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原卷四
欽定四庫全書
宋程大昌撰
一諸家說虛,一異同。 案原本脫論一總目,謹據他篇校補。
古今推大衍而傳者,如京房馬融荀爽鄭康成顧歡韓康伯董遇孔穎達,近世劉牧胡旦,皆其自出機柚,追想易本,非不力也。然其推說五十五者,己自隉杌不定。故朱震輯眾說而折衷之,歷詆其迂且違者,皆有歸宿。已而自致其說,則明稽鄭康成之減五,暗用沈括之虛一意,蓋厭諸家膠執,而欲圓機以通造化,其思精矣。然以其說,其求諸易多不合也。康成用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以應五十之數,蓋乾鑿度語,亦京房語也。而揆天地五十之外尚餘一五未有所宿,遂謂五行之氣流通乎五十之中,故其流通者不可得見。此其意自以為得減五之一矣,而不知等為五行,中又自分子母,母能該子,則一土固能通諸四行矣。子皆受氣於母,而不能自出氣變,則水火木金安能迭相該貫也哉?則又何自而能流通隱見也。又其所取日律星宿也者,特以己意決擇而傅足之,若沿類以求,則氣數物象與其所取相當者,尚不乏也。試以其類而增減之,則其增也既不覺贅,其減也亦不覺少,非有確定不易之理,則與馬融之增北辰,荀爽之增用九用六,亦何異也?震因其說而遂採之以為數本,則夫三大數者,或一其五,或三其五,又或衍五而十,凡其何以參差不齊者,震皆不能致察,則失其本故也。括之言則曰,四十九蓍,聚之則一,而四十九隱於一中;散之則四十九,而一隱於四十九中。靜則歸於一,動則惟睹其用,一在其間而不可取也。震又因括說而廣之曰,五十去一,則一在四十九中,使四十九去一,則一在四十八。其說皆未確也。
二誤以實一言借一
一之可虛者,為其借數寓名,不與寔有之數相次相比,故虛之而無所闕也。若夫天地之十全數者,「實著其位,實致本用」, 語已在論數中。 此其為一,是天一之與地二相次而可以枚數者也。虛之則五行遂且無水,而十全數無,亦遂無所發始也,如之何其可也也?劉牧之虛天一也,朱子固己詆之矣,曰:「若謂天一居尊不動,則筮者當置一策以象天,不當言其用四十有九也。」震之詆牧似矣,而謂一在四十九與四十八中,則又大非也。震於眾蓍同為一握之時,以其同而未分者命之為一,此全誤也。抑不思虛一之語起於五十數者,闕其一而不以入蓍,故得名以為虛也。若在握所有止於四十九,是直四十九耳,本自不為五十,則亦本無此一,而命何為虛也?是說也,孔穎達其實倡之,故謂皆不得其解者多折而歸之也。苟如諸子所云虛數在四十九內,則易之立文,當曰大衍之數四十有久,其用四十八也。此旡他,不知設數、本數之別,而從定數以言虛象,方欲不虛其一也。其總五十,而其用止於四十有九,是明遺其一,而旡以究其所之也。必欲別指一一,而虛之以應易文耶,則出四十九用而求之,茫乎其旡取一之地,故不免於支離其辭也。且震之言又曰:「凡有數者,莫不有一,一之所在,旡往而不為萬物之祖。」夫謂一為萬物之祖,意指太極也。故旡間乎四十九、四十八,而一皆可去也。雖其可去,而一之為一,亦旡乎不在也。然究其所從言之一,則非太極萬之一也。其言曰:凡數萬不有一。既謂之凡,則有疇有類者皆是也。正劉牧所謂在天為天一,在乾坤為初九,在十日為甲類。類也,是謂冠冒同類之一,而非該總萬類之一也。正震之所譏,而又躬自言之,此古人所以置論於目睫也與?若夫易家者流,用天下以為太桶之一者,十人而九,不止此之數子也。姑即其嘗有議文者從而正之,以期易本之有明耳。讀者用吾言而求諸。三數,苟知夫殊塗而同歸者,率以太極為宿也,則虛一之不為天一,自如白黑也。
三老子說一本易,惟王弼能知。王弼之釋「大衍」曰:「演天之之數,所賴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夫從五十全數以觀四十九之闕一,而知夫所虛之一是為太極,蓋已深得易旨矣。而曰「不用之用,非數之數」,尤其申明道總也。世之溺象數而不能通諸易理者,率常以虛旡詆之,此特習聞老氏科條,常與儒忤,而不知其書本自易出也。夫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此蓋易系贊明數變之功也。夫惟數變已定,能使體易之君子,未與物接,則泯思為於無有,及其應感而動,輒能措酬酢於盡善,則夫太極之散而在易者,尚能使不用之用存乎?四王弼說虛一
是理也,惟老子得之最深,故言之最該。其曰「無為而無不為」者,不專為蓍易發語,而王弼能知不用之用、非數之數者,正從此語而得其流灌之用也。故夫用蓍之四十九者,萬物也。五十而虛其一者,能生兩儀、四象、八卦以及乎萬物,而不見其生生之跡者是也。故其能生者,在易為通,在易為用,在老為旡不為。其不自生者,則太極之生生立獨,而易之無思無為、寂然不動者也。思為皆泯,即老氏取之以立無為無言、無事無味之目也。其在孔孟,則舜之旡為,禹之行其無事,堯之順帝而不識不知,文王之儀而無聲旡臭,皆是也。從其不自生而無所不生,不自化而無所不化者,合而言之,則妙萬物而神者也。聖人亦慮其理之起象數,而卦爻之語所不能包也,蓋嘗對為之言曰:「神無方而易無體」也。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也。夫有方有體,則皆物也,雖天地陰陽亦物也。用不離物而功超物表,則妙萬物而不測者也,是運雷、風、水、火而坐、收、動、撓、熯、潤之用者也。故六子役於乾坤,而說卦之於妙物也,不以天地入六物之列也。是故役以一為主,以神為至也。善者晉人孟景翼之論一也,曰:「一之為妙,空元絕於有境,神化贍於無窮,為萬物而無為,處一數而無數,莫之能名,強號為一。」推此言也而入諸易,則太極之該眾萬者,有則可求矣。
五易以一為祖,以神為至。
一者,從虛出實,太極以之生萬者是也。神者,積實化虛,以可測之積而致不測之用者是也。故妙萬物而言之也。變化運乎冥冥,固難究言,而卦爻之理,苟不達諸性命人事,則易為無用也。於是借人事可見者,以推天地之難見者,則倫類相朋也。蓋喜怒哀樂之未發也,一未為兩,有太極之象焉。及其發也,喜與怒對,哀與樂對,類而推之,有仁則有義,有禮則有樂,有上則有下,有是則有非。諸如此類,則昔之一者皆出而分為兩矣。自兩以往,非跡轉多,則去一轉遠,故信善美大,自二中四下者,積而上之,皆求及乎化也。苟及乎此,則皆會其散而返其初矣。及其初用既至,不散而會,則一之。今也一,則信善美大,皆無可見之跡,而隨感皆應,有一能生萬之象矣。當仁而仁,欲義而義,遇禮智而出禮智,人莫見其勉且行,而其德之日出者,蓋嘗泛應而曲當也。此正伊尹所謂「一而日新」者也。凡其日新之地,化而不膠,故跡之所出,人見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其在孟子,則謂之「聖不可知」,而在易則為「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也。是皆人事之本乎天理,而可相發明者也。從易道而對言之,則自生蓍立卦而推極乎儘性至命者,其理一也。王弼曰:「太極者,無稱之稱。」蓋有見於一未為兩之初,其理邃矣。而劉牧譏之,朱震和之,則皆無見乎一見神者也,則其譏之宜也。蓋牧、震和之所長者,象數也,數之中精義入神者固在,而二子之言象數,則亦不出乎象數也,宜其不喻無有之真也。特不知無思無為者,果如聚魂積塵,全無心思作用也乎?於此無見,宜乎求太極於有形無形之間也。故王弼之學遺數,而易師之學泥數。遺數者,理不異數,尚可推而達之也。其專於言數者,則直數耳,而遂有不與理會者也。故易指至於偏倚也。六一神。一陰一陽之謂道,是在象數之中,形焉而上者也。「陰陽不測之謂陽」,則不獨形而上之,且出象數之表矣。若夫蓍者,有數可數,有象可稽,未至甚頤也。而聖人之言蓍數也,則嘗盛稱其神矣。於大衍則曰:「可與祜神。」於變伍則曰:「天下之至神。」既謂蓍之物神,又謂蓍之德神者,此非專以贊蓍也。易寓於數,數寓於蓍。易神,蓍亦神也。故嘗論之,神生於化,化生於變,變生於剛柔之交。凡陰陽之遞代,寒暑之倚伏,皆其物也。交而變,變而化,則無轉為有,舊革為新。人見其速且至,而不見其疾且行也。是妙物而不囿於物,本乎陰陽而不可測度者也。有其效而無其跡,是以命之以為神也。夫其既神而跡泯者,不容言矣。而陰陽之交且變者,其消息有初,對代有漸,盛衰有序。從其初且漸漸而序者,次比記之。夫是之謂數。數具而神藏乎其中。故易自一陰一陽以後,則皆數之可紀者也。自陰陽不測以往,則無數可紀矣。有數可紀者,易書也,不出於兩相變易也。無數可紀,則兩相變者皆泯其節,而無不為者,皆不見其為也。殊者同,百者一,則能復乎生兩之初矣。故曰「以一為祖,以神為至」也。然而蓍法既傳,知理者悉能有見,則豈人人而能神歟?聖人言其可以神者,而待夫人之能神者也。故又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七一能無為無不為。
列子之論生化曰:「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自生自化,自消自息,自智自力,自形自色。謂之生化、消息、智力、形色者,非也。此正指太極之運,生化而能無為者也,其語蓋出於易也。下系之論曰:「天下何思何慮?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日月相催而明生焉;暑往則寒來,寒暑相催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信屈相感而利生焉。推其極致,則窮神知化者,可以由此其有得也。」此易之言一以達乎神,而列子得之者也。其曰自生自化,自消自息,而旡生化消息之者,則何思何慮,而順往來屈信之自然者也。夫其可以旡思無慮者,亦非委其具而付之自爾也,日月寒暑,與之為役,而已得據其總也。已據其總,彼效其詳,已則無為而尊,彼則任責而勞。彼常往來屈信遞代,而此則坐取生明成歲之利,即蓍之所蓍,虛一不用之象也。夫一雖虛於用外,而兩儀以至六十四卦,皆受此而致之。分離揲歸以成其用萬物千餘之策者,是其所謂無為而能無不為者也。是正生化消息,智力形色,若不出諸己者也。故人不見其為,而常有與之為之者也。莊子曰:「陰陽四時運行,各得其序,惛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萬物蓄而不知,此之謂本根。」此又列子之言,言而詳陳之者也。陰陽四時運行得序,不形之神存乎其間,則並與易之變化生神者言之矣。萬物皆受生育之德,而不知其孰為之,是見四十九而無見於一者也。覆載之內,萬物之眾,皆受生焉,安知兩儀之上更有生兩儀者哉?此太極也,故莊子指之以為本根也,孰謂老子之徒專於談虛也哉!
一、因明失得。
易生於一,立於兩,故一齣而兩見,兩見而一藏也。暨夫變兩之極,化而及神,則混泥為同,向之兩者,亦遂不見,而一自復矣。此合易之始終,而究言其剝復者然也。 詳見總論。 若夫易之名書也,專以變易言之,則凡象若數,雖其屢遷屢變,而皆不出乎兩相更迭也。非兩則無變,舍變則無易也。其曰「一陰一陽之謂道」者,是兩之可以出變者也。又曰「一闔一闢之謂變」,是兩之終能成變者也。用此求之,凡其相錯相雜、相得、相易、相薄、相摩、相蕩、相推、相感、相攻、相取、相逮相悖者,莫非以兩為體,而形見乎相交之地也。人而知夫兩之所當而措焉,則可以常吉而不兇也。苟惟不能參觀而倚於一偏,則其敝必至於知得而不知喪,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也。故夫子之言易曰:「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貳即兩也,貳之可以濟民也,即參彼我而裁可否之謂也。其為失得之報,則用兩之當否有以取之也。故聖人於此焉而務白也。二事物悉載二
極。天下之大,萬物之眾,事為之夥,而其形體情實,無有不相配對者也。寒暑、日月、雷風、晝夜、山澤、水火、君臣、父子、夫婦、牝牡、道器、剛柔、仁義、治亂、進退、生死、得失、吉凶、榮辱,有萬不同,而無有孑然獨立者也。夫其每出必兩者,何也?陰陰其實為之也。陰陽之出,出也,太極則其總也。及其既出也,則天地其初也。事事物物無有外乎天地而自生自立者矣。而天地又從太極而受陰陽焉。故事物之無不有兩者,其源實出於陰陽也。於是究其極而言之,天之陰陽即地之柔剛,人之仁義,而卦爻之乾坤也。四易其地,四變其名,而皆不離乎兩也。故兩之播也,可可勝原,而兩之所從為兩,則一陰一陽正其總也。六十二卦無一卦焉而不載乾坤,則何事何物而非兩出也?故說兩明而易之本易著矣,措兩明而有得無失矣。宜乎聖人之濟物者,務明乎此也。
三易總數悉為二,為致變之地。
易之數固無不用四矣。然究循其本,則直倍兩耳。天雖有一有三,而同於為陽也。地雖有二有四,而同於為陰也。四時之四,亦終總於寒暑也。是四者,皆其即兩而倍焉者也。易卦用八,八其八而六十四焉,則又從倍四而加廣焉耳,其祖無不自兩也。不獨此也,卦一之象三,純卦之畫三,則二既成三矣,而聖人又遂兼三才而兩之,乃從六爻之六,以求成其為𠃓,則雖用三之後,猶復以兩為宿也。 與後論三通。 故聖人作易也,措兩之理既具,列諸附卦之辭,而其明兩之機,尤著乎立卦之序也。凡今六十二卦,其先後相綴,無非取諸奇耦相同者,是其則也。今譜列左方
四六十二卦奇耦多少凡四譜, 卦上標數即是卦之本序,
連四卦數同凡二十八卦
三屯四蒙 並二奇四耦,下放此 五需六訟 二耦四奇 七師八比 五耦一奇 九小畜十履 五奇一耦 十三同人
十四大有 一耦五奇 十五謙十六豫 一奇五耦 三十三遁三十四大壯 二耦四奇 三十五晉三十六明夷 四耦二奇 三十七家人三十八暌 二耦四奇 三十九蹇。四十解。 二奇四耦。 四十九革。五十鼎。 四奇二耦。 五十
一震。五十二艮。 四奇二耦。 五十三漸。五十四歸妹。五十五豐。五十六旅, 並三奇三耦, 連兩卦數同。十一泰。十二否。十七隨。十八蠱。二十一噬嗑。二十二賁。三十一鹹。三十二恆。四十一損。四十二益。四十七困。四十八井。五十九渙。六十節。六十三既濟。六十四未濟。 已上十六卦,並三奇三耦,
連兩卦數同,凡十二卦。
十九臨。二十觀, 四耦二奇。 二十三剝。二十四復。 五耦一奇。 二十五無妄。二十六大畜, 四奇二耦。 四十三夬。四十四姤。 五奇一耦。 四十五萃。四十六升。 四耦二奇。
五十七巽。五十八兌。 四奇二耦,
前一卦與後一卦數同,凡六卦。
二十七頤, 四耦二奇。 二十八大過, 四奇二耦。 二十九坎, 四耦二奇。 三十離。 四奇二耦。 六十一中孚, 四奇二耦。 六十二小過。 四耦二奇。 五卦序
卦自有理,而二十四卦悉以奇耦數同者次比為序,是其理著乎數,而聖人慾從致變之地,主其同以究其變也。於是數同而類別者,其多至於四卦,而其無類可比,獨為一卦者,猶隔卦相匹也。是六十四者無一卦焉,而不與他卦奇耦相配者也。以是知聖人之因貳而明失得者,其於因數致察如此其審也。序卦之自乾坤而極未濟也,率皆相受相入,而於其未特為之言曰:「未濟,易之終也。」夫其指未指為易終,則是六十四序者,作易之初既已定著之矣,非夫以意推說也。蓋致變之地必屬屬乎此而三乃有措也。 三生於二,見論二
一,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天地圖書之外,別有一二三者焉,非復五行之一二三矣。是謂聖人設為之數也,此之謂二也。一陰一陽是其總也,尚其有節可求也。至於一之立總而生二也,三之合二而出也,也,則皆虛虛而難究。故太極之一,予既不憚辭費矣,而三之為三,凡易之合兩起變者,莫不屬焉,可謂要且該矣。而予之論數未暇亟言者,慮其名稱相汨,反以紊經也。然則孰為三?曰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其語雖始老氏,而理本易出也。一之為太極也,子固數言,不待申覆矣。自二及三,夫子固嘗極言其總,而曰「天地絪縕,萬物化淳也;男女搆精,萬物化生也」。夫其天也,地也,是為兩矣。兩之合也,別有絪縕者出焉,既不可分以屬其,亦不可別而為地,又不可斥諸數外,則安得不參乎二而成其三也?凡易之從二出三者者,其象皆總乎此也。故夫子隨舉男女以配對天地,而期夫人之總乎此也。故夫子隨舉男女以配對天地,而期夫人之類求也。然則男女之搆精,即天地之絪縕者矣。絪縕者與天地而三,而其化既可醇矣。則夫搆精者合男女而三,其亦可由此以生也。凡天下事事物物物從交而變,從變而凝者,莫不出乎此之三者,而凡三之類,悉可放此以推矣。二,天地男女兌艮
男女雲者,以人言也。人雖可名以物,而物理不同乎人也。今於男女搆精之下,槩萬物化生言之,猶曰男女搆精者,其理即萬物所從化生者也。是蓋舉隅以告,而期夫人之類推也。若要其所宿,則天地男女也者,實指乾坤六子以為之原也。故作爻辭者,從損之兌下艮上,按象而為之言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甚言陰陽相二,而乃有一可變也。 詳見後論。 且夫男女也者,陰陽之賦乎人者也。以類觀類,則凡分派於陰陽而兩相配對者,莫非男女相二之理也,二在而三自形。其於禽獸蟲魚,凡有血氣者,則皆以牝牡相二也,而搆精者自參其間也。其在日月雨露霜雪山川水火草木,凡因氣凝聚者,則以陰陽為二,而二之交亦即為三也。及其著而為理,麗而為事,則夫剛柔奇耦,利害當否,凡其彼此參互之際,無不因三以致其成也。故論二明而三始可推也。牝牡而搆精,即陰陽之騰降者,是其理矣。人事之有利害也,利害之相感發也,則亦天地絪縕之理也。絪縕之在天地,蓋其二氣方交而欲變者也。自此益進而至於凝結,則形質具而為物矣,跡狀著而為事矣。極天下之大,而凡事凡物,莫不因交以出變,故亦皆因三以成體也。此其三能生萬物之則也。且夫三之距萬,數之相絕,不勝其遠也矣。而老氏之言道也,一之生二也,二之生三也,尚其可以序求也。三之所生,不至聯比為四,而遂隔越為萬,豈一其三者遂能生此之萬也哉?凡萬莫非三出焉耳。考之於易,則凡有形質者,莫不資生於三,其理甚著也。予故謂此理之為易理,而非老氏臆創也。
三,三人損一,一人得友。
大傳既發絪縕搆精之理,乃始正引爻辭而為之明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此言凡從陰陽而得實體者,無適而非二也。實有之象,莫著乎人矣。三則損一,是損三而就其為二也。一則得友,是益一而成其二也。損益之間,率以及二為底止,夫是之謂致一也。盡易一書,莫非主兩起變,即皆以二而底底止者也 詳見明貳。 於是天地男女皆二也,二具而三自形,則從二得變者是也。故老氏表發其理,而立為二能生三之論,以補三聖人之所未言也。若夫易之從二言三,而三能成物,則不勝其多矣,而皆有可案案故而求也。方其言總,則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一陰一陽而道自隨之,是其善也。人之所為,又能繼道而時當,則為善矣。是善之資生乎三者然也。及言卦本,則又曰:「乾、坤,其易之縕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是又用乾、坤、易相參而三也,易立而六物可紀矣。及其參會同,殊一百之理,又嘗從日月寒暑屈信而明立分際也。其言曰:「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暑往則寒來,寒往則暑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夫日月寒暑、往來屈信,其非乎兩體對出之中,有相推相感者焉,如絪縕之非天非地,而實別為一理也,則安得而不三也?己又從其相推相感者,而致諸可以成物之地,則歲也,明也,利也,悉皆隨之以生也。是物雖有萬不同,而無不稟生於三也。十三卦之敘物物也,凡棟宇、弧午、杵臼、舟楫、衣裳、書契之類,無有一物而能自出一用者,故夫子謂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也。然則器之成也,雖其形而甚下,猶須備二致三,而因三成質也,況其形焉而上,與之立總者乎?四、陰陽之合為三,
易象既成而為書也。陰陽之交,有互體相人者焉。凡曰相錯、相雜、相得、相易、相蕩、相推、相摩、相資、相感、相攻、相逮、相悖,是皆合二以成其互者也。二,其分也;互,其合也。分之外有互焉,則不得不三也。原其始,則皆陰陽而交焉者也。故者氏於三己生物之後,又嘗即其所形而明其所始矣,曰:「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夫且負且抱,是二之相交者也。負抱之中有和焉,則萬物之所從為物者也。 詳見予所著易老通言。 莊子又推本此理所出而明言之曰:「至陽赫赫,至陰肅肅。肅肅發乎天,赫赫出乎地,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是亦指夫肅肅、赫赫之交者以為兩,而兩之通以成和者為三也。兩以三出而物生矣。是又即三之未及生物,而老氏之語本末末相感者也。五實三設三,
夫子於乾坤出易之地,其言三尤為詳審也。曰:「乾坤毀則無以見易」,言無二則三不可見也。 乾坤易合而成三,已見前論。 又曰:「易不可見,則乾坤合機乎息矣。」是又言三不可見,則二遂覺於無用也。夫乾坤,天地也,天地安得而有毀也?曰:陰無陽助,陽無陰佐,或者偏用陰陽而失其交通成和之理。如乾亢坤戰,亦皆未免偏倚於一也。則下乎乾坤者,其為毀特易也。是陰陽兩對之間而輒毀其一,則遂無地可以出變,三無從而生也。三既無託以自形,則二之可以出變者,亦遂窒塞不行矣,故二毀而三遂息也。夫子之言三也,蓋如此其該且悉矣。然謂行行必損其一,而三人必及於疑,則又不足常恃,此其故何也?曰:是有妙理焉,有實三,有虛三。實三也者,其象其體可以枚數及三者也。積三畫以成初卦,兼兩三以成重卦,掛一象三之為三才,六其三揲而為十有八變,皆其實有此三者也。為夫體質己具,故云六物。既曰物矣,則其功用所及,不能越出形範之外也。今由六物而推其象,則凡為人為器為事為異類,盡其所得定體,而以數數之可以及三者,是皆不能自運,而有待乎運之者也。世之知道者,至此而能與之揣切增損,然後功用始白。於是畫既三而又重以三焉,人既三而必損其一焉,人己一而期得友焉,皆其曲從陰陽至理,與之調適其偏,而求以追明乎出變之祖者也。六實三設三
虛三也者,本無數也。以化醇化生之則,次第求之,其序則當在三,而此三實無形質也。於是循號物之數,率十以言,則夫自三以降,歷四十以及九十,自當次數。而老氏道序殊不其然。蓋三外徑以生萬,則此三也,固固無在三之質,而實能㩜擅生萬之用,故得目之以為虛三也。然則既曰三矣,則有數可識矣,而尚得謂之虛乎?曰:不獨三也,自造化未為萬已上,一也,二也,也,三也,皆借數也。故雖天地男女、寒暑日月、往來屈信,凡其數實在二者,夫子亦不嘗正以二名也。其所謂二,則凡有陰有陽,不至偏乏,則雖數過乎二,亦為一易因貳濟民之本也。於是復之五耦一奇,得為有陽之卦,而坤之純耦積爻至六,乃遂嫌於無陽,即其理之甚明而可例者也。此其為二,豈可循實數以求也?於是即虛二而推虛三,則三之有其次而無其質者,其三益妙也。率此而上之太極,據生兩之表,而不肯名一者,其象數益虛矣。嗚呼微哉!
七三損一,一得友。象在損
三而損一,一而得友,此損一爻爻之辭耳,而夫子引之以該一易者,何也?一、二、三變化之原,效乎變卦、重卦者,象適聚此,故夫子即之以立槩也。損之得為重卦也,合艮、兌以成體者也。類而推之,此六十四卦皆與損同,故其友而友得者,可以通諸一易也。卦初無艮,因乾之三交乎坤也,而遂以一奇二耦為艮也。初亦無兌,因坤之三交乎乾,而又以一耦二奇為兌也。是兩卦初變以為「六子」,而凡卦變莫不皆然者也。故其三而損一者,亦可通諸一易也。於是從卦以求一人得友之象,則夫損之積爻而至於六三也,兌三畫之奇耦,其用已竟矣。自此而上,六四以及上九,則自屬艮而不屬兌也。卦法自下而上,為往兌之,以其六三而聯屬乎艮之六四也,其一卦上行而別與一卦相得者也。故其為象,正如一人行而得友也。於是又從變卦以求三行一損之象,則夫坤之初卦也者,其三畫本皆耦也,及夫出而為艮,則三耦變一以為奇矣。乾之初卦,其三畫本皆奇也,及其出而為兌,則變一以為耦矣。是皆三畫之出而變損其一者也,故其象為三行而一損也。夫此四象者,雖形於損之六物,而八卦之自始及終,悉包乎六物之內,故爻辭之與大傳得從一友之語,以該明一易也。八二之取象,以陰陽配對,不專用數之多少。
易之謂二,本無定數,而凡能兩異相兼,乃得為二也。其在造化,則以兼有陰陽為二,而陰陽之或多或少不間也。及其入畫,則以兼有奇耦為二,而奇耦之或多或少亦不拘也。及其畫而成卦,則此卦彼卦又復為二,亦不以奇耦多少為間也。是故乾坤初卦,各以三畫為父母,是嘗以三畫共象一人矣。及其分派而生六子,則三畫各為三子,則又以一畫而象一人也。若其既已重卦,則重乾六爻,乃遂共象一君;重坤六爻,亦遂共象一臣。是爻畫之日,一及三,自三及六,凡其一也、三也、六也,皆可取以象一人,元無定也。夫子之論象曰:「聖人擬諸其形容而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則凡易之為象,取其可以擬似而已耳,非其體質實然也。則夫象類之或少或多,何可膠泥也?所可知者,必其兩相匹對,乃能彼此交濟,以開物成務焉耳。故聖人槩論易理,而曰「因貳以濟民行」者,本陰陽以言二,而達諸人事,以見凡三悉生乎二也。未及乎二,則偏而不該,苟過乎二,則贅而為礙。故乾坤之三必損一者,純奇須耦,而純耦須奇,乃能生生不窮也。是蓋以奇耦對出為二,而不以三畫為拘也。兌必合艮,是少女少男相會成二,而夫二奇一耦與夫一奇二耦者,皆不枚數而折配也。雖夫子至此,亦不肯發機竭告,而槩以致一為言,使人思夫三則損之以及二,而一又益之以及二者,其所歸宿,率以一人行,三則疑也,是亦一理也。一人也者,乾之一奇,坤之一耦,皆其象也。乾以一奇入陰,坤以一耦入陽,皆得為行,不必更拘三奇三耦之當為三人也。且即其三奇三耦以求疑,則其疑可言矣。位置已定,無所交感,爻晝率若凝立不動,則無圻於決矣,夫安得而非疑也?其在重卦,則夫艮、兌冰畫,既嘗兼三而重六,其體已足。若使艮、兌之外更有一卦,如震、離之徒儳立其側,則此言山澤兩象既已對出,則損之卦地已自元可容受,又安得而不名為「疑」也?故小象之疑,即大傳一致之反也。易原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