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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口義卷十

欽定四庫全書

宋胡瑗撰下經

兌下兌上 「兌」:亨,利貞。

義曰:按序卦雲:「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言人能以柔順之道入於人,則人皆說之,故次於「巽」。然謂之「兌」者,其象為澤,其性為悅,所以為天下說之之法也。然澤者,水之所聚,而滋息萬物,以為生成之功,使之皆得滋養而說懌也。然不謂說而謂之「兌」者,蓋聖賢之人將欲感天下之心,必當以仁義之道、恩惠之事,固不可以言語口舌而為說,故去其言而為「兌」也。「亨」者,言聖賢發仁施惠,佈德澤以說天下之人,使天下之人皆感說之,故得其亨通也。「利貞」者,夫感說之道,多失於邪。若小人之人,止以淫聲媚色、雕牆峻宇、流連荒亡以說於心,巧言令色、柔佞邪諂以苟容於人。如此皆所以喪身敗德,以至亡家失天下,是說非正然也。故聖賢之人施其感說之道,皆本於至正,則無所不利也。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義曰:「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者,言此卦內二爻為剛,外爻為柔,言所以感說人者,當內有其剛,外示以柔,然而止有剛則至暴,而無以感說天下之心,故當外示之以柔。內既剛,外復柔,以此說人,則人皆說而歸之,是得其正而無所不利也。「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者,夫天之體之德,運動而不已,是至剛者也;及其降氣以生成萬物,則至柔而不失其柔也。人之情莫不好安逸而惡危亡,說仁義而懼鄙吝。今聖賢之人,內有剛明之德,而外示柔順之道,施其仁義,發其恩惠,以說於天下,是上能順乎天之心,而下能應乎人之情也。「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者,民之情皆欲安而惡勞,若聖賢之人,將欲役使之,必當發其仁義恩惠感說之,則民從其役使而忘勞苦之心也。夫就死者,人之所難也。聖賢先能發仁義德澤,然後使之冒犯大難,至於死地,則民亦說樂而從之,無有怨也。「說之大,民勸矣哉」者,夫施說之道,固非小小之事可以感懷天下之心,必須有仁義德澤以遍施天下,使民雖從其勞役,犯其死難,皆無怨心,況乎納之以善教,民固勸而說從之矣。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義曰:上下二體皆「兌」,是二澤相麗也。夫水之聚於一澤之中,則能滋息萬物而使之皆得其說懌,而況二澤相麗,是其說之大者也。君子觀是象,凡施說之道,必當施之於大而至於久遠。若小人惟以淺近為說以快已之慾,然至於久遠則不能無厭倦之心,厭倦既生,至喪身亡家,敗國失天下,皆由於此。故君子之人當說其大者,惟朋友講習。蓋朋友之道,同心同德,其志氣相契,所講者聖人之道德,所習者聖賢之事業,日聞其所不聞,日見其所不見,使道德事業愈久而愈新,皆無其厭倦之心,是為說之道莫重於此也。

初九,和兌,吉。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義曰:和,謂中和也。夫兌者,西方之卦也,以四時言之則為秋,秋所以成萬物,萬物皆說而成也。君子之人在上,以義制天下之民,使之感說而歸之,故當廣發其中和之教,所應不繫於一,無心於物,而使之自然感說而從之,則不失其兌之義也。今初九居兌之始,是能剛中而柔外,以施其說也。何則?蓋以其有剛明之才,故曰「剛中」;體夫兌說,故曰「柔外」。夫內既剛,外又柔,是能以中和之道說天下之人,心無所繫,故得天下之歡心而獲其吉者也。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者,初九能以中和之道上不繫應,而行不在私,故以此而施說於人,則人皆說而從之,復何所疑哉!九二,孚兌,吉,悔亡。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義曰:此爻以陽居陰,履非其正,本有悔者也。然以剛居中,是其有至信發之於中,而施說於人,不為邪僻,不為非妄,使天下之人皆必信之,以至歡心而歸,一獲其吉,是得其所以為說之道,悔遂亡矣。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者,能以由中之信發於己之志,而施說於天下,天下之人莫不說而歸之。

六三,來兌,兇。象曰:「來兌」之「兇」,位不當也。義曰:夫感說之道,必須至公至正,無所偏系,使天下之人自然而說之則可也,固不可以言語口舌柔邪以苟取於人而求其說。今六三當施說之世,以陰居陽,又在一卦之上,是履不得中,行不得正,以不中不正之道,是欲以柔邪諂佞、姑息苟且,以來天下之說,雖天下之民一時歡心而說從之,終無其道以久說斯民,以是施說,非兇而何?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義曰:商,謂商議裁製也。寧,安也。介,隔也。疾,謂六三也。九四以剛明之資,居上卦之下,切近九五之君,是居得大位與持重權者也。既為權位之臣,則邪媚之人皆欲以甘言巧語、柔佞之道以苟說於己,將以希進用之地。然小人之徒,止欲榮進一身而已,若使進而有位,則上必為害於君,下必為害於民,君民之間皆被其疾害。是則九四既有權位,人求說己,及己之說人,皆當商議裁製其所說之義則不失其正。然既商議裁製,則旦夕憂慮,常恐小人之進,故未能斯須遑安也。「介疾有喜」者,六三既以柔邪欲說於己,欲圖進其身,苟進之則為君民之害矣。故九四則當施剛明之德以裁製,而介隔杜絕之。既能介隔六三之小人,則天下之賢者得以進,天下之民皆得其安,上以致國於太平,下以納民於富壽之域,是有其喜慶者也。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者,九四所以有喜者,蓋由能介隔六三諂佞之小人,使不得進,所以杜君民之害,使賢者得路,以施仁義於天下,獲其福慶之事也。

九五,孚於剝,有厲。象曰:「孚於剝」,位正當也。

義曰:「孚」,信也;「剝」,刻也。夫聖賢之人,皆以仁義為先,若使之進於有位,則上可以致君於無過之地,下可以躋民於富壽之域,使天下罔有一民一物不得其所而不被其福慶也。此聖賢之所用心也。小人則不然,外以柔邪諂佞,內以貪殘狠毒為心,若使之見用,於上必為亂於君,於下必為害於民,以至天下皆被其剝刻。然則為天下者,欲治於民,莫若以至誠委任天下之賢,使推其仁義之心以布澤流惠,則天下不勞而治矣。今九五以剛明中正之德,居至尊之位,為「兌」之主,是有可致之資。既有其資,則當信任其賢明有德之人以輔助於已,故天下皆被其賜矣。且五雖本應於九二,九二有剛正之德而己,不能盡柔巽以任用之,反比於上六邪佞不正之臣,是所信者剝刻之小人也。既信剝刻之小人,則賢者退而朝廷昏亂,紀綱廢弛,以至害於國而及乎天下,是其危厲之甚也。象曰「孚於剝,位正當也」者,此聖人戒之之辭也。言九五居可致之位,操可致之資,反委任上六柔邪之小人以剝刻君子,自取危厲,故於此切戒之,責於五也。

上六,引兌。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義曰:「引」者,牽引之辭也。言上六以陰柔居一卦之極,當無位之地,故欲以柔邪不正之道苟且以牽引天下之民,欲使盡歸說於己。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者,夫施說之道一失其正,則皆為私邪而不可行,況其以柔佞欲苟說於人乎?今上六既然,故雖得人之說,其道亦未足為光大也。

坎下巽上。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義曰:按序卦雲:「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散也,離也,釋也。」言人樂極則憂,歡極則悲,歡樂之極,久而不已,以至離散,故渙次於兌。然「渙」者,是人心睽離,上下違散之謂也。「亨」者,言上下所以渙散,故民所以睽離,蓋由道有所壅塞,志有所不通,是以渙散。故君子當此之時,必以權變之術、剛明之德,釋去民之險難,以和眾情,以導眾志,使皆得萃聚而至於亨通,故曰「渙,亨」也。「王假有廟」者,言人精氣體魄萃則生,散則死。精氣散之於天則為神,體魄歸之於地則為鬼,冥冥然,倀倀然,幽邈而不知所之。為人子者,思欲追念其容貌,竭心以奉養,雖有悽愴之懷,不可得而見之。故先王因此渙散之義,思欲萃聚其親之神靈,故假立其廟以狀先祖之容貌。於是四時追感,設為祭祀之禮以薦享之,所以表追念悽愴之心。而又燔燎羶薌以達諸陽,酌鬱鬯芬香之酒沃之於地以達諸陰,所以盡孝子思親之志,教天下追思奉先之道也。「利涉大川」者,大川,險阻之謂也。夫渙散之時,民心違離,上下相戾,必不能涉其大川。是故聖賢君子必起而濟之,雖甚大險,必往救其生靈,不可懼其患難,是利在涉此大川,以拯天下渙散,使皆萃聚,不至離散,而各得其濟也。所以能然者,蓋巽體屬木,涉於川而無沉溺之患,故古之聖人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是巽木能涉於水也。猶聖人有才智而又有剛健之德,能拯民之患難,無有不濟者也。「利貞」者,言離散之時,不以正道而拯濟之,則人心愈肆,而邪僻之事從而至矣。故聖賢之人,當此之際,利守正道,則可萃天下之民也。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義曰:「剛來而不窮」者,此言九二有剛陽之德,來居坎險之中,而上無所應,然己有剛明之才,終不陷身於窮困也。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此言六四以陰居陰,居得其正,而在上卦之下,是位乎外也。既居外卦之下,下無其應,然上比九五之君,九五亦無應,故與之志合而相得,同心戮力,上與五同,渙散天下之難,萃聚天下之民而濟之也。「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者,言人體魄既散,幽陰而難見,是故王者假立此廟以萃其容貌,四時祭祀以表悽愴之心。然而立其廟宇,設其祭祀,追思念舊,不可以瀆,不可以疏,是王者教人之孝亦在中道者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者,言川者水之聚,濟之以舟楫。今下體坎,坎為水,故為川;上體巽,巽為木,故為舟。繫辭曰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是唯舟楫為能利涉大川,猶聖賢當此渙散之時,必須冒涉險難,使渙散者皆萃聚之,故往則有功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於帝,立廟。

義曰:夫風行水上,渙然而散,是得渙之象也。帝即天帝也,以形言之謂之天,以氣言之謂之陰陽,以主宰言之謂之帝。言先王當此渙散之時,設其郊祀,備其物儀,薦享於天地,以報成功也。「立廟」者,言萃聚先祖之精神,立為廟貌,四時祭之,以表悽愴之心,奉先之道也。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義曰:夫渙散之時,人民既違散,上下既乖離,救之緩則情偽交作,奸邪並起,無所不至,事難濟矣。今此初六以陰柔之質居一卦之下,又在渙散之始,是往而拯之,不可後時,固當用剛壯之馬,急於解民之難,使得萃而不散,吉之道也。象曰「初六之吉,順也」者,言當此渙散之時,固不可以剛暴拯濟之,苟尚剛暴,則民愈怨而心愈離。今初九既以陰柔居於卦下,而覆在事初,能執柔順之道以拯濟之,故得其「吉」也。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象曰:「渙奔其機」,得願也。

義曰:「機」者,人所倚憑,謂初六也。此九二當渙散之時,以陽居陰,失正者也。上又無應,是無同心同德合契之人也。既無合契之人,居又失正,是有悔者也。然而初亦無應,能知事始,用拯濟之馬以救天下之渙。今二若能奔從於初,則是得其所憑倚之地也。既得其所憑倚,則可以同謀合慮,以拯當時之難,使天下得其萃聚。天下既以萃聚,則其悔得以亡矣。象曰「渙奔其機,得願也」者,言二當渙散之時,上無其應,道不得行,志不得伸,其身不能有所濟。既能奔從於初,與之共謀為慮,同心協志而有所憑依,則是得中心之所願也。

六三,渙其躬,無悔。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義曰:夫有才者或無位,有位者或無才,或位崇而德薄,或志大而位小,皆不足以有為也。今六三以陰居陽,履非其正,當渙散之時,其德不能安天下之眾,其才不能釋天下之難,在險之終,有悔者也。然而上有上九,居一卦之極,有剛明之才,以已為正應。既以已為正應,是以不能固其所守,往從於上,然雖不能大濟天下之事,亦可以釋一身之患而無悔吝也。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者,言三雖居非其位,而得上九為之正應,往以從之,思展其志於天下國家也。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義曰:群,眾也。天下之渙,起於眾心乖離,人自為群。六四上承九五,當濟渙之任,而居陰得正,下無私應,是大臣秉大公之道以濟天下之渙,且又得君以行其志,內掌國之機務,外宣君之德意,使天下之黨盡散,則天下之危以濟,天下之難以解,天下之心不至於乖離而皆得以萃聚,上下悉有所歸。有此之功,故得盡善,元大之吉也。渙有丘,匪夷所思者,夫為人臣者,當尊其君,為人子者,當尊其父,然後君父臣子之道正矣。丘者,臲卼不平之地。今六四上奉九五之君,下為百官之長,當天下渙散乖離之際,其承君之命令,宣君之德澤,以釋天下之難,一責於己,是其權既重,其職匪易。故六四常「終日乾乾,終夜惕惕」,竭其臣節,能自臲卼,不敢少安,而亦未嘗敢平其思慮也。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者,言渙散之時,上下乖離,六四獨能執柔順之道以事其君,使天下之眾不至離散,如是於臣子之道得其光明盛大者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義曰:汗者,膚腠之所出,出則宣人之壅滯,愈人之疾。然且一齣而不可反,猶上有教令,釋天下之難,使天下各得其所者。今此九五居至尊之位,為渙散之主,居得其正,履得其中,能出其號令,布其德澤,宣天下壅滯,發天下湮鬱,使一令之出而不復反,一號之施而不復更,善者賞之,惡者罰之,使天下之人皆信於上,鹹有所歸,是如汗之不反者也。渙,王居無咎者,言九五既居尊位,為渙散之主,當是時,上能自正其位,下能任六四之臣,宣號令,佈德澤,釋天下之大難,正天下之廣居,輔王者之尊位,使天下之人皆知上有明君,下有賢臣,無渙散之難,民得安堵,天下合洽,則九五之君所以居位而無悔咎矣。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者,言九五居至尊之位,任賢明之臣,萃天下之民而免悔者,由所居之得正故也。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義曰:「逖」者,遠也。夫天下渙散之時,上下乖違,情偽叢生,利害紛起,必有所傷也。今此上九居上卦之極,處無位之地,能全其身,獨遠其難,不與眾競,故渙其血去也。「逖出,無咎」者,言既居卦極而無位,是能獨遠於難,所以「無咎」也。象曰「渙其血,遠害也」者,既獨居上卦之上,是最遠於患害也。

兌下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

義曰:按序卦雲:

「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言凡物不可使之終有離散,故必節制之。然謂之節者,蓋節之道在於人之一身,則言語飲食、心意思慮、出處進退以至嗜慾,皆有所節,使父子有禮,上下有等,男女有別,尊卑有序,長幼有倫,夫婦有制,內外有分,皆有所節。至於一國以及天下用度、禮樂、刑政、賞罰、號令、宮室、旌旗、車輿、服器以至稅賦、徭役以其時,賢不肖各有所處,士農工商各守其業,富貴貧賤各當其分。如此之類,舉而言之,是修身齊家治國正天下,皆有所節,故謂之節。然其得亨者何?蓋人之修身,以至治天下,皆有所節,則所往之地,所為之事,無不獲亨通也。「苦節不可貞。」苦者,人之所難嗜者也,猶味之苦也。夫節之道不可過,過則人不樂從。以其一身一家節過,則猶無大害。若於治天下人民之眾,而節之太甚,則必不樂從。是故聖人預為之備,曲為之防,酌中立法,使其車輿器用、宮室旌旗、衣服制度,皆有其節,一合於中正。苟苦之,則天下未易治也。且如賦稅之設,非欲聚斂其財貨,厚取於民以自足已。蓋有郊廟之祀,賓客之供,兵儲之備,此為國者不可廢也,是以不得已而取之。取之必有中道,故中者,天下之通制。取之過甚,則在下者財匱而不能給;取之薄,則在上者用度不足。是以量時之豐約,酌民之厚薄,使天下之人樂從而易於輸納,可謂得節之道也。故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皆什一法而得天下之中。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義曰:此因二體以明「節亨」之義。上坎為陽,陽為剛;下兌為陰,陰為柔。「剛得中」者,九二、九五之爻也。夫節所以得亨者,陽本在上,今處於上,陰本在下,今居於下,是君臣上下各有分也,故曰「剛柔分」也。「剛得中」者,言九二、九五以剛陽之質居剛陽之位,又居得其中,履得其正,當節之時,能為節制之道,使天下皆得中制,是以亨通也。「若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者,夫節之道不可過,過則不能緣人之情,而眾不樂從,是不可久行於世,而為萬代通行之法,窮困之道也。「說以行險」者,上坎為險,下兌為說,是說而能行於險也。蓋言聖人緣人之情,酌中以為通制,當節之時,雖有險阻,能以說順行,則人亦樂從之也。當位以節者,言九五有剛明之德,居至尊之位,為節之主,是所居當其位,而能酌民情為之節制也。「中正以通」者,此又言九五居中履正,所為節制,得其中,又得其正。得其中,則無過與不及之事;得其正,則不入於私邪,是中正所為之道,可以通行萬世,使天下得盡所以為節制之義也。「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者,此已下廣明節之道也。夫天地之道,陰陽之序,以生以成,皆有所節。至如生成之終,則有風雨霜雪以殺之,殺之既終,復以春陽為發生之始。是天地之道,始始終終,陰陽相蕩,寒暑往來,不失其序,所以能生成萬物。此天地盡其為節之道也。聖人法天地之道,為之節制,設其禮法,各有常分,以至取予無不得其中。如是而行,自然財不傷而民不害也。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義曰:夫水之性,決之於江河,其性沛然順於下,莫之與御。今水在澤中,則不能順往而流,故有節制之象。數者,名數也;度者,制度也。言君子之人,法此節之象,定其名數,立其制度,使禮樂之道、度量之分,無得過差,盡合於中也。議德行者,夫人本五常而生,其性有全有偏,唯聖人受性之全,賢人則才智有所偏,是以當節之時,必量其才之大小,隨其德之優劣以任用之。大才者置之大位,小才者置之小位。若其無德無行,則沒身而不用。初九,不出戶庭,無咎。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義曰:「戶」者,門之內、牖之間也。夫人之情,莫不欲安逸,而惡節制之為禁。此「節」者,節人之邪情,約人之私慾,遏人之非,絕人之偽。然而節情約欲,遏非絕偽,人莫不惡之。然當節制之始,典章未備,法度未詳,必當慎密之,不可洩機於人。苟所行不密,則必為人所窺而敗壞成事,如是,則法未出而奸生,令未下而詐起,必不可以節制之也。今初九履下卦之下,居節制之初,是謀事之始,故當慎其幾密,不使宣露於人,使天下之人由之而不知之,而情偽不作,巧詐不生,則是能慎其幾密,不出戶庭之間,所以成節制之道而「無咎」矣。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者,言初九居事之始,所以不出戶庭者,非是藏其幾密,慎其法制,不宣佈於天下。蓋當節制之初,典章法度未甚大備,不可以宣露於人,是能知其時可以通則通之,可以塞則塞之,通塞不失其宜也。故繫辭曰:「亂之所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言大凡幾密之事,必當慎之,苟宣露於人,則君失臣,臣失身,以至天下皆失其節,如是則不能免於咎也。

九二,不出門庭,兇。象曰:「不出門庭,兇」,失時極也。

義曰:在外謂之門。大凡居事之始,節人之情偽,必當慎重而幾密之。故初九在卦之始,處節之初,典章未備,法度未完,故幾密而不宣露於人,是以「不出戶庭」也。今此九二居卦之中,是典章已備,法度已立,必當宣佈於天下,以制節於人情,使其奸偽不敢萌,巧詐不得作,天下之人皆合於中制可也。今有可致之資,而反不出門庭之間,使制度不立,上下無別,以至天下之人皆亂其常,則是恣人之情,縱人之慾,速兇之道也。「象曰不出門庭,失時極也」者,言九二居得其中而法制已成,當行而不行,當施而不施,使天下之人情偽交作而上下無等,節制之道不出門庭之間,失時而不宣佈,以至窮極,亦不能行,兇其宜矣。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義曰:「若」者,語辭也。夫為節之道,必須先正其身,然後可以正人。身既正,則天下孰不從之?今六三以陰居陽,是為不正;在下卦之上,是為不中。既失其中,又非其正,且在卦之上,是居眾人之上者也。夫居眾人之上,必也賞必信,罰必當,正身立法度,平典章,宣政教,以節天下之人,則奸偽不作,巧詐不生,而人自信從之矣。今反不能自正其身,又不能節制其人,是雖有嚴刑峻法,人亦不從,故反自生嗟怨之聲,如是必不可為節制之主也。無咎。蓋三以不正之身居眾人之上,不能節制,以至嗟若之兇,皆己自為之,又何咎於人哉?故象曰「又誰咎也」。

六四,安節,亨。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義曰:按此爻居上卦之下,近九五之尊,而又以陰居陰,履得其正,上承其君,下率其民,以柔正之道,上以節君之情,制君之慾,防君之邪僻,致君於正,又能宣君之令,布君之德,以去天下人之邪偽,禁天下人之非僻,使天下之人一歸於正,而得節制之道。是由以柔正自正其身,以至正君率民,安然而行其節制,故所往無不得其亨通也。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者,言六四以柔正之道自正其身,上承於君,以行節制,所以率天下之人得以亨通,是承君上之道也。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義曰:甘者,味之甘,人所嗜也。夫節之道,是節人之情,防人之慾,人之所惡也。今九五以陽居陽,處得其正,又居上卦之中,履至尊之位,為節制之主。當節之時,能以中正為之節制,無過無不及,施於當世,則天下之人無尊卑、長幼、上下以至於遠近幽隱,皆悅然樂而從之。是九五為節之道,使人樂從如嗜甘味也,所以得其吉矣。「往有尚」者,五以中正之道為節制之法,可以為世世之通行,而天下之民皆樂從之,是五有所往則為人尊上者也。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者,言聖人通其情,故能達節;常人違其情,故多苟節。夫能通天下之情不違其理,守大中之節不失其時,以此而行,則合聖人中正之道。今五居至尊之位,在上卦之中,是能正其身而為節制之主,使天下之人皆尊尚而從之,是居位中正之故也。

上六,苦節,貞兇,悔亡。象曰:「苦節,貞兇」,其道窮也。

義曰:夫節制之道,貴乎中正,則人樂從之。今上六過於九五,是居不得中者也。所為節制之道皆過於中,是人所厭苦之也。以正道言之,則已兇矣,故曰「貞兇」。然「悔亡」者,夫節制有苦於天下則害其事。今上六居無位之地,但行於一,己而自節苦於一身,則可以「悔亡」。故孔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甯戚」,是言凡過節於一身,則可以無悔也。象曰「苦節貞兇,其道窮也」者,以陰柔之質,居節制之極,所為失中正之道,而天下之人厭苦之,是過為節制之道以至窮極也。

兌下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義曰:按序卦雲: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言聖賢之人為節之道,必當以信而行之,使久而不變,可以為萬世之法,故以「中孚」次於節。謂之「中孚」者,孚,信也,信由中出,故曰「中孚」。蓋二陰居中,是虛中而發,誠信於內,出之於性,孚信既發於中,施之於外,則天下必信之矣。「豚魚吉」者,豚是獸之至微者也,魚是蟲之至隱者也。夫聖賢之人所立正教,必須信於天下,使天下之人皆順從之,以至至微至隱之物,皆亦被其信。是故聖王作為節制,斧斤不時不入山林,數罟不入汙池,昆蟲未蟄不以火田。如是之類,是皆取之以時,用之有節,使至微至隱之物,皆遂其生而涵濡其性。豚魚無識之物,猶且被澤而不妄有所傷,則有識之類其蒙信也可知矣,故曰「吉」。「利涉大川」者,川者險難之地,大則有兵革之事,小則有寇盜之虞,於天則水旱蟲蝗,於人則死亡疾疫,險難之事也。夫節制之道行於世,必以至信及於天下,不遺微小,則天下相信,戚疏相睦。聖人以此極濟天下之難,何所不利哉?若不以至信及於上下,苟涉大難,必有阻溺。此中孚之德,猶己及於豚魚,則天下之人無不信服,上下和同,物情不違,故涉於大難,無不利矣。「利貞」者,夫信而不正,不若不信。故聖賢所節制,必須不偏不黨,至誠不息,不為邪欲所勝,則天下皆信其上,是所利在於正也。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義曰:「柔在內」者,謂六三、六四也。言三、四以柔順處中,而四陽居外,二陰既處其中,則是虛其中也。言誠信之道發於中,行於外,使天下之人皆信之,故曰「柔在內」也。「剛得中」者,謂九二、九五也。二爻皆以剛居中而得正,夫剛而不中不正,則為私為暴,不可信於天下,故剛以得中為貴也。「說而巽,孚乃化邦」者,言此卦下體為兌,兌為說;上體巽,巽為風。是九五能以風教權變孚信於天下,則天下之人說順而信矣。左氏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夫聖賢之人,不可為小小之信,必當立其大信,使天下之人皆孚信之。上既以由中之信發之於中,施之於外,無偏黨私曲,皆合於中,則天下之人皆化上之信,奸偽不作,巧詐不興,亦以至誠至信奉於上,故曰「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者,言豚魚所以得吉者,蓋由孚信之所及至廣至遠,取之有時,用之有節,不傷其性,以至至微至隱,皆被其德,故小雅魚麗之詩,蓋言萬物眾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者,下兌為澤,澤者,水也;上巽為木,木在水上,舟之象也。夫大川之深,至險至浚,若以舟楫濟之而居於其中,所涉無不濟矣。是猶在上者能以節制之道、由中之信,施為號令,風教於天下,使天下之人上下以信相接,何所不從哉?若國有大患,人有大難,則可以使同心戮力以順從於君而共拯之,無危險而不獲其濟。中孚以利貞乃應孚天者,夫天之道,無所不正,無所不信,故冬至則陽氣應之,夏至則陰氣應之,寒暑代謝,日月往來,皆無毫釐之差,是天地、陰陽、寒暑、晝夜、日月,皆有其信而不失其正,是天之不言而能信萬物者也。今聖賢之人,能推由中之信,無偏黨之邪,以取信於天下,使天下皆信之,是應乎天也。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義曰:澤與風,皆生成之道也。夫風行澤上,物無不從,猶君子之人以由中之信施乎外,無所不及,無所不順也。「議獄緩死」者,君子觀是之象,以謂獄者,繫獄之人就苦而告之,以所死者不可復生,必推由中之誠,原議冤枉,察其真偽,求其曲直,以緩恕其死,則可以盡其至信之道也。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義曰:虞,度也。燕,樂也。此居兌之始,上有六四為之正應,然中有九二、六三間隔己之應,是以初九能度四之正應,裁量其情,以孚信於己,不為二、三間隔而變其志,自能虞度,終以至誠待之,故得「吉」也。有它不燕者,初既以四為正應,雖有二、三間之,而能虞度之,以謂縱有它來從己者,己亦執心不變,不與之為燕樂也。象曰「虞吉,志未變」者,此一爻居事之始,在兌之初,其志專一,與四為應,其志終不變易矣。

九二,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義曰:夫信出於中,雖天地亦可以充塞;苟無信實,雖無識之物亦不已從。今九二以剛陽之德居兌之體,在中孚之中,而有由中之信以及於下,上無其應,無所私系,在三、四重陰之下,處幽暗之中而不失其信,是以聲聞於外,至於天下,同類之人以孚信應之,若鳴鶴之在陰,而其子自然應和。「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者,言聖賢之人既以誠信達於天下,上下自然以誠信相交,故與之其天爵、共天祿而無所離間。靡,散也,言我有美好之爵,與爾共散之也。蓋至誠所感,上下和悅之至也。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者,言誠信之人願與同類相應,今得誠信而應之,是中心之所願也。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義曰:六三以陰居陽,履非其正,小人者也。切近於四,四以陰居陰,君子者也。夫小人而近君子,則必陷於君子,是以六三得其所敵,故曰「得敵」;既敵必戰,則或鼓而進,故曰「或鼓」。然小人雖欲害君子,君子執正道而無所變易,非小人之所能勝,則反自罷敝,故曰「或罷」;且小人既不克勝而得罪於君子,則懼其侵奪,故曰「或泣」。然君子守己薄責,不為區區之行,不屑屑與小人校計,則小人獲存而得出於憂懼之地,反有所喜,故曰「或歌」。以是見六三不中不正,所為失道,而強弱憂喜之無常也,故象曰「位不當」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義曰:月者,陰之體;望者,光魄盈滿,與日相望之時也。此一卦惟六三、六四以陰柔居於內,而六三以其不正,故為小人也。六四以陰柔之質居巽順之體,居得其正,奉九五之君,能佈德教以孚萬邦,得臣道之正也。如月之近望,光輝明盛,徧照天下,然懼招君父之疑,常自戒慎,不自滿假,故曰「幾望」也。「馬匹亡,無咎」者,匹謂匹耦,群類也。夫君子守其道德,以務遠者大者,不與小人校分毫之利害。若以君子而與小人校其區區屑屑,則賢不肖混淆,而君子小人無間,以至患害所及。今六四雖為六三所侵,來與己爭,然已得其正,犯而不校,是以絕其群類,上承於五,固守其分,養成至德,故獲「無咎」也。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者,言匹馬而亡,是獨行也。能下絕六三之類,上順九五之尊,是自能以正道上應於五也。九五,有孚攣如,無咎。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義曰:攣者,牽攣之謂也。此九五居至尊之位,履正處中也。夫居尊而有中正之德,是有至誠至信之心,發之於內而交於下,以攣天下之心,使天下之人皆以誠信奉於上,上下內外皆以誠信相通,是得為君之道而獲吉,復何咎之有?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兇。象曰:「翰音登於天」,何可長也。義曰:「翰」者,鳥羽之高飛也。此上九在一卦之上,居窮極之地,是其誠不能自內而出,無純誠之心、篤實之道,徒務其虛聲外飾,以矯偽為尚,如鳥之飛登於天,邈然不見其形,杳然莫睹其跡,徒聞其虛聲而已。「貞兇」者,君子之人所為所作,必皆本其純誠篤實光大以感於人,而人亦以誠實奉之,此君子之謂也。今乃居無實之地,任無誠之聲,以正道觀之,可謂「兇」矣,故曰「貞兇」。象曰「何可長」者,言上九徒以虛聲外飾驕於人,殊無純誠篤實之行,以此而往,愈久愈兇,故聖人戒之曰「何可長如此」,蓋欲人改過反誠,以信實為本也。

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義曰:按序卦雲: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言聖賢君子有由中之信、至誠之道,則不以小人之所疑謗而不行,固當發之於外,以拯天下之失,矯天下之弊,使至平治而後已,故以此次於中孚。然謂之「小過」者,蓋大過以四陽居內,二陰在外,本末皆弱,上下皆微,故聖賢之人以大才大德過越常分,以救天下之大難。今此小過以四陰在外,二陽居內,是綱紀未甚隳壞,天下之事少有差忒,故聖賢之人小小過行其事以矯正之,故若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是皆小有所過也。亨者,夫聖賢之君既推至誠之道,過行小事以矯一時之失,則天下之人一歸於大中之道而得亨通也。天下皆奢矣,嗇儉一己以矯之者,晏子一狐裘而三十年是也,天下皆薄於喪也。哀毀一身以矯之者,會子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是也。蓋人情已弊,矯而行之,所以勸進於中道也。利貞者,夫小過之時,非常行之時也。苟不以至正之道,推至誠之心,則入於詭譎誕妄,天下不能信服之矣。故當率已以正,然後利也。「可小事不可大事」者,夫當小過之時,本末未至甚弱,政教未至甚頹,天下之事小有所差,君子固當過越而行其小小之事,以矯世勵俗,使復趨大中之道可也。如當是時,不能附順人情而反大過,其事不近於民,則所為迂遠,民無所濟矣。「飛鳥遺之音」者,夫鳥之飛騰於空虛,但聞其音而不見其跡。謂如君子過越中道,矯正天下之弊,但使民由之而不使知之也。「不宜上宜下大吉」者,夫鳥之飛翔,雖不見其跡,然又不可大過而愈上。若愈上而不已,則愈窮而不得其所歸。故當下而附於物,則得其所棲止也。猶君子當小過之世,乘時藉位,矯過常分,以正當時,不可大越其事,遠於人情,必當附近民心,約附所為,然後獲吉也。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義曰:夫小過之時,天下之時小有過失,君子思欲拯濟之,不可大過其分,但以小者之事過而行之,以矯一時之弊,然後得「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者,夫君子所為,觀時而動,時之大弊則大過其分而行,時之小弊則小過其分而行,約民中道,驅而納之,隨事制宜,適權應變,一皆必出於正,故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者,夫大過二五皆以陽居中,故曰「可行大事」。今小過二五皆以柔居中,故不可大有所為,但小有過為之事則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者,夫成大事,立大功,必有剛明之才居於內,柔順之道行於外,可也。今三四雖有剛明之才德,而居失其位,行不得中,故不可以行其大事,惟小事過可也。「有飛鳥之象焉」者,按小過之卦自中孚而來,有飛鳥之象者,蓋中孚之卦四陽在外,二陰在內,內虛而外實,故上有「飛鳥翰音」之言。今小過四陰在外,二陽在內,是內實外虛,故有飛鳥之象也。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者,言飛鳥翔空,無所依著,愈上則愈窮,是上則逆也;下附物則身可安,是下則順也。猶君子之人過行其事,以矯世勵俗,欲民易從,必下附人情,亦宜下而不宜上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義曰:夫雷者出於地,今反在山之上,是「小過」之象也。君子當天下小有差弊之時,將以矯世勵俗,驅合於大中之道,是以過行小事於身,使天下之人觀而化之。故若天下之人有所行過差而失於傲慢,君子則過恭以矯之;若天下之人居喪過差而失於率易,君子則過哀以矯之;若天下之人用度過差而失於奢侈,君子則過儉以矯之。是皆君子之人過為小事,以矯天下之大中也。

初六,飛鳥以兇。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義曰:小過之時,是君子過行小事,以矯一時之失。正當時之弊,眾所不為而己,獨為之皆在於身,故取「飛鳥」之象以明之。今初六一爻,雖以柔而居下卦之下,然所應在四,故如飛鳥之愈上而無所附著,是以兇也。何則?蓋小過之時不宜上,君子必須應機適變,隨事制宜,附近於人情而後可也。若其所行太過,所為已甚,雖位在下而志愈上,故獲兇也。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者,初六雖在下而已升至窮極而無所容,以罹其兇,將可奈何哉?故曰「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義曰:「祖」,始也。「妣」,在內也。「君」,六五也;「臣」,六二也。夫「小過」之君子,不可大有所為,但「小過」而合其宜,欲矯正天下,使一歸於中耳。今六二已過於初,以柔順處於內,故曰「過其祖,遇其妣」也。「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者,「小過」之世,不可為已甚之事,事為已甚,則有僭逼之嫌而罹其上逆之兇。蓋二在其下,比於初則為「過」,比於五則為不及。今不敢過越其君以行事,正得為臣之體,是所遇得其分,故「無咎」也。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者,為臣之分則必奉君之職而行臣之事,不敢及於君,蓋為臣之道不可過越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象曰:「從或戕之」,兇如何也。

義曰:小過之時,蓋君子行大事以矯正天下,不使小人得過也。今九三雖處剛陽之位,有明斷之質,然反不能過防上六之小人而使之得過。夫既使小人得過,理已乖矣,而況復從而應之乎?應之則為小人之戕害必矣。且小人之心常欲陷害君子,惟君子預自防閒,不使近於己,則得御小人之術。今三為小人所戕,蓋不能預防,以至優柔不斷,是兇禍之來皆自取之也。象曰「從或戕之,兇如何」者,言既為小人所戕而致兇,將如之何哉?是不能過防之使然也。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義曰:小過之時,不宜上宜下,則得其道也。今九四雖位上卦之下,而應於初六,是能下附人情,故得「無咎」也。「弗過遇之」者,言小過之時,事小有差,君子宜過行而矯正之,乃權時之宜也。今四以陽居陰,雖不得正,是能過行其事而不至已甚,而下附人情,使天下之愚不肖皆可企而及之,是弗為過甚而遇得其道也。「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者,言小過之事切近人情,但矯正風俗而已,是不可往而過也。若往而不已,將致危厲之災,必須戒慎之,不可用此為永長貞正之道。此蓋聖人戒慎丁寧之辭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義曰:小過之時,小者過也。六五以陰居陽,履於至尊,是小者過而得中,小過之主也。然以柔居剛,又履至尊之位,是陰雖極而德未盛,其惠未行,故不能為雨澤施於下,但為西郊密雲而已。何則?夫雨者,陽氣上騰,陰能固止之,則相蒸薄而為雨。今陽艮止於下,不升而交於陰,則陰氣雖強盛於上,而無陽以通,是以不能為雨,而云徒密結於西郊也。「西郊」謂陰之正位也。「公弋取彼在穴」,言六五之陰極盛,故稱「公」也。弋者,所以射高也;「穴」者,所以隱伏而在下也。公以弋繳而取穴中之物,猶聖賢雖過行其事,意在矯下也。然五以柔而處至尊之位,無剛陽之德,故止可為公之事也。象曰:「密雲不雨已上」者,「上」當為「止」,傳寫之誤,言陽氣已止於下,故「不雨」也。豈有陰盛於上,陽止而不雨哉!蓋陽艮止於下,所以不雨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義曰:上六一爻,過而不已,不知所止,是亢極之甚而無所遇也。若鳥之高翔,不知所止,上而愈無所適,以至窮極而離於兇禍,不能反於下以圖其所安,猶人之過而不已,不近人情,亢已而行,故外來之災,自招之眚,皆有之也。

離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義曰:按序卦雲: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既,盡也。言聖賢君子能過行其事,以矯天下之失,使天下生靈皆濟於治,無所不通,此既濟所以次小過也。然既濟者,是聖賢功業已成,教化已行,德澤已著,人情已安,倉廩衣食皆已實足,君臣上下皆已和正,軍旅皆已修練,四夷皆已賓服,無一民一物不得其所,以至至纖至悉,皆得通濟,故曰既濟也。亨小者,傳寫之誤。按彖曰:「小者,亨也。」此當曰「小亨」。蓋言既濟之時,朝廷已盡正,教化已盡行,故上下遠近,纖悉微隱,至小之物,皆得其所濟而亨通,況其大者乎?「利貞」者,言天下既濟之後,或不守之以正道,則逸豫怠惰之心生,而放恣邪惡之事形,以至罹於兇禍矣。故必長守正道,則無所不利也。「初吉終亂」者,初謂天下之始治。夫天下既治,惟君子為能兢兢慎持,惟恐有失,故其始則吉也。及其傳之子孫,流之後裔,則事或久而多弊,治或永而多闕,以至逸豫怠惰,居安而不思危,居存而不思亡,不念祖宗之重器,以至顛敗覆隕,皆由此漸,是其終則亂也。至如周治於文、武、成、康之初,而亂於昭、穆之後;漢治於高祖、文、景之初,而亂於武、元之後。以是知創業之主,蓋得於憂勤,故多吉;守成之君,蓋生於康樂,故多忽。聖人特於此言之者,將以為萬世守成之戒,使之居安慮危,在治思亂,而豫為之備,不使至於傾危也。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義曰:既濟者,天下之物無不濟也。雖物之至微至細者,亦皆遂其所,則大者可知矣。如行葦之詩,仁及草木。夫草木無知之物,仁尚及之,他則不言而喻矣。以此知聖賢功業已成,德澤已流,人情皆得其安,而教化大行矣。「利貞,剛柔正而位當」者,言六二、六四以陰居陰,九三、九五以陽居陽,皆得其正。施之人事,則是君子小人各得其分,貴賤長幼各得其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兄兄、弟弟各得其所,則中國為中國,夷狄為夷狄,不相揉亂,而天下萬事無所不濟,無所不利也。「初吉,柔得中也」者,謂六二也。言既濟之時,天下之民物,國家之教化,無所不濟。蓋在上者有中正之道、文明之德,然後能致也。六二以陰居陰,不失其正,在下卦之中,居離明之體,是得寬柔中正文明之道以濟天下,故曰「吉」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者,夫民生於憂勤而死於安樂,天下久治,則人苟其安,萬務易墮,禍患不警。故持盈守成之道,當須至兢至慎,然後可以久濟。苟止於逸樂,不自省懼,以為終安,亂斯至矣,故曰「終止則亂,其道窮」也。此聖人深戒之辭。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義曰:坎上為水,離下為火,水火之性不相入,然相資而成功,有烹飪之利以濟於用,故得既濟之象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者,既濟之時,天下既以治安,君子宜深思遠慮,豫為之防,曲為之備,居安思危,居存思亡,動作語默皆常戒慎,則可以久於既濟矣。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義曰:夫既濟由未濟而來,初九居一卦之始,是天下之未濟而險難之未平也。聖賢處此之時,當此之責,則焦勞思慮,經營心志,欲濟天下之患難,使至於安平,是以不顧險難之在前,衝冒而往,欲行之速,故至於搖曳其輪,濡潤其尾。雖然曳輪濡尾,其心無他,蓋能憂天下之憂,欲濟天下之患難而已,故雖深冒於難,終得「無咎」也。象曰「曳其輪,義無咎」者,言初九以剛健之德居既濟之初,盡心竭力,不顧險難,但以既濟為心,故至於搖曳其輪,濡潤其尾,如是則於義自然無咎矣。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義曰:六二當既濟之時,處下卦之內,「婦」之象也。「茀」者,首飾也。婦之有茀,所以為容也。按:初爻則天下未甚濟,至二則險阻已平,治道已成,萬事莫不盡濟。然此爻介於初九、九三之間,而又以柔弱之質,故必為他人之所侵。然六二能執中道,持正不變,所應專在九五,而志不可奪,故所喪者但喪其首飾也。「勿逐,七日得」者,夫既濟之時,天下之民大和,雖有邪佞之人處於其間,終亦不容之也。故六二始雖喪茀,然己能執正不回,則不待捕逐,凡七日之問,自得之矣。是猶天下新治,民已見太平,紀綱未墮,上下方盛,當此之時,雖有小人敢行侵侮,亦不能貽害。但如婦喪其茀,雖小有所失,不久之間亦當自復,故曰「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者,言六二「喪茀」,所以「勿逐,七日得之」者,由其有文明陰柔之德,得中正之道故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憊也。義曰:高宗,商之賢王也。鬼方,遠方也。九三處下卦之上,當離明之極,離為日,日之過中,明則衰矣。施之人事,猶人君不能持盈以傾覆祖先之業,而至於衰亂也。然當是時,必有聖賢之君,恢復先王之業,而起中興之治,故聖人取高宗以明之。言昔商運之衰,禮樂廢絕,王道衰微,綱紀將頹。逮乎高宗,能興復商家之衰運,纘成基業,以致太平之治。然必伐鬼方者,蓋衰亂之後,必有幽遠不賓之人,故當用師伐罪以安定其民。然威服之道不可速成,故須三年然後克勝之也。「小人勿用」者,夫復太平之功,必用賢明之士,然後功業有所濟矣。況中興之際,其勢衰弱,君子居之,其力猶憊,況用小人乎?是愈益於亂也,故戒之勿用此小人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義曰:「繻」者,盛美之服也;「袽」者,衣之破敝也。今六四以陰柔之質,居得其正,當既濟之時,居坎險之地,是猶「繻有袽」也。夫九三當衰亂之後,而復能以剛明之道起中興之治,此六四當已治之時,當其教化之流行,仁義之洽浹,無所不濟之時也。若人君不得持盈守成,而逸豫怠惰,則傾覆之患復至矣。如盛美之繻服,久而必有弊敗。故居上者處至盛之時,知其必有傾覆在後,故當終日之間兢兢戒慎,常以弊敗為慮,則可以永安泰而有磐石之固也。故聖人於此深戒之也。象曰「終日戒,有所疑」者,言六四雖居坎險之下,而能終日戒慎如此者,蓋能通天下之志,欲成天下之務,必有先見之幾,察事於未兆,故當自疑,恐其事久必壞,治久必亂,安久必危故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礿祭,實受其福。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義曰:此一爻聖人湥切戒慎之辭。「東鄰」、「西鄰」者,取文王與紂之事也。紂居東都,故言「東鄰」;文王居岐山,故言「西鄰」。紂,君也;文王,臣也。何以東西言之?蓋紂繼世有天下,而暴虐無道,邦國凌遲,所存者位號也。文王身雖為臣,而功德已被天下,故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歸之,是有君民之德,故以鄰國稱之也。夫牛者,祭之豐也;礿者,祭之薄也。言紂雖在上,以豐盛之祭,殺大牢以享於鬼神,然無至誠馨德充塞於前,故神亦不享;文王雖以薄約之祭薦於鬼神,然有至誠馨香之德,神則享之,蓋以誠實受福也。以是觀之,人君在德不在物,鬼神享德不享味也。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者,祭不以時而瀆其神,雖豐不享;祭得其時,雖甚薄約,福斯受矣。是以商紂雖盡物,不如文王之得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者,言以至誠而享其福祿,則不惟慶及一時之身,且將延及其來系,故吉大來也。

上六,濡其首,厲。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義曰:物盛則衰,治極必亂,理之常也。上六處既濟之終,位在一卦之外,以柔乘剛,居物之上,其道窮極,至於衰亂也。故天下之事,傾敗而不能支,如涉險而濡溺其首,是危厲之極也。皆由治不思亂,安不慮危,以至窮極而反於未濟也。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者,言上六當既濟之終,反於未濟,至於濡沒其首,危亡不遠,故當翻然而警,惕然而改,何可久如此乎?故曰「何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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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義曰:按序卦雲:

「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蓋言既濟之後,在上者不能持盈守成,以至窮極而無所通濟,故以此次於既濟也。此卦自既濟上六而來,明天下之事既濟之後,治平已久,人心怠忽,恃安而不思其危,恃治而不思其亂,逸樂不已,亂所由生,是以濡其首,反既濟而為未濟也。謂之未濟者,是天下法度敗壞,教化不興,故曰「未濟」。亨者,聖賢君子當是時,欲復有所濟,使民心之安,教化之興,宜以仁義之道拯救之。是必先正其身,然後正朝廷,朝廷正,然後正天下。必使天下人民事物,各得其濟,而獲亨通也。「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者,汔者,幾也。狐之性,善涉水者也。然以小者渡之,雖幾至於濟,然勢力微小,必至濡溺其尾也。以人事言之,猶天下未濟,欲興太平之功,欲拯天下之難,必藉大才大德聖賢之人,與之戮力同心,一志畢慮,不顧險阻之在前,奮然往而濟之,則可以立大勳,圖大業,拔天下於困厄,出天下於水火也。苟以小才小德、位卑勢寡之人當之,欲濟天下之險阻,是猶小狐之涉淵水,雖僅至於濟,不免濡溺,無所利於拯難也。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義曰:「柔」謂六五也。言「未濟」之所由來者,以居上者所為有過,不得中道,所以然也。今六五能以柔順之質履大中之位,委任九二剛明之臣,與之同心竭力,共濟天下之事,所以獲其亨通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者,下坎為險,以狐之小者往涉於水,其力微弱,未必能濟,猶以小才涼德之人,欲濟險涉難,必不能出險難之中矣。「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者,小狐之涉水,雖幾及其濟,然以力弱不能自奮,故致濡尾,不能終濟也。亦如人之濟難,其勢弱,其才薄,終無餘力以拯民於塗炭,不能卒有所成,故曰「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者,言九二、九四以陽居陰,六三、六五以陰居陽,所處皆不當位。位雖不當,然上下二體,剛柔相應,施之人事,猶君臣同心戮力而相應,則可以共濟天下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義曰:夫水火相資,然後能濟於物,故曰「既濟」。今此二體,火上水下,火自炎上,水自就下,水火相戾而不能相資,是以有「未濟」之象。君子因此之象,則當精審其事,明辨於物,使各居其方,皆遂其所,則賢為賢,愚為愚,貴貴賤賤,法度昭明,各安其分,不相逾越,蓋取諸水下火上之義也。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義曰:欲濟天下之險難,拔生靈於水火者,非大才大德之君子有可致之資,可致之勢,固不能也。今初六以柔弱之質,居一卦之下,處坎險之底,且欲拯天下之難,除天下之害,謂不量力,不度德,反自取禍於躬,以至濡溺其尾也。夫以薄才當未濟之時,求安其身,猶未知其可也,況欲濟天下乎?故彖曰「小狐汔濟,濡其尾」,言力不能濟,反自罹其害,誠可鄙吝也。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者,言初所以濡溺其尾,蓋不量己才分而不知道之極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義曰:夫欲泰天下之否,解天下之蹇,非剛明才德之君子,未知其可也。今九二以剛明之才德,居大中之位,雖未出於坎險,然所應在五,五又以柔順之道信任於己,與己同心戮力,往拯天下之危,經綸當世之治,以勞賚安定天下之民,雖搖曳其輪,盡力而退,固「無咎」也。貞吉者,為其以陽居陰,所處非正,然已有濟難之力,苟能用大中之道,由大正而行,則吉可知矣。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者,言二本非正,以其有正中之德,可以行正道而獲吉也。

六三,未濟,徵兇,利涉大川。象曰:「未濟,徵兇」,位不當也。

義曰:六三以陰居陽,又在坎險之極,是不正懦弱之人也。以不正懦弱之人,身在坎險,欲拯天下之患難,濟天下之未濟,如之何其可乎?身且不正,反欲進救天下,是窮兇之道也。然雲「利涉大川」者,蓋六三下近九二剛明中正之人,上比九四興衰撥亂之臣,處二、四之間而能依附之,則可以獲安而不至溺身於險難,故曰「利涉大川」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義曰:九四出坎險之中,居離之位,是有剛陽之才。然以陽居陰,所履不正,是以有悔。苟能守正而上承六五之君,竭力盡心以附順於上,以興天下之衰,則悔可亡,故曰「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者,「震」謂威震也。當未濟之世,風俗久漓,典章久墜,紀綱久闕,而九四有剛明之才,又居離明之位,是能用其威震,興師動眾,亦須三年,然後有功,使復於既濟。故聖人重其酬功報勞,以大國而賞之,所以寵其成績也。然按既濟之卦,在九三亦言「伐鬼方」而曰「高宗」,此但言震用者,蓋既濟九三有中興之象,此九四則興衰之臣也。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者,言九四巳出險難,志欲安濟於天下,故能以剛明之才德,大正之道,施行其救難之志也。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義曰:六五以柔順位於至尊,未濟之主也。然以陰居陽,本亦有悔,故必守正,然後得「吉」而「無悔」也。「君子之光也」者,以柔順文明之道,所行得中,且下應九二剛明之臣,與之同心戮力,一志畢慮,與天下興利除害,致天下於既濟,是君子光顯之德也。「有孚,吉」者,言六五以柔順之質,委任九二剛明之臣,與之共治天下,當絕疑忌之心,以信相待,則興治之功畢,而終獲其吉也。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者,六五之君能以柔接物,以信遇臣,興天下之治,是君子光暉之用,無所不至而獲其吉也。

上九,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義曰:夫六五柔順之主,能下接九二剛明之臣,使既濟之道已成。至於上九,則綱紀已振,教化已洽,法令已備,故己可以無為而治,不勞聰明,委信於臣,而飲食宴樂以相和悅,所以「無咎」也。「濡其首,有孚失是」者,夫安不可恃,樂不可極,任臣不可以不察,如是則有苟簡敗壞浸潤之禍,至於濡溺其首,蓋失其所信之道,取不節之嗟,故曰「有孚失是」。此聖人深戒之辭也。周易口義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