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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口義卷九

欽定四庫全書

宋胡瑗撰下經

震下震上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義曰:按序卦雲: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動也。蓋言鼎者,國家之重器;「震」者,長子之象。按說卦又云:「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此「震」者,坤一索之卦也,故有長男之象。言正嫡之子,可繼先祖之業,奉宗廟之祭,能主國家之重器也。此震所以次於鼎也。「亨」者,震為雷,雷者盛陽之氣,居於地下而出於地上,故動則有威。既動而有威,則勾者出,萌者達,蟄者伸,枯者榮,天下萬物昆蟲草木之類,無不震動而亨通。以人事言之,則是聖賢君子一動,而天下之民無遠近小大,無鰥寡孤獨,皆被其德澤而各遂其所。若君子之人,一動而不能法震雷,使萬物得其亨通,則不能成動之道,是動之妄者為也。故聖人特於此言「震亨」者,所以為動者之法也。「震來虩虩」者,「虩」者,蠅虎之蟲也,藏窗壁中,蠕然而動。言威震之來,則人為之戰兢悚懼,不能自安,如蠅虎蠕然而動。然則重言「虩虩」者,恐懼之至也。「笑言啞啞」者,「啞啞」則和樂之貌。言始以威剛,既能戰慄,不敢為妄,故動有法則而不陷於刑戮,雖有威剛之嚴,而不加於己,故始雖有恐懼之憂,終有笑言之樂。「震驚百里,不喪匕鬯」者,百里即雷聲之所及也。匕者,宗廟之器,以棘木為之,似畢而無兩岐,所以舉鼎之實而升於俎也。鬯者,以鬱金草和酒,而有芬芳調鬯之氣。言震有長子之象,大而繼天子以臨天下,小而繼諸侯以臨一國,是必有威德以及遠,使民心知有所歸,則威震之道全,而可以主宗廟之祭,而不喪匕鬯也。

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義曰:「震亨」者,言震雷不動,則萬物不通;聖人不動,則天下不亨。「恐致福」者,言震雷之來,能戰慄恐懼以自修省,則不陷於禍害而終致福慶之事。「後有則」者,言既恐懼而致其福,則是不為非妄之行,而動有所法,則致有笑言啞啞之樂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者,言長子既有威德以及於人,則遠者無不驚恐,近者無不戒懼,是以民心莫不趨向而樂從之,故出可以繼祖考之業,奉宗廟社稷之祭而為之主,無喪失其匕鬯者矣。

象曰:瀳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義曰:雷者,天之威也。瀳者,因仍之謂也。以上體是雷,下體亦雷,則是天威重仍而至也,則萬物莫不震悚而獲其亨。君子觀此震雷之象,以驚恐戒懼修飭其身,省察其行,以全身遠害,則身不陷於過惡,刑戮所不及也。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義曰:「來」者,自外之辭。夫剛威之行,所以驚懼奸偽,懲戒邪惡。初九有剛明之德而居震動之始,是不敢為非而內無所慊,故剛威自外而來,本非己所招致,然己不能無恐懼之心。既能虩虩然恐懼,則其身益修而其行益明,不敢為妄,則禍患必不能及於己,而終獲笑言之吉矣。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義曰:來者,亦自外之辭。六二以陰柔之質居下卦之中,是履得其正,行得其中,既有中正柔順之德,是不為非妄也。故雖剛威之來,亦非己所招致,故曰「震來」也。然而厲者,蓋初九為震之主而己以陰柔之質下乘陵之,故其身必有危厲也。十萬曰「億」。貝者,寶之謂也。言當威震之時而乘震動之主,則其身危厲而所喪失者多,故曰「億喪貝」也。「躋於九陵」者,躋,升也;陵,險阻之地也;「九陵」,言至高也。不惟多有所喪失,而又超履高險,升於九陵之上。然則雖有「喪貝」、「躋陵」之事,然以本有中正柔順之德,不須馳逐追取,七日之間,自然得之。言始雖有失而終有所得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義曰:「蘇蘇」者,震恐之貌。凡剛威之行,所以警其邪偽而戒其奸惡,故初九有剛明之德,六二有中正之道,雖則威震之來,非己所招,故曰「震來」。今此六三以陰居陽,履非其正,而為高亢者也。既履非正而又高亢,則是邪惡之人也。其威震之來,乃己所招,故不曰「來」。夫以不正之行,當威震之時,故蘇蘇然恐懼之也。「行無眚」者,言六三雖以不中不正之行,而下「巽」於六二之柔,上奉於九四之剛,於理為順,故雖震威之行,可以免其禍患,而災眚不及於己矣。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義曰:「泥」者,泥滯不通之辭也。居人上者,必當有剛威之德,又有至正之道以安於下,則下之人相率而從之。今九四以剛陽之質為眾陰之主,居非其位,履失其正,雖有剛威,不能亨通於群下。以是而言,於已道未甚光大也。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義曰:六五以陰柔之質為一卦之主,進則上無所應,退則下乘九四剛威之臣,往來之間,皆有危厲。十萬曰億,言六二處下卦之中,亦乘於初九之剛,故居不得安而大有所喪,是以稱「億喪貝」。今六五為一卦之主,雖下乘九四之剛,然履得大中之位,行得大中之道,雖往來之間時有危厲,亦不能大有所喪也。「有事」者,夫當威震之世,下有剛權不正之臣,若專無為而治,則不足拯天下之難,救天下之弊,固當有為獨任以權天下可也。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者,言六五居至尊而乘剛,故往來之間皆危厲而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者,言處得其位,合於中道,雖興起大事,亦無所喪失也。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徵兇。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兇無咎,畏鄰戒也。義曰:「索索」者,中恐懼之謂也;「矍矍」者,視驚聳之貌也。上六以陰柔之質,居威震之極,履不得大中之位,故當威剛之來,索索然恐懼,矍矍然驚聳也。「徵兇」者,言居威震之極,而又無大中之德,則當固守常分,庶免兇咎,苟復有所往,是兇之道也。「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者,夫九四為剛威之主而處上卦之下,上六居一卦之極而在無位之地,遠於九四,故九四之剛威不能及已之身。雖不及其身而及其鄰,謂五犯九四之剛,有往來之厲,則已能觀此鄰戒,以自修省其身,整治其行,故得「無咎」也。「婚媾有言」者,上六處不得位,履不得中,雖婚媾至親之人,亦不能免讒間之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者,言上六所以索索然恐懼,以履不得中故也。雖兇無咎。「畏鄰戒」者,言雖有兇而能免其咎,以其能觀戒於五而畏慎其所行,故咎可以免也。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義曰:按序卦雲: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蓋言人之動靜各有其時,若動而不已,必有悔吝生,故以「艮」次於「震」,所以為世動靜之戒也。夫「艮」者,山之象,山為地之鎮安,止而不動,故為止之象。「背」者,目所不見之所也,言艮止之道,必止於未萌之前。若夫聖人之治天下,將禁民之邪,制民之慾,節民之情,止民之事,必於其利害未作、嗜慾未形、未為外物之所遷,而其心未動之前,先正其心而不陷於邪惡。若止之於背之後,目所不睹而不見其身也。「行其庭,不見其人」,夫「庭」者,指淺近之處而言之也。行於淺近而猶不見其人者,蓋止得其道,各守其所而有定分,不相揉雜故也。古之聖人之治天下也,其在建官分職,各有所責,若習禮者專掌於禮,習樂者專掌於樂,習兵者專掌於兵,習者專掌於刑,各守其職而不相干也。又如天下之民,為士者止於為士,為農者止於為農,為工者止於為工,為商者止於為商,是亦各有定分,不相揉雜,處不易業而守其常。故如行於淺近一庭之間而不見其人,是其各有所止而不相雜亂也。「無咎」者,言能止其事於未萌之前,使官民各得其止靜,不相揉亂,故「無咎」也。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義曰:艮者,山之象也。山為止靜,故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者,大凡動靜必有其時,若其時可以止,則當止而不可動;若其時可以行,則當行而不可止。可行者,若上有其君,下有其民;若退止而不進,則君民無以自濟。故聖人特於此言聖賢之道,當觀其時之可否而進退之。若行而不失其動之時,止而不失其靜之時,行止動靜皆得其時,則其道光大而明顯。故孟子曰「孔子,聖之時」者,言孔子之道可以行則行,可以止則止,可以速則速,可以久則久,惟觀其時而察其道之可否而已。然則時行時止,所以為萬世動靜之戒,不於震卦言而於艮始言之者,蓋震為雷,雷有時而靜;艮為山,山一定而不動。恐後之人法此止靜之道,不復求於進用,使天下之人無所濟,故特於此言之,以為動靜之戒也。艮其止,止其所也。不言背而言止者,蓋背者目所不見,所止之處也。言「艮其止」者,能止於未萌,得止之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者,言上下六爻各相亢敵而情不相與,是各止其所之象也。既能止於未萌之時,而又能使上下各相守其分而不雜揉,故總舉彖辭而結之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義曰:言君子觀此兼山止靜之象,凡所思謀,當專於所職,不可越出其位而妄有所思也。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義曰:「趾」者,足趾之謂也。初六居卦之始,在事之初,最處於下,是猶足趾也。夫足之趾,本亦能動有其時,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正,所以得其「無咎」。然止物於其始,必須永長守其志,正而行之,故曰「利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者,言初六居卦之下,而能止事於未萌,所以未失其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義曰:「腓」者,足之腨腸也。按此一卦不以爻之陰陽、位之貴賤尊卑而言,但取人之一身之象以明其義。故初六居一卦之最下,其象為趾;六二處初之上,故為腓之象。夫腓之為物,不能自動,隨足而已,是足動則動,足止則止。今足既已動而欲止其腓,必不可得而止也。是不能自拯救其失,但隨物而動也。亦如凡人不能制事於初,及事已動,利害已作,嗜慾已萌,欲強制之,終不得而止也。然雖強止之,則不能稱己之慾,是欲止之心不獲其快也。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者,言不能制之於初始,及事已作,雖欲止之,必未能於其所處而聽其止靜之事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義曰:限者,人之身上下分隔之際也;夤者,脊膂之肉也。九三居上卦之下、下卦之上,於人之身體,是猶分限之際也。夫身之中亦不能自動,惟下之有所動則從而動之,上之有所動亦從而動之。如上下已動而欲艮止其身之中,則必分列其脊之肉矣。此言人不能制其事於始,又不能成其事於終,措置之間不得其道,而欲止於中道,則進退不可,而致蠱敗其事,故有危厲之苦而薰灼其心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義曰:身者,是人之一身也。夫人之體,統而言之,則謂之一身,手足謂之四肢;分而言之,則腰足而上亦謂之身。今此六四出下體之上,在上體之下,處夤限之間,是身之象也。夫人患不能自止其身,今六四能止之得其道,使四肢不妄動,故如人之靜止得其道,制御得其術,防過得其要,不為外物之所遷,不為貧賤之所移,不為富貴之所易,故「無咎」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義曰:「輔」者,車頰也。六五居上卦之中,以人身言之,有口輔之象。夫口頰者,所以主言語之所出,若其妄動,則有過失,其為咎也不細。故先聖繫辭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行,君子之樞機。

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是言語不可不慎也。今六五能正其口輔,使不妄發,其言皆有倫類次序,故禍不召而悔可亡矣,則所謂言滿天下無口過者也。象曰「艮其輔,以中正」者,此爻居非其正,然位得其中,是有大中之德,而能正其口輔,使口不妄發,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是也。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義曰:「艮」者,山之象,為地之鎮,有博厚之德。上九處艮之極,有敦厚之道而自止,使邪欲不能汨,利害不能侵,死生富貴不能易,如此可以獲其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者,以敦厚之德為艮止之事,得其艮道之終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義曰:按序卦雲: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進也。」夫艮卦之上下二體,皆艮止之象。夫專務艮止而不求進,則失其動靜之中道,非仁義之人所存心也。此卦上體是巽,下體是艮,是內有艮靜之心,外有巽順之德,故能務於漸進,此君子之所為也。故「漸」所以次於「艮」。然謂之漸者,謂自下以升於高,自小積於大,自近及於遠,安然而行,不務速進,故曰「漸,女歸吉,利貞」者,天下萬事莫不有漸,然於女子猶須有漸,何則?夫女子處於閨門之內,以待媒妁之言、聘問之禮,然後往之。若非媒妁之言、聘問之禮而往者,則是淫醜之女也,故父母惡之,鄉人賤之,天下醜之。是其為女者,必須男子之家問名、納采、請期,以至於親迎,其禮畢備,然後乃成其禮,而正夫婦之道,所以獲「吉」也。然女者,臣之象也,事君之道也。夫君子之人,處窮賤,不可以干時邀君,急於求進;處於下位者,不可諂諛佞媚,以希高位。在於窮賤者,必力行強學,待君之聘召,然後可進於朝;居於下位者,必潔身正志,為下所尊,為上所信任,然後升進入大位。皆由漸而致之,乃獲其「吉」也。「利貞」者,若女子之歸於其夫,能守至正之道,則可以正一家;君子之事於其君,能守至正之道,則可以正天下。至於天下皆能守正,則可不失其道而獲「吉」也。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義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者,此釋所以為「漸」之名也。「之」,往也;「漸」者,謂積漸而之往於所進之地也。故君子之人,亦必潔身修德,積漸而升進之也。「女歸吉」者,言女子能以禮為漸而歸於男臣能以道為漸進於其君,斯獲吉也。「進得位,往有功」者,此指六二、九三、六四、九五四爻而言也。言四爻皆進得其位,則所往無不有功。若進於一邑,則功被於一邑;進於一郡,則功被於一郡;進以輔佐於天子,則功被於天下。是君子所進得其正道,則「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此亦指四爻而言。六四、六二以陰居陰,九三、九五以陽居陽,是皆進得其正。君子之人進得其正,則立於朝廷,處於列位,其道德惠澤,可以福天下之民,而正天下之邦國也。「其位剛得中」者,此因九五而言之。九五以剛明之德,又處大中之位。夫有剛明中正之德,處於至尊之位,亦由漸而進也。「止而巽,動不窮」者,此因二體而言之。外體是巽,內體是艮。夫內無止靜之心,而務於躁進,外無柔順之德,而尚於剛暴,以是求進,動必窮困。內既有止靜之道,外又有巽順之德,以是漸進,則動獲其利而無困窮矣。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義曰:巽為木,艮為山。木生山上,日久歲深,自萌芽至於把握,漸至高大,而又依于山,是漸得其道,此「漸」之象也。君子之人法此漸進之象,必居賢德善俗之間,以務進其道。「必居賢善之間」者,夫有賢善之人,動不離道,如居其間,日漸月摩,出入動作皆由正道,不入於邪,雖甚愚闇者,亦可以造於君子之域,使其子子孫孫積漸陶染而進歸於善也。孟子之母,為子三徙其鄰,卒使其子為萬世亞聖之賢,蓋其擇賢善之力也。故君子之人,其所積習,其所居處,必得其賢善之人,然後漸而習,積而久之,皆至賢至善之人也。

初六,鴻漸於幹,小子厲,有言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義曰:「幹」者,水之際也。伐檀之詩曰「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幹兮」。是幹者,水際也。鴻者,水禽也。按:此「漸」之一卦,皆以「鴻」為象者,蓋鴻之禽,一舉可至千里,然始舉必有漸,故聖人特取「鴻」為「漸」之象也。今初六居一卦之下,居「漸」之初,是猶鴻之始舉,漸至於水之際。以人事言之,是士之進,始於細微;君子之進,始於卑下之位也。「小子厲,有言無咎」者,厲,危也;夫君子之進,小人之所忌也。今初六之進,尚為卑下,其道未見信於時,其德澤未及於人,故小人之心皆欲起而害之。然終不能為君子之害,但有誹謗之言而已,終獲其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者,言君子之進,本以其漸,雖為小人之所危厲,然於義自可無咎。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義曰:「磐」者,山石之安也。言六二以陰居陰,以柔順之德漸得其位,而又處得其中,上應於五,為五之所信任,為眾人之所歸,是漸而得信,居得其所安,若鴻之漸漸至於磐也。飲食衎衎,吉者,衎衎,和樂之貌,言六二既得眾心所歸,又為九五所任,故得飲食豐備,其和樂衎衎然,是以獲其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者,素,空也;言六二為下所歸,為上所任,是上有忠義以輔其君,下有德澤以被其民,故其所獲飲食之樂,皆得其道,非徒空受其飽樂而已。伐檀之詩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此之謂也。

九三,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婦孕不育,兇。利禦寇。象曰:「夫徵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義曰:地之高平者謂之陸,言九三居下卦之上,漸至於高位,猶鴻之漸至於高平之地也。「夫徵不復」者,夫謂三也,上無其應,下又無輔,而切近於四,四亦無應,近而相得,故三樂從於邪配,是其夫徵往而不復反。夫既不反,則其婦亦不能守正,故有孕而不育之事,以至於兇也。「利用禦寇」者,言三既往不復,樂於邪配,其情意相得而莫能間,故可以御衛其外來之寇,然於君臣之道、夫婦之禮,已為乖戾,故但可禦寇而得為利矣。象曰「夫徵不復,離群醜」者,言九三居下體之上,而樂於邪配,離去群類,不復反其家矣。婦孕不育,失其道者,夫既徵而不復,則其婦亦有邪欲之事,以至孕而不育,是大失夫婦之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者,三與四樂為邪配,其情相得,和順以相保,故可以御其寇難也。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義曰:木又高於陸也。言此一爻漸進至於上卦,其位漸高。然則鴻者,水禽也,今漸於木,非其所也,言四進無正應,而下比於三,三亦無正應,樂於邪配,亦非其所也。桷者,榱椽之屬也,言六四以陰居陰,本得其正,雖比於三,有邪配之事,然三亦無正應,近而相得,情意相合,可以相輔佐而樂得其所,猶得修長勁直之木可以安棲,不至於失所,而可以「無咎」也。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者,所以得桷而安棲者,蓋其不尚剛暴而能盡和順柔巽之德故也。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義曰:大阜曰陵,是岡阜最高者,又高於木。九五漸得位,至於上體,是猶鴻之漸於高阜之上也。婦,謂六二也。言五與二為應,而三、四為邪配之事,間隔於其間,塞己之路,使不得往而相從,以成生育之功也。然五與二本為正應,皆有中正之德,誠以相待,其心志不怠,雖三、四邪僻之人慾間其路,然而終不能勝之也。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者,言九三、六四終不能為之間隔,則五與二心志相從而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義曰:按此漸卦始於微而至於大,由於下而升於高,故此一卦皆以「鴻漸」為象。初則「漸於幹」,二則「漸於磐」,三則「漸於陸」,四則「漸於木」,五則「漸於陵」。至此上九復言「陸」者,按諸家之說,以謂上九、九三皆處一卦之上,故皆言「陸」。陸者,高之頂也。徧觀經文,又無「高頂曰陸」之文。且陸者,地之高平者也;陵者,大阜也。又安有地而反高於山阜者哉?子夏之說亦然,其義未通陸氏之說,言高過即反下,故上九處至極之地,反為陸也。按漸卦自下而漸於上,自微而至於高大。且陵者,未為極高之地,豈有反下之義哉?今考於經文,「陸」字當為「逵」字,蓋典籍傳文字體相類而錄之誤也。逵者,雲路也。言鴻之飛高至於雲路,其羽翎毛質可以為表儀,亦猶賢人君子自下位而登公輔之列,功業隆盛,崇高遠大,可以為天下之儀表,故獲「吉」也。按輔嗣之意,亦解為雲路之義,言雖進處高潔,不累於職,峨峨清遠,若止在高平之陸,安得有高潔峨峨清遠之象哉?以此推之,是傳錄之際誤書此「逵」為「陸」字也明矣。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者,言聖賢君子之心不為外物所動,不為情慾所遷,故能積累其善,以至德業高大而不可亂也。

兌下震上。 歸妹:徵兇,無攸利。

義曰:按序卦雲:

「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大凡人事,其進必有所歸,若進而無所歸,則是於進之義失其道矣。然則所謂歸妹者,謂侄娣從女兄而適於人,故謂之歸妹。夫人之不孝,無後為大,其諸侯守宗廟社稷之大,其事尤重。故聖人制禮,使一娶九女,廣其繼嗣,生生不絕,永可以守宗廟社稷之祀而不廢也。故娶一而二往從之,為左右媵,各有侄娣同姓者九人,必須同姓,所以親親相睦,絕爭妒之心,是以聖人重之,因震、兌之象以明其義。震為長男,兌為少女,以少女從於長男,非其所配也。非其配而從之者,則是侄娣而從於女兄,適人之義也。「徵兇,無攸利」者,此言侄娣雖從於人,然上有女兄為之正配,當退守其分。苟非其位而有徵進,則是侵女兄之權,奪女兄之寵,欲以下而陵於上,以卑而侵於尊,以庶而亂於嫡,是兇之道,必無所利也。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徵兇」,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義曰:此廣言天地之道,以明歸妹之義也。夫天地之道,陽氣下降,陰氣上升,陰陽交通,二氣相感,然後萬物生。若其二氣不相交感,則萬物孰由興發而生成也?故古者諸侯一娶九女,所以廣繼嗣而承守宗廟社稷之祀。若其婚姻之禮廢,不廣其繼嗣,則其社稷之祀、宗廟之奉絕而無守,是猶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能興也。「歸妹,人之終始」者,言人凡有生則有死,有盛則有衰。諸侯一娶九女,正室死則右媵繼之,以至左媵及侄娣繼之不絕,所以廣其嗣息而承其祖先之業。是歸妹者,人之終始者也。說以動,所歸妹者,此因二體以釋歸妹之義。上體震,震為動;下體兌,兌為說。兌為少女而從於震之長男,非其所說者。今動而得說者,蓋其所歸嫁侄娣以從於女兄之故也。「徵兇,位不當」者,謂九四、九二皆以陽居陰,六三、六五以陰居陽,是位不當也。夫以侄娣而從於女兄,是不當其正位。既不當其正位而妄有徵進,則奪寵侵權,兇之道也。無攸利。柔乘剛者,蓋六三之柔乘九二之剛,六五之柔乘九四之剛。言柔乘剛者,是卑陵於尊,庶亂於嫡,必不利矣。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義曰:「澤上有雷」,所以鼓動萬物以廣生成之功,有「歸妹」之象,故聖人名為「歸妹」。一娶九女之道,使其永久繼嗣而無絕。君子之人觀此「歸妹」之象,必當察其事之永久,法之終末,必有敝壞,當預防之可也。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徵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義曰:女子少者曰「娣」。初九處一卦之始,最近卑下之地,是侄娣從於女兄以適於人,而能自處卑下,盡其卑順之道以承其上,而得侄娣之道,故曰「歸妹以娣」也。跛者,足之偏也,猶侄娣者,非其正配,然而從女兄以適於人,能盡其道以配君子,而廣其孕嗣以成其家,猶足之雖偏而能履地而行,不至於廢也。既能盡其侄娣之道,守卑順之質,以是而往事於君子,則獲其吉也。象曰「歸妹以娣,以恆」者,言女弟以從於女兄而適人者,人倫之常也。「跛能履,吉,相承也」者,言能盡其柔順,承事於上,以承其家,吉之道也。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義曰:眇者,目之偏也。九二以陽居陰,履非其正,亦猶侄娣從於女兄,非正室之象也。然而能盡卑下之節,以承於上而配君子,廣其繼嗣,猶目之偏亦不廢於視也。「利幽人之貞」者,言九二雖履非其正,然上有六五之應,雖上有其應,而為侄娣者不可越其位分而上進,如其妄求上進,則奪女兄之權,故當退處其位,分守其幽靜之道而不變,故獲其利。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者,言侄娣所以從女兄而適人,必居幽靜,守正以事君子,此道之常也。九二雖有其應,不妄求進,盡至正之道,是未變其常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義曰:須,待也。六三以陰柔之質居剛陽之位,是履非其正也。猶侄娣之從於女兄,其年尚幼,未可以適人,必待年於父母之國,待其長大,然後復歸君子之家,以為侄娣。故春秋隱二年書「伯姬歸於紀」,至七年書「叔姬歸於紀」。伯叔者,長幼之稱,則叔姬者,伯姬之侄娣也。當二年伯姬歸紀之時,其年尚幼少,故待年於魯國,至七年乃始歸於紀,是侄娣有待年之義也。象曰「歸妹以須,未當」者,是言侄娣有幼少,未當歸人,必待年於父母之國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義曰:「愆」,過也。九四以陽居陰,處非正位,猶女子雖備侄娣之數以適於人,過期而未往。雖過期未往,然而以剛陽之質居陰柔之位,不為躁進,有柔順之德,以其年尚幼,未可以往,故待其禮之全備,俟其年之長大,然後歸於君子,斯得其時也。遲,亦待也。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者,言九四居其陰位,有柔順之德,不務剛躁,是志有所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義曰:「帝乙」者,商之賢王也。言六五以陰柔之質,居上卦之中,是猶帝乙之王所歸之妹也。然按泰之六五言「帝乙歸妹」,此亦言之者,蓋帝乙是商之賢王,於時最能盡婚姻之禮,周之去商尤近,知其最詳,故聖人特取帝乙為言,以明其義也。「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者,蓋君者,正室之小君也,故衛詩鶉之奔奔之篇曰:「鶉之奔奔,鵲之疆疆;人之無良,我以為君。」「君」者,指宣姜而言之,是正室得稱為君也。「袂」謂衣袖,所以為禮容也。「良」,善也。言侄娣本卑賤之位,今六五居極貴之地,是正室已死,而侄娣繼為正室,有柔順之德,能盡婦道以配於君子,雖其正室之德,亦不如侄娣之容禮最備而善良也。「月幾望」者,望為月十五盈滿之時也。月者陰道,婦妾之象也。言六五雖得繼為正室,處至貴之地,然不可時有驕盈之志,當常執柔順之道,但如月之幾近於望,不至盈滿,則獲其吉。象曰「其位在中,以貴行」者,六五以其處上卦之中,履至尊之位,是侄娣至此得繼其嫡而為正室,以配於上,是以賤從貴而行也。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義曰:「筐」,竹器也。大凡女子承其筐篚,必有物以實之。士之刲羊,必有其血,此事之常也。亦猶侄娣之適於人,進必有所遇,退必有所繫,此亦女子之常也。今上六處一卦之上,居窮極之地,進則無所往,退則無所應,進退之間,皆無所得,如女子之承筐而無其實,士之刲羊而無其血,進退失所。若以此而行,何有所利哉!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者,上六位至窮極,進退無所適,猶女徒承虛筐而無其實也。

離下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義曰:按序卦雲:「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言凡得其所歸者,其道必至盛大,故以「豐」次於「歸妹」。然則「豐」者,王者富有天下,生聚繁夥,民物眾多,是天下眾大之時也,故謂之「豐」。既富有天下,以至豐盛之極,是其道大通矣。「王假之」者,凡有聖人之德,有仁義之道,苟不得其時,不得其位,則無興天下之勢,無居天下之資,是則雖有仁義之道,安能有所為哉?故聖人必假此豐盛之時,發號施令,則民易以從;行賞用罰,則民易以服,以至制禮作樂,施發教化,可以大行於天下也。「勿憂,宜日中」者,夫天下至廣,有教化之所不能及者,有一物不得其所者,是王者之所憂也。今戒之勿憂者,「日中」則宜也。蓋言日未中之時,則其明未盛;日之過中,則其明將衰。惟是日中正之時,則徧照天下,無纖悉幽隱不被其光輝。聖人雖富有天下,必須仁義道德徧及於天下,使無一民一物不被其澤,不被其燭,如此可以勿憂恤也。

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義曰:言聖人廣有四海萬類,是豐盈盛大之時也。「明以動,故豐」者,此因二體以明豐卦之義。上體震,震為雷;下體離,離為火。雷主動,火主明。聖人當豐盛之時,以至明之德而動,則其德教仁義大被於天下,故此所以致豐大之極也。「王假之,尚大」者,夫有聖人之德,雖居豐盛則不能加益,雖貧賤則不能虧損。此言「尚大」者,蓋其得天下之勢,則仁義道德可以大行於天下,而成光大明盛之業,固非假以自大其己而已。「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者,言日之中正,則天下萬物無所不照,王者之道能徧通天下,使遠近幽隱無所不燭,如日之中,乃可以勿用憂恤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者,言凡當盛大之時,過必有衰,是故聖人於此豐大之時以切戒之。言日之過中則必傾昃,月三五而盈,過盈則必虧。天地之道,以陰陽二氣互相推蕩於其間,則有時而消虛,有時而長息,盈虛消息,皆於時而行。以天地日月之大,尚且如是,況人之小者、鬼神之邇者乎?故於此特戒之,使君子之人安不忘危,存不忘亡,豐盈之時不忘其衰微之際,增修其德,謹慎其行,然後可以免喪亡傾覆之事也。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義曰:「雷電」者,皆陰陽二氣相擊而成也。夫雷電皆至於天下,使天下萬物莫不興起而成豐大,是豐之象也。君子之人觀此象而折斷其獄訟,致用其刑罰。然必法此雷電者,蓋獄訟之情,巧偽萬狀,若有威無明則傷於暴,有明無威則傷於懦,故必明與威兼用之,則獄可折而刑可致矣。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無咎,往有尚。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

義曰:「配主」,謂九四也。夫豐盛之時,必須上下之間皆有光明盛大之德,以相敷暢,然後可得豐盛之道。今初以剛陽之德上應於四,四亦有剛陽之德,是上下之間皆有剛陽之德、光明盛大之道,其德相合配,故致其豐盛,是初遇其四之「配主」也。「雖旬無咎」者,「旬」者,十日也,謂數之盈滿也。言初與四皆有剛陽之德,而上下相信,是由君聖臣賢,其德相符。今以其發揚光明之德徧於天下,是雖居其盈滿盛火之時,可以享豐盛而「無咎」也。「往有尚」者,言既上下之間皆有光明之德,以此而往,則行有所尚也。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者,言上下俱有明盛光大之德,故雖居豐盈之時,可以無咎,若不能守光明之道而過於盈滿,則必有傾覆之災也。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鬥,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義曰:「蔀」者,掩蔽闇昧之物。凡豐大之時,必上下之間皆有明德,不可少有闇昧,然後可以發暢於天下也。今六二以陰柔之質而上應於六五,五又是陰昧之人,是於豐大之時,所豐者不能光大,而乃豐於闇昧之物也。「日中見鬥」者,鬥星之名也,日昏方見,闇昧之極也。夫日之正中,其光輝徧及天下,無所不燭;豐盛之時,上下之間皆有光明之德,則可以徧及於天下,無有不被其澤。今二居豐之時,所應皆闇昧之道,則是猶日之正中反見其鬥星也。六二既是闇昧之道,則必不能相取信,若有所往,則相疑而致疾害也。有孚發若,吉者,言六二雖以陰柔之質,無光明之德,然位下卦之中,是有中正之道,苟能盡其至誠之心,由中之言以發天下之心志,以接天下之人,使之皆達其聰明,莫不發其志意以親信之,如是上下相交而取信,則蒙者反而為明,疑者得以相信,則可以獲「吉」矣。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無咎。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義曰:「沛」者,繫於旗竿,旌旗之垂也,所以掩蔽光明之物。「沬」者,星之微小也。九三雖以陽居陽,處得其正,有剛陽之質,然居離卦之位,處文明之衰,所應在於上六,上六又無光明之德,居豐之時,不能光明盛大其道,是所豐者惟掩蔽光明之物也。「日中見沬」者,夫鬥者,星之大;沬者,星之微。六二雖亦闇昧,然猶有中正之德,未甚至於全暗,故曰「日中見鬥」。今九三居文明之極,其明已衰,而又所應者亦陰昧之人,是闇昧之極,猶日中反見其微星也。「折其右肱」者,夫手之便者,在右而已,若右肱折,則左雖存,亦不足適用也。言三居離明之衰,又所應皆無光明之道,雖以陽居陽,亦不能用成其事也。無咎者,九三本有光明之德可以顯用,今處於衰暗之地,皆已自為之,不可以咎責於人也。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者,凡欲立天下之治,成大事大功,必上下有光明之德可也。今三已闇昧之甚,是不可大有為於事也。九四,豐其蔀,日中見鬥,遇其夷主,吉。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鬥」,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義曰:「蔀」者,蔽障之物。言九四有剛陽之德,居陰柔之位,是當豐盛之時,而反居於闇昧之地,故亦曰「豐其蔀」也。「日中見鬥」者,夫居豐之時,當有光明盛大之德,如日之中正,無不照臨。今九四反以剛明之質處闇昧之地,是猶日中之見鬥星,闇昧之至也。「夷主」,謂初九也。言四雖居陰暗之位,然本有剛明之質,而又應在初九,初亦有剛明之質,德與已同,故謂之「夷主」也。是上下之際,交相發明,申暢其光明之德,以被天下,而獲其吉也。象曰:「日中見鬥,幽不明也」者,言本有剛明之質,而自處幽暗之地,不能發其光明之道。「遇其夷主,吉行也」者,雖居陰暗,而遇得初九剛明之夷主,以相輔佐,而發明盛大之道,是得吉而行者也。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義曰:章,明也。六是陰柔之質,五是剛陽之位,以陰柔之質而來居陽剛,是自能為章美光大之道,以發揚明德於天下,故有慶善之事、嘉美之譽而獲吉也。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𬮭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兇。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𬮭其戶,闃其無人」,自藏也。

義曰:屋者,人之所蔽蓋其身也,今豐盛之終,是闇昧之極也。家者,人所深密而自藏也,又蔀掩之,亦謂闇昧之甚也。上六以陰柔之質,居一卦之極,不得其中,而過於豐盛之道,其暗至甚,猶屋本蓋而復豐盛之,家本深藏而又掩蔽之,是闇昧之極者也。闃者,寂然而無所睹也。言上六陰暗之極,猶屋之豐、家之蔀,雖𬮭視其戶,寂然無所睹而不見其人,雖三歲之間,亦無所覿,此兇之道也。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者,言上六之爻過於中道,而闇昧之極,始飛於天際上而無所歸。自藏者,言以至𬮭視其戶,寂然而無所睹,是自藏其光明而不能發揚之也。

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

義曰:按序卦雲:「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言凡人居於豐大之時,恃其盛大,多過於中道,而不知守常,以盈滿自取傾覆喪亡之事,致其身窮困,反居於外,故旅所以次於豐。旅者,羈旅之義,言人寄身於他國,託居於外,故謂之旅。小亨者,按雜卦雲:「親寡,旅也。」言人自居於家,居於國,則親黨助已者眾,故其道得以大行,其志得以大通。今居旅,寄身託跡於他國,親戚輔已者少,其道不得以大行,其志不得以大通,故曰「小亨,旅貞吉」者,夫人居旅之時,親已者寡,不可恃其大正之道居於人上,但居旅不失為旅正,則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

義曰:「柔得中乎外」者,指六五也;「順乎剛」者,指上九也。言六五以柔順之質居於外,又有大中之道,而居旅之時,託身於外,是能執柔順大中之德,以順從於上九之剛,是以卑而事尊,以下而事上,故能安其所而不失正也。「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者,此因二體以言之。下體艮,艮為止;上體離,離為明。言居旅之時,託身於他國,親已者寡,必須求賢明之人以附麗之。既順於剛,不紊其道,不悖於理,又附得賢明之人,是以小有亨通,而得旅之正吉也。至如仲尼,大聖也,有聖人之德,有大中之道,不得其時,不得其位,皇皇曆聘於諸國,能盡其順以事其君,又盡順以輔其人。有顏讎由、蘧伯玉為之主,是皆當時之賢者,能附麗之。至於遊、夏、顏、閔七十子之徒,三千之眾,是時皆託跡於外,而隨大聖人為之依歸。是大聖大賢之人,不得其位,不逢其時,託寄於他國,皆必盡其柔順以奉其在上,而又得大賢大聖之人以為其主,乃可以獲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者,寄旅於他國,託跡於外,處之最難,於道尤重,故聖人於此嘆美之,惟大聖大賢之人可以為之也。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義曰:火性炎上,而火在山上,燎於物,其勢不能久留,是旅之象。君子觀此象,當明慎用其刑罰,而無留滯其獄。何則?夫刑者,斷人肌膚,傷人骨髓,死者不可復生,斷者不可復續,故君子當明顯審慎而用刑罰,辨其情偽,正其枉直,使無至於失法,又不可重傷其民,使繫獄者無至於留滯也。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義曰:瑣瑣者,細碎煩屑之謂也。夫羈旅之道,雖尚柔順,然亦不可過。今此初六以柔順之質居一卦之下,是自處卑賤之地而為貧賤所動其心,故為猥細瑣屑之事,苟容於人,苟合於世。斯,此也。言既失其居,託跡於他國,而為瑣屑之行,如此則人皆賤之,眾皆棄之,是自取災咎之道。象曰「旅瑣瑣,志窮災」者,言初六居旅之時,而為卑賤動其心,其道不通,其志窮困,是以取災也。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象曰:「得童僕貞」,終無尤也。

義曰:即,就也。次,舍也。資,貨也。言羈旅之道既尚其柔順,而六二以陰居陰,履得其正,而處下卦之中,是羈旅之時,託身寄跡於他國,而能盡柔順之質,得中正之道,柔而不失其中,順而不失其正,在上位而不至驕,在下位而不至慢,為眾所與如此,是於羈旅之時,能即就其次舍以安身,懷蓄資貨以厚備,不失其所之謂也。童僕者,盡其至順以事其主也,是得此至順之正道也。象曰「得童僕貞,終無尤」者,夫聖賢君子之人,必有剛正之德,然後可以免其尤患。今二所以能免者,蓋古之人可以屈身而伸道,不可以屈道以伸身。今旅之時,失其所居,是其道不得以通,而二能盡柔順中正之道,故尤患所以「無」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義曰:居旅之時,必尚柔順之道。今九三以陽居陽,處下卦之上,是務剛亢者也。夫託身寄跡於外,是失其居而志不通矣。而三反為剛亢之行,則眾所不與,故其次舍必見焚燬而不得安居也。九三既為剛亢之行,為眾所不與,而上又無應,進退皆失其所,以下近於六二,欲親比之,是始務剛亢而後失其所,欲求於上,又失其童僕事主柔順之正道,是為旅而焚其次舍,喪失柔順之道,則眾人所共疾之,危厲之道也。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者,言居旅之道已失其所,而復焚其次舍,是亦可傷悼矣。「其義喪」者,以旅之道而反與於下,自取喪亡也。

九四,旅於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象曰:「旅於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義曰:「處」者,止息之地也。資,貨也;斧,斷也。言四以剛陽之質居於陰位,是有柔順之節,居剛而不為亢者也。處上卦之下,盡謙順之道,故旅之時可以得其止處者而不失其所也。然猶不及六二有大中之德,故安然就其居之次,故此但得止息之地也。「得其資斧」者,四雖未得其位,然能盡其柔順之道,不為高亢之行,故可以安處而得其資貨,又有剛明之德可以自斷也。「其心不快」者,言雖得其止息資貨,然所居不得其中,未得其位,則進退動止不遂其心志。象曰:旅於處,未得位也者,言四雖得止息之處,亦未得其位也。「心未快」者,雖得其資貨而能斷,然未得其位,未遂其志,故心所以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義曰:此一爻以陰柔之質,居上卦之中,有大中之道、巽順之德,而居於羈旅,所謂「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者也。且雖有柔順中正之德,然寄身託跡於外,方知其所親比者寡,而未嘗固必其所求,不必志其所得,猶人之射雉,但以一矢而射之,其得失未可知也。然其執節守道,不為困窮貧賤之所動,而秉其中正柔順之德,雖一時至於亡矢而不得,亦終有可嘉美之譽、尊顯之命而隨之。故孔子羈旅於週末,歷聘於諸國,亦未嘗必有所求,故有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行可之仕者,言但於時可以庶幾行道則從之;「際可之仕」者,言但以其君交際之得其道則從之;「公養之仕」者,言於其國養待之得其禮則從之。是其歷聘天下,而未嘗固必其所求,然而所居之國必與聞其政。故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是言孔子有此盛德,而於羈旅動止得其中,不固必其所求,而自以為嘉美之譽、尊顯之命也。「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者,上言上九也。六五為羈旅之人,而能盡柔順之節以奉於上,故為上所信,而有尊顯之命及之也。「逮」即「及」也。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啕。喪牛於易,兇。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於易」,終莫之聞也。

義曰:「巢」者,鳥之所居,最在於上也。夫羈旅之道,貴在謙下柔順,而上九以剛陽之質處上卦之極,無巽順之道而為高亢之行,行於羈旅,所親比者寡少,而反為高亢。居眾人之上,則眾人之所共疾而欲害之。既眾人慾害之,則必失其所居而不得其安,如鳥之巢而見焚也。旅人先笑後號啕者,言旅之時,託跡於外,而得處眾人之上,高顯之位,則自為尊貴之極,故其心自喜而先笑。至於為眾人之所疾,以及焚巢喪位而不得安居,故「後號啕」也。「喪牛於易,兇」者,牛者至順之物,言上九以剛陽而居卦之極,自為高亢之行,而喪失其柔順之道於平易之間,故有「兇」也。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以旅居人之上,於義自當焚也,又況恃剛亢之質以處之者哉!「喪牛於易,終莫之聞也」者,言處高亢之地,而身無巽順之道,雖有過惡之事,而人無敢言之者,故曰「莫之聞」,而至於焚巢「後號啕」之兇也。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義曰:按序卦雲:「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蓋言凡人之為羈旅,託身於外,比己者寡,若不巽順,則無所入,是必有巽順之德,然後有所入。然謂巽者,以其「巽」體是風。夫風者,冥然無狀,不知所至之地,無所不入,故曰「巽」。「小亨」者,夫立大事,立大功,欲成天下之業者,必須有剛健之德,果斷之心,勇於所行,然後有所立,其志得以大通,其道得以大行。今此巽卦全用巽順,有傷於柔懦,其道不得以大行也,故但「小亨」而已。利有攸往者,夫人剛健果決之性,或傷於暴而過於中道,則所往之地必無所措置,必無所詳審,是以必無所利矣。今此巽卦能用巽順,則是所往當獲所利也。「利見大人」者,夫人以柔順之道,雖為能順於人而有利攸往,然其全用柔順,則失於太弱而不能自斷,故必利見大有德之人以斷決之,使一歸於中正也。

彖曰: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義曰:「重巽以申命」者,此明巽之義也。言上下二體皆為巽體,故曰「重巽」。聖人法此「重巽」之道,以申行命令,不可止利於一身,便於一方,必順天下之心,合天下之慾,若風之所行,天下萬物至纖至悉莫不被之也。「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此指九五而言也。夫九五以剛陽之質,處巽之體,又居上卦之中,以陽居陽,履得其中正之位,居於至尊而又巽順,所行得其中,所履得其正,則其志大行,其發號施令,則天下之人無不順者也。「柔皆順乎剛」者,柔謂初六、六四也,皆以柔順之質處巽體之下,而皆上順於剛陽之爻,是以下而奉乎上,以卑而奉乎尊也。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者,言上有柔順之德而順於眾,復引此彖辭而結之也。言九五以剛而居於巽體之中,初六、六四能執柔順之道,以下而奉於上,全任柔順,不能大有所為,是以得其「小亨」,而所往之地、所入之處,皆有所合。然其性巽順而傷於過柔,所申之命令、所行之事,不能大有所成,是必利見大有德之人,以果斷而決白之,然後所申之命令、所行之事,施之於人,莫有不順之者,如風之及於物,罔有不入者也。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義曰:隨,順也。夫巽之體,上下皆巽,如風之入物,無所不至,無所不順,故曰「隨風,巽」。君子法此「巽風」之象,以申其命,行其事於天下,無有不至而無有不順者也。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義曰:此一爻以陰柔之質居巽之體,在一卦之下,是至卑者也。既處於卑,而又上承於眾剛,則是柔弱怯懦,遲疑猶豫,不能自決,而或進或退,無所定也。武人者,剛武之士也。言凡人有剛則必濟之以柔,有柔則必濟之以剛,使剛柔之道皆得其中,然後事可以成,道可以行。今初六以陰柔之質,覆在一卦之下,又居巽體,是全用柔巽者也。既全用柔巽,是以有「進退」之疑,故利在武人之正,用其剛健之德,果敢之志,勇於行事,使所行之事、所施之道,剛柔相濟,皆得其中,然後可獲其吉也。象曰「利武人之貞,志治也」者,夫既柔弱怯懦而不能自決,則於身亦不能自治。既不能自治,安能治於人哉?故必用其剛武之德,相濟而行,則可以治正其志而及於人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義曰:「床」者,卑猥之地。蓋此一爻本有剛陽之質,而居於巽體,又處陰柔之位,是其謙巽過甚,而所行於卑猥之地,不得其中道者也。「用史巫紛若,吉」者,言此爻巽順過甚,以甚巽而施之於身,接之於人,則事必不立,而施於事神,則可以「無咎」。「史巫」者,史即祝史也,巫即巫覡之人,皆所以道人之言以告於鬼神,而複道鬼神之意以達於人者也。言九二既巽順過極,失於中道,惟是用以事鬼神則可也。夫事鬼神者,必盡其至誠,巽其言辭,以使精誠上通,則明靈降監,福祉來應,紛然眾多,以獲其「吉」而「無咎」也。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者,言本以剛健之德而反居陰柔之位,是失其中道,然施之以事鬼神,則得其中矣。九三,頻巽,吝。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義曰:「頻」者,頻蹙憂愁之貌。九三以剛陽之質,又處剛陽之位,覆在一卦之上,是其全剛亢而不能巽者也。居巽之時,失其謙巽之道矣。然而上為六四之所憑陵,下乘九二之剛,然九二雖是剛德,蓋居於陰位,亦得巽順之道。今九三則是上承六四,下乘九二,勢不自得,是以舍其剛亢之道,不得已而為柔巽,屈其心志,憂愁。然不得已而為之,非出於至誠,如是亦可鄙吝者也。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義曰:六四以陰居陰,而又居巽之體,亦謙巽過甚,而又行不得其中,是以有「悔」也。然以陰居陰,本得其正,而上承九五之君,竭其志誠,盡其巽順,以奉其上,故得「悔亡」。且孔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言人之事君,其柔巽過甚而見疑,然不可以見疑而變其志,當盡其巽順之節,不失其為臣之道,以奉於上,承流宣化,奉君之威權,行君之事,所行必有成功。是猶田獵之時而獲其禽獸,以充三品之用。三品即「一為乾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是也。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者,言六四雖始有悔,然能竭其巽順以承事於君,則所行之事必有成功,如田獲三品之禽也。蓋大臣之事君,若不以恭巽至正之道,而尚於諂詖佞媚之行,則不可免其誅戮之禍,況於悔乎?於此盡其巽順而不失其正,則可以「悔亡」而有其功也。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義曰:言九五處人君之位,為巽之主,當以謙順之德下接於臣。今五以剛陽之質,復處剛陽之位,失於太剛,無柔順之道,所以有悔也。然以居中正之位,有剛明之才,而不失其治天下之道,故獲「吉」而「悔亡」。既獲「吉」而「悔亡」,則所往無不利矣。「無初有終」者,言五始以剛強之道,無巽順之德以接於下,不能感悅於人心,所以「無初」也。然而有剛明中正之德,得所以治天下之道,故「有終」也。「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者,凡易中言庚甲者,皆十日之名,取申令之義也。甲於五行為木,於四時為春,仁恩之道也。蓋蠱者承衰亂之後,聖人當以仁恩之令拯濟之,故曰「先甲」後甲。庚者,於五行為金,於四時為秋,金主斷割,秋主嚴厲,此「巽」為風之象,無所不入。「主人君之號令」,言五處人君之位,其發號施令在於當,其賞罰在乎信,使善者知勸,惡者知懼。然賞罰號令之出,將使天下之人皆服從之,固不可驟然而行,故先三日以申諭之,後三日以丁寧之,使民知其號令之必行,賞罰之必信,有所戒懼,則天下大治而吉矣。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者,五所以獲吉者,蓋行得其中,履得其正,而不失治天下之道也。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兇。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兇也。義曰:「床下」者,卑猥之地也。言上九本有剛明之質,而居重巽之極,處無位之地,是所行謙巽亦過甚,而至於卑猥者也。「喪其資斧,貞兇」者,資,貨也,人之才也;斧,斤也,善於斷割。言上九所以至於卑猥者,蓋處無位之地,無剛明之才,又不能斷割以自決其事,故於貞道兇者也。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者,處巽之極,其道窮困,以至卑猥也。「正乎兇」者,上九本有剛明之德,可以自斷,而反處一卦之極,無位之地,是失斷割之才,於正道而兇也。周易口義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