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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義海撮要卷五

欽定四庫全書

宋李衡撰䷪

乾下兌上 夬,揚於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夬與剝反者也。剛隕則君子道消,柔消則小人道隕。 注:「王庭」,百官所在之處。以君子決小人,故可顯然發揚決斷之事於王者之庭,示至公而無私隱也。用明信之法,宣其號令,即柔邪者危,故曰「孚號有厲」。以剛制斷,行令於邑可也。若用剛即戎,尚力取勝,為物所疾,以此用師,必有不利。雖「不利即戎」,然剛德不長,則柔邪不消,故陽爻宜有所往,則夬道乃成。 正。 凡決去柔邪,當先明信其法,宣其號令。一小人猶在上,故須常懷危厲,故彖曰「危乃光也」。 「介 告自邑」者,命始於朝廷,行於國邑,亦自邑而行之。「不利即戎」者,一陰在上,小人已窮,又攻之不已,是尚勝,君子不為也。「利有攸往」,剛得中也。 陸: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揚於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一柔為逆,眾所同誅而無忌者,故可「揚於王庭」。「健而說」,則「決而和」。柔邪者危,其危乃光。尚力取勝,物所同疾,剛德愈進,柔邪愈消,往乃成也。 注:柔乘五剛,上六乘九五之剛,眾陽比五,親決五為王位,故曰「揚於王庭」。 介 四罪而天下鹹服,「健而說,決而和」也。 陳:古之人退人以禮,其用刑至於殺之而不怨。彼嚴而少恩,敢於殺以失人之情,豈知健決有和說之義。一柔乘五剛,小人得位,未易去也,故曰「揚於王庭,柔乘五剛」也。一柔乘五剛而未去,其危之道,其危猶曰其亡,則決小人之道光,如唐去李輔國,則不光矣。舜修文德,文王無畔援,歆羨告自邑之謂。所貴乎夬者,乘時去害,動而不窮也。不能揚於王庭,孚大號於下,藉戎兵以清君側,猶鑿木去蠹,燻社逐鼠,如漢唐之季,召外兵以去近習,其禍至於覆宗。聖人之戒,不其深乎!君子之道,有始必有終。夬始於復,其剛浸長,一柔尚存。桓彥範之不誅武三思,卒為世患,剛長不終也。 朱。

象曰: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澤上於天」,必來下潤,「施祿及下」之義。忌,禁也。法明斷嚴,不可以慢,故「居德」以明禁也。 注:若以德惠自居,不能及物,君子所忌惡也。 石。 以夬施祿,則果於養賢,以夬居德,則果於自用,眾之所惡。 介 夬決之世,君必先以仁義之德自居於身,然後可以明禁忌以示天下。「則」當作「明」字。 胡:用健忌於不悅,決事忌於不和,威惠兼行,居德明忌,合夬之義。 代:君子居德於身,小人自然忌憚。 畋 祿不可妄施於下,宜有德者居之。小人無德,居位而必去之,則忌於上決矣。 逢 雨澤上於天,其勢不居,必決而下流。君子之於德,寬以居之,然後仁以行之。若決而散,則不可以畜矣。故以此施祿則可,以此居德則忌。 朱:初九,壯於前趾,往不勝,為咎。象曰:「不勝」而往,咎也。居健之初,為決之始,宜審其策以行其事。 注:暴虎馮河,謬於用壯。不勝之理,在往前也。 正:剛以應,剛不能克之, 虞。 夬決之道,不能用之以漸,而躁以決之,理必不勝,而猶往焉,自為咎也。 陸:未有權位而足將前。 石:人之大事莫過於戎,戰之不勝,由前不能料敵也。 牧:無應,不可先動。 朱: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居健履中,能審己而不疑者也。雖有惕懼號呼,莫夜有戎,不憂不惑。 注:初不以漸,二則惕懼而號戒之。體大得中而小心翼翼,故莫夜有戎,不足憂恤。 陸:九二位之不當,故必惕懼。守正中之道,行號令至於暮夜,可謂勤矣,可謂能矣。恐有它患者,外人之辭,被決者之誣。讀之當曰「惕號莫夜 旦」, 古之剛斷類此者眾,亞夫當之。 石:內懷兢惕,外嚴戒號。 伊 戎,上六也。「惕號莫夜」,警也;「有戎勿恤」,靜也,得中道矣。 坡:九三:壯於𬱓,有兇。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象曰:「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𬱓,面權,謂上六也。剝之六三,以應陽為善處剛長而助柔則兇。夬為剛長,而三獨應上六,助小人也。君子處之,則棄夫情累,決之不疑,故曰「夬夬」。若不與眾陽為群,而獨行殊志,應於小人,則受其困焉。「遇雨若濡」,有恨而無所咎也。 注:九三體乾,乾為君子,三五同功,二爻俱欲決上,故曰「君子夬夬」也。「獨行」,謂一爻獨上,與陰相應,為陰所施,故「遇雨」也。 荀:當君子之世,而應小人,故外有沾汙之累,內有慍恨之恥,然終獲無咎者,志有存焉。 陸:濡,變也。慍,怒也。陰陽和而為雨,三始欲獨行殊志,後遇眾和同,遂向善疾惡,怒而決之,故終無咎。謂三始欲助小人,終能變而從眾,故「無咎」也。 牧:𬱓在上,而見於外,體之無能為者也。九三乾體之上,剛亢外見,「壯於𬱓」者也。陽未上行,未可以勝陰之時也。應在上六,未可以決之之位也。「夬夬」者,必乎夬之辭也。必乎夬,與「壯於𬱓」何異?以其能待時而動,知時之未可,而不失其和也。應乎上六而與之和,疑於汙也,故曰「若濡」。君子之所為,眾人固不識,「若濡」則「有慍」之者矣。和而不同,有「夬夬」之志焉,何咎之有?然君子與之和也,偽歟?曰:誠信而與之和,何偽焉!使彼能遷善以從己,與之和同而無夬矣。 介 𬱓在上,而未極於上,三之象也。上有君而自任其剛,「壯於𬱓」者也。方群陽決陰,而己獨與之和,其非可知矣。惟果於斷,終遠絕之,見濡而有慍色,則無過矣。三體健處正,非必有是失,因此義以垂教 伊。

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下剛而進,非己所據,必見侵傷,失其所安。「羊」,扺狠難移之物,謂五也。五為夬主,非下所侵,若牽於五,則可「悔亡」。剛亢自任,不能納言,同於噬嗑「滅耳」之「兇」。 注:志進決柔而逼於上,坐不能安,行不能正,剛而不當其位也。羊,觝突不回之物,比之用壯者,能自牽繫其志,不縱其比,則悔亡也。是語也,聽之而不能明,昧其為道也。 子 羊謂九三,若能牽連九三之剛,與眾賢協心盡力,上決於小人,則其悔可亡也。 胡 四承上履剛,非中不正,宜從眾取順,牽連乾之三爻,既順三爻,不無連五之義。 遵 以陽居陰,剛決不足。欲止則眾陽進於下,故傷而不能安。欲行,則居柔而失其剛,故進而不能前。羊,群行之物也,能自牽以從其群,則悔可亡矣。聞善而能用,惟剛明者能之。 伊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無咎。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草之柔脆,決之至易,故曰「夬夬」。五處尊位,最比小人,躬自決者也。以至尊敵至賤,雖克勝,未足多也。處中而行,足以免咎而已,未足光也。 注:諸家以莧陸為一草,一名商陸。董遇雲:前人莧陸、商陸,以為二草俱柔脆之物。 石 陸者,最高之地。若小人在高位,眾人疾之,決之亦易矣。 牧 卦惟一陰,五以剛中正居尊位,而反比之,其咎大矣,故必夬夬如莧陸,然則於中正之道為無咎。五心有所比,以義不可而決之,然於中道其能光大乎?莧陸感陰氣之多,而其柔易折,今所謂馬齒莧是也。 伊 詳註驗經誤增中字。 鹹:

上六:無號,終有兇。象曰:「無號」之兇,終不可長也。

處夬之極,君子道長,眾所共棄,非號啕所能延也。 注:無號,禁之也。 正 小人乘至尊,雖無號令,終自有兇。況號令嚴信,告自下邑而共決者哉? 牧:上六居眾陽之上,為不順之人,合當誅罰,是則王之號令所不及矣。又曰:小人乘尊位,不承號令而致兇也。 徐 雖號呼於天,亦終不免兇咎, 胡 不能號啕以憂而改修其道? 介:無號者,陽不警則有以乘之,然終亦兇。 坡:䷫

巽下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

此卦一柔遇五剛,施之於人,即是一女遇五男,淫壯至甚,故戒之曰:此女壯甚,勿用取此女也。 疏:姤之主在初六,其氣尚微,安得女壯乎?巽為長女,為風,為入微。陰遇陽,有長女之性,風動而無所不入。 陸 陽,在上之物,自下上則反其所,故曰復。陰者,在下之物,自下上則與陽遇,故曰「姤」。 介 小人有不正之行,而遇時 集 娶下誤增女字。 京。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鹹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凡言義者,不盡於所見,中有意謂者也。 注:就卦以驗名義,只是女遇於男。博尋遇之深旨,乃至道該天地 正。 凡人有剛明之德,不遇中正之位,則不能行其道。九五有德有位,故教化大行。 胡 二五之剛,在姤遇之時,皆得中正之位,則天下人倫之化大行,非正義所謂「剛遇中正之柔,男得中正之女也」 句。 九二亡而後為「遁」,「姤無臣也」。九五亡而後為「剝」,「姤無君也」。「剛」者,二也;「中正」者,五也。 坡。 「巽」為女,既已長矣。又「姤」五月之卦,一陰用事,剛寖而隕。長陰之來,剛不能制,是謂「女壯」也。 金

象曰:天下有風,「姤」,後以施命誥四方。

風行偃草,天之威令。風行天下,無物不遇,故人君法此,施教命誥於四方也。 正。 諸象稱「先王」者,如建國作樂、省方敕法,閉關育物享帝之類,皆所以立法制也。「後」者,后王所為,財成天地,「施命誥四方」是也。君子,上下之通稱。王公之通稱曰「大人 伊」。

初六,繫於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兇。羸豕孚蹢躅。象曰:「繫於金柅」,柔道牽也。

「金」者,堅剛之物;「柅」者,制動之主。「羸豕」,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強而牝弱。陰質而躁恣者,「羸豕」特甚。初以一柔承五剛,體夫躁質,得遇而通,散而無主,自縱者也。柔之為物,不可以不牽;臣妾之道,不可以不貞。故必繫於正應,乃得「貞吉」。若不牽於一,而有攸往行,則惟「兇」是見矣。其為淫醜,若羸豕之務躁而蹢躅然也。 注 柅,王肅之徒為織績之器。惟馬雲在車之下,所以止輪 正。 絲繫於柅,猶女繫於男,故喻以初宜系二也。順二則貞吉,復往見四則兇矣。 九 陰微未盛之時,固止之使不得進,則陽剛貞正之道進而往,則害陽而見兇。豕,陰躁之物,微而在下,中心常在於消陽,故聖人戒之曰:「羸豕孚蹢躅。」君子小人異道,雖微弱之時,未嘗無害君子之心,防於微則無能為矣。 伊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初以陰處下,故稱「魚」。舍九四之正應,樂充九二之庖廚,不正之陰不能逆近也。非為犯奪,故得「無咎」。擅人之物以為己惠,於義不可及。賓 正。 「賓」謂四,乾尊稱「賓」,二據四應,「不利賓」也。 虞:不正之陰,與剛中之二相比,能包而有之,使其邪不及於外。 陸:二以陽處中,有包容之德,使初之淫醜不彰於外,義存掩惡,中饋非正,不足成禮,其能致於賓乎? 牧 魚民也。賓,眾也。四陽皆遠乎初,二,近而有之,不及眾也。 逢:九二居非其位,是亦非正人初來,因而攘之,同惡共隱,雖不罹禍咎,庸可聞於它人乎? 陳:一民不可有二君,古者有分土,無分民,得道則歸往,失道則攜持而去。初九遠近內外之閒,顧遇民之道如何耳。 朱:遇道當一,二則離矣,故義不及賓也。 伊: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二據於初,居不獲安,行又無應,不能牽據以固所處。然履得其位,非為妄處,不遇其時,故使危厲。災非己招,故「無大咎」。 注:初若牽三,三則必行,斯「大咎」矣。初為二所制,未得牽己,故咎不至大。 陸:以陽居陽,正也。守正而不居中,是執節過苦者也。二為不正,不可以據,四自起兇,不可以承,則是持正堅固,不苟合之人。以不合眾,是以危厲。然不為妄,有何「大咎」? 陳。 陰陽之情,必求相遇。二比於初,已包有之,三非義求遇,何所得哉?處則為二所侵,行則遇情未忘,可謂危厲。然九三剛正處巽,知義不可而舍之,初陰不能牽其後,故「無大咎」。 朱。

九四:包無魚,起兇。象曰:「無魚」之「兇」,遠民也。

二有其魚,無民而動,失應而作,是以「兇」也。 注:孟子曰:「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今九四居不得正,履失其中,是寡助之人也。 胡:民所繫者,德也。二以中而系之,民歸之也,是以「起兇」。 陳:起兇,難將作也。 伊。 起,動也。 陸朱。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杞之為物,生於肥地。包瓜為物,繫而不食。九五履得尊位而不遇其應,得地而不食,含章而未發,然處得其所,體剛居中,志不捨命,不可傾隕。 注:居尊當位,志不捨命,惟天能隕之耳。 正 無中正之德者,皆因魚以至於悔也。五德博道尊,謀其道不思其欲,故食杞包瓜而已。含章明之德,志在行道,不捨教令,如天之降也,莫不鹹賴矣,謂剛遇中正而天下大行也。 子 初有意於五,此瓜蔓延滋之象。五以重剛下際於一陰,杞根深之象也,此君子用剛正之德,正小人淫邪之心,當天地相遇之時,使萬物各正性命者也。剛健處尊,中正無私,能施誥命,大興教化,所謂「剛遇中正,天下大行」,此有其德,有其時,有其位者也。外施教化,內含章美,率性修道,志不捨命,此能知天命而不憂者也。自非天隕其命,復何憂於患災也。 陸:九五以爻位無應,如不遇時者,此與彖「剛遇中正」之說殊也。得位無應,如杞梓美才反不見用,包瓜,如「吾豈包瓜也哉」之義,美才不用,內含章美而不見食也。「有隕自天」者,君子仁義道德修諸身,遇不遇,用不用,歸之天,雖見傾隕,不以己命。不遇,舍道德而改其志也。 石 為姤之主,不遇其應,眾陽在下,各固其位,猶杞之茂材,為瓜之延蔓纏繞為累也。已有剛明之才,含畜仁義禮樂章美之德,有唱而無和,是以焦心勞思,以求天下之賢,是以盡其至誠,不捨其命以求賢。言天若隕墜我之命則已,若未墜其命,則我求之不已,天必生賢臣以為己輔佐。「志不捨命」者,我之志不捨求賢之命。高宗之得傅說,周世宗之得王樸, 胡 杞得地也。匏,無應也。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奉天命以翦兇孽也。五陽同功,一陰為亂,若不除去,是捨命也,故曰「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 集 杞,高木大葉,處高體大,可以包物者也。瓜美實在下,賢人側微之象。九五尊居君位,屈己求賢,如杞之包瓜也。內蘊中正之德,充實而成章,「含章」者也。人君如是,所求其有不遂乎?故「有隕自天」,言必得之也。命,天理也。至誠求賢,亦不違天理而已。 伊 杞,葉大而蔭,可以芘下者也。瓜譬則民瓜,雖可欲,而潰必自內始。九五當陰長之時,含章不耀,中正在上,遇九二之賢而用之,以剛守中道,防民之潰,故曰「以杞包瓜」。用九二以防民之潰者,人也。盡人謀,則有時而勝天,然或不勝,至於隕越,亦天也。九五之志,知盡人謀而已,以謂天之所命以祐下民者在我。有隕越者,自天隕之,吾終不捨天之命也。 朱。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最處上體,進之於極,無所復遇,遇角而已。角非所安,與無遇等,故獨恨而鄙吝。然不與物爭,其道不害,故無兇咎。「上窮」者,處於上窮也。 正 過中失位,是以吝喪健自保而已,故「無咎」。 陸。 至剛而在上者,角也。九以剛居上,故以角為象。人之相遇,由降屈以相求,和順以相接,故能合也。上九高亢而剛極,人誰與之?以此求遇,固可吝也,將安歸咎乎? 伊。 ䷬

坤下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招民聚物,其道必通。天下崩離,民怨神怒,雖復亨祀,與無廟同。王:至大聚之時,孝德乃洽,始可謂之「有廟」。聚而無主,不散則亂,惟有大德之人,能弘正道,乃得常通而利正。大人為主,聚道乃全。以此而用大牲,神明降福,人聚神祐,何往不利? 正:三十七卦繇辭有「亨」者三十六,唯萃有二「亨」,彖中又無相關之意。陸氏雲:「諸家本無,惟王肅本有。」「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亨」字宜屬上句。王弼雲「通聚以正」,以亨字連下句,非也。 昭素:下順而上悅,相聚而亨也。 陸:

彖曰:萃,聚也。順以悅,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但「順而說」,邪佞之道也。順說而以剛為主,非邪佞也。應不失中,非強亢也。如此方能聚物。聚道既全,至於「有廟」,設祭祀而「致孝享」也。大人有中正之德,能以正道通而化之,然後聚道得全也。天之為德,剛不違中。今「順以說」,而以剛為主,是「順天命」也。動順天命,無往不利,可用大牲以享神明。凡物之所以得聚者,由情同也。情志若乖,無由得聚。故觀其所聚,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正 王五廟。上聚百物,以祭其先於廟,五親奉上也。 績。 氣聚而生,故精氣為物。氣散而死,故遊魂為變。魂氣遊散,無所依歸,故聖人於萃聚之時,立宗廟以致孝享。 陸:人之來聚,聚於貨食也。人君聚而能散謂之仁,散而能節之謂政。且天道惡盈,物又不可以終通,故聚而能散,散而能節,斯順天命也。 牧 王能萃聚天下,民心歸之,當須有以教之。教莫先於孝,所以假有廟以致孝享,教天下孝也。 穆。 易曰: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有類必有黨,有黨必有爭。故萃者,爭之大也。盍取爻以觀之,五能萃二,四能萃初。近四而無應,則四能萃三。近五而無應,則五能萃上,豈非爻爭之際也哉?且天下未有不萃於一者,順以說,剛中而應者,二與五而已。大人者,因其所萃而聚之,從我者納之,不從者付之。萃有二亨,萃未有不亨者。其未見大人,則亨而不正,爭非其有之謂。故曰:「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王至於有廟而盡孝享,非安且暇不能。物見其安且暇,安能不聚而歸之?此聚之正也。易言薦與礿享,非正言也,皆有寄焉。易曰:「何以聚人?曰財用大牲」,猶曰用大利祿雲。天之命我為物主,非以厚我也,主而享之,則過矣。故「利有攸往,順天命也」。不期而聚,必正情也。 坡。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聚而無防,則眾心生。 注:澤上於地,則水潦聚。除,治也。 正 放牛歸馬,除去戎器,因民之隙,訓習師旅,以為國備。 胡 不言水者,澤既上於地,則潤澤廣備,物得廣聚,水潦則傷物,義必不然。 昭素。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有應在四,而三承之,心懷嫌疑,故有孚。不終,不能守道以結至好,情志迷亂,萃不以禮。一握,小之貌。為笑,懦劣之貌。 注:若自號比於一握之小,執謙退之容,不與物爭,則不憂於三,往必得合 正 坤順之始,有信者也,未及於中,故不終也。一握,非所長之意。為笑,順從三之意。若號而自謂己非有所長,又順而從之,即所志必伸。 陸。 號呼自省,度其可否,反而哂之。 子 初未適中,誠信未定,若人以己處萃之始,未至盈大,以小見笑,則勿用憂恤,終得盈大,動而有應,故「無咎」。 「牧」, 初與四為正應,「有孚」以相從者也。當萃之時,三陰無守正之節,舍正應而從其類,則「有孚」而「不終」也。乃亂惑其心,乃萃從其類也。初能守正不從,若號而求正應,則一握為笑矣。「一握」,謂聚而為笑也。「勿恤」而往從正應,則「無咎」,不然,則入於小人之群矣。 伊 初六柔不中正,進則疑六三之閒己退,不能專一以待應。「乃亂」者,退而亂於三陰之中。「乃萃」者,欲進而與四相萃也。其志惑亂不決,是以「有孚不終」。若四在上號召之,三陰不正,惡初之往合於四,一握其手,笑以喻意,微動之也。萃聚之世,上下相求,以陰從陽,動而得正,何恤小人之笑而不往哉?自古不知堅守其節,從應以動,舍君子之正義,畏小人之非笑,相率陷於非義,皆不知萃之道 朱。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礿。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以陰居陰,覆在坤體,志於退靜,則是守中未變。乖眾違時,須得牽引乃無咎。居聚之時,處於中正,而行以忠信,故可以省薄薦於鬼神。 正 柔不先倡,盡誠應五,五必見援。二,下之中也,中正盡誠,祭必受福,何尚多品。 陸。 萃之為道,不期而聚,相聚之理,貴於和同。二獨應於正,不同其它,咎何免矣。若能引己接眾,則「吉無咎」矣。雖誠信可以薦神明,而不能協眾,以其守中未知變也。 陳。 二與五為正應而相遠,又在群陰之聞,必引而後得其萃也。二與五不相引,則過矣。處群陰之閒,能自守不變,遠須正應,宜剛立者能之。二,陰柔之才,以其有中正之德,故可覬其未變耳。 伊。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方失位不正,患所生也。千人之應,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上六亦無應而獨立,處極而憂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與其萃於不正,不若之於同志,故可以往而無咎也。二陰相合,猶不若一陰一陽之應,故有「小吝」。 注:六三履非其位,欲萃於四,四應初。欲萃於二,二應五。莫知所萃,故「萃如嗟如」。上六無與,據高慮危,孤立求助。六三動而往則正,正則無咎。然萃於四二之閒,故「小吝」。 朱

九四:大吉,無咎。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以陽居陰,履非其位,而下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處萃之時,不正而據,必立大功,乃得「無咎」。 正 以陽居陰,故位不當。承五應初,故「大吉,無咎」。 虞 九四無它辭,而直謂「大吉」然後「無咎」者何?顯戒之也。夫萃之世,弱趨於剛,暗依於明。四,臣位也,陽處之始,以說以澤,而接三陰,民樂歸之者也。若不專君惠,吉非大者乎?嗚呼!王得貴位,惠未孚而民不趨萃,道固鬱矣。若舍永正,於勢可勝諱哉!惟造微者敏於畏 坦, 管仲有奢僭不正之惡,而能九合諸侯,立大功以掩其過,正合此象。 阮 大吉謂:「匪躬盡瘁,始終無玷,可免專民之咎。」若以立大功免咎,竇憲何以伏誅。 房。 上比九五之君,得君之聚;下比群陰,得民之聚。四以陽居陰,非正也。雖得上下之聚,必「大吉」然後「無咎」。大周徧之義。天下之聚,固有不由正道而得者,如齊之田常、魯之季氏是也,其得為大吉乎? 伊。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既得盛位,所以「無咎匪孚」者,良由四專而據己,德化不行,信不孚物,自守而已,故曰「無咎匪孚」。若能修夫大德,久行其正,則其悔可消,故曰「元永貞,悔亡」。久乃悔亡,今時志意未光大也。 正 當萃處尊,不能博施,獨應於二,故曰「未光」。四據其民,志不為邪,將立大功以輔於五,五未失業,故「無咎匪孚」也。體元善,居上應下,守其中道,永保貞吉,故「悔亡」也。 陸:以陽居陽,是不拯於弱也。永貞,臣道也。元,善也。始失信於民,故有悔。以其能依附臣之善道,故得亡其悔。 牧 匪孚者,以其應之於一,不能盡天下之誠。 範:四幹其位,民鹹附之,是我德化不弘,信未及物,永修仁德,悔乃消亡。 句, 萃天下之眾,得中正之道,無咎也。如是者,不信而未歸焉,則道未光也。自反以修其德,則無思不服,而「悔亡」矣。苗民匪孚,而舜乃誕敷文德,無「永貞悔亡」之道也。悔者,志未光也。元,謂有君長之道。永,謂可久。貞,謂得正。比天下之道與萃天下之道,皆在此三者。 伊。

上六:齎諮涕洟,無咎。象曰:「齎諮涕洟」,未安上也。居於上極,五非所乘,內無應援,處上獨立,近遠無助,危莫甚焉。齎諮,嗟嘆之辭。若能知危之至,懼禍之深,憂病之甚,至於涕洟不敢自安,亦眾所不害也。 注:齎,猶持也。諮,猶才也。無應乘剛,持小人之才,而無所與萃,則憂危恐懼,故至涕洟。不安於上,欲下與三,三亦無應,與己同志,故獲「無咎」。 陸:上六,說之主也。以陰柔之才,說高位而處之,天下莫與。及其窮迫,則顛沛而涕洟,乃其自取,又誰咎乎? 伊 上以柔乘剛,處上獨立,危而無助,必至於求萃而之三。齎,持也。諮,嘆息也。上三相持,動而憂,則「無咎」。三亦陰柔,不足為助。 朱:䷭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巽順可以升,陽爻不當尊位,無嚴剛之正,則未免於憂。以柔順之南,則麗乎大明也。 注:木生地中,日長於上,故謂之升。 玄 木柔地,順養而長之,此「元亨」之德。其德日升,用此而往,可見大人。柔以時升,志在濟物,物必階升,故有喜焉。升而嚮明,吉其宜矣。 陸:尊爻無此人,故不雲利見 代。

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六五陰柔,若不得時,則不能超升貴位。純柔則不能自升,剛亢則物所不從。卦體巽且順,九二又剛中而應,有此眾德,故「元亨」。以大通之德,用見大人,不憂否塞,必致慶喜。往於闇昧,非其本志,今升於大明,其志得行也 正。 巽以剛中而往,坤以柔中而來,以實升虛,上下相應,是以「大亨」也。五以柔居尊位,是虛己而中正者也。二以剛中而往,不為邪諂者也。往則見納,如石投水。若行此道,以求見大人,則何用憂恤?必有慶也。茲乃元凱之升於舜也。陽氣左行而南,巽順陽氣而發生,故「南征吉」。「志行」者,文王柔以時升,漸基王跡,武王終獲南狩之志。湯亦伐桀,升自陑。陑,南也。陽升,明君子之志得,此謂六四之德也。 牧 南征,前進也。 伊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木生地中,始於毫末,終至合抱。君子象之,以順行德,積其小善,以成大名,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是也。 正:積德而升,何往不從,故六爻之義,鮮有咎悔。 陳:

初六:允升,大吉。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巽三爻皆應升上,二三有應於五六,升之不疑。惟初無應,當二三升時,與之俱升,必「大得」矣。「上合志」者,上謂二三也, 正 初雖失正,乃與二陽允然合志,俱升五位。 九 處升之初,為巽之主,無應於上,進不在私,四亦無應,與己合志,為眾所信,故升而大吉。 陸:初承九二之剛,巽之至者也。二以剛中之德,上應於君,當升之任也。初無應而能信從於二,與之合志而同升,吉孰大焉。允,信從也。 伊:

九二,孚乃利用礿,無咎。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與五為應,往必見任,體夫剛德,進不求寵,閒邪存誠,志在大業,故乃利用納約於神明。 注:上升則為君所任,納約則為神所享,斯之為喜,不亦宜乎。 注:剛而能正,中而無私,應上以孚,盡下之義,豈俟豐物而後享焉?上應其誠,下升而大,雖非其位,得其道也,故「有喜無咎」。 子 以陽處陰,以剛應柔,以此而升,恭以應也。升與萃為反對,萃之六二以盡誠於五,升之九二以推誠於五,故皆「利用礿」。 陸:二以陽剛而事柔,五以陰暗而臨明,勢非誠服,上下之交不誠,其可久乎?故「孚乃利用礿」,言當以誠感通於上,臣以誠事上,豈唯「無咎」,可以行剛中之道而澤天下,是以「喜」也。 伊:九三:升虛邑。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履得其位,以陽升陰,以斯而舉,莫之違距,故若「升虛邑」。 注:上六陰柔,不能距己,往必得邑,何所疑乎? 正:坤稱邑也,五虛無君,利二上居之。 荀:「剛得位而有應,前無難之者,其升無疑」。「升虛邑」者,易而小之也,湯武之升是矣。 介: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六四處升之極,下體三爻皆來上升,可納而不可距,文王岐山之會也。順物之情而立功立事,故曰「順事」。 正 升之六四,柔以時升,太王之德。隨之上六,天下悅隨,文王之德。太王在岐,直曰「岐山」;武王在鎬,故曰「西山」。 陸 下有三爻,皆務上升,己當納之。上近至尊,體是坤順,又順事於上。文王岐山之會,得上下之心也。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是順而事上也。 石 四以陰居柔而在下,止其所也。上順天子而欲致之有道,下順天下之賢而使之進,己則止其分焉。分雖當止,德則當升,道則當亨,盡斯道者,其唯文王乎!然而有「無咎」之辭者,居近君之位,在升之時,不可復升,升則兇咎至矣,如文王可也。 伊

六五,貞吉,升階。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六五以柔居尊位,納於九二,不自專權,故得「貞吉升階」,保其尊貴而踐祚矣。 正 以柔居尊,有應於二,是能委仕於臣,又以居中,是正而得吉也。升階者,如自階升堂,得居至尊之極也。 石:六五虛中降位而接九二,九二階之以升,則五正而吉。不正則信賢不篤,用賢不終,其能吉乎?五正而吉者,以二升階也。五正二升,君臣道行,由是而致治,故五「大得志也」。 朱。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進而不息,雖冥猶升。施於不息之正則可,用於為物之主則喪矣。勞不可久,消之道也。 注:已在升極,是昧於升進之理。若能知時消息,不務進往而守其正,即利也。息,如生息之息,但自消退,不更求進,乃利也。消不富,蓋非陽爻,無陽明之德,所以消不富也。 石:冥,謂杳冥也,言升之極而至於杳冥矣,是升而無所往,畢湊於己也。且眾湊己,則所耗至多,故象曰「消不富也」。然君子居於上位,眾來升己,不以耗損多而不納之,納之又幾困匱,故利於自強不息,貞幹以濟於眾矣。然非有大人之德者,其孰能行之哉? 牧 處於升極,在眾陰之上,自下升者無不巽順,己勢高權盛,合推功讓能,柰進不得中,升而不已,至於不可升之處,猶自升之,是冥升者乎?若不能止,必致其困。既困,物必消散,無以保其所有之富盛矣。孔子云「利不息之貞」者,要久行正道。疏謂為政不息,終至消耗,非也。 昭 以小人貪求無已之心移之於進德,則何利如之。 伊:坤為冥晦,陰虛為不富。 朱:䷮

坎下兌上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窮必通也。處窮而不能自通,小人也。 注:履正體大之人,能濟於困,然後得「吉」而「無咎」。處困窮之世,在於正身修德,若巧言飾辭,人所不信,其道彌窮,故誡之以有言不信。 正 貞,大人吉,謂五也。在困無應,宜靜則無咎。 虞:困者,柔掩剛,君子困於小人者也。九二剛雖見掩,而不失中,與五同志,是以「亨」也。 陸 易曰:困,德之辯,言困方辯其德,故曰「正大人吉,無咎」,言大人君子雖有困厄,長守正道。以爻論之,二五皆有剛中之德然也。大舜發於畎畝,傅說、膠鬲、叔敖之徒皆是也。天降大任於是人,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而後亨。仲尼厄陳,文王囚羑,孟子不遇,荀卿逃讒,是能守其正者。「有言不信」者,在困言則誰信? 石 乾上九降居二位,降而之險,坤六二上為上六。而掩剛成困之義。剛見揜,不失中,所以「亨」。正,大人吉,以剛中也。 侁:困而亨者,正也。惟大人能紓當世之困,解民倒懸,救民塗炭,則「吉」而「無咎」。救時之困,利見於行事,不可垂之空言也。 房

彖曰:「困」,剛揜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剛則正直,所以為「貞」。中而不偏,所以能大。若正而不大,未能濟困。 「正 剛揜」者,謂二五為陰所掩也。「險以說」者,此卦否卦,陽降為險,陰升為「說」也。「困而不失其所亨」者,謂二雖掩陰陷險,猶不失中,與正陰合,故通喻君子雖陷險中,不失中和之行也。「貞大人吉,以剛中」者,謂五雖掩於陰,近無所據,遠無所應,體剛得中正居王位,則「吉無咎」也。「尚口乃窮」者,陰從二升,升上六成兌,為有言,失中為不信,動而乘陽,故曰「尚口乃窮也」。 荀 初六、六三。揜九二、六三,上六揜九四、九五。 朱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在澤下,則澤上枯槁,萬物皆困。君子遭困厄之世,期於致命喪身,志不屈撓改移也。 正 命可致,而志不可奪, 何 致,極盡之義。道之不行,非己之咎,蓋天命也。君子達性命之理,不以困躓易其節操,恬然自樂,以遂其志。 胡 致,至也。遂,安也。能說困以盡心,盡心以知性,知性以至命。樂天不樂乎人。天得之,人失之,恬然處焉。人得之,天失之,介然違焉。處與違,適於正而安其志,此孔子、荀、孟身困而道亨也。 坦 澤無水,則澤道困矣。然水在澤下,未嘗不通 朱 當困之時,盡其道而不得免焉,命也。知命之當然,雖厄窮而不以動其心,行吾義而已,所以遂為善之志 伊。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象曰:「入於幽谷」,幽不明也。最處低下,沉滯卑困,居無所安,欲之三應二隔其路,居則困於株木,進不獲拯,必隱遁者,故曰「入於幽谷」。困之為道,不過數歲,困解乃出,故曰「三歲不覿」。 注:機木謂之株, 正 以陰處下,臀之象也。坎於木為堅多心,株木象也。失位困極,故「困於株」。陰質幽暗,水性趨下,無所睹見,故曰「入於幽谷」。有應在四,體性底滯,不能自達,以至「三歲不覿」,困之甚也。 陸 初居下,處困未通,必至以求安。「臀」者,坐之任也。「株木」,槎櫱之木,其形凹,「坎」之象。坐槎木而不安,遂退矣。求遷於中,則近亨。坎谷流下,退則轉之幽暗,是愈遠所亨,故曰「入於幽谷」。「三歲」,數之成也,久也。求亨而背馳,雖久無所睹矣。不言「兇」者,以困而退,故不履兇。 「牧 株木」,二也。初欲進,礙二,二在困險中,所依不可移易,故以「株木」喻焉。初闇劣不知幾,執志系應,不迴心助明,故「入於幽谷」。「三歲不覿」者,自初至四歷三爻,故以為數焉。四處困初,不能共理其險,直待三歲政成,乃可見矣。 昭 初在下不中,「臀」之象。「株木」不能芘蔭其下。九四困於九二,不敢進而應初,「株木」之象也。 介 有應在上,不能進而求亨,反退入幽谷,尤失其所,是自困而不明也。 房 四在上體之下,為「臀」。剛而不中,不安其居,「困於株木」,豈能濟人之困哉?初迷謬,自四反二,二又深陷,猶「入於幽谷」也。「三歲不覿」,不明乎處困之道也。 朱:揜非一人所能,故初六之揜九二,必將有待於六三。六三則其所謂「臀」也,臀得其所據,而後其身能有所為。今六三之所據者,「蒺蔾」也,則臀之困於株木,身且廢矣。株木、蒺蔾,皆非臀之所據。夫以柔助剛,則其幽可明;以柔掩剛,則其誰明之?有配在四而不善二,是以三歲不得見也。 坡: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享祀,徵兇,無咎。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以陽居陰,尚謙者也。謙以待物,物之所歸;剛以處險,難之所濟。履中則不失其宜,無應則心無所私。以斯處困,物莫不至,不勝豐衍,故曰「困於酒食」,美之至也。坎,北方之卦。「朱紱」,南方之物。處困以斯,能招異方者也。豐衍盈盛,「利用享祀」,盈而又進,傾之道也。以此而往,兇誰咎乎? 注:二以中德被物,物之所賴,故曰「有慶」。 正:九二以中和居亂世,「困於酒食」者,困於祿也。「朱紱」者,天子所賜大夫之服。文王之困,其位在二,故以大夫言之。 乾 酒食可以說眾,二以剛質為陰所掩,然困而得中,大人求通,所以獲吉。以大人道濟天下,醉飽萬物之心,當受命於天,天祿且至,享祀則膺大福,故曰「朱紱方來,利用享祀」也。享謂享帝,人臣行之當兇,此文王羑里之難,而受命之基生焉。 陸:二有陽明之德,無應於五,又在險中,如賢人君子不為上所養也。「朱紱」,祭服。「方來」者,方方而來。皆雲此九二君子可以為主而濟險難,謂此人可衣朱紱而享宗廟也。「徵兇」,既在險中,何可以行「無咎」?以其居陽明之德,可以「無咎」。 石 處困中,而有剛明之德,能自濟者也。能自濟,則眾皆歸之,眾歸則所奉者厚。「困於酒食」,厭飫之象也。「方」,將也。「朱紱」,天子之服。二有剛明大中之德,天子必委任之,降體貌以禮之,寵命將至也。易中言享祀之類,皆謂以至誠上通於神明,故「利用享祀」,人臣之分盡此矣。復求進,兇禍必至,兇禍之來,己所招也,復何咎於人?此亦戒之之意。 「胡」, 酒食,人之所欲,所以施惠也。二雖困厄,無所動心,其所欲者,濟天下之困也。未遂其欲,「困於酒食」之謂。二以剛中之德困於下,上有九五同德之君,方且來而相求。「朱紱」,王者之服,蔽膝也。以行來為義,故以蔽膝言之。「享祀」,以至誠交神明者也。在困之時,至誠如享祀,則足以通於上矣。自昔聖賢困於幽遠,德卒升聞,道卒為用者,惟其自守至誠而已。不能守誠,安處以俟命,往而求之,則犯難得兇,將誰咎乎?諸卦以陰陽相應而吉,惟小畜與困以同德相求。蓋小畜以陰畜陽,困以柔揜剛,皆厄於陰也。故同德相求,如君臣朋友以義合也。方始困,則無上下之與,有則非困矣,故徐合而後有說。祭,泛言之,則通,分言之,則祀天神,祭地示,享人鬼。五,君位,言祭。二在下,言享。各以其所當用也。 伊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蔾,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象曰:「據於蒺蔾」,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三以陰居陽,志武者也。四自納初,二非所據,無應而入,焉得配耦? 注:祥,善也,吉也,必有兇也。 正 石之為物,安而不能動者也。應在上六,而上六不能應,故曰「困於石」。 介 六三與上六為應,上又陰爻,況當困極,合應而不應,有若「入其宮,不見其妻,兇」也。 昭 宮,安居也。妻,所安之主也。繫辭雲: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耶?上二陽不可犯也,而犯之以取困。非所困而困也,名辱,其事惡也。三在二上,謙柔以下之,則無害。乃用剛險以乘之,則不安而取困。 伊 六三,陰也,而居陽,自以為陽而求配上六,不祥也。困之三陰,其始相締交而掩剛,其終初六之臀困,六三之妻亡,小人易合而難久。 坡。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二剛以載金車也。「徐徐」者,疑懼之辭。志在於初,而隔於二,履不當位,威命不行,棄之則不能,欲往則畏二,故曰「來徐徐,困於金車」,有應而不能濟,故曰「吝」。然以陽居陰,履謙之道,量力而處,不與二爭,雖不當位,物終與之,故曰「有終」。 注:四處澤底,剛而能載,故稱「金車」。徐徐,謙貌。言「困於金車」者,以澤載水,則有功及物。今澤既無水,是車之空也。有德無用,故曰「困於金車」,功無所施,吝也。曰「有終」者,以其下獨應己也。且下能潤己,下又應己,則困有所濟,故能保終也。 牧。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以陽居陽,物則不附,忿其不附,而用壯猛,行其威刑,異方愈乖,遐邇愈叛,刑之慾得,乃益以失。履夫中位,困而能改,不遂其迷,以斯祭祀,祭必受福。 注:兌為西方之卦,赤紱南方之物,言九五剛猛,不能感異方之物也。若但用中正之德,招致於物,不在速暴而徐徐,則物歸之而有說。 正 物莫兩大,二之豐則五道滅矣。以剛得眾,而五怒其進,將欲刑之,上下敵應,不能勝也,故「困」之矣。夫居尊以忿,失其道也,終以中直,久而說矣。至諴感神,況赤紱乎?故精意乃受其祐。 子 五以剛中處位,能去非類小人,救天下之困者也。上六「鼻」之象,六三足之象,此皆陰爻掩剛之物,於五剛為非類,故刑而去之。赤紱,諸侯之服。五在困世,處君位,聖主也。困窮而通,德辨而明,中正道行,志則大遂,故「乃徐有說」也。「朱紱方來」,天子之事,故「利用享祀」者,天神福之。九五「困於赤紱」者,諸侯之事,故「利用祭祀」者,人鬼福之。鬼神交福,德之盛者,故曰「德大備」也。 陸 五居尊無應,如君上之困,諸侯不臣也。赤紱亦朱,諸侯祭服也。以其不臣,用刑而刑之。已得尊位,有陽明之德,又中直,終必有喜。祀天祭地,王者之事,雖下有不服,己用中直,必須陰得天地之祐,天地且福之,況人乎? 石 赤亦朱也。欲明二之紱,故異言之。二不應已困,無攸濟,故曰「困於赤紱」也。 牧 五為困之主,眾所不輔,困之極也。當用慈惠仁義,屈己下人,人則歸之,反以剛壯之道、刑罰之威,以服其人,人必不從,反為諸侯之所困也。「乃徐有說」者,五本居中履正,若能緩而圖之,施德布惠,人必感悅而從。「利用祭祀」者,言五感悅之道,必須盡其至誠以通於鬼神也。二臣位曰「享祀」,五君位,曰「祭祀」,分尊卑之差也。 胡 下方險難,尊而無應,故用刑。獨行禮化,徐而教之以道,天下福也。 「集」, 以陽居陽而無謙遜,物則不附,怒而行刑,異方之人,轉更離之。 「錡」, 異方不賓,悟而徐改。然以剛中之大人,與二同德,利用祭天地也。 「房」, 九四君側強臣之象。二五同德相求,而四間之,劓則醜,刖則不行,五為四傷,亨困之志未得行於二也。「赤紱」,諸臣之紱,二躊躇不往,以徵為「兇」,五以無助而困,「困於赤紱」也。九五剛中而正,動以直行,中則思慮精審,直則其行不撓,如是則君臣相說之志,久而必亨,九四豈能閒之?故曰「乃徐有說,以中直也」。人君得九二之賢,利用誠意感格之,如祭祀然,上下並受其福矣。 「朱」, 上下皆揜於陰,為其傷害,劓則之象。 「伊」,

上六,困於葛藟,於臲卼,曰動悔有悔,徵吉。象曰:「困於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居困之極而乘於剛,下又無應,行則纏繞,居則不安。物窮則思變,困則謀通,處至困之地,用謀之時也。曰者,思謀之辭也。謀之所行,有隙則獲,言將何以通至困乎?曰:動悔,令生有悔,以徵則濟矣。 注:處於困極,而又乘剛,所處不當,故致此困。知悔而徵,行必獲吉, 正 君子之窮,動則生悔。天地之道,困極必通,不可以動而輒悔,遂窮不思變,知將有悔。思變而行,困窮而通,理當獲吉,所謂「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知吉而行,故曰「吉行」。行而獲吉,故曰「變乃通」也。 陸 上陰不正,處夫困極,不能固窮也。五以同體居尊,任中道以率正,糾束之志不得專,故「困於葛藟」也。乘剛不安,故曰「於臲卼」也。且困之極,必反於井,故兌反於巽,則能升井水而上也。陰質柔弱,雖首能反時以濟困,懼乎不逮,必有先唱之悔。動而至於有悔,則獲吉,以其時處困極,而皆願亨通也。眾願從之,行之吉也。 牧:凡困者,其所欲則以失之為困,「困於酒食」是也。其所惡,則以得之為困,「石、金車、葛藟是也。葛藟謂六三牽己。今以柔居柔,所牽則愈困矣。 介。 尺蠖之屈,以求伸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君子窮不易德,困不變常,屈伸卷舒,由諸道也。」讀困卦者至矣。夫 薄 有悔咎,前之失也。曰,自謂也。若曰動皆得悔,當變前之為有悔也。悔而求去,可以出困,故「徵吉」也。 伊。 上六困於三五,而不終去,則謀全之過也。曰「不可動」,動且有悔,而不知其不動乃所以有悔也。上無揜我者,則吉莫如徵也,而不徵,何哉?以柔用剛,則乘之者至以為蒺蔾;以剛用剛,則乘之者以為臲卼而已。 坡 ䷯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兇。

邑雖遷移,井體無改,以不變為德也。終日汲引,未嘗言損;終日泉注,未嘗言益,德有常也。往者來者,皆使潔靜,不以人有往來改其洗濯之性,不渝變也。汔,幾也。幾,近也。繘,綆也。雖汲水以至井上,然綆出猶未離井口,鉤羸其瓶而覆之,棄方成之功,與未汲不異。喻人德行無常,故就人言兇。 註疏:邑之有井,猶國之有法,國可變而法不可易。欲汲而來,既汲而往,不拒不留,君子之道,亦猶是也。 陸:邑,猶君子之身。井,猶君子之德。身可貴可賤,可富可貧,道無加損,無喪無得,猶君子積德於身,用與不用,乃君民幸與不幸耳。君子之身,何所損益?「往來井井」,往來之人蒙其利,猶君子之德無不及也。 胡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兇也。巽為木在下,又巽為入,以木入水而上水,井之象也。二、五以剛居中,故能定其所而不改變。井未有功者,水未及用,則井功未成,猶人德未及物,修德未成而止。「羸其瓶,兇」也。 正:坎之中畫,其剛中乎?君子窮居不損,盛行不加,窮亦樂,通亦樂,非剛中不變能之乎?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勞賚勸助,莫若養而不窮。 注:荀子曰:「不足者,天下之公患也。」苟知勞民勸相之道,而以不足為患者,未之有也。 介。 水性潤下,能上潤於物者,井之用也。 繪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凡物入水而上水,井之象也。」今大象若雲「巽上有水,風上有水」,則文不便。又坎為水,巽為木,二象俱實,可以成文。 房。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最在井底,上又無應,沈滯滓穢,不見渫治,禽所不向,而況人乎?一時所共棄也。 注:井由於源,瀆其源則井泥。法生於禮,禮亂則法乖。惟井與邑,民居所在,國墟無人,則禽犯井邑。邑苟有人,舊井可治,一時所舍,未可永廢。 陸。 禽,古「擒」字,猶「獲」也。 崔。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象曰:「井谷射鮒」,無與也。

鮒,謂初也。失井之道,水不上出,而反下注,故曰「甕敝漏」也。不與上交,則莫之與,無應於上,反與初也。 注:喻中人之性,不能應上,從師友之訓,而反習於下,自敗其材器之象。「鮒」,或以為蝦蟆 石。 下趨者,谷之道,失井之道而為谷,故曰「井谷」。井有「鮒」,則人惡之矣,然猶至於甕,何也?彼有利器,肯以我汙之歟?必敝甕也。 坡。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渫,不停汙之謂。處下卦之上,履得其位,而應於上,得井之義。當井之義而不見食,修己全潔而不見用,故「為我心惻」。為,猶使也。不下注而應上,故「可用汲」也。「王明」,則見昭明,既嘉其行,又欽其用,故曰「王明,並受其福」也。行惻者,行感於誠,故曰惻也。 注:以陽處陽,雖得正而行過乎中,猶井雖渫治而不食,功未濟物,物思其仁,故為我心惻。王者以明德在上,必汲用賢人,賢人用則能博施濟眾,並受其福,不獨自利而已。 陸:此託殷之公侯時有賢者,獨守湯法而不見任用,謂微、箕之倫也。惻,傷悼也,周德來被,故曰「求」。王明受福,子求王明,孔子所謂異乎人之求也。君子之於君也,以不求求之;其於民也,以不取取之;其於天也,以不禱禱之;其於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無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 介:九三正而不中,故潔而不食。不中,非邑居之所會也。井未有以不食為惻者,凡為我惻者,皆行道之人耳。行惻者,明人之惻我,非我之自惻也。是井非敝漏之甕所能容,擇其可用汲者,其惟器之潔者乎!器之潔,則王之明者也。器潔王明,則受福者非獨在我而已。 坡:

六四:井甃,無咎。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得位無應,自守而不能給上,可以修井之懷,補過而已。 注:坎性下降,嫌於從三,能自修正,以甃輔五,故無咎。 荀:井壞則水渾,故甃而修之。法亂則民擾,故治而正之。 陸:得位無應,自守而已,如人但可修德自治。 石:修,潔也。陽為動,為實,陰為靜,為虛,故三陽為泉,三陰為井。初六最下,故曰「泥」。上六最上,故曰「收」。六四居於其間,而不失正,故曰「甃」。甃之於井,所以御惡而潔井也。待是而潔,故「無咎」。

九五:井冽寒泉,食。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冽,潔也。居中得位,體剛不撓,不食不義,中正高潔,故「井冽寒泉」,然後乃食。 注:剛正之主,不納非賢,必須行潔才高,然後乃用以中正者,若非居中得正,則任用非賢,不能待寒泉而後食也。 正:居於中正,為井之主,保井之德,養而不窮者也。道之上行,人受其施,皆得食其井也。冽者,寒之甚。 子 五以陽明處坎中,是泉之潔而泠者,猶富其位,明其法,信其令,天下仰而生者也。輔嗣謂不食不義,豈反自食耶?自食則博施之道虧矣。 坦 冽,謂甘潔也。泉以寒為美,井道之至善也。然而不言吉者,井以上出為功,未至於上,未及用也,故至上而後元吉。 伊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處井上極,水已出井,井功大成,故曰「井收」也。幕,猶覆也。不擅其有,不私其利,則物歸之。 注:信能致大功,而獲元吉。 正 收,謂以鹿盧收繘, 虞 井至水上,收井之功也。應於下,引於五,博濟而無不施,信大成而元吉。 子 如人有功德,不私其利,不伐其能,所以為人信向而大吉。 石 君子體井之用,德則取其常,行則取其清潔,義則取其博施而不窮,善則取其有終也。卦辭雖不具四德,而四德具矣。 牧 它卦之終為極為變,惟井與鼎終乃為成功,故「吉」。 伊 ䷰

離下兌上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民可與習常,難與適變;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革之為道,即日不孚,巳日乃孚,孚然後乃得「元亨利貞,悔亡」也。巳日而不孚,革不當也。悔吝之所生,生乎變動者也。革而當,其悔乃亡也。 注:有四德方可以革,既革而悔亡。 陸 井:但喻人修德於身,終始不變,至於適用之時,亦當有所變革也。 石: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凡不合而變生,故取不合之象以為革。息者,生變之謂。火欲上,澤欲下,水火相戰而後生變。二女同居,有水火之性,近而不相得也。夫所以得革而信者,文明以說也。文明以說,履正而行,以斯為革,應天順民,大亨以正者也。革而大亨以正,非當而何? 注:武王觀兵孟津,還歸二年,乃伐紂,所謂「巳日乃孚,革而信」也。 幹:中女思嫁反居內,少女戀家,反居外,出處之志不同也。 牧:水遇火而消,火遇水而滅,水火之性,自然相息滅也。 胡:先儒「己日」作「己事」之己,當讀戊己之己。十日至庚而庚更革也。自庚至己,十日浹矣。己日者,浹日也。湯之伐桀,猶曰:舍我穡事,而割正夏。故革「即日不孚,浹日乃革」。乃,難辭也。 朱:革而當謂四也。 牧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天時變革,故須歷數。君子觀茲革象,修治歷數,以明天象。 正:兌為金,離為火,金在火上,從革 石。 革者,謂炎水以熟物也。火之炎水必漸至於湯,湯必漸至於熱,其可速乎?熱徹於中,物乃熟,信徹於中,民始行。故「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 牧: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鞏,固也。黃,中也。牛之革,堅紉不可變也。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固夫常中,未能應變,可與守成,不可以有為也。 注:革之道,不可驟有所為,必須以仁義大中之道,鴻漸固結於下,使民心信而順從於己,然後可以大有為,而行變革之事也。今初九但可固守中順而結之,未可大有為也。 胡 初九剛大而文明,其材可以有為也。在下無應,雖材不可以有為也。用中順固其志,待上革而已。 介 革事之大,必有其時,有其位,有其才,審慮而慎之,然後可以無悔。九以時則初動,於斯時則無審慎之革,而有躁易之象。以位則下也,無時無援而動於下,則有僭妄之咎,而無體勢之重。以才則離體而陽也,離性上而剛體健,皆速於動也。其才如此,有為則兇咎至矣。蓋剛不中而體躁,所不足者,中與順而已。黃,中色。牛,順物。「鞏用黃牛之革」,謂以中順之道自固,不妄動也。妄動則有兇咎,以中順自固而不革,則何吉凶之有? 伊:

六二:巳日乃革之,徵吉,無咎。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陰之為物,不能先唱,順從者也。不能自革,革已乃能從之,故曰「巳日乃革之」也。二與五雖有水火殊體之異,同處厥中,往必合志,不憂咎也,是以「徵吉而無咎」。 注:往應見納,故有嘉慶。 正 日以喻君,五已居位為君,二乃革意,去三應五,故曰「巳日乃革之」。上行應五,去卑事尊,故曰「徵吉無咎」。 荀:得位以正,居中有應,則是湯、武行善,桀、紂行惡,各終其日,然後革之,行此有嘉。 崔:初固物情,物情漸化,至二則久而信之,是謂巳日乃孚,革之也。有應在五,故「徵吉無咎」。 牧:六二柔順而中正,文明之主也。而上有同德之君為之應,中正則無偏蔽,文明則盡事理,應上則得權任,體順則無違悖。時可矣,位得矣,才足矣,處革之至善者也。然臣道不當為革之先,必待上下之信,故巳日乃革之也。不進則失可為之時,而有咎也。 伊:

九三:徵兇,貞厲。革言三就,有孚。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己處火極,上卦三爻,雖體水性,皆從革者也。自四至上,從命而變,不敢有違,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實誠,故曰「有孚」。如是而猶徵之,兇其宜也。 注:三應於上,欲往應之,為陰所乘,故曰「徵兇」。若正居三而據二陰,則五來危之,故曰「貞厲」。 荀:受命之君,雖誅元惡,即行改命,習俗不安,故曰「徵兇」。猶以正自危,故曰「貞厲」。是以武王克商,反商政,一就也。釋囚封墓,二就也。散財發粟,三就也。 崔:自初至三,令已行矣,民已信矣,又何之乎? 子:自初固中順之道,二則「巳日乃孚」,三則革道已成,宜守正嚴厲,以宣佈命令也。若以徵,則「兇」矣。革道既成,法必更為。法制更為之始,不可不喻其則也。宣佈制令,信不可爽,故言「三就」而「有孚」矣。三者,猶「先甲三日」,「就」謂誥之使知也。 牧:革之為道,宜剛中而已。九三剛過中,故「徵兇,貞厲」。以過中之剛,其能革物也必矣。故革言「三就」,則雖過中而不失正,故「有孚」。其稱「三」者,眾辭也,言從革者眾而有成功也。三過中,是以言而後能革,革之次也。九五尊位盛德,不言而能革,革之上也。有位無德,有德無位,必至於告戒丁寧,然後能感喻其人,而成革之功也。盤庚、大誥之所以革民者,不可謂「未佔有孚」也。所謂「不言」者,非無言也,其所待於言也略矣。 介 以初二照之,則在下體者,當從上命。以九四、九五觀之,亦有自上革下之道,故自初至此為「三就」。 薛:「革言」,謂當革之論。「就」,成也,合也。審當革之言,至於三而皆合,則可孚矣。 伊 九三剛正而明,處下之極,革之已當,不可復動,往而不已,有兇。成則必虧,以正守之猶厲。初不可有為,二巳日乃革之,三革之而就。稽之於眾,其言亦曰「三就」,故曰「革言三就」。 朱。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初處下卦之下,革道未成,故未能變。九四處上卦之下,所以能變也。無應,悔也,能變故「悔亡」也。處水火之際,居會變之始,能不固吝,不疑於下,信彼「改命」之志,而能從之,合於時願,所以得吉。「信志」者,信下之志而行其命也。 正。 火之焚澤,物則變革。四體在澤,為火所焚,以陽處陰,得革之義。此革而當,故「悔亡」也。為物所信,則命令不便於民者,可改易而獲吉。志在救物,信則行焉,志可尚者也。 陸。 成。革之體,在斯一爻,所革而當,其悔乃「亡」。且自初至三,則革道已成,故下三爻皆以「革」字著於爻辭。至於四,則惟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以至誠及物,吉其宜焉。 牧。 九四,革之盛也。陽剛,革之才也。離下體而進乎上,革之時也。居水火之際,革之勢也;得近君之位,革之任也;下無系應,革之志也。以九居四,剛柔相濟,革之用也。夫事有可悔,然後革之,四具此數者,則革之而當矣,故其「悔」乃「亡」也。改命,謂革之也。事敝而當革,行之以誠,上信而下順,則其吉可知矣。然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曰:惟其處柔也,故剛而不過,近而不逼,順承中正之君,則上下信其志矣,是以吉也。 伊

九五,大人虎變,未佔有孚。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居尊處中,為革之主。損益前王,創制立法,有文章之美,煥然可觀,有似「虎變」,其文彪炳。則是湯、武革命,順天應人,不勞佔決,信德自著。 正 大人虎變,威德折衝,萬里望風而信,以喻舜舞幹羽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獻雉,故曰「未佔有孚」。 馬:「五為革命之主,是威武宣而文德著者也。三以革言,三就命令已申;四以改命信志,物盡從化。至五則大亨以正,不假佔而有孚也。」 牧。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徵兇,居貞吉。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居變之終,變道已成,君子處之,能成其文,小人樂成,則變面以順上。改命創制,變道已成。功成則事損,事損則無為,故居則得正而吉,徵則躁擾而兇。 注:不能大變,故文細而相映。蔚不能潤色立制,但順而從君也。 正, 君子大賢次聖人之謂,若周、召之徒也。豹虎之屬。蔚,炳之次也。君聖臣賢,殷之頑民皆改志從化,故曰「小人革面」。天下既定,當偃武不用,故曰「徵兇,居貞吉」。得正有應,君子之象。 千 豹次虎而變,故其文蔚,內信而外發也。小人無所明,安於舊俗,樂於舊政,革面而已。如周之三監,徵之兇,居而守正則吉。 子:天下丕變,而小人心猶未革,長惡不悛,動而危殆,若能靜而守正,然後可以獲吉。 陸:居正吉,垂拱而天下治也。 石。 初至三則革道已成,四至上則變道已成。三則「貞厲」,上則「居貞吉」,徵則皆兇也。稱「變」者,謂主宣文德而民由我化,大人君子也。稱「革」者,謂下之改轍,而從上命庶民也。上雖柔而不正,然體兌而下從於五之威,有文明之應,故稱豹變也。 牧, ䷱

巽下離上 鼎:元吉,亨。

鼎之為器有二義:一有亨飪之用,二有物象之法。故彖曰鼎,象也。明其有法象也。雜卦曰:「革去故而鼎取新。」明其亨飪有成新之用。此卦明聖人革命,示物法象,惟新其制,有「鼎」之義。以木巽火,有「鼎」之象,故名為「鼎」焉。變故成新,必須當理,故先「元吉」而後乃亨 正。 鼎,象物也,謂成熟之器也。象物所以濟用,德之大者,莫若於「元」;用之切者,莫若於「亨」。九二以剛處柔,六五以柔處剛,得中而和,故「元吉」而後「亨」也。 陸: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象也者,有亨飪成新之法象也。「亨飪也」者,明上下二象有亨飪之用。此釋卦名也。享飪所須,不過二事,一祭祀,二賓客。祭祀天神為大,賓客聖賢為重。享帝尚質,特牲而已,故直言「亨」。聖賢既多,養須飽飫,故言「大亨」。聖人謙巽,大養聖賢,聖賢獲養,則憂其事而助於已。明目達聰,不勞己之聰明,則不為而成矣。六五柔進上行,體已獲通,得中應剛,所通者大,故能製法成新,而獲「大亨」也。 正。 形象,非法象。 昭。 六十三卦彖不名卦為象,惟鼎器故言象。 旦 鑄金所為,而有法象。 胡。 下虛,象足;中三爻實,象腹。五虛,象耳;上實,象鉉 何? 五以謙柔居尊,下應九二之賢臣,上又有上九賢臣,皆巽納聖賢之象,所以得「大吉」而亨通。 胡。 「元亨」者,元始即亨。鼎、蠱、大有三卦,彖皆不雲「大亨」,是其義也。 昭 乾為天,在上為帝,指上九也。在下為聖賢,指二三四也。享上帝之心,推之以養聖賢,人有不樂盡其心者乎? 朱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正位者,明尊卑之序。凝命者,成教命之嚴。 注:木上有火,即是以木巽火,有烹飪之象,所以為鼎 正。 君子謂三也,鼎五爻失正,獨三得位,故以「正位」。凝,成也。體姤謂陰始凝,初巽為命,故君子以正位凝命也。 虞 離明南方之卦,聖人南面而聽天下者,此也。巽,順也,申命行權之謂也。正位凝命,蓋取諸此。 侁 已革之後,立成器而為法度,不可復變以亂其制。故君子於此,正人倫之大法,正朝廷之綱紀,使君臣父子貴賤尊卑之位,一正而不可亂。禮樂刑政,朝廷命令之所出,一定而不可變。 金 鼎者神器,至大至重,正位凝命,法其重大,不可遷移也。 房 火出於木,然後變新以成飪。法出於人,所以救弊而繩下。君子始則易正其服位,一民於新也;終則緩成其命令,息民於易也。 坦。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凡陽實而陰虛,鼎之為物,下實而上虛,今陰在下,是為覆鼎,鼎覆則趾倒矣。否,不善之物,取妾以為室主,亦「顛趾」之義。處鼎之初,將在納新,施顛以出穢,得妾以其子,故無咎。 注 倒以寫否,未為悖逆。舊,穢也。新,貴也。棄穢納新,去妾之賤名,而為室主,亦從子貴也。 正 趾當承鼎,顛而覆之,悖也。於是出其惡,故雖覆未悖,猶妾至賤,不當貴,以其子故得貴焉。春秋之義,母以子貴是也。 陸。 顛趾,變常也。得妾,詭正也。變常而義,詭正而道,故無咎,所謂可與權者也。 介。 去穢取新,除不肖而用賢也。事雖顛,於義無害。 陳。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象曰:「鼎有疾」,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以陽之實,處鼎之中,有實者也。不可復加,益之則溢,反傷其實。仇,謂五也。困於乘剛之疾,不能就我,則我不溢,得全其吉。 注:六五,我之仇匹,欲來應我,困於乘剛之疾,不能就我。之往也。自此以往,所宜慎也。五不能加,故「終無尤」。 正 剛以中應而承其實,任之重者也。四以近權,惡我專任,怨傷敵我,不可以不慎其所行也。四之覆餗,正無幾矣,豈暇謀我,獲其終吉。 子 居中而應,有實者也。三無應而疾之,我仇也。雖應不我就,不失正,吉也。 何? 二陽剛,有濟用之才,能慎所之,與五相應,則得正,而其道可亨。仇,對也,陰陽相對之物,謂初也。與初密比,陰從陽者也。相從則非正而害義,故戒使遠之。二居中而應中,不至於失正,能自守以正者也。人能自守以正,則不正者不能即之,所以「吉」也。 伊。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鼎,虛中以待物者也。三處下體之上,以陽居陽,守實無應,無所納受,耳宜空以待鉉,而反全其實塞,故曰「鼎耳革,其行塞」,雖有雉膏,而終不能食也。雨者,陰陽交和,不偏亢者也。雖體陽爻,而統屬陰卦,若不全任剛亢,務在和通,「方雨」則悔虧,終則吉也。 注 「失義」者,失虛中受納之義 正。 「雉膏」,八珍之數。三與上無應,如有雉膏而不食,然在「巽」卦,體猶屬陰,若與上九和通,不務剛亢,即是為雨之象。如此乃能虧除其悔,而終獲吉。 「石 耳」,上九也。九三之實,上九之所舉也。熟物謂之革,鼎之所以熟物者,以腹不以耳。上九離之極,火之所炎,以耳革者也。耳之受炎也,足以廢塞其行,不足以革,故曰「鼎耳革,失其義也」。九三,實之將盈者也,於是可食矣,而其行廢,故雖有「雉膏」而不食也。耳,以兩舉者也,六五之耳可鉉,而上九之耳不可鉉,六五雖欲獨舉,得乎?陰欲行而陽欲留,其為悔也大矣。故至於雨,然後悔虧而終吉。雨者,陰陽之和,玉鉉之與金鉉也。 坡: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兇。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處上體之下,而又應初,既承且施,非己所堪。初已出否,至四所盛則已潔矣,故曰「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智小謀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災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兇」。不量其力,果致兇災,信如之何? 注:信有此不可如何之事。 陸:初為鼎足,顛而上焉,是不承於四,四故折足也。餗,糝也。 陸 四,大臣之任,不能得天下之賢知,而下應於初,陰柔之小人,不勝其任,至於覆敗,故「其形渥」,謂赧汗也。上為人君之所倚,下為斯民之所望,與己致身任道之志,不失所期,乃所謂信。不然,則失職矣,得為信乎? 伊:孔子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方其未及也,必有告之者,而不信。及其已信,則無如之何矣。 坡。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黃,中也。金,剛也。鉉,所以貫鼎而舉之也。五為中位,故曰「黃耳」。應在九二,以柔納剛,故曰「金鉉」。所納剛正,故曰「利貞」也。「中為實」者,六五以中為實,所受不妄也。 正 以文明之德,得「黃中」之義,虛以待鉉,柔以納剛,是天子三公能舉其職者,故曰「黃耳金鉉」。耳之受鉉,鼎有實故也。九二,五之實也。有實受鉉,可以養賢,故「利貞」。陰爻得中,「黃耳」之象。五為剛位,「金鉉」之象。以陰含陽,耳受鉉之象。 陸。 「鉉」,貫鼎耳而舉之,謂九二也。言六五以陰柔之質,居大中之位,能謙虛以下接九二之剛,猶鼎虛其耳以待鉉,成鼎之道也。以人事言,則是君謙虛接賢,賢相率以輔於己。「利貞」者,以六五、九二俱履非其正。夫以不正之道相親比,則不能無悔,故聖人於此深戒之,言利在至正之道,可以獲吉也。「中以為實」者,五以陰柔之質,本非其實,而能虛中以納物,行大中之道,以為實也。 胡。 上九,鼎玉鉉,大吉,元不利。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居鼎之成,體剛履柔,用勁施鉉,以斯處上,高不為亢,得夫剛柔之節,能舉其任者也。應不在一,則靡所不舉,故曰「大吉,無不利」。 注:玉又貴於金者,凡烹飪之事,自鑊升鼎,載於俎,自俎入於口,馨香上達,動而彌貴。故鼎之義,上爻愈吉。鼎主烹飪,不失其和。金玉鉉之,不失其所。公卿仁賢,天王聖明之象。君臣相臨,剛柔得節,故「吉無不利」。 千。 上九在卦之外,如一賢人在上,當鼎立制度已成之後,不累於位者。玉者,言火炎而不變其性者也。鉉亦取能舉其任,以剛履柔,不為過亢,所以大吉,而無有不利。此爻周公告老之時當之矣。 石。 上九動而下三,知剛也。靜而在上,知柔也。動靜適宜,剛柔有節,是以能保其成功。 朱。 ䷲

震下震上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懼以成則,是以亨。天威震動,物皆驚懼整齊,所以由懼而獲通。虩虩,恐懼之貌。啞啞,笑語之聲。物既恐懼,不敢為非,保安其福,遂至笑語之盛。匕,所以載鼎實。鬯,香酒也。震卦施於人為長子。長子正體於上,出則撫軍,守則監國,威震驚於百里,可以奉承宗廟彝器粢盛,守而不失也。 正。 虩,蠅虎始在穴中跳躍而出,象人心之恐動也。 陸。 震,陽德之失。震,陰而達陽者也,故「亨」。 坡:震為動,動之大莫如雷。「震驚百里」,言其威遠也。人之致誠莫如祭祀。匕載鼎實,升之於俎,鬯以灌地而降神。方其酌灌以求神,薦牲而祈饗,盡其誠敬之心,則雖雷震之威,不能使之懼而失守也,故曰「不喪匕鬯」。夫臨大震,懼而不自失者,惟誠敬而已。 伊

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威震驚乎百里之遠,則惰者恐懼於近。出謂君出巡狩等事。 正 物既得雷動,則得其亨通,如人能戒懼,敬天之怒,則亦得「亨」。天子諸侯之冢嫡,亦須有威望,即能守祭祀而不失。出者,但言出,即可承祭祀。 石

象曰:瀳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瀳,重也,因仍也。君子畏天之威,彌自修身省察己過 正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初九剛陽之德,為一卦之先。剛則不暗於幾,先則能有前識,故處震驚之始,能以恐懼自修而獲吉。屯卦初九與卦俱稱「利建侯」者,卦泛舉屯,時宜有所封建,爻則「以貴下賤」,則是堪建之人與此卦自震言人,爻則據人威震,所說雖殊,其事一也。 正。 「震來虩虩」,羑里之厄也。笑言啞啞,後受方國也。 幹。 初九有陽明之德,居震之始,是能先戒懼者,故繇彖所言,此爻當之。 石。 君子之懼於心也,思慮必慎其始,則百志弗違乎道。懼於身也,進退不履於危,則百行弗罹於禍。故初六震來而致福,慎於始也。 範。 震之初九,慎始恐懼,所以致福。豫之初六,倡始逸豫,所以致兇。 房。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初九以剛處下,聞震恐懼而致福,則是有德之人。六二以陰賤之體,不能敬於剛陽,尊其有德,而反乘之,是傲尊陵貴,為天所誅。震來則危亡,喪其資貨,無糧而走,雖超越陵險,必困窮匱,不過七日,為有司所獲。億,辭也。 正。 六二木爻,震之身也。得位無應,而以乘剛為危,此託文王積德累功,以被囚為禍也。億,嘆辭也。貝,寶貨也,產乎東方,行乎大塗。此喻紂拘文王,閎夭之徒乃於江、淮之浦,求盈箱之貝,而以賂紂也,故曰「億喪貝」。貝,水物,而方升於九陵,今雖喪之,猶外府也,故曰「勿逐,七日得」。七日者,七年之日,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是也。 幹 萬萬曰億,言理必不易也。 陸。 剛動以震,而已乘之,動而來,則遇剛進而危矣。億,安也。安其位而不知避,則喪其位矣。貝者,人之所寶。六二之所寶者,位也。陵者,高大而平者也。動之時,高大而無難者,可以為動之主矣。進而得主,初不能為己難而已之喪,可以勿逐而復之矣。九,陽數也,動之主也。七日者,從其陰以反覆之時也。 介。 九者,陽數之極也。七日,初爻之謂也。卦必以初爻為七日者,舉前卦而云也。故復之「七日來複」,既濟之「七日勿逐」,皆舉初爻之謂也。 薛。 乘剛自危,必失其守,憂懼之極,若升高陵,履正居中,義當來復。未有畏威慎命,而不能保其位者也。 簡。 震之六爻,以失位為能戒懼。六二得位,所以不吉。 石。 震之動,天之威行也。驚恐者致其福,惰慢者致其災也。二雖體動,然而安於得位,是慢而不戒者。又乘剛,乘剛逆也。當天道威行之際,犯逆而不戒,故震來則危也。且危來逼己,敢據其位耶?必駭而奔矣。億,辭也。貝者,寶貨也,寶之大者。二以得位,為有其寶,今既逼於危難,遂懼而棄之,是喪其貝也。「躋」,升也。「九」,陽數之極也。「陵」,謂險之地。二以威逼於下,故升上而奔,且懼深而逋,必至於險之極也。然威明大行,時不敢隱,至七日乃自獲也。「七日」,少陽之數。二以陰賊逃難,利於幽暗。少陽升而明顯,故必得也。凡陰賊奔竄,皆稱「七日得」。故「既濟」六二亦曰「婦喪其茀,七日得」也。 牧 六二居中得正,善處震者也,而乘初九之剛。初,震之主也。剛動而上奮,孰能御之?故曰「震來厲」。「厲」,猛也,危也。彼來厲,則己處危矣。「億」,度也。「貝」,所有之資也。「躋」,升也。「九陵」,陵之高也。「九」,言其重之多。陵之重,高之至也,如所謂「九天」、「九地」也。以震之「來厲」,度不能當,必喪其所有,則升至高以避之,守其中正而不自失,過則復其常矣,是以「勿逐,自得也」。「逐」,即物也。以己即物,失其守矣,故戒以「勿逐」。避遠自守,處震之大方也。卦位有六,七乃更始。事既終,時既易也。不失其守,雖一時不能御其來,然時過事已,則復其常,故云「七日得」也。 伊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蘇蘇,畏懼不安之貌。雖不當位,而無乘剛之逆,故可以懼行而無災眚。位不當者,猶竊位者遇威嚴之世,不能自安也。 正 死而復生曰蘇。三死坤中,動出得震為生。 虞 弱而無當,「蘇蘇」也。居則不安,行乃無眚。 子 蘇蘇,猶「𤟧𤟧」也。位既不當,行又過中,是以震懼𤟧𤟧然也。四為震主,三能承之,位雖不正,承剛為順,恐懼而行,可以無眚。眚由內出,內自循省,故得無眚。 陸 蘇蘇,舒緩也。二安於得位見危,三不當位而知懼,故得舒緩。 牧 蘇蘇,神氣緩散自失之狀。三以陰居陽,不正也。因懼而行,以就四正也。故二「勿逐」則自得,三能行則「無眚」。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處四陰之中,為眾陰之主,當恐懼之時,宜勇其身以安眾,若自懷震懼,則遂滯溺而困難矣,故曰「震遂泥」也。失位違中,不能除恐,使物安己,道德未光大也。 正 以陽處陰,失位而動,雷聲未隆者也。處昇陽之時,為眾陰之主,不能大通萬類,鼓動群生,止於「遂泥」而已,其德固未光也。 陸:知懼而後時,其德滯泥,以陰處陽,又居上體之下,才可免兇咎而已。 牧, 剛陽物震動義。以剛處動,有光亨之道,以其失德,陷於重陰之閒,而不能自震,故未光也。 伊。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往則無應,來則乘剛,恐而往來,不免於危。 注:處震之時而得尊位,斯乃有事之機。若守中建大,則「無喪有事」。若恐懼往來,則致危無功。 正 懼而往也,尊位何安?其反來也,剛以為疾,故皆危也,斯以厲而居矣。位尊大中,震之主也。剛從而依,不敢遂逼,懷懼而已,無所喪也。 子 無應乘剛,是其危厲,以柔履中,行不過當,用此以往,萬萬無失者也。以無喪之理而有為於事,可以開物成務。 陸:夫當威震之世,下有剛權不正之臣,若專無為而治,則不足拯天下之難,救天下之敝,固當有為,獨任以權天下可也。其位合於中道,雖興起大事,亦無所喪失也。 胡 臨:有事之機,宜億度而居,剛不敢逼,內省不疚,則無喪失所有之事也。 句。 居尊而不以靜鎮,見危而不能自處,用意往來,危乃從之。然尊位居中,時事所繫,應機決行,則大功可建,故曰「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薛:諸卦二、五雖不當位,多以中為美;三、四雖當位,或以不中為過。蓋中則不違於正,正則不必中也。天下之理莫善於中,於二五見之矣。六五動皆有危,惟在億度,無喪其中而已。「有事」,謂中也。 伊。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徵兇。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兇「無咎」,畏鄰戒也。居震之極,求中未得,故懼而「索索」,視而「矍矍」,無所安親也。己處動極,而復徵焉,「兇」其宜也。若恐非己造,彼動而懼,懼鄰而戒,合於備豫,故「無咎」也。極懼相疑,故雖「婚媾」而「有言」也。 注:「震不於其躬,於其鄰」者,謂九四之剛威不能及己之身。「鄰」謂五犯九四之剛,有往來之厲,則己。能觀此鄰戒,以自修省其身,整治其行,故「無咎」也。 胡:上六過中,處震之極,窮而氣索,將下交於三,三亦過中而窮,莫助之者,是以恐懼失守,窮之又窮,故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若得中自持,則不至於窮索矣。「視矍矍」者,以「震索索」也。恐懼如此,當守其正,徵則「兇」。能自戒懼不動,則雖處「兇」地而「無咎」矣。「無咎」者,得正也。上六、六五,陰也。九四,陽也。六、九相配,有「婚媾」之義。上六不得乎三,或來交四,則五必有言。四、五相比,上安得而配之?上既不可以交三,又不可以交四,以此見上六終不可動,故曰「徵兇」。橫渠曰:五既附四,己乃與焉,則招悔而有言矣。能以鄰為戒,則無咎。易傳曰:聖人於震中示人知懼能改之義,為勸深矣。 朱:䷳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艮其背」,施止之所也。若有物對面而來,則情慾有私於己。既止在後,則是施止無見。所止無見,何及其身?故「不獲其身」。「不獲其身」,則相背矣。「相背」者,雖近而不相見,故「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若對面不相交通,則是否之道。但「止其背」,則是止之於未兆,治之於未萌,故得「無咎」。 正 艮次震者,動而不已,必有悔吝,故以「艮」次之。背者,見所不見之所也。言艮止之道,必止於未萌之前。若聖人治天下,欲禁民之邪,必於利害嗜慾未形未作之前,先止其心,而不陷於邪惡。若止之於背之後,目所不睹,不見其身也。「行其庭不見其人」,庭指淺近之處。行淺近不見其人,蓋得止之道,各守其所而有定分,不相揉雜也。謂百官各有職掌,四民各守其業,不相雜亂,故「無咎」也。 胡 人主不見可欲,百姓日用不知之時也?然則務止其欲,不止民欲者也。止物徇己,則「艮其限,列其夤」,而大器喪矣。夫背之為體,雖不遠身,而目未嘗見。目所不見,雖與之處,而思慮亦絕。君子於欲,亦當然耳。夫愛慾,與生俱生者也,然而寓目皆可愛慾,蓋人道之常,不可得而免。故君子之在愛慾,猶心目之於背可也。可與物遊,而無慾物之心,身與欲處,而無慾物之樂。不必釋心去欲,然後為靜,所以喻之以背也。「不獲其身」者,君子坐忘遺照,不知身之為身也。「行其庭,不見其人」者,相背故也。君子之於它物亦然,非獨身之謂也。 陳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止道不可常用,必施於不可以行。適於其時,道乃光明。施止於止,不施止於行,得其所矣。 注:凡應者,一陰一陽,二體不敵。今上下之位雖復相當,而爻皆峙敵,不相交與,故曰「上下敵應,不相與也」。八純之卦,六爻皆不應,而獨於此言之者,此卦既止而不交,爻又止而不應,與止義相協,故兼取以明之,明相與則有咎也。 正 震動而艮止,此兼言動靜者,蓋人之靜止,是難能也,若能不失其時,知止則止,則其道光明也。仲尼之門獨稱顏子,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是知止者少也。若止非其時,則是素隱行怪者,鳥獸不可與同群,又非知止之人也。 石 時行時止,所以為萬世動靜之戒,不於震卦言,而於艮始言之者,蓋震為雷,雷有時而靜;艮為山,山一定而不動,恐後人法此止靜,不復求於進用,使天下之人無所濟也。 胡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各止其所,不侵官也。 注: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處止之初,行無所之,故止其趾,則「無咎」。至靜而定,故「利永貞」。 注:靜止之物,不可躁動,故「利永貞」。行則有咎,止則不失其正。 正, 初最下,趾之象。趾,動之先也。「艮其趾」,止於動之初,未至於失正也。陰柔患不能常,不能固,故戒以「利永貞」。 伊:六居初不正,宜有咎。然止之於初,其止蚤矣,未失正也。 朱: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腓」,腸也,在足之上。「拯」,舉也。今既施止於腓,腓不得動,則足無由舉。然腓是躁動之物,強止之,則貪進而不得,故其心不快。「未退聽」者,既不能拯動,又不能靜退,聽從其見止之命,所以其心不快。 正:腓在股足之閒,下不能及其足,而上隨於股,無以自得,故「無所遂」。躁動無守,未能退聽,而志在股隨物,唯上之命是聽,失止之道者也。所以得「無咎悔」,中正存焉,有愧而已,故其心不快也。 陸:「腓」,應上而動者也。六二承九三,宜應九三而動者也。遇艮之時,是以「艮其腓」也。剛上而柔下,得位以相比,欲拯其隨,固其理也。六二之中正,固欲循理以拯三,而九三以剛亢遇艮之時,未肯退聽二之拯己也。欲拯之而不得,方且違之,而有不快之心,雖未失中正,與夫「樂則行之,憂則違之」者,固有閒矣。 「介」, 六二以陰從陽者也,而三亦「艮」限不進,不見拯援,又未能退以聽命,故其心不快。 「侁」, 六二居中得正,得止之道。上無應,不獲於君者也。三居下之上,主乎止者也。剛而失中,不得止之宜,非能降而求下也。二雖有中正之德,而行止系乎主,故為「腓」之象。股動則腓隨,動止在股,不在腓也。二不得以中正之道拯三之不中,必勉而隨之,雖咎不在己,豈其所欲哉?言不聽,道不行,故其心不快。士之處高位,則有拯而無隨;在下位,則有當拯,有當隨。有拯之不得而後隨,有不拯而惟隨者,以在上者未能下從也。「退聽」,下從也。 伊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限,身之中,人繫帶之處。言三當兩象之中,故謂之限。夤,當中脊之肉也。薰,燒灼也。既止加其身之中,則上下不通之義,是分列其夤,身當喪亡。君臣共治大體,若身大體不通,則君臣不接,君臣不接則上下離心。列夤則身亡,離心則國喪,憂危莫甚焉。 正 事至中半而改之,亦已晚矣。文中子曰:「未有處峻路而不遲迴者。」蓋情慾之起,人少有速止之者。 石 身之中,不能自動,惟下之與上有所動,則從而動之。如上下欲動,而艮止其身之中,則必分裂其脊之肉矣。此言人不能制事於始,又不能成事於終,於措置之閒不得其道,而欲止於中道,則進退不可,而致蠱敗其事,故有危厲之苦,而薰灼其心也。 胡? 限者,界也。列者,位也。三居下卦之極,履二體之閒,以陽履陽,其危可畏,必在位夤恭,始得其道。 侁、 薰,孟、京、馬、王皆作「燻」,虞作「閽」,荀以「燻」為「勳」。古本當作「動心」,傳者並作「勳」字,其後又加草,遂成「薰」字,未聞易道以坎水燻灼人也。 朱。

六四:艮其身,無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中上稱身,履得其位,止求諸身,得其所處,故不陷於咎。 注:六四已入上體,則非上下不接,故能總止其身,不分全體。 正 四過中而近上,心之所也。自趾已上,皆得謂之身。然心者身之主,故四即曰「艮其身」。大凡作事,心始思慮,知其宜靜,便能止之,故「無咎」。蓋止之於身,所為非妄也。 石。 君子以濟物為心,其心若止,忘天下也。不言「止諸心」而言「止諸躬」者,有為在心,但身不行耳。 薛。 居大臣之位,以陰柔而不遇剛陽之君,不能止其所當止,惟止其身則無咎,施於有政,則有咎矣。 伊。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輔,頰車。能止以處中,故言有倫序。能亡其悔,以中正者,位雖不正,以居得其中,故不失其正,而「言有序」也。 正:五,君位,艮之主也,主天下之止者也。陰柔以才不足以當此,以其在上,故取輔言之。輔,言之所自出,人之所當慎止者,惟言行而已。輔與頰舌,皆言所自出,而艮在中。「艮其輔」,謂止於中也。 伊: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居止之極,極止者也。敦重在上,不陷非妄,宜其「吉」也。 注:動者,利之求也,動失則害至。止者,正之元也,久守則福來。非敦厚之德,不能止其終也。 子:仁者必靜,艮止之道也。上居艮極,「敦艮」者也。敦於靜止,所以篤於仁用也。仁厚以終,故獲「吉」。 陸:逐爻本動,各強止之,獨上九不由牽制,而自敦厚不動,以保其終。 白:敦,益也。艮止於輔,極矣,而又止之,故曰「敦艮」。 坡:敦,篤實也。居止之極而不過,故為「敦」。人之止難於久終,故節或移於晚,守或失於終,事或廢於久,人之所同患也。上能厚於終,止道之至善,所以「吉」也。六爻之德,唯此為「吉」。䷴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凡物有變移,徐而不速,謂之漸也。「女歸吉」者,歸,嫁也。女之生有外成之義,以夫為家,故謂嫁曰「歸」。婦人之嫁,備禮乃動,故漸之所施,吉在女嫁,故曰「女歸吉」。「利貞」者,女歸有漸,得禮之正,故曰「利貞」。 正 臣之事君,浸以爵命,冒寵躁進,則「兇」之道也。三五、二四,各得正位,以漸而進,故得「利貞」。 陸: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卦之名「漸」,是之於進也。九五「進得位」,是「往而有功」也。六二適九五,是進而以正。身既得正,「可以正邦」也。「剛得中」,言九五也。止不為暴,巽能用謙,以斯適進,物無違拒,故能「漸而動」,進不有困窮也。 正 進雖得位,然處其中正,則可正邦,故二、五言吉,三與四各涉兇咎也。上以陽居上,以其處於外表正其下,故用其儀吉。 牧 內止而不躁,外巽而不爭,以斯而進,不亦漸乎?長女得位乎外,故曰「女歸吉也」。 範 漸之進,其德有四:得位,往有功也。進而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而不窮也。四者,陰之位,六往居之,得位也。位者,待才用之宅,進而不得其位,則無所施;位過其才,則力不勝。進而得位,往必有功,故曰:「進得位,往有功也。」四者,諸侯之位,坤土在上為邦。君子之進,正己而己。已不正,未有能正人者。其始不正,終必不正。三以正進,四以正交,則四爻皆正,邦國正也。猶女得所歸,男女既正,家道不期於正而自正,故曰:「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此兩者,以六居四,言漸也。或曰剛得中謂九五,誤也。在九五當曰「剛中而應」,如無妄、萃是也;當曰「中正而應」,如同人是也。此謂九三也。剛,陽德也。其位在六爻為一、三、五,一始進也。五進之極,三得中也。已極則不復進矣。太玄曰:「月闕其膊,不如開明於西。」剛得中,其進未極,漸如是,可進矣。故曰「其位剛得中」也。此以九三言漸也。內艮,止也。外巽,巽也。易傳曰:人之進也,以欲心之動,躁而不得其漸,則有困窮矣。在漸之義,內止靜而外巽順,其動不窮也。故曰:「止而巽,動不窮也。」動言三四動,動而正,所以不窮。此以兩體二爻言漸也。 朱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木生山上,因山而高,非是從下忽高,故是漸義。君子求賢德,使居位,化風俗,使清善,皆須文德謙下,漸以進之。 正 賢德以止巽,則居風俗以止巽,乃善。 注:居賢德,則漸育人材。善風俗,則漸隆教化。 牧 君子法漸進之象,必居賢德善俗之閒,以務進其道。孟子之母為子三徙其鄰,卒使其子為萬世亞聖之賢,蓋其擇善賢之力也。 胡:君子之進德,習而後能安,安非可陵節而遽至也。移風易俗,不以其漸,可乎? 伊 脫風字。 京。

初六:鴻漸於幹,小子厲,有言,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始進而位乎窮下,又無其應,若履於幹,危不可以安也。始進而未得其位,則困於小子,窮於謗言。困於小子,讒謗之言,未傷君子之義。 注:幹,水涯也。 正 體陰質滯,不能漸進,猶小人懷土,宴安鴆毒。當居德善俗之日,遂至有言。然無應而止,未至害義。 陸:君子之進,小人所忌。 胡。 鴻,水鳥,漸於幹,不失其宜也。小子。三四幹非其應,應非其正,小子之象也。孔子曰:「未信而諫,以為厲己也」。初當應四時,三與之比,以初為進,而於己所比,故「厲有言」。初守其分,不求其應,四雖「小子厲,有言,義無咎」矣。 介:初以陰居陽,上無其應,始欲進而位於下,若鴻之漸於水涯者也。施之小人,則是不能正而進,必有危厲責讓之言,斯聖人垂戒小人居漸之始,若能知有危厲,善補過,則獲無咎。君子則能居德善俗,和光同塵,以俟乎漸,不失其正也。 袁:小人見已然之事,從眾人之知,不能燭理,故危懼而有言。不知在下所以有進,用柔所以不躁,無應所以能漸,於義無咎矣。 伊: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磐,山石之安者也。進而得位,居中而應,本無祿養,進而得之,其為歡樂,願莫先焉。 注:位乎中正,以應於五,五以道義奉養賢人,故曰「飲食衎衎」。衎衎,饒益之謂。當位養賢,是不素飽,猶不素餐也。素,空也。不空自飽,是能養賢,故「吉」。 陸:

九三,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婦孕不育,兇。利禦寇。象曰:「夫徵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陸,高之頂也。進而之陸,與四相得,不能復反者也。夫徵不復,樂於邪配,則婦亦不能執貞矣。非夫而孕,故不育也。三本艮體,而棄於群醜,與四相得,遂乃不反,至使婦孕不育,見利忘義,貪進忘舊,兇之道也。異體好合,順而相保,物莫能閒,故「利禦寇」。 注:高平曰陸。「鴻漸於陸」,猶君子進於夷道也。九三在下體之上,剛而得位,以此而進,夷易之道。然履失其中,上無其應,進雖得位,行則無功,有進正之名,無正邦之用。象之於「夫」,則雖征伐而陷於危難,不復其家者也。象之於「婦」,則雖受其孕,而徒為憂難,不育其子者也。有其事而無其功,「兇」可知矣。漸有「女歸」之吉,異體相保之道也。四與三相比而相得,有同心不違之義,故「利用禦寇」捍戎。夫徵不復,是離群醜。「婦孕不育」,由失其道。「利用禦寇」,順以相保。 陸。 「醜」,眾也。三以陽居陽,剛進而過中,是獨高其行者,有先人之志,異夫群眾,眾所不與,不能復其身,於出征也。孕者漸以成體,宜溫柔以保之。今九三剛暴,故至於傷其孕而不育,是「失其道」。夫「漸」之為體,止而「巽」,戒其剛暴,故有茲象。 「牧」, 上九、九三皆在一卦之上,故稱「陸 薛」。 「夫」,陽也,謂三也。三不守正而與四合,是知「徵」而不知「復」者也。「徵」,行也;「復」,反也。「不復」,謂不反於理義也。卦之位爻無不善,而獨失正,則是離其群類也。「婦」,謂四也。四以不正而合,則不由其道矣,故雖孕不育也。夫三之所利,在「禦寇」而已。蓋君子之與小人比也,自守以正,豈惟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於非義也。是以順道相保,御止其惡也。 伊。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六四進而得位,故曰「鴻漸於木」。桷,榱也。之木而遇堪為桷之枝,取其易直可安也。六四與三相得,無乘剛之咎,故曰「無咎」。四雖乘三,體巽而下附,三雖被乘,上順而相保,所以六四得其安棲。 正 木非鴻之所止,漸而得位於高,或得其桷,桷,上附也,承五而相得焉,亦非其安而安也。五巽以順,尊而相保,不可傾奪,故「無咎」。 子 木雖在上,非鴻之所安,以其乘剛也。比於兩剛之閒,而疑於所與,是以稱「或」。桷之為木,在上者也,或得其桷,與上而承之也。上,順也,順以巽,故乘剛而「無咎」。 介 進而漸於木,乘剛失所也。或得勁直之桷,可容網足而安棲,謂上附於五,故「無咎」。 房 上承五以巽事之,下得三以順接之,故介於二剛之閒,得位而無咎。 朱。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陵,次陸者也。進得中位,而隔乎三四,不得與其應合,故「婦三歲不孕」也。各履正而居中,三四不能久塞其塗者也。不過三歲,必得所願矣。進以正邦,三年有成,成則道濟。 注:二本應五,三近止之,而五而三,故曰「三歲不孕 子」。 少男下長女,雖交而應,然長女志乎外,少男止乎內,兩志不相感與是其交而不感也,所以婦三歲而不孕。五剛而得中,漸升尊位,美之至也。然漸本隆禮,禮尚謙恭,不務勝也。好勝則失漸之義,故保其終,莫之好勝,則吉。 牧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進處高潔,不累於位,無物可以屈其心而亂其志。峨峨清遠,儀可貴也。 注:高過則反下,故上覆為陸。進道已極,志在夷易,故曰「鴻漸於陸」。羽毛所以輔鴻之飛,禮義所以輔上之德。羽毛可取以為儀,禮義可用以為治也。禮義為治,則眾不可亂,斯所以為夷易之道,故「吉」。 陸 上雖高於五,所以降雲「陸」者,以上是臣位,君臣之定分也。諸家改為「陵」,非也。上九在卦外,如賢明之人,清遠之志,不累於位,可以表儀於天下。 石 陸當作逵。逵,雲路也。猶賢人君子在下而登公輔之列,不為外物所動,情慾所感,故積累至於德業高大而不可亂也。 胡 復曰:陸者,戒使退而反於艮。巽性樂上,進而不止,則躁涉之累至焉。羽者,或翔或戢,藉而為儀者也。今自陵反陸,得卻之之正,累焉浼哉?出處語默,介於道而適於分,是亦儀民者矣。 坦 ䷵

兌下震上 歸妹:徵兇,無攸利。

泰卦據兄嫁妹,此卦以妹從娣而嫁。鹹卦明二少相感,恆卦明二長相承,此卦以少承長,非是匹敵,明是妹從姊嫁,故謂之「歸妹」。妹從姊嫁,本非正匹,惟須自守卑退,以事元妃。若妄進求寵,則有並後兇咎之敗,故曰「徵兇,無攸利」。 正:易以鹹、恆為夫婦之道,漸、歸妹為夫婦之義。漸四爻得正,故漸女「歸吉」。歸妹四爻失正,故「歸妹徵兇」。妹者,從娣而嫁,本非其正,用以繼室則可,欲專內政則兇。 陸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徵兇」,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天地交合,然後萬物蕃興。聖人制禮,令娣侄從其姑姊而充妾媵者,所以廣繼嗣,以象天地少陰少陽、長陰長陽之氣共相交接,所以蕃興萬物也。天地以陰陽相交而生物不已,人倫以長少相交而繼嗣不絕。歸妹豈非「天地之大義,人倫之終始也」?少女而與長男交,少女所不樂也。今「說以動」,所歸必妹也。雖與長男交,嫁而繫於姊,是以說也。系姊為媵,不得別適,若不以備數,更有動望之憂,故系姊而行合禮,「說以動」也。二三四五並皆失位,其勢自然柔皆乘剛,其猶妾媵求寵,其勢自然以賤陵貴,以明柔之乘剛,緣於失正而進也。 正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侄娣之從,廣其嗣息,是人倫之終始也。人非正匹,豈樂從哉。「說而動」,是妹從姊之象。 石。 人有生則有死,有盛則有衰。諸侯一娶九女,正室死,則右媵繼之,以至左媵及侄娣繼之,所以廣嗣息而承祖先之業。是「歸妹者,人之終始也」。 胡。 少女歸長男,得其常,不失其時,故曰「說以動,所歸妹也」。 介。 女少而男長,如用事而男下之之謂也。夫所以下之者,豈一日之故哉,將相與終始故也。 坡。 男女交,然後有生生之道,故前者有終,而後者有始,相續不窮矣。 伊。 父命子而醮之,代父之道終之也。婿受女於主人,人道之始始之也。終始相續,生化無窮,故曰「歸妹,人之終始也」。 朱。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歸妹相終始之道,故以「永終知敝」。 注:夫婦之道,有時而敝。棄衰逐盛,人之常情。君子所以歸侄娣者,所以永長終,知其必有敝,且以廣其嗣也。 石。 夫人之所說者,澤也。所畏者,雷也。說中必知所畏,君子終身之防也。是以君子於說動相感之時,必思永久之敝,則無中敝之患矣。 陳。 震長陽,兌少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又非其正,苟不知永終之敝而預防之,不諱之後,小者家,大者國,少母稚男,妻妾之位不明,嫡庶之分不辨,或不修於帷薄,或干預於刑政,其敝非可一二陳。漢武之於勾弋夫人,其知此乎? 繪。 雷震於上,澤隨而動,少女之悅而動,情之感也。動則失正,非夫婦久長之道。天下之反目者,皆不能永終者也。 伊。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徵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初九以兌適震,非夫婦匹敵,是從姊之義也。妹而繼姊為娣,雖非正嫓,不失常道。譬猶跛人之足然,雖不正,不廢於能履。少長非耦,為妻而行則兇,為娣而行則吉。妹而為娣,常久之道。行得其宜,相承之吉。 正 妹從姊,歸而復以娣從,即又季也,明矣。當「歸妹」而用其娣,明有讓也。初以陽德而處卦下,惟保其所恆,故可以久也。跛者,行之不安者也。妹者,嫓之不正者也。「歸妹」而「以娣」,猶不正而能行也。位雖不當,行未失道,上下相承,故得「徵吉」。妹從姊,娣從嫡,相承之謂也。 陸。 初承二,娣承嫡之象。二承五,嫡承夫之象。故曰「跛能履,相承也」。 介:履之六三。「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何也?履,禮也。禮以中正為得,六三以位不當,故「兇」。歸妹則以不居其正為得宜,故行之以不正為「吉」。何則?尊正室也。若行之以正,則是專正室矣。所以能守其娣之禮為常也。不取居正,而又處下,以尊正室,行之奉上,故得上下順而吉相承。 牧 居下而無正應,娣之象。以剛居正,處說而順,娣之有賢貞之德者也。歸妹之義,以說而動,非夫婦能常之道。初有賢貞之德,乃能以恆者也。雖在下不能有所為,知跛者之能履,然「徵」而「吉」者,能相承助其君娣之吉也。 伊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九二雖失位,不廢居中處內。以言歸妹雖非正配,不失交合之道,猶如眇目之人,視雖不正,不廢能視。居內處中,能守其常,施之於人,是處幽而不失貞正也。貞正者,人之常,履中不偏,未變常也。 正 履之六三,以其位不當,故「兇」。歸妹九二雖居中,而云「眇能視」者,以陽居陰為不正也。履之九二:「幽人貞吉」。同此爻辭者,以其履道尚謙,不貴處盈,務致至誠,惡夫外飾者也。二以陽居陰,履於「謙」也。況乎幽人之志,專靜而卑退,無所侵越,猶娣之禮務卑退也,但專一奉正室而不敢越。且婦人以陰處陰,又居內為得位,故家人六二:「在中饋,貞吉」。今九二雖以剛處柔,然位不當正,合娣之義,「利幽人之貞」,不亦宜乎? 牧 以陽居陰,履非其正,能盡卑下之節以承於上,猶目之偏,亦不廢於視也。然上有六五之應,不可以越其位分而上進。上進則奪女兄之權,故當退處其位分,守其幽靜之道而不廢,故獲利也。雖有其應,不妄求進,是未變常也。 胡 以陽居陰,上應六五,剛下而柔上,是婦制其夫,故爻辭不言「歸妹」。嫓之不正,剛柔相反,未足為明,猶如眇目之人,不廢能視,但居內守常,同乎幽隱之人,亦不失其貞正也。謙正自得而無邪競之心,是見利而未變常性也。 勾 剛而得中,女之賢貞者也。五以陰柔之質,與之正應,動於說者也,乃女賢而嫓不良也。二雖賢,不能自遂以成內助之功,適可善其身而小施之,如眇者之視,言不能及遠也。男女之際,當以正禮。五雖不正,二自守其幽貞,乃所利也。二有剛貞之德,幽人也。其才如是,而言「利貞」者,謂宜於如是,非不足而為之戒也。 伊: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室主猶存,而求進焉。進未值時,故有須也。不可以進,故「反歸」待時,「以娣」乃行也。 注:六三在「歸妹」之時,處下體之上,有欲求為室主之象。 正 在天文,織女為貴,須女為賤。「歸妹」以賤女歸,不當者也。歸之不當,而「反歸以娣」,順以正也。以柔乘剛,是不敬也。四爻皆失位,而此言「不當」者,以獨失歸妹之義。 陸:六三以陰柔之質,居剛陽之位,是履非其正者也。猶侄娣之從女兄,其年尚幼,未可適人,必待年於父母之國,待其長大,然後歸君子之家,以為侄娣。故春秋隱二年書「伯姬歸於紀」,至七年書「叔姬歸於紀」是也。「未當」者,是言侄娣幼小,未當歸人,必待年於父母之國也。 胡:六三居不當位,德不正也。柔而上剛,行不順也。為說之主,以說而歸,動非禮也。上無應,無受之者也。如是而賤矣,故曰「未當」也。易傳曰:「未當」者,言其處、其德、其求歸之理皆未當,故無取之者。「反歸以娣」,何也?女謂嫁曰「歸」,自內之外也。三本泰之四爻,三無所適,反歸於四,則得正。其應在初,初,正也,娣之位也。諸娣從婦同行者也,故應初乃有以娣之義。魯春姜之女,三往三逐,春姜召其女,留之三年,乃復嫁之。率知為人婦之道,春姜知反歸以娣之義也。 朱。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夫以不正無應而適人,必須彼道窮盡,無所與交,然後可以往,故愆期遲歸以待時。 注:妹當歸而愆期者,待年也。愆期以待年,當年以待時。遲,待也。愆期之志,待年而往,是未虧也。待時之義,得禮而行,是所宜也。時謂仲春,六五以陰柔在上,是姊之象。凡女子十五而嫁,笄而字。今五正當嫁,則四之年未及其時,但隨姊而行,故曰「愆期」。遲,待也。待姊而行,姊行有時也。 石 說:以動,謂少女說從於長男。今四居下體之上位,過乎少女,是「歸妹」之「愆期」者也。女過盛年,則興「摽梅」之嘆。然四以陽處陰,不居其正,合「歸妹」之象,雖有勤望之志,而不為淫奔之行,茲待禮而行者,故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牧 四上體,地之高也。陽剛居之,女子之有正德而賢者也。無正應,未得其歸也。愆期非不售,有待而行者也。愆期之志,以明在已而不在人也。 伊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六五居「歸妹」之中,獨處貴位,是帝王所嫁之妹也。「袂」,衣袖也,所舉斂以為容。帝王嫁妹,為之崇飾,故曰「其君之袂」。配在九二,兌少震長,以長從少者也。以長從少,雖有其君崇飾之袂,猶不若以少從長之為美也。「月幾望」者,陰而貴盛,如月之近望,以斯適配,雖不如以少從長,然以貴而行,往必合志,故得「吉」也。 正 六五以陰柔之質,居上卦之中,是猶帝乙之王所歸之妹也。帝乙,商之賢王,於時最能盡婚姻之禮,故聖人特取以為言。「君」者,諸侯正室之小君也。言侄娣本卑賤之位,今六五居極貴之地,是正室已死,而娣侄繼為正室,有柔順之德,能盡婦道以配於君子,雖其正室之德,亦不如娣之容禮最全備而良善也。但如「月幾望」,不至盈滿,則獲其吉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者,是侄娣至此,得繼其姊而為正室,以配於上,是以賤從貴也。 胡 六五在上,歸妹之為女君者也。九二在下,歸妹之為娣者也。二以陽處陰,娣之盛也。五以陰處陽,女君之謙者也。應乎九二,能逮下者也。能逮下而謙,故「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也。 介 臣之事君,如女之事夫,不可盛滿以敵其上。六五以陰居盛位,可謂帝乙之歸妹於人也。言六五若作小君夫人之崇飾,不若謙以自牧,作侄娣之容儀,則雖陰盛如月之望,亦保終吉。 陳 當位,下應乎二,君禮於臣,尊下乎卑,「帝乙歸妹」也。天子歸妹於臣下,以貴行也。雖王姬下嫁諸侯,夫婦之禮不可廢也。故小君降心而不凌其夫,則其禮容不如娣之盛焉,善之善者也。 逄 下應於二,下嫁之象。易中陰尊而謙降者,則曰「帝乙歸妹」,泰之六五是也。尊高之德同娣媵,娣媵則以容飾為事,幾望未至於盈,不亢其夫之象。 伊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羊」謂三也。處卦之窮,仰無所承,下又無應,為女而承命,則筐虛而莫之與。為士而下命,則「刲羊」而「無血」,不應所命也。進退莫與,故「無攸利」。 注:六三陰虛,象筐體兌為羊,不應於上,故「無實」與「血」也。實以象義,血以象誠。女承筐而「無實」,則助奠之禮不成。「士刲羊無血」,則祭廟之誠不至。以柔乘剛,下無其應,士女子之行病於斯矣。無實無血,故「無攸利」。夫「歸妹」,人倫之終始,君子以永終知敝,故於卦之終而著道之敝焉。 陸:六三以陰居陽,失夫之道,上六以陰在上,失女之道。六三為「士刲羊無血」,羊之為物,很者也,「血」者,陰之傷也。「刲羊」而「無血」,陰很而不可勝之象也,此士之不得其所御者也。上六失為婦之道,而不得其所承,六三失為夫之道,而不得其所御,是以「無攸利」也。 介:上六,女歸之終而無應,女歸之無終者也。「筐篚無實」,則無以奉祭祀。夫婦共承宗廟,婦不能奉祭祀,乃夫之不能承祭祀也,故「刲羊」而「無血」,亦無以祭也。婦不能奉祭祀,則當離絕矣,何所往而利哉? 伊:周易義海撮要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