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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玩辭卷三

欽定四庫全書

宋項安世述。䷊泰:乾下坤上。 ䷋否:坤下乾上。

以天道言之,內陰外陽則死,內陽外陰則生。以人道言之,內柔外剛則為小人,內健外順則為君子。以世道言之,內小人外君子則為亂世;內君子外小人則為治世。合而言之,消長二字而已。否則凡屬君子之道者皆消,凡屬小人之道者皆長。泰則反是,故二彖皆以消長終之。「否之匪人」,言否塞不通,無復人理也。「不利君子貞」,言欲以君子之道,正之使通。當否之時,非有大人之道,能入否以致亨,則當循君子之義,儉德以退避。若欲正之,使變塞為通,必無可免之理。孔子論蘧伯玉、史魚,其意可見矣。「否」則有所不利,泰則物無不通,君子小人皆得其亨,故不分利不利。歷觀史傳,凡小人得志,必害君子,君子得志,未嘗使小人失所。故泰於「吉」之下,又加一「亨」字,明泰之福所及者公,物無不遂也。若但言「小往大來吉」,則疑於大者獨吉,而福不及小人矣。

分不可交,其交者志而已。

「否之匪人,天下無邦」,

以一身言之,則為匪人;以天下言之,則為無邦。上下不交,陰陽斷絕,其惡如此。

否言內柔外剛,據其物言之也。在泰則成德矣,故曰內健外順,以德言也。匪人無德,故不言德。

泰否之彖皆具三義。第一段曰:「天地交而萬物通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此以重卦上下為義。於陰陽二氣無所抑揚,但貴其交而已。第二段曰:「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此以卦體內外為義。雖在內在外,各得其所,要是重內輕外,則己於陰陽有所抑揚矣。第三段曰:「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此以六爻消長為義。十月純坤既極,陽自復生,至三為泰。乾三陽長,坤三陰消,所以成泰。至此則全是好陽而惡陰,以陽長陰消為福,則不止於抑揚而已。否彖則依此推之,大抵諸卦皆然。如小畜之彖,「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是統論六爻五陽一陰也。「健而巽」,卻以兩卦言之。剛中而志行,又以九二、九五兩爻言之。故彖之義無所不備,不可以一說通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故泰之象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天地閉,賢人隱,故否之象曰:「君子以儉德避難,不可榮以祿。」

獨陰不生,獨陽不成,陰陽交然後萬物泰。人君法之以立道,將以納民於「泰」,其可有所偏乎?財成之,恐其太過也;輔相之,恐其不及也。曰「財成」,曰「輔相」,曰「左右」,皆交修之義也。以德言之,哲謀、肅乂、聖;以治言之,正直、剛克、柔克;以事言之,平秩、平在、「敬致」;以「術」言之,逆順、寧彌遠,皆「財成」、「輔相」之目也。財成其道,所以左右民德也;輔相其宜,所以左右民生也。道屬天,宜屬地,左又屬天,右又屬地。

「儉德闢難」,不與害交也;「不可榮以祿」,不與利交也。此君子所以體天地不交之象也。世固有假闢禍之名以保榮祿者,故聖人必兼言之。「不可榮」,猶言不可得而榮,非戒其不可也。「儉德」又屬地之嗇,「不可祿」又屬天之高。

「泰」之初九,君子始以類進。君子難進,故聖人勉之以徵,欲其以及人為念,不以獨善為樂,故曰「志在外也」。「否」之初六,小人始以類進。小人進則為邪,故聖人戒之以「貞」,貞則君受其福,邪則君受其禍,故曰「志在君也」。「泰」之九二,進而得中,聖人喜其能包小人也。「否」之六二,亦進而得中,聖人幸其能承君子也。「泰」之九三,君子之極盛也,無所復勉,憂之而已。否之六三,小人之極盛也,無所復戒,羞之而已。小人在內,德不當位,反使君子在外而包之,名位愈高,羞辱愈大,故曰「包羞,位不當也」。當否之盛時,小人以為榮,聖人獨指其本心之辱者以示之,使知榮辱之實在此而不在彼也。

泰至於四,將變為否,故小人與其鄰翩翩而下入,此小人之所同願,故曰「中心願也」。否至於四,將變為泰,故君子與其疇相麗而求福,亦君子之所同願也,故曰「志行也」。泰之五,在群陰之中,獨能降心下賢,以受元吉之福,其實眾皆願下,而五以在中,所下者二,遂得所歸,故曰「中以行願」也。否之五,在群陽之中,獨能撥亂休否,以建大人之功,雖其才足以有為,然亦因在君位,遂得為之,故曰「位正當也」。泰之上六,泰復為否;否之上九,否復為泰。聖人於泰之終,則追恨其所從來,曰「其命亂也」;於否之終,則幸其速去,曰「何可長也」。爻辭以傾否為喜,亦幸辭雲:易以陰陽相得為喜,先不相交而今交矣,故曰「先否後喜」。

乾之初爻為震,坤之初爻動亦為震。震草在下,艮手反拔之,故否泰初爻皆有拔茅之象。陰爻能變,乃得為陽,故否取變象。言小人能變,亦可為君子也。以其匯,以其鄰。疇離。

陰陽皆以類而進退,故泰否之初皆稱「匯」,以其主下三爻之進退也。「泰」之四稱「鄰」,「否」之四稱「疇」,以其主上三爻之進退也。「包荒」、「包承」、「苞桑」,

易中稱「包」者,皆謂陽包陰也。「泰」之九二,君子自內而包外,故曰「包荒」。「荒」者,遠外之名也。「否」之六二,君子自上而包下,小人在下承之,故曰「包承」。承者,下載上之名也。「泰」之君子固為光大,「否」之小人亦足致吉者,皆以其得中,不為已甚之事也。然而君子當否之時,欲包小人而受其承,非有大人之道者,不能於「否」中致「亨」也。入獸不亂群,入鳥不亂行,涅而不緇,磨而不磷,惟大人能之,故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乃若君子之常道,則為儉德闢難而已。「否」六二所稱之「大人」,即九五之大人也。凡木根眾而包土深者謂之「包」。九五以乾陽下包,而六二以坤土承之,故在五為「苞桑」,在二為「包承」,「包」字皆指五也。

泰之所以成「泰」者,以九二、六五上下相交,其志同歸於中行,所以「泰」也。九二之陽上交於五,如舜之尚見於帝,故曰「得尚於中行」。九二之「中行」,即指六五之中以行願也。六五之陰下交於二,如帝女之下嫁於諸侯,故曰「帝乙歸妹」。治泰之事,皆九二主之,六五同心以享其效而已。故九二之爻辭,言事甚多,而不言其福,六五之爻辭,言福而不及事,人君之道,莫善於此,故曰「元吉」。

帝女下嫁之禮,至湯而備。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天下之義也。往事爾夫,必以禮義。」湯稱天乙,或者亦稱帝乙乎?商王名多相同,以其皆用十干也。否六二

大人之道,如龍之變化,雖在「否」而不詘於「否」。使之在下,則入於其群,而「否」有可通之理,故曰「否亨」;使之在上,則出乎其類,而「否」有可止之功,故曰「休否」。二者皆天下之大事,非大人不能也。若論其常,則居「否」之時,正道不利,但當儉德闢難,不可榮以祿而已。故「否」之彖、象皆稱「君子」,而二與五獨言「大人」。蓋君子者,上下之通稱,故引之以明常道;「大人」者,非常人之得稱,故引之以明非常之事。

「無平不陂」,為三陽言之;「無往不復」,為三陰言之。兩言「無」「不」者,明此皆天道之必至而「有孚」者也。人能知此,則當「泰」之極,不可不盡人事以防之。「艱」則不敢易也,「貞」則不敢弛也。撫極「泰」之運,而操心之危如此,則舉動之際,必無過咎。夫然後彼之必至之孚,可以「勿恤」,我之固有之福,可以長享矣。「乾」之九三,固能「乾乾夕惕」,雖危無咎者也。用以居「泰」,不亦宜乎!

九三:艱貞,無咎。上六:貞吝。

九三、上六,其位皆正,故皆得為「貞」。九三將變,而有陽剛之才,能艱難以保其貞,則可以「無咎」。上六已亂,而又以重陰處之,其所謂「貞」者,固守其柔,不敢動作而已,豈不為可「吝」哉?

九三:勿恤其孚。六四:不戒以孚。

六四之徒,樂於世變,故以「不戒以孚」為遂其心。九三之位,正當其變,故以「勿恤其孚」為自強其志。彼方與其鄰背富而違實,我當主持其類保富而食實,故六四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九三曰:「勿恤其孚,於食有福。」蓋六四居三陰之首,群陰所從以叛陽;九三居三陽之上,群陽所依以拒陰。此二爻者,正相當之地,故象曰「天地際」也。凡陰為貧、為虛、為禍,凡陽為富、為實、為福。

泰九三於「無咎」之下言「有福」,否九四於「無咎」之下言「疇離祉」者,二爻當天命之變,正君子補過之時也。「泰」之三知其將變,能修人事以勝之,使在我者無可咎之事,然後可以勿恤小人之孚,而自食君子之福也。「否」之四因其當變,能修人事以乘之,有可行之時,而無可咎之事,則不獨為一己之利,又足為眾賢之祉也。是二者苟有咎焉,其禍可勝言哉!

「泰」之上六,東周平、桓之爻也。雅降為風,王降為國,城復於隍也。彼其之子,不與我戌申。勿用師也。告命不出於王畿,自邑告命也。當是時也,天命已亂,閔默自守而已,故曰「貞吝」。若桓王帥諸侯以伐鄭,則恥於貞吝而用師者也。無德以造命,而欲用力以勝之,命其可得勝乎?

泰上六,命亂。否九四,有命。

「泰」上變初為蠱,自城之至高,復於隍之至深也。「泰」上,「坤」也;「蠱」初,「巽」也。坤為眾,巽為命,眾變於上,而命顛於下,故曰「其命亂」也。否之九四變初為益,「天地變而風雷作」,風雷皆命令之象,故為「有命」。當否之時,群陽將復,苟無天命,四雖有志,可若何哉?故曰「有命無咎」。志行也。「泰」雖極治,以命亂而成蠱;否雖極亂,以有命而成益。命者,天之所令,君之所造也。道之廢興,豈非天邪?世之治亂,豈非君邪?自邑告命,告自邑。

泰之「自邑告命」,先言「勿用師」者,因其不可用眾,是以止於「自邑」也。「夬」之「告自邑」,後言「不利即戎」者,因其告自邑,所以「不利即戎」也。「泰」之上六,陰方叛陽,若用眾陰,令必不行,自保其邑,雖曰可吝,猶未失於正也。「夬」之上六,陽方決陰,若用一邑之人,以攻五陽之眾,勢必不敵,但往而從之,不保其邑,猶為有利爾。䷌同人, 離下乾上 ䷍「大有」, 乾下離上,

一陰在下,勢不足以有眾,能推所有以同乎人者也,故名曰「同人」。一陰在上,人同乎我,為我所有者也,故名曰「大有」。彖於同人曰「應乎乾」,明我應之也;於大有曰「上下應之」,明人應我也。履卦柔在下,亦曰「應乎乾」;小畜柔在上,亦曰「上下應之」。此可以推卦例矣。

同人於野,亨。大有,元亨。

同人,乾之九二也,見龍在田,德施普也,故曰「同人於野,亨」。有善世不伐之義焉。大有,乾之九五也,「飛龍在天」,大人造也,故曰「大有元亨」。有首出庶物之義焉。同人曰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意與九二文言相協。大有曰「應乎天而時行」,曰「順天休命」。意與九五文言相協。

同人曰「同人於野,亨」,此句當連上文解之。其說謂「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故其卦曰「同人」。而同人之繇又曰:「同人於野,亨也。」蓋本之以中正而無邪,行之以剛健而無慾,故能忘己而同人,又能忘人而同乎野也,故以兩「曰」字明之。先儒皆以連下文,故其說不通。下文「利涉大川,乾行也」,獨以「健行」二字解「利涉」一句爾。乾在外,故曰「乾行」,言出行於外,健則能涉也。

同人「應乎乾」,大有應乎天,兩卦皆以離之中爻為主,而以乾為應者也。同人離在下,以德為主,故曰「應乎乾」者,應其德也。大有離在上,以位為主,故曰「應乎天而時行」者,應其命也。履兌在下,曰「應乎乾」;大畜艮在上,曰「應乎天」,亦卦例也。「應乎乾」,

同人以一柔為主,徒柔不能以同乎人也,必以天德行之,故雖「得位得中」,而必「應乎乾」,乃可謂之「同人」。至於「利涉大川」,則又曰此「乾行也」,明非柔之所能辦也。凡卦之以柔為主者皆然。履之六三,不能以自亨也,必曰「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小畜之六四,不能以自亨也,必曰「剛中而志行乃亨」。大有之六五,不能以自亨也,必曰「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凡此皆柔為卦主,而其濟也,必稱乾焉。此「乾」之所以為「大」歟?「元亨」說具鼎卦。

易中卦辭有「利涉大川」者八卦,非乾則巽。蓋北方屬水,乾行涉之;海居東南,巽木涉之也。需、訟、同人、大畜四卦,皆以乾行為象者也。需之乾自下而上,故曰「利涉大川,往有功也」。訟違乾而下行,故曰「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同人曰「乾行」,大畜曰「應乎天」,皆專以乾為訓也。蠱、益、渙、中孚四卦,皆以巽木為象者也。蠱之巽自下而往,故曰「往有事也」。益自震而巽,二木相繼,故曰「木道乃行」。渙曰「乘木有功」,中孚曰「乘木舟虛」,皆專以巽為訓也。頤之爻辭,六五以柔不可涉大川,上九以剛利涉大川,亦四卦取乾之義也。「謙」之爻辭,初六「用涉大川」,以二至四有坎為川,然以無乾巽,不得言利涉也。

單言利貞,則貞者守正而已矣。君子之貞,則通天下之志而一之也。否以不通,故不利君子貞。若固守之貞,則否之初六亦有之矣。

彖以「利涉大川」為乾行,明「利涉」者乾也,非離也。離有伏坎在下為川,又有互巽在上為舟,雖有涉川之象矣,然非乾之健行,不能以利涉也。訟,天與水違行,故不利涉。同人,天與火同,故「利涉」。未有違天而可濟者也,未有不健而能濟也。

文明以健,則其健也非妄行;中正而應,則其應也非私系。發之以明,行之以公,此君子所以合天下之志而正夫一也。同人之道,莫利於斯矣。

同人,文明以健,大有,剛健而文明。文明以健,先明後健,由明智而達天德也。「剛健而文明」,先健後明,秉天德以照萬事也。此皆以卦體言之。若以爻言,同人得中正之理於內,而外應乎乾行,亦先明後健之象。大有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亦有先健後明之象。

君子觀天火之同,則知天下之物,雖曰萬殊,隨其類而觀之,則同於樂得其志而已。此君子之學,所以能同乎人也。辨謂明見其情而治之。觀天火之照,則知為人上者,必明賞罰,章好惡,以恭行天命。此君子之政,所以能大有為也。天命,謂天討有罪,天命有德也。學以知之,故曰「通天下之志」。政以行之,故曰「應乎天而時行」。同人類族,屬乾之五,「辨物」屬離之二。大有「遏惡揚善」屬離,「休命」屬乾也。

同人卦有亨利,而爻無全美。初九方出門之初,得失禍福,惟其所擇,固非他人之咎。上九在國外處,遠而無同,亦非已之悔也。然二爻者,於「同人」之義,皆未有得,初尚未可知,上已無望矣,故獨於上曰「志未得也」。郊與野異者,野以曠蕩言,郊喻其遠而已。三四不得中道,而恃力以求同,四以柔自反,猶可得吉,三以剛懷毒,終無所施,亦皆無「同人」之效。獨二與五可以言同,而又皆繫於應,無大同之量,非所謂「同人於野」者也。二專於柔,眷戀宗戚之私情,固為吝道。五專於剛,以離合為悲喜,竭其力以與三決,僅幸一勝,此於交友之分,可謂斷金。若曰「同人之道」,豈其然哉?故爻辭不復有言,而其道之吝自可見矣。

「㐲戎於莽」,處下卦也。「升其高陵」,望上卦也。「三歲不興」,終不與五爭也。「安行」者,安分而行也。始望而終安之,故不言「兇」。爻言「升」、言「興」,象言「敵剛」,皆明敵在上卦,恐人誤以為攻二也。三離為戈兵,下有伏坎,故為「伏戎」。五為高位,下有伏坤,故為「高陵」。自三至五,歷乾三爻,故為「三歲」。凡陽卦稱歲,陰卦稱年。三與五遠,故為「升其高陵」。四與五鄰,故為乘其墉,

象恐人以「弗克攻」為力之弱,故釋之曰:「義弗克也。」又曰:「困而反則也。」言能顧義知困,復循乾則,此即春秋「褒弗克納」之義也。觀此,則知九二之「不克訟」,亦非不勝而歸。蓋九二居中履柔,能自反而逃其患也。凡爻言不克者,皆陽居陰位。惟其陽,故有訟、有攻,惟其陰,故「不克訟」、「弗克攻」。「訟」之九二、九四,「同人」之九四,皆是物也。

「同人」上九,

「大有」與「同人」反對,「大有」之初九,即「同人」之上九,皆遠於柔者也。故「同人」六爻,獨上九為不得志,「大有」六爻,獨初九為無交也。然而六二當同於人,而上九獨不見同,此二之吝,非上之傲也,故為「無悔」。六五受人之交,而初九獨不往交,則害於大倫矣,故為有害。雖然,豈其咎哉?居勢適然,豈容強合?若能危行言遜,艱以自守,則雖無上下之交,亦足免於咎也。馮衍、梁鴻之在東漢,皆居「大有」而無交者也。衍退而自修,可以無咎。鴻作五噫之辭,為章帝所惡,則失於輕易,違初九「克艱」之義矣。

無交害也,小人害也。

大有之時,以上下交孚為利,而初獨「無交」,三或「弗克交」,其害不亦宜乎?若以「無交害」為「無害」,則小人害也,亦可為小害乎?凡言「害」者,皆不利之名也。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蓋以「不敗」解「無咎」也。二受大有之寄,而能持之以中,故其載雖重,而可以有行無敗也。

「公用亨於天子」,左氏傳:「卜偃以亨為享。」陸氏釋文、諸家易說亦皆作「亨獻」之義。或謂「亨」字當改作「享」字,非也。古文「亨」與「享」同,但作「享」義解之,不必改字也。

大有六五為主,初獨「無交」,逸民也。上在其上,賓師也。獨中爻三位為臣,二,大臣也,受「大有」之任,故為「載」。三,外臣也,奉「大有」之物以朝貢,故為「亨」。二以中,故「無咎」。三以不中,故有戒。君子用亨,則為威文。小人弗克,則為曹馬矣。四,近臣也,以柔自抑,不怙大有之寵,故為「匪其彭」。幹寶雲:「彭亨,盛滿貌也。」居寵思危,惟明者能之。四居離之初,能明於初,故為「辨晳」。六五居離之中,有中孚之象,為信。體柔為順,履信思順,而上下應之,則其孚交矣。所慮者,居易而忘備,故云「威如吉」,欲其自警畏也。或謂當以威肅下,非也。以柔順之資,撫「大有」之運,自有易忽無備之象。觀家人上九象辭,可見「威如」之義,在己而不在人也。

六五,在本爻但見其履信思順而已,至上九而後見其尚賢,故孔子曰「又以尚賢也」。蓋當「大有」之世,受群下之應,未足為大。群下已至,而又能尊賢,乃足以為大也。有群下易,有大賢難。武王必得箕子而後為「大有」,不至於此,不足以言「大有」之成也。故大傳以此為六五之全德,而象辭亦曰「大有上吉」,明事關全卦,非止上爻也。此猶師之上六,論師之事至此而終。其言「大君」,蓋指六五,非謂上六為大君也。小畜上九,論畜之道至此而成。稱「月」與「婦」,亦指六四,非謂上九為婦也。

兩爻,象辭皆稱「大有」者,明他卦在初而無交,未為有害,當「大有」之時,乃為有害爾。他卦上九乘六五,未必如此之吉,當「大有」之時,尚賢如此,乃為「吉無不利」爾。二爻皆即全爻取義,故以卦名冠之。「人」字、「大」字,

同必言「人」,明我能同人,非本同也。猶家人以男正女,指女為人也。有必言「大」,明小能有大,非本大也。猶大畜以陰畜陽,指陽為大也。䷎謙, 艮下坤上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此以卦體釋卦辭也。九三,乾也,降在下卦,而萬民服之,是「下濟而光明」也。「坤」,地道,處勢至卑,而升在上卦,是「卑而上行」也。「下濟」與「卑」,皆釋「謙」字。「光明」與「上行」,皆釋「亨」字。自人事言之,尊者行之則有光,即「天道下濟而光明」也。卑者行之則不可逾,即「地道卑而上行」也。始雖謙下,終必高明,是有終也。必稱君子者,以君子之心行之,則有後福。苟非其人,如共工、王莽之象恭,得罪於天,雖欲有終,得乎?自天道虧盈以下,皆極言謙之必有後福,質之於天地神人之心,以明有終之義也。

「謙謙君子」、「勞謙君子」,

初六、九三皆稱君子者,此二爻皆非小人之所宜處也。初在謙之下,過謙者也,小人用之,則為柔佞矣。君子當不得已之時用之,以柔身濟難,則求吉之道也,故曰「卑以自牧」。牧者,馴養六畜之名也。三有大功,為萬民所服,小人處之,則有不賞之禍。君子處之,致恭下人,以保其終,則庶乎其獲吉矣。故二爻皆言「吉」,而象皆再言君子,其意深矣。

「利涉大川」者,未必有險也,但其道自利於濟險耳。「用涉大川」者,非利之也,有險在前,用此可以免兇也。六二

六二「鳴謙」,象以「中心」解之。上六「鳴謙」,象以「志」解之。「豫」之初六「鳴豫」,象又以「志」解之。然則凡言「鳴」者,皆志也。志有憂有樂,皆寓於鳴。當「豫」之時,人志以從上為樂。當「謙」之時,人志在下,不以上為樂也。二在下卦之中,如其所欲,故其鳴為得志。上在上卦之上,欲下而不可得,故其鳴為未得志。此非小象辨之,則後世必不敢分為二說也。雖然,二之得「吉」,固為吉矣。上「謙」已極,方病過中,豈可更得志乎?不得志於外,而用三之剛以自治其內,乃上六之利也。故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徵邑國也。凡言「邑」者,皆指近言之。「坤」為國,故曰「邑國」。

「鳴」者,情發於聲,「撝」者,用在於手。謙卦以柔居柔者,三爻皆誠於「謙」者也。二與上情蘊於中,而不見於用,故徒有其聲鳴焉而已。惟六四一爻,適當其用,故以「撝」言之。何以見四之當其用?曰以其在三與五之中而見之也。三為大功之臣,五為柔順之主,四居其中,當貴臣之位。使接三不用其「謙」,則必有抑功臣而激其變,如盧杞之於唐者;承五不用其「謙」,則必有挾柔主而弄其權,如中常侍之於漢者。「謙」於此時,無往不利,施之於用,正得事宜,故雖以柔而不為失則也。

萬民服也,徵不服也。

六五處「謙」之時,非樂於「侵伐」也。三以獨陽為萬民所服,已既下人,人亦下己,故可以止於「謙」,無所復為也。五以陰柔居尊位,己雖降「謙」,人未免有不謙者,故必用侵伐以一之。帥眾「謙」以攻少,「不謙」固不患於不利。又「不謙」者去,則天下皆「謙」,故又為「無不利」也。居「謙」之上,當亨與有終之時,故不言「謙」,但言「謙亨」之效。「不富以其鄰」,不待賞而服者,同「謙」者也。「利用侵伐」,待刑而後服者,不謙者也。二者皆服,則無不謙矣。

六四先言「無不利」,明所向皆利於如此,言所施之宜也。六五既言「利用侵伐」,又言「無不利」,明自此之後,無有不利之事,言所收之效也。

六五「利用侵伐」,上六「利用行師」,此二爻皆與卦材、爻德不類者,居謙之極,當反為「豫」,「豫」「利行師」,故皆有「行師」之象也。五居君位,故利以徵人。上無民,故可以自徵。五居剛,故不假用師;上居柔,故必用師而後可。上之所用,蓋用三也。「謙」自二至上,皆「師」卦也。三在師中,為萬民所服,即「師」之「懷萬邦」也。「師」之六五「利執言」,故此六五亦「利侵伐」。「師」之上六,與六三之小人相應,故戒以「勿用」。此所應者,九三之君子,故勸以可用也。

「謙」之六爻,惟九三為不得不謙者,故其取義最重。餘爻皆弱,自無不謙之患也。三以重剛獨陽,為眾陰所服,功大德尊,不謙則無以保其終,故惟三之「謙」,足以系一卦之義。初最在下,二柔而中,四柔而正,皆無嫌於不謙者,但嫌其多謙耳。若五之居尊,上之處極,謙而不已,則為過矣。必能用剛以治人之叛,攻己之偏,而後為利也。故五以「侵伐」為利,而不言「謙」。上以「徵邑國」為利,而不得遂其「謙」。聖人之意,蓋可見矣。

「地中有山」,兼具兩義。自山言之,居高而能下,則以謙裁己者也。自地言之,高者下之,下者高之,則以謙裁物者也。「裒多益寡」,所以象山,謂分人以財,不以自殖,教人以善,不以自高,此在己之事,非謂奪甲予乙也。稱物平施,所以象地,謂有禮者殖之,昏暴者覆之,虧盈而益謙,惡盈而好謙,此治人之事,非謂以物子人也。然大象皆實,「地中有山」,豈有其實乎?曰:「此正實象也。以天下之勢觀之,地之最下而負海者,其中最多大山,非地中有山而何?若曰地下有山,則不可耳。」周易玩辭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