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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玩辭卷七

欽定四庫全書

宋項安世述。䷞鹹 艮下兌上 脢字

查許國氏學於陸佃,謂「脢」在口下心上,即喉中之梅核,今謂之「三思臺」者是也。安世按:喉中之核,亦不能自思,則亦與脊肉同為無思爾。

上經首乾、坤,終坎、離。乾、坤者,男女之正體;坎、離者,男女之正用也。下經首鹹、恆,終既濟、未濟。鹹、恆者,體之合也;既濟、未濟者,用之交也。故上經為男女,下經為夫婦。

鹹曰:「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恆曰:「觀具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陰陽之情,惟感與常而已。往來無窮者,感也;相續不已者,常也。

動而相說,則有相隨之義;止而相說,則有相感之義。男有室,女有家,止於禮而相說,所以為夫婦也。若動而相說,則逾牆鑽穴,豈夫婦之道哉?此鹹之所以為「取女吉」也。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亨也。止而說,利貞也。男下女,示取女之吉也。九三、上六二爻,艮、兌二卦,皆柔上剛下之象。山澤相感,六爻相應,皆二氣感應之象。恆卦亦雷風相與,剛柔皆應,而不為感者,雷風以聲與氣相輔而行,非若山澤專以氣相感也。

人知山之實,而不知山之虛。澤氣上升,而山受之,此其所謂虛也。惟聖人知之,故以虛受而法其象。艮象下虛,兌象上達。初六

初上。皆不言兇悔吝者,當感之時,柔在內者必應於外,柔在外者必說於內,皆其常理。又所應皆正,非妄感也,故無兇悔。諸儒謂「滕口說」為鄙之,非也。若鄙之,則為「吝」矣。事自有當用口說之時,凡訓誥誓命,皆口說也。「滕」字,虞翻本作「騰」,蓋傳佈之義,書所謂「播告之修」也。但專恃口說,亦不為美,故不得言「吉」。

鹹上、艮五皆以輔為象,聖人懼其無別也。鹹曰「頰舌」,見其動也。艮曰「言有序」,見其靜也。「頰舌」二字當自為句。六二

九三隨人為吝。六二隨人雖兇而吉者,三剛,故吝而不改;二順,故改而不害也。三與上相感者也,上性說,三性執,彼以口說我,我執而隨之,遂往而不可回,故謂之「吝」。二與五相感者也。五為脊肉,於人無感,而二以腓肉自動而求之,失中喪正,而無得於外,安得不兇?然二性本順,非固執之人,若還居其位,中正復全,則雖兇而可吉也。三上自否變而成鹹,若往隨上,則復為否,所以吝也。二動則成大過,不動則復為「鹹」,所以雖「兇」而「吉」也。

感在心者也。拇腓股皆非所當感,脢輔頰舌,皆不足以感,故特加「鹹」字以明之。九四,「鹹」之所也,故不假言「鹹」,而言「鹹」之道。「貞一」而無悔者,未感之初也。「憧憧往來」,各以其類而從其思者,既感之後也。未感之初,未有利害,既感之後,能如其初之貞於至一,而無慾以撓之,則明通公溥,萬物化生,而天下和平矣。如其未也,雖三剛三柔,上下往來,皆以正應相從,感則感矣,終未得為光大也。

四與五皆在上體,其尊相近,故分主心脊之事。五官之治,皆主於心,以九四當之。五藏之絡,皆繫於背,以九五當之。四居上下之交,有往來之象,故為「思」而在心。五以剛居四之外,故為「脢」而在「背」。心有思,則有得失,故必「貞」而後「悔亡」。脢無所思,故「無悔」。「志末」者,末即無也,言無所志,非淺末之末也。

初以柔在下體之始,故為「拇」。「不為趾」者,趾剛而止,不受感也。二以柔在下體之中,故為「腓」。「不為脛」者,脛亦剛也。三以剛在下體之上,故為「股」。柔在下而從應,固其所也。柔在中,則可以上下,故有「兇」有「吉」。剛在上而亦不能處,則其志卑下,無可言矣。四在三陽之中,為心。上在兌之上,為口。五在心之上,與口之下,上不為言,下不為思,故靜而為脢。四在內而柔,為心,三在外而剛,為脢。脢即膂也。下三爻皆感於人,上三爻皆感人者也。

九三小象「亦不處也」,亦字,亦上文也。古者六爻小象自為一篇,故接六二之小象而亦之。言腓之柔,固不能自處,而股之剛,亦復如之,則為可吝也。䷟恆, 巽下震上。

剛上柔下,其分正也。雷風相與,其情通也。巽而動,剛柔皆應,循理而行,內外應之,其事順也。有是三者,足以久矣。此卦之所以為恆也。亨者以此而亨,無咎者,以此而無咎,利貞者,利固守此也。故曰:「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其道,即上三者可久之道也。久非其道,則有咎矣。行何由而亨?守何由而利哉?守常者多不通,多失之過,多不利於行。故此彖歷言之,猶損之「無咎,可貞,利有攸往」也。

恆之彖以貞為利,而爻辭皆不利於貞者,彖論卦德,爻各言其位也。卦得其道,故當以貞守之。爻多不正,正者又不得中,皆失其道,不可貞也。

聖人懼愎者之以執為久也,故曰:「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明所久在道,非妄執也。又懼暗者不知道之所在也,故曰: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明道在不已,所以能久也。「已」者,止也。止則廢,廢則不久矣。書曰:「終始惟一,時乃日新。」惟日新不已,然後能終始惟一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天即「道」也。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變化即不已也。「日月得天」,以一日言,「四時變化」,以一歲言。天形一日一週,而日月因之以迭照,故曰「得天」。天氣一歲四變,而四時因之以成歲,故曰「變化」。

久於其道,立不易方。

「久於其道」,道之所在則久焉,非執一也。「立不易方」,方之所在則立焉,非一方也。道者,理之會通也。方者,義之所在也。非其道也,非其義也,頃刻不可居也,奈何久立而不易乎?股能立,足能移,今足反在上,股反在下,故為立而不為移。

初六既恆矣,而曰「貞」,何哉?「恆」但為長久之義而已,「貞」則有心於固執者也。「久於其道」,固執可也。久非其道,其可執乎?初六陰柔不正,以「浚」為「恆」,固已近禍,又加「執」焉,「兇」之道也。其何利之有?六五居中在上,以柔為貞,猶有吉凶之辨。婦人執之則為吉,夫子執之則為兇。聖人之言「恆」,其貴於合道如此。

初六居「巽」之下,以深入為「恆」也。上六居震之極,以震動為「恆」也。在始而求深,在上而好動,皆「兇」之道也。象辭加「始」字、「上」字,其義明矣。在始求深,如未信而諫,未信而勞其民之類是也。在上好動,如秦皇、漢武之類是也。九二

九二以剛中為常,故「悔亡」。六五以柔中為「恆」,在二可也,在五則夫也、父也、君也,而可乎?婦人從夫則吉,夫子從婦則兇矣。二居婦位而剛,疑若有悔,以能久中,故其悔可亡。

「無所容」者,謂動與靜皆不可也。九三剛極而躁,居上下之交,非能常者也。以妄而動,必有羞辱。「承之」,「或承之」,句法與「或擊之」同。九三動,則坎自外來矣。「承之」,猶應之也。就使固守不動,位亦不中,常於不中,亦為可吝。蓋無往而非招羞之道,故曰「無所容也」。

九三剛躁而不常,九四以不中不正為恆。不常者固無所容,常而非其道者,亦無所獲,故曰:「恆,亨,無咎。」「利貞」者,久於其道也。

六五象辭,蓋互文以恊韻也。若順言之,則婦人從一而終,故以柔貞為吉;夫子制命為義,故以從婦為兇也。

師六三、恆上六,皆以「大無功」解「兇」字,言敗績也。雷風相與,雷風恆。

「雷風相與」者,其情也。雷主聲,風主氣,聲之與氣,相從而不厭者也。「雷風恆」者,其方也。聲常在外,氣常在內。二物者,天下之至動者也,而其不易如此,而況於所當立者,其可易乎?是以君子象之。雷風恆,風雷益。

恆者不易,益者,易地而相資者也。「巽」,入也而在內,震,出也而在外。二物各居其位,故謂之「恆」。雷入而從風,風出而從雷,二物易位而相從,故謂之「益」。象於常言「立不易方」,於益言則遷則改,其義明矣。䷠遁 艮下乾上,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此解「遁而亨也」。遁本無亨之理,故加「而」字。若曰既遁矣,而又能亨者,剛雖當位,而能應柔,隨時用權,不與為敵,故有可亨之理也。「當位」,非謂居尊位也,凡爻得正為「當位」,言以正自居,而以權應柔,得遜遁之義。如陳仲弓不忤中人,故能脫潁川於黨禍,此所謂「遁而亨也」。

「小」者,「元」字之反對也。元為大,故此為小。「小」字自為一德,卦義以亨為主,故移在「亨」字之下。遁而「亨」者,聖賢隨時之本義也。「小利貞」者,聖賢救世之微機也。陰方浸長,世道未至盡亡,尚有可小小扶持之處。天若未喪,亦有興利反正之理。此郭林宗周旋郡國,誘掖人才之意也。孔子之答陽貨,即「遁而亨」也。仕於季氏,即「小利貞」也。故曰:「遁之時義大矣哉!」自遁而上,更進一陰,則不利君子貞,無復「小利貞」之望矣。此徐孺子所謂非一木所支之時也。

山為高矣,而天形自遠,終不可得而親,天非有心於遠之也,故曰:「君子之遠小人,不惡而嚴。」乾為君父,故「嚴」;艮為少男,故「小」。

以全卦言之,六二為浸長之陰,逼陽者也。以爻位言之,以六居二,柔順中正,止於其位,蓋君子之固志於下,確然而不拔者也。猶初六亦是初長之陰,在爻位乃為遁尾之君子也。六爻惟二不言遁者,初、二皆在下之君子,以初之危,猶不必往,二亦何以他遁為哉?固守中德而不可解,即其遁矣。二為黃,六為牛,「艮」止為執,革者,固執之物也,其取象如此。以義言之,當遁而執,亦有改革之義。

六二之象曰「固志也」,九五之象曰:「以正志也」。二爻皆在卦之中,故皆為心志之象。

九三牽繫而不能速遁,以有疾則厲,以畜臣妾則吉。蓋疾以纏緜為困,臣妾以繫戀為恩也。疾且不可,況可大事乎?象曰:「系遁」之厲,有疾憊也。恐讀者以「系遁」為有疾,故移「厲」字於上,而釋之曰:「有疾憊。」若此則憊而難瘳也。

九三最近於陰,又當位而止,故為「系遁,有疾憊」。上九最遠於陰,又不當位而健,故為「肥遁」。有所繫則疾,無所疑則肥。上與三正相反也。「好遁」、「嘉遁」、

「好遁」、「嘉遁」,只是一意。四之與初,猶五之與二也。四與初皆不得其正,故其相應也,謂之「好」,言以情合也。五與二皆中而正,故其相應也,謂之「嘉」,言以禮合也。然當遁之時,好與嘉皆不當顧,惟當遁去也。四為不正,未必能遁,故有君子小人之戒。五能正者也,故又以「貞吉」勉之。象曰:「以正志也。」言當以貞固而正其志,不可以嘉耦而系其志也。

否,如字,言小人則不然也,讀為「否泰」之「否」者非。若以小象當與上下文恊韻,則「可否」之「否」,古音自協「匪」字也。

坤六二:「無不利。」文言曰:「則不疑其所行也。」遁上九:「無不利。」象曰:「無所疑也。」小畜上九:「君子徵兇。」象曰:「有所疑也。」疑則兇於行,不疑則利於行。然則疑者,行之禍也。是以君子超然,不以其身處於嫌疑之地,故無入而不自得焉。遠小人者,最慮其疑,上九本不與之相應,又非當位之人,所以遠之而無所疑也。

遁下三爻艮也。艮主於止,故為不往,為固志,為系遁上三爻乾也。乾主於行,故為「好遁」,為「嘉遁」,為「肥遁」。在下位而不往者,柳下惠也;在內而能固其志者,季札、子臧也;當遁而猶系者,大夫種也;乘相好之時而遁者,范蠡也;已為嘉耦而猶遁者,子房也;在事物之外,肥而無憂者,四皓、兩生也。䷡大壯 乾下震上

壯有小大二義,撫劍疾視曰:「彼惡敢當我哉?」此小者之壯也。「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此大者之壯也。聖人懼人之以很為壯也,故釋之曰:「大者壯也。」明所壯在大不在小也。猶懼其未明也,於其釋「利貞」也,又申之曰:「大者正也。」明大壯即是大正,故下文但言「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不言觀其所壯也。子犯言直為壯,孟子言大勇、小勇,其說皆出於此。

壯有大小二義,以正者為大。而正字亦有大小二義,有以事理得中為正者,有以陰陽當位為正者。剛以柔濟之,柔以剛濟之,使不失其正,此事理之正也。以剛處剛,以柔處柔,各當其位,此爻位之正也。大壯之時義,以事理為大,其所謂「利貞」者,利守事理之正,故曰「大者正也」,明不以爻位言也。是故九二、九四、六五三爻,不當位而皆利;初九、九三、上六三爻當位而皆不利。又於九二、九四爻辭明言「貞吉」,於初九、九三爻辭明言「徵兇」、「貞厲」。蓋二、四於事理為正,故其正也利。初與三以爻位為正,故其正也不利。由此觀之,則卦辭所利之貞,在大而不在小,明矣。聖人猶恐其未明也,又以小象釋之,於九二之「吉」,則曰:「九二貞吉,以中也。」明正吉以中,而不以位也。於六五之「無悔」,則曰:「位不當也。」亦明無悔在中,不在位也。初九以剛居剛,其仗正力行,為可孚矣,而象則曰:「其孚窮也。」言在他卦以孚為美,當大壯之時,則以孚為兇,故孚至大壯而窮矣。易之時義屢遷如此。

剛則不為物慾所撓,故其動也壯。使以血氣而動,安得壯?

凡消長卦,復、姤、臨、遁、泰、否、夬、剝,彖辭皆言消長之事,獨觀與大壯不言消長者,已過泰、否,則消長定矣。其事以夬、剝為終,不繫於觀與大壯也。大壯,正卯之月,四陽在下,主宣萬物之華。觀正酉之月,二陽在上,主堅萬物之實。所繫者大,故彖辭專言大觀、大壯之理,以明陽德無往不大,不以消長為限也。

「雷在天上」,行於天而不行於人,動於剛健而不動於柔邪,此其所以為天下之至壯也。君子所以養其剛大者,亦曰「非禮勿履」而已。內知非禮屬乾,外能勿履屬「震」。知行如此,非至壯者,其孰能之?

既曰「小人用壯」,又曰「君子用罔」,勸戒備矣。又曰「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者,恐人以用剛居剛為得正也。大壯之時,方以過剛為戒,位愈正則愈危矣。剛而又剛,其剛不能自制,必至於「觸藩」而「羸角」,此其所以危也。故必如九二、九四之以剛居柔,而後義正而事吉也。

新安朱先生曰:此卦體似兌,故稱羊焉。蓋以六爻合而為三,則是兌卦也。

九三、上六皆在本卦之上,三為健之窮,上為動之窮,故皆有「觸藩」「羸角」之象。然三能「用罔」,以化其健而為「坤」,上能「用艱」以止其動而為「艮」,則皆可免於「羸」,蓋窮有變理也。

「君子用罔」,說者不同。然觀爻辭之例,如「小人吉,大人否亨」,「君子吉,小人否」,「婦人吉,夫子兇」,皆是相反之辭,似難與小人同貶也。又象辭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全與「君子好遁,小人否也」句法相類。詩、書中「罔」字與「弗」字、「勿」字、「毋」字通用,皆禁止之義也。

九四以剛居柔,有能正之吉,無過剛之悔,「貞吉悔亡」四字,既盡之矣。又曰「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輹」者,恐人以居柔為不進也。進陽以去陰,豈有可倦之理?故象以「尚往」明之。自四以往為夬,故為「藩決不羸」。四本坤之下爻,動而成壯,故為「壯於大輿之輹」。「輹」,在輿下者也。四為成卦之爻,故稱「壯」、稱「大」。

大壯至四,猶曰「尚往」。夬已至五,猶曰「利有攸往」。蓋剛不盡長,柔不盡消,則其事不竟,故曰「剛長乃終」。此除惡務本之法,自治與治國,皆當如此,不可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

晁說之氏曰:「易,古文疆埸字也。」今按,場在兩界之間,常有喪失牛羊之事,故聖人取之,以為兩爻相易之象。大壯之時,其性太很,故六爻皆惡當位而喜易位。九三止於純剛,故粗很用壯而羸其角。上六止於純陰,故愚很不詳而羸其角。惟九四、六五易位而處,四以剛居柔,故藩決而「悔亡」。五以柔居剛,故羊喪而「無悔」。四性剛,未必能安於易位,故先「貞」而後「吉」,先「悔」而後「亡」。五性柔,能安於易位,故為「喪」、為易、為不當位,而居然「無悔」也。四之所決,即九三所觸之藩。五之所喪,即上六不退之羊。三以剛居剛,故「貞」則有「厲」。四以剛居柔,故「貞」則有「吉」。此又「貞厲」、「貞吉」之辨也。大壯四、五易位而喪其很,故「無悔」。旅,五、上易位而喪其順,故「兇」。此又牛與羊之辨也。

上六居動之極,質本陰暗,而又好動,不能詳審者也,是以進退失據。凡人處事,以為易則不詳,以為難則詳矣。上六既以不詳而致咎,則當務詳以免於咎,故曰:「艱則吉,咎不長也。」此雖教戒之辭,然上六亦自備此二義。居動之極,故有不詳之象。動極則止,故又有克艱之象。聖人亦因其才之所可至而教之爾,

臨之六三,「無攸利」。象曰:「既憂之」,咎不長也。大壯之上六,亦無攸利。象曰:「艱則吉」,咎不長也。二爻皆居卦之窮,可以變通。臨六三變則為「泰」,大壯上六變則為大有,故皆

䷢晉, 坤下離上。

晉,躋也。古文「晉」作「齊」,子西反。康侯,猶禮言「寧侯」也。姚小彭氏曰:「康侯用錫馬蕃庶,侯亨王之禮也。錫,猶納錫、錫貢之錫。亨禮,四馬卓立,九馬隨之,故曰蕃庶也。晝日三接,王接侯之禮也。覲禮延升,一也。覲畢致亨,升致命,二也。亨畢,王勞之,升成拜,三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此釋「康侯用錫馬蕃庶」也。

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此釋「晝日三接」也。

行地莫如馬,馬象,下卦「坤」也。晝者,大明之時,晝日象。上卦「離」也。臣以馬錫貢於上,順之至也。上以晝日接下,明之至也。為下不順,則不能進,下順而上不明,則不可進。下順上明,斯其所以「晉」也歟!

易彖辭言「柔上行」者,皆謂六五,噬嗑、「晉」、睽、「鼎」是也。今按,噬嗑自否初進五,晉自觀四進五,「鼎」自遁二進五,皆為「上行」。獨睽卦以大壯三、上相易,五未嘗動,則於例不通。虞翻以為無妄之二進為睽五,亦未為允。然則當是離卦在上,即謂之「柔進而上行」爾。蓋三女之卦,獨離柔在上,為得尊位大中而行之,故謂之「上行」。「巽」在六四,例謂之「上合」、「上同」;「兌」在上六,例謂之「上窮」,皆不得為「上行」也。

大壯之象曰:「君子以非禮勿履。」晉之象曰:「君子以自昭明德。」聖人之言「壯」言「明」,大率如此。世人以敢凌人為「壯」,以能察物為「明」,豈不遠哉?明之出乎地,非人進之,自進而已。明德之發乎身,非人昭之,自昭而已。明德以象日,自昭以象出。地

進也者,君子之所難也。初未為眾所允,則不可以急於進也。有晉之者,有摧之者,吾一以正處之,而無所遷就,則常吉矣。吾獨行正,人未受命,吾以裕待之,而無所怨尤,則「無咎」矣。此君子將進之道也。二既進而當位,則憂患之原方起於此,但常固守中正,不改其度,則致吉之本也。至誠上通,君必福之,不可他求左道以幸容悅,此君子既進之道也。至於三,則已晉而在上,晉道已成,眾志皆信,則異於「罔孚」矣。凡悔盡亡,則異於「摧如」、「愁如」矣。當是之時,進而上行,麗乎大明,復何疑哉?故曰「眾允之,志上行也」。然必至於三而後眾允,則君子之進,豈可以易言哉?

六五以柔居尊位,故六二以「王母」稱之。明事陰柔之君,其初不得不愁,必固守中正以感通之,則君雖陰柔,必福之矣。周公之於成王,用此爻也。介者,自守之象,介即貞也,福即吉也,與詩之「介爾景福」不同,故曰「受茲介福」,明福自此生也。

紹熙癸丑,餘在館閣,樓尚書鑰為餘言:晉卦釋文雲:鼫鼠,螻蛄也。今俗稱土狗者是。先儒多以毛氏詩碩鼠為說,誤矣。餘以許氏說文考之,信然。且雲:五技鼠也,能飛不能逾屋,能緣不能升木,能浮不能渡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今土狗之技,盡與此合。又按王弼注晉卦,謂鼫鼠為無所守,則亦以五技目之也。但不知何代何人誤改。苟子勸學篇「鼫」字作「鼯」,故後之學者遂不知有鼫鼠之名。然餘按蔡邕勸學篇亦云「鼫鼠五能,不成一技」,則荀子書在漢時固未作「鼯」字也。古易「鼫」字有一本作「碩」,彼自以碩鼠解之可也。若用彼說而解此字,則為不識字訓,不可行矣。

晉之道以順而麗乎大明,以柔進而上行,皆主乎順者也。三雖不正,以其能順,故得信其志而上行。四雖已進乎上,以其失柔順之道,故如鼫鼠之窮而不得遂。若固執而不悛,危必至矣。故三、五皆不當位,而獨於九四言之也。六三

六三、六五位皆不正,本皆有悔者也。三順而五明,得君臣之道,故皆悔亡。五雖君位,然以六居之,在卦義為柔進而上行,有人臣進而遇君之象。自「失得勿恤」以下,皆為進者言之也。君子之進,得遇大明之君,則不當復以失得為憂,但往而事之,自然吉無不利。象辭又曰「往有慶也」,皆勉之以仕。蓋明主可為忠言,不當復為身計也。此又因君之明,而極言仕進之義。三與五,爻辭皆不稱「晉」,然三之「上行」,五之「往吉」,非進而何?

晉好柔而惡剛,故九四、上九皆以「厲」言之。四進而非其道,故為技窮之鼠。上已窮而猶進,故為「晉其角」。角亦窮地也。是道也,皆不可以施於人,維用以自攻其私,使常惕厲而不安,則可以致吉而免咎。然亦終非可久之道,久則可吝矣。此猶「家人嗃嗃,悔厲,吉」,亦非治家之常道也。

臨之初曰「志行正也」,二曰「未順命也」,而晉之初爻合而用之。乾之初曰「下也」,二曰「時舍也」,而井之初爻合而用之。履之三曰「眇能視,跛能履」,而歸妹之二三分而用之。既濟之初曰「曳其輪,濡其尾」,而未濟之初二亦分而用之。凡此皆當參考其義,以知分合之由。䷣明夷 離下坤上

晉之彖,皆無「元亨利貞」等字,句法全類爻辭。明夷之彖,以卦名與卦辭各當一事,此皆新例也,與諸卦彖辭不同。文王、箕子:文王之難在外,故曰「蒙大難」。箕子之難在國家,故曰「內難」。文王以全卦言,箕子以六五一爻言也。「蒙難」者,有濟世之功。「內難」者,止於正志而已。

內難,艱也;正其志,貞也。故曰「利艱貞」。

明而見傷,本非善事,然天地之間,既有此象,君子觀之,皆為有用。是道也,用之以居人上,聰明睿智,守之以愚,使小人有所容,而君子得以自盡,豈非君人之善道哉?故曰:「風霆流行,庶物露生,無非教也。」嗚呼!大象之辭,非聖人其孰能修之?「蒞眾」,「坤」也。「用晦而明」,以「坤」養「離」也。

「明出地上」,君子以之自治。「明入地中」,君子以之治人。旨哉斯言。非聖人其孰能修之?

下三爻屬「離」,皆明者也。不在其位則去之,在其位則救之,終不可救則狩之。故初九者,海濱之二老也。六二者,伊尹、祖伊之事也。九三者,湯與武王之事也。六二守其常,九三遇其變也。

上三爻屬「坤」,皆暗者也。六四,暗而不中,入逢其暗,出行其權者也,崇侯虎以之。「左」者,自卑以迎其君也。「坤」為腹。「左」者,「坤」之下爻也。六五在暗而中,「晦於大難」,跡暗而心明者也,箕子以之。上六,暗極不反,禍及其身者也,桀、紂以之。六五,君位而主箕子者,此卦主為有明而見「夷」者設也。紂,不明之人,故以上六當之。言「晦」不言「夷」,己則自晦,非湯、武夷之也。

「垂其翼」,不言「夷」,未傷也。「夷於左股」,加一「夷」字,言已傷也。說者以「垂其翼」為傷翼,非也。斂翼而下飛者,避禍之象也。

左為小,右為大。股在下,肱在上。豐折右肱,故不可大用,有臣而無君也。明之始夷也,臣雖受傷,未忍忘君,思用救馬盡力而出之。當戡黎徵葛之時,夏、商之王苟能用伊尹、祖伊之言,幡然而改,遵道而行,則其興也勃焉,何患其不吉哉?「明夷」二動則為泰,何吉如之?然而此非上六之所能也,但為六二者,臣子之法當如是爾。故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釋文:「拯」字作承,古文作拯,亦音「承」,其訓曰「上舉」,蓋拯而出之也。而後人遂以「拯」代之,義雖是「而」字則非矣。明夷渙

明夷六二: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渙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安世。按:二爻雖柔,皆自有「坎」馬,正合「順」字。諸家必欲外取剛爻,謂六二以九三為馬,初六以九二為馬,豈未考小象故歟?渙之初六,坎初爻也。明夷自二至四為坎,六二亦初爻也。坎為亟心之馬,故「壯」。馬壯則能力行矣。然必於柔爻言之者,貴其順也。當險難之時,力行順事,則可以仄兇為吉。若力行剛克,則愈兇矣。爻辭意在用字,象辭意在「順」字。明以六用壯,可以得吉。紂率其旅若林,則以九用壯,無得吉之理也。「明夷」六二,當位之臣,忍傷以救國事,合於為臣之則,故曰「順以則也」。「渙」之初六,在下無位,避難而自救,故止曰「順也」。申豐盡室而行,蘧伯玉從近關出,皆以順用壯,而自救其身也。救禍者莫若壯,用壯者莫若順。達而能順,可以救世,窮而能順,可以救身,

則者,道之常也。言以六居二,得正得中,明於臣子之常道也。明夷之下三爻,惟六二有救之之誠;上三爻,惟六五無去之之心,皆中順之臣也。上六「失則」者,亦謂其失人君之常道也。

離明坤暗,九三自離狩坤,乃為「自夷狩」。南者,未狩則為明夷,狩則為南矣。離既升坤,則離在坤上,非南而何?詩曰:「肆伐大商,會朝清明。」「南狩」之謂也。

「貞」字自為句,為明夷而南狩,不得已而為之,匪棘其欲也。有棘其欲之心,則是富天下也,故曰不可疾。然而人之常情,不急則懈,故又以貞勉之。今朕必往,致天之罰,貞也。周易玩辭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