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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義海撮要卷四

欽定四庫全書

宋李衡撰

先儒皆謂上經明天道,下經明人事。韓康伯注序卦,謂易六畫成卦,三才必備,錯綜天人,以效變化。豈有天道人事偏於上下者哉!上經明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是兼人事,不專天道。孔子序卦不以鹹系離,繫辭雲「二篇之策」,則是六十四卦舊分上下。乾坤象天地,鹹恆明夫婦。乾坤乃造化之本,夫婦實人倫之原,因而擬之,有何不可?乾坤各卦夫婦共卦者,周氏謂尊天地之道,略於人事,猶如三才,天地為二,人止為一。此必不然。乾坤明天地初闢,至屯乃剛柔始交,故以純陽象天,純陰象地,則鹹以明人事。人物既生,共相感應。若二氣不交,則不成相感,自然天地各一。夫婦共卦。䷞

艮下兌上 鹹,亨,利貞,取女吉。

男女感應,方成夫婦。若以邪道相通,兇害所及,感通以正,婚媾之善, 正 本乾坤之變。乾之上九,下為九三;坤之六三,上為上六。故乾坤交感而夫婦之象成。 侁

彖曰:鹹,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剛自在上,柔自在下,則不相交感。以止行說,則不為邪諂,不失其正,所以「利貞」。少男居下,少女處上,所以得「吉」。 正 此本否卦。六三升上,上九降三,是柔上剛下,二氣交感以相與也。 蜀。 卦以「鹹」釋其名,而彖辭以「感」釋其義者,聖人之微旨,欲明感物之無心也。 牧。 止而說,猶女止而待男。 石 情者,其誠然也。雲龍風虎,無故而相從者,豈容偽哉! 坡

象曰: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

以虛受人,物乃感應。 注:山高而降,澤下而升,山澤通氣,鹹之象也。 崔。 虛中無我也。以量而容,擇交而受,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 伊。

初六,鹹其拇。象曰:「鹹其拇」,志在外也。

初應在四,俱處卦始,為感淺末,取譬一身在足指,而己志雖小動,未甚躁,求,未傷於靜,故無吉凶悔吝之辭。 正:初在卦下,拇之象,所感未深,拇動而已,未至失性。 陸

六二,鹹其腓,兇,居吉。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足之腓腨,應在九五,鹹道轉進,腓體動躁,故兇。靜居則吉。陰性本靜,不躁而居,順其性也。 正:處得其位,情未違中,居則為正,動則為躁。居則承陽,承陽為順,得正則吉,是順而不害。 陸:腓拇之上,股之下,躁動之物,但居其所,推誠以及人,則人自感而歸之。 胡 六二:失女止待男之道,止而待五,乃得吉。 石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股,隨足者也。進不能制動,退不能靜處,「志在隨人」,所執賤矣。 注:剛而得位,雖欲感上,以居艮極,止而不前。二隨於己,志在於隨下,比二也。遂感上,則失止義,而往吝窮也。 崔:

居下體之上,上體之下,上不能安其身,下不能自守,隨於上下者也。上不能安其身,亦不處上,下不能制其足,志在隨人,執其隨僕廝之志也。 牧。 九三以剛處下卦之上,而應在上六。 胡。 三與上六各處卦極,是感道已終,感之後時不能感,上六動而求感,故曰「鹹其股」。已失其感,又務求之,下比二陰,陰又以失其感,動而相求,乃隨六二以進,故曰「執其隨」。 石。 前二陰爻皆有感而動,三雖陽爻亦然,故曰「亦不處也」。 伊。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居體之中,在股之上,其志始通。凡物所感不正則至於害。其始未盡,感極不能至於無思以得其黨,故有「憧憧往來」,然後「朋從其思」也。 注:失位,悔也。應初,動得正,憧憧懷思慮也。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來」。之內為來,之外為往。兌為朋,少女也。坎初變之四,坎心為思,故曰「朋從爾思」。 虞。 不能感天下,惟己之朋黨從而歸之。 胡。 卦體上下感應,去其心。象辭君子以虛受人。九四:不言鹹其心。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再言之,所以戒偏思之深也。 牧。 九四失位,懼失初,疑初之不來,思慮憧憧,往來不定,然後初六從之,以陽居陰,未至全亢,故「吉」。雖無害,而「憧憧往來」,以役思慮,何光大之有? 石。

九五:鹹其脢,無悔。象曰:「鹹其脢」,志末也。

心之上,口之下,進不能大感,退亦不為無志,其志淺末,故「無悔」而已。 注:脢。諸說不同。輔嗣以四為心神,上為輔頰,明其淺於心神,厚於言語。 正 背肉頑然不動,可謂淺末。居中得正,方乃無悔。 陸。 心脊之肉,感近於情,而非其志。 子。 位尊志驕,不下於二,失其工也。有感之時,無感之道,所失大,所得小,僅能居位,無悔而已。 石。 以剛居位,不虛中也。從上滕口之無實,「志末也」。 逢 背脊肉背其私心,比於上六。卦以初為本,上為末。 朱。 應二比上,私狹其志。 伊。

上六:鹹其輔頰舌。象曰:「鹹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鹹道轉末,故在口舌言語而已。 注:鄭玄作「媵」,送也。 正。 感道貴速,三與上六各居亢極,不能相感,失所感之道,皆動而求感。股與輔頰舌,皆非心也。 石。 輔,上頷 馬。 ䷟

巽下震上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恆久之道,所貴變通。恆通無咎,然後利以行正。得其恆道,何往不利? 正。 女承陽為恆久之道,如風雷不相悖,是以亨而無咎。二、五易位而和正得中,故「利有攸往」。 陸。 鹹少女在上,少男在下,取一時相感之義。恆卦則長男在上,長女在下。孫復先生曰:鹹,男下女以成家,既成其家,不可不正也。君先下臣以成國,既成其國,不可不治也。男動乎外,女順乎內,君動於上,臣順於下,家國之常,不可易也。易則生亂,故曰:「君子以立不易方。」 石。 君子為學,久而不已,可至於聖賢。君臣為治,久而不變,可施仁義禮樂,以化成天下,何往而不利哉? 胡 諸卦以有應為吉,此六爻皆應而無元吉者,夫吉於應者,相求以濟之時也。常者,上下各得之時,故以剛柔皆應而不獲為吉也。 範

彖曰: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震剛巽柔,剛上柔下也。陰陽相感,二氣相與,更互而相成,雷風相與也。震動而巽順,故曰「巽而動」,無違逆也。剛柔皆應,六爻無孤嫓也。四事而正,廣明恆義, 正 泰之初九,上為九四,恆本泰卦來也。 白。

象曰: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長陰長陽,合而相與,得其所久,故「不易」。 注:方,道也。 正: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不改仁義之道。 牧。 雷資風而益遠,風假雷而增威。 褚:雷以震動,其出有時;風以撓散,其發有道。出發不恆,威令何稟。 薛。

初六,浚恆,貞兇,無攸利。象曰:「浚恆」之兇,始求深也。深常者,以深為常,施之仁義,則不厭深,施之於正,即求物之情太深,是兇正害德。處卦之初,故言「始」,最在於下,故言「深」。 正:常之為義,貴久於其道,日以浸深。初為常始,宜以漸為常,而體巽性躁,遽求深入,是失久於其道之義,不可以為常,故正凶。 陸:夫婦君臣始相正之時,責之過深則不安。九四剛陽下制初六,六以陰柔在下,不堪其處,是以正凶。 石:猶為學之始,欲亟至周、孔;為道之始,欲遽及堯舜;為朋友之始,欲契分之深;為君臣之始,欲道之行。孔子所謂欲速不達。 胡:巽,入也,以柔越二剛而深入於四,入不以漸,而求深於始,以是為常,物不能堪,雖正亦兇。 介 改修則可,若專固之,不知幾變,自取兇也。 陳 四震體陽性,以剛居高,不能下初,初與之為應,不度以往而求之,知恆而不知變者也。 伊。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雖失其位,恆位於中,可以消悔。 注:恆久之道,須君在臣上,男在女上,剛在柔上,九二、九三剛爻在下,失恆道也。孫雲:二以陽居陰,上應於五,履非其位,不正其室,但能居中自守,雖得「悔亡」,何足尚哉? 石。 雖以陽居陰,處非其常,然以中德應五,五復以中德應之,其處於動,皆得中也。 伊 動而無悔,久處而不厭者,其維中乎! 朱。

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象曰:「不恆其德」,無所容也。

居下體之上,處上體之下,雖處三陽之中,又在不中之位,上不全尊,下不全卑,執心不定,行德無恆,自相違錯,則為羞辱。承之所羞非一,故曰「或承」。處久如斯,物莫之納,鄙賤甚矣。 正:剛當制柔,陽當制陰,君當制臣,常久之道。九二、九三以陽剛之爻居陰柔之下,失其常道。孫雲:恆以陽居陰上為德,今九三反居上六之下,是失恆德。況乎履不得中,宜其羞辱隨之,不為時之所容。 石:剛而失中,日損其德,若固所守,則「吝」矣。 牧:九三居上六柔弱之下,於永久貞正之道,誠足鄙吝, 胡 重剛而不中,剛之過也。巽而順乎柔,巽之過也。不恆如此,承之者其志不一而羞矣。雖貞亦吝,況不貞乎?豈惟下所恥承,亦上之所不與,故無所容。夫可以為常者莫如中,故九二失位而能「悔亡」,九三得位而無所容。以中為常,則出處語嘿,其趣無方,而不害其常。 介 以陽居陽,得其常處,而志從於上,於其常處而不處,則羞辱或承之,或承有時而至也。以不常為恆,而貞固守之,則吝。 伊 艮、兌合而為鹹,震巽合而為恆,故卦莫吉於鹹恆者,以其合也。及離而觀之,見己而不見彼,則所以為「鹹恆」者亡矣。故「鹹」、恆無完爻,其美者不過「悔亡」。「恆」之世,惟四宜下初,自初以上,皆以陰下陽上為正,故九二、九三,六五、上六皆非正也。以中者用之,可以「悔亡」;以不中者用之,無常之人也。故九三「不恆其德」。 坡

九四:田無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恆非其位,雖勞無獲。 注:田譬有事也。 正 四體震主動,又處非其位,初為己應,捨己與三,故「田無禽」。田為田去害則獲禽,非可久之所。 陸 四以剛處柔,是有德而能謙者。然處非其位,雖勞于謙下,不能成功 牧 四非其位,求初始而太深,失聖人久於其道之義。 石 以陽居陰,不正也。位又不中,不中不正而居大臣之位,是無德而忝位者。故為治則教化不能行,撫民則膏澤不能下。 胡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兇也。

系應在二,不能旁及它人,是恆常貞一其德,從其貞一而終,婦道也。五居尊位,在「震」為夫。二處下體,在「巽」為婦。五繫於二,從婦兇也。 正 一,陽也。陰之為物,當從陽而終。 石 貞,固也。為天子之尊,有四海之廣,民物之繁,必使仁義教化流通於天下,不可執一道,守一方,必也臨事制宜,隨時應變,則無施不可。今六五居至尊之位,以柔不正,私一己之應,是固執常道,不使隨流於天下者也。 胡 五以陰柔應剛而不失中,陰柔之正也,故恆其德則貞然婦道也。五,君位也,不以君道言者,在夫子猶兇,況人君乎?君道尤不可以柔順為常,它卦六居君位而應剛,則未為失 伊。

上六,振恆,兇。象曰:「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處動之極,以振為恆,無施而可。 正 終乎動,以動為恆者也。動靜宜不失時,以交相養。以動為恆,而在物上,其害大矣。 介。 處震之終,動之極也。以陰居之,非其安處,不能固守。䷠

艮下乾上 遁,亨,小利貞。

小人方用,君子日消。遁而後通,陰雖浸長,正道亦未全滅,故曰「小利貞」。 正。 遁逃去之象。五得位而有應,是用正道,得禮見召聘。始仕它國,當尚謙損。居小官,幹小事,其進以漸,則遠妒忌之害。 陳 敬仲奔齊辭卿是也。 鄭。 陰方至中,消臨為遁,是以小者利貞,謂六二得中正也。小人雖得中正,未可以為大事。 陸。 二陰才長,陽蚤以退。君子見幾,不俟終日。 石。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小利貞」,浸而長也。遁之時義大矣哉。五。「當位而應」,非否亢也。遁不否亢,與時行也。 汪。 「當位而應」,猶不果制,與時行而已矣。 子。 小人在位,時皆疾之。以剛正在外而當位應時,願也。 牧:君子晦跡潛光,不使小人窺其為剛明中正之君子,下應六二之小人,君子之道無固必,小人能以中順之道附結於已,是君子適變,能與天時俱行也。 胡。 五與二應,君臣之道未至否隔,亢極可以相時而通, 代 遁藏所以伸道,故「亨」。「剛當位而應」,尚足以有為。聖賢之於天下,雖道之廢,豈忍坐視?苟可致力,孔孟所屑為也。 伊。 陰盛於否而至於剝,君子未嘗不居其間。二陰伏於四陽之下,猶未足以勝陽。然遁非避患,欲以反君之心也。夫二陰在內,為遁之主,其勢至銳,其朋至寡。聖人畏其有必勝之漸,而知其乖眾之意,是以使陽遁陰。陽皆遁而陰無與處,而思求陽,然後可處,故曰「遁而亨」。 坡。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山勢上逼,天性高遠,不受於逼,遁避之象。君子之於小人,雖不可惡,亦不可褻瀆, 正 矜嚴於外,而不憎惡於內,所謂「吾家耄遜於荒 侯」。 君子之遠小人,如天道默運,不下校於物。 逢 不惡而嚴者,外順而內正也。尚惡則小人憎,不嚴則正道消。 石。 小人內,君子外,遠小人也。初四、二五相應,不惡也。四陽以剛嚴在上臨之,不可得而親疏也。 朱。 惡聲厲色,適足以致怨忿,惟矜莊威嚴,使知敬畏。 伊。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小人長於內應,出外以避,最在卦內,是遁之為後也。危厲既至,當固窮危行言遜,勿用更有所往。既為「遁尾」,出必見執,不如不往。「何災」,猶言無災,與何傷何咎同義。 正。 陰過二而後遁,遁之尾也。 子。 遁。陰長於內,而陽在於外,故爻在外多吉,在內多咎。初以陰在內,而應外陽,是遁世小人志存君子之道也。四在外卦之始,為「遁首」。初最處內,欲往從之,為遁之尾。往將為厲,止則不害。 陸。 古人處微下,隱亂世,而不去者,多矣。 伊。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二居中處內,為遁之主,物皆遁矣,能執理中厚順之道以固之,則莫之勝解。 注:上應貴主,志在輔時,獨守中直,堅如革束,執此之志,莫之勝說。殷之父師當此爻矣。 侯。 小人之道狹而鮮親,至於履位,人多去己。故系之以利,質之以愛,然後人不得去,堅其志而不拔,乃得小人之中而獲順也。 子。 三為賢人,二能執而留之。遁世小人見君子將去,心願執而固之,是用其中順之道,以變革遁之時者也。黃,中也。牛,順也。革,變也。固,執也。 陸:二與五應,方陽之遁,執而止之,非出款誠至意,陽不願也。 坡。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象曰:「系遁」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無應於上,與二相比,以陽附陰,系意在二,不能遠小人,「有疾憊」而致危厲, 正 為小人所制,不能遁也。 子 得位於內而不能去,繫於遁者,雖不能退,而得正於小人,使臣妾不能擅政,則吉。 陸 下附二陰而不任以權,如剝以宮人寵之類。 石 六二系九三,而三有憂疾,以臣妾畜之,不使之進。 白 九三雖陽而以陰為體,以陰止陽,不由其道,系之而已。「畜臣妾」之道,不可畜君子。 坡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處外而有應於內,小人繫戀,是以「否」。 正 以陽應陰,是與小人和好者也。然失位在外,體性剛健,是能遁去者也。 陸 九四已在外而遠初,故三為系,四為好, 介 志欲遁而難制。 胡 九四為初六之好,舍之而遁,非君子不可。 坡

九五:嘉遁,貞吉。象曰:「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得位居中,遁而得正。二不敢違從五之命,反制於內,不惡而嚴,能正二志,成遁之美。 正 二以中順之道固已,然亦不可屈己之貞。 胡 小人得志,君子避之於外,使小人不得凌,然後處外,養壯大之德,以滅小人。五處外,得權與位,正固自任,能正群小之志,使不敢起兇,則善矣。 陳 六二其配也,舍之而遁,猶懼其懷,故戒之以正吉。 坡

上九:肥遁,無不利。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最處外極,無應於內,超然絕志,心無疑。顧 注:肥,饒裕也。 子 肥本作「飛」。 陸:陽為豐富,以安閒而居豐富,故遁而能肥 牧。 無應於內,高上其事,子云所謂「山雌之肥,弋人何慕」,四皓之類也。 石 太公之亨於周,四皓之亨於漢,知三將變否,脫然高舉,孽未芽而介於道,厲未階而絜於身,行之藏之,系我獨照而已。 孫 三牽於二陰而為之止,我知其不可,則非獨利我,亦以利三。 坡 ䷡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群陽盛長,小道將滅,大者獲正,故曰「利貞」。 注:用壯非君子之常,雖得時得位,不違謙則吉。九四、九二以陽居陰則獲吉,九三以陽太剛而觸藩,況六五、上六以弱據強哉。 陳。 君子之道不壯,則不可以勝。小人壯不可過也。四陽足以勝二陰,可止而不可徵,故曰「利貞」。雜卦則曰:「大壯則止也。」 介。 壯而不貞,強暴之為。 伊。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以大為正,天地之至情。 坡。 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亦至大至正而已。 伊。 天地無不覆載,大也。覆載無所偏私,正也。 牧。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剛以動也。壯而違禮則兇。 注:雷助天威。 崔。 壯不由禮,失柔克之道。湯稟純剛至正之德,動與天齊,猶率禮不越,用此象也。 薛。 克己復禮,壯孰甚焉。 橫渠。

初九:壯於趾,徵兇,有孚。象曰:「壯於趾」,其孚窮也。

在下而用壯,窮兇可必。 注:體性剛健,志在於進,而上無其應,其徵必兇。 陸。

九二: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居得中位,以陽居陰,履謙不亢。 注:凡卦爻有陰陽失位,未有不兇。大壯之時,不可怙其剛盛,故以陽居陰,則皆獲吉。 胡 以陽履陰,健而得中,有應在五,得正之吉。 陸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處乾之上,是健之極。小人當此,不知恐懼,即用以為壯盛。君子慮危,用之以為罔己。以壯為正,其正必危。羸,拘累纏繞。 正 罔當讀為剛,以正制斷而處重剛,是「貞厲」也。 陸:罔,不也。君子尚德而不用壯,存謙則免咎,若固其壯,則危矣。 牧 壯惟小人用之,君子則否。 石 罔不用也。 胡 以很壯犯九四之陽,求上六之陰?九四藩也, 介 君子則無此也。 範 陽壯則輕敵,陰窮則謀深。藩,上六也。 坡 罔蔑視而無忌憚。 伊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輹。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以陽處陰,行不違謙,故「貞吉悔亡」。上陰不罔己路,故藩決不羸,無有能說其輹者,可以往也。 注:尚,庶幾。不失其壯,庶幾可往 正。 三與上應,而四隔之,三以剛用壯,自羸其角,四以謙自處,不能制之,故決而不羸,則三得以進,故曰「尚往」。四無應於下,而上承五,猶輹輔輿,故往有濟。 陸。 體壯失中,悔也。然以陽居陰,而能謙下,故「悔亡」。群陽共進而務載於己,是大輿之輹壯。又陰爻不妨己路,故尚往也。 牧。 自決其藩,而不以羸初九之角,則向之觸我者,止而為用,適足以壯吾之輹。 坡。 剛長過中,所居不正,君子道長之時,其可不正乎?故戒之以「貞」,則「吉」而「悔亡」。 伊。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象曰:「喪羊於易」,位不當也。

大壯之時,以陽處陽,猶不免咎,況以陰處陽,以柔乘剛,必喪其壯。群陽方進,勢不可止。若於平易之時,逆舍其壯以任二,亦剛所不害。 正 陽為大而能壯,故壯大而得中,所以「貞吉」。五以柔居之,是失其為壯之義。「於易」者,言五居中而行之匪難也。夫「大壯」者,用壯以濟時,今五居盛位,反體陰柔,失其為壯,中以自守,不能弘濟,但「無悔」而已。 牧:剛柔者,所以立本;變通者,所以趨時。方其趨時,則位正當而有咎兇。位不當而「無悔」者,有矣。「大壯」之時,得尊位大中,而處之以柔,能喪其很者也,子絕四類是矣。 介:諸陽並進,不以力制,和易以待之,則群羊無所用其壯,「喪羊於易」者也。君權足以制下,雖有跋扈之臣,不足以為壯。勢不足而後有治壯之道,治壯不可以剛也。 伊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有應於三,故「不能退」。懼於剛長,故「不能遂」。 注:雖處剛長,剛不害正,但艱固其志,不捨於三,即吉。祥,善也。進退不定,非善也。艱固其志,即憂患消亡,其咎不長。 正:四為剛動之首,而己應在三,不度德量力而用壯很觸四以求三,很壯則不能自反,是不能退。雖進而求三,四為之藩,不能遂也,無所利矣。 介 陰柔不能居壯,以其居壯之上,斯為壯之過。不詳者,不能審詳其義,遂至過壯。 牧, 陰柔不能勝己以就義,故不能退。以柔用壯,不終其壯,故不能遂。自處不詳如此,則無往而利。然居壯之終,有變之義,能艱而處柔,則吉。 伊 ䷢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康者,美之名。侯者,升進之臣。臣既柔進,天子美之。 注:雜卦曰:晉,晝也,盛明之世也。臣德升進,麗乎大明,美德之侯,仕於明主,用此以進,可保寵賜。 薛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順以著明,臣之道,柔進而上行,物所與。柔順受寵,則一日三接。以訟受服,則終朝三褫。 注:大明在上,而下體順附,諸侯承王之象也。上明下順,故享寵錫而見親禮。 伊:四為諸侯,五為天子,六四進而之五,以諸侯近天子之光,出明而受福。 朱: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以順著明,自顯之道。 注:明出地上,大明之道,可進之時。君子著明德,求上知之時也。 子:上無文明,賢斯遁矣。文明麗乎上,君子可不進乎?柔順內融,上不拒其逼,故晝日三接。英華外著,人不疑其行,故君子以自昭明德。 範:明明德在己。 伊:乾曰自強,晉曰自昭,天行日進,誰使之哉?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

處順之初,應明之始,進明退順,不失其正。處卦之初,功業未著,物未之信,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以此為足,自喪其長者也。故必寬裕,然後「無咎」。 注:摧,憂愁也。應在四,故「晉如」。失位,故「摧如」。動得時,故「貞吉」。 虞:未為上信,未受上命,修德自退,寬以居之,故「無咎」。 子:初六以柔進,君子也,度義以進退者也。常人不見孚,則或急於進以求有為,或急於退以懟上之不知。孔子曰:「我待價者也」,此罔孚而裕於進也。孟子久於齊,此罔孚而裕於退也。 「介 若」,有官守而不孚於上,廢職失守以為裕,一日不可居也已,故曰「裕無咎,未受命也」。 伊 動而九四不應,自抑而退,始進未孚,戒在不正以求四知,唯獨行正道,乃得貞吉。 朱:獨,專也,進與退專行正 正。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於其王母。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進而無應,其德不昭。履順而正,其德不回。立誠於暗,暗亦應之。 注:修德於幽,而無應於明,故「愁如」。在幽無應而不為邪,鬼神之幽且福之矣。「王母」,至幽之象。 「介 母」,居家內而成德之稱。二居坤卦之內,有中正厚順之德,又坤為母,故取象焉。夫為母居內,受福之大,莫若王母。六二處內德盛,受福亦殊,不可以常母當之,故云「王母」, 代 五王母也。柔順中正,履貞不回,久而必孚,況同德乎?未有五不動而應之者。 朱:陰之至尊,六五也。 伊 六三:眾允,悔亡。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處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與眾同信,順而麗明,故得「悔亡」。 注:三陰皆順上者也。三在順體之上,順之極也。有順上嚮明之志,而眾允從之,是以「悔亡」。 伊:坤為眾,三失正,與上易位,則「悔亡」,故曰「上行」也。 虞。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上承於五,下據三陰,履非其位,又負且乘,無業可安,志無所據,以斯為進,正之危也。進如鼫鼠,無所守也。 注:蔡邕謂鼫鼠五能,不成一技。注云: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遊不能渡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免人。 正:翟氏曰:鼫鼠晝伏夜行,貪猥無已,雖進承五,潛據下陰,久居不正之地,故危也。四為明進之首,下之所仰,以陽據陰,不能以光明下濟,履非其位,上承於五,固其寵祿,素餐竊位,為正之危者也。碩鼠之志,竊食黍稷而已。 陸。 有意而未必能者,鼫鼠也。六二、六三非所當得,因其過我,欲兼有之,故眾不聽,故曰「晉如鼫鼠」。九四之有初六,正也。非其正者,固不可得,而正者獨危,位不當故也。 坡。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故雖不當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術斯以往,無不利也。 注:陽為躁動,陰為靜止。三、五陽位,以陰居之,能節其動,故爻辭不稱晉,而皆曰「悔亡」。 牧。 五雖失位,居得中正,如舜耕深山,以道自樂。及升帝位,亦不為泰。蓋以道自任,得之自是,失之自是,曾不以此介意。小人患得患失,恤也。 石。 五居尊位,在離明之中,能擴大明之道以任賢,故「悔亡」。天下之廣,萬幾之細,其間未必不無一失,既能任賢,不必恤也。 胡。 四奪其與,往而不爭,終亦必得。 坡。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處晉之極,過明之中,已在角而猶進,非亢而何?失道化無為之事,攻伐而後服邑,危乃得吉,吉乃無咎,用斯為正,亦已賤矣。 注 以柔德治者,不能威肅天下,終多用師 子。 五以柔得中,而行文明之德,上以剛處極,而任強武之力。角者,剛而上窮,以象武事。晉而過中,則至用武上窮之道。不務內德而務外功,不可伐國,惟用伐邑而已。期道之未光,棄文用武,兇危之道。危而獲吉,方可免咎,亦正之鄙者也。 陸。 「晉其角」,猶日過中而迭於西北之角也。上九有應在三,四非理據之,四處己下,若我邑焉,伐之,然後三來,已戰而服,危,乃得吉也。 句 角,剛而居上之物。上九以剛居卦之極,故取以為象。伐邑,內省自治也。 伊 ䷣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日入地中,明夷之象。施之人事,暗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顯其明智,然亦不可隨世傾邪,故宜艱難堅固,守其貞正之德。 正。 日出地上,其明乃光。至其入也,明則傷矣,故曰明夷。猶聖人君子有明德而遭亂世,抑在下位,則宜自艱,無干事以避小人。 玄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利艱貞」,謂六五也。居盛位而上承暗主,危之甚也,處之不亦艱乎?然而不失中正,是能正其志也。又以陰居陽,是能晦其明也。在難中而能正其志,斯箕子全其正也。 牧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君子性無不明,好善而嫉惡,苟不慎密,必罹害也。默運其明,則物不能欺蔽,外示以柔,則不傷苛察,如是可以蒞眾也。 胡 天下至眾,以明蒞之,則志有時而困,人情不安。用晦而明,則親疏小大無所不容,眾為我用,此垂旒黈纊之義。 朱。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於行」,義不食也。上六,明夷之主,至暗者也,最遠於難,遠遁絕跡,不由軌路,故曰「于飛」。懷懼而行,故「垂其翼」。志急於行,不遑暇食,殊類過甚,以斯適人,人必疑之,故「主人有言」。 注:火性炎上,離為飛鳥,故曰「于飛」。為坤所抑,故「垂其翼」。陽為君子,三者,陽德成也。日以喻君,「不食」者,不得食君祿也。 荀。 飛者,以下為順,「垂其翼」,飛而下者也。明夷難在上,是以宜下不宜上。二老避紂,不食之象。伊尹就桀,「有攸往」之象。 介。 暗主,處坤之上,己居離下,以己之明不及彼之暗,欲飛而止。 牧。 「明夷」者,自「夷」以全其明也。物飛而舉其翼,則必見牽矣。方未去,「垂其翼」,緩之至也。及其去,三日不皇食,急之至。是何也?懼不免也。去主而適敵,主人必以我為謀己。「主人」,上六也。 坡。 明傷而不得上進,飛而垂其翼也。其事未顯,眾人有所不識,此薛方所以為明,而揚雄所以不獲其去。穆生去楚,二儒且非之,況世俗之人乎?故袁閎之於東漢,亦以為狂也。 伊。 六二:明夷,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夷於左股」,示不能壯也。以柔居中,進不殊類,退不近難,不見疑憚,「順以則」也,故可以用拯馬而壯,吉。 注:二以柔居中,是居位之人。既當暗世,不能如初九高飛絕跡,故傷於左股。尚有右股,未盡傷滅,由遠於難。若能如此自求拯救,須假壯馬而行,取其疾也,乃獲吉。「順以則」者,若能柔順事上,見不可而自引去,亦是君臣之法。 「石 股」,輔下體者也,三,下體也,二輔焉。三未離下體,馬之象。二,拯馬者也,三得二之拯,二得其所附,是以吉也。此若太顛、閎夭之徒,輔周之興也。 介。

九三: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南方文明之所。狩者,征伐之類。九三應於上六,是「明夷」之臣,發明以徵暗君,而得其「大首」。然民迷日久,不可疾正,宜化以漸 正。 歲終田獵曰「狩」。南者,九五大陽之位,闇昧道終,三可升上而獵於五。 九 「大首」,上六也,雖非君位,居暗之極,明夷之主,斯義也,其湯武之事乎? 伊 三公之位,極明至剛,得位而應 朱。

六四: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象曰:「入於左腹」,獲心意也。

左取其順,得其心意,雖近不危,雖時避難,門庭而已。 注:四以陰質與暗主同體,得明夷之心者也。然履正多懼,與三相比,是居暗主之朝,輔南狩之運者也。入以權道,深自獻納,能獲暗主蘊奧之志,意在南狩出門庭之際,兩相際會,門庭由正道也。以權納於腹,以正會於門,反經合義,伊尹五就之事。 陸 四本上體順而首來比三,義不誅降,故無兇咎。「入於左腹」,深究南狩之情,獲明夷之心,謂得三之心意所存也。「於出門庭」,言所適未遠,而已獲心意,明先見也。四體陰而下麗於明,故有先見之象。 牧 如武王觀兵,諸侯來會。「於出門庭」,言相從之眾也。 石 六四以陰居陰,小人之得志者也。甘言美色,依違曲順,迎逢其主之惡,不能慎蔽宣露於外也。 胡 順得暗主之意,不被疑害,不勞遠遁而免於難, 代 蠱六五之心而行之於外。 伊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最比暗君,執志不回,暗不能沒,明不可息,正不憂危,如箕子能保其貞。息,滅也。 正, 紂之諸父,德可以王,故以當五。被髮佯狂,以明為暗,卒以全身為武王師,故曰「利貞」。 馬 諫而死,所以存義。貞而不利,去之,所以達權。利而不貞, 介 紂為上六。箕子不當處六五之位,以陰道處尊位,行柔順而御天下,上奉至暗,內秉文明,非文王莫可得已。故易稱「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周公不欲指文王,稱箕子為父,謙也。 旦 內難而失其正,其明滅矣。 伊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象曰:「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

暗而過中,明夷之極,晦之至也。位高勢崇,「登於天」也。失道將復入於地。 子 易以意為主,此卦之意主在上六,故以象暗君,則君位不止在五。諸卦意有類此者,唯學者識之。 代 明夷之失,本由家道不治,故受之家人。 集 ䷤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家人以女為奧主,長女、中女各得其正,故特曰「利女貞」。 馬。 風自火出,行自內始。 陸。 明乎內者,家自齊言,內離明而外巽齊也。女德未正,它事雖齊,本已亂矣。 薛。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二、五剛柔得位,義均天地,道存邦國,家正則天下之治定。 正。 父謂五。子謂四。兄謂三。弟謂初。夫謂五。婦謂二。 荀。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火生於木,得風而盛,猶夫婦之道相須而成。 馬。 明於內而巽於外,處家之道也。文中子以明內齊外為義,所謂「齊乎巽」,言萬物潔齊於巽方,非巽有齊之義也。君子觀風自火出之象,知事之由內而出,故謹言行於內。德業之著於外,由言行之謹於內。物謂事實,恆謂常度。 伊。

初九:閒有家,悔亡。象曰:「閒有家」,志未變也。

家瀆而後嚴之,志變而後治之,則悔矣。 注:以剛在初,得嚴家之義。 陸。 凡人之情,愛之極則無疑,親之至則無防。君子治家,必當思慮未及於邪,耳目未接於私之時,預為之防也。 胡。 初九動而與四相易,則內外不正。禮:「外內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寢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內言不出,外言不入,防瀆亂也。初者,家人之志未變之時,於是閒之以法度,內外各守其正,何悔之有?志動不正,流宕無別,然後閒之,則悔矣。 朱。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居內處中,履得其位,以陰應陽,盡婦之義。 「正 順以巽」,謂二居正,順於五也。 九:從子從夫,無所遂志。 魏。 禮:後有瑤爵之獻,奠盎之事。詩有關雎、採蘋,皆後夫人之職也。 胡。 詩曰:無非無儀,惟酒食是議。孟子之母曰:婦人禮精五飯,冪酒漿,養舅姑,縫衣裳而已矣。故有閨門之修,而無境外之志。 朱。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處下體之極,為一家之長,行與其慢,寧過乎恭;家與其瀆,寧過乎嚴。 注:嗃嗃,嚴酷之意。嘻嘻,笑貌。初似失猛,終無慢黷, 正 剛嚴之過。雖未失吉,婦子怨望,至於嘻嘆,終亦吝而已,未若九五之懿也。 介 九三在一卦之上,剛嚴過中,則傷猛矣。 昭素。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體柔居巽,履得其位,明於家道,以近至尊,能富其家。 注:順承於君而在臣位,不見黜奪, 正 得位應初,順五乘三,比據三陽,故「富家大吉」。 虞:父子和,兄弟睦,家之肥,大臣享祿位皆富也。 石 初能防微杜漸,二以體柔服勤,三又過嚴畏懼,家道已成。四居大臣之位,佐君治天下之家,故有爵祿。 胡:卦有四陽二陰,陰皆不失其正,以聽於陽,家欲不治,不可得也。 坡 四,保家者也,非治家者。 朱。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假,至也。履正而應,處尊體巽,王至斯道,以有其家,父子夫婦兄弟六親和睦,交相愛樂,而天下定,故「勿恤」而「吉」。 注:假,大也。五得尊位,據四應二,以天下為家,故曰「王大有家」。 績 王者以四海為家,假設有家,用示親愛,故勿專恤其家,則「吉」矣。 牧。 剛上柔下,中正以相與,極有家之道。 介:五恭己於外,二正家於內,內外同德,可謂至矣。極乎有家之道,非止使之順從,必心化誠合,交相愛,然後為至,天下不勞而治矣,故「勿恤吉」也。 伊。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居家道之成,「刑于寡妻」,以著於外者也,故曰「有孚」。以愛為本者,患於寡威。家道可終,惟信與威。身既威敬,人亦如之。反之於身,則知施之於人。 注:威信之道,始以令人,其終則反信己焉。 子 反身修德,言行相顧,德盛如威。 陸:初終不易,「有孚」者也。陽明在上,「威如」者也。 牧:上九所信者三也。家人無應者,惟三與上兩剛相臨,是以不忘畏也。畏人者,人亦畏之,此之謂反身。 坡:上九有孚之道,以下未孚也,故「威如」。威非外求,反身則正,正則誠,誠則不怒而威。聖人慮後世不知所謂威嚴者在正身而上威怒則父子相夷,愈不服矣。石慶:家人有過輒不食,家人謝過而後復,是亦反身也。 朱:䷥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

物情乖異,不可大事。大事謂興役動眾,必大同之世,方可為之。小事謂衣服飲食,不待眾力,雖乖而可。 注:火欲上,澤欲下,猶人同居而異志。君陰臣陽,君而應臣,故「小事吉」。 鄭:知所安而不知通變,人之常情。聖人知物懷之多懷,故睽之,使適變而成功。睽之始,實違其情,情之未知,不可以大事 陳。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水火二物,共成烹飪,理應相濟。今火在上而炎上,澤居下而潤下,無相成之道,所以為乖。中女少女,二女共居一家,理應同志,各自出適,志不同行,所以為異。「說而麗乎明」,不為邪僻。「柔進而上行」,所之在貴「得中而應乎剛」,非為全弱。雖在乖違之時,有此三德,可以行小事而獲吉。天高地卑,其體懸隔,而生成品物。男外女內,分位有別,而成家理事。萬物殊形,各自為象,而均於生長。明睽理合同之大,非大德之人不能用也。 正:睽自家人反,明本同也。惟本同,故有合睽之道。「說而麗乎明」,自離兌言之。「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自家人六二之五言之。說則順民,「麗乎明」則擇善。「柔得中」,則柔而不過,「應乎剛」則取剛以濟柔。 朱 子曰: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蓋取諸睽。合眾材各睽其小體,以成大器,觀是而它可知矣。夫濟天下之務者,豈於一才乎? 子 不言義而言「用」者,明用睽之義至大。 盧 說:「而麗乎明」,猶君子以說順之道而附於大明之人,而又以柔進居至尊之位,所行所為皆合大中之道,而下應於九二剛明之臣,夫如是,乃得「小事吉」。 胡:「剛得中而上行」,為物之所應而無所麗,則可大有為。 介: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同於通理,異於職事。 注:大歸雖同,小事當異。百官殊職,四民異業,文武不同,威德相反,同歸於治。 荀:當人情乖異之時,外同而內異,所謂和而不同也。 石:小人能同而不能異,能異則不能同。君子同乎道,異者,異乎時與事而已。 介:火與澤混同則有害,用不相將則功不成而物不濟,以明其體位須異,而其理須同,所謂同而異也。 代 中庸曰:「和而不流。」晏平仲曰:「同之不可也如是。」 朱。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象曰:「見惡人」,以闢咎也。

無應獨立,悔也。與四同志,故得「悔亡」。時方乖離,位乎窮下,上無應可援,下無權可恃,顯德自異,為惡所害,故「見惡人」乃得「無咎」。 注:時方睽離,觸目乖阻,馬之為物,難可隱藏,時或失之,不相容隱,勢必自復。輔嗣謂物莫能同其私,必相顯也, 正。 喪馬者,失其致遠之象。 陸 馬者,乘而進者也。之四無應,非喪馬乎?二應五,三應上,皆失位而進,非守正也。己能獨不奔逐,介然自復,蓋睽世先覺者歟!惡人,斥二耳,剛而失正,怙勢而據初者也。上無援不能救,下無位不能擯,見則巽屈以避咎也。 坦 三被刑劓,復隔己應,非惡人乎? 侁。 睽之不相應者,惟初與四也。初欲四而四拒之,悔也。四之拒我,逸馬也,「惡人」也。四往無所適,無歸之馬也。馬逸無歸,其勢自復,馬復則「悔亡」矣。惟好同而惡異,是以為「睽」。故美者未必悅,惡者未必恨,從我而來者未必忠,拒我而逸者未必貳。以其難致而舍之,則從我者皆吾疾也,是相率而入於咎矣。故見惡人所以避咎。 坡。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失位不安,五亦失位,俱求其黨,出門同趨,不期而會,處睽得援,雖失其位,未失道也。 注:初為出門,二為巷 子, 三為下卦之主,二遇三,明非背五,未為失道。 崔。 睽乖之時,群小黨盛,皆欲加害君子,故二五雖應,不敢顯然於明坦之塗,但遇之於委曲狹隘之道,乃得「無咎」。 胡。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以陰居陽,以柔乘剛,志在上九,不與四合。二自應五, 又 與己乖。欲載,「其輿曳」,失己所載。欲進其牛被牽,滯隔所在。剠額為天,截鼻為劓。四從上刑之,故「剠其額」。二從下刑之,故「劓其鼻」。然應在上九,執志不回,初雖受困,終獲剛助,故曰「無初有終」也。 正。 四見三在後,欲載己。二見三在前,欲引己。「天」當作而,去須曰「而」。四刑其須,惡其上附。二刑其鼻,惡其仰應。 子 天謂上九,君父皆得稱「天」。三應於上,忠臣孝子之象。為四所譖,故為上九所疑,欲刑及之,是無初也。上九有陽明之德,徐察而與之合,故有終也。 石。 九二在下,而載己,九四在上,而引己。命者,吾所受於天也。上九疑而欲劓之,非吾有以取之,所謂天地誌應而不為邪。上九終有以明之,二剛亦不能為患。 介 以澤應火,各居其極,殊類特甚,求合實難。所應之人,居離之極,嚴潔威明,不可邇也。居上猶天,既尊且嚴。三以澤穢之極,仰之如天,畏之如刑,然終有所遇,正配也。 陳 天,髡首也。 伊: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五自應二,三與己睽,初亦無應,俱在獨立,同處體下,志同者也。己既失位,三五既乖,求其疇類而自託焉。同志相得而無疑,「交孚」也。其志得行,雖危無咎。 注:元夫,初九處於卦始,故曰「元夫」,丈夫之稱。 正 同志相善,不期而會,故曰「遇」。 陸:四初不以正合,是必傾誠信以交相待,然皆不正,必常若危,可以免咎。 胡 初在「睽」而「悔亡」,處之至善者,元夫,猶善士也。 伊: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非位,悔也。有應,故「亡」。「厥宗」,謂二。「噬膚」,齧柔也。三雖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己應,以斯而往,何「咎」之有? 注:善功被物,物所賴,故「有慶」。 正:「厥宗」,謂四與己同體,五應在二,欲往從之,以其乘剛,有懼於四。四自噬三,不害於己。 陸:五以陰柔居尊位,當睽離之時,宜有悔矣。然下有九二剛陽之賢,與之為應,以輔翼之,故悔亡宗黨也。「噬膚」則入之深矣。以周成之幼稚,而興盛王之治;以劉禪之昏弱,而有中興之勢。蓋由任聖賢之輔,而周公、孔明所以入之者深矣。 伊。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己居炎極,三處澤盛,以文明之極,而觀至穢之物,「睽」之甚也。至「睽」將合,至殊將通,恢詭譎怪,道將為一。未見於治,先見殊怪。「見豕負塗」,其可穢也。見鬼盈車,籲可怪也。「先張之弧」,將攻害也。「後說之弧」,睽怪通也。四剠其應,故為寇也。睽去將通,「匪寇婚媾」,往不失時,「群疑亡」也。貴於遇雨,陰陽和也。 注:弧亦作壺。四無應稱孤,上有應亦稱孤。睽極道孤,違常義也。小人為不善,猶豕之好泥塗也。小人閒居為不善,遇君子則如見肺肝然,猶鬼神以幽隱為害。今載之滿車,是顯其狀也。弧張而未發,用將行也。壺傾而則說,其意和平也。 陸:上九睽極有應而疑之,以三為穢而汙於二,其稱「負」者,以二在三之後也。以三為乘四而載之,其言載者,以四為在上也。夫睽之極,則物有似是而非者,雖明猶疑。疑之已甚,則以無為有,無所不至,況於不明者乎?上九剛過中,用明而過者也,故其始不能無疑。 介:䷦

艮下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西南,地也;東北,山也。以難之平則難解,以難之山則道窮。利見大人,往則濟也。爻皆當位,各履其正。居難履正,正邦之道。正道未否,難以正濟,故「貞吉」也。 注:居難之時,行其邪道,雖見大人,亦不得吉 正。 二得位應五,五多功,故往則有功也。 虞:西南坤順,東北山止。順其通道,止其窮道。 陸:聖賢治天下之蹇,致民於寬廣生育之地,不納之險阻,使民愈困也。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坎在外卦,是險在前。艮居其內,止而不往,相時而動,非知不能。之於平易,得救難之理,往得中也。之於險阻,更益其難,其道窮也。往見大人,必能除難。二、三、四、五爻皆當位,所以得正而吉。居難守正,正邦之道, 正 見險而止,未必能安而樂之,智者之所及也。困之材則「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能安而樂之也。故曰:「其唯君子乎」,君子則具仁智也。 介。 否、泰諸卦,皆指內為來,外為往,則此「往得中」謂五也。自內而外,往得中位。蓋蹇、解相循,覆視蹇卦則為解,覆視解卦則為蹇。九二得中,則曰「其來複吉」,乃得中也。往者得中,中在外也。來複得中,中在內也。二者覆中,故離位求應,皆為利也。 薛 方。蹇難之時,惟能止為善,故諸爻除五與二,皆以往為失,來為得也。上險而下止,見險而能止也。 伊。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岩險,水阻難,水積山上,彌益危難。陸績曰:水在山上,失流通之性。又曰:終應反下,故曰「反身」,君子獨善其身之時也。 正 德謂恩德,不因其害,寧顯其恩,若或剛強擊討,難轉深矣。 昭素 雲漢宣王治蹇之詩。 張簡 山。上覆有險,行者止也。 朱。

初六:往蹇,來譽。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初居艮始,見險不往,來而得譽,蓋宜止以待時也。 正 當難作之始,以陰柔處下,自度其德未可排難,能止於下,往而無應,則入於蹇,來則遠險,吉之先見者也。 牧。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履當其位,居不失中,不以五在難中,私身遠害,執以不回,志匡王室,履中行義,以存其上,處蹇以此,未見其尤。 注:五在坎中,險而又險。 侯:蹇蹇者,入難之深也。以陰居陰,無剛克之德,徒有志而不能排難,無功於時,得無害而已。 陸:蹇難之時,人皆有所患而不可動。初、三、四皆往蹇,獨此六二履中居正,上應於五,冒險而進,非一身之故。上以為君,下以為民,救天下之蹇也。 胡:蹇蹇,上下皆蹇,二五中正,相與修德於此,而難解於彼,是以終無尤也。 介:無位,即見險而止,責望既重,難難相仍,盡瘁正邦,事不一塗,故曰「蹇蹇」。 薛:五方在大蹇之中,二雖中正,其才陰柔,豈易勝任,是以蹇於蹇也。 伊:

九三:往蹇來反。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九三與坎為鄰,進則入險,來則得位。內卦三爻,惟九三一陽居二陰之上,是內之所恃,故云「內喜之」也。為內卦之主,居又得位,雖有應,未可涉難。古人亦有保一城居一國者,若過險難,內有眾民仰恃於己,外有妻子之憂,亦未可往。救內舍外,宜悅從己。 石:內,謂在下之陰,反猶春秋之言歸 伊。

六四:往蹇,來連。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往則無應,來則乘剛,得位履正,當其本實,雖遇於難,非妄所招。 注:馬雲:連,亦難也。鄭雲:遲久之意。 正 蹇難之世,不安其所之,三不得乘陽承五,則與至尊相連,處正承陽,故曰「當位實也」。 荀:連者,牽連之謂。坎險在前,冒而進,必入於深險。知時不可退,而牽連下之三爻,止而自守則安。陽為實,連下之陽,是當位而附得其實也。 胡:六柔無應,往則犯難,來則當位承五,下連九三,九三剛實,四牽連之,共濟五難,當位而又得濟之實也。處蹇難不以剛實濟之,柔者安能濟乎? 朱:以陰居陰,得實也。二與三各當位,而初以柔居下,皆實也。當患難之時,相交以實,其合也必矣,故「來連」也。當位不曰正而曰「實」者,上下之交主於誠實,況蹇難而不以誠,其何以濟 伊? 九五:大蹇,朋來。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處難之時,獨在險中,難之大者也。居正履中,不改其節,則同志者集而至矣。 注:在蹇之中而當王位,文王為紂所囚也。承上據四應二,眾陰並至。此說四臣能以權智相救, 於 在蹇之中而得大位,能濟蹇之大者也。居於中正而能裁製節度,使賢不肖各得其所,故用「朋來」而來伸也。 子 六二以中正在下,匪躬竭節,以救於己,言得眾助也。 石 五以剛中得人君之節,二以柔中得人臣之節,若湯伐夏而得伊尹,武王伐商而得呂望也。 胡 六二之應,六四之承,居其所而朋來也。 介 五下應二,三來比之。 朱 二雖中正陰柔之才,未足以相濟,故不言「吉」。 伊。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處難終之地,不宜更有所往來,則眾難皆濟,志大得矣。險難既解,宜見大人以弘道化。有應在三,「志在內也」。以陰從陽,故云「從貴」。正處蹇之極,體猶在坎,外無所之,故曰「往蹇」。來而復位,下應於三,三德剛大,故曰「來碩」。三為內主,五為大人。若志在內,心附於五,則「利見大人 侯」。 碩,大也,寬裕之稱。上六陰柔之才,未足出蹇,能舒之而已。蹇極之時,非大人孰能濟之?大人謂五也。諸爻雖正,各有所善,未能出蹇,故不言吉。 伊 ䷧

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複吉。有攸往,夙吉。險難解釋,物情舒緩。西南,坤位。解難濟險,利施於眾。褚氏雲:世有無事而求功,故誡以無難求靜。亦有大敗乃救,故誡以有難須速。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複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動乎險外,故謂之「免」。免險則解,故謂之「解」。天地否結,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雷雨作,則險厄者亨,否結者散。難解之時,非治難之時,故不言用。體盡於解之名,無有幽隱,故不曰義。 注 「無所往」者,陰處尊位,陽無所往也。來複居二,處中成險,故曰「復吉」。五位無君,二陽又卑,往據之者則吉。據五解難,故「有功也」。 句。 解,反蹇之卦也。蹇止於險前,解動於險外,動而出險,蹇之解也。來得其中,居則吉也。蹇以濟險,故言其用。解以居安,故言其時。西南寬平之所,則得眾也。夙,速也。解,緩也。緩必有所失,明用緩以解難,難既平,則宜速復其道,以求中也,明緩慢之不可縱也。「大矣哉」者,解時之難為艱,故仲尼嘆之。 牧 有難則往而出乎中,所以濟難。難已則來而復其中,所以保常。濟難以權,保常以中,此所以吉。 介:天地否散,雷雨並興,聖賢否散,慶施遂行。武王散財發粟,其得解之時矣。 範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過輕則赦,罪重則宥。 正 漢祖寬秦法,湯、武赦宥夏、商之民,匪常所行也。 牧:罪者,宥之,更始之時,有不可赦者也。 介:初六:無咎。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險難未夷,賤弱者受害,則蹇難之時,柔弱者不能無咎。否結既釋,剛強者不復陵暴。初六以柔弱處無位之地,逢此之時,不慮有咎,或有過咎,非理之常,故曰「義無咎」也。 注:當蹇難解散之際,在赦過宥罪之始,以柔承剛,以陰應陽,志在於順,未失常理,雖有過失,義當無咎。 陸:為險者,坎也。當蹇之時,初為難始,今遇解之時,初不能固其險,速應於上,何咎之有?能速改過以遷善也。「剛柔之際」,言剛上柔下,難解之際也。 牧:陽爻皆能除難,初六有應於四,而附近於二,故「無咎」也。 石 屯則剛柔始交,未相和會,動乎險中,故有難生之理。解之剛柔已相際接,動而出險,故義必無咎。 薛。 以柔居剛,以陰應陽,柔而能剛者也。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狐者,隱伏之物。剛中而應,為五所任,處於險中,知險之情,以斯解物,能獲隱伏也。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實,得全其正者也。 注:九二位既不當,由處於中,得乎理中之道也。 正。 剛居中而能濟難,眾之所附。初承以奉之,五正而應之,眾來附之,非我之求也。得中之道,正之吉也。 「子 獲三狐」,難解而去眾疑也。二雖性險而得中道,用此解難,必得其直。 陸。 小過。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九二雖不當位,剛中而應,故能「大有為」,得群疑而順服也。 介。 以剛中應六五之君。三狐,指卦之三陰,時之小人也。 伊。 初六、六五、六三皆可取,五為正吉也。黃矢,謂五,釋其所不當得,而取其所當得也。 坡。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處非其位,履非其正,乘二負四,柔邪自媚,以容其身,寇自己致,幸而免之,正所賤也。 注:天下之醜多矣,此其一也。 正。 初、二、三俱為險難,初、二遇解時而應上,是不固其險也。三據險極,以柔乘剛,以陰居陽,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也。而又不應於上,是固其險者也。險固不通,難何由解?故公用射之。 牧。 六者,小人之才。三者,君子之位。六之為小人也,乘非其位,而又上慢下暴,所以致寇也。以解為道,「解」,緩也,而不能應上,故曰「上慢」。以柔乘剛,故曰「下暴」。宜寇之來也, 介 非止速,寇伐又起,天下之戎 逢。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拇」,足大指也。履於不正,與三相比,三從下來附之,如指附足。四有應在初,若三為之拇,則失初之應,故必「解其拇」,然後朋至而信。「未當位」者,四若當位履正,即三為邪媚之身,不得附之。三不得附,則四無所解。 「正」, 九四體震為足,三在足下,拇之象。 李。 拇,謂初也,居下體之下,而應於己,故曰「解而拇」。四雖為解之主,而才能解拇,未盡通其險也。「朋」,謂二也,二與四同功,又俱陽爻,故謂之「朋」。二居險中,不固其險,亦應於上,是信而不違解也。 牧 以至尊而為天下之主,則可包含荒穢,而容天下之民物。九四不當至尊之位,故不可繫於它類,而必解去之,則其朋黨至而信矣。 胡 未得尊位,能解初而己,所解者小矣。能孚其朋,所孚者寡矣。 介 未有不治其身而能解其險者。居不當位,己則未正,去已贅行,乃可以行。故解汝之拇,則朋至同往,以濟其險,不令而孚矣。 陳。 居上位而親小人,則賢人正士遠矣。去小人,則君子党進而以誠相得。「拇」,初六也。 「伊 拇」,六三。「朋」,九二。 「坡」,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居中履尊而應乎剛,可以有解而獲吉。以君子之道解難釋險,小人雖暗,猶知服之而無怨。 注:維,辭也。 正 以柔居尊,為解之主,有應於下,是赦過宥罪之君。既出其險,又寬其法,小人信服,湯武之道。 「牧」, 六五柔尊守正委下,維繫於二。二有君子之德,乃能得解險之吉。 句。 君子之所親者,必君子也。所解去者,必小人也。君子維有解,則小人去而君子進矣。 伊, 六五、九二配而近於四,三將附四,故疑而疾之。六五中直,豈與三爭所附哉?「維有解」者,無所不解之謂。近則解四,遠則解二,是以三釋然而退也。 坡,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初為四應,二為五應,三不應上,失位負乘,處下體之上,故曰「高墉」。墉非隼之所處,高非三之所履,上居動之上,為解之極,將解荒悖而除穢亂,故用射之。極而後動,成而後舉,故必「獲之」而「無不利」。 注:公者,臣之極,上六以陰居上,故謂之公 正。 躬親解難,非人君之事。 「陳 隼」,六三也。「墉」,陽之間。悖者,爭也。二陽所以爭而不已者,以六三之不去也。孰能去之?將使二與四乎?二與四同欲得之。將使初與五乎?則初與五二陽之配,三之所疑也。夫欲斃所爭而解交鬥,惟不涉黨者能之。故「高墉」之「隼」,惟上六為能射而獲之。爭解二與四,「無不利」者。 坡。 ䷨

兌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損下益上,非補不足者也。損剛益柔,非長君子之道者也。不以誠信,則涉諂諛而有過咎。行損之禮,貴夫誠信,不在於豐,故「二簋」至約,可用享祭。 正:艮為山,兌為澤,互體坤,坤為地,山在地上,澤在地下,澤自損以增山之高,猶諸侯損國之富,以貢獻於天子。 鄭:下以剛中說於上,所以為損下。上以柔中止於上,所以為益上。下說而上不止,則損於下;上止而下不說,則無益於上。故說而止,剛中而應,乃得「有孚元吉」也。 陸:功成難解:不居其功,推其志誠以答君上臣子之道,凡事幹了,則速往歸功於君,斯可以保終而無禍。故初九為損之始,則曰「已事遄往,無咎」。 陳:泰之時,臣子當損下益上。泰:損九三之剛,益上為損也。 李畋:損下以自益,君子以為自損;損上以益下,君子以為自益。 坡:六爻皆應,有孚也。 朱:譬諸壘土,損於上以厚其基,則上下安固。取下以增高,則危墜。 伊: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損下益上,上行之義也。損剛益柔,不以消剛。損下益上,不以盈上。損剛而不為邪,益上而不為諂,則何咎而可正?雖不能濟大難,以斯而往,物無距也。曷辭也,何用豐為也。「應有時」者,至約之道,不可常也。下不敢剛,貴於上行,損剛益柔之謂。然剛為德長,損之不可以為常也。自然之質,各定其分,短者不為不足,長者不為有餘,損益將何加焉?非道之常,故必「與時偕行」。 注 泰。「損」九三以代上六,是「損下益上」,而「其道上行」矣。「損有孚」者,取於民當以誠信,取之有制,什一而稅是也,故利有所往。「二簋應有時」者,八蜡不通,所以謹民財,是歲凶民不足之時,當用約以取民也。歲儉民不足,則用之以約,歲豐民侈,厚斂以節之。損益盈虛,與時偕行也。 牧 兌之初二,與「艮」之四五相應,是損兌卦二剛益上於「艮」之二柔爻,「損下益上」之義。施之於人,是損抑臣下剛直之過以奉上,益成君尊,乃事有可益,損之大時也。 代:損生乎泰,泰,盛之始也。益生乎否,否,衰之始也。損「泰」之九三為「損」之上九,「泰」之上六為「損」之六三,故曰「損下益上」。「損」其「否」之九四為「益」之初九,「否」之初六為「益」之六四,故曰「損上益下」。孔子曰:「損益,盛衰之始也。」 逢: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可損之善,莫如忿欲。 注:懲者,息其既往;窒者,閉其將來。忿欲皆有往來,懲窒互文而足。 正:觀山之削而懲忿,觀澤之壅而窒慾。忿不懲則凌物,欲不窒則溺人。懲之然後平,窒之然後清。君子所可損,惟此二者。 朱:

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損己奉上,事已不往,廢事敖慢,以剛奉柔,初未見親,必酌而損之,庶幾與上合志。 正:「己事」者,以其事為己任者也。體剛在下,為損之初,是以事為己任者也。損之為用,在於應時,宜其速往,尚合眾心,為損之始。必在酌量,無使過損也。 陸 居損之始,是上始取於下也。取不過甚,宜其速奉之。雖己方執事,亦當舍而速往也。剝下附上,急而奉之。聚斂之臣,君子所賤,以其得宜,故「無咎」。「酌損」者,戒之也。 陸 居損之初,蹇難既濟,事可為者為之,可已者已之,然亦當酌度。泰罷侯而孤睽,漢強國而畔逆,不能酌損也。「尚合志」,謂合眾民之志。如賦重刑酷難解,則可速已也。 牧 初,民之象,民之職,當給衣食以奉上事。耕穫之事,已則速往奉上。上之損下,下之奉上,皆當酌其宜,使閤中道。 胡 損己益上,不以己事出位者也?在下而剛不中,故可「損之」。損之已過,則亦失中,故當「酌損」。六四能納己者也,故曰「合志」。遄,剛進也。 介, 人臣摧抑剛節以奉上,廢事而往,咎莫甚焉。竟了所職,乃可速往。 句。 功成不居,庶合上志,猶當斟酌,無使過常以招上疑。 陳 己事,止事也。事有當損於初,剛正決斷,如救焚拯溺可也。事已成,則不可損。然過則非四所堪,不及則損之無益,尚合乎六四之志而已。事有當損不損,而至於敗,豈其志哉?「遄往」,如魯人慾以璠璵葬,夫子歷階而止之是也。 朱:

九二:利貞,徵兇,弗損益之。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柔不可全益,剛不可全削,下不可無正。 注:初九已損剛以順柔,九二復損己以益六五,為六二,則成剝卦矣,故九二利居而守正。進之於柔則兇,故九二不損己而務益,故曰「弗損益之」。良由居中,以中為志,故損益得其節適。 正:「弗損」之志在於中道,則物皆利之,是弗損己者,亦所以益物也。 陸:損下過深,則不益上之德 集。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自六三已上,三陰並行,以承於上,則上失其友,內無其主,名之曰益,其實乃損。故六三獨行,乃得其友。三陰俱行,則必疑矣。 注:六三獨行,上九納之,無疑,而得友也。 正 此其所謂「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者也。 介。 損道雖貴上行,然事各有主,不可無別。思不出位,當損而損,即上乃應之,陰好順陽,故三陰俱行也。 代 三人,謂初、二、三,六三應於上九,若與下卦三爻俱進,則上九以二陽非應而來逼己,故疑也。若六三以柔自進,則上必見納 金。 損自泰變,三陽並進,三人行也。九三一爻損而之上,三人行,則損一人也。九三上行,則上六下居三,剛柔耦合,一人行,則得其友也。 朱。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履得其位,以柔納剛,能損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 注:疾者,相思之疾。詩曰:「亦既見止」,「我心則降」。不亦有善乎? 正:遠於陽而處兩陰之間,望初之來,而為勤望之疾,初遄來,使己疾損而有喜也。 子:四當承上而有初應,上之所疑初四之疾也,宜損其初,使上遄喜。 蜀。 初以損己益四為任,故以未能益四為疾。四能應而受之,則是損初之疾也。 陸。 以陰居陰,損甚成疾。陰而止滯,以成其疾,必求陽以散之。使遄者,謂能來初也。 牧。 得位近尊,大臣之象。凡弊病皆謂之疾,民方難解,有病未盡去者,宜速去之。禹思天下有溺者,此也。 石。 凡不得陰陽之中而所偏者,皆謂之「疾」。以陰處陰,而承乘皆陰,所謂「疾」也。偏乎陰者,資之以陽,則其疾損而有喜矣。柔之弊常失之緩,故遄乃無咎。 介:四能自損以從陽,損不善以從善也。初之益四,損其柔而益之以剛,損其不善也。損不善速,則喜而「無咎」。人之損過速,則不至深過為可喜。 伊。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陰非先唱,柔非自任,故人用其力,事竭其功,知者慮能,明者慮策,弗能違也,眾才之用盡矣。朋,黨也。龜,決疑之物也。獲益而得「十朋之龜」,足以盡天人之助也。 注:馬、鄭皆案爾雅雲:十朋之龜,謂神、靈、攝、寶、文、筮、山、澤、水、火。 正。 益而損之,天之道也,人之理也。居尊以柔,能損諸己,則天祐之,民歸之,莫不感悅以奉益也。或者非意之而自外至也。十朋之龜莫違,大吉也。 子。 五以柔居尊,宜受二益,位俱不當,正志所疑,故用「十朋之龜」以正其志。然五宜受益而志於損,當益而損,損益以時,行得中道,盡盈虛之理,故朋龜獻兆,不能違之。 陸:五居尊而曰「上祐」,必天道也。 牧。 元龜直二十大貝。雙貝曰朋。 崔。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處損之終,上無所奉,損終反益,剛德不損,乃反益之,不憂於咎,用正而吉,居上乘柔,尚夫剛德,為物所歸,故曰「得臣」。得臣則天下為一,故「無家」也。 正。 處損之極,損極則益,故曰「弗損,益之」。非無咎也,為下所益,故「無咎」。據五應三,三陰上附,內外相應,上下交接,正之吉也,故「利有攸往」。剛陽居上,群下共臣,故曰「得臣」。得臣則萬方一軌,故「無家」也。 肅。 上九本九三,是損下而益上也。陰為損而陽為益,故曰「弗損,益之」。且居亢極而務益,非所宜也。得無咎,以其下濟也。且居高而眾陰仰戴,不可不正,故貞則吉矣。 牧。 居上者,不可常損下以益己。上居損而在艮終,更無損下之道,施仁義以益天下之民,則無咎而獲正之吉也。在上者益民以道,則歡心歸之,皆臣服而遠近無間,天下一家也。 胡。 剛正處外,五柔奉之,故不損己剛,而為五主所益,復何咎焉?乃得上賢之正吉也。上九剛德遂長,為物所歸,雖曰得臣,非己所有。蓋上處無位之地,贊成六五之功,以四海為家 句。 ䷩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損卦則損下益上,益卦則損上益下,得名皆就下而不據上者。向秀雲:「明王之道,志在惠下,故取下謂之損,與下謂之益。」 正 陽為君,陰為臣。今震一陽二陰,臣多與君,而四巽之下應初,是天子損其所有,以下諸侯也。人君以益下為德,故謂之益。雷動風行,猶人君出教令,臣下奉行之,故「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鄭:「利涉大川者,君能以仁義之道益下,下受其賜,則捐軀而報上,效命以助君,可濟險難。」 胡。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處上而巽,不違於下,「損上益下」之謂。五處中正,「自上下下」,何適不利,故「有慶」也。木以涉川為常,以益涉難,同乎「木」也。益之為用,施未足也。滿而溢之,害之道也。故益之道,與時偕行。 注:動而驕盈,則被損無已;動而卑巽,則進益無疆。天施氣於地,地受氣而化生,亦損上益下之義。其施化之益,無有方所, 正 此本否卦。乾下之初,坤為無疆,震為喜笑,以貴下賤,大得民,故說無疆。 蜀:時儉不可損,時泰不可益。 牧 損稱,損益盈虛益稱。凡益之道者,損下益上,時不獲已,然後行之,則盈虛利害從而生矣。富國實民,無時不可,故言損則不可。無益而不損,又何害也。 薛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遷善改過,益莫大焉。 注:子夏傳雲: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萬物皆益。二月啟蟄之後,風以長物。八月收聲之後,風以殘物。風之為益,其在雷之後, 正 雷行而風從,益其震也。 子。 六子皆有益於物,必曰「風雷」者,水、火、山、澤,惟能結聚萬物,必由散動,然後增長故也。 牧:風得雷而威益彰,雷得風而聲益遠。 胡:風無所不至,遷善宜速;雷動而復靜,改過宜思。 薛:風烈則雷迅,雷激則風怒。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處益之初,居動之始,體剛蒞事,以之乎巽,以斯大作,必獲大功。居下非「厚事」之地,在卑非任重之處,大作非小功所濟,故「元吉」,乃得「無咎」。 注:受上之益,必有大功可以當之。初以剛下為動之主,能堪大事者,下非專厚之所。 子 居震之初,震為稼穡,又為大作。益之大者,莫大耕植,若能不厚勞於民,不奪時於農畯,則「大吉無咎」。 侯:此後稷、公劉之功,然初處下體,為二陰之主,不宜厚事以擅九五之民,惟志於奉上,乃「吉無咎」。 陸: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處內履中,居益以衝,益自外來,不召自至,朋龜獻策,同於損卦,然位不當尊,永正乃吉。 注:帝,天也。王用此時享祭於天,明靈降福。 正 柔以得位,受上之益,得中之道,能精意以奉五,通於人而信於神也,故「外來」,非常之祐也。夫陰之所利,在於永貞,而二能盡之,其于吉也,雖訪諸十朋之龜,不能違也。長正之道,豈止於臣下哉,雖王用之享上帝,亦吉也。 子 下比於初,初非二應,故曰「外來」。 陸:為臣若是,王者用之,可享上帝。 逢 虛中退託,又順從之,九五自外來而益之。「或益之」者,益之不一,天下之善皆歸之也。天地鬼神人道貴謙,得人如此,故「十朋之龜弗克違」。受益者當守而不變,愈久而不厭,則來益者無窮矣。 朱。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三以陰居陽,不能謙退,是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來,自己求之,物所不與。若以謙道責之,則理合誅戮;若以救兇原之,則情在可恕。然六三以陰居陽,處下卦之上,壯之甚也。用此以救衰危,則物之所恃。若能求益,不為私已,志在救難,為壯不至亢極,能適於時,是有信實而得中行。用此「有孚中行」之德,以告於公,公必任之以救衰危之事。象曰「固有之」者,明非為救兇,不可求益,施之凶事,乃得固有其功。 正 六三失位而體奸邪,處震之動,懷巽之權,是矯命之士,爭奪之臣,桓文之爻也。在益之象而居坤中,能保社稷,撫人民,故「無咎」。中行近仁,故曰「有孚中行」。然後俯列盟會,仰致錫命 於 君子,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今六三位非其正,而過於中,故益於下。若民之凶荒患難至,不顧一身,奮然而往,則可以「無咎」。而又以由中之信,閤中道而行,執符瑞以告於公,明所益之事。若汲黯發河內粟以救民,歸而請矯制之罪,是乃非其位,越職以救凶荒也。然益民安國之心,固有之也。 胡 六三以陰居陽位,以過損而為益者也。徹樂殺禮,衣大布之衣,大帛之冠,所以用凶事者也。能用凶事,以至誠而中行,則不獨無咎,可以成功,而上告之以圭也。圭者,上之所以告公侯之成功也。三,下卦之極;四,近尊之位,皆所謂公也, 介 居上之下,宜承上者也,安得自任而擅為益乎?惟非常之事,則奮不顧身,力庇其民可也,必有為上愛民之誠心,雖有誠心,不由中行不可也。祭祀朝聘用圭,皆所以達誠信,有孚而得中道,猶告公而用圭,上信之也。 伊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體柔當位,在上應下,卑不窮下,高不處亢,位雖不中,用「中行」者也。以斯告公,何有不從?以斯「依遷」,何有不納? 注:以中行,雖有大事,無不利,如東遷晉鄭焉依之類。既為公所從,其志得益也。 正:處尊之下,而益於初,能得下也。五益主也,而己承之,奉中而行也。上下通志,何往不利?小人懷土,動之難也,非得其心,則不能也。遷下附上,上之志也,而公從之,益志者也。 子:六四得位,是行得中正也。告於公家,安得不從?上應至尊之君,下應初九之民,民事之大,莫大遷移其國邑,若盤庚民怨,是小人重遷。今居巽始,是能順民之志,故利為民所依附也。以益志,亦其志務益下也。 石:三四告公,不告王者,事有繁細,義有緩急,至於上施不廣,故聖人許下之行,不拘以義也。 薄 處近君之位,居得其正,而以柔巽輔上,順應初剛,則可以益於上矣。惟處不得中,而應又不中,是不足於中者也,故云「中行」,言得中道則可告。上柔巽體,非有剛特之操,故利用為依。遷國為依,為附於上也。上依剛中之君,下順剛陽之才,以行其事,其利用如是而已。遷國者,順下而動也。告公者,告之以益天下之志也。 伊。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為益之大,莫大於信,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惠心」者也。信以惠心,盡物之願,故不待問而「元吉」。以誠惠物,物亦應之,故「有孚惠我德」也。 注:天下皆以信惠歸我,可以得志於天下, 正 惠心及下,終不言以彰己功。問,猶言也。 崔:勿問,所謂益無方。有孚惠我德,所謂反乎爾者也。 介:五有惠心,六二信之,惠我

中正之德也。問而後惠,惠亦狹矣。 朱。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處益之極,求益無已,心無恆也。人道惡盈,怨者非一,故「或擊之」。獨唱莫和,是「偏辭也」。 注:自外來者,怨者非一,不待召也。 正:五以中正,人皆歸之,極亢乘尊,過求莫附,雖有其應,豈附之哉?獨自益之,人不益矣。不能修整,立心無常,多求於人,人所忿也。益窮反損,故有自外而擊之者。 子 以陽居上,而有應在下,是能益下也。然益過而更行之,則惠偏而謗興焉,故曰「莫益之」。謗興則怨聚,攻者非一,故曰「或擊之」。此明損益之象在夫權衡也。過則損之,不及則益之,用在變通,不可固其常心也。守恆則兇。 牧。 周易義海撮要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