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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纂言卷五

欽定四庫全書

元吳澄撰

象上傳 「象」者,文王所立六十四重卦之名。「象傳」者,夫子為釋文王之卦名而作也。「象」,獸名,象其形而為字,因假借其字為物形肖似之稱。凡虎咒、虎、「兔」、「馬」、牛、「羊」、「犬」等字,皆象其形也。而肖似之義,獨於「象」字取之者,象為極南之獸,中土所無,惟觀圖畫而想見其形,由是圖寫物形之肖似謂之「象」。羲皇八卦之畫,象天地八物,則謂八卦之畫為「象」。文王重卦之名,象上下二體,則謂重卦之名為「象」。凡傳釋重卦之名,故曰「象傳」。卦名之下,言卦之用,夫子所以推廣卦畫、卦名之象也。既釋文王所名各卦二體之象,而並釋周公所繫各卦六爻之辭焉。或乃指爻辭為「象」,誤矣。其以釋卦名者為「大象」,釋爻辭者為「小象」,亦非也。

天行:此釋乾下乾上也。「乾」之畫象「天」,上下二「乾」者,二「天」也。天一而已,安得有二?故曰「天行」。天之行,一日繞地一匝,一天自西而下降,一天又自東而上升,是二「乾」為「天行」之象。朱子曰:「昨日行,一天也;今日行,又一天也。其實一天而行不已也。」 健。 此仍羲皇八卦之名,而為重卦之名,當曰「乾」而曰「健」。「健」即「乾」也。陽之性健,而成象之大者,「天」也。故羲皇以三畫純陽之卦為「乾」,其德為健而象天。因而重之,下上皆「乾」,則象天之行一日一週,健而又健者也。故文王亦名之為「乾」。以卦德易。卦名者,以其居六十四卦之首,故特異其辭,以別於他卦。如春秋首年不曰一年,而曰「元年」;首月不曰一月,而曰「正月」也。 君子以自強不息。 「君子」者,以德言,生知、學知,在上在下之通稱。其以位言,則於古曰「先王」,於今曰「後」、曰「上」、曰「大人」,而「先王」、「大人」,則兼以德言也。「以」者,用也。言人觀此卦之象,而用之以治身治世也。「自強」,能如「重乾」之健,則能「不息」也。「自強」,謂內有所主,中立不倚。「不息」,謂終始如一,不須臾離也。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陽」,釋「龍」;「在下」,釋?龍之?如大人之隱於卑下,未出用世。故得此佔者,亦不可用事也。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龍見而在田,如大人之已出見於世,雖未為君,而其德之所施己普矣。 「終日乾乾」,反覆道也。 「反覆道」,釋「乾乾」,以「學」言之也。行道己竟,又還反以復於己行之道,而再行如初,一乾既終,一乾又始之象也。 「或躍在淵」,進無咎也。 未可躍,則在淵;既可躍,則自淵躍出,以上於天。如是而進,是能審其可,故其進無咎。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造,猶作也。作,謂起也。大人起而居天子之位也。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五為君位,不可更過也。過乎君位,則為盈。水盈則必溢,而不可以久。大人能知進退,則不至於盈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乾之德,剛健中正。中則不過於剛,正則不偏於剛。用九者,純剛俱變為柔,蓋以柔濟剛,而不過不偏也,是為天德。不可以純剛居上,故曰「不可為首」。傳三之一凡六十八字。施,申志切。注別,必列切。稱,昌證切。離,力至切。竟音敝。

地勢 此釋坤下坤上也。坤之畫象地,上下二坤者,二地也。地一而已,安得有二?故曰地勢。地之勢有下有高,下一級,一地也,高一級,又一地也。是二坤為地勢之象。 坤 此仍羲皇八卦之名,而為重卦之名。坤者,順也,陰之牲順而成形之大者,地也。故羲皇以三畫純陰之卦為坤,其德為順而象地,因而重之,上下皆坤,則象地之勢有下有高,順而又順者也,故文王亦名之為坤。 君子以厚德載物。 厚德,能如重坤之厚,則能載物也。厚謂不薄,德之敦厖,無一物而不容受承藉之也。 初六,履霜,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馴,如馬之馴,其行徐徐而至。馴致釋至,謂其至以漸也。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六二爻義,施於人事之動,則如坤道之直以方,其大不重習,其佔無所不利者,地道之光顯也。 「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程子曰:「義所當為,則以時而發,非含藏終不為也。或從王事,而能無成有終者,是其知之光大也。」澄謂:柔變為剛,故云大。 「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慎釋「括囊」,不害釋「無咎」。 「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朱子曰:文在中而見於外也。 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柔居下為宜,至於上則其道己窮極也。 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坤六畫皆柔小也。用六者,純柔俱變為剛,是始小而終則大,故曰以大終。

傳三之二,凡九十一字。初六履霜,舊本作「履霜堅冰」,今依魏志所引。知,音智。注。藉,齊夜切。見,賢遍切。 雲雷。 此釋震下坎上也。震之畫象雷,坎之畫,在天象雲雨,在地象水泉。水氣自地而上升於天,則為雲,故象雲者,坎在上卦也。水氣自天下降於地,則為雨,故象雨者,坎在下卦也。 屯, 此重卦之名。屯者,鬱結未解之時,雲升於上,而雷動於下,未能成雨,則鬱結而屯。及雷動於上,雨降於下,則屯之鬱結解矣。故上雷下雨之卦名為「解」,而上雲下雷之卦名為屯也。 「君子以經綸」, 經、綸,皆治絲之事。治世亦曰「經綸」者,治世猶治絲也。君子治世猶治絲,而欲解其紛亂,亦猶屯之時,必欲解其鬱結也。「經」者,先總其緒為一,而後分之,象雲之自一而分。綸者,先理其緒為二,而後合之,象雷之自二而合也。 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志行正」,因爻辭「居貞」而廣其義。居則不行,行則不居。初以陽剛之才,雖磐桓未可進,其志固在於得行而貞也。居而貞,非其志也。「大得民」,釋爻辭「建侯」。「大」,謂陽也。「民」,謂二陰。「屯」自艮而變初,剛自三來,初以陽之貴,下於二陰之賤,大者為君,而得二民之歸向也。 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剛」,謂初也。「反」,復也。程子曰:「六二乘剛,為剛陽所逼,是其患難也。至於十年,則難久必通矣。乃得反其常,與正應合也。」 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程子曰:「無虞而即鹿,以有從禽之心也。君子則舍之,若往則吝而窮困也。」 求而往,明也。 初九能求六四,而自內往外以就之,初乃剛正賢明之人也。 屯其膏,施未光也。 程子曰:膏澤不下,是其德施未能光也。 「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程子曰:屯難窮極如此,其能長久乎?

傳三之三,凡七十三字。難,乃旦切。舍,音舍。施,申志切。註解,音蟹。欲解,如字。 山下出泉, 此釋坎下艮上也。艮之畫象山,兩山之間流而為川者,人所可見之水。一山之下出而為泉者,人所不見之水。山下,謂山腹之下,非山麓之側也。後凡言「山下」者皆同。 蒙。 此重卦之名。蒙,猶人之童稚也。泉之初出?伏山下,未達於外,不汙不滑,亦猶人之童稚,良知良能,蘊蓄於內,未為外誘所汙滑者,故山下出泉之卦名為「蒙」也。 君子以果行育德。 果行,象「出泉」。育德,象「山下」。行,謂身之所行。德,謂心之所得。君子之動也,勇於義以果毅其行,象內泉之涓滴,而決導其流於外也。君子之靜也,主於敬以養育其德,象外山之包藏,而汀涵其源於內也。徐氏幾曰:蒙未有所適,體坎之剛中,以果其行而達之。蒙未有所害,體山之靜止,以育其德而成之。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刑人者,正其法以示懲戒也。 子克家,剛柔接也。 接,謂交際。五之柔與二之剛接,故能有助,而使二為克家之子。 勿用取女,行不慎也。 行不謹慎,謂不有其躬也。 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陽實陰虛,獨遠實者,言獨遠於陽也。項氏曰:初、三近九二,五近上九,三、五皆與陽應,唯六四所比所應無非陰,在六爻中,獨為無陽之人。 「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順以巽」,謂六五柔順,以卑巽入從九二之陽也。五,坤順也。變剛成巽,巽也。 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因其為寇,御而止之,上之順也。因御而止,遂不為寇,下之順也。互坤之下畫為下順。上九變為柔,得坤之上畫為上順。

傳三之四。凡五十九字。行不慎,舊本「慎」作「順」。朱子曰:順、慎古字通用。荀子「順」墨作「慎」。墨作「慎」,於經意尤切,今從之。行,下孟切,下同。遠,於願切。注汙,音烏。滑,音骨。亭,音亭。遠於陽,如字。 雲上於天, 此釋乾下坎上也。坎在上卦象雲,而乾在下卦,雲上於天之上也。 需, 此重卦之名,需者,待也。雲上於天,雖未成雨,而雨可待矣,故卦名為「需」。 君子以飲食宴樂。 君子之需待,安分樂天以俟時而已。潘時舉問:屯、需皆陰陽未成雨之象,然屯言經綸,需言飲食宴樂者,何也?朱子曰:「屯之時,齟齬艱難,故曰經綸;需是緩意,他無所致力。」其義不同。又曰:「事之當需者,但飲食宴樂以俟其自至,一有所為,則非需也。」程子曰:「雲方上於天而未成雨,猶君子蓄其才德而未施於用也。觀需雨之象,懷其道以待時,飲食宴樂,所謂居易俟命也。」澄謂:飲食者,非謂醉醲飽鮮以奉己,各因其自養之素,如夫子之飲水疏食,顏子之一簞一瓢,皆飲食也。宴者,身安而他無所營作;樂者,心愉而他無所謀慮也。飲食則素其位,而宴樂則不願乎外也。飲食於上,坎取象;宴樂於下,乾取象。坎為酒,飲也。坎下一畫連乾,上中二畫成兌,食也。乾陽之性,上進而來居於內,有宴以安其身之象。乾純陽,陽舒為樂,樂天不憂,有樂以愉其心之象。 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程子曰:「不冒犯險難而行,復宜安處,不失其常。雖不進而志動者,不能常也。安靜自守,志雖有須,而恬然若將終身焉,乃用常也。」 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衍者,下平之地,雖水所可及,然猶在內卦之中,則未至於水也。小者得此佔,始雖有言語之傷,而終於吉。若大者得之,則始亦無言,始終皆吉也。 「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朱子曰:外,謂外卦。佔得此,雖若不吉,然能敬慎處之,得其道,亦可不兇。或失其剛正之德,又無堅忍之志,則不能不敗矣。 需於血,順以聽也。 謂六四柔順以聽從於九五也,聽取坎耳之羲。 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程子曰:需於酒食而貞吉者,以五得中正也。 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需上卦三爻皆當位,下卦三陽,初、三皆當位。雖有九二一爻不當位,然剛而得中,不以居陰位而失陽剛之道也。天,謂陽剛也。未大失者,於陽剛之道未為失也。故下之三陽,皆上六之所當敬。

傳三之五凡九十二字。樂音洛。難,乃旦切。注居易以豉切。疏食音似復宜扶豆切。 天與水違行。 此釋坎下乾上也。水行而下,天行而上,其行兩相背戾,是違行也。 訟, 此重卦之名。訟者,爭辯也。人情相順向則無事,相背戾則有爭。人情背戾,若天水之相違,爭訟所由起也。故卦名為訟。 君子以作事謀始。 人情有始順向而終背戾者,當順向之時,始謀不能深遠,輕信苟交,及終而背戾,必生訟矣。君子知其然,凡所作事,謀於其始,不輕信,不苟交,事事謹審,絕訟端於始,則他日訟無由興。作事,坎象;謀始,乾象。坎水流行,如有事作為。乾知大始,能說諸心,如始謀之,高不可及, 不求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訟不可長」,猶彖傳言「訟不可成」。小者柔弱,始雖受人誣毀,其終也,辯析既明,則其言息矣,所以吉也。 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項氏曰:上兩句皆是爻辭,下兩句方是象傳。如需之上六象傳句法。朱子曰:掇,自取也。程子曰:自下而訟其上,義乖勢屈,禍患之至,猶掇拾而取之也。 食舊德,從上吉也。 食上之德者,從乎上也。項氏曰:此從字與從王事從字不同。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程子曰:能如是,則為無失矣。 訟元吉,以中正也。 元之吉者,以其中正也。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程氏曰:謂其受服為可鄙。

傳三之六,凡七十七字。竄,於斷切。掇,端奪切。注背,音佩。 地中有水。 此釋坎下坤上也。地,猶人之肌肉,水,猶人之血脈。地中有水,猶人肌肉中有血脈灌注之也。 師。 此重卦之名。師者,眾也。以地之至廣,而水之灌注無不周徧,猶人之至眾,而將之統御無不管攝也,故卦名為師。 君子以容民畜眾。 水之周徧,能容王質,故所畜者廣。君之寬弘,能容其民,故所畜者眾。眾者,民之多,言非止一民也。能容民,所以能畜眾也。項氏曰:「地之能固,以其中有水也,水所以畜地。君子之於民也,浸潤之道深入乎其中,所以能涵蓄萬眾而不分也。容畜屬坎,民眾屬坤。或謂有陽畫則陰為民,民蓋坎之二柔,容民言內卦;坤為眾,畜眾言外卦也。」澄案:臨之容保民,觀之觀民,民皆指坤而言。 師出以律,失律兇也。 當聽律聲,不吉則止。違律而行,必取喪敗。 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方伯為諸侯之長,得專征伐,有功而受三錫之寵,萬邦諸侯見之,知有功必賞,則無不懷德者矣。 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大,謂陽,指九二也。輿尸之敗,雖在六三,然九二為主帥,偏裨之喪師,即主帥之無功,故曰大無功也。城濮之戰,楚左師、右師敗,唯子玉之中軍不敗。然子玉帥也,故敗師之罪,子玉當之。 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程子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師之常也。如四退次,乃得其宜,故未為失也。 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程子曰:二以中德受任以行,若復使其餘,是任使之不當也,其兇宜矣。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大君有開國承家之命者,以此恩賞正軍旅之功也。受此賞者,必有位之君子。或大夫有功而命之為諸侯,或士有功而命之為大夫,皆非小人無位者所得與,故小人得此佔則勿用。蓋諸侯為一邦之君,大夫為一邦之臣,使之治其邦也。若以小人為之,則上之所命非其人,下之所處非其據,不能治其邦,必至亂其邦矣。

傳三之七凡八十四字。長知兩切。往喪息浪切。復使符後切得與音預。 地上有水, 此釋坤下坎上也。 比。 此重卦之名,相比而無間者,莫如地上之有水,故卦名為比。 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太古之時,凡是立法定製、世守不變之事,則稱先王。坤為眾、為土,萬國象地,諸侯布其上,象水。震為諸侯,坎之一君統二民,與震同也。先王知民之不可無所比也,故分土分民,建為萬國,各以君治之,故有諸侯。諸侯為父母而子其民,則萬國之民各親其君如父母。君民之情,一體無間,如水地之相親比也。國分為萬者,以民之多也。侯曰:諸侯者,非止一君也。 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有他」者,無所不比也。 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自,謂己也。六二不自失中正之道,故人之比之者,自內而始,未有內不相親比,而能使外人相親比者也。 「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雖有中正者比之,然己不中正,非人也,必自取兇禍,不亦可傷矣乎! 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五賢而在四之上。比於賢,謂賢者比之也。從上,四順從九五也。 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九五之位,得正得中,禽之逆我而去者舍之,順我而來者取之。不誡者,上之使民合於中道,聽其自順,不強其必從也。 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下四陰,五之所比,而上獨居後,九五無上六,猶人之無首。下畫皆順從,惟上畫在卦終而逆,命卦之無所終也。

傳三之八,凡七十八字。舍音舍,注間居限切。 風行天上, 此釋乾下巽上也。巽之畫,在天象風,在地象木。天無處不在,無所謂上下也。天上者,遠非人目力所及者,而風上行焉。 「小畜」。 此重卦之名。「風」者,陽包陰在內,陰少乎陽,又行乎天上,則既有包陰之陽在其外,又有天之陽在其內。內外之陽甚多,所包畜之陰甚少,故卦名「小畜」。 君子以懿文德。 「懿」,美也。如仲山甫之懿德,柔嘉維則,「今儀令色,小心翼翼」也。「文」,如柔來文剛,剛上「文柔」之文。「懿」,象巽之一陰。「德」,象乾之三陽。風行天上,其所以畜者,風中之一陰甚少也。然中一陰而內外陽,有離卦文明之體,以一柔而文五剛,君子之以「懿」而文其德者象之。項氏曰:懿者,小德之名。君子以小德而文大德,雖不若前言往行啟發培灌之多,然而和氣愉色,婉容令辭,所以輔成其德者,不可廢也。 復自道,其義吉也。 能捨己所獨應之陰,則不徇人慾之私,而合天理之宜,所以「吉」也。 牽覆在中,亦不自失也。 五陽共畜一陰,私於陰則為自失。初居剛,既能不自失矣。二為初所牽連而復者,以其在下卦之中,故雖居柔而亦不自失也。 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非正應而欲以四為妻,不能正室家之道也。其「反目」也宜哉。 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出外而上,與九五合志也。 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五之能攣四也,不獨有其富,而與四共之也。 既雨既處,得積載也。君子徵兇,有所疑也。 上九之剛為柔孚,六四之柔得載矣。此柔能勝剛之時也。有所疑者,疑君子之不可有行也。「既雨既處,得積載也」,如訟卦九二象傳例。上舉爻辭,下文「有所疑也」四字,乃並釋其義。傳三之九,凡六十九字。「得積載」,舊本「得」作「德」,因經文誤而誤也。往舍音舍。

上天下澤。 此釋兌下乾上也。兌之畫象澤,卑下之處。水瀦而不流者曰澤,其大者海也。 履。 此重卦之名,「履」,謂足之所踐也。地之上有天,下有澤,人在其中,履也,故卦名為「履」。 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辨,謂分別也。天不可以為澤,澤不可以為天,人之有上下之分,亦猶是也。分別上下之分以示民,則民之志有定而無僭逾。上象乾天,下象兌澤,辨象。上互離在中,民象。互離中之一柔,定象。一柔處二剛介乎下,履二承四,上不至九五、上九之天,下不至初九地下之澤也。程子曰:「古之時,公卿大夫,位各稱德,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後世自庶士至公卿,日誌於尊榮,農工商賈,日誌於富侈,億兆之心,交騖於利,天下紛然,如之何其可一?」君子觀履之象,而分辨上下,使各當其分,以定民之志也。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以獨行其志為願,非他有所願也。 「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範氏大性曰:剛中,故不以乘剛之柔亂其意。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兇,位不當也。「武人為於大君」,志剛也。 目之眇者,雖猶能視,豈能如不眇者之明乎?足之跛者,雖猶能履,豈能如不跛者之行乎?項氏曰:眇、跛,六之柔也。能視、能履,三之剛也。程子曰:陰柔之人,其才不足,視不能明,行不能遠,以柔居三,履非其正,其能免於害乎?所以被咥而兇也。澄案:剛謂上九。六三欲為大君效力,志在從上九之剛也。志剛,如鹹卦象傳言「志」。「末 訴訴。終吉」,志行也。 畏懼禍害而終獲其吉者,其志之得行也。 「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位正而當,所處必得其宜,不至於貞夬履之事而厲,爻辭示戒焉爾。彖傳所謂不疚光明,足以見九五之善矣,又安有貞厲之事哉!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大,謂陽剛元德之人,終喪盡禮,所以「吉」也。大釋「元」,有慶釋「吉」。

傳三之十。凡八十八字注。別,彼列切。分,扶問切。稱,充證切。賈音古。騖,榮暮切。 天地交 此釋乾下坤上也。天在上而其氣下降以交乎地;地在下而其氣上騰以交乎天。 泰, 此重卦之名。泰者,流通無滯也。天地之氣交,而上下流通,故卦名為「泰」。 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後,君也。天子,諸侯之通稱。此後謂天子也。財,裁通。乾陽不可以無陰,坤陰不可以無陽,必二氣交通於上下,而後為「泰」。人君參贊於其中,亦必有以交通之,而後能納民於泰也。渾然而全者,天地之道,則自其全者裁製而成之,以品分大德之一本。截然而分者,天地之宜,則因其分者,輔助而相之,以曲全小德之萬殊。全者分之,分者全之,亦交而通之之意。民者,坤也。左右之者,乾也。坤上者,民之情達於上;乾下者,左之右之之德至於下也。此君民之交通也。 拔茅徵吉,志在外也。 在外,謂應四。蔡氏曰:應陰,陰為民,君子在內,則思澤乎民。 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項氏曰:泰之所以成泰者,以九二、六五上下相交也。程子曰:言如此,則其道光明顯大也。 無往不復,天地際也。 徐氏幾曰:乾坤相遇之際,泰否反覆之機在此,可不戒哉!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失,謂不得四翩翩向下,雖不富,而其鄰肯從之者,蓋三陰皆不得陽,而欲下求也。不待期約,而以其相孚之人同下,蓋二陰亦下求陽,各出於其中心之所願。 「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謂柔得中而行,歸以應剛者,乃其心之所願欲也。 城復於隍,其命亂也。 泰極而否,治極而亂矣。程也子曰:「雖其命之,亂不可止。」

傳三之十一,凡八十二字。相,息亮切。左右,去聲。 天地不交, 此釋坤下乾上也。地不交天,而氣不上騰;天不交地,而氣不下降也。 否 此重卦之名。否者,閉塞不通也。天地之氣不交,而上下隔絕,故卦名為否。 君子以儉德闢難,不可榮以祿。 上下隔絕之時,君子惟當在下以儉約為德,而避免禍難,在上雖欲榮之以祿而不可。儉德避難者,安處下坤,而此不交乎上。不可榮以祿者,遠絕上乾,使復不能以交乎下。蓋法「天地不交」之象也。儉德者,守坤之儉嗇。避難者,就坤之平順。祿者,天祿。不可榮者,不居乾之崇高。儉與奢對,陰虛而貧則儉,陽實而富則奢。榮與辱對,天尊而貴則榮,地卑而賤則辱。否之時,寧貧母富,寧賤母貴,故居儉而辭榮也。項氏曰:儉德避難,不與害交也。不可榮以祿,不與利交也。不可榮者,言不可得而榮,非戒其不可也。 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泰初九應六四,六四,陰也,民也。初之陽,志在澤民,不獨善其身而兼濟天下,故曰「志在外」。否初六應九四,九四,陽也,君也。初之陰,志在承君,不自植私黨,而同仕公朝,故曰「志在君」。 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程子曰:「大人於否之時,守其正節,不雜亂於小人之群類。 包羞,位不當也。 位不當者,不得其正也。 有命無咎,志行也。 謂其濟否之志得以行也。 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程子曰:有大人之德,而得至尊之正位,故能休天下之否,是以吉也。無其位,則雖有其道,將何為乎?故聖人之位謂之大寶。」 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程子曰:否終則必傾,豈有長否之理!

傳三之十二,凡六十二字。闢,皮二切。難,乃旦切。注遠,於院切。 天與火, 此釋離下乾上也。離之畫在地象火,而在天象電。象曰:天在上,而火之性亦炎上,天與之同,故曰「天與火」。 同人。 此重卦之名。在上之天與炎上之火同,人之相同者,亦如天與火之相同,故卦名同人。 君子以類族辨物。 天之所生,各族殊分,法乾覆之無私者,於殊分之族而類聚其所同,異中之同也。火之所及,凡物均照,法離明之有別者,於均照之物而辨析其所異,同中之異也。族,言人,物,言動植之屬。 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又誰咎者,又誰得而咎之也。 同人於宗,吝道也。 所同者私狹而不公廣其道為可吝也。 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項氏曰:言敵剛,恐人誤以為攻二也。程子曰:所敵者五,既剛且正,其可奪乎?故畏憚伏藏,至於三歲不興,終安能行乎? 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項氏曰:恐人以弗克攻為力之弱,故釋之曰「義弗克也」,又曰「困而反則也」。澄謂:九四之力,敵五則不足,攻二則有餘。其「弗克攻」者,知義之不可而止,故云「義弗克」,非力弗克也。困,謂於義不通也。程子曰:以其義之弗克,困窮而反於法則也。二者眾陽所同欲,獨三、四有爭奪者,二爻居二、五之間也。三以剛居剛,故終其強而不能反;四以剛居柔,故有困而能反之義,能反則吉矣。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直,即正也。六二於先而號啕者,以中正遠同中正之九五,不昔近同強暴之九三故也。及九五用大師,而後二與五得相遇者,言九三欲克五奪二,不能敵九五之大師,而始受克於五也。九三先欲克五,九五後乃克三,故言相剋。 「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天可同之人,故「志未得」。

傳:三之十三。凡八十字。注。別,彼列切。 火在天上。 此釋乾下離上也。火之體隱而不見,麗於物以為體者。昔燧人氏之世,有火麗空而明,蓋火見其體於空中也。火在天上者,火見其體於天之上也。 大有。 此重卦之名。文王名卦,凡曰大者,皆謂陽剛大子。大象則取大小之義。唯天為火,在天成象者不一,火在天上,則皆能照及,是火之所照者大而多有也。與在地之火所照不遠於寡少者不同,故卦名「大有」。 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火之所照,能分別善惡,而天道福善,故於善人,則必福之以休美之命。君子既能如離火之分別善惡矣,而惡者則抑遏之,善者則舉揚之,所以順上天福善之休命也。分善惡屬離,休命屬乾,遏揚又屬「乾」,順必屬離。火之別淑慝,蓋以順天之所休;天之有禍福,蓋以遏揚火之所照命。言休而不言咎者,遏惡亦以揚善也。 大有初九,無交害也。 言因無交而有害也。 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車大則能勝重載,故載雖多積於中,而車行不至於敗。佔之所以往無咎也。 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害也。 小人得此佔,則不利也。 匪其彭,無咎,明辨晳也。 以離明辨別事理,而能照晰,故知盈滿之戒,而不處其盛也。朱子曰:「晢,明貌。」 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孚信於九二,賴其剛以啟發已之志,故不過於柔,而威嚴可畏也。威如而後吉者,蓋居尊不可太柔,太柔則人將易之,而無畏備之心也。 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天錫之祐,謂君至大有之上,其佔所以吉者,蓋居上應天,是自天而祐之也。

傳三之十四幾七十九字。晳,先的切。處,敞呂切。易,以豉切。 地中有山, 此釋艮下坤上也。闕。 謙。 此重卦之名。劉表曰:「謙之道,降已升

人者也。」澄謂:山之高而降之以居卑地之下,地之卑而升之以居高山之上,有如降已升人之謙,故卦名為謙。 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山在地中,則高者降而下,卑者升而上,一降一升,而高卑適平矣。物之多者,裒取而使之寡,猶降山之高而使之卑也。物之寡者,增益而使之多,猶升地之卑而使之高也。一裒一益,而多寡適平矣。「稱物乎施」,謂稱量物之多寡而損益之,然後所施均平,而多者不偏多,寡者不偏寡也。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牧」,如牧牛之牧,常常看顧,不令亡失也。程子曰:「自牧,自處也。」 「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中心有得於「謙」,而外發為聲也。 「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功勞及於天下之萬民,而退讓不居,宜其民之心服也。「萬民服」,謂有終而吉也。「萬民」,以卦之五陰言。陰為民。「萬」者,極言其數之多也。以一卦,則五數為至多;以天下,則萬數為至多。 「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既「無不利」矣,而又撝示其謙於下,不違于謙之則也。「則」,謂理之當然,可以為法者。 「利用侵伐」,徵不服也。 「不服」,謂上六。上六應九三,而居六五之上,有恃三陵五之象。然體順質柔,非強抗跋扈也。但「謙」之時,無有不附,雖九三之大功,亦止於下,小大帖然。獨上六自尊高而不屈下,斯為不服之人耳。如此,則上六之罪,不可以不侵伐而往正之。蓋以五柔順得中之君,人之視之易,失之慢易,若不略振威武,則不及而非中矣。然其侵伐也,非進兵求勝也,彼能服罪則已矣,往正其罪,有征無戰,故曰徵不服也。 「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徵邑國也。 上六之志,常欲自伸而不肯下人,其鳴謙於九三也,畏其勳勞之大,權勢之重,不得已而然,故曰志未得也。其於六五之君也,蓋如邑國之臣,自為尊高而不入王朝,故用師徵之而可。傳曰: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此先王行師徵邑國之制也。

傳三之十五,凡八十八字。裒蒲侯切。稱尺證切。施申志切。注稱量並平聲。慢易以豉切。 雷出地奮。 此釋坤下震上也。雷者,地之陽氣,薄於險而有聲。方陽氣之消而始生也,則此氣在於地中,伏藏而無聲,「雷在地中」是也。及陽氣之長而既盛也,則此氣出於地上,奮發而有聲,「雷出地奮」是也。 豫。 此重卦之名。豫者,和緩悅樂之意。陽氣伏藏於地久矣,一旦發聲,不急遽,不慘慼,故卦名為豫。 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凡作樂者,以象其德也。周之世德,卑順抑畏,不務表顯。既得天下之後,作樂以象之,然後昔之遵晦自卑者,今見其崇。項氏曰:「崇德,猶章德也。」澄謂:樂聲之發象雷,周德之卑順象地。殷,盛大也。上帝,即天也。饗燕、朝會、祭祀皆用樂,而其最盛者,則以薦之上帝,而又以祖考配也。謂冬至祀天於南郊,而以祖后稷配;季秋祀帝於明堂,而以考文王配也。上帝象上卦之震,祖考象下卦之坤。樂,指九四一陽而言。五、上皆天也。上者,郊外所祀之天;五者,廟中所祀之天。三祖也;二考也。初者,武王之德也。初與四為正應,初六之德章於九四之樂聲,則卑者升而崇二、三與五、上為敵應,二、三之祖考以薦九四之樂,而升配五、上之天也。 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小人之志窮極於其所喜樂也。朱子曰:窮謂滿極 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以其中正,故能見幾而作也。 「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六三與六二枉反者,六二中正而六三不中正也。 「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謂大者之志得行也,即彖傳所謂「剛應而志行」。 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乘剛而有衰弱之疾,則不能制強臣矣。處上卦之中,則天子之名位猶未亡也。 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豫既終極,何可以長處此樂也?故必改變其所已成者。

傳三之十六,凡七十七字注。長,而知兩切,悅樂、喜樂。此樂,音洛。 澤中有雷。 此釋震下兌上也。雷者,陽氣出地,薄於陰而成聲,澤中安得有雷哉?易之六十四大象皆實有,非虛言也。或求此卦實有之象而不得,則以為虛。試以人問所嘗有之事,得於耳目聞見之實者言之。嘗一人家,白晝霹靂一聲,自臺柱中出,視之,則有一龍飛去。又一人家,白晝霹靂一聲,自鼓中出,視之亦然。蓋神龍所養已熟,形質查滓銷盡俱無,惟有一團純陽之氣,莊子所謂「聚則成體,散則成胎」者,故能出入有無。靜則?於柱間、鼓間,而人不見動作,衝破陰氣而成霹靂之聲也。雷者,陽氣所為。此龍乃陽氣之聚,其?於澤中之時,龍之所在,即雷之所在也。雷之與龍,一也,故震為雷,亦為龍。但地中之雷,則地之陽氣所成;而此澤中之雷,則龍之陽氣所成。均是陽氣所成之雷,然惟神龍能如此。若凡龍,則水獸爾,不能為雷也。神龍所居之靈湫,其水清澈,不容穢濁,每喧汙輒興雲雨,所謂澤中有雷者,此也。 隨, 此重卦之名,水動而常流者也。澤中之水,則止而不流。雷動而有聲者也。澤中之雷,則靜而無聲。以雷之動,隨澤而靜,故卦名為「隨」。 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向」,如「夜向晨」之「向」,晝為「明」,夜為「晦」。「入」,謂居於內。雷,行天而動者也。然亦有居澤而靜之時,是以人之動,亦當有時而靜也。君子晝則動以勤其事,夜則靜以安其身,故嚮晦之時,入居於內,而宴安休息,謂夜而寐也。人之寐,猶雷之蟄也。「嚮晦」象。日在兌方而將晦,「入」象。震之在內卦,「宴息」象。震之動極而靜。初、二、三,震之動也。二、三也。四互艮,動而止。 「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近舍私系,上從正應,所以「吉」也。「不失」,謂初以九四為交,則不失所可隨之人也。異於六二之「失丈夫」、六三之「失小子」者矣。 「系小子」,弗兼與也。 二之中正,非必果背五向初也。但以其近比,易於牽繫,儻若系此,則必失彼,二者弗能兼與也。故爻辭示戒云爾。程子曰:「戒人從正,當專一也。」 「系丈夫」,志舍下也。 「下」,謂初,取四則舍初也。 「隨有獲」,其義兇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天理之宜為義。「其義兇」,謂兇者固其宜也。「明功」,謂賢明之功,即初九爻辭所謂「有功」也。 「孚於嘉,吉」,位正中也。 二之位正而中,故曰「嘉」也。 拘繫之,上窮也。 窮,極也。在上為隨之極,故其固結不解如此也。

傳三之十七,凡七十字。舍,音舍,注近舍同。背,音佩。易,以豉切。 山下有風, 此釋巽下艮上也。地之理,山為牡,川為牝。牝者,水之所歸;牡者,氣之所行。氣之行在山腹之內,故曰「山下」。然有養物之氣,有賊物之氣。養物之氣,溫煖和緩,烘烘如烝者,謂之火。賊物之氣,冷凊勁急,拂拂如吹者,謂之風。山下有風者,謂山腹之內,有此賊物之風也。 蠱。 此重卦之名。蠱,敗壞也。山下有風,其氣賊物。內氣冷凊,則外壤枯朽,其山崩圯童禿,草木之生不遂,故卦名為蠱。 君子以振民育德。 蠱之象,非美也,君子以之,則取其美。風在內,而能振動外物,則象之以振動其民。山在外,而能涵育內氣,則象之以涵育其德。振者,作興彼之善,新民之事也。育者,培養已之善,明德之事也。育德以山下取象,與蒙卦同。 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陰柔豈能幹父之蠱哉?然其意亦欲承父之志焉爾。才雖不足,意則可嘉也。 「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長女暫當家,則少女專奉母,得時中之道也。 幹父之蠱,終無咎也。 以陽剛乾父之蠱,終不變為陰柔,則終無咎。 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往未得者,稚弱故也。 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有柔剛適中之德,故能幹父而用譽,蓋以德而承父之志也。初六、六五,皆才不足,故初六之意承考,其承之也,有其意而已,非有其才也。六五之承以德,其承之也,以其德而已,非以其才也。夫承者,固子道之宜然陰柔事親之道爾,陽剛事親之道,則異乎是。啟賢能敬承繼禹之道,此以賢嗣聖,陰柔之道也。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周公成文、武之德,此以聖嗣聖,陽剛之道也。 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言其志之高尚可為法則也。

傳三之十八,凡六十字。注凊,七正切。圮,部鄙切。長女知兩切。少女詩詔切。夫承音扶。 澤上有地, 此釋兌下坤上也。若西海北海之濱,大澤之上而有高地也。 臨。 此重卦之名,大澤之上而有高地,下臨深海,故卦名為臨。 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教,謂教之以義,其教也,思之所及,深遠長久,無有窮已之時。容保,謂容保之以仁,其容保也,尺地一民皆被其惠澤,無有疆界之限。教者,兌澤之所漸。民者,坤地之所有。思如澤之漸入於地中,容保,如澤之四周於地外。無窮者,如澤水之不涸。無疆者,如坤土之至廣。師卦以地水容畜,坤地為容民,臨卦以兌澤容保,坤地為容保民。 鹹臨貞吉,志行正也。 陽在四,而下感以臨初,其貞吉者,以君之志下行於民,而得其正也。 「鹹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 陽在五,而下感以臨二,必如此而後吉,且無不利者,蓋以二陽雖長,四陰猶盛,民未順君之命,必自降下以感其民,此盤庚之斆於民,而命眾悉至於庭者也。 「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以不正,故為媚說之態。先雖媚說,而後能憂,則始雖有咎,而其咎不長,故可「無咎」也。 至臨無咎,位當也。 四剛下初為至臨,故初柔得以升四而當其位, 「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以五之中,而下行於二也。 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內,二剛也。志在順乎內之二剛,以俟其進,故吉。

傳三之十九,凡七十二字。思,息嗣切。注漸,茲僉切。涸,曷各切。雖長,知兩切。媚說,音曰。 風行地上, 此釋坤下巽上也。 觀 此重卦之名,風之徧行地上,如人之徧行地上而遊觀,故卦名為觀。 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巡」「省」「四」方,象風之行於地。「觀」,觀民俗之如何,而設教以示之。「民」,象風之吹萬不同,「設教」,象風之因萬竅而成聲。「方」「民」,「坤」之象。「教」,「巽」之象。「省」之「觀之」者,由上觀下也。「設之」者,使下觀上也。 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程子曰:所觀不明,如童稚乃小人之分,故曰小人道也。 𬮭觀女貞,亦可醜也。 項氏曰:「婦人之目,所𬮭者狹。婦無公事,所知者蠶織。女無是非,所𬮭者酒食。此在女德為不失,男子而寡見諛聞,則可醜矣。」 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釋臨九二曰「未順命」,謂二剛浸長,而猶必俯就其民,蓋以四陰猶盛,而民或未順君命也。釋觀六三曰「未失道」,謂六三從六四同進消陽,然觀六四而為進退,四猶臣順,而三亦未失臣道也。「未順命」,慮之之辭。「未失道」,幸之之辭。「未順」,言終不能以不順也。「未失」,言終不保其不失也。臨進為「泰」,則「未順」者順矣。觀進為「剝」,則「未失」者失矣。 「觀國之光」,尚賓也, 言上進以朝貢於王而為賓也。 「觀我生」,觀民也。 五為四之君,四為五之民,五觀四之所為者,觀民之向背逆順何如也。 觀其生,志未平也。 小人長盛,君子孤危。上九自觀其身,圖以免禍,其志未得帖然安平而無憂患也。傳三之二十,凡五十九字注之。分,扶問切。謏,音小。浸長、長盛、知兩切。朝貢,音朝。背,音佩。

電雷 此釋震下離上也。電在前而雷繼其後也。卦畫以下為先而上為後,時之先後也。卦象以上為前而下為後,位之先後也。 噬嗑, 此重卦之名。既開為電而有光矣,又合為雷而有聲。既開又合,猶噬之而使開者合也,故卦名噬嗑。 先王以明罰敕法:明者,辨別精審之意。敕者,整飭嚴儆之意。明,象電光,敕,象雷威。罰者,一時所用之法。法者,平日所定之罰。一時所用之允當者,示平日所定之信必也。故明其罰,所以敕其法。 「屨校滅趾」,不行也。 於初而「屨校滅趾」者,未經鞫問之人,以此拘留之,令其不得行去,終獲釋免也。 「噬膚滅鼻」,乘剛也。 以至柔乘至近之剛,故噬之易而膚滅其鼻也。項氏曰:他卦以乘剛為厄,噬惡者以乘剛為利。二最易噬,又乘剛焉,如膚在齒上 遇毒,位不當也。 位之不當,在肉為不正之臭味,所謂毒也。 「利艱貞吉」,未光也。 初九以六二之易噬,有易心焉,遂至滅鼻。若九四之難噬,則非可易者,故戒以艱貞而後得吉,是其道之未光也。 「貞厲無咎」,得當也。 乾肉之堅,難噬也,故貞厲。黃金之得,為得其所當,故無咎。 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由其耳之不聰,不聞善言,故怙終極惡,以致受罪也。

傳三之二十一,凡五十三字。電雷,舊本作「雷電」。程子曰:「象無倒置者,疑文互也。」朱子曰:「當作電雷。」今從之。注別,彼列切。易,以豉切。 山下有火, 此釋離下艮上也。麗於物而其焰炎熱者,有體之火;未麗於物而其氣溫暖者,無體之火。山下有火者,山腹之內有此無體之火也。醫書六氣論火分為二,有君火,有相火,而以溫暖之氣為君火,炎熱之氣為相火。邵子謂火「半隱半見」,蓋隱而無體者,君火,見而有體者,相火也。易之以火為象凡十卦,惟賁卦之火是以君火言 賁, 此重卦之名。草木暢茂而光華為賁。古文書曰:「賁若草木。」火者,溫暖之氣,能養萬物。山下有此火氣蘊藏於內,則山上之草木暢茂,賁然有光華,故卦名為賁。 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朱子曰:庶政,事之小者。折獄,事之大者。項氏曰:賁之用,可以明庶政,而不可以折獄。澄謂:「明」者,離之明;「無敢」者,艮之止。「庶政」,又艮象,猶山中之多庶物也。「折獄」,又離象,猶火光之能照見也。交互取象,其明但可用於「艮」之「庶政」,止而不敢用於「離」之「折獄」也。 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義弗乘」六二之車者,蓋以就「賁」於所比之陰柔為非義也。 賁其須,與上興也。 程子曰:「須隨頤而動者,繫於所附,與上同興也。」 「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陵」,謂漸卑迤也。九三與上九同位,山之高也。若降在六二,則與六五同位,陵之卑也。 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六四當居其位,非有可疑者也。其始也,初九疑之而不親;其終也,知其「匪寇」乃「婚媾」也,則「無尤」之之意,而與之為應矣。 六五之吉,有喜也。 聘幣之至,可喜之事也。 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上覆反為「泰」之九二,故「得志」。

傳三之二十二,凡六十八字。折,之舌切。注相火,悉亮切。半見火。見,賢遍切。 山附於地。 此釋坤下艮上也。「山」,高聳於地者也。山之下址朽蝕銷圯,則山之上頂,頹塌陷下,而附著於地也。 「剝」, 此重卦之名。程子曰:「山高起於地,而反附著於地,圯剝之象,故卦名為剝。」 上以厚下安宅。 「下」,謂民也。宅,謂君之所居也。民在下為君之基,猶地在下為山之基也。地基厚於下,則山安於上。民基厚於下,則君安於上。故居上者厚其下,所以安己之宅也。下者坤象,宅者艮象。厚者欲其如地,安者欲其如山也。 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滅,與爻辭「蔑」字同義,非滅沒、滅息、滅絕之滅。剝其足者,謂削蔑其下也。 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丘氏富國曰:「與,應也。凡陰陽相應為有與,困九四應初六,言有與是也。陰陽不應為無與,井初六不應六四,言無與是也。鹹六爻皆應,則謂之感應以相與。艮六爻皆不應,則謂之敵應不相與。剝之未有與者,言當剝之時,在上未有以應陰,無以止陰之進也。大凡小人為害,使其間有一君子與之為應以遏止之,則猶有所顧忌而不敢肆。惟其未有與,此剝道所以進長而不可救也。聖人於此,不謂之無與,而謂之未有與,蓋不忍陰柔之害正,而猶冀有以止之也。」澄案:丘說是也。初六之剝足,惟無與也,故剝遂至於四;使六二之剝辨而有與,則剝不及五矣;惟其未有與,故剝遂至於五。若六三之剝之,唯其有與也,上九之所以不剝也。「未有」雲者,言六二之所未有,至六三而後有也。蓋傷有與之不蚤,而僅能存一陽也。 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程子曰:其所處與上下諸陰不同,是與其同類相失,於處剝之道為無咎,如東漢之呂強是也。 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程子曰:剝及其膚,切近於災禍也。 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程子曰:群陰剝陽以至於極,六五若能長率群陰,駢首順序,獲寵愛於陽,則終無過尤也。 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民,謂五陰,小人得之,有「剝廬」之象,雖卦已至終,其佔不可用也。項氏曰:協韻蓋用有以音

傳三之二十三,凡六十八字注。圯,部鄙切。塌,託合切。著,直略切。進長、長率,知兩切。 雷在地中, 凡釋震下坤上也。一陽初生於地中,未能為雷也。而曰雷者,春時之雷,即此初生之陽所為也。 復, 此重卦之名。復者,還反也。十月純坤,陽氣消盡,則無能為雷者矣。為雷之陽,初生於地中,猶既去而來還也,故卦名為復。 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關者,四郊之門。至日,一陽初生,故閉關不開,商旅不通行,則外者不入內。人君不巡狩,則內者不出外。蓋欲地上安靜,以養地下初動之陽也。至日,震一陽之象。閉關,坤闔戶之象;「商旅」者,「坤為眾」之象;「行」者,震為大塗之象;「後」者,「震為君」之象;「方」者,「坤為國土」之象。項氏曰:外之人未可行,內之君未可出,皆象雷之在地也。 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程子曰:不遠之復者,君子所以修其身也。學問之道無他也,唯其知不善,則速改以從善而已。 「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六二陰變而復於陽,猶未善者,變而復於善,處已中正,芘蔭及人,仁者之事也。能使初九初復之陽,依附以休息,佔之「吉」者,以六二之仁,而初九下之也。「下」,謂初九處六二之下,尊之使在上也。舊注皆以初九為仁,而六二下之。案,他處凡言「下」者,皆謂在其下也。彖傳。隨卦「剛來而下柔」,初剛在二柔之下也。鹹卦男下女,艮男在兌女之下也。象傳。屯初九以貴下賤。初九貴,六二賤,而初九在六二之下也。未有在其上而曰「下」者。「復」之六二,處初九之上,而曰「下仁」,與他處所言之例不合。注家之意,欲尊初九一陽之復,不知中正之六二,變剛為二陽之復,尤可尊也。 「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頻雖有厲,復則能補過矣,故於義為「無咎」也。 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道者,所行之路也。遵其故道而還曰「復」。獨復者,以其在五陰之中,獨能從初九所行之道而上也。 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考,成也。程子曰:五處中而體順,能敦篤其志,以中道自成,可以無悔。自成,謂成其中順之德。 迷復之兇,反君道也。 反字,與彖傳「剛反」同。人象傳「困而反則」、序卦傳「窮上反下」、古文尚書「乃反商政」之「反」同。上六之迷,其失君道久矣。其復者,欲復反於君道也。然為君之道甚難,既失,豈易復哉!迷而後復,雖欲反於君道,其兇莫可救也。

傳三之二十四,凡六十九字注豈易,以豉切。 天下雷行。 此釋震下乾上也。言普天之下,雷之行無不徧,而六合之內,物之眾無不聞也。案:卦之有雷者,凡十五,二雷及與雲、雨、電、風並者,共七卦,皆言其名,而不言其處。澤中、地中,雖言其處,然無聲之雷也。山下天上,雖是有聲之雷,然一則幽潛而未及,一則亢極而已過。至若澤上之雷,間或有之,而不常有,皆非可以人間常聞之雷一槩論。有其聲,有其處,人間所常聞者,惟山上之雷、出地之雷、天下之雷三象而已。山上出地之雷,此處所聞,他處不徧聞也。雖二雷之瀳,其聲不過百里之遠。唯「天下雷行」,則是雷徧行於天下,而無一處之不閉,與風行地上之象同。彼謂風徧行於地之上,而無一處之不被也,故唯二象以「行」字言。 物與無妄。 此重卦之名,而加以「物與」二字者,無二字則辭義不達也。物兼人及動植而言。普天之下,雷皆徧行,無一物不聞其聲。聞之者雖庸愚之人,莫不恐懼,而心無妄思,身無妄為,有知無知之物,一同驚駭振動,而無有所私,皆無妄也,是物物而與之以無妄矣,故卦名無妄。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茂、懋通,勤勉之意。上奉天時,以行政令,使無一民不得其所,無一物不遂其生也。天有四時,萬物出乎震,故時屬乾,萬物屬震。上之時,而對之以在下之震,下之物,而育之以在上之乾。 無妄之往,得志也。 「得志」,釋「吉」字。程子曰:「誠之於物,無不能動,以之修身,則身正,以之治事,則事得其理,以之臨人,則人感而化,以無妄而往,無不得其志也。」 不耕穫,未富也。 富,謂陽實也。二陽未實,往資於五以實之。聖人慮其有妄求之心,故以不耕示戒,雖不耕而終必有獲者,蓋以其未能如陽實之富,必至有獲而後可以為富也。項氏曰:小畜九五,富以其鄰;泰六四,謙六四,不富以其鄰;升上六,消不富也。皆以陽為富,陰為不富。無妄之六二,進於陽矣,但未純耳,故曰未富也。 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其得者,無妄之福。其失者,無妄之禍。以無妄之人,居無妄之時,災福非可以妄而致也。 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六三之為無妄者,已無一善可稱,賴上下夾持之益,而不至於妄。若九四之「可貞無咎」,則其剛實無私之善,乃已固有之,而非資於人者也。 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試,猶用也。不可試者,深戒其用藥治療也。 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朱子曰:上九非有妄也,但以其窮極而不可行爾。

傳三之二十五,凡六十二字。 天在山中, 此釋乾下艮上也。天無處不有,凡虛空處皆天也。高山之下,嵓洞之中,隔絕人世,而其中空曠,可見日月,有晝有夜,方外之人謂之洞天者,是為「天在山中」也。 大畜, 此重卦之名。天至大之物,而藏畜於一山之中,是其所藏畜者大也,故卦名大畜。 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識,謂記之於心。德大於前言往行,猶天之大於山也。以外之所聞所見,而涵養其中至大之德,猶山在外而藏畜至大之天於中也。前言往行,象山中寶藏之多。德,象天之大。 有厲利己,不犯災也。 程子曰:有厲則宜已,不犯災危而進也。 輿說輹,中無尤也。 程子曰:「輿說輹」而不行者,蓋處得中道,動不失宜,故無過尤也。善莫善於剛中,柔中者,不過柔爾。剛中,中而才也。初九處不得中,故戒以有危宜已。二得中,進止自無過差,故言「輿說輹」,謂不能下行也。 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程子曰:上九與三合志上進也。 六四元吉,有喜也。 元德之人,能以陰柔遜其功,有可喜者也。 六五之吉,有慶也。 剛在外而主夫柔,柔在下而遜夫剛,剛柔俱有福慶也。 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天,謂陽剛,言湯剛之道得行也。

傳三之二十六,凡六十二字。識,音志,又如字。往行,下孟切。 山下有雷。 此釋震下艮上也。山內為陽氣所包,故多雷。每遇天陰雨時,山下懸崖絕深之處,陽氣轟隱而出,俗謂之雷,是為山下有雷也。 頤。 此重卦之名,山下嵓洞,天陰雨之時,雷聲殷殷在其中。山側有穴,如人頤口象,而雷自中出,騰騰以上於天,是山下有口,如人之頤,為雷所出入之處,故卦名為頤。 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人之言語自口出,飲食自口入,觀象於頤而慎節之者。朱子曰:諺雲禍從口出,病從口入。項氏曰:慎言語,象雷之藏聲;節飲食,象山之生物。澄謂:卦體中虛象口,而義則為養。雷者,氣也。震在內而口向外,故慎其自內出外之言語以養氣。山者,形也,艮在外而口向內,故節其自外入內之飲食以養形。 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程子曰:自我為可賤也。項氏曰:亦不足貴者,示其本貴也。 六二徵兇,行失類也。 類,謂初九,同體比近,乃其類也。近舍初九而行求上九,則失其類矣。所求者非其類,所以兇也。 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大,謂上九之陽。六三小人,不足以當君子之養,與上九養賢之道相悖戾也。 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程子曰:顛倒求養而吉者,蓋得剛陽之應以濟其事,致已居上之德,施光被於天下,吉孰大焉! 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六五之但能居貞而吉者,蓋柔順以從上九而求養者爾。非陽剛之才能自養且養人者也,故不可以動而有為。 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陽剛之大,能養已以養天下,已與人俱有福慶也。

傳三之二十七,凡六十四字。施,申志切。注殷,倚謹切。舍,音舍。 澤滅木。 此釋巽下兌上也。木生在澤,木高澤卑,澤水漲溢,浸過木杪,滅沒其木,則澤高出於木上,而木低入於澤下矣。 大過。 此重卦之名,澤之水滅沒其木,是水之大過於常時也,故卦名大過。 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 君子大過人之事,其獨立不移也,如木在水中,挺特而不傾歌;其遁世不見也,如水過木杪,淹沒而不呈露。不懼於內,而無悶乎外,猶木不動搖,而任水之淹浸也。蔡氏曰:獨立不懼,巽木象。遁世無悶,兌說象。 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柔而又在下,故畏謹過甚。 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相與,相應也。二、五皆陽,本不相應,因二變柔,遂相應而為夫妻,其相與之情,過於常也。 棟橈之兇,不可以有輔也。 車輻之弱,則縛木於兩旁以為輔。九三之有九二,如車輻之有輔也,可以培補橈處,而三不受益,輔九所施,故云「不可以有輔」。 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下,謂初也。不橈乎下,謂不因下之弱而至於橈也。蓋九三之橈,以在上正應之弱;九四之不橈,以在下正應之弱。然三不得二之輔,則遂以上之弱而橈;四能得五之輔,則不以上之弱而橈也。象傳於三不言橈乎上,於四不言有五之輔,互相備也。 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程子曰:「枯楊而生華,安能久乎?老婦而得士夫,亦為可醜也。」 過涉之兇,不可咎也。 與初皆為卑下以事陽者。上六不幸而遇兇,其無咎則與初一也。

傳三之二十八,凡六十八字注下。見,賢遍切。 水瀳至。 此釋坎下坎上也。「瀳」,再也。「瀳至」者,一水至,又一水至也。 習坎。 此仍羲皇八卦之名,而為重卦之「坎」,上加「習」字,以別於八卦之「坎」。舉此一卦為例,而離、震、艮、巽、兌五卦不復加者,可類推也。 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始終如一之謂常,一再不已之謂習。「常習」以象二坎之重。「德行」者,德之行;「教事」者,教之事。「德行」者,一君之所進修,九二如此,九五又如此,常其德行也。「教事」者,二民之所視效,初三如此,四、上又如此,習其「教事」也。 習坎入坎,失道兇也。 程子曰:「柔弱無愋而處不得當,由習坎而更入坎窞,失道也。」 求小得,未出中也。 一陽未能出於中而脫險陷,變為小陰,則成坤順,故得所求。 「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用事則終必無功,故勿宜用。 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五剛四柔,相交際而結好也。 「坎不盈」,中未大也。 二、五皆取剛變為柔之義,蓋剛中而不能出險,亦與柔陰同也。九二之經曰「求小得」,謂其求得而不免為陰柔之小也。九五之傳曰「中未大」,謂其居中而未能為陽剛之大也。 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失道」,謂民而敢乘君也。

傳三之二十九,凡六十字。「樽酒簋」下,舊本有「貳」字。案:陸氏釋文無之。今世所行張□、陸希聲皆同。 明兩作。 此釋離下離上也。「明」,謂大明日也。「作」,猶起也。「兩作」者,一明起,又一明起也。古人言十日並出,自甲至癸為十日,甲之旦一日出,乙之旦又一日出,為並出。此言「明兩作」,猶彼言「日並出」也。 離 此仍羲皇八卦之名,而為重卦之名。 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 「大人」者,有大德居大位之人。「繼」者,先後相續,象二離之重明,指中虛之二畫而言,六二之明於下地,六五之明又上於天,二明相繼也。「四方」者,指四陽畫而言,初為東,三為南,四為西,上為北。項氏曰:繼明如言聖繼聖。程子曰:「凡以明相繼,皆繼明也。舉其大者,故以世襲繼照言之。」 履錯之敬,以闢咎也。 項氏曰:「邪正錯然,並陳於前,欲其敬者,未論求福,且欲闢咎也。」 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程子曰:「無吉者,以得中道也。不雲正者,離以中為重,所以成文明由中也,正在其中矣。」 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程子曰:「日既傾昃,明能久乎?明者知其然,故求人以繼其事,退處以休其身,安常處順,何足以為兇也。」 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無所容於天地之間,必無幸也。 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繼明而照四方,上則麗於一王之位,下則麗於群公之固。 王用出徵,以正邦也。 邦謂侯國,徵者所以正不臣順之邦也。傳三之,三十,凡六十二字。闢,皮二切。 易纂言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