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纂言卷七
欽定四庫全書
元吳澄撰
繋辭上傳 「系」者,謂如綴繩於物。「辭」者,易書之言也。文王所作之辭,繫於各卦之下者為「象」;周公所作之辭,繫於各畫之下者為「爻」。夫子述此篇,以釋文王、周公所繋彖辭、爻辭之意,故曰繋辭傳。未子曰:通論一經之凡例,無經可附,而自為上下雲。
天專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此言聖人因天地自然之易而作易也。「天」者,陽氣之輕清,尊者謂其昭著在上也。「地」者,陰質之重濁,「卑」者謂其凝聚在下也。「乾」「坤」,以三畫之卦言。「乾」,純陽之卦;「坤」,純陰之卦。「定」,謂定其方位。定乾於上以擬天之尊,定坤於下,以擬地之卑也。蓋羲皇卦圖,乾上坤下,離左坎右,震下之左,兌上之左,巽上之右,艮下之右,八卦但言乾坤,六卦在其中矣。「卑高以陳」,以天地間植物言,藪澤、墳衍、原隰、丘陵、山嶽所生之草木,卑高等第不一。「下土」,微草之著地者最卑;「高山」,喬木之參天者最高。「陳」,猶列也。「貴賤」,以卦之上下六位言,上為貴,下為賤。「位」,猶置也。卦之六位,目下而上,猶兩間眾植之陳列,而有卑高也。「動靜有常」,以天地之用言,天運轉不已,陽常動也;地填嶷不移,陰常靜也。「剛柔」,以卦之奇耦二畫言,剛謂奇畫,柔謂耦畫。「斷」,猶判也。剛畫,猶陽動之實而一,柔畫猶陰靜之虛而二也。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以天地間動物言,「方」,謂東西南北,「物」,謂羽毛鱗介。五方之人,各以類聚;諸族之物,各以群分。「吉凶」,以揲蓍求卦所值之佔言。「生」,謂因此生出。蓋卦之貴賤六位,或比應相得而吉,或比應不相得而兇,猶人類物群之聚分而有乖和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以天地之體言。「象」,謂日、月、星辰。「形」,謂水、火、土、石。「成象於天」者,降而在地,則象變而化為形。「成形於地」者,升而在天,則形變而化為象。「變化」,以揲蓍求卦所變之畫言。「見」,謂因此顯見。蓋卦之剛柔二畫,或剛變而化柔,或柔變而化剛,猶在天之象,或變而化形,在地之形,或變而化象也。「天地」、「卑高」、「動靜」、「類群」、「象形」者,天地自然之易。「乾坤」、「貴賤」、「剛柔」、「吉凶」、「變化」者,聖人所作之「易」也。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是故,承上起下之辭。承上文而言八卦。章首但言乾坤,蓋舉父母以包六子。此先言六子,而後總之以乾坤也。摩與磨通,猶兩石相磑切也。蕩,猶以器蕩於水上也。畫卦之初,以一剛一柔,與第二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四象。又以二剛二柔,與第三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八卦。八卦既成,則又各以八悔卦蕩於一貞卦之上,而一卦為八卦,八卦為六十四卦也。震為雷,離為電。霆即電也。春秋穀梁傳曰:「震者何?雷也。電者何?霆也。」巽為風,坎為雨。羲皇卦圖左起震而次以離,鼓之以雷霆也。又起巽而次以坎,潤之以風雨也。風不能潤風而雨,故通言潤。樂記「潤」作「奮」。離為日,坎為月。艮山在西北,嚴凝之方為寒。兌澤在東南,溫熱之方為暑。左離次以兌者,日之運行而為暑也。右坎次以艮者,月之運行而為寒也。邵子曰:日為暑,月為寒。書曰:日月之行,有冬有夏。夏至之日,道近極暑之侯也。冬至之月,道近極寒之候也。文王卦位,乾在西北,故乾為寒。羲皇卦位,艮在西北,故艮為寒也。乾成男者,父道也。坤成女者,母道也。左起震,歷離歷兌而終於乾。右起巽,歷坎歷艮而終於坤。故以「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句總之於後也。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上言八卦,而總之以乾坤,此又接「成男」「成女」二句,而專言乾坤也。「乾男為父」者,以其始物也。「始」,謂始其氣也。「坤女為母」者,以其成物也。「成」,謂成其質也。「知」者,主之而無心也。「作」者,為之而有跡也。「乾始物」不言「物」者,與下句「坤成物」互相備也。「始」之上加「大」字者,贊乾之始物甚大,非坤之成物所可同也。「易簡」者,以乾坤之理言。「始物」者,乾之所知,然乾之性健,其知也,宰物而不勞心,故易而不難。「成物」者,坤之所作,然坤之性順,其作也,從陽而不造事,故簡而不繋。此乾「坤」皆指天地,而易之乾坤二卦象之者也。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 上言天地之「易簡」,此言人之「易簡」。立心如乾之易,則其心明白,而人「易知」;行事如坤之簡,則其事要約,而人「易從」。「易知」,則與之同心者多,故「有親」;「易從」則與之共事者眾,故「有功」。有親則有人傳繼其心,故自今而可至於永久;有功則有人充拓其事,故自小而可至於廣大。德者,言其心之所得。業者,言其事之所就。德業至此,可以為賢人矣。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上言賢人之易簡,此又言聖人之易簡。得謂不失也。聖人如乾坤之易簡,而於天下之理一無所遺,謂其能儘性也。聖人能盡其性,則可以與天地參。天位乎上,地位乎下,而聖人位乎其中,與天地並而為三,故曰成位。成者,完全備具三者,而無虧欠也。傳五之一章,凡百六十三字。斷,東亂切。見,賢遍切。蕩,定黨切。大始音泰。易,並以豉切。注著,直略切。見謂顯見,並賢遍切。磑,於對切。加大者泰。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悔吝,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此篇名系辭傳,正以釋文王、周公之系彖、系爻也。首章先言作易之本,此章乃言繫辭之旨。聖人謂文王、周公,設卦謂文王設立六十四卦也。揚子云曰: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蓋羲皇始有八卦之名,至文王增益之,而設立六十四卦之名也。羲皇畫八卦,因而重之,則已有六十四卦之畫矣。其時未有文字,八卦之名止是因其三畫之形而生聲。既有文字之後,乃以乾、兌、離、震、巽、坎、艮、坤為卦名之字。然惟坤字、「震」字是正卦名,其餘六卦之名,皆是假借他字。若六十四卦則未有名也,但以三畫卦名分注於各卦六畫之下,以相識別而已。文王仍八卦舊名,而設為八純重卦之名,又設立新名,以名五十六卦,而共為六十四卦名也。象謂卦名所肖似,文王之名卦,皆象各卦之二體而立名,既設卦名,則觀其名之所肖似,於卦名之下系彖辭其明,而佔之為吉、為兇、為悔、為吝也。周公又因文王之彖而系爻辭焉。爻辭吉凶悔吝備,彖辭但言吉凶,惟革彖有悔亡一佔。周公之系爻辭也,又以剛柔兩畫相推,而生出各爻之變化。推,如手之推,柔推去剛,則剛變而化柔;剛推去柔,則柔變而化剛也。蓋爻辭有就未變之剛柔取義者,亦有就已化之剛柔取義者。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此覆說上文也,然專指爻辭。文王之卦名謂之象,而周公之爻辭亦有所象。爻辭中之言「吉凶」者,以其於人事有失得之象也,得故吉,失故兇。言「悔吝」者,以其於人事有憂虞之象也。「憂」,謂憂患於中。「虞」,謂虞度於外。事之憂虞,雖未為失,亦不為得;而佔之悔吝,雖未至兇,亦不為吉矣。「剛柔二畫之變化」者,天地陰陽有進退之象。「剛變而化柔」,象陽退而陰進;「柔變而化剛」,象陰退而陽進也。「已變而化之剛柔」者,天地陰陽有晝夜之象也。剛之為柔,象自晝而為夜。柔之為剛,象自夜而為晝也。「動」者,人之作為也。「三極」,天地人也。三才同一至極之理,故曰「三極」。「吉凶」「悔吝」,象人事之失得憂虞。「變化」「剛柔」,象天地陰陽之進退晝夜。是六爻所言人事之動,兼有天地人之道也。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象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 「君子」,謂學易之人。「安」,如安土之安。「樂」,如樂天之樂。「玩」,習熟也。「易之象」,即文王所名一卦之象。「爻之辭」,即周公所繫一爻之辭。文王觀卦象系彖辭,此言「象」不言「辭」者,文王之彖,以象為本,故言「象」以該辭。周公爻辭,亦有所象,此言「辭」不言「象」者,周公之爻,以辭為用,故言辭以該象。學易之君子,平居無事之時,身所居處,安之若命者,於易之象有得也;心所樂循,玩之無𭣧者,於爻之辭有得也。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佔。 觀其象而玩其辭,即上文二句常時學易者之事。觀其變而玩其佔,乃動時用易者之事。人有所作為之時,問之於筮,遇某卦某爻,則觀其蓍策之變而玩其象。爻,佔以應事也。凡言變化者,卦畫之變;佔言變者,蓍策之變也。
傳五之二章,凡百一十字。而明吉凶下舊本無「悔吝」字。易之象也。舊本「象」作「序」,今並依虞翻本。而玩其佔下,舊本有「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十字。案:此乃文言傳釋大有上九爻辭,錯簡重出在此,今刪去。樂,音洛。注識別上音志,下彼列切。手之推、推去,並吐回切。度待洛切。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 此承上章,正釋二聖人繫辭之旨。彖者,文王所繫一卦之辭,因名卦之象而言,即上章所謂設卦觀象也。爻者,周公所繫六爻之辭,因揲蓍之變而言,即上章所謂「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也。卦畫之變化,而以蓍策之變言者,蓋蓍三變得九,則剛變而化柔;蓍三變得六,則柔變而化剛也。彖辭、爻辭或曰吉、或曰兇者,以言其事之有得有失也;辭曰悔曰吝者,以言其事雖未大失而已有小疵也;辭曰無咎者,以善其能補過也。有過當有咎,能補之則不過矣,故得無咎也。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辯吉凶者存乎辭,憂悔吝者存乎介,「震無咎者存乎悔, 列貴賤者存乎位」,覆說「爻者言乎變」,上貴下賤,佈列於六位,而每位各系以爻辭也。「齊小大者存乎卦」,覆說「彖者言乎象」。項氏曰:「彖辭之例,專取主爻為言。陰爻為小,陽爻為大,或小或大,雖有不齊,而為一卦之主,則無小人之間,故謂之齊。然存乎卦者,存乎卦之位也。位之貴賤,以六爻言,卦之大小,以一爻言。明於六位之中,取一位以為卦主也。」澄謂:分辯吉凶,存乎彖爻之辭,此覆說,言乎其失得也。悔吝介乎吉凶之間,憂其所介,則趨於吉,不趨於兇矣。此覆說,言乎其小疵也。震者,動心戒懼之謂,有咎而能戒懼,則能改悔所為,而可以無咎,此覆說,善補過也。 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上文有「貴賤、小大、吉凶、悔吝、無咎」五句,此獨再提卦有小大而不及其他,蓋卦、彖為諸辭之總也。卦主既有小大之殊,而聖人繫辭則亦因時取宜,其辭或難或易也。之,適也。凡彖爻所言吉凶、悔吝、無咎之辭,各指示人以所適之路,使之趨於吉、無咎,而免於兇、悔、吝也。
傳五之三章,凡九十四字。易,以豉切。注小大之間,居限切。 易,
易通卦象蓍數而言也。卦畫、蓍法,皆羲皇肇創,合卦與蓍而名之曰易。前第二章、第三章既釋繫辭之旨,以明文王、周公之易矣。自此第四章至第七章,又推原易之道,以明羲皇之易 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此言卦象之體同乎天地也。準所以為平,謂與之平等也。彌如開弓,愈開愈滿;綸如合繩,漸大。彌綸,謂充而廣之,與天地之道一也。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 此言陰陽隱顯之道在天地者,以申上文「與天地準」之意。以謂以此易也。卦之象觀於天文,察於地理,而皆相合,易之與天地準也。明者,文之顯而易觀;幽者,理之隱而難察。故,謂所以然之跡。知天文所以明、地理所以幽之故,則能彌綸天地之道矣。 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 此言卦象之體,該乎萬物也。原,謂本其所從來。反,謂復其所歸往。原始反終,謂易中具萬物始終之理。 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此言陰陽屈伸之理在萬物者,以申上文原始反終之意。氣之精者,聚則為物,物謂自無而有,萬物之始也。魂之遊者,散則為變,變謂自有而無,萬物之終也。鬼者,氣之屈而歸。神者,氣之伸而至。情言其用,狀言其體。知氣聚而伸、氣散而屈之情狀,則知死生之說矣。天地之道,幽明之故,皆言天地也,而以「知幽明」三句申釋「彌綸天地」二句。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皆言萬物也,而以「知鬼神」三句申釋「知死生」二句。其兩節各二句者,言故,而兩節各三句者,言是故,所以釋上文也。羲皇卦象,陰陽二畫而已。然大而天地之與齊,小而萬物始終之悉備,觀先天方圓圖可見矣。邵子曰:圖雖無文,吾終日言而未嘗離乎是。蓋天地萬物之理,盡在其中,所謂與天地準,原始反終者也。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 此言蓍數之用,與天地相似,故其所佔吉凶之應,雖天地亦不能違之。 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 蓍數之用,其燭物情無不通,其前民用無不溥,故雖萬物之眾,天下之廣,皆囿其中,無或有逾越而出其外者。 旁行而不流。□□□□□。 此申上文與天地相似之意。旁行如天,而不流如地,謂蓍之周萬物者,其知無不徧及,而因物之則,其理一定,不流蕩失正也。下闕一句,其意若曰中立而不滯。蓋中立如地,而不滯如天,謂蓍之濟天下者,其仁無少偏倚,而因人之問,其事多端,不拘滯執一也。 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 此申上文知周萬物、道濟天下之意。其知之周也,順乎自然,灼見其流行之理,而事無迷惑,是以不憂。其道之濟也,隨所居處,每厚其慈閔之心,而人有利益,是以能愛。或曰:蓍亦有憂愛之情乎?曰:聖人以其知仁寓之於蓍。蓍之知,即聖人不憂之知也,蓍之仁,即聖人能愛之仁也。其曰不憂,猶後章言易無思也。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 範,鑄金之模也。如範模在外圍繞,得天地之化,莫能逾越乎此。此以卦象之與天地隼,蓍數之與天地相似者言。 曲成萬物而不遺, 曲,謂一偏,纖悉成完,而無一物之或遺也。此以蓍數之知周萬物、道濟天下者言。 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萬物死生之道通貫為一而能知之。此以卦象之原始反終者言。 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以上三句而觀,則蓍數之神妙不測,無有方所,而卦象之變易隨時,無有定體也。
傳五之四章,凡百三十六字,不流下闕五字。詳其文勢,蓋如老氏所謂「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彌木畀切。知周音智。樂音洛。注合繩音合。易觀以豉切。嘗離來地切。 一陰一陽之謂道, 天地間陰陽二氣而已。聖人合卦象與蓍數而名曰易者,取陰陽互相更易之義。莊氏雲:「易以道陰陽」是也。故此章專言陰陽二字,以明易之所以為易者,陰陽也。一陰一陽,謂陰而陽,陽而陰,循環無端也。周子曰:「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是也。陰陽,氣也。道者,理也。然非別有一物在氣中,即是氣而為之主宰者,道也。程子曰:「陰陽非道也,所以一陰一陽者,道也。」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繼之,謂陰陽之運而為造化者,繼續而無息也。成之,謂陰陽之凝而為人物者,成完而無虧也。繼續流行而無息者,其理則謂之善。成完備具而無虧者,其理則謂之性。繼之成之者,陰陽之氣。善者、性者,道也。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 此因上文「成之者性」而言也。此道以陰陽混成,而賦與於人物,則謂之性。性之在人,聖愚、賢不肖一也。而上聖大賢以下,所稟陰陽之氣,不能無偏,或得陽之多而為仁者,或得陰之多而為知者。「見之」之「之」,指道而言。仁者、知者,各因其所偏而有見於道,或謂之仁,或謂之知,不能盡如其性之所有而全之。然仁知之人,雖不能全其性,猶各能見其一偏。至若百姓之愚不肖,則日用之間,無非由行此道,而皆不能知仁者。知者知之而不全,百姓由之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雖各具於性,然能全而知之者少矣。君子,通賢聖而言。此「道」字,即上文「之謂道」之道也。 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此因上文「繼之者善」而言也。此道以陰陽相繼而流行於天地間,則謂之善。仁者,生物之元。由春生而為夏長之亨,此仁顯見而發達乎外,長物之所顯者,生物之仁也,故曰「顯諸仁」。用者,收物之利。由秋收而為冬藏之貞,此用藏伏而歸復乎內,閉物之所藏者,收物之用也,故曰「藏諸用」。二氣運行於四時之間,鼓動萬物而生長收閉之。然自生自長,自收自閉,天地無心而造化自然,非如聖人之於民有所憂而治之教之也。仁之顯而生長者,為德之盛,用之藏而收閉者為業之大。德之為仁,業之為用,其顯者流行不息,其藏者充塞無間,此所謂易簡之善,極其至者,故贊之曰:「至矣哉」。生物之仁,及夏而日長日盛,故曰「日新」。收物之用,至冬而包括無餘,故曰「富有」。 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 此以「一陰一陽之謂道」寓於卦象者言也。陽畫變而生陰,陰畫變而生陽,互相變易,生生不窮,故曰「易」。陽畫之奇,如天氣之連亙,而一者,成天之象,故曰「乾」。凡陽畫皆乾,非但三畫純陽為乾也。陰畫之耦,如地形之分斷而殊者,效地之法,故曰「坤」。凡陰畫皆坤,非但三畫純陰者為坤也。乾坤,法象之陰陽,而主之者生生之易。易者,陰陽變易之體也。其所以生生者,道也。 極數知來之謂佔,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 此以「一陰一陽之謂道」,寓於蓍數者言也。窮極過揲掛扐之數,以知方來之事之吉凶,所謂佔也。貫通十有八變之變,俾每變所得之佔,皆可行事而無窒礙,所謂事也。然數有九、六、七、八之陰陽,不可測知其為九、六、七、八也;變有五、九、四、八之陰陽,不可測知其為五、九、四、八也,故曰「陰陽不測」。數者,變之已成;變者,數之未定。佔在事之先,事在佔之後。數變佔事之陰陽,而主之者陰陽不測之神。神者,陰陽神妙之用也。其所以不測者道也。上言乾坤之陰陽,而先之以易;此言佔事之陰陽,而終之以神,以見變易之道,在乎未有卦象之先,而神妙之道行乎已有蓍數之後也。
傳五之五章,凡百一十二字。知者音智。下同。鮮上一注復動扶豆切。夏長知兩切。下同。顯是賢遍切。無間居限切。易簡以豉切。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御,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此言易畫之廣大也。御猶止也。不御言其大,謂以至遠之處而言,則雖無窮無盡,而其用徧及,無所極也。靜而正言其廣,謂以至近之處而言,則雖無思無為,而其體兼該,無所偏也。備謂二皆具,天地間眾理具備,言雖至廣至大,而其中纖悉不遺也。下篇所謂「易之為書,廣大悉備」是也。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 此言天地之廣大也。乾坤謂天地,非指易卦言也。專,謂無處不有。直,謂無可屈撓。翕謂合,而氣之專者藏乎此。闢謂開,而氣之直者出乎此。以其專直而見其氣之大,故曰大生焉。以其翕闢而見其形之廣,故曰「廣生焉」。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易其至矣乎。 言易書之廣大,配乎天地之廣大。先以此一句結上文兩節,又推言易之變通,配乎天地之四時,易之陰陽,配乎天地之日月。蓋易書廣大之中,有變通焉,有陰陽之義焉,亦猶天地之有四時日月也。四時日月即天地,猶易之六子即乾坤也。易之廣大、變通、陰陽,皆易簡之善為之主宰,而天地之至德,亦此簡易之善而已。是易書易簡之善,配乎天地之至德也。天地之德至矣,而易能配之,則易之書亦可謂至也,故贊之曰:「易其至矣乎。」此章曰乾天坤地,曰四時日月者,陰陽也。曰「易簡之善」,曰「至德」者,道也。善字因上章「繼之者善」而言。
傳五之六章凡九十字。「易其至矣乎」上,舊本有「子曰」字,蓋因後人欲分此句屬下章,故加「子曰」字以別之。夫,音扶,下同。易簡,以豉切,注同。 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 上章言易書之配天地,此章言聖人配易中之天地也。「崇德」者,立心之易,而所得日進日新也。「廣業」者,行事之簡,而所就日充日富也。德之進而新,由所知之崇,高明如天;業之充而富,由所履之卑,平實如地。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此「天地」,謂「易」中之天地,即兩儀之奇耦二畫也。「設位」,謂圓圖陽儀在左,陰儀在右也。「易」,謂六子,由陰陽交易而成卦也。陽奇陰耦對立者,天地之設位,而乾陽坤陰,交錯換易,流行於其中,以生六子也。 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成性具知禮。「知」,天也。「禮」,地也。存存,謂無時不存也。「道」,謂所由之路。「義」,謂所處之宜。「道」,陽也。「義」,陰也。「門」,謂從此出也。知、禮之成性常存,猶天地之位設也。道義皆自所存之成性中出,猶陰陽之變易流行於天地間也。知之崇,格物致知也。禮之卑,誠意慎獨也。成性存存,心正也。道義者,一身之應接萬事,循理得宜,無一不當也。此章曰「天地」、曰「易」者,陰陽也。曰「成性」、曰「道義」者,道也。「性」字,因上章「成之者性」而言。
傳五之七章,凡四十一字。夫,音扶。知,音智。注之易,以豉切。當,丁浪切。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 賾,頤中深處,以喻卦義之蘊奧難見。擬,比類也。諸,之於也。形容,謂有形之狀貌可象者,如天、地、日、電、雷、風、雲、雨、水、泉、火、木、山、澤是也。六畫之卦,有畫無名,其義賾而難見。文王即其上下二體所象之物以擬之,於是見其各卦難見之義,以定其名也。 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宜,猶稱也。物宜,謂所擬之物與卦畫之義相稱也。象其物之宜稱者,而以名其卦。如卦之義與雲、雷二物相稱,則名之曰屯。以雲雷鬱結未能成雨之象,有屯之義也。卦之義與山、泉二物相稱,則名之曰蒙。以山下出泉,未有所適之象,有蒙之義也。此「象」字謂文王之名卦,故以對周公之系爻而言。不以彖對爻言,而以象對爻言者,文王未系彖辭之先,先立重卦之名,謂之象。象先於彖,言象則彖在其中。或以此「象」字為如說卦所列者,彼乃彖爻之辭,泛引物類以取象,言爻足以包之矣,何為與爻辭相對而言哉?若謂獨指彖辭中所言之象,則彖辭中所言之象甚少,不如爻辭中所言之象為多,豈有舍其所言之多者,乃舉其所言之少者,而名之曰「象」乎?必不然矣。故知此是指文王六十四卦之名為「象」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 「動」,謂人所作為之事。「會」,如「會府」之「會」,自彼而來者,面面可至。「通」,如「通都」之「通」,自此而往者,方方可達。「會通」,謂大中至正之理,非一偏一曲有所拘礙者也。「典」,謂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五典。「禮」,謂吉、兇、軍、賓、嘉五禮。人所行之事,未有出於五典、五禮之外者。聖人見天下不一之動,觀其極善之理,以行其事。見理精審,則行事允當也。 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周公以處事之法為辭,繫於各爻之下,使筮而遇此爻者,如此處事則吉,不如此處事則兇也。 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惡」,謂厭惡,「亂」,謂棼亂。文王所名六十四卦之象,所以章顯天下至幽之義,而名言宜稱,人所易知,則自不至於厭惡其賾矣。周公所繫三百八十四爻之辭,所以該載天下至多之事,而處決精當,人所易從,則自不至於棼亂其動矣。 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擬之者,比類於物以取義,所謂擬諸其形容也。文王名卦而謂之「象」者,先擬之而後示人以言也。言者,謂其所定之名也。議之者,講度其理以處事,所謂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也。周公繫辭而謂之「爻」者,先議之而後教人以動也。動者,謂其所佔之事也。其象之所擬,爻之所議,皆所以成定剛柔二畫之變化。蓋畫有變化,而一象可作六十四象用,一爻可作十二爻用也。
傳五之八章,凡九十五字。此章後舊本有文言傳,錯簡。釋中孚九二、同人九五、大過初六、謙九三、乾上九、節初九、解六三爻辭七節。賾,思革切。斷,東亂切。惡烏路切。注縕於尹切。稱昌證切長知兩切當丁浪切。棼音分。易知易從以豉切。度待洛切。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之氣專直而無間斷,故其數一而奇;地之形翕闢而有容受,故其數二而耦。天一地二者,天地本數也,一本而四支,已有二矣,而又加奇一耦二,則為天三地四;已有四矣,而又加奇一耦二,則為天五地六;已有六矣,而又加奇一耦二,則為天七地八;已有八矣,而又加奇一耦二,則為天九地十。支四加而數成焉,數成於十,實則奇一耦二而已。此天地自然之數也。河圖數與此同。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數五」,謂一、三五七九也。「地數五」,謂二四六八十也。「五位相得」,謂一得三五七九,或三得一五、七、九,或五得一、三、七、九,或七得一、三、五、九,或九得一、三、五、七者,天之五位相得也。二得四、六、八、十,或四得二、六、八、十,或六得二、四、八、十,或八得二、四、六、十,或十得二、四、六、八者,地之五位相得也。「各有合」者,凡謂總並天五位相得,則合而為二十有五,地五位相得,則合而為三十,又總並天地之數,則合而為五十有五。凡陰變而化陽則為水木,陽變而化陰則為火金。皆以此五十五數而後完備,故曰「成變化」。蓋一生水,六成之;二生火,七成之;三生木,八成之;四生金,九成之;五生土,十成之也。鬼神即此二氣之屈伸往來者,其所以運行,終而復始者,以此也,故曰「行鬼神」。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衍如水之溢出平地,加羨之意。天地之數共十位,然數起於一,其對為二,一參之而為三,二兩之而為四,有一、二、三、四而十數具矣。「四」者,正位;「十」者,積數也。故以正位之四衍積數之十,每一加羨以四,謂之衍,如算數家之因法,即天地數本一枝四之推也。「一而衍四」者,一併一則為五矣,邵子所謂「小衍之而為五」是也。「二而衍四」者,二則八也,並二則為十矣。「三而衍四」者,三則十二也,並三則為十五矣。「四而衍四」者,四則十六也,並四則為二十矣。合五數、十數、十五數、二十數則為五十,邵子所謂「大衍之數為五十」是也。衍母之一,數之所起,故大衍五十之數,虛其一而不用,所用者四十有九,其數七七,蓋以一一為體,七七為用也。「分」者,兩手總持四十有九策,信意平分為二。「兩」謂陰陽。左手所持之策象陽,置之於左;右手所持之策象陰,置之於右。掛者,右手就所置右策之中取一策掛於左手小指、無名指之間。三謂陰、陽及大一、衝氣。兩既分則一不可見,故掛此一策,以與左策、右策為三,以象陰、陽、衝氣之三也。揲,以手數之也。大衍之母至四而具,大衍之子以四而衍,故數策之法,每揲以四,以象春夏秋冬之四也。奇謂揲左、揲右之餘。扐謂扐於兩指間也。先以右手四揲置右之策,別置於所置左策位之,右揲竟,所餘或四、或三、或二、或一,歸之於左手無名指、將指之間,此「初扐」也;又以右手四揲置左之策,混於已揲右策之中,揲竟,所餘,或四、或一、或二、或三,歸之於左手將指、食指之間,此「再扐」也。曆法一章,凡十九年七閏,前閏至二年九月之外置後閏,大率五年之間置閏者再,故以掛一揲右揲左象不閏之歲三,初扐再扐象再閏之歲二,再扐既畢,則合一掛二扐之策,或五、或九,別置於所置左策位之左,是謂一變。復以兩手總持已揲之策,或四十四,或四十,而分二掛一揲左,初扐揲右,再扐如前;其一掛二扐之策,或四或八,別置於一變掛扐之左,是謂二變。復以兩手總持已揲之策,或四卜,或三十六,或三十二,而分二掛一揲左,初扐揲右,再扐如前;其一掛二扐之策,或四或八,別置於二變掛扐之左:是謂三變而得一畫矣。再扐而後掛者,言第一變再扐畢,則第二變又掛一;第二變再扐畢,則第三變又掛一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此言過揲之策數三變得一畫。第三變過揲所積,其策三十六則曰「九」,其策二十四則曰「六」,其策二十八則曰「七」,其策三十二則曰「八」。周易用九、六不用七、「八」,故三百八十四爻辭皆以「九」、「六」名爻,而不曰「七」、「八」也。若第三變得三十六策,則為乾之初九,其第六變、第九變、第十二變、第十五變、第十八變又各得三十六策,則成乾之六畫,而乾六畫之策,共二百一十有六矣。君第三變得二十四策,則為坤之初六,其第六變、第九變、第十二變、第十五變、第十八變又各得二十四策,則成坤之六畫,而坤六畫之策,共百四十有四矣。然陽畫非必皆得九而不得七,陰畫非必皆得六而不得八,但以易用九、六,故設言卦若得乾而六畫皆九,卦若得坤而六畫皆六,則其過揲之策數如此云爾。期者,四時一週匝也。每歲凡三百六十五日有奇,十二月凡三百五十四日有奇。三百六十者,正數也。歲二十四氣,共多五日有奇者,氣之盈;月十二朔,共少五日有奇者,朔之虛。損其盈,益其虛,而為一期之正數三百六十日,乾坤六畫之策數,亦共三百六十。與期三百六十日之數符也。又以上下二篇六十四卦而言,凡陽畫百九十二,若皆以三十六策之,九計之則為六千九百一十二策。凡陰畫百九十二,若皆以二十四策之,六計之則為四千六百八策。合之,共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策。與天地間萬物之數符也。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四營,謂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也。營,猶言規度也。易,變也,謂揲蓍之一變也。以分、掛、揲、歸四者,營度而成一變,如是七十二營為十八變而成一卦也。引,如丈引之「引」,謂加長之也。伸,謂舒展之也。以此扺彼曰觸,物之相同曰類。長,猶增益也。畢,猶盡也。又溯其先而言,四營成一變之後,三變得一畫,九變則得三畫,而內卦之體具,是為八卦中之一卦。八卦者,卦之小成也。由九變引長而展之,倍為十八變,則得六畫,而外卦之體全,是為六十四卦中之一卦。六十四卦者,卦之大成也。十八變成一卦之後,其卦或不變,或一畫、二畫、三畫、四畫、五畫變,或六畫俱變。若變,則以此先得之卦,觸彼同類之卦,增益其名,曰某卦之某卦,而此一卦可變六十三卦,充之則六十四卦可作四千九十六卦,唯筮者所值何如爾。夫自八而六十四,自六十四而四千九十六,足以該括天下之動。凡人所能為之事,盡在是矣。 顯道,神德行。 道,謂天之道;德行,謂人之所行。吉凶禍福,天之道也。問蓍得此,以佔未來之事者,能前知天道至幽也,因佔說出,而幽者顯矣,故曰「顯道」。人之行事,不敢自為,必待決之於蓍,聽從神物所告而為之,則所行之事雖在人,而實出於神矣,故曰「神德行」。蔡氏曰:「顯道,闡幽也。神德行,微顯也。」 是故可與酬酢,可與佑神矣。 主導賓飲曰「酬」,賓報主獻曰「酢」,故人之應接事物,譬之曰「酬酢」。佑,贊助也。天道,幽也,以佔而顯,則雖天之道,而可以用之應接人事矣。德行,人也,以佔而神,則雖人之所行,而可以贊助神之所為矣。蓋所行皆神之所教訓,則是以人而代神之所為也,故曰佑。 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此章自「大衍」至「能事畢矣」,言蓍數之神。自「顯道」至「佑神矣」,言蓍佔之神。蓍變蓍佔者,神之所為也。然變佔之用,究其所歸,不外乎陰陽二畫之變化而已。九六陰陽二畫之變化,象天地陰陽二氣之變化也,故章首「天一地二」至「行鬼神也」,先以天地之數言陰陽變化之道,然後言蓍數變佔之神,以見蓍之數,而以此總結之曰:知天數地數變化之道者,其能知蓍數變佔之所以神者乎?
傳五之九章,凡二百二十字。天一至地十,舊本在第十一章之首,程子、張子並雲:此二十字宜在天數五上,而朱子從之。又案漢書律曆志引此章「天一地二至行鬼神也」六十四字相連,則是班固時此簡猶未錯也。知變化之道上舊本有「子曰」字,亦是後人欲分此一節屬下章而妄增也。程子、朱子並雲:宜屬上章。今從之。期一作期,音基。伸一作信,音伸。而長知兩切。德行下孟切。酬市由切。酢在洛切。佑舊本作「祐」,今依荀氏作「佑」。注復始,扶豆切,下「復以」同。羨夷見切。手數色主切,下「數策」同。度,待洛切。加長引長,並如字。長,猶知兩切。夫自音扶。所行行事,並如字。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佔。 辭、變、象、佔,皆聖人之道在易書之中者。第八章已言象辭,第九章已言變佔,故此章合四者並言之。以,謂以上易之書。言,謂謀議、陳誨、問辯、應對等語。辭,謂彖爻一篇之辭。動,謂祭祀、婚姻、田狩、征伐等事。變,謂蓍策四營之變。制器,謂創物以利用。象,謂所擬物形之肖似。卜筮,謂叩神以決疑。佔,謂所斷事情之可否。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向,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有為,謂作內事。有行,謂作外事。問,謂問之於蓍。以言,與上「以言」同,謂求彖爻之辭而以之發言也。此三句,尚辭者也。其,指蓍。命,謂令蓍之命。蓍受人之命,則答人所問如響之應聲,或在遠,或在近,凡幽深難見之事,皆遂知其方來之休咎。此三句尚佔者也。至精,謂其吉凶悔吝之辭甚驗。蓋尚佔然後得所尚之辭,而至精之辭所以知所尚之佔也。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 「參」,三也。「伍」,五也。「參以變」,謂初揲之餘,右四、左四;再揲、三揲之餘,右四、左三、左三、右四;合掛一及右左之餘,得九得八,而為耦者凡三也。「伍以變」,謂初揲之餘,右三、左一、右一、左三、左二、右三;再揲、二揲之餘,左二、右一、右一、左一;合掛一及右左之餘,得五得四,而為奇者凡五也。「通」謂暢遠不窒塞。通伍之變,五、四皆為奇,則「參天而成天」之文。通參之變,九、八皆為耦,則「兩地而成地」之文。此三句尚變者也。交入為錯綜,猶綜絲之綜。以作緯之絲交入作經之絲,一一相間,是謂錯綜。「極」謂究竟之窮盡。每以三變掛扐之數錯而綜之,究竟至極,則參參參為九者凡十二,定為「乾」之象「參」參兩為八者凡十二,定為「兌」之象「參」兩參為八者十二,定為「離」之象「參」兩兩為七者凡十二,定為「震」之象兩參參為八者凡四,定為「巽」之象「兩」。參兩為七者凡四,定為「坎」之象「兩」。兩參為七者凡四,定為「艮」之象「兩」。兩兩為六者凡四,定為坤之象定。此六十四象,與重卦六十四之數相符,觀之可以制器矣。此三句,尚象者也。至變,謂其彼此多少之數不常。蓋尚象必先由所尚之變,而至變之變,所以定所尚之象也。 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易,謂蓍卦。此總上四者而言。寂闃,靜也。感觸動也。蓍,枯莖爾;卦,陳編爾。非能有所思慮,有所作為也。未用則寂然不動,同於無情之物。及有人問之,一感觸而動,遂能通達天下之事故,而無一不知。靜則同乎一物,動則妙乎萬物,其至神不可測者如此。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極深,謂卦之辭能窮極理之深邃。研幾,謂蓍之變能磨研事之幾微。朱子曰:極深者,至精也。研幾者,至變也。澄謂唯辭之能極深也,故以辭為佔,則可以前知而開通天下人之心志。唯變之能研幾也,故以變得象,則可以製作而完成天下人之事務。然辭、佔、變、象所以能如此者,皆妙不可測之神為之。唯其妙不可測,故不待疾之而自速,不待行之而自至,謂自然而然,非人所能為也。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重舉起語作結語,以終此章。
傳五之十章,凡二百六字。章末「易有」上舊本有「子曰」字。與音預。下同。夫音扶。注斷丁亂切。否符苟切。相間居限切。間伕役切。邃徐醉切。 夫易何為者也?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 設問而自答。開物,謂人所求知者開發之。成務,謂人所欲為者成全之。冒,謂韜屍之冒。謂天下之道,悉包裹於其中也。此第一節,總起下文六節。 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 通志,開物也。定業,成務也。斷疑,謂易於天下之道包裹無遺,故於天下之疑事皆能決之也。此第二節。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 圓,謂七七之用無所凝滯。方,謂八八之體無所缺折。易,謂變易。貢,猶告也。圓而叵測,所以通志。方而能知,所以定業。因蓍變所得卦內之爻辭,告人以吉凶而決其疑也。洗,謂滌去思慮。退,謂退處。藏,謂潛藏。密靜也。聖人以此蓍卦六爻,俾民自擇吉凶,則其心脫然無累,而得以退處潛藏於無為也。此第三節之始。 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申上文意,言不能趨吉避凶者,民之所患也。聖人亦為民而患之,故曰同患。聖人未能忘民之所患,則何以能退藏於密者?蓋以其與民同患之心,寓之於蓍卦。有蓍之神,足以知吉凶未至之事於其先;有卦之知,足以藏吉凶已定之理於其內。俾民問蓍求卦,則自能趨吉避凶,而聖人之心,不復以此為患也。能如是者其誰乎?故設問雲「其孰能與於此哉」,而又自答之也。「古」,蓋謂羲皇。「聰明睿知」,謂耳之所聞,目之所睹,心之所思,無不能知生知之知也。「神武不殺」,蓋借不殺之武,以譬不言之教。教之必以言,猶武之必以殺也。神於武者,不待殺而敵自服,以譬神於教者,不待言而民自喻也。「明於天之道」,謂卦之知。「興」,猶言起立。「神物」,謂蓍之神。齋戒,即洗心也。齋者,致齋,戒者散齋。皆屏絕人事,不以役心也。「神明」即「神知」,其指蓍卦言。「德」,即上文所謂「蓍之德」、「卦之德」。聖人以其生知之知寓諸卦,故明於天道之卦,可為察民事之知。以其不言而教之神寓諸蓍,故興起人物之蓍,可為前民用之神。聖人則無所用其心,若齋戒然。凡民有事,皆必取決於蓍卦,而信其為神。信其為知,所以神明蓍卦之德也。但舉蓍卦二者,而不復言六爻之義,蓋二者足以該之。此第三節之終。 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鹹用之謂之神。 「闔戶」,謂蓍之未分,猶坤之靜翕,含靜專者於內也。「闢戶」,謂蓍之既分,猶乾之動直,自動闢者而出也。一合一分,而蓍之一變成。「往來不窮」,謂兩揲兩扐,左右多少之數無定也。左往而來右,則左少右多;右往而來左,則右少左多,故謂卦之象著見。因象以知器,生其象而制之以為器,則民得而用之也。不但制器可以利民之用,凡出而作外事,入而作內事,無一不問於蓍,故曰「鹹用之」。此第四節。承上第三節,申言圓而神之蓍,因及制器者所尚之象。闔闢變通,蓍之圓也。象器法民,鹹用之者,其神也。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易」,謂陽奇陰耦,互相更換,而為四象八卦也。「太」者,大之至也。「極」者,屋棟之名。天地間之有此理,猶屋之有極也。「易有太極」,謂一陰一陽之相易,有理以為之主宰也。「儀」,匹也。一陰一陽相匹配而為兩卦之第一畫也,是謂「兩儀」。「兩儀」之上,各加一陽一陰,則倍二而為四卦之第二畫也,是謂「四象」。
「四象」之上,又各加一陽一陰,則倍四而為八卦之第三畫也,是謂「八卦」。有此八卦,則其別有六十四,而可用之占筮以定吉凶,俾民無所疑,而勇於趨事赴功,故曰「生大業」。此第五節。承上第三節,申言方以知之卦,因及卜筮者所尚之「否」、「二」、「四」,而八卦之方也。定吉凶、生大業者,其知也。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法」,謂地之理。「象」,謂天之文。天地,謂乾、坤二卦。變通,謂陰陽寒暑之相禪不窮。四時,謂震、巽、艮、兌四卦。日月,謂坎、離二卦。飛走草木亦有文理。朝暮晝夜亦有變通。列星亦懸象著明,而皆不如天地四時日月之大,故聖人畫八卦以象天地,象四時、象日月也。此第六節之始言卦,以申第五節之意。 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象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 「崇高」,謂位在人上。「富」,謂有四海。「貴」,謂為天子。以位而言,無如有四海為天子之崇高者。將言聖人之利天下,而先言此,蓋苟無其位,則雖有其德,亦不能以利天下也。「備物」,蓋指生蓍而言。「致用」,謂以之佔決庶物。「立象」,蓋指畫卦而言。「成器」,謂以之製作百度。古初以來,若鑽燧取火,合土範金,造字制律歷數,醫藥等類,何莫非備物制用、立象成器以利天下之事。聖人亦有不自為而任人為之者,帷有蓍卦,則出於聖人神知之所獨,而非他人所能。古之為天下利者不一,而莫大於生蓍畫卦之聖人也。此第六節之中,於言卦之後,言蓍之前,特言聖人於二者之間,以表蓍卦之利,皆聖人之功也。 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探」,如以手入內而取之。「索」,謂求之於彼。「鉤」,如以鉤引下而取之。「致」,謂至之於此。「亹亹」,猶勉勉也。賾者,隱而不可見,如探於「頤」之賾而求之,使隱者顯而可見也。「深」者,遠而不可即,如鉤於水之深而致之,使遠者近而可即也。此謂蓍之靈,能知末來幽深之事也。定此事為吉,此事為兇,事既瞭然而無疑,則勉勉行之而不怠也。佔決吉凶,固亦有其他小術,而皆莫能如蓍龜之卜筮。言蓍而兼言龜者,卜筮之理一也。此第六節之終,言蓍,以申第四節之意。第四節、第五節分言蓍卦,至此合言蓍卦,而歸功於聖人也。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 天生蓍龜、神物。「聖人則之」者,用之以卜筮也。此第七節之始,言蓍,以申第六節「莫大乎蓍龜」之意。 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 「變化」,即四時之變通。「效之」者,效天地四時,以畫乾、坤、震、巽、艮、兌也。見,猶示也。日月如常,則是示人以吉。有變,則是示人以兇。「象之」者,象日月以畫坎、離也。此第七節之中,言卦,以申第六節「莫大乎天地」、「莫大乎四時」、「莫大乎日月」之意。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河圖者,羲皇時河出龍馬背之旋毛,後一六,前二七,左三八,右四九,中五十,以象旋毛如星點,而謂之圖。羲皇則其陽奇陰耦之數,以畫卦生蓍。洛書者,禹治水時,洛出神龜背之拆文,前九後一,左三右七,中五,前之右二,前之左四,後之右六,後之左八,以其拆文如字畫,而謂之書。禹則其自一至九之數,以敘洪範九疇。洛書雖出於畫卦生蓍之後,而並言之者,亦言其理之一,如言蓍筮而並及龜卜也。此第七節之終。既言蓍言卦矣,而又言此者,此為蓍卦之本原也。傳五之十一章,凡三百四十字。「開物成務」上,舊本再有「夫易」二字。陸氏曰:「一本無。」今從之。立象成器。舊本無「象」字。朱子曰:「立下疑有闕文。」澄案:荀悅漢紀引此文作「立象成器」,今增補。夫易音扶。者,夫德夫同。以斷東亂切。以知,音至。知、以睿知同。易以音亦。洗悉殄切。與於音預。齋戒側皆切。見乃賢遍切。見、吉同。太極,音泰。縣音玄。探吐南切。注求知、能知、知吉、生知,並如字。餘並音至。屏卑正切。復言符後切。蓍見賢遍切。其別彼列切。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四象謂奇上加奇、奇上加耦、耦上加奇、耦上加耦也。凡畫卦自八而十六,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六十四,皆由此四者而生。四象者,羲皇六十四卦之畫也。示謂示人以意。繫辭者,文王、周公所繫彖爻之辭也。告謂告人以言,既告以言,而為教為戒,又定其佔之為吉為兇,所以斷決其疑,而使之趨避也。 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 「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或古有是語也。上文四象、繫辭定吉凶,皆謂易之書也。此承上文而謂書有限,言無窮,易經上下二篇之書,豈能盡聖人之言?又謂言有限,意無窮,雖有六十四彖、三百八十四爻之言,豈能盡聖人之意?然則以下設問,而下文答之也。 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立象,謂羲皇之卦畫,所以示者也。盡意,謂雖無言,而與民同患之意,悉具於其中。設卦,謂文王設立重卦之名也。盡情偽,謂六十四名,足以盡天下事物之情。其情之本乎性而善者曰情,情之怫乎性而不善者曰偽。辭,謂文王、周公之彖爻,所以告者也。羲皇之卦畫,足以盡意矣。文王又因卦之象,設卦之名,以盡情偽。然卦雖有名,而未有辭也,又系彖辭、爻辭,則足以盡其言矣。此三句,答上文「不盡言」、「不盡意」二語。「設卦」一句,在「立象」之後,「繫辭」之前,蓋竟「盡意」之緒,啟「盡言」之端也。「盡意」、「盡情偽」、「盡言」者,皆所以為天下利。又恐其利有所未盡,於是作揲蓍十有八變之法,使其所用之策往來多少,相通不窮,而其所得之卦,一可為六十四,亦相通不窮。其象其辭皆可通用而不局於一,則其用愈廣而足以盡利矣。因變得佔,以定吉凶,則民皆無疑而「行事不倦」。如以鼓聲作舞容,鼓聲愈疾而舞容亦愈疾,鼓聲不已而舞容亦不已,自然而然,不知其孰使之者,所謂「盡神」也。項氏曰:「立象」、「設卦」、「繫辭」三盡者,作易之事;變通、「鼓舞」二盡者,用易之事。澄謂:「立象、設卦,象也;繫辭,辭也;變通,變也;鼓舞,佔也。」 乾坤,其易之縕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此申「立象以盡意」一句。「乾坤」,謂兩儀,奇畫為乾,耦畫為坤,非謂三畫已成之卦也。上雲「易有四象」,此又以「四象」本乎「兩儀」也。「成列」,謂奇耦二畫相對。「易」,謂奇耦交互相易。「縕」,謂藏蓄在中,如衣之著也。有陽儀陰儀,則一易而成四象,再易而成八卦。毀,謂不先列兩儀之體,無此體則無以見其相易之用。乾坤相易之用不可見,則其一定之體殆若無所用,故曰「幾乎息」。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有乾坤則相易而成八卦,八卦皆象有形之物,而兩儀之本乎太極,則無形也。故有形之上者道也,太極是也;有形之下者,器也,八卦所象之物是也。因剛畫之可化柔,柔畫之可化剛,而以揲蓍之變裁製之,使蓍之三變得九,則剛畫化柔,三變得六,則柔畫化剛。惟得七得八,則剛自為剛,柔自為柔,而不化也。推,即剛柔相推之推。行,謂通行,此可為彼,彼可為此也。既有卦畫之象,又有蓍策變通之法。舉此二者,錯之天下之民,俾用之以佔,則得以成務定業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朱子曰:重出以起下文。澄案:象其物宜,謂文王之象,申「設卦以盡情偽」一句。「繫辭以斷吉凶」,謂周公之爻,申「繫辭焉以盡其言」一句。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極」,猶極深之極。「卦」,即象也。「辭」,即爻也。上文七謂「明其所以然者也」,此之六存實其所能然者也。「神而明之」,即前章所謂「神明其德」也。「之」,指蓍卦。其人,謂聖人。聖人不自用其神知,而教民用蓍卦以佔,所以明蓍之為神明、卦之為知也。「默」,即不言也。聖人不以言教,而託蓍卦以教民趨避吉凶,是不言而成全之也。聖人雖不言,而能使民自信蓍卦之為神明。「德行」者,謂聖人有德有行,備陳蓍卦之象辭變佔,而歸功於作易用易之聖人也。
傳五之十二章,凡二百六十五字。「所以斷也」下,舊本有「文言傳錯簡釋大有上九爻辭」一節,因此間隔,後人遂截此以上二十四字屬上章,而於「書不盡言」上加「子曰」字,以為此章之首。「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上,舊本有「是故夫象」四字。東萊呂氏音訓曰:衍文。斷,東亂切。縕,委引切。錯,七故切,一作「措」。「德行」,下孟切。注衣之「著」,展呂切。神知,音至為知,同 易纂言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