先生說重卦之由。然重卦之由,不但伊川先生之說如此,蓋大傳亦云「八卦成列,因而重之」矣。但八卦所以成列,乃是從太極、兩儀、四象漸次生出,以至於此。畫成之後,方見其有三才之象。非聖人因見三才,遂以己意思維,而連畫三爻以象之也。因而重之,亦是因八卦之已成,各就上面節次生出。若旋生逐爻,則更加三變,方成六十四卦。若並生全卦,則只用一變,便成六十四卦。雖有遲速之不同,然皆自然漸次生出,各有行列次第。畫成之後,然後見其可盡天下之變。不是聖人見下三爻不足以盡天下之變,然後別生計較,又並畫上三爻以盡之也。此等皆是作易妙處。方其畫時,雖是聖人,亦不自知裡面有許多巧妙奇特,直是要人細心體認,不可草草立說也。 同上。

以上五條,鄙意傾倒,無復餘蘊矣。然此非熹之說,乃康節之說;非康節之說,乃希夷之說;非希夷之說,乃孔子之說。但當日諸儒既失其傳,而方外之流陰相付受,以為丹灶之術。至於希夷、康節乃反之於易,而後其說始得復明於世。然與見行周易次第行列多不同者,故聞者創見,多不能曉而不之信。只據目今見行周易,緣文生義,穿鑿破碎,有不勝其杜撰者,此啟蒙之書所為作也。若其習聞易曉,人人皆能領略,則又何必更著此書,以為屋下之屋、床上之床哉?更願高明毋以為熹之說而忽之,姑且虛心遜志以求其通曉,未可好高立異而輕索其瑕疵也。玩之久熟,浹洽於心,則天地變化之神,陰陽消長之妙,自將瞭然於心目之間,而其可驚可喜、可笑可樂,必有不自知其所以然者矣。言之不盡,得小詩以寄鄙懷曰:「忽然平地一聲雷,萬戶千門次第開。若識無心涵有象,許君親見伏羲來。」說得太郎當了,只少個拈拄杖卓一下,便是一回普說矣。狂妄僭率,幸勿鄙誚也。

熹伏承別紙誨諭諄悉,及示新論,尤荷不鄙。但區區之說,前此已悉陳之,而前後累蒙排擯揮斥,亦已不遺力矣。今復下喻,使罄其說,顧亦何以異於前日耶?然既辱開之使言,則又不敢嘿嘿。然其大者未易遽論,姑即來教一二淺者質之。夫謂溫厚之氣盛於東南,嚴凝之氣盛於西北者,禮家之說也。謂「陽生於子,於卦為復;陰生於午,於卦為姤」者,歷家之說也;謂巽位東南,乾位西北者,說卦之說也。此三家者各為一說,而禮家、歷家之言,猶可相通。至於說卦,則其卦位自為一說,而與彼二者不相謀矣。今來教乃欲合而一之,而其間又有一說之中自相乖戾者,此熹所以不能無疑也。夫謂東南以一陰已生為陰柔之位;西北以一陽已生,而為陽剛之位,則是陽之盛於春夏者,不得為陽;陰之盛於秋冬者,不得為陰,而反以始生之微者為主也。謂一陰生於東南,一陽生於西北,則是陰不生於正南午位之姤,而淫於東;陽不生於正北子位之復,而旅於西也。謂「巽」以一陰之生,而位乎東南,則「乾」者豈一陽之生而位於西北乎?況說卦之本文,於「巽」但取其潔齊而位之東南;於「乾」則但取其戰而位之西北。「巽」以三畫言之,雖為一陰之生,而其所以位之東南者,初非有取乎其義。至於「乾」,則又三陽之全體,而初無一陽已生之義可得而取也。凡此崎嶇反覆,終不可通,不若直以陽剛為仁,陰柔為義之明白而簡易也。蓋如此,則發生為仁,肅殺為義,三家之說皆無所悟。肅殺雖似乎剛,然實天地收斂退藏之氣,自不妨其陰柔也。來教又論黑白之位,尤不可曉。然其圖亦非古法,但今欲易曉,且為此以寓之耳。乾則三位皆白,三陽之象也。兌則下二白而上一黑,下二陽而上一陰也。離則上下二白而中一黑,上下二陽而中一陰也。震則下一白而上二黑,下一陽而上二陰也。巽之下一黑而上二白,坎之上下二黑而中一白。艮之下二黑而上一白,坤之三黑,皆其三爻陰陽之象也。蓋乾、兌、離、震之初爻皆白,巽、坎、艮、坤之初爻皆黑,四卦相間,兩儀之象也。乾、兌、巽、坎之中爻皆白,離、震、艮、坤之中爻皆黑,兩卦相間,四象之象也。乾、離、巽、艮之上爻皆白,兌、震、坎、坤之上爻皆黑,一卦相間,八卦之象也。豈有震、坎皆黑而如坤,巽、離皆白而如乾之理乎?此恐畫圖之誤,不然,則明者察之有未審也。凡此乃易中至淺至近而易見者,契丈猶未之盡,而況其體大而義深者,又安可容易輕忽而遽加詆誚乎?此熹之所以不敢率言,蓋恐其不足以解左右者之惑,而益其過也,幸試詳之。若熹所言略有可信,則願繼此以進,不敢吝也。 答袁樞。 來喻以「東南之溫厚為仁,西北之嚴凝為義」,此鄉飲酒義之言也。然本其言,雖分仁義,而無陰陽剛柔之別,但於其後復有「陽氣發於東方」之說,則固以仁為屬乎陽,而義之當屬乎陰,從可推矣。來喻乃不察此,而必欲以仁為柔,以義為剛,此既失之,而又病夫柔之不可屬乎陽,剛之不可屬乎陰也,於是強以溫厚為柔,嚴凝為剛,又移北之陰以就南,而使主乎仁之柔;移南之陽以就北,而使主乎義之剛。其於方位氣候悉反易之,而其所以為說者,率皆參差乖迕而不可合。又使東北之為陽,西南之為陰,亦皆得其半而失其半。愚於圖子已具其失矣。蓋嘗論之,陽主進而陰主退,陽主息而陰主消。進而息者其氣強,消而退者其氣弱,此陰陽之所以為柔剛也。陽剛溫厚居東南,主春夏,而以作長為事;陰柔嚴凝居西北,主秋冬,而以斂藏為事。作長為生,斂藏為殺,此剛柔之所以為仁義也。以此觀之,則陰陽、剛柔、仁義之位豈不曉然?而彼揚子云之所謂於仁也柔,於義也剛者,乃自其用處之末流言之,蓋亦所謂陽中之陰,陰中之陽,固不妨自為一義,但不可以雜乎此而論之爾。向日妙湛蓋嘗面稟易中卦位義理層數甚多,自有次第,逐層各是一個體面,不可牽強合為一說。學者須是旋次理會,理會上層之時,未要攪動下層,直待理會得上層都透徹了,又卻輕輕揭起下層,理會將去。當時雖似遲鈍,不快人意,然積累之久,層層都了,卻自見得許多條理,千差萬別,各有歸著,豈不快哉!若不問淺深,不分前後,輥成一塊,合成一說,則彼此相妨,令人分疏不下,徒自紛紛,成鹵莽矣。此是平日讀書已試之效,不但讀易為然也。 同上。

前書所論仁義禮智,分屬五行四時,此是先儒舊說,未可輕詆。今者來書雖不及之,然大義也。或恐前書有所未盡,不可不究其說。蓋天地之間,一氣而已,分陰分陽,便是兩物,故陽為仁,而陰為義。然陰陽之義,各分為二,故陽之初為木,為春,為仁;陽之盛為火,為夏,為禮;陰之初為金,為秋,為義;陰之極為水,為冬,為智。蓋仁之惻隱,方自中出,而禮之恭敬,則已盡發於外;義之羞惡,方自外入,而智之是非則已全伏於中。故其象類如此,非是假合附會。若能默會於心,便自可見。元亨利貞,其理亦然。文言取類,尤為明白,非區區今日之臆說也。五行之中,四者既各有所屬,而土居中宮,為四行之地,四時之主。在人則為信,為真實之義,而為四德之地,眾善之主也。 五聲、五色、五臭、五味、五藏、五蟲,其分仿此。 蓋天人一物,內外一理,流通貫徹,初無間隔。若不見得,則雖生於天地間,而不知所以為天地之理;雖有人之形貌,而亦不知所以為人之理矣。故此一義,切於吾身,比前數段尤為要緊,非但小小節目而已也。

垂喻易說,又見講學不倦,下問不能之盛美,尤切欽仰。已悉鄙意,別紙具呈矣。此易中卦畫陰陽之分位耳,未是吾人切身之事。萬一愚見未合盛意,可且置之,而更別向裡尋求,恐合自有緊切用功處也。 同上。

再辱垂喻,具悉尊旨。然細觀本末,初無所爭,只因武陵舊圖「仁義」兩字偶失照管,致有交互,其失甚微。後來既覺「仁」字去西北方不得,「義」字去東南方不得,即當就此分明改正,便無一事。顧乃護其所短,而欲多方作計,移換「陰陽剛柔」四字,以蓋其失,所以競辨紛紜,以至於今而不能定也。蓋始者先以文王八卦為說,而謂「一陰生於巽,一陽生於乾」,則既非說卦本意矣。其以三陽純乾之方,為一陽始生之地,則又為乖刺之甚者。及既知之,而又以十二卦為說,則謂一陽生於乾之上九,一陰生於坤之上六,遂移北方之陰柔以就南,使之帶回「仁」字於西南,而不失其為陰柔;移南方之陽剛以歸北,使之帶回「義」字於東北,而不失其陽剛,則亦巧矣。然其所移動者凡二方,而六辰六卦,例皆失其舊主,又更改卻古來陰陽界限,蓋不勝其煩擾,而其所遷就之意,乃不過僅得其半而失其半。蓋北方雖曰嚴凝,而東方已為溫厚;南方雖曰溫厚,而西方已為嚴凝也。是則非惟不足以救舊圖一時之失,而其恥過作非,故為穿鑿之咎,反有甚於前日者。竊恐高明於此急於求勝,未及深致思也。欲究其說,以開盛意,又念空言繳繞,難曉易差,不免畫成一圖,先列定位,而後別以舊圖之失,及今者兩次所論之意,隨事貼說。有不盡者,則又詳言,別為數條,以附於後。切望虛心平氣,細考而徐思之。若能於此翻然悔悟,先取舊圖,分明改正「仁義」二字,卻將今所移易「陰陽剛柔」等字,一切發回元來去處,如熹新圖之本位,則易簡圓成,不費詞說,而三才五行、天理人事已各得其所矣。至於文王八卦,則熹嘗以卦畫求之,縱橫反覆,竟不能得其所以安排之意。是以畏懼,不敢妄為之說,非以為文王后天之學而忽之也。夫文王性與天合,乃生知之大聖,而後天之學方恨求其說而不得,熹雖至愚,亦安敢有忽之之心耶?但如來書所論,則不過是因其已定之位、已成之說而應和贊數之爾。若使文王之意止於如此,則熹固已識之,不待深思而猶病其未得矣。故嘗竊謂高明之於此圖,尊之雖至,信之雖篤,而所以知之則恐有不如熹之深者,此又未易以言語道也。至如邵氏以此圖為文王之學,雖無所考,然說卦以此列於「天地定位」,「雷以動之」兩節之後,而其佈置之法迥然不同,則邵氏分之以屬於伏羲、文王,恐亦不為無理。但未曉其根源,則姑闕之,以俟知者,亦無甚害,不必率然肆意立論而輕排之也。又謂一奇一耦不能生四象,而二奇二耦不能生八卦,則此一圖極為易曉,又不知老丈平時作如何看,而今日猶有此疑也。蓋其初生之一奇一耦,則兩儀也。一奇之上又生一奇一耦,則為二畫者二,而謂之太陽、少陰矣。一耦之上又生一奇一耦,則亦為二畫者二,而謂之少陽、太陰矣。此所謂四象者也。 四象成,則兩儀亦分為四。 太陽奇畫之上又生一奇一耦,則為上爻者三,而謂之乾、兌矣。 餘六條准此。 此則所謂八卦者也。 八卦成,則兩儀四象皆分為八。 是皆自然而生,瀵湧而出,不假智力,不犯手勢,而天地之文,萬事之理,莫不畢具。乃不謂之畫前之易,謂之何哉?僕之前書,固已自謂非是古有此圖,只是今日以意為之,寫出奇耦相生次第,令人易曉矣。其曰「畫前之易」,乃謂未畫之前已有此理,而特假手於聰明神武之人,以發其秘,非謂畫前已有此圖,畫後方有八卦也。此是易中第一義。若不識此而欲言易,何異舉無綱之網,挈無領之裘?直是無著力處。此可為知者道也。目疾殊甚,不能親書,切幸深照。

第四畫者,以八卦為太極而復生之兩儀也。第五畫者,八卦之四象也。第六畫者,八卦之八卦也。再看來書有此一項,此書未答,故復及之。熹又稟。 同上

易說,不知尊意看得如何?前書所云「二方六卦六辰皆失其所,得半失半」之說,後來思之,亦有未盡。蓋徙陽於北,使陽失其位而奪陰之位;徙陰於南,使陰失其位而奪陽之位,二方固已病矣。東方雖得仍舊為陽,然其溫厚之仁,不得與南同類相合,而使強附於北方嚴凝之義,不則卻須改仁為義,以去陰而就陽,方得寧貼。然又恐無此理,是東方三卦三辰亦失其所也。西方雖得仍舊為陰,然其離北附南,與夫改義為仁,其勢亦有所不便,是西方三卦三辰亦失其所也。蓋移此二方,而四方、八面、十二辰、十二卦一時鬼亂,無一物得安其性命之情也。前書所稟,殊未及此之明白詳盡也。

易說已悉,若只如此,則熹固已深曉,不待諄諄之告矣。所以致疑,正恐高明之見有所未盡,而費力穿鑿,使陰陽不得據其方盛之地,仁義不得保其一德之全,徒爾紛紜,有損無益爾。今既未蒙省察,執之愈堅,則區區之愚,尚復何說?竊意兩家之論,各自為家,公之不能使我為公,猶我之不能使公為我也。不若自此閉口不談,各守其說,以俟羲、文之出而質正焉。然以高明之見,自信之篤,竊恐羲、文復出,亦未肯信其說也。魏鄭公之言,以為望獻陵也,若昭陵,則臣固已見之矣。佛者之言曰:「諸人知處,良遂總知,良遂知處諸人不知」,正此之謂矣。世間事,吾人身在閒處,言之無益,此正好從容講論,以慰窮愁,而枘鑿之不合又如此,是亦深可嘆者,而信乎其道之窮矣。 同上。

易說垂示,極荷不鄙。然淺陋之見,前已屢陳,至煩訶斥久矣,今復何敢有言。但詳序說諸篇,唯是依經說理,而不惑於諸儒臆說之鑿,此為一書要切之旨。今以篇中之說考之,則如繫辭、說卦解兩引禮記,以「春作夏長為仁,秋斂冬藏」為義,說卦解又獨引溫厚之氣始於東北,盛於東南;嚴凝之氣始於西南,盛於東北,以為仁義之分。此於經既有據,又合於理之自然,真可謂不惑於諸儒臆說之鑿矣。但其所以為說,則又必以為聖人恐乾止有陽剛而無仁,坤止有陰柔而無義,故必兼三才以為六畫,然後能使乾居東北,而為冬春之陽;坤居西南,而為夏秋之陰。又必橫截陰陽各為兩段,以分仁義之界,然後能使春居東,而為乾之仁;夏居南,而為坤之仁,秋居西,而為坤之義;冬居北,而為乾之義。 此非本書之詞,但以鄙意註解如此,庶覽者之易曉耳。 則其割裂補綴,破碎參差,未知於經何所據依,而何以異於諸儒臆說之鑿也。又案:文王、孔子皆以乾為西北之卦,艮為東北之卦,顧雖未能洞曉其所以然,然經有明文,不可移易,則已審矣。今乃雲乾位東北,則是貶乾之尊,使居艮位,不知使艮卻居何處?此又未知於經何所據依,而何以異於諸儒臆說之鑿也。又案:孔子明言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是則固以太極為一,兩儀為二,而凡有心有目者皆能識之,不待推歷布算而後可知也。今太極論乃曰:「乾坤者,易之太極。」則是以兩儀為太極,而又使之自生兩儀矣。未知此於經何所據依,而又何以異於諸儒臆說之鑿也。至繫辭解又謂:「太極者,一之所由起」,則是又以為太極之妙,一不足以明之,而其序則當且生所起之一,而後再變,乃生兩儀矣。則又未暇論其於經有無據依,是與不是,諸儒臆說之鑿,而但以前論參之,已有大相矛盾者,不審高明之意果何如也?凡此四條,熹皆不敢輒以為非,以觸尊怒,但所未曉,不敢不求教耳。

誨諭參同邵氏不知易之說,辨博高深,非淺陋所能窺測。但參同之書,本不為明易,乃姑藉此納甲之法,以寓其行持進退之候。異時每欲學之,而不得其傳,無下手處,不敢輕議。然其所言納甲之法,則今所傳京房佔法見於火珠林者,是其遺說。沈存中筆談解釋甚詳,亦自有理。參同所云甲、乙、丙、丁、庚、辛者,乃以月之昏旦出沒言之,非以分六卦之方也。此雖非為明易而設,然易中無所不有,苟其言自成一說,可推而通,則亦無害於易,恐不必輕肆詆排也。至於邵氏先天之說,則有推本伏羲畫卦次第,生生之妙,乃易之宗祖,尤不當率爾妄議。或未深曉,且當置而不論,以謹闕疑。若必以為不知易,則如熹輩,尚何足與言易,而每煩提耳之勤也。既荷不鄙,不敢不盡其愚。其他如六五「坤承」,向亦疑有誤字,見於考異。而所示十二卦圖,以姤為子,以復為午,亦所未喻。所引坎、離無爻位,亦有脫字,此或只是筆誤,皆未暇論也。 同上。

慕用之久,往歲雖辱寵臨,而倥傯卒迫,不能少款,每以為恨。近乃竊窺所著易論語書,又嘆其得之晚,而不獲親叩名理也。間因虞君轉請所疑,初未敢以姓名自通,而高明不鄙,遠辱貽書,所以傾倒之意甚厚。三複以還,感慰亡量,不敢無以報也。蓋道體之大無窮,而於其間文理密察,有不可以毫釐差者。此聖賢之語道,所以既言「發育萬物,峻極於天」,以形容其至大,而又必曰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以該悉其至微。而其指示學者修德凝道之功,所以既曰「致其廣大」,而又必曰「盡其精微」也。近世之言道者則不然,其論大抵樂渾全而忌剖析,喜高妙而略細微。其於所謂廣大者則似之,而於精微有不察,則其所謂廣大者,亦未易以議其全體之真也。今且以經論之,其所發明固不外乎一理,然其所指則不能無異同之別,而就其所同之中,蓋亦不無賓主親疏遠近之差焉。如卦之所以八者,以奇耦之三加而成也。而爻之所以三,則取諸三才之象,而非奇耦所能與。此理之一而所指之不同者也。四象之說,本為畫卦,則當以康節之說為主,而七八九六、東西南北、水火金木之類為客。得其主,則客之親疏遠近皆即此而可定;不得其主,而曰是皆一說,則我欲同而彼自異,終有不可得而同者矣。此所指之同,而不能無賓主之分者也。是皆樂渾全而忌剖析之過也。至於乾坤之純而不雜者,聖人所以形容天地之德,而為六十四卦之綱也。乾之純於剛健而不雜,又聖人所以形容天理自然之全體,而為坤之綱也。所以贊其剛健柔順之全德,以明聖人體道之妙,學者入德之方者,亦云備矣,未嘗以其偏而少貶之也。至於諸爻,雖或不免於有戒,然乾九三之「危」,以其失中也,其得無咎,以其健而健也。坤六五之「元吉」,以其居尊而能下也。上六之「龍戰」,以其太盛而亢陽也。是豈惡乾之剛而欲其柔,惡坤之柔而欲其剛哉?今未察乎其精微之蘊,而遽指其偏,其為當戒,意若有所未足於乾坤而𬯅小之者,是不亦喜高妙而略細微之過乎?至「用九」、「用六」,乃為戒其剛柔之偏者,然亦因其陰變為陽,陽變為陰之象,而有此戒。如歐陽子之雲者,非聖人創意立說而強為之也。大抵

易之書,本為卜筮而作,故其詞必根於象數,而非聖人己意之所為。其所勸戒,亦以施諸筮得此卦此爻之人,而非反以戒夫卦爻者。近世言易者,殊不知此,所以其說雖有義理,而無情意,雖大儒先生,有所不免。比因玩索,偶幸及此,私竊自慶,以為天啟其衷,而以語人,人亦未見有深曉者,不知高明以為如何?舊亦草筆其說,今謾錄二卦上呈。其他文義未瑩者,多未能卒業,姑以俟後世之子云耳。近又嘗編一小書,略論象數梗槩,並以為獻。妄竊自謂學易而有意於象數之說者,於此不可不知,外此則不必知也。心之精微,言不能盡,臨風引領,馳想增劇。 答趙善譽。

易學未蒙指教,乃有簡易之褒,令人踧踖。其書草略,何足以當此。然此二字在易數中,真不可易之妙。近世說易者愈多,而此理愈晦,非見之明,孰能以一言盡之哉?嘆伏亡已。近嘗略修數處,尋別寄呈。但圖書錯綜縱橫,無不脗合,終有不可得而盡者。信乎天地之文,非人之私智所能及也。 答趙善譽。

承示及新著易說,開卷一讀,啟發已多。屬此數日,諸處書問萃集,撥置不下,未及詳細。但所略看過處,其不能無疑者,已兩三條。如「元亨利貞」,文王本意,只是大亨而利於正耳。至彖傳、文言,乃有四德之說。今若依而釋之,則此乾卦,只合且以陰陽推說,不應於利字,遽以陰氣佐陽為言。且以一木言之,萌芽則元,華葉則亨,枝幹堅強則利,子實成熟則貞。貞則所成之實,又可種而為元,循環蓋無窮也。若但謂歸根覆命,則亦不見貞字之意矣。此須更於天地大化,通體觀察其曲折,未易以尺紙言也。又「大明終始」,乃言聖人大明乾道之終始。程先生說本如此,但傳中言之簡略,卻是語錄中有此意。若雲「乾道自能大明其終始」,殊費言語,卒不成文義也。大有卦「亨」、「享」二字,據說文本是一字,故易中多互用。如「王用亨於岐山」,亦當為「享」,如「王用享於帝」之雲也。字畫音韻是經中淺事,故先儒得其大者,多不留意。然不知此等處不理會,卻枉費了無限辭說牽補,而卒不得其本義,亦甚害事也。非但易學,凡經之說,無不如此,獨恨早衰,無精力整頓得耳。大抵陰陽只是一氣,陰氣流行即為陽,陽氣凝聚即為陰,非直有二物相對也。此理甚明,周先生於太極圖中已言之矣。 答楊元範。 易說大槩得之,但一陰生之卦,本取一陰而遇五陽之義,今如此說亦佳。但更子細看,不知能兼此兩意否?萃卦三句是佔詞,非發明萃聚之意也。此是諸儒說易之大病,非聖人繫辭焉而明吉凶之意。卜田之吉,特於巽之六四言之。此等處有可解者,有不可解者,只得虛心玩味,闕其所疑,不可強穿鑿也。「成性」、「成之者性」,「成」字義同而用異。「成性」是已成之性,如言成說、成法、成德、成事之類。「成之者性」,是成就之意,如言成己、成物之類。「神之所為」,與「祐神」同,與「神德行」之「神」小異。法象變通,如此說亦得,但不免微有牽合之病耳。 答潘謙之。

來書雲引大易生死之說,程氏語默日月、洪鑪之論。熹案:此四者之說,初無二致。來書許其三,排其一,不知何所折衷而云然。然則所許三說,恐未得其本意也。愚意以為不必更於此理會,且當案聖門下學工夫求之,久自上達,所謂「未知生,焉知死」。 答李宗思。 來書雲:「聖人體易,至於窮神知化,未之或知之妙。」熹疑此語脈中有病。又云:「生死之際,必不如是之任滅也。」熹謂「任滅」二字,亦是釋氏言之。聖人於死生固非任滅,亦初不見任滅之病。更以前段參之。 答李伯諫。

至於易之為書,因陰陽之變,以形事物之理,大小精粗,無所不備,尤不可以是內非外、厭動求靜之心讀之。鄙意如此,故於來喻多所未安。 同上。

示喻觀玩之別,想已有成就。茲因下問之及,嘗竊思之,敢布左右。蓋易有象, 八卦六爻。 然後有辭; 卦爻之辭。 筮有變, 老陰老陽。 然後有佔。 變爻之辭。 象之變也,在理而未形於事者也。辭則各因象而指其吉凶,佔則又因吾之所值之辭而決焉,其示人也,益以詳矣。故君子居而學易,則既觀象矣,又玩辭以考其所處之當否;動而諏筮,則既觀變矣,又玩佔以考其所值之吉凶。善而吉者則行,否而兇者則止。是以動靜之間,舉無違理,而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蓋觀者一見而決,玩者反覆而不捨之辭也。筮短龜長之說,惟見於左氏元凱之注,理固有之。但先王制卜筮之法,至嚴至敬,虛其心以聽於鬼神,專一則聽,疑二則差。故禮曰「卜筮不相襲」,蓋為此也。晉獻之慾立驪姬,以理觀之,不待卜而不吉可知。及其卜之不吉也,則亦深切著明已矣。乃不勝其私意而復筮之,是以私心為主,而取必於神明,豈有感通之理哉?此所以筮之雖吉,而卒不免於兇也。今不推其所以聽於鬼神者之不專不一,而遽欲即此以校龜筮之短長,恐未免乎易其言之責也。理則一而已矣,其形者則謂之器,其不形者則謂之道。然而道非器不形,器非道不立。蓋陰陽亦器也,而所以陰陽者道也。是以一陰一陽,往來不息,而聖人指示以明道之全體也。此

「一陰一陽之謂道」之說也。不審高明以為然否? 答丘子野。

易說大槩多與啟蒙相出入,但後數條旁通眾說,亦有功,俟更徐考奉報。然既知其無取,自不必深究。王輔嗣所謂「縱或復值,而義無所取」,此一言切中事理,中間亦嘗有數語論之,後便寫寄也。向在玉山道間,見徐彥章說離為龜,故卦中言龜處皆有離象,如頤之「靈龜」,損、益「十朋之龜」,以其卦雖無離,而通體似離也。頤六爻,損自二至上,益自初至五,此其求之巧矣。然頤猶取龜義,而無取於離,損、益則但言其得益之多,而義亦不復繫於龜矣。今乃不論其所以得益之故,以為求益之方,而必窮其龜之所自來,亦可謂枉費心力矣。 答林久德。

易象說似未條暢,所謂小過、中孚,先儒之說,卻似未為過也。 答林至。

所論正蒙大旨,則恐失之太容易爾。夫道之極致,物我固為一矣,然豈獨物我之間驗之,蓋天地、鬼神、幽明、隱顯、本末、精粗,無不通貫而為一也。正蒙之旨,誠不外是,然聖賢言之則已多矣,正蒙之作,復何為乎?恐須反覆研究其說,求其所以一者而合之。於其所謂一者,必銖銖而較之,至於鈞而必合,寸寸而度之,至於丈而不差,然後為得也。孟子曰:

「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正為是爾。今學之未博,說之未詳,而遽欲一言探其極致,則是銖兩未分而臆料鈞石,分寸不辨而目計丈引,不惟精粗二致,大小殊觀,非所謂一以貫之者。愚恐小差積而大謬生,所謂鈞石丈引者,不得其真矣。 答江彥謀

問。侯氏曰:「消息盈虛,往來神明,皆是理也;吉凶悔吝,剛柔變化,皆是物也。恐難分明。」愚謂是數者,皆物也,而有理存焉。又曰:「以陰陽言之則曰道,以乾坤言之則曰易,貫通乎上下則曰誠。」夫道非陰陽也,所以一陰一陽者,道也。程子固言之矣。繫辭止曰:「乾坤其易之門」、「易之縕」,而謂易為乾坤,則非也。且既以貫通上下為誠矣,而又曰「總攝天地,斡旋造化,動役鬼神,闔闢乾坤,萬物由之以生死,日月由之以晦明者,誠也」。是誠者乃一作用。之物,有似乎陰符經之雲者,而不可謂之貫通上下矣。既以鬼神為形而下者,而非誠矣,又曰「誠無內外,無幽明,故可格而不可度射」。審如此說,則詩當雲「誠之格思」,而不當言「神之格思」也。凡此自相矛盾,有不可曉者,不審如何?答雲:「看得是。」 答萬人傑。

示及易說等書,實不曉所謂,不敢開卷。累承喻及,必欲見強,使同其說,隱之於心,有未能安者,遂不敢奉報。今承見語,欲成書而不出姓名,以避近名之譏,此與掩耳偷鈴之見何異?不知賢者所見,何故日見邪僻至於如此?夫天下之理,唯其是而已。若是,則出名何害?若不是,則不出姓名何益?若如所論,「乾」、「坤」二字,乃是將一部周易從頭鶻突了,豈能使易通著明乎?若曰人人親見三聖而師之,此尤不揆之言。如所說乾、坤字義,恐自家未夢見三聖在,如何敢開此大口耶?元書謹用封納,拙直之言,盡於此書,今後不復敢聞命矣,千萬見察。 答江默。

所示經說、孟子,大意頗佳,其間亦有少未合處,徐議未晚也。但易說愈見乖戾,三複駭然。因復慨念鄉里朋友,清素樸實,刻意讀書,無世間種種病痛,未有如德功者,所以平日私心常竊愛慕,思有以補萬分者。亦荷德功不鄙,三數年來,雖所論不合,加以鄙性淺狹,譏誚排斥,無所不至,而下問之意,愈勤不懈,此在他人,亦豈能及?然自頃至今,為日愈久,而所執愈堅,所見愈僻,孜孜硈硈,日夜窮忙,不暇平心和氣,參合彼己異同之說,反覆論難,以求至當之歸,而專徇己意,競出新奇,以求己說之勝,以至於展轉支離,日益乖張而不悟。不知用心錯誤,何故至此?使人更不可曉,但竊嘆恨而已。今且據來示,而舉其一二言之。如既曰「乾,健也」,而又曰「能體其健之謂乾」,若「乾」本是健,即別無體此健者。若更要體得此健,方謂之「乾」,則是「乾」在健外,以此合彼,而後得謂之「乾」也。又如「群龍無首」,乃用程傳無妄六二之說,雖於理不謬,然安頓不是地頭,全然不是文理,又且岐而為二,互相矛盾。蓋乾為萬物之始,故天下之物無不資之以始,但其六爻有時而皆變,故有「群龍無首」之象。而君子體之,則當謙恭卑順,不敢為天下先耳,非謂可天德而不可為首也,又非謂乾不為首也。「可天德而不可為首」,不成文理,無可言者。若曰「乾不為首」,則萬物何所資始,而又誰使為之首乎?且程傳之說,為人不可以私意造始,故為之戒耳。若乾之為始,乃是天理自然,非若人有形體心思,而能以私意造始也。此二說者,其失甚不難見,原其所以失之,大抵只是日前佛學玄妙之見尚在,故以理為外,以事為粗,而必以心法為主。然又苦其與大易體面不同,須至杜撰捏合,所以欲高而反下,欲密而反疏耳。此是義理本原大差謬處,不但文義之失。然在今日,德功病痛,尚是第二義,卻是日用之間,自己分上,更不曾實下功夫,而窮日夜之力,以為穿鑿附會之計,此是莫大之害。正使撰得都是,亦無用處,不得力。況其乖戾日甚一日,豈不枉費工夫,虛度光陰,不惟無益,而反有害乎?

程傳艮卦雲:「聖人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唯止之各於其所而已。」此說當矣。至謂「艮其背」為「止於所不見」,卻恐未是。據彖辭自解得分曉,曰:「艮其止,止其所也。」上句「止」字,便是「背」字,故下文便繼之雲:「是以不獲其身」,更不復出「艮其背」也。「止」是所當「止」之處。下句「止」字卻是解「艮」字,「所」字是解「背」字,蓋謂止於所當「止」也。「所」即至善之地,如君之仁,臣之敬之類。「不獲其身」,是無與於己;「不見其人」,是亦不見人。無己無人,但見是此道理,各止其所也。「艮其背」是「止於止」;「行其庭」是「止於動」,故曰:「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必大問:「如何是不見其人?若舜禹有天下而不與,是否?」先生曰:「近之。」繼曰:「似未若遺書所謂百官萬務,金革百萬之眾,飲水曲肱,樂在其中,萬變皆在人,其實無一事,卻是此氣象。」大槩看易,須謹守彖、象、文言。聖人解得精密平易,後人看得不子細,好自用己見解,不若虛心去熟看,便自見。如乾九五文言云:「同聲相應」至「萬物睹。」夫子因何於此說數句?只是解

「飛龍在天,利見大人」。「睹」字分明是解「見」字。「聖人作」,便是「飛龍在天」;「萬物睹」,便是人見之。如佔得此爻,則利於見大人。九二「見龍在田」,亦是在下賢德已著之人,雖未為世用,然天下已知其文明。「利見」,亦是他人利於見之,非是二、五兩爻自利相見。凡易中「利」字,多為佔者設。蓋是活人,方有利不利。若是卦畫,何利不利之有?如屯卦「利建侯」,屯只是卦,如何去利建侯?乃是佔得此卦者之利。晉文公曾佔得此卦,屯、豫皆有此辭,果能得國。若常人見之,亦隨高下,自有個主宰底道理。但古者卜立君,卜大遷,卜大封,是事體重者,故爻辭以其重者言之。必大問:「屯卦何故利於建侯?」曰:「屯之初爻以貴下賤,有得民之象,故其爻下之辭復雲:利建侯。」必大又問:「何以得爻辭與所佔之事相應?」曰:「自有此道理。如今抽籤者亦多與所佔之意相契。」先生又曰:「何以見得易為占筮之用?如王用亨於西山,王用亨於岐山,亨是享字,古多通用。若人君欲祭祀山川,佔得此爻則吉。公用亨於帝,吉。諸侯佔得此卦,則利於朝覲天子耳。凡占筮,若爻辭與佔意相應,即用爻辭斷之。萬一佔病,卻得利建侯,又須別有卦上討義。」正淳問:「二五相應不相應時如何?」曰:「若得應爻,則所祈望之人,所祈望之事,皆相應。如人臣即有得君之理,不相應則亦然。」又曰:「昔張敬夫為魏公佔,遇暌之蹇,六爻俱變,二卦名義,自是不好。李壽翁斷之曰:用兵之人,亦不得用兵;講和之人,亦不成講和。暌上卦是離,離為甲冑,為戈兵,有用兵之象,卻變為坎。坎,險難也,有險阻在前,是兵不得用也。兌為口舌,又說也,是講和之象,卻變為艮。艮,止也,是講和者亦必無成。未幾,魏公既罷,湯思退亦敗,皆如其言。」 吳必大錄。

「不耕穫,不菑畬」,如程傳之說,則當雲不耕而獲,不菑而畬,乃可。又如極言無妄之義,蓋緣要去義理上說,故如此解。易之六爻,只是說吉凶之辭,至彖、象,方說義理。六二在無妄之時,居中得正,故為無妄之吉。其曰「不耕穫,不菑畬」,是四事都不做,謂都不動作。亦自「利有攸往」。史記「無妄」作「無望」,是此義。必大問:若以為無望即願望之望,非誠妄之妄,有所願望,即是妄。但望字說得淺,妄字說得深。六三即是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自得之,何與邑人事?而邑人之災,正如俗雲閉門家裡坐,禍從天上來耳。此亦是古辭。如

「飛龍在天,利見大人」,謂佔得此爻者,利於見大人也。然吉凶以正勝,有雖得兇而不可避者,縱貧賤窮困死亡,卻非悔吝。故橫渠雲「不可避凶趨吉,一以正勝」,是也。又如佔得坤六二爻,須是自己「直方大」,方與爻辭相應,便「不習無不利」。若是自己不直方大時,卻反是兇也。如春秋時,南蒯佔得坤六五爻,以為大吉,示子服惠伯。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一段說得極好。蓋南蒯所佔雖是吉爻,然所為卻「不黃裳」,卻是大凶。 同上。

大凡一爻皆具二義,吉者苟不如此,則兇;兇者苟不如此,則吉。如同人於門,須是自出門去與人同,則無咎;若以人從欲,則兇。其辭亦自有分曉說破者,如「婦人吉,夫子兇」;鹹其腓,兇,居吉,君子得輿,小人剝廬;又需於泥,致寇至,則又更不決吉凶。夫子方於其下說破雲:若敬慎,則不敗。此又一爻中具吉凶二義之例也。如小過飛鳥以兇,若佔者得之,更無可避禍之理,故象曰:不可如何也。 同上。

問:「易中交易、變易之義如何?」先生曰:「交易是陽交於陰,陰交於陽,是卦圖上底,如天地定位,山澤通氣 云云 者是也。變易是陽變陰,陰變陽,老陽變為少陰,老陰變為少陽。此是占筮之法,如晝夜、寒暑、屈伸、往來者是也。」又問:「聖人仰觀俯察,見天地奇耦自然之數,於是畫一以為奇,所以象陽;畫兩以為耦,所以象陰。恐於方圓之形見得否?」 或記雲:「豈以天是渾淪圓底,只是一個物事,地則便有闕陷分裂處否?」 先生曰:「也不特如此。天自是一,地自是二,凡物皆然。蓋天之形雖包乎地之外,而其氣實透乎地之中。地雖是一塊物事,在天之中實虛,容得天許多氣。」或引先生注易「陽一而實,陰二而虛」為證。曰:「然。」所以易中言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

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靜專、動直、大生,都是一底意思。他這物事雖大,然無間斷,只是鶻侖一個大底物事,故曰大生。地則靜翕、動闢,便是兩個物事。其翕也,是兩個之聚;其闢也,是兩個之開。他這中間極闊,盡容得那天之氣,所以說廣生。又曰:「陰自是虧,不可盈,只得一半,兩個方做得一個。」又曰:「伏羲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那時未有文字,只是仰觀俯察而已。想得聖人心子細,察得出。雖以鳥獸羽毛之微,想見聖人也盡察得有陰陽。如今人心粗,如何察得?」或曰:「伊川見兔,曰:察此可以畫卦。便是此象。」先生曰:「就這一端上亦可以見耳。而今凡是草木禽獸,無不有陰陽。鯉魚脊上有三十六鱗, 陰數; 龍有八十一鱗, 陽數。 龍不曾見,魚必有之。又龜背上文,中間五個,兩邊各插四個,共八個。八個之外,周圍共有二十四個者,二十四氣也。個個如此。又如草木之有雌雄,如銀杏、桐樹、楮樹、牡麻竹。」曰:「男生必伏,女生必偃,其死於水也亦然。蓋男陽氣在背,女陽氣在腹也。」又云:「揚子撰太玄雲:觀龍虎之文,察鳥獸之理。」謂二十八宿也。 呂闕 問:「坤六二,聖人取象,何故說得恁地大?都與坤德不相似。」曰:「如何見得不相似處?」曰:「陰陽反對觀之,則直方大者皆非陰之屬也。」曰:「坤六爻中,只此一爻最重。六五雖居尊位,然卻是以陰居陽。六二以陰居陰,而又居下卦,所以如此。」問:「坤之順,恐似此處。順只是順理,不是柔順之順。」曰:「也是柔順,只是他都有力。乾行健固是有力,坤雖柔順,亦是決然恁地順,不是柔弱放倒了。所以聖人亦說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問:「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本義雲:乾健而動,故以易而知太始;坤順而靜,故以簡而作成物。若以學者分上言之,則擴然大公者易也,物來順應者簡也。不知是否?」曰:「然。」曰:「乾之易,致知之事也;坤之簡,力行之事也。」問:「恐是下文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故知其所分如此否?曰:「他以是而能知,故人亦以是而知之,所以坤之六二,便只言力行底事。」 楊道夫錄。

先生問時舉:「看易如何?」時舉說雲:「只看程易,見其只就人事上說,無非日用常行底道理。」先生雲:「易最難看,須要識聖人當初作易之意。」且如泰之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徵吉,謂其引賢類進也。都不正說引賢類進,而云拔茅,何耶?如此之類,要須思量。某之啟蒙自說得分曉,且試去看。因雲:「某少時看文字時,凡見有說得合道理底,須旁搜遠取,必要看得他透。今之學者多不如是,如何?」時舉退看啟蒙。晚往侍坐,時舉雲:「曏者看程易,只就註解上生議論,卻不曾靠得易看,所以不見得聖人作易之本意。今日看啟蒙,方見得聖人一部易,皆是假借虛設之辭。蓋緣天下之理,若正說出,便只作一件用。唯以象言,則當卜筮之時,看是甚事,都來應得。如泰之初九,若正作引賢類進說,則便只作得引賢類進用。唯以拔茅茹之象言之,則其他事類此者皆可應也。啟蒙。警學篇雲:理定既實,事來尚虛;用應始有,體該本無。便見得易只是虛設之辭,看事如何應耳。未知如此見得否?」先生頷之。因雲:「程易中有甚疑處,可更商量看。」時舉。

問:「坤六二爻傳雲:由直、方而大。切意大是坤之本體,安得由直、方而後大耶?」先生曰:「直、方、大,是坤有此三德。若就人事上說,則是敬義立而德不孤,豈非由直、方而後大耶!」 潘時舉錄。

且如子善向看易傳,往往畢竟不曾熟,如此,則何緣得會浹洽! 同上。

論易雲:其他經,先因其事,方有其文。如書雲堯舜禹成湯伊尹武王周公之事,因有許多事業,方說到這裡;若無這事,亦不說到此。若易,則是個空底物事,未有是事,預先說是理,故包括得盡許多道理。看人做甚事,皆撞著他。又曰:易無思也,無為也。易是個無情底物事,故「寂然不動」。佔之者吉凶善惡,隨事著見,乃「感而遂通」。又云:易中多言正,如「利正」、「正吉」,「利永正」之類,皆是要人守正。又云:人如佔得一爻,須是反觀諸身,果盡得這道否也。

坤雲:「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須看自家能直、能方、能大,方能不習無不利。凡皆類此。又云:所謂「大過」,如當潛而不潛,當見而不見,當飛而不飛,皆是過。又曰:如坤之初六,須知「履霜堅冰」之漸。要人恐懼修省。不能恐懼修省,便是過。

易大槩欲人恐懼修省。又曰:文王繫辭,本只是與人佔底書。至孔子作十翼,方說「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佔。又曰:夫子讀易,與常人不同,是他胸中洞見陰陽、剛柔、吉凶、消長、進退、存亡之理。其贊易,即就胸中寫出這道理。」味道問:「聖人於文言,只把做道理。」先生曰:「有此氣便有此理。」又問:「文言反覆說,如何?」曰:「如言潛龍勿用,陽在下也,又潛龍勿用,下也,只是一意重疊說。伊川作兩意,未穩。」 同上。

銖問:「程易如何看?」先生曰:「且只恁地看。」又問:「程易於易之本義如何?」先生曰:「程易惟是不說易文義處,只說道理處,極好看。」又問:「乾繇辭下解雲:聖人始畫八卦,三才之道備矣。因而重之,以盡天下之變,故六畫而成卦。據此說,卻是聖人始畫八卦,每卦便是三畫,聖人因而重之為六畫。似與邵子一生兩,兩生四,四生八,八生十六,十六生三十二,三十二生六十四,為六畫不同。」先生曰:「程子之意,只雲三畫上疊成六畫,八卦上疊成六十四耳。與邵子說誠異。蓋康節此意不曾說與程子,程子亦不及問之,故一向只隨他所見去。但他說聖人始畫八卦,不知聖人畫八卦時先畫甚卦,此處便曉他不得。」又問:「啟蒙所謂自太極而分兩儀,則太極固太極,兩儀固兩儀;自兩儀而分四象,則兩儀又為太極,而四象又為兩儀,以至四象生八卦。節節推去,莫不皆然。可見一物各具一太極否?」先生曰:「此只是一分為二,節節如此,以至於無窮,皆是一生兩耳。」因問:「序所謂自本而幹,自幹而支,是此意否?」先生曰:「是。」 董銖錄。

問:「易中也有偶然指定一兩件實事言者,如亨於岐山,利用征伐,利遷國之類是也。」先生雲:「也是如此。亦有兼譬喻言者,如利涉大川,則行船之吉占,而濟大事亦如之。」文公易說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