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20
問:《漢‧五行志》謂:蠱卦乾父之蠱,有子考無咎,謂其父有過,為子者必當見而改之,否則私其父,厥妖為人死復生,是以哀帝建平中山陽女子田無嗇,生子不舉,葬之陌上,及三日,兒啼而生。平帝時,朔方女子趙春死,斂棺積六日而出於棺外,太守以聞。當時引《京氏易傳》以為後人不能改前人之非,故有此也。夫乾父之蠱,則不死其父者也,子不死父,則父雖死而猶生,故兆為死者復生,今反曰不乾父蠱,惡其生,而謂之妖,得毋與易義相乖反與。
問:《漢‧五行志》謂:蠱卦乾父之蠱,有子考無咎,謂其父有過,為子者必當見而改之,否則私其父,厥妖為人死復生,是以哀帝建平中山陽女子田無嗇,生子不舉,葬之陌上,及三日,兒啼而生。平帝時,朔方女子趙春死,斂棺積六日而出於棺外,太守以聞。當時引《京氏易傳》以為後人不能改前人之非,故有此也。夫乾父之蠱,則不死其父者也,子不死父,則父雖死而猶生,故兆為死者復生,今反曰不乾父蠱,惡其生,而謂之妖,得毋與易義相乖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