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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氏易傳卷十七

欽定四庫全書

宋楊簡撰䷳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善止者行,善行者止。知止而不行者,實不知止。知行而不知止者,實不知行。知行止之非二,而未能一一皆當其時,猶未為光明,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而後為光明,而後為得易之道。人精神盡在乎面,不在乎背,盡在乎前,不在乎後。凡此皆動乎意,逐乎物,失吾本有寂然不動之性。故聖人教之曰「艮其背」,使其面之所向,耳目鼻口手足之所為,一如其背,則得其道矣。雖則應用交錯,擾擾萬緒,未始不寂然矣。視聽言動,心思曲折,如天地之變化矣。惟此為「艮」,惟此為「止其所」。苟「艮其面」,雖止猶動,知其動而強止之,終不止也。惟「艮其背」,則面如背,前如後,動如靜,寂然無我。「不獲其身」,雖行其庭,與人交際,實不見其人。蓋吾本有寂然不動之性,自是無思無為,如水鑑,如日月,光明四達,靡所不照。目雖視而不流於色也,耳雖聽而不流於聲也。作用如此,雖謂之不獲其身、不見其人可也。水鑑之中,萬象畢見,而實無也,萬變畢見而實虛也。止得其所者,無所也,無止也,非所有而無之也,非本不止而強止之也。本無止,本無所,今曰止其所者,姑為之言也。孔子曰:「言不盡意」,謂此類也。使有我,則有所矣。不獲其身,雖形體猶不獲也,非實有形體而強不獲也,形體自非有無之所,不可言也。夫天下何一物之不妙也?豈獨無形者為道,而有形者非道?豈獨無形者為妙,而有形者不妙邪?未始不一,人自不一,故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庭者,堂之前,兩階之間,正人物交際之地。而曰行其庭,不見其人,非果無人也。人不可以有無論,本無所見也,見則意動而遷矣,非止也。天地之變化,豈有所動哉?日月之靡所不照,豈有所見哉?三才一也,動靜一也,有無一也,故孔子曰:「哀樂相生。」是故明目而視之,不可得而見也;傾耳而聽之,不可得而聞也。又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孔子之言止於此,而不復詳其所以然者,正以非有無動靜思為之可言,而無所容其言也。子擊磬於衛,所警告於人者也,昭昭明明,而不可復言也。凡孔子之所已言者,則又曰「予欲無言」,則言非孔子之所欲也。以為言非夫子之所欲,而又曰「繫辭焉以盡其言」,則言又可盡,又非所不欲。然則道豈有無動靜可否之所可論哉?道豈有無動靜可否之所不可論哉?光明者,言有亦可,言無亦可,言動靜亦可,言可否亦可。不光明者,言有不可,言無不可,言動靜不可,言可否不可。曰「上下敵應不相與」者,以是卦上下皆敵,初與四皆陰,二與五皆陰,三與上皆陽,非相與之象也。既曰敵矣,何以言應?非謂截然不與物應也,雖應而不動也,猶未嘗相與也。如水鑑中之萬象交錯紛然,而水鑑未嘗有交錯紛然也,如此則無咎。苟惟不然,則意起而私,物我裂而怨咎交作矣。此道昭然,必取上下敵應不相與之象者,昏蔽者多,必疑必駭,故必指象以為證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抱關自有抱關之位,君子所思,不出抱關。乘田自有乘田之位,君子所思,不出乘田。大舜耕於歷山,則安乎歷山;及其為天子,被袗衣,鼓琴,若固有之,則又安於南面。子思曰:「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以至於我自有我之位,彼自有彼之位。今有人犯之,則忿然怒曰:「彼何得而犯我?」是思出其位也。彼自出而犯我,我安可復出位而怒之?己有善有能,彼不我知,自彼之失職,我何與焉?而悶悶自不安其位焉,得之有是位也大矣!天地範圍其中,萬物發育其中,無畔無際,當清常明,思輒失之,非果無思也,慈愛恭敬,應酬交錯,變化云為,如四時寒暑,未嘗不寂然。苟微起思焉,即為出位,即失艮之道矣。「艮」之道即易之道,卦於此及以示人耳。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艮諸爻取身為象,以人情所以好動而不能靜止者,由有己也。初六最下為趾,欲行也而居位下,未可行也。初六能止之,故無咎。行則失正矣,今止之,則未至於失正也。然人心易放,止不行,雖為貞正,未必能久也,故「利永貞」。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腓,隨上而動者也。上止而不見拯,不得不隨而動,故「心不快」。象曰「未退聽」者,言其心未之休止,未肯退聽也。誠能退休而遂止,一聽天命之如何,則其行天也,其止亦天也,皆天而不以人為參焉,則不失其本有之天性矣。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厲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三居下體之上,上下之限也。身雖有上下之限,而氣血未嘗不通和。今九三失中,截然固塞,艮止不復通和,如「裂其夤」。夤,齊也,不可裂也,裂則為厲薰其心矣,言其心之病也。象又曰「危薰心」者,再言其心之病,當反求諸心,不可求諸外也。此爻乃固塞不通,執艮止之跡,失艮止之道。道也,通也,無不通也。孔子曰:「上下用情,禮之至也。」今九三艮其上下之限而不用其情,不可行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千愆萬繆,皆起於身,能止其身,如絲而理其總,如火而沃其薪,截然寂然,本無可言,本無所始。身,氣血爾,氣血何所思?氣血之中亦何所有?聖人於是不言心而言身,於以見心乃虛名,本無所有。苟言心,則人以心為實有,立我立私,禍本益固。故聖人於此不言心,於「鹹」之四亦不言心。象曰:止諸躬也。亦初無義理可言,申言之而已,正而已,無可復言者。聖人之教人,何其直而無隱,何其直而無盡!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五當身之上,有輔頰之象。「艮其輔」,謹其言,則言有序,不妄發矣。用艮於輔,未能不動於意念,則不能無悔。謀諸心,則悔亦亡矣,不復放逸於外矣。然輔頰亦未易於艮止,亦以其中正也,故能止之。不然,則如制驛馬,如遏決川,安得而止之?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敦有厚義,又有不動義。書曰:「惟民生厚。」其因本厚而不動之,則其厚固自若也。人之德性固未始或動也。中庸曰「大德敦化」,言不動而自化也。復曰「敦復」,不動而自復也。「臨」曰「敦臨」,雖臨乎人而不動也。是其不動非強為,是不動也。人之德性自不動也。德性亦曰道心,道心即意念不動之心。曰「以厚終也」者,人性本厚,因物有遷,今不遷動,則不失其厚如初矣。厚者,不薄之稱爾,非有實狀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

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漸之所以名卦者,山上有木也。下艮山,上巽木。木在山下,則其長也速;木在山上,則其長也漸。而彖不及之者,於漸進之義非所切也,故徑以漸進之義釋「女歸」之象。納采、問名、納徵、請期、親迎而後女至,以禮而進也。天下之事皆然,其進也貴乎漸。士進而事君,不以漸,則疏,則近利、則不正。如女之歸則吉,進得位而後可以有功,此位「剛得中」之位也。君體剛而又中天下而立,而後可以大有為,可以有功。若夫人臣雖進,皆不足以言位。人臣之位,皆君之所命;人臣之功,亦君之所用。使君不用之,臣何能為?故臣之功,皆君之功也,臣無功;臣之位,皆君之位也,臣無位,故此慮斯義之未白。繼曰「其位剛得中也」,明乎非人臣之位也。人臣而必欲成功業於天下者,皆妄也。不明斯義,則懷必欲致功業之意於胸中,終妄作而已矣。舜、禹之進也以正,故可以正邦。彼莽、操亦有繼跡往古之意,豈有暴取而可以正邦者乎?人心不可以強而服也。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湯武不為也,故邦可正也。唐太宗假竊義兵之名以欺天下後世,而奸利之穢不可掩也。雖力假仁義以朽糞戕人心,終不可強之使化也。故太宗頗有治跡而無治化。此所謂正邦者,人心正也,非徒飾其跡而已也。「止而巽,動不窮」者,復發明乎漸進之道。「止」者,寂然不動也;「巽」,隨時順理,不汲汲然也。止非強止,未始不止。道心無體,本無可動,變化進退,「巽」動無窮,雖動猶不動也。不動者,其動無窮。以斯而進,所以能漸歟!以斯道而進,所以能正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山上有木」,其長以「漸」,於彖已言之。風俗不可以遽而善也,其化也有漸。俗不自化,視上之德,君子久居賢德,則俗斯漸化而善矣。不曰聖德者,聖德之所化為速。孔子為三月而俗已化,故止曰「賢德」。然商之頑民,周公亦不能遽化。天下固自有習,固難化者,人不可一槩論。

初六,鴻漸於幹,小子厲,有言,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進欲其知時,故鴻為象;進欲其漸,故以於磐、陸、木、陵為象。有道則漸進,無道則急於進。「漸鴻於幹」,君子之漸進也。彼小子不知君子之心,惡其遲遲,以為不亟從也,「厲」而「有言」。然君子之心初無他,輿論之所服也,何咎?故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言六四雖居上,實小子也。不知君子之心,四與初二陰無相應之象,故有「厲」、「有言」之象。「幹」,水涯也。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六二稍進於初矣,故「漸於磐」。然位猶在下,六二無求進之意,「飲食衎衎」,和樂安暇,若將終身焉,故「吉」。人情大抵好進,惟有道者不然。「飲食衎衎」,疑於不事事而素飽,故象釋人之疑曰「不素飽也」。九三,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婦孕不育,兇。利禦寇。象曰:「夫徵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爾雅:高平曰陸,人進於磐矣。「夫徵不復」,上九不應,離群醜也。上與三乃其醜類。「婦孕不育」,九三失其所以為婦也。三不中,有失道之象,故「兇」。「利禦寇」,非其正也。非正者足以害我,故曰「寇利於御之」。慮二之失道,或親於寇而不能御也,故教之能禦寇則我不失於正順,則夫婦可以相保矣。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木則又進於陸矣,木非鴻之所居,或得其桷則安、則「無咎」。木有橫向者為桷象,似安平可居。其所以得桷者,順巽故也。順巽則不貪進,不忤物,一無己私,惟有道則然。六與四俱柔,又入巽卦,有順巽之象。榱亦曰桷,古以大者為檻、為棟,以桷為榱,故榱亦名桷。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爾雅:「高平曰陸,大陸曰阜,大阜曰陵。」大則愈高矣,故阜高陵又高於阜。以序而觀,則陵高於木。夫婦六三之象。六二之進也,漸又九三阻之,故有「不孕」之象。然六二之不孕,異乎九三之不育。九三不中,六二中正,終不與不正合,故九三終莫之勝。二五正應,邪不可以幹正,中正者卒得所願,天地鬼神之所共與人心之所同歸也,安得不吉?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上九又在九五之上,若不可言陸而曰「陸」者,上九之應在三,三為六上,居巽體之上,故降而從陸歟?退巽如此,故其羽可以為人之儀,則其曰「不可亂」者,人心為進退得失所亂,則貪進不克退巽。能退者,必其心不為進退得失所亂者。近世安定胡公以「陸」為「逵」,晦庵謂是卦諸爻皆協韻,於協韻則宜,但重於改舊而不改,義亦通。未敢遽從,姑存是說。未敢遽從,姑存是說者,易之道也。苟以為易之道未必在是者,是人為事所亂。䷵

兌下震上 歸妹徵兇,無攸利。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徵兇」,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兌以少女居內,震以長男居外,有歸妹之象焉。歸妹,天地之大義也。人知是義者有幾?知是義而信是義者又有幾?籲!人皆有夜光明月之珠而不自知,不自知者,泥塗砂礫蒙之也。不自知者,雖明告之曰「汝自有此珠也」,必掉頭斷斷乎直不信,往往繼之以嗤也,而自知自信者少。大哉!聖言曰:「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之義,何愧於天地,而欿然自以為不足當也。意動而昏之則亂,亂則放僻邪蕩,靡不為矣,宜其斷斷直不信,此非告語之所及也,亦非果有甚高甚難之實也。人心即道,故曰道心。道心無體,動者為誰?至神至明,我所自有,變化云為,何動何靜,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天地此得以範圍之,萬物此得以發育之,其為歸妹,為天地之大義也何疑?歸妹,人之終始嗣續之義也,所以明人道之大也。說以動,所歸妹也。以少女而說之,眾人之情也,非正大之情也,而亦未至為邪也。徵兇者,柔宜居陰,上下二卦皆然。二四偶而以九居之,三五奇而以六居之,位皆不當,故徵則「兇」。「無攸利」者,柔乘剛也。震二柔乘一剛,兌一柔乘二剛,不順也,何以能利?歸妹之義大而卦象則兇,不可執一論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澤上有雷」,陰陽之際也。「永終知敝」,有偕老之義,無乖落色衰而復相棄背之敝也。道有淺深,義有邪正,皆易之變也。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徵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初九位在下,有妹之象,娣則不可專行。「跛能履」者,難於行之象。知此而往,則得娣之道,故「吉」。「徵」,往也。「以恆」者,「恆」,久也,當以久於娣為心,當有終其身為娣之心,不可有他念也。「跛能履徵吉」,以其相承而不敢專故也。是皆易之正道也。大抵由道而行則無利心,由利心而行則必失乎道。謀利者多害,不謀利者多利。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𬮭觀利女貞」,則「眇能視」為歸妹之「貞」。婦人所知,不出房闥,正也。是正惟幽人有之。心未始不正,意動而亂,故失之。意不動則靜,靜則幽,幽則貞。或者往往以所視不廣為非,聖人於是正之曰:未為變,失常道也,斯乃婦人之常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歸妹以須」,不見應於上六也。須待而終不獲「反歸以娣」,不蒙以敵見禮而退處於娣,以六三有當於理者故也。六三不中,唯中有得理之象。坤文言曰:「黃中通理。」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三與上兩陰不應,四與初兩陽不應,三與四皆有不應之象。三在內卦,故為已歸而須;四在外卦,故為未歸而愆期。「愆期」,失時也。雖遲其歸,終有其時。九四所以「愆期」,不為苟就,有所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君」,女君也。儀禮亦云:「女君之袂,何以不如其娣之袂良?」帝女不嫁,其體貴也。又其位在中,為嫡,為女君,其體又尊也。尊與貴,非執婦道者之所宜也,故以「不如其娣之袂」取象,以明謙恭之義,當如月之幾望,無敢盈滿則吉。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歸妹所以承祭祀,而上六居外居上,故不言婦承筐無實,徒有承祭之名,而無承祭之實。「士刲羊無血」,不能制狼壯之妻也。羊有狼壯之象,不能制婦不成為夫,故不言夫。上與三不應,夫婦不協順之象。三兌卦為羊。䷶

離下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觀卦之象,雷電皆至,豐之象也。離明震動,以明而動,故豐,故亨;以昏而動,則反是矣。「王假之」,假,大。

孔子曰:古之治天下者必聖人,上則天,下則地,中則大。人之聖者為王。王者代天理物,日月所照,霜露所墜,皆王者之所統。伊尹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如己推而內之溝中。周官職方氏盡掌天下,極於四夷、八蠻、七閩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與其才用,九穀、六畜之數要,周知其利害。王者之職乃如此其大也,是故王者惟恐其不大,故象曰「尚大也」。「勿憂」,其智力不足以給,宜如日之中天。日無思無為,自無所不照,王者德性未始不光明。帝堯光宅天下,文王光於四方,皆無為而光照天下,治無不舉,此日中無所不照之旨也。然而自夏后氏以來,繼世之君豈能皆聖?又豈能皆賢?故孔子於此致盈盛之戒。恐繼世之君恃廣大之勢,多滿盈之患,故孔子復發滿盈之義而致戒曰:「日中則昃,月盈則食。自天地不能常盈常盛,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便知其不能長有而懼之也。然豈無保豐持久之道?使繼世之王皆不失道,皆不昏而能照,則歷年何止於八百?雖至今可也。此天地之造化所以至於今不已也。「假大」,詳釋見家人九五。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雷自下而作於下,電自上而照於下,其用皆至。其在治道,則為「折獄致刑」。明以折獄,威以致刑。君子之於刑獄,所不忍也。方民困窮,未敢致刑也;禮樂教化未孚,未敢致刑也;不得已而刑之,猶不敢盡令也。世道豐亨,家給人足,禮行政成,教孚化至,而猶有故犯,君子不得已致之,刑不得而宥也。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無咎,往有尚。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他卦兩陰不應,兩陽不應,此卦初與四皆九兩陽,而曰「遇其配主」者,何也?不期而會曰「遇」,不出於所期,兩剛相遇合者,彼此皆陽明故也。陽明配合,雖「旬無咎」,往有嘉尚。然初居下而體剛,非居下之常道,可旬而不可久,十日為旬。象曰:過旬災也。人若不自覺,他日禍忽至,謂自外至,故曰「災」。四以初為夷主,初以四為配主,皆陽明也。以四在上,故曰「配」。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鬥,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蔀,草也。馬雲:「蔀,小也。」蔀雖豐亦小矣。六二之所以為豐者,如斯而已矣。人臣言業之小大,一視夫君之所以用之者如何。日中而「見鬥」,則日失其明,陰暗之極,故「見鬥」也。鬥在北,北亦幽陰之方,六五之君不明如此,則六二之功業安得豐大?六二雖往,必「得疑疾」,言見疑於其君也。二、五兩陰無相應之象,使六二有忠信以啟發其君心,則「吉」。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無咎。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草生水曰「沛」,水生之草,尤其不茂。人臣事業,一視夫人君之如何。君明則臣始得展盡所蘊,君不明則人臣安得致功業之大?故六二之事業已小,而九三所事乃上六極暗之君,則九三之所謂豐者,如沛而已,其小有甚於蔀。象曰:不可大事也。「沬」,子夏謂星之小者。日中而見小星,則日之失其光明為甚,上六之陰暗為甚,則九三安得而大有所事?不止於往得疑疾而已,遂至於「折其右肱」,肱左不如右力,以明其終不可用。不用則無咎,用則有咎。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鬥,遇其夷主,吉。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鬥」,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九四處大臣之位,其事豈可如蔀而已,殊為不常也,以六五之君,陰幽不明故也。若遇其同德之主,則往而從之為吉也。「行」,往也。應在初九,九陽明;「夷」,平也。皆陽明,故曰「夷主」。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自二與四觀,六五則有陰暗之象。然聖人作易,取象不一,於六五爻又發其中正之義,能招來賢俊而用之,則民被其澤為「有慶」,民感其德為「有譽」,吉可知也。「章」,賢俊之稱也。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民被其澤則為吉,民不被其澤則雖善不為吉也。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𬮭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兇。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𬮭其戶,闃其無人」,自藏也。

「豐其屋」,自高大也,如鳥之翔於天際然。「蔀其家」,自藏蔽其家,使其人不得至也。「𬮭其戶,闃其無人」,雖三歲之久亦不得而見,明其自藏之深固也。為人上不能謙虛禮賢,自大自足至於此,其禍可勝言哉!楊氏易傳卷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