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玩辭卷四
欽定四庫全書
宋項安世述。䷏豫, 坤下震上,
屯之時,九五屯膏,而初九為濟屯之主,故為「利建侯」。豫之時,六五貞疾,而九四為由豫之主,故亦為「利建侯行師」。由我而豫,非「建侯」乎?朋盍而濟,非「行師」乎?屯之初,豫之四,皆震之初爻,主器之長子也,故皆有「建侯」之象。屯動乎險中,故為「建侯」。而不寧。坎為憂,故曰「不寧」。豫順以動,故為「利建侯行師」。坤為眾,故曰「師」。
九四一剛,言應猶小畜六四一柔,言「柔得位而上下應之」也。剛應即「朋盍簪」,志行即「志大行」也。
刑罰清而民服。非謂簡省刑罰以悅民也。言順理之事,不煩刑罰而民自服,如日月四時無裁抑之者,而其數自不相過,其氣自無差忒,皆順動之驗也。時義
豫、隨、遁、姤、旅,皆若淺事而有深意,故曰「時義大矣哉」,欲人之思之也。坎、睽、蹇,皆非美事,而聖人有時而用之,故曰「時用大矣哉」,欲人之別之也。頤、大過、解、革,皆大事大變也,故曰「時大矣哉」,欲人之謹之也。人死於過而生於頤,頤受六十四卦之終氣,故頤、大過之時,與解、革同其大也。
豫之大象。言作樂者,凡「豫」多不善,「遊豫」、「逸豫」、「怠豫」、「戲豫」,皆非君子所尚。惟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以此為「豫」,與天地祖考同其樂,則無惡於「豫」矣。然樂亦有鄭衛,故必曰「崇德」,明非淫樂也。曰「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明非自娛也。聖人之為豫慮,可謂深矣。「崇德」,猶章德也。說文曰:「作樂之盛稱殷。」「崇」與「殷」皆盛大之意。
雷出乎地而奮乎上,樂作乎下而薦乎上,其義一也。「作樂」「崇德」,皆下之順事也。「薦上帝」,配祖考,皆所以感動乎上也。六二
凡物之兩間為「介」,介所以分也。許氏說文曰:「介,分畫也。」當「豫」之時,五弱四強,人莫能分。六二辨於去就之分,如介於石閒,斷然易識,不待事成,故「吉」。「終日」,謂成事也。六三介於狐疑之地,既上視而不能去,又遲迴而不能就,故多悔。二爻之相反,中正與不中正而已。中正之人,則能早辨,故曰「以中正」也。不中不正之人,則不能自決,故曰位不當也
六五
二「貞吉,五貞疾」者,二正而五不正也。貞於正,故雖違眾而吉;貞於不正,是貞於疾也。疾可貞乎?君弱臣強,是在疾證為陽虛而陰實,雖久而不亡,何樂之有?然而君昏於上,臣治於下,臣尚戴君,天命未改,中位未亡,謂之疾可也,謂之死不可也。此其平王之後,威、文之時乎?初六
九四,豫之主也。天下之豫,由我致之,猶急於朋合,不敢有自矜自怠之意。初六,小人也,見己之應,為主於上,即矜誇自鳴,其志已極,能無及乎?六三見四之得志,仰而慕之,已為可悔,又不決然從四,徘徊觀望,以自後於朋合之時,則又可悔之甚者也。「有」字即古文「又」字,古周易又多作「有」。大抵人之常情,居豫之時,不矜則怠,是以禍亂相尋,倚伏不休,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則六二其人也。以往事驗之,初六則弦、黃之恃齊以為豫者也,六三則曹、衛之慢晉而自豫者也,六二則微子之去、箕子之留、比干之死,分義所在,坦然明白於殷、周未判之先,中庸所謂「前定之豫」也。非中正之人,其孰能之?謙九三
謙之九三,伊尹、周公之事也。書曰「臣罔以寵利居成功」,記曰「有庇民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即易之「勞謙」也。豫之九四,齊桓、晉文之事也。首止之會,踐土之盟,即易之「由豫」也。
「勿疑,朋盍簪」,按釋文:「簪」字或為撍,或為寁音,或為子甘反,或為子感反,其訓皆為速也,疾也。王弼作易傳,盡廢先儒之說,獨「簪」字仍訓為疾。蓋古訓有不可易者,此類是也。「豫」之時,上下怠慢,治之之法,以齊速為上。故二以「不終日」得「吉」,三以「遲有悔」。九四以大賢之資,居可為之位,仗陽剛而履柔順,為上下眾陰之所宗仰,所宜速合群類,以扶王室,豈可更有疑緩之心,以滋其怠哉?孔子曰:「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此正「豫」之九四也。聖人導之以「大有得」,勉之以「勿疑」而速合,其愛天下切矣。管仲曰:「宴安鴆毒,不可懷也。」姜氏曰:「懷與安,實敗名。」皆明於由豫之機者歟!三、四居上下之交,故兩爻皆有遲疑之戒。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成」者,極也。「豫」極則昏,故曰「冥豫」。「成豫」之反為「謙」,「謙」則無豫怠之咎。上之變為「晉」,「晉」則無冥暗之咎,故曰「有渝,無咎」。凡言「渝」者,皆當以變卦觀之。
初六,悅樂之豫也;六二,先事之豫也;六三,猶豫也;上六,逸豫也。諸爻「豫」義各自不同,然皆因九四而生,故九四為「豫」之主。䷐隨 震下兌上
釋文雲:「王肅本作天下隨之。隨之時義大矣哉!」按此,則上「時」字為聲之誤,下「時」字為字之倒也。或曰:古「時」字從之,故「之」、「時」二字易雜,然則皆字之誤也。
「震」,朝氣也。兌,暮氣也。春入於秋,歲之暮也。卯入於酉,日之暮也。木入金鄉則絕,雷入澤中則蟄,人入晦時則息,皆隨時之明義也。
同人之初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隨之初曰:「出門交有功,不失也。」同與隨皆貴於正大,不可有所私暱,故皆以「出門」為貴。
官,主也。初九為一卦之主,以乾之上九,與坤之初六,相變而成隨。上九、初六本皆不正,因變而得正,遂有動說之象,故曰「官有渝,貞吉」。此一句論卦之始變,二爻相易,此隨之本也。即卦辭所謂「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也。「出門交有功」,欲其舍內卦之二陰,從外卦之正應。此一句卻論成卦之後,上下之相隨,此隨之用也。在變,則欲其改不正而為正,在應,則欲其舍不正而交正。隨之貴於正如此,即卦辭所謂「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之也。
當隨之時,近者易暱。初九近於六二,九四近於六三,陰陽之情,以近而相隨,則隨之失道者也。初與四雖俱為陽,然以正應相隨,則隨之合道者也。初九當出門之初,尤所當謹,故欲其交有功之人,謂隨四也。四有明善之功,故曰「有功」。於九四,則欲其有孚在道,謂隨初也。兩陽以正相孚,則所孚在道而不在情。「復」之四從初九,亦謂之從道。初四互離為明,明於邪正之辨,則其所交自然無咎。故曰:「孚於道者,明之功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象曰:「系小子」,弗兼與也。六三:系丈夫,失小子。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說者以丈夫為正應,非也。凡言「系」者,皆非正應,以私意相牽繫爾。凡言「失」者,謂正應也。本應有而今亡之,故謂之「失」。六二與九五為正應,系初九則失九五矣。以二陽言之,故初為「小子」,五為「丈夫」也。六三與上六為正應,系九四則失上六矣。以陰對陽言之,故六為「小子」,九為「丈夫」也。「丈夫」、「小子」,特言其大小之別爾,非有所謂抑揚也。上卦以上六為上,九四為下。六三之志止處於下,必不從上,故曰:「志舍下也。」舍,止也。蓋六三不正之人,故其辭之決如此。若六二,則姑言邪正不可兼得而已。蓋資稟中正者,或能自擇所隨,若其資不正,則無望矣。
六三曰:「隨有求得,利居貞。」九四曰:「隨有獲,貞兇。」此皆言三四相隨,不得其正也。三之與四,以陰求陽,無不得者。但據理言之,有得者不足以為利,而居正者,乃所以為利也。四之於三,不求而得,可謂有獲矣。然揆之正道,則為有兇也。蓋三與四本非正應,又以六居三,以九居四,皆為不正,非「元亨利貞」之義也。三若能居而不求,以固守上六之正應,雖均是陰,而合於義,在隨之德,乃為利也。四若為道而不為獲,有孚於初九之正應,雖均是陽,而明白無邪,在隨之道,乃為有功也。聖人之言功利,一齣於正如此,與後之言功利者異矣。陰相隨,止於利,陽相應,故可以立功。
五之嘉在二。婚曰「嘉禮」,亦曰「嘉耦」,非正應不足以當之。象恐後人誤以九四為嘉,故釋之曰:「位正中也。」其為九五、六二明矣。今人猶有誤指九四者,以九四爻辭亦有「孚」字,然不知孚字可通用,而正中二字不可通用也。
隨之極,當變為蠱,上兌變艮。昔說而隨我,今執而止之,故曰「拘繫之,乃從維之」,明人心之變也。兌為西,艮為山,震之一陽升於西山之上,故曰「王用亨於西山」。明己亦自變也。在變卦、伏卦、反對卦,三象皆然。事勢至此,不得不變,故曰「上窮也」。凡易言窮者,皆謂其當變。然窮而能變,是亦隨時。若與之俱窮,則非善隨者,此隨之義所以大也。方當世變,盡力以求通,吉凶皆未可知,故不言「兇」。
大有九三:「公用亨於天子。」隨上六:「王用亨於西山。」益六二:「王用亨於帝。」升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四爻句法皆同。古文「亨」即「享」字,今獨益作「亨」讀者,俗師不識古字,獨於享帝不敢作「亨帝」也。若天子與山,則或以為無享理,不知賓禮自有享王,吉禮自有山川之祭也。凡稱享者,正謂其有以通之,雖作亨音,亦止言享禮爾。
西山在宗周故國雍州之西,今隴西西縣諸山,南漢水之所出也。梁州亦有西縣,乃東漢水之所出,在周之南,非西境也。享岐山者,不出國都,享西山則從其方而祀之,亦乃從「維之」之義也。
二、三上言「系」者,皆陰爻也。陰之隨人也以系,系者私情也。四、五言「孚」者,皆陽爻。陽之隨人也以孚,孚者公道也。此可以見陰陽之情。䷑蠱, 巽下艮上
隨,元亨,彖謂之「大亨」。「蠱,元亨」,彖仍曰「元」者,人情說隨,無所阻礙,事已遂矣,故謂之「大亨」。蠱壞之時,凡事創始,亨自此始,故曰「元亨」。大亨者,恐其蕩也,故繼之以「利貞無咎」。「元亨」者,方經營之,既欲其為之勇,又欲其慮之周,故曰「利涉大川」。又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巽九五之變為「蠱」。巽者,事也。事變至蠱,則當復始,故於蠱謂之甲。甲者,日之首,事之始也。蠱之六五,復變為巽,蠱既始事,巽又申之。事之申重者,非更則續,故於巽謂之「庚」。「庚」,更也,續也。蠱以全卦言,故於卦辭言「甲」。巽至上卦而後為重,故於九五言「庚」。甲庚者,十日十二辰之綱也。戊己分王四時,自甲歷乙丙丁三日而至庚,自庚歷辛壬癸三日而至甲,故取以為「三日」之象也。
甲庚之先後,皆稱三日。先後者,上下卦也。三日者,三爻也。「先甲三日」,蠱之下三爻,「巽以行事」也。「後甲三日」,蠱之上三爻,止而不行,又將復蠱也。天道自巽而艮,復自艮而巽,故曰「終則有始,天行也」。明事未有不蠱,蠱未有不復造者,此以天道言也,故不言吉凶。「先庚三日」,巽之下三爻,行事之初,我與民皆未敢信也。「後庚三日」,巽之上三爻,行而又行,我與民皆信之矣。故曰「後庚三日吉」。明初猶未吉,至終而後吉。此以人事言也,故以吉終之。
「振民」象風在下,「育德」象「山在上」。山下者,人禽草木之所聚,風於其閒,鼓盪回薄,飛走動植,為之紛然,事莫盛於斯矣。
晁公武氏曰:蠱非一日之積,必世而後見,故諸爻皆以父母為言。
初六陰柔,本非幹蠱之才。然蠱之成卦,乃因坤之上六來為初六,則初六者,成卦之主也。故聖人於此爻詳言治蠱之事,專取卦主為義,不論其才也。又去柔居剛,亦有志於治蠱者,故象取其意,而爻戒其危焉。初六有幹蠱之志,九二有內幹之才,九三有外幹之才。大抵蠱下三爻皆能幹者,以其巽體,主於行事也。
幹父之蠱,跡若不順,意則承之也。跡隨時而遷,久則有敝,何可承也?孝子之於父,不失其忠愛之意而已。
相承謂幹母者不可太剛,非也。夫謂之幹母,則已明其居柔用柔,止可幹陰事,自無太剛之慮矣。不可貞者,言其自幹母之外,他事不可守此以為常法也。若干父事如此,則不勝其任矣。母道失則強,故當以柔濟;父道失則弱,故當以剛舉也。往見吝,裕蠱。
蠱主於作事,故「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往有事為利,則往未得為吝矣。晁公武氏曰:「裕,益也。秦二世以就始皇之宮室為孝,衛州籲以修先君之怨為孝,皆裕蠱也。」安世按:「裕」者,長其惡也。若二人則逢其惡,不止於吝而已。
六五之才,雖不足於幹,然得尊位,行大中,能以令名掩前人之蠱者也。故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言不以才幹,而以德干也。大抵蠱之上三爻,皆非能幹者,以其艮體主於止也。
居蠱之終,則無事之時也。在蠱之外,則不當事之人也。然當事者以幹蠱為事,不當事者以高尚為事,亦各事其事也。故不曰「無事」,而曰「高尚其事」,事得其宜,非宜幹而不幹者,故曰「志可則也」。六四在事中而不事,則可吝矣。
蠱六爻皆以剛為貴,初與五以柔位剛,亦得吉譽。九三剛而不中,在他卦多兇,而於蠱獨無大咎。惟六四一爻,位與德俱柔,遂以見吝。以此見「幹蠱」涉川,非剛不濟也。上九無預於事,亦以剛介為高。
蠱卦之體,巽伏而不動,外剛而內柔,有致蠱之象。而其諸爻,乃有治蠱之才。九二以柔行剛,能幹母之蠱者也。九三以剛行剛,能幹父之蠱者也。初六、六五皆資柔而志剛,亦有幹蠱之志。初在下而承乾,故為意在承考,臣之事也。五在上得中而應乎「乾」,故為「德足以承考,君之事也」。初當治蠱之始,故為「厲」。五享治蠱之成,故為「譽」。方承繼之初,驟有所改,以跡言之,但見其危,安得有譽?惟識者察之,知其意非悖父爾。及事定之後,人被其德,乃始信其為孝而稱譽之。治蠱之難,蓋如此夫!䷒臨 兌下坤上
易之卦義,不專取字訓,但因事立義耳。人之所需者,以飲食為急,故「需」為飲食,「需」不訓食也。人之所行,以禮為重,故「履」為禮,「履」不訓禮也。治蠱者必有事,故曰「蠱者,事也」。「蠱」自訓「壞」,不訓「事」也。能臨物者必大,故曰「臨者,大也」。「臨」自訓「蒞」,不訓「大」也。
「元亨利貞」,指六陽之卦也。「八月有兇」,指二陰之卦也。二陽方長,雖未成「乾」,而已有「乾」之德;亦未至成「遁」,而已有「遁」之禍。聖人豈好為是豫言哉?二陽之長,必至於「乾」者,天道之當然也。其長如此,其消亦如此者,亦天道之當然也。故曰「大亨以正,天之道也」。「八月有兇,消不久也」,皆以天言之。然則撫消息盈虛之運者,其可不勉其所必至,而防其所將及哉!雖以天言,而人事之當謹者,固在其中矣。
彖言「以剛臨柔,自下而長」,以臨上之四陰也。象言「以高臨深」,自上之坤,以臨下之兌也。象取物象與爻象不同,皆此類也。
澤上於地,人所防之澤,陂堰是也。澤有時而決,其所容亦有限。地中有澤,自然之澤,鉅野、洞庭是也。澤無時而窮,其所容亦無限。臨下之道,莫善於此矣。以政臨民,猶堤中之水;以教臨民,猶地中之澤。教民之念既無時而窮,則所容保之民豈復有限哉!放勳曰:「勞之來之,匡之直之,輔之翼之,使自得之,又從而振德之。」禹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俾勿壞。」所謂「教思無窮」者,此之謂也。以字義言之,「教思無窮」屬兌,「容保民無疆」屬坤。
初九、九二皆臨陰者也。以陽臨陰,反在陰下,有男下女之象,故皆為「鹹」。夫之臨婦,其道如此。初者,臨之始也。以九居初既正,而所感六四又正,固守其正者也。雖其志可尚,然不周於用,吉在自守而已。九二不主於貞而主於中,則善用其臨者也。此以中感,彼以中應,君安之,眾信之,故不獨其身之吉,而行之於世,亦無不利也。蓋二陽初長,四陰方盛,猶未肯順聽其命,必用中而後為利。若直行吾志,必不利於行也。故象於初九則曰「志行正也」,於九二則曰「未順命也」;於六五則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聖人當剛長之時,其為君子慮,可謂深矣。陽進至三為「泰」,則外順矣。九二、六五猶以中行為福,而況於未順命之時乎?
九二剛長而得中,故「無不利」。六三陰消而不中,故「無攸利」。二以心感人,三以口說人,此君子小人之所以分也。
六三以甘媚臨而「無攸利」,見君子之難說也。既憂之無咎,又見君子之易事也。其處己也嚴,故不受不正之媚;其與人也寬,故不治既憂之人。爻辭雖為六三言之,然可以見二陽之用心矣。餘見大壯上六。
六五以應九二而得吉,上六以志在內而得吉,六四與初九正應,獨不得吉。五為大君,四為大臣,五方用九二以臨眾陰,三四不中,首當斥去,四得無咎,已為幸矣。此保位之臣,非大臣也,故曰「位當」而已。
三與四皆以陰柔而在高位,三以說媚陽,故雖咎而不長,四以順應陽,故得「無咎」。其所以勝於三者,三不當位,四當位也。
家人上九、
臨六五曰:「知臨,大君之宜。」後世必有以苛察為知者矣,故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言知在知人,使中正之賢得行其道,不在徧知也。家人上九曰:「威如吉。」後世必有以刻下為威者矣,故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言威在自畏,不在威人也。夫子贊易,大抵如此,故謂之「贊」,謂之「翼」也。三四五上,
臨卦陰爻,皆以當位為吉。四當位故「無咎」。上當位亦無咎。三不當位故「無攸利」。獨五不當位而反吉者,五君也。二陽之所恃,非二陽之所臨也。陽來臨陰,凡陰類皆當用柔,惟大君為宜用剛。何則?自下臨上,暗君之所疑也。君剛則與陽相知,不疑其臨己,故曰「知臨」。五能知二,則二之中道得行於上,故曰「行中之謂也」。舜之所以為大知者,以其能用中也。擇乎中庸而不能守,則謂之不知。孔子以「行中」解「大君之宜」,而「知」字之義,亦因以明矣。
臨,以上卦臨下,四最在先,與下卦至相逼,故為「至臨」。上最在後,與下卦隔四陰,故為「敦臨」。敦者,積厚之名也。五不先不後,獨當其中,與二相知,故為「知臨」。相知者,宜於得吉。相逼者,僅以位當而得無咎。上與二無交,若從當位之例,無咎可也,而又得吉,何哉?蓋臨之上二,有相交之理,非他卦比也。臨與頤互相易,「頤」之上二相交而成「臨」,「臨」之上二亦相交而成頤。以交二而言,則可以得五之吉;以當位而言,則可以得四之無咎,是以為「吉無咎」也。雖然,其無咎易見,其吉難知,故夫子獨解「吉」字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內」即九二,「敦」即頤之上艮也。明與二合志,則上化為艮,遂成由頤之主,此其所以兼四五之德而有之也。䷓觀 坤下巽上
「觀」字卦名,並一卦內並是平聲,惟「觀天」下一字是去聲爾。序卦以「可觀」解卦名,雜卦以「或求」解卦義,皆下觀上也。彖之「觀天」,象之「觀民」,六爻之所觀,無一可作去聲者。頤與觀互相變,故頤之卦辭、爻辭皆用「觀」字,然亦止是平聲。大觀大壯,
「觀」,四陰方盛,以二陽為大;大壯,二陰在上,以四陽為大,不論其多寡上下,而論其德也。
古之君子不必親相與言也,以禮樂相示而已,此所謂觀也。然猶假禮樂,未足以言大觀也,則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不言而信,不怒而威,不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鈇鉞,篤恭而天下平,無聲無臭而萬邦作孚,此所謂大觀也。故曰「盥而不薦」。盥者,祭之初步,方詣東榮,盥手於洗,凡祭之事,百未為也。薦者,祭禮之最盛,四海九州之美味,四時之和氣,無不陳也。齋明盥潔,無所陳布,而「有孚顒若」,己不可掩,蓋相觀而化,其神如此,故謂之神道也。先儒謂盥則誠意方專,薦則誠意已散,「盥而不薦」,謂專而不散,非也。仁人孝子之奉祀也,豈皆至薦則誠散乎?此但以「盥而不薦」,象恭己而無為爾,非重盥而輕薦也。如所謂「不動而變,不言而信」,豈以言動為不美哉?但不煩言動而已。
神道者,形容觀字也。凡有言者,有事者,皆以跡治,未可以為神也。觀則不言不動,相觀而自化,此以為神也。不察者以為別有神道,是不達觀義也。天不言而四時自不忒,此天之神道也。聖人恭己無為,而天下服其至教,此聖人之神道也。記曰:「天道至教,聖人至德。」味此二言,可以知觀道之神矣。童觀𬮭觀。
初六為下民,故曰童觀。言其於觀也,如童子之時,未有知識也。下民日用而不知,則其常也。君子而不著不察,則可羞矣。故曰「小人無咎,君子吝」。六二在中饋,故曰「𬮭觀」。言其於觀也,如婦人之目,所𬮭者狹也。婦無公事,所知者蠶織;女無是非,所議者酒食。此在女德,不失為貞。男子而寡見諛聞,則可醜矣,故曰利女貞,亦可醜也。二爻皆小人之安於下者也,故獨論其德,以為非君子之事而已。六三以不正之陰,處下卦將革之時,遂有窺伺君子之意,故方論其情狀也。又在上下之交,故有「進退」之象。「觀我生」、「觀其生」。
五為一卦之主,以中正觀天下,為天下之所尊仰。凡言「我」者,皆指五也。觀卦四陰進逼二陽,初稚二貞,未有凌陽之勢。六三不正之小人,在下卦之上,其志剛躁,將進而逼陽,以成四陰之勢者也。時以九五中正,尚未失道,故未敢遽進,方觀九五之所為,以為進退,故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為九五者知其如此,則當自觀我之所生,以為休咎之決。民向之,則我為君子,民背之,則我非君子也。故曰:觀我生,觀民也。民即在下之眾陰也。上九當剝之時,在卦之外,無民無位,小人之進退,下民之向背,皆不由已,但謹視其身,思自免咎而已。非卦之主,故但稱其「生」。此即「剝」之君子觀象之時也。陰進則滅陽而為「坤」,陰不進則陽存而為碩果,道之興廢,皆未可知,故曰:「觀其生,志未平也」。觀本是小人逼君子之卦,但以九五中正在上,群陰仰而視之,故聖人取之,以為小人觀君子之象。象雖如此,勢實漸危,故五上二爻皆曰「君子無咎」。言君子方危,能如九五之居中履正,能如上九之謹身在外,僅可免咎爾。不然,則九五建中正以觀天下,雖元吉大亨可也,豈止無咎而已哉。明二陽向消,故道大而福小也。此即唐武宗之時,內之宦者,外之牛李之徒,皆欲攻李德裕者也。但以武宗剛明在位,故仰視而不敢動,一日事變,則萬事去矣。
臨未順命,觀未失道。
臨以二陽逼四陰,九二尚用鹹以臨之,而不敢遽進者,以陰方強盛,未順命也。觀以四陰逼二陽,六三尚用觀以伺之,而不敢必進者,以陽方中正,未失道也。此兩象辭,皆指所敵言之,而諸儒往往求之於本爻,所以未得其說也。兩辭皆稱「未」者,臨終當為泰,觀終當為剝。方長之勢,決不但已,特未而已,非終於不進也,故曰未
尚者,配上之名。賓者,對主之稱。舜尚見帝,迭為賓主,即其義也。四陰方盛,勢與五敵,所幸九五未失君道,而四又履正,故其來止於尚見而為賓。使其以不正相遇,則為敵矣。國有光則人賓之,無光可觀,則為敵可知。故當觀之時,聖人懼焉。
「風行天上」,人不見其跡也。「風行地上」,則所加者偃,所觸者動,夫人而見之矣。先王俯就其民而教示之,蓋如此。若彖所謂「大觀在上」,則自以爻象言之,乃風化之本原,非此之謂也。易之彖與大象取義不同。方與民屬地;省之「觀之教之」,屬風。
凡論全卦之義,皆以主爻為我。蒙以九二為主,故彖辭稱「我」者,九二也。小畜以六四為主,故彖辭稱「我」者,六四也。觀以九五為主,六三所稱之「我」,即九五也。頤以上九為主,初九所稱之「我」,即上九也。小過以六五為「我」,中孚以六二為「我」,皆統言一卦之義者也。獨需三、解三、鼎二、旅四,自以本爻之吉凶而稱「我」,非一卦之事也。
反對卦皆自消息卦變,一升一降而成卦。以義重者一爻為主。消息卦皆自乾坤變,一陰一陽者,以初、上為主。復、夬,乾之初、上;姤、剝,坤之初、上,二陰二陽,三陰三陽,皆以二、五為主。不反對八卦皆自坎離變,乾之二、五,中孚之三、四,大過之初、上,皆與離之二、五相易而成卦。坤之二、五,小過之三、四,頤之初、上,皆與坎之二、五,相易而成卦。兩升兩降,亦以一爻義重者為主。大過、頤象一陰一陽之卦,以初、上為主。坎、離、小過、中孚,象二陰二陽之卦,乾坤象三陰三陽之卦,皆以二、五為主。周易玩辭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