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附錄纂注卷五
欽定四庫全書
元胡一桂撰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繫之辭也。 附錄 易象說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從,其推之有所用,非苟為寓言也。然兩漢諸儒,必欲究其所從,則既滯泥而不通;王弼以來,直欲推其所用,則又疏略而無據。二者皆失之一偏,而不能闕其所疑之過也。且以一端論之,乾之為馬,坤之為牛,說卦有明文矣。馬之為健,牛之為順,在物有常理矣。至於案文索卦,若屯之有馬而無乾,離之有牛而無坤,乾之六龍則或疑於震,坤之牝馬則當反為乾,是皆有不可曉者。是以漢儒求之說卦而不得,則遂相與創為互體、變體、五行、納甲、飛伏之法,參互以求,而幸其偶合。其說雖詳,然其不可通者,終不可通;其可通者,又皆傅會穿鑿,而非有自然之勢。唯其一二之適然而無待於巧說者,為若可信。然上無所關於義理之本原,下無所資於人事之訓戒,則又何必苦心極力以求於此,而欲必得之哉!故王弼曰:「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而程子亦曰:「理無形也,故假象以顯義。」此其所以破先儒膠固支離之失,而開後學玩辭、玩佔之方,則至矣。然觀其意,又似直以易之取象無復有所自來,但如詩之比興,孟子之譬喻而已。如是,則說卦之作為無所與於易,而「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者,亦剩語矣。故疑其說亦若有未盡者,因切論之,以為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來,而其為說,已具於太卜之官,顧今不可復考,則姑闕之,而直據辭中之象,以求象中之意,使冒以為訓戒而決吉凶,如王氏程子與吾本義之雲者,其亦足矣。固不必深求其象之所自來,然亦不可直謂假設而遽欲忘之也。甚。看易,若靠定象看,便滋味長;若只懸空看,也沒 意思。煇。王弼伊川於象底意思不可見,卻只就他每象上推求道理。淵。愚嘗謂數,聖人取象各有不同。故說卦言象,求之於經不盡合。蓋夫子所自取之象惟多,不必盡同於先聖也。朱子嘗曰:「伏羲自是伏羲易,文王周公自是文王周公易,夫子自是夫說子易。」以此求之,得其要矣。詳見易象圖。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天,乾卦之象也。凡重卦皆取重義,此獨不然者,天一而已。但言天行,則見其一日一週,而明日又一週。若重複之象,非至健不能也。君子法之,不以人慾害其天德之剛,則自強而不息矣。 附錄。 乾卦有兩「乾」,是兩天也。昨日行,一天也;今日行,又一天也。其實一天而行健不已,此所以為「天行健」也。人傑。胡安定說得好,曰:「天者,乾之形;乾者,天之用。天形蒼然,南極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狀如倚杵。其用,則一晝一夜行九十餘萬,天之行健可知。故君子法之,以自強不息雲。」淵。因言天之氣運轉不息,故閣得地在中間。如弄碗珠底,只運動不住,故在空中不墜;少有息,則墜矣。銖。「君子以自強不息」,非是說去趕逐他,學他如此不息。只是常存得此心,則天理常行,而周流不息矣。煇。「天行健」,以氣言之,則一晝一夜周乎三百六十五度,而又過一度;以理言之,則於穆不已,無間容息,豈不是至健!僩。愚謂:「六十四卦大象皆著一以字。以者,所以體易而用之也。即一以字,示萬世學者用易之方,不可不察也。」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陽謂九,下謂潛。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附錄。 如日方升,雖未中天,而其光已無所不被矣。銖。 「終日乾乾」,反覆道也。 「反覆」,重複踐行之意。 纂注。 徐氏曰:「反覆往來,必由乎道。動循天理,雖危而安也。」三位在二體之中,可進而上,可退而下,故言反覆。 或躍在淵,進無咎也。 可以進而不必進也。 纂注:徂徠石氏曰:「爻辭但云或躍無咎,夫子必謂須進,乃加進字以斷其疑。以進為無咎,不進則有咎矣。」以進釋躍字。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造猶作也。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纂注:丘行可曰:「盈謂陽極,釋亢字。不可久謂陰生,釋有悔字。」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言陽剛不可為物先,故六陽皆變而吉。下「天行」以下,先儒謂之大象。「潛龍以」, 先儒謂之「小象」。後放此。 附錄:乾為萬物之始,故天下之物無不資之以始。但其六爻有時而皆變,故有「群龍無首」之象。而君子體之,則當謙恭卑順,不敢為天下先耳,非謂可天德而不可為首。若曰乾不為首,則萬物何所資始,而又誰為之首乎? 纂注:徐氏曰:六爻皆用九,則乾變之坤。九者,剛健之極,天之德也。「天德不可為首」,指卦變言,即坤無首之義,非謂乾剛有所不足也。善用九者,物極必變,剛而能柔,不為物先,用坤道也。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勢之順,則見其高下相因之無窮,至順極厚,而無所不載也。 附錄。 地之勢,常有順底道理。且如這個平地,面前便有坡陀處,那突然起底也日順淵。銖問:「地勢,猶言高下相因之勢,以其順且厚否?」曰:「高下相因,只是順。若厚,又是一個道理。然惟其厚,所以上下只管相因去,只見得他順。若是薄底物,高下只管相因,則傾陷了,不能如此之無窮矣。惟其高下相因無窮,所以為至順也。君子體之,惟至厚為能載物也。」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案:魏志作「初六,履霜」,今當從之。馴,順習也。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纂注:程子曰:「夫子懼人守文而不達義也,又從而明之,言義所當為,則以時而發,非含藏終不為也。」又曰:象只舉上句解義,則並及下文。「或從王事」,而能「無成有終」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淺暗之人,有善唯恐人不知,豈能「含章」也。 「括囊無咎」,慎不害也。「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文在中而見於外也。 「龍戰於野」,其道窮也。「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初陰後陽,故曰「大終」。 附錄:坤六爻皆陰,其始本小,到此陰皆變陽,所謂「以大終」也。言始小而終大。文蔚。
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坎不言水而言云者,未通之意。經綸,治絲之事。經,引之;綸,理之也。屯,難之世,君子有為之時也。 纂注:馮氏曰:雲雷方作,而未有雨,有屯結之象。君子觀象以治世之屯,猶治絲者,既經之,又綸之,所以解其結而使就條理也。愚謂坎在上為雲,未下而成雨,故云雷屯,言陰陽之未通也。 雖盤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纂注:程子曰:陽居陰下,貴下賤之象。方屯之時,陰柔不能自存,有一陽剛之才,眾所歸從,更能自處卑下,所以大得民也。 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纂注:程子曰:事不可而妄動,以從欲也。無虞而即鹿,以從禽也。當屯之時,不可動而動,猶無虞而即鹿,以有從禽之心也。君子則見幾而舍之不從,若往,則可吝而困窮矣。 求而往,明也。「屯其膏」,施未光也。「泣血漣如」,何可長也。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漸也。 附錄:育德,有山之象。果行,有水之象。 纂注:徐氏曰:蒙而未知所適也,必體坎之剛中,以決果其行而達之。蒙而未有所害也,必體艮之靜止,以養育其德而成之。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發矇」之初,法不可不正,懲戒所以正法也。 「子克家」,剛柔接也。 指二五之應。 纂注 程子曰:「二、五剛柔之情相接,故得行其剛中之道,成發矇之功。苟非上下之情親,二雖剛中,安能屍其事乎?」 「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順」,當作「慎」,蓋「順」、「慎」古字通用。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於經意尤親切。 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實,協韻去聲。 纂注。 徐氏曰:「剛實發蒙,四獨遠之,困於蒙者也,故吝。」 「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愚謂,「順」以爻柔言,「巽」以巽志應二言。 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禦寇」以剛,上下皆得其道。 附錄:上九一陽,而眾陰隨之,如人皆順從於我,故能「禦寇」。須是自家屋裡人從我,方能去理會外頭人。若自家屋裡人不從時,如何去御得寇?所以象曰「上下順也」。煇
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雲上於天」,無所復為,待其陰陽之和而自雨爾。事之當需者,亦不容更有所為,但飲食宴樂,俟其自至而已。一有所為,則非需也。 附錄。 問:「屯」、需二象,皆陰陽未和洽成雨之象。然「屯」言「經綸」,而「需」言「飲食宴樂」,何也?曰:「需是緩意,在他無所致力,只得飲食宴樂。屯是物之始生,象草木出地之狀。其初出時,欲破地面而出,不無齟齬艱難,故當為經綸,其義不同。」時舉。 纂注 程子曰:「君子觀象,懷其道義,安以待時,飲食以養其氣體,宴樂以和其心志,所謂居易以俟命也。」愚謂飲食,坎象;宴樂,樂天也。乾象。 「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衍,寬意。以寬居中,不急進也。 「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外」,謂外卦。「敬慎不敗」,發明佔外之佔,聖人示人之意切矣。 附錄。 銖問:「佔外之佔,何也?」曰:「象中本無此意,佔者不可無此意,所謂佔外意也。」銖。孔子雖說推明義理這般所在,又變例推明占筮之意。「需於泥」,災在外。佔得此象,雖若不吉,然能敬慎,則不敗。又能忍以需待,處之得其道,所以不兇。或失其剛健之德,又無堅忍之志,則不能不敗矣。文蔚。 纂注 丘行可曰:「寇,坎也。三既迫坎,則害己切己,故曰致寇至。夫坎險在外,未嘗迫人,由人急於求進,自迫於險,以致禍敗。象以自我釋之,明致災之由,不在他人也。」然於此能以敬慎自處,則亦不至於敗也。 「需於血」,順以聽也。纂注 丘行可曰:需之三、四,乾坎之會也。三恃健冒險而進,四據險以待乾之來。聖人於三之象,以敬告之,能敬,則不犯坎矣。於四之象,以順告之,能順,則不忤乾矣。二者交盡其道,此處需之要也。 酒食貞吉,以中正也。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以陰居上,是為當位。言「不當位」,未詳。 附錄:凡初、上二爻,階無位,二士,三卿大夫,四大臣,五君位。上六之不當位,如父母老,不任家事而退閒,僧家之有西堂之類。銖。 纂注:蔡氏曰:「敬,故未大失。」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天上水下,其行相違,作事謀始,訟端絕矣。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辨明也。「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掇,自取也。 纂注:程子曰:「自下而訟其上,義乖勢屈,禍患之至,猶掇拾而取之,言易得也。」 食舊德,從上吉也。 「從上吉」,謂隨人則吉。明自主事,則無成功也。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訟,元吉」,以中正也。 中則聽不偏,正則斷合理。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水不外於地,兵不外於民,故能養民,則可以得眾矣。 纂注:劉壽翁曰:古者兵農合一,居則為比、閭、族、黨之民,役則為伍兩軍旅之眾,此眾即此民也。故曰水不外於地,兵不外於民。君子觀象容之,畜之於無事之時,用之於有事之日,故曰「能養民則可以得眾矣」。 「師出以律」,失律兇也。「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纂注 程子白:「在師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寵任也。天謂上也。人臣非君竉任之,則安得專征之權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專主其事,故發此義。」王三錫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懷萬邦也。 「師或輿尸」,大無功也。「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知難而退,師之常也。 「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聖人之成深矣。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地上有水,水比於地,不容有間。建國親侯,亦先王所以比於天下而無間者也。彖意人來比我,此取我往比人。 附錄:伊川言建萬國以比民,言民不可盡得而比,故建諸侯使比民,而天子所親者,諸侯而已,這便是他比天下之道淵。 纂注 程子曰:親比而無間者,莫如水在地上,所以為比也。先王觀比之象,以建萬國、親諸侯。建立萬國,所以比民;親撫諸侯,所以比天下也。 比之初六,有他吉也。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得正,則不自失矣。 纂注 程子曰:守己中正之道,以待上之求,乃「不自失也」。 「比之匪人」,不亦傷乎?纂注 徐氏曰:三居不正之位而應上,「比之匪人」也。上比「無首」而兇,己乃應之,亦可傷矣。馬援勸隗囂專意東方,而隗囂降蜀,至於殺身亡宗,為天下笑者,非大可傷乎? 外比於賢,以從上也。「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由上之德,使不偏也。 「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以上下之象言之,則為「無首」;以始終之象言之,則為無終。無首,則無終矣。
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風有氣而無質,能畜而不能久,故為小畜之象。懿文德,言未能厚積而遠施也。 復自道,其義吉也。牽覆在中,亦不自失也。 「亦」者,承上爻義。 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程子曰:說輻反目,三自為也。 纂注:程子曰:陰制於陽者也,今反制陽,如夫妻之反目也。「反目」,謂怒目相視,不順其夫,而反制之也。婦人為夫寵惑,既而遂反制其夫,未有夫不失道,而妻能制之也。故說輻反目,三自為也。三自處不以道,故四得制之不使進,猶夫不能正室家,故致反目也。 有孚惕出,上合志也。有孚攣如,不獨富也。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徵兇,有所疑也。纂注:疑,均敵也。柔畜既盛,必敵剛也。蔡氏:
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程傳備矣。 纂注:程子曰:天在上,澤居下,上下之正理也。人之所履當如是,故取其象而為履。君子觀履之象,以辯別上下之分,以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而後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後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古之時,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稱其德,終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稱德,則君舉而進之。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皆非有預於已也。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後世自庶士至於公卿,日至於尊榮,農工商賈日至於富侈,億兆之心,交騖於利,天下紛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亂,難矣。此由上下無定志也。君子觀履之象,而分辯上下,使各當其分,以定民之心志也。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纂注:程子曰:「安履其素而往者,非苟利也,獨行其志願耳。若欲貴之心與行道之心交戰於中,豈能安履其素也?」 「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纂注:徐氏曰:「上無應與,而獨善其身,日用常行,坦然平易,不為艱難阻絕之行,自守以正,而外物不亂,所以吉也。」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兇,位不當也。「武人為於大君」,志剛也。「訴訴終吉」,志行也。「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傷於所恃,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若得元吉,則大有福慶也。
天地交,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財成以制其過,輔相以補其不及。 附錄。 問:「聖人財成輔相之功,當無時而不然,何獨於泰卦言之?」曰:「天地交泰,萬物各遂其理,聖人自此方能致用。若天地閉塞,萬物不生,聖人亦無所施其巧。」煇。財成,猶裁截成就之也。「輔相」,只於財成處以補其不及而已。「財成」,眼前皆可見,且如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聖人為制下許多禮數倫序,只此便是財成處。至大至小之事皆是,固是萬物本有此道理,若非聖人財成,亦不能得如此齊整。此皆天地之所不能為,而聖人能之,所以贊天地之化育,而功與天地參也。又問「繼天立極」。曰:「天只生得許多人物,與許多道理。然天卻自做不得,所以必得聖人為之修道立教,以教化百姓,所謂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是也。蓋天做不得底,須聖人為他做也。」又問:「輔相財成,學者日用處有否?」曰:「飢食渴飲,冬裘夏葛,耒耜罔罟,皆是。」僩。「財成」,是裁做段子底;「輔相」,是佐助他底。天地之化,𫢒侗相續下來,聖人便裁作段子。如氣化一年一週,聖人與他截做春夏秋冬四時。淵。問:「乾健坤順,如何得有過不及之差?」曰:「乾坤者,一氣運於無心,不能無過不及之差。聖人有心以為之主,故無過不及之失。所以天地之功,必有待於聖人。」長孺。 纂注。 蔡氏曰:「天地之道,謂日月寒暑之往來,東西南北之經緯;天地之宜,謂春生秋殺,高黍下稻。於道則制裁其節於宜,贊助之而已。」又曰:「天地之道,以氣形全體言。天地之宜,以時勢所適言。財成者,因其全體而裁製其節使不過。輔相者,隨其所宜而贊助其所不及。如氣化流行,籠統相續,聖人則為之裁製,以分春夏秋冬之節。」地形廣邈,經緯交錯,聖人則為之裁製其東西南北之限。此財成天地之道也。春生秋殺,此時運之自然。高黍下稻,此地勢之所宜也。聖人則輔相之,使當春而耕,當秋而斂,高者種黍,下者種稻,此輔相天地之宜也。 拔茅徵吉,志在外也。纂注:蔡氏曰:「在外,謂應陰也。陰為民,君子在內,則恩澤及乎民也。」 「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無往不復」,天地際也。纂注:徐氏曰:「乾坤相遇之際,泰否反覆之機,實在於此,可不戒哉!」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陰本居下,在上為失實。 「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纂注:徐氏曰:「中以行願,居中應二,行其志願,非勉強也。」 「城復於隍」,其命亂也。 命亂故復否,告命所以治之也。
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闢難,不可榮以祿。 收斂其德,不形於外,以闢小人之難,人不得以祿位榮之。 纂注:蔡氏曰:「天地不交,二氣鬱塞,否之象也。順陽消之象而晦處窮約也。 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小人而變為君子,則能以愛君為念,而不計其私矣。」 「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言不亂於小人之群。 「包羞」,位不當也。纂注:程子曰:「陰柔居否,不中不正,所為可羞者,處不當故也。處不當位,所為不以道也。」 「有命無咎」,志行也。大人之吉,位正當也。纂注:程子曰:有大人之德,而得至尊之正位,故能休天下之否,是以吉也。無其位,則雖有其道,將何為乎?故聖人之位,謂之大寶。 否終則傾,何可長也。纂注:程子曰:「豈有長否之理,極而必反,理之常也。」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辯物。 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類族辯物」,所以審異而致同也。 附錄:「類族」,如青底做一類,白底做一類,恁地類了,同底自同,異底自異。淵。「類族」是就人上說,「辯物」是就物上說。天下有不可以皆同之理,故隨他地頭去分別。「類族」,如分姓氏,張姓作一類,李姓作一類。「辯物」,如牛是一類,馬是一類。就其異處以致其同,此其所以為同學家。 纂注 馮氏曰:「類族」是如天之兼覆,「辯物」是如火之燭照。 「出門同人」,又誰咎也?纂注 程子曰:「出門同人」,所同者廣,無所偏私。人之同也,有厚薄親疏之異,過咎所由生,既無偏黨,誰其咎之? 「同人於宗」,吝道也。「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言不能行。 纂注 蔡氏曰:「敵」,謂五。安,何也?安往而不得貧賤之安。 「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乘其墉」矣,則非其力之不足也,特以義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義斷,困而反於法則,故吉也。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直謂理直。 同人於郊,志未得也。纂注:蔡氏曰:「未及乎野,未盡乎大同之道,故曰志未得也。」
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火在天上,所照者廣,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無以治之,則釁櫱萌於其間矣。天命有善而無惡,故遏惡揚善,所以順天。反之於身,亦若是而已矣。 附錄:天道喜善而惡惡,遏惡而揚善,非順天休命而何?蓋卿堯舜之治,既舉元凱,必放共兜,此易所謂「遏惡揚善,順天休命」者也。蓋善者,天理之本然;惡者,人慾之邪妄。是以天之為道,既福善禍淫,又以賞罰之權寄之司牧,使之有補助其禍福之所不及。戊申封事。 纂注:蔡氏曰:「遏惡揚善,離象。順天休命,乾象。」 大有初九,無交害也。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害也。纂注 程子曰:「民眾財豐,反擅其富強,益為不順,是小人大有則為害。又,大有為小人之害。」 「匪其彭,無咎」,明辯晢也。 晢,明貌。 纂注:蔡氏曰:「居離明之始,故能辯其理之必至。」 「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一人之信,足以發上下之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太柔則人將易之,而無畏備之心。 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以卑蘊高,謙之象也。「裒多益寡」,所以稱物之宜而平其施。損高增卑,以趨於平,亦謙之意也。 附錄:問:「謙是損高就低,使教恰始?」曰:「大抵人多見得在己者高,在人者卑,謙則抑己之高,而卑以下人,便是平也。」學蒙。臣伏見近年百事多務含容,曲直是非,兩無所問。似聞聖意謂如此處置,方得均平,然臣切有疑焉。易象曰:「稱物平施。」蓋古之慾為平者,必稱其物之大小高下,而為其施之多寡厚薄,然後乃得其平。若不問其是非曲直而待之如一,則是善者常不得伸,而惡者反幸而免。以此為平,是乃所以為大不平也。戊申封事。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纂注:程子曰:「自牧,自處也。」詩云:「自牧歸荑。」蔡氏曰:「牧,養也。」 鳴謙貞吉,中心得也。勞謙君子,萬民服也。纂注:蔡氏曰:「萬民,眾。柔義 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言不為過。 「利用侵伐」,徵不服也。纂注:蔡氏曰:「不服,謂四。」 「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徵邑國也。 陰柔無位,才力不足,故其志未得,而至於行師,然亦適足以治其私邑而已。 纂注:邱行可曰:「二與上皆曰鳴謙,以有感乎三也。然柔近剛,則先得乎剛。二比三,近也,故中心得。上應三,遠也,故志未得。」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出地奮,和之至也。先王作樂,既象其聲,又取其義。殷,盛也。 附錄。 象其聲者,謂雷;取其義者,謂和。「崇德」,謂著其德。作樂所以發揚其德。時舉。先王作樂,其功德便自不可掩。砥。問:「崇德,如大韶大武之類否?」曰:「是。先王作樂,無處不用,如宴饗飲食之時,無不用,此特言其大者爾。」學蒙。 纂注:程子曰:「雷者,陽氣奮發,陰氣相薄而成聲。陽始潛閉地中,及其動,則出地奮震也。始閉鬱,及奮發,則通達和豫,故為豫也。坤順震動,和順積中而發於聲,樂之象也。」潘氏曰:「樂之為用,朝覲聘饗祭祀各有所主,惟郊祀上帝,則大合古今眾樂而奏之。大司樂圜丘之奏,樂極九變是也。」故曰「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郊祀后稷以配天,配以祖也。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配以考也」。 「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窮,謂滿極。 「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盱豫有悔」,位不當也。「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冥豫」在上,何可長也。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藏澤中,隨時休息。 纂注 馮氏曰:雷發聲於震之春,收聲於兌之秋,由震而兌,雷藏澤中,與時休息,為隨時之象。日出於東方之震,而入於西方之兌,由震而兌,自明嚮晦,出於明者,至晦而入也。勞者宴,作者息矣,所以用隨也。天地之隨,為晝夜,為寒暑,為古今。君子之隨,為動息,為語默,為行藏。一晝一夜之頃,而動息隨之,況於消息盈虛之大者乎!黃宗臺曰:卦爻取隨時而動,大象取隨時而息。 「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系小子」,弗兼與也。纂注 程子曰:人之所隨,得正則遠邪,從非則失是,無兩從之理。二苟系初,則失正矣,弗能兼與也,故以戒人從正當專一也。 「系大夫」,志舍下也。「隨有獲」,其義兇也。「有孚在道」,明功也。「孚於嘉,吉」,位正中也。「拘繫之」,上窮也。 窮,極也。
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風」,物壞而有事矣。而事莫大於二者,乃治己治人之道也。 附錄:當蠱之時,必有以振起聳動民之觀聽,而在己進德不已,必須有此二者,則可以治蠱矣。振民,有風之象。育德,有山之象。 纂注:徐氏曰:「山下有風,風薄山而回,物皆散亂,蠱之象也。」愚謂「育德」,山象,如山之養成材力也。 幹父之蠱,意承考也。纂注:鄭氏曰:「子改父道,始雖勞而終則吉。」蓋其事若不順,而其意則在於承其父也。 幹母之蠱,得中道也。幹父之蠱,終無咎也。「裕父之蠱」,往未得也。「幹父用譽」,承以德也。「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地臨於澤,上臨下也。二者皆臨下之事。教之「無窮」者,兌也;「容」之無疆者,坤也。 纂注:蔡氏曰:「教思無窮,澤潤地之象也。容保民無疆,地容澤之象也。」 鹹臨,貞吉,志行正也。「鹹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 未詳。 纂注:蔡氏曰:「命,君命,謂五也。」徐氏曰:「二剛鹹臨,有進逼陵躐之勢。五柔二剛,有君弱臣強之疑。以此相臨,豈能遽合?自二言之,其初未順命也。」然五以柔中用二,二以剛中應五,豈終不順哉?聖人以未順命釋之,欲人知以道事君,而不苟於從上也。 「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至臨,無咎」,位當也。「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省方以觀民,設教以為觀。 纂注:程子曰:風行地上,周及庶物,為遊歷周覽之象。故先王體之,為省方之禮,以觀民俗而設政教也。設教者,如奢則約之以儉,儉則示之以禮是也。省方,觀民也。設教,為民觀也。 「初六,童觀」,小人道也。「𬮭觀女貞」,亦可醜也。 在大夫,則為醜也。 「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觀國之光」,尚賓也。「觀我生」,觀民也。 此夫子以義言之,明人君觀已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當觀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 「觀其生」,志未平也。 志未平,言雖不得位,未可忘戒懼也。
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雷電,當作「電雷」。 附錄:通論:豐象噬嗑,明在上,動在下,是明得事理,先立這法在此,未有犯底人,留待異時之用,故云「明罰敕法」。豐威在上,明在下,是用這法時,須用明見下情曲折方得。不然,威動於上,必有過錯也。故折獄致刑。此是伊川意,其說極好。道夫。 纂注:程子曰:「象無倒置者,疑此文互也。」雷電相須並見之物,亦有嗑象。「電明而雷威」,先王觀電雷之象,法其明與威,以明其刑罰,敕其法令。法者,明事理而為之防者也。蔡氏曰:「明罰,離象。敕法,震象。」徐氏曰:「明罰者,所以示民而使之知所避;敕法者,所以防民而使之知所畏。此先王忠厚之意也。」未至折獄致刑處,故與豐象異。然罰之當避,人猶有冒罰而為之;法之可畏,人猶有犯法而不顧者,先王不得已而後用刑也。 「屨校滅趾」,不行也。 「滅趾」,又有不進於惡之象。 「噬膚滅鼻」,乘剛也;「遇毒」,位不當也。「利艱貞吉」,未光也;「貞厲無咎」,得當也。「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滅耳」,蓋罪其聽之不聰也。若能審聽而早圖之,則無此兇矣。
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山下有火」,明不及遠。「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獄」,事之大者。內離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 附錄。 「明庶政」,是就離上說;「無敢折獄」,是就艮上說。政是事之小者,可以用明。獄是六事一折便了,明在內不能及他,故止而不敢折也。學蒙。通論。旅卦象。「賁」,內明外止。雖然內明是個止殺底明,所以不敢用其明以折獄,與
「山上有火,旅,居子以明謹用刑而不留獄」,相似而相反。賁內明外止,旅外明內止,其象不同如此。僩。問:「苟明見其情罪之是非,亦何難於折獄?」曰:是他自有個象如此,遇著此象底,便用如此。然獄亦自有出三八捧便了底,亦有須待囚訊鞫勘錄問結證而後了底。書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於旬時,丕蔽要囚。周禮秋官亦有此數語,便是有合如此者。若獄未具而決之,是所謂「敢決獄」也;若獄已具而留之不決,是所謂「留獄」也。「不留獄」者,謂訊囚結證已畢,而即決之也。僩。止在外,明在內,故「明政」而不敢折獄;止在內,明在外,故「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又曰:「如今州郡治獄,禁勘審覆,自有許多節次。過乎此而不決,便是留獄;不及乎此而決,便是敢於折獄。」 纂注。 蔡氏曰:「有山之材,而照之以火,則尤彩外著,賁之象也。」「明庶政」,離明象。政者,治之具,所當文飾也。「無敢折獄」,艮止象。折獄貴乎情實,賁則文飾而沒其情矣。 「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君子之取捨,決於義而已。 纂注。 蔡氏曰:「處卦最下,亦理無可乘之者,故曰義弗乘也。」 賁其須,與上興也。「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纂注。 蔡氏曰:「陵,侮也。三能永貞,則二柔雖比已而端如,然終莫之陵侮,而不全陷溺也。」 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當位疑」,謂所當之位可疑也。「終無尤」,謂若守正而不與,亦無他患也。 六五之「吉」,有喜也。白賁無咎,上得志也。附錄。 問:「何謂得志?」曰:「居卦之上,在事之外,不假文飾,而有自然之文,便是優遊自得也。」銖。
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附錄:「厚下」者,乃所以「安宅」,如「山附於地」。惟其地厚,所以山安其居而不搖。人君厚下以得民,則位亦安而不搖,猶所謂本固邦寧也。僩。 纂注。 蔡氏曰:「厚下,坤象;安宅,艮象。」劉壽翁曰:「厚下安宅,此言治剝之道。」愚謂剝者,崩頹之義。五陰自下而上剝一陽,將見艮剝為坤,則山剝為地矣。「山附於地」,未可言剝,然以五陰剝一陽言之,則有山崩為地之勢,故名之曰「剝」。為人上者,觀象而知所以「厚下安宅」,則又善於用剝者也。 剝床以足,以滅下也。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言未大盛。 纂注 程子曰:「陰之剝陽,得以益盛者,以陽不有與故也。」小人剝君子,若君子有與,則可以勝小人,不能為害矣。言未有與,剝之未盛,有與猶可勝也,示人之意深矣。邱行可曰:「與,應也。凡陰陽相應,則為有與。困九四應六五,言有與是也。陰陽不應,則為無與。井九二不應九五,言無與是也。鹹六爻皆應,則謂感應以相與。艮六爻皆不應,則謂之敵應不相與。剝之未有與者,是言當剝之時,在上未有陽以應陰,無以止陰之進也。大凡小人為害,使其間有一君子與之為應,以遏止之,則其心猶有所顧忌而不敢肆。使雖為惡,未至如是之甚也。惟其未有與,此剝道所以進長而不可救也。聖人於此,不謂之無與,而謂之未有與,蓋不忍陰邪之害正,而猶冀有人以止之也,其意深矣。」亦通。 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上下」,謂四陰。 剝床以膚,切近災也。以宮人寵,終無尤也。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安靜以養微陽也。月令:是月齋戒掩身,以待陰陽之所定。 附錄。 「至日閉關」,正是於已動之後,要以安靜養之。蓋一陽初復,陽氣甚微,勞動他不得,故當安靜以養微陽。如人善端初萌,正欲靜以養之,方能盛大。銖。古人所以四十強而仕者,前面許多年,亦且養其善端。若一下便出來與事物袞了,豈不壞事!賀孫。 「不遠」之復,以修身也。附錄。 易傳:「惟其知不善,則速改以從善。」這般說語好簡當。文蔚。 「休復」之「吉」,以下仁也。纂注:徐氏曰:「仁謂初剛,剛復於下,在人則惻隱之心,仁之端也。初不遠復,二從初而復,故曰以下仁也。」 「頻復」之「厲」,義無咎也。「中行獨復」,以從道也。「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考,成也。 纂注:程子曰:「五處中而體順,能敦篤其志,以中道自成,可以無咎。」自成,謂成其中順之德。 「迷復」之「兇」,反君道也。纂注:劉壽翁曰:動靜,天道之復也;善惡,人道之復也。故彖、象言動靜之復,六爻皆言善惡之復。復者,剛之反也。自五及初,皆以從剛為復。五之自考,不如四之從道;四之從道,不如二之下仁;二之下仁,不如初之修身。三頻復雖危,猶知復也。上迷復反道,則不知復矣。徐氏曰:上六位高而無下仁之美,剛遠而失遷善之機,厚極而有難開之蔽,柔終而無改過之勇,是昏迷而不知復者也。
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天下雷行」,震動發生,萬物各正其性命,是物物而與之以無妄也。先王法此以對時育物,因其所性而不為私焉。 「無妄」之往,得志也。不耕穫,未富也。 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計其利而為之也。 行人得牛,邑人災也。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有,猶守也。 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既已無妄,而復藥之,則反為妄而生疾矣。試,謂少嘗之也。 「無妄之行,窮之災也。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天在山中,不必實有其事,但以其象言之耳。 附錄。 書雖是古人書,今日讀之,所以畜自家之德。道夫。通論小畜象山是堅剛之物,故能力畜三陽。風是柔軟之物,止能小畜之而已。時舉。大畜「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小畜只做得這些文德,如威儀文辭之類。淵。 纂注。 程子曰:「天至大而在山之中,所畜至大之象。」君子觀象,以大其蘊畜。人之蘊畜,由學而大,在多聞前古聖賢之言與行。考跡以觀其用,察言以求其心,識而得之,以成其德,大畜之義也。 「有厲利已」,不犯災也。「輿說輹」,中無尤也。「利有攸往」,上合志也。六四元吉,有喜也。六五之吉,有慶也。「何天之衢」,道大行也。「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二者養德、養身之切務。 附錄:或雲:「諺有禍從口出,病從口入,甚好。」曰:「前輩曾用以解慎言語,節飲食。」廣 纂注:程子曰:「慎言語以養其德,節飲食以養其體。」蔡氏曰:「慎節主靜,艮象;言語飲食主動,震象。 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六二「徵兇」,行失類也。 初、上皆非其類也。 「十年勿用」,道大悖也。「顛頤」之「吉」,上施光也。「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 「澤滅於木」,大過之象也。「不懼無悶」,大過之行也。 附錄:澤在上,木在下,澤水高漲,浸沒了木,是為「大過」。木雖為水浸,而未嘗動,故君子觀之而「獨立不懼,遁世無悶」也。砥。 纂注:蔡氏曰:獨立不懼,巽木象。遁世無悶,兌說象。 「藉用白茅」,柔在下也。「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棟橈」之兇,不可以有輔也。「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過涉」之「兇」,不可咎也。附錄:「不可咎」,是他做得是了,不可咎他。砥。
水瀳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治己治人,皆必重習,然後熟而安之。 纂注:蔡氏曰:「常德行,坎剛中象。」習教事,重坎象。 習坎入坎,失道兇也。求小得,未出中也。「來之坎坎」,終無功也。「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陸氏釋文:本無「貳」字,今從之。 坎不盈,中未大也。 有中德而未大。 附錄:水之為物,其在坎只能平,自不能盈,故曰「不盈」。盈,高之義。中未大者,平則是得中,不盈是未大也。砥。 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 作,起也。 附錄。 「明兩作」,猶言「水瀳至」,今日明,來日又明。若說「兩明」,卻是兩個日頭。淵明便是指日而言。砥。 履錯之敬,以闢咎也。「黃離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離,何可久也。「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無所容,言焚死棄也。 六五之吉,離王公也。王用出徵,以正邦也。易附錄纂注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