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易說卷十二
欽定四庫全書
宋李過撰
䷹ 兌下兌上
「兌」。
兌:亨,利貞。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兌」,說也。上之使下,下之事上,非相說則不相得。然有君子之說,有小人之說。君子易事而難說,以理義而說也;小人難事而易說,以勢利而說也。陽為君子,陰為小人。卦中六爻,陽爻吉而陰爻㓙,君子小人之說固不同也。「兌亨」,說而亨也。說則上下之情通。「利貞」,說以正也。彖,說之大,民勸矣哉!夫天地萬物,不說則不能以相得,而況乎君與民哉?豳風七月、皇華、四牡,為之歌詠其辛勤勞苦,皆古者勸民之大略也。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朋友講習」,所以求理義之「說」。
初九:和兌,吉。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處下而說,易於同流而合汙不同之謂「和」。有柳下惠之志,然後可以言「和兌」。象曰:「行未疑也」,所謂「夷逸而不怨,阨窮而不憫」,皆「行未疑」之事也。
九二,孚兌,吉,悔亡。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二應五,君臣同德而相說,「孚兌」之「吉」也。象曰:「信志也」。六三,來兌㓙。象曰:「來兌」之㓙,位不當也。
以六居三,工與六應,小人之相說也。小人易說,故來則說。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四與初同德而說於三陰,故去就不決,商議而未寧。若介然疾三之陰而說初之剛,則「有喜」。象曰:「有慶也」。
九五,孚於剝,有厲。象曰:「孚於剝」,位正當也。
五與二相孚而上六說之,小人之說君,將以剝君子也。九五剛中之君,當以嚴厲待之,則得遠小人之道,故曰「有厲」。象曰:「孚於剝」,位正當也。
上六,引兌。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上與三應而相說,小人之說也。小人相濡沬,兒女之常事也,不言吉㓙。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坎下巽上
渙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渙散而未得所萃之時也。九五為渙之主,「渙」而欲萃,必萃於五,卦爻皆歸五。「渙亨」,渙有亨之理。「王假有廟」,宗廟人心所繫,「有廟」則人心定矣。「利涉大川」,上下共濟,則渙而萃矣。彖曰:「剛來而不窮」,卦自否來,九四一剛來居九二,與五為同德之應,相與以濟「渙」。柔得乎外而上同,六二一柔上居六四,得大臣之位而上同於五。九五為渙主,所以成渙之功者,以此二爻一為近臣,一為正應之臣故也。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在中,謂九五也。卦中「巽」木居坎上,有舟可以濟難,故曰「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亨於帝,立廟。
亨帝立廟,則渙之主定矣。
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當渙之時,人必求主,五為渙主,初居最下,非壯馬則不能遠征,故極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九二,渙奔其杌,悔亡。象曰:「渙奔其杌」,得願也。
二與五應而又同德,奔五則登五之杌,謂設杌以待其來也。如信往而登壇,良往而帷幄,皆「奔其杌」之謂也。象曰:「渙奔其機」,得願也。
六三,渙其躬,無悔。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三與上應而上無位,不若自身拔而歸五,故曰「渙其躬,無悔」。如信、布等棄楚而歸漢也。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六四近五,任五腹心之寄,群集天下之才以為五用,故「渙其群,元吉」。丘者,物之所聚,凡一智一能,收拾無遺,如丘之聚物。又當脫略邊幅,不可有等夷之思,則人才萃而九五之初濟矣。漢之蕭何,唐之元齡,皆當此任。不然,則才人之歸無所受也。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居此位者,非光大之臣不可,所謂「其心休休,其如有容」者也,然後可以受天下之才。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五為渙主,濟渙之功,既正君位,則大告天下,令出如汗,可出不可反,故曰「渙汗其大號,渙」。王居,即王者之居也。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象曰:「渙其洫」,遠害也。
九居卦上,「渙」,功成而論賞也。當渙之時,患難相同,未必心契,功成居賞,則君疑而邪念起矣。當此之時,高飛遠引,不以爵邑為事,如子房之長往,則無良弓走狗之禍矣。故曰:「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象曰:「渙其血」,遠害也。蓋若臣以渙而合,非有堂陛之素,必不能相終。凡此皆遠害之道也。䷻ 兌下坎上
節
節:亨。苦節不可貞。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天下之物,莫不有節。節,則也,理之不可過者也。天下之財有限,而人主之慾無窮。聖人立為中正之制,凡衣服、飲食、器用之具,多寡之數,尺寸之度,皆有常則而不可過,故儉為聖人之微,然儉不中節,則於禮無取。茅茨土階,卑宮菲食,聖人躬行之,然而各當其可。墨子之治喪必尚儉,晏子豚肩不揜豆以為禮,又非可以通行而強眾。聖人「節天下以禮」,禮者,制中之禮,非可太過而不及。曰「節,亨」。節所以通也。聖人不強人所不能節,而極為苦節,非可常之道也,故曰「苦節,不可貞」。彖以二卦言之,可以見節之義。六爻剛與柔分,而二五剛皆得中,所以無太過、不及,而可以通行者也。如「苦節」,則失之太過而極不能強制,故其道窮也。下體說,上體險。人心險于山川,其欲至難節也。非其中心之樂,則不能說以行險,是以能節也。六爻,九五居中,為節之主。剛當其位,節以中正,得節天下之道,故曰「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之道,亦莫不有節也。陰陽寒暑之運,未嘗有過,然後四時相推而成歲。聖人觀天地之節,為天下立一定之制。凡貴賤等級,衣服器用,皆有常則,以其所入,供其所出,與天下共由之,而君民無有餘不足之患。故周人以千八百國之財,奉千八國之君,而天下常富;秦人以千八百國之財,奉一人之身,而天下常貧;由制度之立與不立故也。故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澤所以節水,今澤上猶有水,未歸隄防也,必思隄防之功,所謂「川有防,器有範」,見禮教之至。「制數度」,節以外也;「議德行」,節於內也。德必稱位,則不窮天下以奉一己之慾。
初九,不出戶庭,無咎。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處下居節之始,人心與物交,則為物所引,傷財害民,皆由此生。能謹密而不出,則「無咎」矣,故曰「不出戶庭,無咎」,象曰「知通塞也」。當其在下,可以無出,非終無出也,二爻則出矣,故曰「知通塞」。
九二,不出門庭,兇。象曰:「不出門庭」,㓙失時極也。
時行時止,所謂時中也。初在下,不出戶庭可也;二不出門庭,則非時中之道矣。處顏子時,閉戶可也;處禹、稷時,則以被髮纓冠為中矣。象曰失時極也。極,中也,所謂「時中」之道也。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三,柔體,位不當,不能節者也。窮則必嗟,嗟則反乎節,故「無咎」。武帝三十年兵禍,漢幾危矣,輪臺一悔,尚足為國,故「不節之嗟」,聖人許之。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六四:安節,亨。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四,大臣之位。古者王后之用,有司不敢會,大臣得以九式而撙節之,然不可太過也。以萬乘之尊,使其自奉無以異於閭閻之匹夫,則其心必不安,故曰「安節,吉」。使君心安於節則吉也。象曰:承上道也,節君之道如此也。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處君位而能節,必其心之樂。惡衣菲食,弋綈革寫,必其所樂之不存者,彼自以為甘也。以此而往,吉莫大矣,故曰「甘節,吉,往有尚」。象曰:居位中也。以所居位中,當以節者也。
上六:苦節貞㓙,悔亡。象曰:「苦節貞㓙」,其道窮也。
處節之極,節之苦也,不可貞之道也。然苦節而㓙,必無傷財害民之弊,故「悔亡」。象曰:「苦節貞兇」,其道窮也。䷼ 兌下巽上 中孚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湘卿雲:孚,卵也,羽物之卵化也。外實中虛,節之象也。卵之致用則中,故曰中孚。仁及草木,言草木難仁也。誠動金石,言金石難誠也。「信及豚魚」,言豚魚難信也。草木、金石、豚魚,天也,天則真。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人也,人則情。聖人與天同德,任真不任情,故信及豚魚,然後為吉。中孚六畫有舟之象,故「利涉大川」。彖:柔在內而剛得中,二柔居三,四柔雖在內,二五以剛得中。下體說而上體巽,以理用相孚。五為中孚之主,化邦之道,亦由是也。故曰「孚乃化邦也」。豚魚難信也。信及豚魚,信之至也。六爻中虛,有舟象焉。上體為木,故曰「乘木舟虛也」。人心之乎,出於天理之正,則無往而不孚矣。故曰:「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卯化之孚,全是天理。六爻初言人心之孚。三與四取舟義;二與五與上言卯化之道。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澤水平,得風便成濤,其感至易,定而能應之象也。「議獄緩死」,哀矜惻怛,出於至誠,皆可以見「中孚」。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虞,祭也。「葬反而虞」,所謂「其去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此心純乎親也。「有它不燕」,所謂「食旨不甘,聞樂不樂」也。可以見「中孚」。故於初爻言之曰「志未變也」,言其純一而未變也。能常存此心,如「有它不燕」時,則「中孚」之理具矣。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孚」,羽物之卵化者,惟卵化可以見「中孚」。卵化之物,啐啄同時,鶴鳴於陰,子和於卵,母子未相知也,而啐啄已相應,此純乎天理而不容以人參也。相孚之道,莫切於此。人之相孚,形體雖有爾我之異,而天爵之同處,不約而合,故曰「我有好爵,吾與靡之。」象曰:「中心願也。」繫辭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中孚」有舟象,三四二陰處舟之中,位皆不正,不能相孚。同舟而遇風波,胡越可以共濟。心苟二三,則舟中之人皆敵國。三與四不孚而敵,故曰「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方其敵則鼓而泣,敵己則罷而歌,小人喜怒無常之態。象曰「位不當也」,言所居之位不正,故小人之情態自見。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四陰在上體近五望也。匹,敵也。二陰同類而敵四,能不與三比,亡其匹而獨處,則「無咎」。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三,己之類,絕之而居上也。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五與二相孚,鶴鳴在二而子和在五相孚也。以天攣如,卵化之物,方其拳然之時,已有孚感之意,然後可以言天理之孚,故以「攣如」言之。象曰「位正當也」,言所之位正,故其中以孚也。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兇。象曰:「翰音登於天」,何可長也!說 闕。 ䷽ 艮下震上 小過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小過」,陰過乎陽也。二陽失位而不中,陰得位而中,故為「小過」。「小過亨」,小者過而亨也。小人之道不可過也,過安得亨?蓋雖小道,必有可觀,惟致遠則恐泥,故君子弗由。言必信,行必果,雖非大人之事,而言行信謹,又非始學之可忽,故小道亦有時而亨也。利貞。陰不可長利乎貞也,亦不可常貞,故彖曰「與時行也」。所謂「大德不逾閒,小德出入」可也。柔得中,可小事也;剛失中,不可大事也。卦有飛鳥之象,上體飛而下,下體飛而上。「飛鳥遺之音」,謂上六也,六極而亢,有遺墜之音。初飛而上,六飛而下,飛上者逆,飛下者順。陰道不可令居上,故卦言「不宜上,宜下」,彖言「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雷在天則為雨,雷而在山則不成雨,陰過之象也。「君子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小而過者也,若大德則不逾閒。
初六:飛鳥以㓙。象曰:「飛鳥以㓙」,不可如何也。
卦有飛鳥之象,初飛而上,陰不宜上,故象曰「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三,二之父;四,二之祖。「過其祖」而遇六,是遇妣也。五君位,陽不居之,不及其君也;而公在焉,是遇其臣也。然以二遇五,同為陰過,故「無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㓙。象曰:「從或戕之㓙」如何也?三居下卦,二陰過而陽不過,三必防之。若從之,則被其戕而㓙也。象曰:從或戕之㓙如何也?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四居上體,二陰過而四不過,然陰得位而在己上,與之遇則可以免害。往見小人,危道也,必加謹戒,然從權則可,非可用以為常也,故「勿用永貞」。象曰:「勿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四與三同弗過,而三以防小人為義,四以遇小人為義者,蓋三處二陰之上,小人在己下,可得而防也;四處二陰之下,小人在己上,不可得而防也,故必「往遇」。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五,君位而陰居之,陰唱則不成雨。君子失位,此非陰所宜據也。欲不得於君子,一陰猶據,上能就穴,弋而取之以自納,則猶可也。臣爵極於公,故言「公」。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㓙,是謂災眚。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四與二遇而六不遇,六過而上也,故曰「弗遇過之」。五有弋己之意,己巳麗六五之弋,據高不下,災至而㓙矣,故曰「飛鳥離之㓙」。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言柔不當亢而在上也。䷾ 離下坎上 既濟。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既濟」,時之既濟也。
水在火上,水火之功成;
火在水上,水火之情睽。既濟、未濟之別也。古人洪濟艱難,不敢自止,所謂「若涉淵水,予惟往求朕攸濟」。必往必來,安得不濟?全卦有「狐」象,以正體互體皆為「坎」「離」。坎「離」,水火也。狐能水火,故有狐象。老狐,能濟者也。少
狐,不能濟者也。「既濟」以九居初,老狐也,濡尾而曳輪。「未濟」以六居初,少狐也,濡尾而不往。「既濟」、未濟合在初爻,故「既濟」初「曳輪」,三「伐國」,五成「既濟」之功。「未濟」二「曳輪」,四「伐國」,六成「未濟」之功。大抵又遇陽則能濟,遇陰則不能濟。爻之陰陽相間,全系初一。爻曰「既濟亨」,既濟則「亨」也。又曰「小利貞」,彖中解作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蓋老狐能濟者也,能濟則以濟為常。少狐不能濟者也,不能濟則以濟為喜。老狐既濟,則少狐亦隨之而濟。老狐以濟為常,安其亨者也。少孤以濟為喜,有其亨者也。苟有其亨,則不能保「既濟」之功。故既亨之後,則小者當「利貞」,以小者有其「亨」故也。「剛柔正而位當」,則成功可保矣。至上六爻,以柔居終,反成濡首之害,是不能貞小之驗也。禹與稷濟盡天下之飢溺,而不自矜伐。齊桓公才服江黃,便有震矜之色者,無他,此緣伯者之器小故耳。故文王卦辭曰:「既濟,亨小,利貞。」聖人之彖辭曰:「小者亨也。」蓋惟小者有其亨,故當「利貞」。「初吉」,曳輪而吉也;「終亂」,濡首而亂也。不難於初,而難於終,所貴乎利貞。彖:「既濟,亨」,小者亨也。小者有其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剛柔位正,故能保「既濟」之功也。「初吉」,柔得中也。初之所以「吉」者,以初九「曳輪」,而二柔終猶得中,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水在火上,水火之功成,「既濟」之象也。思患預防,在「既濟」之後,安而不忘危也。四爻見之。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六爻陽善陰不善,二「戒喪茀」,四戒衣袽,六戒濡首,皆陰居之;初善曳輪,三善伐國,五「善受福」,皆陽居之福。濟事在剛不在柔也,初以陽居濟之始,剛而能濟者也,曳輪而往,雖濡尾不恤也,故能成「既濟」之功。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以六居二,婦道也。濟而喪茀,茀,車蔽也。勿逐而往,越次得五,濟道成矣。坎數七,故曰「勿逐」。「七日得」,謂不可喪茀而不往也。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謂柔得中,猶可濟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三居既濟之中,以陽居陽,用力以濟者也。如高宗伐鬼方,三年而後克之,不以師老而止也。位在三,故曰「三年」。然三代之兵,不用小人,蓋無所用小人也。象曰:「三年克之,憊也」,三年而後克,兵力亦憊矣,苟有小人間其中,是乎一亂而生一亂也。聖人此意甚微,學者宜思之。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三既克國,以六處四,安必忘危,「衣袽」所以基舟漏也。治平之世,罅漏易生,故必思患而預防之。終日之間,無時而不戒,所以保成功也。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礿祭,實受其福。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五為既濟之主,三既伐國矣。夫人處功成治定之後,必生侈心。古之聖人,其成功也,必製為四時之定祭,外此皆徼福者也,故於五爻有殺牛之戒。礿則四時之定祭也。後世人主,邊境才無事,則禱祠之事起,漢、唐英主皆所不免。且如高宗中興之賢君,伐國之後,黷於祭祀,有所不免,以來鼎雉之變,祖己作戒,見於書者可驗也。故聖人於此卦,三爻取高宗伐國,五爻以祭祀言之,其為後世慮者深矣。故象曰「不如西鄰之時」也。以礿者,四時之定祭也,外此而殺牛,皆諂也。
上六:濡其首,厲。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以六居上,非能守既濟之功者也,所謂「終止則亂」者也,故濡首而且危。治亂無常,惟人所召。既濟之終,亂形已兆,所以成未濟也。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坎下離上 未濟,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火在水上,水火之情「睽」,故成未濟。以六居初,「濡尾」而不能「曳輪」,故不成濟。然卦有三陽,「曳輪伐國」,無異於「既濟」。但初爻得陰,故「曳輪」不在初而在二,「伐國」不在三而在四,「飲酒」不在五而在六,故「未濟」不如「既濟」之初,「既濟」不如「未濟」之終,陰陽之自然也。曰「未濟亨」,未濟而求所以濟也。「小狐汔濟」,「汔」,水涸也。狐之老者能濟,故未涸而亦濟。「既濟」之初,「濡尾」而「曳輪」是也。狐之小者不能濟,必待涸而後濟。「未濟」之初,「濡尾」而不「曳輪」是也。以六居初,「小狐」也。「小狐汔濟」,所以成未濟也。「濡其尾」、「無攸利」,皆指初六。彖:「未濟,亨」,柔得中也。以六居五,柔得中,能資眾陽以共濟,故未濟而亨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如既濟,柔處二而得中,雖婦道亦濟也。未濟柔居五而能出中,故謂「小狐汔濟」也。「濡其尾,無攸利」也,不續終也。以濡尾曳輪,非可繼之道也。雖初位不當,然六爻剛柔皆相應。以六五柔主,資九二陽剛之大臣,故二「曳輪」而四「伐國」,未濟之功成矣。故曰:「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思辨物居方。
火在水上,水火不相射,則各從其類。當未濟之時,紀綱多壞亂,辨物居方,君子急務。蓋平亂之道,要在夫紀綱定。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以柔居未濟之初,非能濟者,故濡尾而吝,卦所謂「小狐汔濟」者也。象曰「亦不知極也」。極,終也。濡尾不往,莫知所終,即彖所謂「不續終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二陽剛得中,健而能濟,有應在五,可以成未濟之功,故初不曳輪而二曳輪,得正而吉也。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濟,徵兇,利涉大川。象曰:「未濟徵兇」,位不當也。以六居三,處坎之極,非能濟者,以未濟而徵㓙也,涉坎則利矣,故曰「利陟大川」。象曰:「未濟徵兇」,位不當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涉坎居之,以九居之,未濟而能濟者也,故曰「貞吉悔亡」。當伐國之任,用此以伐鬼方,可三年而克,克則行賞於大國。行賞在上九,興師在九四,四勝任,故並言之。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六五為未濟之主,離明居中,貞吉而無悔矣。下得二陽之助,二陽,君子也,進遇離明之主,相與共濟,君子之道光矣。六五君位,下得陽助,剛柔相孚,吉孰大焉!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上六,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飲酒濡首,亦不失節也。
四伐國逆 闕 六 闕 三年功成,行賞之時也。古者師行受賑,反 闕
策勳也。 闕 相孚,故曰「有孚於
飲酒」。當此賞功之時,思既濟之 閔, 而失有孚之道者,正在此爻。今濟道既成,宜用以 闕
有孚失是。蓋以九居上,故能保成功如此。象曰「亦不失節也」,當飲酒之時,而思濡首之戒,可謂不失節也。未濟與既濟只爭一爻,聖人設卦,不終既濟而終未濟者,序卦雲:「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終未濟,所以寓生生不窮之意也。然上經首乾、坤,終坎、離;下經首鹹、恆,終既濟,未濟亦坎、離也。天地之道,不過陰陽,五行之用,莫先水火。上經首天地,陰陽之正也,故以水火之正終焉。下經首夫婦,陰陽之交也,故以水火之交終焉。終始之意,義蓋如此。西溪易說卷十二。